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砖。砂石购销合同
名山蒙阳110KV变电站重建工程水泥、砂石、标砖采购协议
需货方(甲方):雅安科元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发电运行分公司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水泥、标砖、自然沙、碎石材料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名称
1.1材料名称:复合硅酸盐水泥(3
2.5R)、标砖(240X 115X 53)、
自然沙(中沙)、碎石(1.2mn—2.0mm。
1.2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水泥(符合国家水泥产品标准GB17—2007,装车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一致);砂石、标砖(符合清单表中的项目名称和规格型号要求及建筑行业相关砂石、标砖产品的质
量标准;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材料单价
米购清单价格:参照雅安市造价站的信息价和当地实际供应价协商如下表,单价为出厂上车价并包含销售方管理费及税金。
注:表中数量为暂定量,以甲方需求通知量及实际到场验收量为准。
第三条交货地点:五里村。
第四条供货起止时间:2014年_12_月21__日至2015年一03月20_日止(暂定)。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本协议暂定总价款为52700元(大写:伍万贰仟柒佰
亘),具体按照协议所列单价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5.2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执行价格以第二条购销清单上的单价为准。
第六条货款支付
6.1材料预付款:无。
6.2材料款结算
6.2.1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经甲、乙双代表签字确认的供货单据汇总表和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2.2经双方对当批供贷数量汇总和证件资料确认后,甲方于确认止次月初内将上批结算款一次性支付到乙方的对公帐户内。
第七条发票提供
在本协议约定的供货任务中,每一次结算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