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六问

家族信托六问
家族信托六问

2013年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预计到2013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84万人,高净值人群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将达27万亿人民币,该人群中的38%选择家族信托作为除现金储蓄、债券等传统稳健类投资外最感兴趣的财富保障和风险分散方式。家族信托究竟是何方神圣?有何种特殊魅力?下面简单通过5W1H的方法一窥大略。

1、What: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也称家庭信托,family trust)是指委托人将家族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为了家族成员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的财富管理模式。此种模式在外国富人中尤为普遍,比较有名的如罗斯柴尔德家族基金、洛克菲勒家族基金、比尔盖茨家族基金、梅艳芳遗产基金、李嘉诚家族基金以及国内富豪如牛根生、吴亚军、张茵、潘石屹等的家族信托基金。香港216家上市家族公司中,1/3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

2、Why:家族信托有何优势?

信托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法、财产法及组织法的三个面向,被誉为普通法皇冠上的宝石,其被运用于家族财产管理的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1)契约自由与隐私保护。委托人可以根据其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就其信托财产的管理、信托利益的分配方法、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对受托人履职的监督等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自由进行约定,例如,为了保障家族成员的基本生活又要督促孩子努力学习,可以在家族信托中加入类似条款:“如果小明考不上哈佛大学,则本信托向其支付的每月生活费减少为10元。”而且基于信托的契约性,该等约定仅为受托人等少数当事人所知悉,且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2)信托财产独立。设立家族信托须将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该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自有财产以及受托人的其他受托财产,因此可以达到破产保护的作用,使得信托财产不因委托人破产而被追索。此外,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遗产,因此可以合法规避高额的遗产税。

(3)组织架构的灵活性。家族信托的组织架构设置十分灵活,最简单的模式下仅需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四个要素即可。需要时可以加入监察人、投资顾问等。此外,如果家族成员众多、财产关系比较复杂的,可以与其他家族信托共用或单独设置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作为决策机构,其成员及表决权、建议权等均可灵活安排。对于需要区分不同的家族事业进行管理或维持对家族事业的控制的,可以在家族信托之下设立私人信托公司(private trust company)用于作为经营实体或直接作为受托人,其中的经营管理层可以聘用其家族成员。通过前述灵活的组织架构设置,可以维持家族事业的完整性、避免由于婚姻家庭关系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避免家族成员的争产纠纷,实现家族事业、家族财产传承的平稳过渡。

3、When:什么时候设立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因此,适合于设立家族信托的情况也是多种多样,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需求时,便可以考虑设立家族信托:

(1)集中或分拆家族财产。如委托人需要把家族财产集中起来交给专业团队管理,将经营收益向家族成员分配;委托人需要将家族财产分散到海内外不同的家族信托项下以达到分散风险或隐藏财产等目的。

(2)家族企业海外上市。由于上市审批的需要,国内很多有名的香港上市公司均采取这一模式,如雅居乐、玖龙纸业、soho中国等。

(3)家族成员保障。如设立子孙后代的教育基金或创业基金、设立长者养老基金、设立旨在防止成员铺张浪费的生活保障基金等。

(4)财富传承。如委托人由于年龄、健康等原因需要逐渐退居二线,接班人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年龄、专长、经验、品行等)或遗产继承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继承人不适格、巨额税费等)。

(5)家族财产保全。如防止因离婚或继承的财产分割导致家族成员纠纷、股权等家族财产日益分散,影响到家族内部团结以及对家族企业的控制力,影响到家族企业经营的稳定

及效益。此外,委托人可以通过家族信托在其身后继续对家族企业施加影响,使家族企业发展具有延续性,不得违背预设的发展路径及经营原则。

4、Where:在什么地方设立家族信托?

目前国内人士设立家族信托仍以海外离岸信托为主,设立地点多选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内在岸家族信托数量少且大多为期限较短(3年、5年)而相对简单的他益资金信托。家族信托的设立地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但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稳定的政治及经济环境。经济政治的不稳定可能危及到信托财产乃至家族信托相关方的人身安全。

(2)透明及完善的法律体制。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公平有效的司法制度是家族信托赖以生存的土壤,选择设立地点就是选择了信任该地的法律制度。国内家族信托发展缓慢的很重要一个原因是相关法律配套的不健全。

(3)国际金融市场的认可度。全球化背景下,资本的国际流动日益成为常态。为此,设立的地点要特别考虑到国际金融市场的认可度,避免交易上的不信任或需要另行提供认证的情形。

(4)私密性——信息披露要求。不同设立地对于家族信托登记备案的相关信息及其披露有不同要求。目前,新加坡、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地对于登记备案资料要求较少,且法律严格禁止信托管理人对外泄露有关材料。

(5)营运规则。如是设立地对外投资的限制,设立地对受托人履职、委托人的干涉、私人信托公司管理架构是否有相应限制等。为了迎合家族信托的需要,一些离岸地往往有特殊规则,如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维京群岛特别信托法案》(VISTA)就规定离岸信托及私人信托公司可以禁止受托人干涉公司实际运作,公司具体运作权转交给公司董事,而公司董事可以是家族成员甚至委托人自己。

(6)税收及管理费。对于税收制度而言,主要注意的是设立地对于纳税的管辖以及对于家族信托营业税、所得税以及遗产税的相关规定。对于收费而言,则主要看在当地设立家族信托或私人信托公司的相关管理费,一般而言,管理费往往与管理资产价值、复杂程度挂钩,而且若一地对于家族信托限制越少、越受欢迎的,则管理费也会相应水涨船高。

5、Who:家族信托的参与方都有谁?

(1)基本参与方

委托人:家族信托设立者及财产提供者,决定受托人及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

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接收、持有、管理信托财产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向其指定的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

受益人:根据委托人指定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获得全部或部分信托财产分配的人(家族信托中一般是家族成员)。

(2)信托辅助方

根据家族信托设立的目的以及管理的需要,可以灵活地加入各种角色,如涉及到负责执行遗嘱的遗嘱执行人、负责监督受托人履职的信托监察人、负责为信托财产投资提供专业意见的投资顾问、专门负责信托财产保管记账的托管(保管)人等等。前述人员可以是单个自然人,可以是几个自然人共同或以委员会的方式担任,也可以是专门的第三方机构。

6、How:如何设立家族信托?

(1)明确需求至关重要。要设立家族信托,委托人首先应当明确自身的需求及设立的目的,当然这也并不容易,建议可以在有一个大的方向后,结合(2)、(3)让专业人士帮忙细化。

(2)咨询设计面面俱到。家族信托涉及到法律、理财、税务等诸多方面,因此委托人需要与该些领域的专家进行深入的交流,了解其中可能碰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3)受托介入越早越好。受托人在家族信托管理中其中核心作用,因此委托人应当尽早选定受托人并让其参与到家族信托方案的指定当中。对于缺乏相关了解的委托人,可以考虑先行选定受托人并在受托人协助下再进行上述(1)、(2)的事项。

(4)法律文件清晰明了。法律文件的签署贯穿于整个家族信托的设立流程,前期有:保密协议、咨询服务协议、合作框架协议等;后期有:信托合同及附件、风险申明书、授权委托书、财产转移文件等。该等文件的条款应当尽可能清楚明白地表达出每一个细节,尽量避免原则性的描述。

(5)财产转移手续办好。家族信托的设立应当有一定的基础财产,因此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要办理相关财产的转移手续:将资金划付受托人开立的财产专户,将股票、债券、存单等有价证券变更登记到受托人名下,将股权、房产过户给受托人等。

(6)管理监督必不可少。将财产置于受托人名下进行管理,存在较高的代理成本。因此委托人除了要慎重选择受托人外,还要注意建立相应的机制来监督和约束受托人,具体措施包括:受托人报酬与管理业绩挂钩、委托人与受益人享有监督权、设置监察人或家族办公室、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更换受托人等。

第六讲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传承家族财富

家族信托基金:私人银行大有可为的一个业务内容 一、家族企业传承的理论基础 私人银行业务是零售银行的高端业务。目前国内的工、农、中、建、交五大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都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或者财富管理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高价值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业务对象大多是成功的民营企业人士,然而,鲜见有国内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家族企业传承状况进行金融服务方案设计。 以浙江为例,浙江的经济主体民营企业基本是以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其已占全省GDP的70%以上,税收的60%以上、外贸出口的45%以上、就业人口的90%以上。这些家族企业大多正处在成长和企业组织制度转变期。 与此相应的是浙江家族企业也处于传承期。浙商研究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来5至20年将是家族企业和其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继任者的高峰期,有80%的浙商家族企业面临交接危机。一项来自麦肯锡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约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 基于生物学的DNA以及中国的传统和现实,近99.9%的老板都愿意把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交给自己的后代和家族里其他亲人。目前只有万向集团、方太集团、均瑶集团、龙盛公司等极少数家族企业顺利完成了向第二代的传承,大多数还是正在进行或者没有考虑。然而令家族企业老板常常感到困扰的问题是:一是家族企业亲人内部有利益争斗,代际冲突,二是家族内部继承人可能面临因事故和疾病死亡,三是家族内部的继承者对此不感兴趣或者没有能力,或者是败家子,四

是多子女家庭家族繁衍扩大所衍生的诸多问题,如果均分容易导致把企业资本分薄,往往是一个大公司被分成了几个小公司各自发展,这可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抗风险。四是在控制权转移和企业成长与外部关键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矛盾交易中,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安排,首鼠两端,坐失发展良机。 数度经历社会动荡的近现代中国还没机会孕育出像肯尼迪家族或洛克菲勒家族那样的榜样,即近现代中国缺乏历经数代的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代际传承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 因此有企业成长与控制权转移双重任务的家族企业,很自然提出:如何把握企业控制权实现转移使之不夭折,并且使得家族企业成长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笔者认为,私人银行业务部帮助家族企业老板设立家族信托不失为一种为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可供选择的主要业务内容。 如图1所示,家族企业成长和代际传承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股份控制权、经营控制权和决策控制权由三权合一并且集中于一人走向分解和稀释,分散于数人,也就是金融债务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规模的成长与决策控制权转移;股本的引进引起股份控制权的稀释,或更换控股股东导致股份控制权的转移;人力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知识维度的成长与经营控制权的转移。这些最终导致企业制度变迁,典型的如家族企业从家庭企业变化依次为古典家族企业、非古典家族企业、现代股份制家族企业和完全的公众公司。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

独家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 12月8日,北京银行联合北京信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合作发布了《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首发。 12月8日,北京银行联合北京信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合作发布了《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这是国内首份权威的家族信托行业研究报告。报告预测,羽翼渐丰的中国家族信托市场将在财富管理大格局中振翅高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专职副会长潘光伟,**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中国信托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会。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指出,家族信托肇始于英国、发展于欧美并盛行于离岸市场,在历史与实践中成为私人银行与信托制度的本源业务。作为私人银行与家族财富管理的核心工具,各类形式的家族信托近年来在亚太地区蓬勃兴起,其未来业务重心在中国。经历了30多年的财富快速积累期后,中国“第一代”富豪已经进入了世代传承、 家业交替的历史时期,从财富规模和财富人群的社会学特征来看,当前中国正开启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财富转移运动。自2013“中国家族信托元年”北京银行、北京信托等 国内首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推出家族信托业务以来,财产传承和保障的关注度正创新高。三年来,家族信托从业机构和资产规模快速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未来将成为财富管理领域新的蓝海。 报告研究了中国家族信托市场概况,并从我国传统文化渊源、目前家族信托业务参与机构、产品服务主要类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未来五年家族信托行业的前景进行展望和预测,同时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建议。报告主要观点如下: 中国境内目前已有21家信托机构和14家商业银行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规模约为441.8亿元。展望2020年,中国本土家族信托规模可达6275.5亿元。 中国家族信托业务的兴起源于水到渠成的客户需求与私人银行的供给侧创新。目前国内居民可投资资产中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转化率仅为27%,提升空间巨大。 中国本土家族信托业务必将陪伴当代民营企业群体的家业传承。以课题组研究的100家民营企业为样本来看,民营企业家业治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正在或已经完成传承的家族企业占比不足40%,创始人多在60岁以后才考虑传承问题。其中已完成传承家族企业中“传贤传亲比”为三七开(即70%由家族继承人接力家族企业);家族传承的“传男传女”性别 中男性占比达71%。中国第一代家族正面临金融、产业、姻缘与血缘“三期叠加”的风险。

2014年一季度中国信托业运行情况报告

2014年一季度中国信托业运行情况报告 2014-04-23 11:18:54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浏览量:263 一、季度信托业总体运行情况 2014年一季度,信托业总体运行平稳,开局良好,呈现出“三平稳四优化”的格局。 (一)信托资产规模增长平稳。 截止2014年1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11.73万亿元,比年初增长0.82万亿元,增幅7.52%。自2013年1季度以来,信托资产环比增幅一直维持在7%-8.3%之间,结束了2010年至2013年1季度平均单季增幅11.77%的高速增长,增速有所放缓,冲规模的势头有所遏制。 (二)信托公司资本实力提升趋势平稳。 截止2014年1季度末,信托公司全行业固有资产总规模为2984.6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683.68亿元,环比分别增长3.94%和2.18%,继续保持了近年来固有资产规模和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季平稳上升的趋势,增强了行业风险抵御能力,为信托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信托产品收益率波动平稳。 2014年1季度清算的信托产品平均年化综合收益率为6.44%,低于2013年全年的7.40%,仍处于近年来6.30%至7.50%的平稳波动区间。这一收益率在理财市场上仍处较高水平。在近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资本市场低迷的背景下,实现这样的收益率实属不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利率市场化加速的环境下,信托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主动让利于客户,正因为这样,2014年1季度已清算的信托产品平均年化综合信托报酬率为0.44%,环比下降0.27%个百分点,降幅达到38.02%。 (四)信托资金来源结构有所优化。 截止2014年1季度末,信托财产中主要由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占比24.97%,环比增长0.07%,同比增长0.97%;单一资金信托占比69.48%,环比下降0.13%,同比下降0.33%。这说明信托资产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占比逐渐提高,单一资金信托占比逐渐下降,信托资金来源结构有所优化。 (五)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进一步优化。 截止2014年1季度末,信托资金运用方式中贷款等业务占比为62.51%,环比减少0.78%,同比减少2.15%,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比37.49%,环比增加0.78%,同比增加

家族信托设立流程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0b12935326.html, 家族财富传承一直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也是富豪们永远关心的话题。在中国,改革开放30年造就了一大批家族富豪,为了逃过“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很多富豪都会设立家族信托。下面,金斧子小编就来说说的家族信托设立流程。 家族信托设立 家族信托从海外引进至今,一直都是富豪们青睐的一种财富管理模式。尤其是对于那些子女不愿继承家业的富豪来说,家族信托设立可以有效地帮助他们将家产管理起来。 家族信托设立流程 家族信托设立流程如下: 1、拟定信托方案:总行牵头与信托公司对接,由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家族信托方案;分行协助总行协调客户与信托公司就信托方案的沟通,最终方案由客户与信托公司确定。 2、合同起草签署: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等,客户与其协商确定并签署;总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财务顾问合同等。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0b12935326.html, 3、信托财产交付:客户向信托公司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 4、信托财产支付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向受益人有计划地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养老费等. 5、客户维护与管理:信托存续期间,分行配合信托公司进行客户维护和管理。 6、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将信托财产闲置资金以其名义投资管理;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提供财务顾问建议等. 7、信息披露监督:信托公司定期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客户可委托监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8、信托清算终止:信托终止,信托公司完成清算,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 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国内家族信托实例分析

国内家族信托实例分析 金融资产50年全权委托招行家族信托5000万门槛 招行家族信托的门槛是5000万元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为不可撤销信托,“(一旦)签50年,这50年就不能动了”。目前信托资产尚不能涵盖企业股权、实物和不动产,这意味着无法实现家族企业的传承。 生意越大,越怕“退休”——这是国内中年富豪家庭的普遍烦恼。 “家族信托可以让资产实现风险隔离和财富永续传承,以法律的形式。”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菁近日接受了本报专访,详解最近推出的国内私人银行首单家族信托。 招行家族信托设立的门槛是5000万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针对财富传承的问题,通过事先设定的家族信托收益分配条款,资金可在日常生活或子女上学、创业,赡养老人等重大事项中支取;就算委托人去世,私人银行将按家族信托条款继续完成约定事项,从而真正实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支付其财富,无论是身前还是身后。 作为舶来品,招行家族信托在服务流程、参与各方的责任、监控体系等方面的设计,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成熟做法。“但不能照搬,毕竟我们国家在法律、税收制度与国外差别很大。”王菁说。 尚不涵盖实物或不动产 招行推出的家族信托属于不可撤销信托,“(一旦)签50年,这50年就不能动了”。如果客户有其他需求,只能用其他资产另设一个信托。尽管如此,在家族信托的管理上,委托人依然可提出自己的要求。 信托公司是受托人,但招行依然主导整个信托的管理,并担任信托托管人和财务顾问。在招行内部,家族信托业务有一支30多人涵盖各投资领域的团队,及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副行长丁伟牵头。 家族信托设立初期,委托人可就信托资产投资提出一定的收益目标或投资策略,招行作为财务顾问,根据这个目标或策略提出资产配置方案建议,取得决策委员会和受托人通过后施行。“不能由某一个人随便拍脑袋决定,那样容易决策失误。”由于投资期限较长,其风险、收益要求与一般投资方案差别明显。

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最早出现于在美国,目前在海外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当成熟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一般采取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方式控制家族企业或进行其他投资),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一、家族信托在中国的现状 作为一种针对富人规划“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2001年才正式通过跟信托有关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2012年下半年开始,平安信托、招商银行、歌斐资产、中信信托等机构才陆续启动了家族信托管理业务。 由于2001年通过的《信托法》并没有对家族信托做专门规定,家族信托法律、法规在国内实际处于空白状态。同时,开展信托业务也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而目前国内相关专业人才比较匮乏。另外,由于国内遗产税没有明确出台时间表,通过家族信托进行避税的动机还不强烈;我国《信托法》要求信托进行登记、公示的制度,无法满足富人对信托的隐私要求;不少国内富人对家族信托要求财富剥离也比较敏感。以上种种因素,制约了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发展。 目前国内市场上不少家族信托业务并不是严格的家族信托,有人称之为“伪家族信托”,所谓“伪家族信托”的核心特点是财产所有权并没有剥离委托人,实际是投资性信托产品。 二、家族信托的优点 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产传承工具,究其被富人广泛使用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好处:隔离保护家产,准确有效地传承以及避减税收。 1、隔离保护又可以被分为三个方面:保护家产不被挥霍,保护家产不被追索,隔离家族资产信息: ⑴在信托的结构下,受益人没有任意处置资产的权力,这样就减少了家产被挥霍或被骗的风险。

中国信托业报告

中国信托业发展的现状与困境 信托业第五次整顿结束以来的三年多里,在“一法两规”所搭建的基本制度框架下,素有“坏孩子”之称的中国信托业的行业定位由“高度银行化的混合经营模式”转向“专业化受托理财金融机构”,从而回归本业走上了健康的发展道路,并因此实现了整个行业的又一次腾飞,但相比于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国外同业都只能算是刚开始起步,其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行业战略目标不明确、监管和法律环境不完善、消费者市场成熟、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不高以及人才匮乏等问题和困境。 _、中国信托业近三年取得了很大发展 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近三年来,我国信托财产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53个,大部分获得了成功。同时,信托公司以资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形式开展的信托业务,开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国务院确定的信托整顿方针指引下,信托公司接受管理的信托财产总额已近2000亿元人民币,营业性信托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重新登记后的信托公司共59家,截至6月底,信托从业人员4600人. 图1 信托产品发行规模比较 数据来源:西南证券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基金与信托研究所执行副所长邢成我国信托业从回归本业 来的发展历程,成绩是巨大的,里程碑式的。

首先信托公司发挥了它独有的制度优势。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信托、不良资产处置信托、职工持股信托、管理层收购信托等解决了大量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期或深层意义上所遇到的、很难解决的制度性难题,为我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购并、收购走出困境发挥了很大促进作用。 其次,信托业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基础设施信托、公用设施信托、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信托等使地方的经济发展和多渠道的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 目资金来源,以及推动地方经济金融体系合理化和多元化都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信托公司充分体现了它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有的作用和功能,通过集合资金信托方式,为我国居高不下的储蓄余额找到了出口,同时也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使其分享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对于调整我国经济周期,刺激内需发挥了作用。 四是信托公司通过接连不断的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创造了很多业务模式和投资方式,在我国分业管理的条件下组合发挥了金融机构的合力作用。如通过银信、信证合作增加了理财业务、中间代理业务,有助于银行调整存贷比例和资产结构,探索信贷资产的信托化、证券化。 因此,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其制度优势是显著而不可替代的。 二、中国信托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信托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些不容忽视的困境。 (一)信托业发展面临外部环境制约 1.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环境的制约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孙飞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尚需提高,经济环境有待优化,市场经济体制急需完善,产权制度改革亟待深化,个人资产尚不充裕,企业经济实力与国际大财团相比尚有很大差距,信托产品的研发缺乏一定的市场基础与创新根基。实际上开发的信托产品大都局限于商事领域,而民事信托市场尚无什么发展。 2.信托业缺乏战略性的行业安排,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理事长王连洲信托行业的战略目标不明确,缺乏白皮书式的行业战略指导。 华宝信托公司总裁郑安国由于社会公众对信托业的认识不够,信托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所以在规划和制度上总体比较薄弱,具体执行起来自然也会产生不少问题。与其它三大金融行业比,信托业在整体上缺乏前瞻性的规划,在具体操作层面的法规政策又较粗糙,而信托业本身比其它三大金融业更复杂,这可能是信托业在中国始终没有很好发展的重要原因。 3、监管和法律环境制约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理事长王连洲目前对信托业务的监管还 不是很到位,力度也不够。目前信托公司共有50多家,但在监管力量上未免显

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分析

题目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分析 院(系)金融与贸易系 专业金融学 学生姓名 成绩 任课教师 2011年 6 月 20 日 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由我本人独立完成。有关观点、方法、数据和文献等的引用已在文中指出,并与参考文献相对应。 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如在文中涉及到抄袭或剽窃行为,本人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作者签名: 签名日期: 2011 年 6月 20日 摘要 我国信托业从建立以来,就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金融领域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其经营业务不断拓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很多内部外部问题。在接下来的论文中我会做出详细的陈述。 关键词信托;理论;现状;发展;问题;展望 Abstract

From the inception of the trust industry to have a rapid developmentin the financial sector has its own place, and continue to expand itsoperations, as China's socialist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make a greatercontribution to financial markets in China played a certain role. However,in its development process,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internal and externalproblems. In the next paper, I will make a detailed statement. Times New Roman Trust; theory; status; development; problems;Prospect 目录 一、绪言 (1) 二、中国信托业的起源 (2) (一)中国信托业的起源 (2) (二)中国信托业的功能 (3) (三)中国信托业的定位 (4) 三、中国信托业发展的现状 (4) (一)中国信托业发展的优势 (4) (二)中国信托业发展的问题 (6) 1.内部问题 (5) 2.外部问题 (6) (三)进一步发展信托业的对策 (7) 四、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展望 (9)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3) 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绪言 我国信托业从70年代末建立以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金融领域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其经营业务不断拓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很多问题:本身资本金就已经严重不足,筹集资金的能力也不是很强,导致了资金运用的低效率;内部管理存在缺陷,人员素质低,用人机制较不合理;其发展的外部环境对它也有一定的不

传承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财富灵活传承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约 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处置方式等,如可约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如“学业规划”、“结婚”“年龄阶段规定”等等,以此来保障继承人的理性选择,避免继承人好逸恶劳。 案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嘱信托 在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 万英镑。 评价: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

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财产安全隔离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即是通过信托框架将传承资产从个人资产剥离,以避免未来在个人或企业遇到风险或倒闭时,个人资产被无限卷入,同时避免离婚等家族事件对企业经营和资产造成影响。 案例2:默多克的家族信托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GCM信托公司设立并运作家族信托,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拥有投票权的股票,其中超过38.4%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这样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中,邓文迪只分得2000万美元资产,与默多克134亿美元总资产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离婚之事丝毫未影响新闻集团的资产和运营。 评价:现实中我们的许多高净值客户都是多家企业的实

中国家族信托的需求分析与市场定位_张传良

中国家族信托的需求分析与市场定位 张传良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高净值人群较为集中的国家来说,家族信托在我国市场的需求研究就显得非常必要.本文分别对我国家族信托需求和市场定位进行了分析。根据高净值人士集中程度不同将全国(大陆)分成了三个区域,并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从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目标、年龄构成、行业分布等几方面得到了高净值人群的特点和财富管理行为特征。运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得出家族信托的需求强度与多方面相关,其中主要的方面有家族企业发展状况、交流程度以及认知程度,并由此结果给出了家族信托市场定位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家族信托;需求分析;市场定位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344-02 一、引言 目前,高净值人群和高净值家庭作为家族信托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主体,其出现是社会财富增长的结果。[1]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富总量增长,二是财富集中度提高[2]。由此,中国的高净值人群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而越来越多高净值人群也开始关注家族信托这一财富传承工具。对于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来说,高净值人群的判定标准及其需求行为的分析,除了能决定家族信托业务的目标客户外,也能对相关产品、价格、促销和渠道等营销策略组合产生直接影响[3]。 二、高净值人群的需求分析 1.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 我们将全国(仅包括大陆地区)分成三类区域:(1)以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为代表的高净值人群高度集中地;(2)山西、陕西、四川、福建、内蒙古、黑龙江为代表的高净值人群的次集中地;(3)除了以上省份之外的其他地区。本文研究的高净值人群设定门槛为5000万元。通过每区域发放调查问卷并回收有效问卷的形式以及电话访谈与当面拜访的形式进行调查。其中三个区域发放的问卷分别为5000份,2000份,1000份,回收的有效问卷分别1877份,523份,73份。此外,我们还通过网络与微信对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需求进行了调查,得出2.2中的结果。 2.人群特征 高净值人群的特点和财富管理行为是对高净值人群需求分析的基础,我们将从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目标、中国高净值人群的年龄构成、中国高净值人群的行业分布以几方面来做分析。 (1)财富目标。根据调研的结果看来,财富增值与财富保值是高净值人群最为看重的两大需求,而财富传承几乎占有百分之十五左右。这说明家族信托如果要推行,就必须要依托这3大需求。只有满足高净值人群的这3大需求时,家族信托对高净值人群才会有足够吸引力。 (2)年龄构成。而对高净值人群的年龄进行细分研究后发现,中国高净值人群具有资产随年龄上升而增加的特点,50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占有资产达到了86%,因为大量的资产集中在步入老年的高净值人士手中,他们对创造财富的热情逐渐减少,因此更倾向于财富的保值,并且有财富传承的需求。这也再一次说明了做家族信托产品设计时要考虑财富增值、保值及传承的需求。 (3)行业分布。研究团队发现高净值人士在贸易、金融房地产、制造业行业的集中度较高,这些行业除了之前所述的政策相关度较高之外,还有要素占有的不公平以及行业发展不平衡,这些特点都使得高净值人士在这些行业具有较高的集中度。而他们所处的行业特点对他们财富管理行为也有着一些影响。 此外,我们也对不同职业的高净值人群进行了需求分析,发现企业主更注重财富传承;专业投资人更加注重财富创造;而职业经理人对各项目标的关注比较平衡;退休人士和其他人士比如全职太太、演艺明星、体育明星等人群更加注重对财富的保值。三、家族信托的需求影响因素与市场定位 1.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对中国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需求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家族信托产品和服务存在一定的购买意愿。而为了能提供更加符合目标客户需求的家族信托产品和服务,我们应该从需求强度的角度对不同的影响因素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探究,以达到明晰家族信托的市场定位的目的。 (1)变量设定。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整理分析,并运用需求强度测定表对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需求意愿进行测定,我们认为在当前中国的市场环境中,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需求强度主要受到以下几种因素影响:财富规模;年龄;职业;家族信托机构的了解交流程度;家族企业发展状况等,具体的做法是采用专家打分法[7-8]。 其中,需求强度是依据全部有效调查问卷的相关结果给高净值人群的家族信托需求强度赋值;财富总量可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对财富总量区间进行1分到5分范围内的赋值;将年龄按等距原则分成5个区间;不同职业对家族信托的认知程度有明显的不同,可以用这个指标来代表不同职业,同样依据调查问卷的调查结果采用专家打分法进行赋值;依据交流频次的定量指标与交流效果反馈的定性指标测度交流程度,交流频次按照实际的结果数值按照集中度划分成5个区间,同时通过德尔菲法对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权重进行设定;而量化家族企业的发展状况,我们按照调查对象是否选择家族企业传承发展,家族企业是否有明确的接班人计划,家族企业接班人的接班意愿和能力等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同样给予1分至5分的赋值。 (2)分析过程。经过上述变量设定过程,我们引入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高净值人群家族信托需求强度与各项影响因素的相关性进行计量分析,以求进一步得出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从而为家族信托产品和服务的目标市场定位提供有力依据。 我们建立的线性回归模型如下: 11223344155 + Y A a X a X a X a X a X z =+++++ 其中, Y代表高净值人群家族信托的需求强度 X1代表高净值人群的财富总量 X2代表高净值人群的年龄 X 3 代表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的认知程度 X 4 代表高净值人群与家族信托提供机构的交流程度 X 5 代表高净值人群家族企业的发展状况 ζ为随机误差项。 F检验结果为247,65,表明方程的线性关系十分显著。R值为0.9763,这说明以上5项目因素是影响家族信托的关键性影响因素。 T 值均达到显著性水平,说明回归系数均显著。 线性回归结果 Coefficients t Stat Intercept 1.7329060.118221 Variable(X1) 1.3542670.102376 (下转第346页)

2016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2016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2016年,中国宏观经济缓中趋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效果明显,以不变价格测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为735149亿元,GDP实现了6.7%增长率。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2016年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各项指标表明:信托业积极推进自身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转型升级,强化风险治理,寻求增长动力,回归信托本源,科学构建商业模式,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信托资产规模跨入“20万亿元”时代,信托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一员,已经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和创造国民财富的重要途径。2016年信托业在实现信托资产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的同时,不断深化落实信托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避免行业发展“脱实向虚”,以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发挥好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配置资源的独特优势,去通道、去链条、降杠杆,为实体经济提供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服务,通过开展投贷联动、债转股、并购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支持实体经济通过兼并重组去产能,去杠杆,升级做强。诸多信托机构积极探索土地流转信托、消费信托、互联网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棚户区改造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扩大内需、消费升级和民生改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

稳步增长:2016年信托业跨入“20万亿”时代(一)信托资产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继三季度突破18万亿后,达到20.22万亿,同比增长24.01%,环比增长11.29%。与2016年2季度同比增长8.95%相比,3季度和4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增速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信托业跨入了“20万亿时代”。从季度环比增速看,2016年4个季度环比增速分别是1.70%、4.25%、5.11%和11.29%,是行业进入增长态势的实际信号。如图1中所示,自2015 年2季度以来,信托资产同比增速是逐季下降的,从2016 年3季度开始则呈现增长态势。在资产来源方面,2016年年末单一资金信托余额为101231亿元,占比50.07%,较前一季度降幅明显,单一资金信托占比在2016年呈现下降趋势;集合资金信托余额为73353.32亿元,占比36.28%,与前一季度相比上升1.47个百分点,集合资金信托占比在2016年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管理财产信托余额为27601.75亿元,占比13.65%,较上一季度小幅上升。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余额占比已接近50%,表明信托资产来源呈多样化分布趋势,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如图2所示。在资产功能方面,2016年年末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为100667.84亿元(占比49.79%),规模和占比分别较前一季度提高了17630.56亿元和4.08个百分点,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在2016年呈现上升趋势;投资类信托余额为59893.74亿元(占比29.62%),规

家族信托六问

2013年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预计到2013年底,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将达84万人,高净值人群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将达27万亿人民币,该人群中的38%选择家族信托作为除现金储蓄、债券等传统稳健类投资外最感兴趣的财富保障和风险分散方式。家族信托究竟是何方神圣?有何种特殊魅力?下面简单通过5W1H的方法一窥大略。 1、What:什么是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也称家庭信托,family trust)是指委托人将家族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为了家族成员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的财富管理模式。此种模式在外国富人中尤为普遍,比较有名的如罗斯柴尔德家族基金、洛克菲勒家族基金、比尔盖茨家族基金、梅艳芳遗产基金、李嘉诚家族基金以及国内富豪如牛根生、吴亚军、张茵、潘石屹等的家族信托基金。香港216家上市家族公司中,1/3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 2、Why:家族信托有何优势? 信托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法、财产法及组织法的三个面向,被誉为普通法皇冠上的宝石,其被运用于家族财产管理的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1)契约自由与隐私保护。委托人可以根据其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就其信托财产的管理、信托利益的分配方法、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对受托人履职的监督等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自由进行约定,例如,为了保障家族成员的基本生活又要督促孩子努力学习,可以在家族信托中加入类似条款:“如果小明考不上哈佛大学,则本信托向其支付的每月生活费减少为10元。”而且基于信托的契约性,该等约定仅为受托人等少数当事人所知悉,且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2)信托财产独立。设立家族信托须将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该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自有财产以及受托人的其他受托财产,因此可以达到破产保护的作用,使得信托财产不因委托人破产而被追索。此外,由于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遗产,因此可以合法规避高额的遗产税。

家族信托架构设计中的若干法律问习题

精心整理家族信托架构设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近年来,逐步壮大的民营经济催生出一个庞大的“高净值人士”群体。这个群体需要寻找一种有效的方式实现家族财富和事业的传承,由此又推进了中国家庭信托业的发展。从中国内地、 到家族财富传承的目的,但往往不希望受托人过多干涉家族企业的运营,更不愿看到受托人出售家族企业的股权。为解决该问题,BVI颁布《维京群岛特别信托法案》,规定在BVI可设立特别信托(VISTA信托),即某公司股东若用其股权设立信托,受托人

不享有管理该信托财产的权利,而是由公司的原股东及董事管理。2013年BVI针对以上两部法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得BVI的信托产品对家族企业来说更具有吸引力。 在法律适用上,BVI的信托业务受到多个区域法律的管辖,这就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受托人法》 中国内地的信托法生效于2001年,对信托制度的规定相对陈旧,也没有规定和管理家族信托的法律法规。目前,内地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困难主要体现在:(1)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不健全;(2)《信托法》未就股权资产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如家族

信托采用信托持股的架构,则无法对企业的所有权、管理权及分红权的清晰划分提供法律依据;(3)税费问题。以不动产设立家族信托为例,不动产的所有人将变更为受托人,而在内地,房屋产权变更一律视为交易,所以将增加税费成本。如此高的税费成本加大了内地开展家族信托的困难性。 受益人而设立信托。 2.香港地区信托法的规定 只要是具有权利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受益人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也可是特定的人或现存

的人。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受益人有权了解受托人是否适当管理信托。如果受托人违反信托条款,受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其履行信托条款的申请,并可以就违反信托的行为提起诉讼。 3.中国内地信托法的规定 我国《信托法》第43条规定,信托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 第 托人管理委托人财产的行为;(2)查阅受托人的会计账簿;(3)通过对受托人日常行为的监管,确定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的报酬金额是否合理;(4)撤换受托人并指定新的受托人;(5)终止信托等。在实际监管业务中,监察人未必享有以上所有权利,也

中国信托业规划报告(doc 13页)

中国信托业规划报告(doc 13页)

中国信托业发展的现状与困境 信托业第五次整顿结束以来的三年多里,在“一法两规”所搭建的基本制度框架下,素有“坏孩子”之称的中国信托业的行业定位由“高度银行化的混合经营模式”转向“专业化受托理财金融机构”,从而回归本业走上了健康的发展道路,并因此实现了整个行业的又一次腾飞,但相比于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国外同业都只能算是刚开始起步,其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行业战略目标不明确、监管和法律环境不完善、消费者市场成熟、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治理不完善、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不高以及人才匮乏等问题和困境。 _、中国信托业近三年取得了很大发展

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近三年来,我国信托财产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53个,大部分获得了成功。同时,信托公司以资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形式开展的信托业务,开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国务院确定的信托整顿方针指引下,信托公司接受管理的信托财产总额已近2000亿元人民币,营业性信托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重新登记后的信托公司共59家,截至6月底,信托从业人员4600人. 图1 信托产品发行规模比较 数据来源:西南证券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基金与信托研究所执行副所长邢成我国信托业从回归本业来的发展历程,成绩是巨大的,里程碑式的。 首先信托公司发挥了它独有的制度优势。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信托、不良资产处置信托、职工持股信托、管理层收购信托等解决了大量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期或深层意义上所遇到的、很难解决的制度性难题,为我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购并、收购走出困境发挥了很大促进作用。 其次,信托业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基础设施信托、公用设施信托、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信托等使地方的经济发展和多渠道的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来源,以及推动地方经济金融体系合理化和多元化都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信托公司充分体现了它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有的作用和功能,通过集合资金信托方式,为我国居高不下的储蓄余额找到了出口,同时也满足居民投资需求,使其分享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对于调整我国经济周期,刺激内需发挥了作用。 四是信托公司通过接连不断的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创造了很多业务模式和投资方式,在我国分业管理的条件下组合发挥了金融机构的合力作用。如通过银信、信证合作增加了理财业务、中间代理业务,有助于银行调整存贷比例和资产结构,探索信贷资产的信托化、证券化。

如何设立家族信托

金斧子财富:https://www.360docs.net/doc/0b12935326.html, 一、设立者必须有合法信托目的 一般情况下,家族信托委托人不会以诉讼为目的。从目前情况来讲,不合法家族信托包含两部分,即:违法信托、欺诈性信托。不管从事什么,一定不要突破法律底线,一旦突破将“万劫不复”。 二、信托财产有合法 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财产一定具备合法性,不然家族信托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其中非法财产、不存在财产、权属不清财产、未经批准限制流通财产是不能被申请设立家族信托的; 三、以信托合同方式存在 依据《信托法》规定,家族信托要以书面形式存在,遗嘱虽然是信托的一种书面形式,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它会引发很多后续问题。 【家族信托起点最低多少】 在目前中信信托已经推出定制化、标准化两类综合家族信托服务。定制化家族信托起点最低是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是10年以上,可根据客户本身意愿定制信托条款,不仅能够保证信托财产安全、收益稳定,还能鼓励、限制受益人,促进家族向好发展;标准化家族信托起点是600万元,它设立程序简单、快捷,它是有条件的根据客户意愿设定条款,是一种“传世”系列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在高端财富管理市场中,一直被称为“财富传承方舟”,所以设立门槛相对比较高,但现在信托公司为该财富管理平民化,在逐渐降低家族信托设立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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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北京银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家族信托北京银行 篇一:家族信托的巨大潜力 家族信托的巨大潜力 20XX年是被诸多财经媒体称为“中国家族信托的元年”,在这一年里,招商银行与外贸信托、北京银行和北京信托都先后开展了银信之间的合作,先一步介入了家族信托的领域。这一领域目前被认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为中国大小的私人财富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财富积累,第一代企业家们已 进入花甲之年,家族企业面临着交替传承。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季候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目标是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以及传承,无论委托人发生什么意外,这笔财产都将独立存在不受任何影响。 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未来5到10年,我 国将有300万家民营企业面临换代接班的问题,由于“第一代“创业者普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而且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富二代“的持续关注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等政策的

出台,”第一代“企业家在”交接“中不得不认真考虑家业和社会责任的传承、家庭血缘和公司财产分隔等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家族信托对财产传承、企业控股权管理的作用进一步被认识并受到重视,这对银行和信托公司都是一大商机。据了解,目前北京银行的家族信托要求客户最低的受托财产要三千万起,而且首选货币基金,客户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北京信托方面介绍,这主要会死基于对《信托法》相关要求的考虑,同时委托管理期限也较长,其最低要求管理期限为5年。但实际上北京银行喝北京信托合作,已签约客户最低的管理期限为20年起,可见,家族信托客户一定回事私人银行客户中的“高富帅”。 篇二: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最早出现于在美国,目前在海外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当成熟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一般采取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方式控制家族企业或进行其他 投资),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一、家族信托在中国的现状

家族信托简史(三)

家族信托简史(三) 王宝强婚变后,传其借钱打官司要求分割财产的行为收获了不少眼泪和同情。但同情过后,网上就有声音出现:何不试试用家族信托?与王宝强面对困扰不同,传媒大亨默多克被公认是家族信托的受益者。在接受了与第二任妻子离异的教训后,在迎娶邓文迪之前,默多克将自己主要资产尤其是新闻集团的股权打包进入了家族信托。所以当两人婚变时,邓迪文仅分得了两套房产和让两个女儿成为基金受益人,默多克本人依然坐拥超过百亿资产。 家族信托的成与败 我们先来看一个成功的案例。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万英镑。 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

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而香港巨星梅艳芳家族信托看起来就不是那么顺利了。为避免母亲挥霍和受骗的风险,确保母亲能安享晚年,梅艳芳去世时将财产交给信托公司管理,按照梅艳芳的意愿,其母亲只能定期领取生活费,而不能直接支配遗产本身。但梅艳芳去世后数年来,其母多次针对信托公司提出不理智的诉讼,要求解除信托而直接支配巨额遗产,进而发生高额的律师费。信托公司拨付律师费后,表示信托财产已经无力支付梅母的养老院租金,梅母穷困潦倒被逐出养老院,梅艳芳设立信托的初衷还是没能达成。许多人将此作为“家族信托之殇”。 本案固然是家族信托失败的一个典型案例,但其根本原因并非家族信托本身造成的,而错在缺乏与之配套的信托保护机制。 发展家族信托的困境 当前中国家族信托正处于“跑马圈地”的发展阶段,但这一高端财富管理的“舶来品”正在经历的本土化进程也不无困境。 一是登记转移等配套制度不够完善。根据《信托法》,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及财产权利,包括房地产、艺术品、游艇等实物资产,原则上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但在实际中,由于涉及信托财产的登记、转移等配套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对于信托财产的非交易性过户登记存在一定操作障碍,目前国内信托业务主要为资金信托业务,很多投资领域也受到限制,这为开展家族信托带来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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