医院手术权限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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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权限申请表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新建县中医院医生手术权限申请表

新建县中医院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科室:年月日

等级医院复审整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等级医院复审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病情分级标准:I~V级 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麻醉科手术室: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16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 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 2 / 16 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 年以上者。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麻醉科手术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

麻醉科表格.总结

麻醉方法变更记录表 患者姓名住院号麻醉日期 拟定麻醉方法: □全身麻醉(含静脉麻醉) □椎管内麻醉 □神经阻滞(□颈丛□臂丛□闭孔□坐骨神经□腰丛□其他)□局部麻醉 更改麻醉方法: □全身麻醉(含静脉麻醉) □椎管内麻醉 □神经阻滞(□颈丛□臂丛□闭孔□坐骨神经□腰丛□其他)□局部麻醉 □手术和麻醉推迟 更改时间: □麻醉前更改□麻醉中更改 更改原因: 更改后麻醉效果评定:□满意□欠佳 麻醉医师 上级医师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申请表

麻醉医师资格再授权申请表

麻醉科质量与安全评价

麻醉效果评价表 抽检人:病人住院号: 全身麻醉 麻醉诱导诱导经过:平顺、兴奋、咳嗽、呕吐、呼吸道梗阻、其他气管插管:顺利、尚顺利、困难、失败 术中维持肌松效果:良好、一般、差 不良应激反应:有效控制、较难控制、不能控制 麻醉苏醒苏醒延迟:有无 肌张力恢复:满意、一般、欠佳、未恢复 循环系统:稳定、一般、较差、需辅助用药 呼吸系统:VT ________ RR ________ 缺氧、CO2蓄积、呼吸道梗阻:有无 麻醉并发症:严重、轻微、无 椎管内麻醉 精神情况:一般、安静、紧张、烦躁、淡漠 镇痛:无痛、轻度疼痛表现、疼痛明显、无镇痛效果 肌松效果:良好、一般、差 内脏牵拉反应:有无 血流动力学波动:有无 辅助用药:有无 麻醉并发症:严重、轻微、无 改用其他麻醉方法:有无 神经阻滞 精神情况:一般、安静、紧张、烦躁、淡漠 镇痛:无痛、轻度疼痛表现、疼痛明显、无镇痛效果 肌松效果:良好、一般、差 血流动力学波动:有无 辅助用药:有无 麻醉并发症:严重、轻微、无 改用其他麻醉方法:有无 麻醉效果评级:ⅠⅡⅢⅣ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

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麻醉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守则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的分级与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Ⅵ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体格健康,各器官功能正常,无精神疾病等。 Ⅱ级:除外科疾病外,有轻度系统性病(如轻度哮喘),功能代偿健全。 Ⅲ级:有明显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力活动受限,但尚能应付日常活动。 Ⅳ级:严重的系统性疾病,丧失日常活动能力,经常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濒死病人 Ⅵ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急诊手术加“E”表示 2.麻醉分类标准 麻醉权限分类分为I至IV级,具体麻醉权限说明如下。 麻醉权限说明 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Ⅱ级择期及急诊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的麻醉(适用于3年以下住院医师)。 II级麻醉权限: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实施ASAⅠ~III级择期普外科、妇产科、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普通手术病人的麻醉及ASAⅠ~Ⅳ级各科急诊病人的麻醉(适用于3年及以上住院医师)。 III级麻醉权限:可独立实施择期ASA≥Ⅲ级病人的麻醉、小儿麻醉、脑肿瘤手术的麻醉、显微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胸科手术的麻醉。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参加疼痛治疗的工作(适用于主治医师)。 IV级麻醉权限:独立实施特殊病人的麻醉,如:控制性降温麻醉,嗜铬细胞瘤的麻醉,重症肌无力病人的麻醉,心血管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合并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或严重系统功能障碍病人的麻醉等。熟练掌握各项麻醉操作和穿刺技术,着重急、危、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侧重临床专科麻醉、疼痛治疗、ICU的工作(适用于副主任及以上医师)。 3.特殊手术的麻醉

麻醉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组长:张兴雄 组员:戴维 为了提高临床麻醉与镇痛质量,提高临床工作效率,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我院依据国家卫生部医政司颁发的《中国临床麻醉分级管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依据不同标准对麻醉病人进行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见附页)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职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职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所有麻醉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实施麻醉。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 度与程序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 程序 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填写“清河县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三、工作程序: (一)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初次申请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清河县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附件);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提交述职报告,并填写“清河县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见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麻醉分级授权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Ⅱ~Ⅲ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Ⅲ~Ⅳ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开展ASA分级Ⅳ~Ⅴ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

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XXXX院 2019年10月19日 抄送各临床科室

附件: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 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 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 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 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 1、住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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