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境内上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7]6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05

【实施日期】2007.07.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201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2007〕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7〕16号),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主要目标

截至2006年年底,我省已有45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发行股票46只,募集资金总额

358亿元。其中,A股上市公司33家,募集资金总额303.9亿元;境外上市公司13家,募集资金总额54.1亿元。但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我省企业上市数量和融资规模还有较大差距。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增加上市企业数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已成为我省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关键。

当前,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正在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上市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节奏明显加快,股票市场交易趋于活跃。要抓住当前机遇,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要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服务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强的企业,通过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和上市辅导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训300家左右有上市潜力的企业,力争2010年全省上市公司达到100家左右。

二、推进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全方位扩大上市后备资源。搞好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文化、商业、物流、旅游等服务业上市后备企业的

政府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商务厅《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河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并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通过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巩固试点成果、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推广力度、争取全国领先的总体思路,争取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三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100亿元,销售量500万台(件);通过三年推广,建立健全农村家电产品流通和服务网络,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家电分级配送体系和以县城为龙头、乡镇为基础的销售及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加速农村家用电器的普及,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二十年缩小到十年,四种家电下乡产品普及率分别达到:彩电90%以上,冰箱45%以上,手机90%以上,洗衣机80%以上。 三、实施时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8年11月30日为试点阶段;2008年12月1日起为推广阶段,暂定三年,截至2011年11月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8]9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11 【实施日期】2008.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8〕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省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1999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自上而下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目前行政审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审批行为不够规范,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市、县两级审批项目依然过多,深化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为切实解决当前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省政府扎实开展“两转两提”、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现就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改革原则,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4]13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豫政办〔2014〕1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9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4〕7号),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省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省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省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省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湖北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

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抢抓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机遇,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制定如下措施。 一、明确企业上市目标和责任 1.分类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省上市办每年年初提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各市(州)政府要根据全省“上市公司五年倍增计划”要求制定本地倍增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报省上市办备案,暂无上市公司的市(州)要尽快实现零的突破。各地要督促、指导本地国家级高新

区、经济开发区制定本区具体上市计划。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系统企业上市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对本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培育力度,做好省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科创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非国有控股和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各项工作,实现行业上市“破零”。各地各部门要鼓励、引导部分无法整体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通过主辅分离、资产重组等途径上市。引导上市公司实现业务聚焦,分拆发展前景良好、运作规范的子公司或专项业务板块依法依规实现拆分上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落户我省。(责任单位: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工商联等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上市后备资源梯次培育 2.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继续深入实施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计划,研究制定各级后备资源库企业入库标准,依托企业上市政务云平台对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培育。分别建立市级“尖子”、县级“苗子”企业、各行业后备资源库。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为后备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制定相应激励措施,鼓励拟上市企业到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先行规范。(责任单位: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三、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

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若干意见》作出20项规定(个人总结版)

河南发布20项具体要求 《若干意见》从7个方面作出20项具体要求。 河南省《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改进调研。省委常委、副省长到基层调研,要统筹安排时间和地点,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一个地点、一条线路去调研,不同时到同一省辖市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二、是注重实效。调研点不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献实策。 三、是严禁铺张。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长到基层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四、是严禁迎来送往。当地负责同志一律不到车站、高速路口和辖区边界迎送,不搞欢迎仪式,不安排群众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欢迎字幕,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标准住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 五、是规范公务用餐。工作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一律不超过4个品种菜肴,一律不上酒。 六、是规范出行。调研活动一般安排集体乘车,尽量减少随行车辆。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封路、闭馆。省领导到基层调研一律不准警车开道。

七、是精简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举办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及进行各种检查、评比活动 八、是规范出席活动。不得擅自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本地本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或为纪念物、出版物、建筑物等题词、题字。 九、是严格审批。严格实行各类节会、庆典活动审批制度。 十、是严格出席活动。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十一、是提高效率。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省委常委、副省长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要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全省性会议可视情况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十二、是简化报道。要精简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十三、是控制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超标准核销会议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十四、是规范出访。省委常委、副省长出访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国家。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66号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66号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2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李克强 2002年3月1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

使用效益,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腐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称采购人)使用财 政性资金从事采购活动及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均应遵守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国内外政府性贷款、赠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确定的方式和规范的程序获 取商品、公共工程(基本建设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施行)和服务的行为。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五条省财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二)编制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三)审查进入省级政府采购市场招标中介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和供应商的条件;(四)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 (五)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六)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七)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采购工作 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省实行政府采购目录分级审批公布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编制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公 布上一年度政府采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逐步扩大政府采购内容和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课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形式与格式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省政府公文格式规范、统一、庄重、美观,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79704—2012))》,制定本细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形式 第二条以省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发出的公文,使用以下发文形式: (一)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向社会发布的规章,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印发。 (二)以省政府名义,发布重要政策,部署重要王作,对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命令、通知,批转省辖市、省政府部门的重要文件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的形式印发。 (三)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的答复,对省辖市、有关县(市)和省政府部门的批女复,通知事项等,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豫政文”)的形式印发。 (四)以省政府名义,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等不相隶属机关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代字为“豫政函”)的形式印发。 (五)省政府任免干部,用《河南省人民政府任免通知》(代字为“豫政任”)的形式印发。 (六)以省政府名义,由省长签署的行政复议决定,用《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代字为“豫政复决”)的形式印发。 (七)以省政府的名义,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公报的形式印发。 (八)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用公告的形式印发。 (九)以省政政府名义,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用通告的形式印发。 (十)报省政府审批的临时出国、赴港澳享宜,经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分别用《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批件》(代字为“豫政出外任字”、“豫政港澳任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代字为“豫政出外通字”)、《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国及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代字“豫政出外确字”、“豫政港澳确字”)的形式印发。 (十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集体士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2007?81号)精神,特制定2011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确保如期实现我省森林资源“双增”(森林面积、森林蓄积

量增加)目标为核心,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载体,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圆满完成林业生态省年度建设任务,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坚实生态屏障。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全省安排造林任务421.1万亩。其中:国家预安排我省造林任务190.2万亩,我省安排造林任务230.9万亩(含飞播造林20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14.5万亩。 (二)育苗。全省安排育苗计划25万亩,其中:择优扶持优质种苗基地1.5万亩,培育优质苗木4000万株。 三、安排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2011年全省营造林规模按《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41%安排,生态工程新造林、更新造林、林业产业工程分别按《规划》中期调整任务的55%、10%、33%安排,全面实施规划的8个林业生态工程和4个林业产业工程。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中的生态移民工程按照退耕还林后续专项(生态移民)工程由发展改革和扶贫部门安排,城市林业生态建设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范围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公文明确规定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会议决定需要落实并反馈结果的事项;(三)党和国家领导,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批示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四)党和国家领导,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其他形式交办的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办理结果的事项;(五)全国人大、政协和省人大、政协交省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六)其他需要督查落实的事项。 二、工作分工 (一)省政府督查室(督查处)负责办理的事项 1.《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各项工作; 2.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决定事项; 3.省长主持召开的省长办公会议、省长议事会议决定的事项; 4.省长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需督办的事项; 5.省长批示给省辖市或省直部门的批示件; 6.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版记中注明由督查室督办的公文; 7.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中明确要求督查室办理的其他事项; 8.按照工作职责需督查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二)各业务处室负责办理的事项

1.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2.省长批转给副省长的批示件; 3.副省长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需督办的事项; 4.副省长批示件; 5.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版记中注明由业务处室督办的公文; 6.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中明确要求业务处室办理的事项; 7.按照工作职责需各业务处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工作程序 (一)对国务院、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公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程序 1.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后,公文拟办意见中明确的分管副秘书长的对口处室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的督办处室。秘书处按照公文运转程序,在将省政府领导批示转交督办处室的同时,将复印件抄送督查室备查。督办处室要及时按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将需要督查落实的内容分解立项,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提出办理要求,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分管副省长或省长同意后,以办公厅名义下发《督查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将督查事项及要求交承办单位。 2.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下发后,公文版记中注明的督办处室要及时将需要督查落实的内容分解立项,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提出办理要求,报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制发《督查通知》或以其他形式将督查事项及要求交承办单位。 3.《政府工作报告》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后,督查室要

三明市支持企业上市十条措施(2020年)

三明市支持企业上市十条措施(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把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促进三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加大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积极梳理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且有上市意向的优质企业,建立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对资源库实行滚动管理,每季度调整一次。 二、分类推进辅导培育工作。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进行分类指导,对尚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引导和推动其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改制,加强辅导和培育;对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指导其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做强做大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按照资本市场要求规范运作。引导、鼓励企业与相关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一企一策”制定上市培育方案,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三、鼓励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造。对当年度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完成股改的企业,每家享受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企业历年积累的未分配利润、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增资本金涉及所得税征收的,在按规定征收后,对地方财政贡献的新增实得财力部分,经当地财政部门

审核、报所在地政府批准后给予全额补助;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对并入企业的资产,或因需要从企业剥离出非主营业务的相关资产,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不变更实际控制人的,相关部门对不动产、动产等权证过户手续按非交易过户处理。其中,涉及因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的税费,在按规定缴纳后,对地方财政贡献新增实得财力部分,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报所在地政府批准后给予全额补助。 四、支持企业场外市场挂牌。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挂牌交易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60万元、80万元。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挂牌企业通过券商内核的当年起至企业挂牌当年(最长不超过3年),按企业每年对地方财政贡献新增财力部分的60%,在企业挂牌交易后予以补助。本地企业收购或控股外地“新三板”挂牌企业且将企业注册地、纳税登记地调整至三明辖区的,以及外地“新三板”挂牌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址三明辖区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五、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企业和券商签订IPO财务顾问协议,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企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IPO申请材料并获受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上市企业将首次融资、再融资募集资金70%以上投资在三明辖区进行项目建设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助:募集资金总额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5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300万元;2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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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农历庚寅年十月初五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省政府文件 > 2010 正文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0914696767.html, 2010年11月01日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中小】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 豫政〔2010〕8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75个百分点,2009年年底达到37.7%;中原城市群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现代城镇体系建设逐步展开,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城乡面貌发生可喜变化。尽管我省已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但城镇化发展水平仍然较低,较全国平均水平低8.9个百分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中心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城市用水普及率、人均绿地面积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村镇面貌亟待改善;城乡建设投资不足,城中村、旧城改造任务繁重,保障性住房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我省城镇化发展特别是城乡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 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我省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历史性任务,事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深入、大力抓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内需动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系统组织,认真实施,并以此为抓手,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思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解决我省市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解决我省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9]2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03 【实施日期】2009.03.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解决我省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 问题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9]2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商务厅、工商局《关于解决我省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日

关于解决我省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有关问题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我省部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出现了一些影响稳定发展的问题。为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原则 (一)坚持改革方向,巩固改革成果。工商体制改革和市场办管脱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解决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问题时,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在既定的政策框架内,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 (二)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各地要进一步清理有碍科学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解放思想,用开放和创新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 (三)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生活。各级政府要关心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职工的生活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持职工生活水平基本稳定,解决好市场办管脱钩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四)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多措并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解决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问题的具体措施,

浅谈地方政府在企业上市中的作用

浅谈地方政府在企业上市中的作用 在区域经济竞争日益加剧的大背景下,推动企业实施资本经营,更多更好地利用证券市场,愈来愈成为各级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效提升区域竞争实力的重要战略目标。我国现行体制下的证券市场仍是一个处于培育、发展中的欠成熟市场。在此前提下,谁能高人一筹,重视上市资源的开发,加大企业上市的推动力度,谁就可能获取证券市场更大的份额,谁也就更有条件突破体制和资本的瓶颈的制约,在更高层次上引领经济的发展。 基于上述认识,本文结合本地实际和周边城市的成功实践,试就地方政府在企业上市中的作用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地方政府在企业上市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我国证券市场自上世纪90年代初设立至今,经历了由审批制到核准制的体制变迁,市场体系由单一的主板市场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并存的格局。至2005年9月底,深、沪两地证券市场的上市企业数已达1382家;2004年发行、配售股票共募集社会资本1511亿,占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1.1%。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地方政府始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集中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上市谋求跨越发展,与地方政府的决策目标高度一致。 区域内企业和政府构成的共生共荣关系,其追求发展的目标取向是一致的。江苏省南通市不仅在审批制条件下积极推动企业上市,而且在核准制条件下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上市的决策力度,先后成功推动了纵横国际、综艺股份、江山农化、中天科技、三友集团的上市。除纵横国际因历史原因处于重组调整期外,其他上市企业已成为南通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与南通一江之隔的江阴市把企业上市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先战略,1997年以来成功推动了15家企业上市运作,其中境内上市12家,境外3家。近年来,江阴市上市公司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体制创新和募集大额资金支撑了江阴经济的强势发展,使江阴市多年保持全国十强县(市)的位臵名列前茅,并在证券市场形成了一道独特的江阴板块风景线。 (二)企业上市重在唤醒企业的主体意识,客观上有赖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推动。 没有地方政府对区域改革的谋划和推动,现代企业制度难以自发建立,而缺乏体制创新动力的企业是无法走进证券市场的。南通是全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先行地区。九十年代初即

7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文档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从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产业大省、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大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我省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省地处中原,是中华文明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文化积淀深厚,特色鲜明,资源丰富,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明显,潜力和空间巨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文化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与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文化资源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与沿海先进地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有着明显差距。当前,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各省市区也竞相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意见,出台政策,抢占产业制高点,形势逼人,不进则退。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抢抓中央发展文化产业的大好机遇,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努力把我省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

式发展,更好地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二、总体思路 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思路是,以文化资源为依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规划,重点突破,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艺演出业、文化旅游业等为代表的主导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网络服务业、广告会展业、文化创意和动漫、网络游戏业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业、体育休闲业、艺术培训业和艺术品业等为代表的社会文化产业。经过努力,形成一批强势文化产业,发展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产业基地,着力构建地域特色鲜明、产业优势明显、发展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亮点,使之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在继续发展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广播、电视等行业的同时,着力发展影视节目制作和电子网络出版、数字电视等为代表的现代传媒业,实现纸介质向光电介质、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的跨越。文艺演出业要继承和弘扬我省优秀地方剧种和民间艺术,特别要发展现代表演艺术形式,加快演艺业市场化进程,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文化旅游业在巩固“郑、汴、洛”三点一线黄金旅游带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旅游区块、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拉长产业链条,带动交通、餐饮、旅馆、商业、娱乐等行业的全面发展。 ——瞄准文化产业发展前沿,抢占新兴产业制高点。要以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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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领导访谈 政策解读 参政议政 网上信访 政务博客 政务论坛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农历庚寅年 五月廿九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省政府文件 > 2010 正文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0914696767.html, 2010年03月05日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 〔2010〕25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焦作新区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是焦作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全面推进焦作新区建设,有利于推进焦作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对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总体方案》是指导焦作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焦作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政办[2008]61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0 【实施日期】2008.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 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豫政办[2008]6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密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新闻联络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工作制度》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办理流程图》已经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十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二)审核或者组织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省辖市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处理意见报省长、副省长审批。(四)受省长、副省长委托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长、副省长审定。(五)抓好应急管理,协助省长、副省长组织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六)督促检查对国务院文件、省政府文件、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和省长、副省长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报告。(七)及时了解和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搞好政务信息工作,向省政府领导提供情况和政策性建议。(八)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重大及全局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向省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性建议。(九)组织值班工作,及时向省长、副省长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省政府反映的问题。(十)负责办公厅机关的管理,做好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十二)办理省长、副省长交办事项及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实行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科创板等资本市场制度创新,资本市场的韧性在增强,抗风险能力在提高,市场生态更加有效,正处于繁荣发展的难得机遇期和健全体系的关键发展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高端高效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企业上市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争取用3年时间,推动我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0家。其中,新增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20家。各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全市目标和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未来3年的企业上市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IAB、NEM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上市。二是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优良、竞争力强的国有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三是推动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上市。 二、认真落实推进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部门应明确管理范畴及业务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发展工作协调小组和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建立健全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汇报解决我市企业上市的重点难点问题。 主管产业发展的发展改革、工信、科技、商务、国资等部门负责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产业培育,通过扶持引导强化其内生增长动能。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我市企业改制及上

河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914696767.html, 河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 作者:《河南日报》 来源:《江苏科技报·E教中国》2019年第08期 本报讯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动员全省上下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强措施、补短板、提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大支撑。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南省政协主席刘伟出席会议,河南省委副书记喻红秋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就关系我国教育现代化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刻阐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指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工作目标是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我们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关于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通起来理解,顺应发展所需、回应人民所盼,带着深厚感情,扛稳重大责任,把准正确方向,细化实化措施,抓好补短板、提质量双重任务,形成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分析了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会议认为,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教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教育改革取得新进展,教育服务发展能力有了新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但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河南省教育大而不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 会议强调,推进教育现代化,要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把为党育人的鲜明底色越擦越亮;深刻把握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以人才之基支撑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教育公平的热切呼唤,牢牢扛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责任;深刻把握河南省教育补短板、提质量的双重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聚焦立德树人,抓牢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的根本任务。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各领域,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06.07 【实施日期】1999.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关于实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 (1999年6月7日)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执行,正确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有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对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违反《规定》行为的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整顿调整领导班子。 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行为的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去职务、免职。 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其中诫勉谈话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对各级党的组织负责人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或者受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党政机关负责人进行。 (一)对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工作不重视,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的; (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不重视,对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支持的; (三)不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治理防范的措施,不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 第五条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不认真执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的处理;问题严重的,对该领导班子进行整顿调整。 (一)对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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