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机动车报废车辆拆解点名册及电话

南京市机动车报废车辆拆解点名册及电话

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印,能找到就 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五、到期客车报废程序 1、车辆到报废期,车队必须提前一个月准备,建立报废车辆档案。 2.必须按国家规定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3.车辆报废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七、附则 本制度由常州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属于常州国宇旅游汽车

中国汽车产品四大检测认证机构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中心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CA TC)属汽车产品检测和汽车专用仪器校准类实验室,先后被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为“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授权为“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汽车认可实验室”;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为“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权为“机动车排气污染国家级检测单位”;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为“汽车新产品申报《公告》检测机构”;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为“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机构”。 检测中心设有管理科、检测一室、检测二室、安全试验室、排放试验室、发动机试验室、底盘试验室、车身试验室、非金属试验室、轮胎试验室、仪器检定室、海南检测一室、海南检测二室等十三个科室。人员146人,检测和校准用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520余台套,固定资产21000多万元。具有汽车整车、底盘、发动机、车身附件、汽车用非金属材料、轮胎等60余种产品的检测能力和非接触速度计等10种汽车专用仪器的校准能力。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暨襄樊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成立于1995年10月,是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和授权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先后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以下认可和授权: ■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级汽车试验场 ■国家级汽车新产品鉴定定型及强制标准检验机构 ■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 ■国家级新生产机动车噪声和排放污染检测机构 ■国家指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检测和实验机构 ■中消协签约缺陷汽车产品检验机构

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2014-05-05 16:46:57第一条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

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全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全文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文是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欢迎阅读!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第七条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报废汽车拆解处理及资源回收技术研究进展

2011年1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汽车产销双超1800万辆,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2.44%和32.37%,产销再创新高,并刷新了全球历史纪录,同时蝉联了世界第一 汽车市场桂冠。业内专家分析认为,2011年我国汽车工业仍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预计增幅在10%~15%之间。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数据,2009年底,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达7619.31万辆,那么按6%的理论报废率计算,每年报废的汽车要 超过400万台。到2020年,我国的汽车的保有量将突破1.5亿辆,届时报废量将 超过900万辆。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最大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最大汽车垃圾场”。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强劲增长,保有量的迅速增加,表明中国目前的汽车产业已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上升期。与此同时,更需要报废汽车拆解业必须与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相适应,根据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和节能的要求,采用高技术水平的处理手段,配备先进的拆车装备,以使得废旧资源能够被充分、有效地利用。 一、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需要经过从废旧产品的回收、拆解到使其转化为新的 产品或者材料的复杂过程,这一过程需要采用各种高新技术,涉及到众多学科。目前,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应用的关键技术可分为共性技术、再制造技术、再利用技术等。 共性技术包括基于结构改进和材料替代的回收利用设计技术(可拆解性设计DFD、可回收性设计DFR)、高效拆解技术等。再制造涉及面向废旧汽车零部件失效 分析、检测诊断、寿命评估、质量控制等多种学科,具体包括微纳米表面工程技术、再制造信息化升级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先进材料成形与制备一体化技术、虚拟再制造技术、先进无损检测与评价技术、再制造快速成型技术等。再利用技术包括材料分类检测技术、资源化预处理技术、产品粉碎及粒化技术、材料物理及化学分选技术、产品循环利用技术等。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研究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的高新技术,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已基本达到85%的水平。国外汽车产品回 收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尽可能提高回收利用率;开发利用快速装配系统和重复使用的紧固系统及其他能使拆卸更为便利的技术及装置;开展可拆解性、可回收性设计;开发由可循环使用的材料制作的零部件及工艺;开发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减少车辆使用中所用材料的种类;开发有效的清洁能源回收技术;开发高效拆解技术,普遍采用先破碎后分选的技术。

营运客车报废管理办法

吕梁顺达运业有限公司 客车到期强制报废管理制度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8号)第四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应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的规定,为了提高到期客车的管控能力,客车到期实行强制报废,特制订本办法。 一、报废条件 已运营的客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报废: (1)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8年或者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2)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或者行驶40万千米。 (3)因交通事故造成总成(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箱、前后轿、车架)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经有关部门鉴定已无修复价值。 (4)经三次大修且零部件损坏的老旧车。 (5)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二、到期客车报废应履行程序 生产处应履行的程序:1、生产处在本年度12月份建立下年度各车队的客车到期台账,并于下年度的1月初下发各车队,留存入档。 2、生产处要在客车到期的前两个月向车队下发强制报废通知书。 3、生产处在经营业主不予配合客车报废时要确定专人协同公安、运管等执法人员前往车队实行强制报废。 4、生产处要建立客车报废档案。 5、生产处承办人履行完报废手续的当日要向车队下发客运班车报废的通知,并抄送安全处、财务处、办公室、GPS监控中心存档备查,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车队应履行的程序:1、车队长要在《客车报废申报表》上加注意见、签字、盖章。 2、车队办理客车报废手续时收回经营许可证、运输证、行车证、号牌等证件并履行签收手续,履行完报废手续时交回运管部门。 经营业应履行的程序:1、经营业主报废客车时要填写《客车报废申报表》。 2、经营业主配合生产处承办人人及时向所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客车报废手续并取得《机动车报废证明》。 2、经营业主配合生产处承办人将已批准报废的客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取得其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经营业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上海验车地点时间

一、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宝杨路2058号,电话:转4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2、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富锦路50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3、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逸仙路394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4、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电话: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5、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蕴川路516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二、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汶水东路937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 0。 2、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滨州路183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16:00。 三、卢湾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原开平路),地址:重庆南路27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 0-16:00。 四、徐汇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宛平南路底百步桥,电话:转561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2、上海第四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张虹路150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五、浦东新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华夏东路200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8:00-16:00;周六08:00-15:30。 2、上海第二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行南路6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8:00-16:30。 3上海第三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杨高南路288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 6:00。 4、上海第三十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金丰路99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0。 5、上海第三十九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崮山路930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新)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工作得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商务(经贸)、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汽车得回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得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经贸)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得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得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报废汽车包括专业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报废得机动车辆.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同为机动车属性,对达到报废标准得必须回收拆解。 本细则所称拼装车,就是指使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报废汽车零配件拼装得机动车(包括用部分报废汽车得总成与部分新得零配件拼装而成得机动车)。 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反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得企业必须具有省级(区、市)商务(经

贸)账户管部门批准,报商务部备案,颁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就是》)。 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与未获得资格认定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凡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活动得,任何单位与与人均有权举报.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报废汽车就是国家重要得再生资源,关系到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得大事。为确保《办法》得贯彻落实,各级经贸、监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依照本细则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报废汽车回收得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管体制.商务部负责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分级负责;国务院公安、工商、检查等有关部门在各自得职责范围内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依法实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管机构职责 (一) 商务(经贸)主管部门: 各省(区、市)商务(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核定得报废汽车回收总量控制方案,认真组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对不符合条件得或未在商务部备案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精品文档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 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20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 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 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 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 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 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20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 资料,根据环政法函[20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 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

车辆报废管理规定

车辆报废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这个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不需要打印,能找到就行。 车辆报废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为运输生产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及时的运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载客汽车。 三、实施主体 安全技术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管理部门。 四、车辆报废年限和里程 1.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营运客车使用年限定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2)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3)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4)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3. 车辆提前报废条件 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前报废: (1)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 对引导报废车辆(或8年以上),公司建立临近报废车辆管理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上述车辆加强日常检查、隐患检查频率。凡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外地车上海年检地点 2

外地车上海年检地点很多,看楼主在哪个区了,找近点的,大部份检测站都有代办外地车上海年检,代办费从650元-800元。先交资料,过几天就会通知验车了。 上海检测站验车地点一览表 验车地点 行政区检测站名称具体地址联络电话办理时间 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宝杨路2058号近铁峰路56112008转40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富锦路5001号近漠河路36133333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逸仙路3945号近长江路56440715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近北安路36130580或5686188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蕴川路516号近友谊路3602014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汶水东路937号近水电路65293214 周一至周六08:00-16:00 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浦东滨州路183号近雪野路58478592 周一至周六08:0-16:00 卢湾区机动车安全检测; 上海第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开平路75号近日晖东路63045725 周一至周六08:00-16:00 徐汇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宛平南路底百步桥近内环高架路64383311转5616 周一至周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上海第四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张虹路150号近红松路64387629 周一至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编辑锁定讨论999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是中国即将出台的法规,该《办法》将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这将对新车消费和二手车消费起到促进作用。 2019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中文名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发布时间 2019年2月22日(吹风会) 拟取代法规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目录 1. 1出台背景 2. 2发展历史 3. 3内容解读 4. 4办法全文 5. 5修订内容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编辑 随着中国汽车产销量增长,报废汽车数量也逐年增加。2001年6月由国务院发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的情况。[1]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发展历史 编辑 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19年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郑书伟、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介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2]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内容解读

编辑 新办法对新旧企业、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标准一致,符合条件就可以从事回收拆解工作。通过这样的标准调整,可以有效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竞争,促进行业发展,对提高报废回收行业技术水平产生重要作用。 此外,新办法还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等,这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针对机动车报废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新办法增加了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报废回收企业在存储拆解场地、设施设备、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并要求对环保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新办法一大特点是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这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 汽车报废拆解是汽车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通过调整回收拆解的价格,提高车主报废拆解积极性,将会给新车消费置换出空间。[1]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办法全文 编辑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汽车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并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七)实施机关:? 1.实施机关的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2.实施机关的权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3.实施机关的类别:行政机关? (八)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办理时限:? 申请时间:不限? 受理时间:不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1.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受理、审批? 2.提交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 (3)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3.提交时间? 窗口、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4.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本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本厅在受理环节,企业可在网上打印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 5.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点击“我的办件”或直接输入受理编号,可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信息产业、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未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车主自愿报废的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实施相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实行资格许可制度。未依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第六条报废机动车应当交售给依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将报废机动车转让给回收拆解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七条国家采取财政支持等措施,鼓励、引导回收拆解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升级改造。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再制造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率和再利用率。 第八条国家鼓励对老旧汽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章程规定,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和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第二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

报废汽车拆解流程及设备配置方案()

江西新余年拆解处理2000-5000辆报废汽车设备配置及价格单 二零一四年五月制

1,报废汽车拆解流程 拆卸下轮胎,引爆安全气囊,回收氟利昂 <主要设备>汽车拆解升降机、引爆器和冷媒回收机 <主要设备>叉车 <主要设备>真空抽油机、油水分离机 将汽车侧翻,将发动机、底盘、排气管、散热器、风扇等底盘发动机类部件拆卸回收 <主要设备>汽车拆解翻转机 <主要设备>剪断机,打包机,缸体破碎机,导线剥皮机,

2,相关设备配置及价格

3,报废汽车拆解设备技术参数 CCFJ-1600汽车拆解翻转机 用途及特点;本机器主要用于报废小汽车的翻转拆卸,为便于拆卸报废小汽车底部的零部件,此机器先将所需拆卸的车压紧,然后翻转,最大翻转角为900。同时为便于拆卸的较大零部件搬运,配备了1000KG的悬臂起重机,此机转动臂能在180度范围转动。 本机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能方便拆卸报废小汽车底部零部件,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悬臂起重机便于所拆卸较重零部件的搬运及分类放置。

CCSJ-2800汽车拆解升降机 用途及特点;本机器主要用于报废小汽车翻转拆卸前的轮胎拆卸及放油工序。将需要拆卸的报废小汽车置于平台上,升起到需要的高度进行拆卸及放油处理。

YSFLJ-500油水分离机 用途及特点:YSFLJ-500型油水分离机适用于工矿企业的油污水处理。处理后水中油量小于10PPM,符合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全套装置由分离机、专用泵、电气控制箱、吸水滤器总成及其他附件等组成。分离机采用自动排油、自动报警工作方式,应急时也可进行手动排油。分离机可配备温度控制及加热装置,可自动加热,对于处理重质柴油和燃料油等油污水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上海机动车年检验车指南

上海机动车年检验车指南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上海机动车年检指南? 一、准备 1、验车时间:根据自己车辆行驶证上时间,检验合格到XXXX年XX月,在这个时间左右就可以准备去年检了。 如果有朋友忘记了,错过了规定的这个验车时间,实际上是不要紧的,正常去验就好了,除了交警在路上发现会处罚外,验车场是不会处罚和收取滞纳金的(有些代办机构就是用这个吓唬人多收费的) 2、准备材料:必需材料:行驶证,车主身份证,交强险保单原件(共两页,检测站会收掉一页,重要),其它材料我最近去两次都没有要,但是有备无患,有些变态的验车场会要:包括:代办人身份证,当年的养路费和上海城市道路通行费交讫凭证。 3、查询自己车辆违章:,输入自己车号,确认下面显示:您查询的车牌号为沪XXXXXX的小型汽车,目前在本市没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有违章不处理的话,是不给验车的,至少在你准备验车时间前2天,你就要到违章处理地点把钱交了,不然到验车时候,网上记录还没消一样是不行的。其实上海有个地方处理违章最方便,就是每个高速出上海收费站,那边代处理是不收费的,路过顺便交一下就好了。 验车场自己是不能代处理违章的,但是验车场旁边一般都有代处理违章的地方,他们本事很大,你这边付钱,30分钟之内,网上记录就消除了,当然,代办费也是不低的,每个违章30-100不等。 4、准备去那儿验车: 跨区验车,我一直没有查询到官方的正式通知,我了解的是目前上海跨区验车是试验,只有徐汇和卢湾,金山和奉贤可以跨区验,其它区是不行的。 验车场有很多,但是验车场的地址也没有官方准确公告,下面是网上收集的: 这些地址只供参考,万无一失的做法是先打个电话联系,同时准备2-3个地址再出发。 上海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电话一览表? 一、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宝杨路2058号,电话:转4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2、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富锦路50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3、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逸仙路394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4、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电话: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5、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蕴川路516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2009-04-11 09:22:55 网络二、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汶水东路937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0。 2、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滨州路183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16:00。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信息产业、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未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车主自愿报废的机动车的回收拆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相关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查处违反本条例规

定的行为。 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实行资格许可制度。未依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第六条报废机动车应当交售给依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将报废机动车转让给回收拆解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完善回收服务网络,采取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七条国家采取财政支持等措施,鼓励、引导回收拆解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升级改造。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再制造企业与回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率和再利用率。 第八条国家鼓励对老旧汽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章程规定,为回收拆解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和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