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法律文书样式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法律文书样式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法律文书样式

枣庄市公安消防分局(各大队自行改为本单位名称)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告知人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需听证的才填写第2项)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听证告知的,无需填写此问答)

答:(可另纸记录,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人也可以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第次询问

第页共页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签名)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性别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月日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1.询问时,人民警察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询问外国违法嫌疑人的,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和事由等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3.笔录末尾应当由被询问人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者捺指印、注明日期。4.可加附页,并标明页码。)

问:

答:

第页共页

枣庄市公安消防分局(各大队自行改为本单位名称)

听证笔录

案由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举行方式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违法嫌疑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听证内容记录

(可附页)

第页

违法嫌疑人或者代理人(签名):

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代理人(签名):

证人(签名):

听证员(签名):

听证主持人(签名):

记录员(签名):年月日

送达回执

执法证答题笔记

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规定”的审查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为前提的。()错误 1行政执法主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对 2、附带审查,是指复议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对“规定”的审查对 3、纲要确立了法治建设政府的目标,没有规定法治政府建设错 4、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执政能力测试对 5、行政处罚文书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制作的记载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对 6、行政许可文书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没组织的申请对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错 8、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许可错 9、“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 10.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对 1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机关起保障和监督职责对 12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12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对13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优惠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 14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错 15证据功能是指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与处理结果的文字凭证的作用和功能对 16行政执法文书针对一般人和事作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可以重复使用。错 17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1人错 18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 19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出延时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加处罚款从性质上属于执行法,是新的行政处罚。错 2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造成损害,可不承担民事责任。错 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对 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 行政机关是依宪法或国家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国家机关对 目标是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对

行政处罚文书制作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概念和作用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过程中,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所制定使用与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以及反映案件查处过程的活动材料的总称。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制作机关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其它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制作,否则是不合法的;二是制作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能超出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是违法;三是适用范围,仅限于林业行政机关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活动的内容和过程,即从受理案件开始,经立案、调查取证、询问违法行为人、决定处罚或者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为止;四是由林业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而制作的一种司法文书,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活动中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不同于民间使用的文书;五是同其它司法文书一样,是代表国家意志,忠实地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它是为维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惩办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和森林资源服务。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是林业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查处辖区内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字凭证,是进行林业行政处罚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是行政处罚的一项重要原则,即行政处罚必须依法办事,而依法办事包括两个方面,其一,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即法无明文规定不罚,体现了在处罚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条款去处罚;其二在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行政处罚规定的程序办案规则去做二者

告知笔录

X X县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符合听证范围)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xx市xx商场法定代表人XXX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我大队与200X年x月x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xxx、xxx、xxx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xx省消防条例》第x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xx公安消防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我单位正在组织人员整改,估计X月X日前可以整改完毕,请消防大队从轻处理。 被告知人签名: XX县xx商场法定代表人:xxx XXXX 年X月X日X时X分

X X县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不符合听证范围) 被告知人 XXX 被告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我大队与200X年x月x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xxx、xxx、xxx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xx省消防条例》第x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 答:我不提出。 被告知人(签名):XXX XXXX 年X 月X 日X时X分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法律文书样式

枣庄市公安消防分局(各大队自行改为本单位名称)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告知人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单位)应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需听证的才填写第2项)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听证告知的,无需填写此问答) 答:(可另纸记录,笔录末尾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被告知人也可以提供书面陈述、申辩材料。)

第次询问 第页共页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询问地点 询问人(签名)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性别出生日期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联系方式 (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月日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名确认:)。(1.询问时,人民警察要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要询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等情况。询问外国违法嫌疑人的,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签证种类、入境时间和事由等有关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在华关系人等情况。3.笔录末尾应当由被询问人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与我说的相符”并签名或者捺指印、注明日期。4.可加附页,并标明页码。) 问: 答:

行政案件法律文书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试行)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目录 1.受案登记表………………………………………………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回避/不回避决定书…………………………………… 4.传唤证………………………………………………… 5.询问笔录……………………………………………… 6.检查证………………………………………………… 7.勘验/检查笔录……………………………………… 8.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10.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11.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12.举行听证通知书……………………………………… 13.听证笔录……………………………………………… 14.听证报告书……………………………………………… 1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16.当场处罚决定书……………………………………… 17.不予处罚决定书……………………………………… 18.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19.扣押物品清单………………………………………… 20.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2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2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24.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25.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26.限期戒毒通知书……………………………………… 2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2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9.担保人保证书………………………………………… 30.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法律依据的引用同时适用两个以上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法律依据的引用同时适用两个 以上处罚依据 篇一: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及应用指引 行政处罚 法律文书范本及应用指引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宋军飞律师 20XX年8月 序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外作出的最常见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也是行政诉讼中最易产生纠纷的一类案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长期为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烟草专卖局等多家行政机关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过对多年的服务经验总结,本所将行政处罚案件受理阶段、调查阶段、决策阶段、执行阶段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归纳形成范本,并对各文书的制作进行应用指引。旨在为行政机关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正确制作法律文书提供指导。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 法律文书范本及应用指引 一、案件受理阶段 1、行政处罚委托书(处罚法第18条、第19条) 2、行政处罚指定管辖决定书(处罚法第21条) 3、案件移送函(处罚法第22条) 4、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处罚法第22条) 二、案件调查阶段 1、立案审批表(处罚法第36条) 2、询问笔录(当事人、证人)(处罚法第37条) 3、勘查笔录(案件现场)(处罚法第37条) 4、检查笔录(人身、案发现场、相关物品)(处罚法第37条) 5、抽样取证(处罚法第37条) (1)审批表;(2)通知书;(3)物品清单;(4)处理通知书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罚法第37条) (1)审批表;(2)通知书;(3)物品清单;(4)处理通知书 7、行政处罚鉴定委托书(处罚法第37条) 8、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处罚法第37条) 三、案件决策阶段 1、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处罚法第38条) 2、行政处罚审批表(处罚法第38条) 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法第31条)

第八十九条 行政案卷宗包括行政处罚案卷

第八十九条行政案卷宗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 第九十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案卷主要装订受案文书材料、决定文书材料、内部审批文书材料、执行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文书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案件材料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受案文书材料: 1、受案登记表(刑事案件作行政处理的为立案文书); 2、移送案件通知书; 3、指定管辖决定书。 (四)决定文书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 3、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4、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5、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6、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 7、收容教育决定书; 8、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或免于劳动教养通知书; 11、劳动教养决定书; 12、少年收容教养决定书; 13、治安调解协议书; 14、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 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五)内部审批文书材料: 1、行政案件内部审批表(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六)执行文书材料: 1、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2、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3、罚款收据; 4、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5、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6、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 7、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8、责令限期——通知书; 9、责令停止——通知书; 10、——执行回执; 11、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1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13、存入银行的保证金金融单据; 14、担保人保证书; 15、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6、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7、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回执; 18、劳动教养通知书; 19、被劳动教养人员送交执行回执; 20、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或不予所外执行决定书; 21、劳动教养所外执行通知书; 22、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 23、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通知书; 24、解除劳动教养鉴定表; 25、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解除劳动教养决定书; 26、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 27、少年收容教养通知书; 28、送达回执。 (七)调查取证文书材料: 1、传唤证; 2、违法嫌疑人的询(讯)问笔录:

行政法律文书

行政法律文书 篇一: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类型 存根 交被传唤人 附卷 存根 交被侵害人 篇二:行政法律文书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试行)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各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其进行完善。 2.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3.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制作。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

国际标准a4型纸。 4.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要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5.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7.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8.文书中仅注明填写格式,使用文书时需要填写齐全的文书文号,如“X公()行移字[]第号”、“X公()检字[]第号”等,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公安机关具体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信”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 目录 一: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 二:环境违法案件销案审批表 三:调查询问笔录 四: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五: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 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八: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九:查封(暂扣)决定书 十:查封、暂扣(解除查封、暂扣)决定审批表 十一:解除查封(暂扣)决定书 十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十三: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审批表 十四:案件调查报告 十五: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十六: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十七:听证笔录 十八: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表 十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表 二十: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十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十二: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二十三:送达回证 二十四: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十五:案件移送函 二十六:交由案件移送单 二十七:内部案件材料移交单 二十八: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二十九:结案审批表 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

环境违法行为案件销案审批表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 询问人:工作单位:执法证号:记录人:工作单位:执法证号:被询问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与本案关系: 地址:电话: 其他参加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及被询问人的确认记录: 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和配合调查义务的记录: 询问内容: (内容可附页)被询问人对笔录的确认意见: 被询问人签名:年月日询问人签名:年月日记录人签名:年月日参加人签名:年月日 第页共页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检查(勘察)人:执法证号:工作单位: 记录人:执法证号:工作单位: 被检查人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现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 地址:电话: 其他参加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地址):、、 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及现场负责人的确认记录: 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和配合调查义务的记录: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写作(一)

一、行政处罚类文书概览 受案后,如果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办案民警填写《受案登记表》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行政案件予以立案;如果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要制作《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或投案人;经审查,认为属于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在特定情况下要先行处置,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办案单位如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传唤证》,进行传唤。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制作《询问笔录》,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规定》第五十三条: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

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办案单位向被侵害人、证人了解案情时要制作《询问笔录》。 《规定》第五十七条: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在询问查证的间隙期间,可以将违法嫌疑人送入候问室,并按照候问室的管理规定执行。 《规定》第五十九条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应当问明违法嫌疑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否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必要时,还应当问明其家庭主要成员、工作单位、文化程度、民族、身体状况等情况。 违法嫌疑人为外国人的,首次询问时还应当问明其国籍、出入境证件种类及号码、

办理行政案件所需材料

重庆铁路公安处 办理公安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程序内容及要求 一、一般材料 1、受案登记表; 2、询问违法嫌疑人笔录; 3、询问被侵害人笔录及询问证人笔录; 4、查获经过或扭送经过; 5、扣押物品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6、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7、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拟作出拘留、罚款2千元以上的, 一式二份)。 二、其他材料 1、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70岁以上老人的,需身份证明材料, 如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 2、是孕妇的需医院诊断证明; 3、嫌疑人家中有儿童、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等,需相关证明 材料; 4、非现行查获的,需传唤通知其家属传唤原因及处所的记录 或在询问笔录中注明传唤原因及处所; 5、涉及人身伤害案件的,需县及以上医院医疗证明材料; 6、扣押的财物应当收缴、追缴的,需填写收缴、追缴清单;

7、曾经被公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需前科行政处罚决定 书或刑事判决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8、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案涉案人员,需治安处罚的,应有 检察院或处法制科、刑警支队说明不够刑事处罚的材料; 9、复印的材料,应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及复印时 间。 三、处罚审批 1、派出所权限处罚的案件。办案单位是派出所的,由派出所 审核案件材料,所领导决定批准;巡警支队、特警队、乘警支队等其他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自行负责审核,由队领导决定批准,但开具处罚决定书必须使用派出所印章的处罚决定书,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2、公安处权限处罚的案件,办案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三科 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处罚意见,处领导决定批准。 四、案卷的装订 按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及装订顺序办理。 2006年3月6日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内文书排列顺序,即对应当存入案卷的各种文书材料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卷内文书材料的排列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条理性,能够反映出办案部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的全部过程,同时,也使卷内文书材料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便于查阅。根据治安行政案件办案实践及有关规定,治安行政案件案卷卷宗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般为: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卷内材料 1、法律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不执行行政处罚审批表》;《当场处罚决定书》 (2)《不予处理决定书》; (3)《责令限期通知书》; (4)《责令停止通知书》; (5)《取缔通知书》; (6)《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审批表》 (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收缴/追缴物品审批表》 (8)《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审

批表》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审批表》(10)《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审批表》 (11)《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责令社区戒毒审批表》 (12)《延长办案时限审批表》及其他审批表 (13)《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 (14)《调查处理意见报告》(即调查综合报告,此报告是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在行政处罚告知审批前交与领导审阅的综合性报告)(15)《受案登记表》; (16)接受案件回执单; (17)《移送案件通知书》; (18)《传唤证》; (19)执行回执(如:公安行政处罚执行回执); (21)通知类文书或记录(如询问通知书、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等); (2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23)担保人保证书; (24)《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5)《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26)《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陈述、辩解材料: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 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化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该文书的制作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内容,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违法过程及处理结果进行客观表述。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常见错误,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浅析《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1.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编号书写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简易程序,但涉案《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未编号,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应属无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不执行处罚决定。根据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如食、妆、医、消、公、职等)+执法性质(如罚、告等)+[年份]+序号,如“新卫食罚〔2007〕017号”。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7—005。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混乱,如出现同一文号的几份不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个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一个文号。不同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不同,不应重复。 2. 主体判定错误 2.1 执法主体判定错误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卫生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此文书。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外以xx卫生监督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在落款处落xx卫生监督所而不是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卫生监督所是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处罚权。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填写卫生行政机关的全称,并盖卫生行政机关本章。 2.2 被处罚主体判定错误 2.2.1 认定的当事人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普遍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作为被处罚人,如“被处罚人:××小吃店;负责人:刘××;经济性质: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个体工商户的处罚,正确的表述应当是:“被处罚人:刘××,××小吃店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出现被处罚主体同时是单位和个人及被处罚主体既不是公民,也不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错误,如XX股份有限公司岳某。被处罚对象或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为个人,对象要准确,将法人或其它组织与个人一并作为被处罚对象明显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模板

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模板 (一)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四)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五)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六)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 (七)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林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九)林业行政处罚罚没实物收据 (十)暂扣木材通知单 (十一)林业行政处罚委托书 (十二)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十三)林业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笔录 (十四)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听证通知书 (十六)林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一) 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 ——林当罚书字[ ]第[ ]号 注:(1)本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附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交收款银行。 (2)本决定书当场处罚笔录。

(二) 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

(三) 林业行政处罚登记保存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为存根附卷,第二联交被登记保存人。

(四) 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 (共页)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询问机关: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 住址 问: 答: (笔录可附页)(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五) 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林登勘字()第()号 勘验、检查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至时分止案由: 勘验、检查人:姓名职业 单位职称 记录人: 见证人和有关当事人:姓名职业 单位 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 勘验、检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文书制作规范

法律文书制作规范 篇一:法律文书制作要求 另行单独装订 制 卷 训 练 手 册 二、案卷制作法律文书 (一)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1、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各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其进行完善。 (2)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3)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计算机制作。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

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4)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要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5)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7)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8)文书中仅注明填写格式,使用文书时需要填写齐全的文书文号,如“X公()行移字[]第号”、“X公()检字[]第号”等,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公安机关具体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信”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处填写

(行政管理)年江西省公安厅执法细则考试(行政)

2010年江西省公安厅执法细则考试(行政部分) 判断题 1、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场赌博,应当由结算地公安机关管辖。(×) 3、长江中央管理水域发生的案件,由交通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理。(√) 4、阻碍海关缉私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治安案件由所在地的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5、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调解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到场的,不适用现场调解。(√) 6、对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移送案件通知书》等文书或者其他送达回执上签收,同时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 7、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约束时间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8、对于不属于本单位管辖但应当由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十二小时内,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9、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办理的,应当办理立案手续,转为刑事案件办理,不必撤销行政案件。(√) 10、接受案件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应当按照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 11、办案民警是当事人同学的,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2、派出所民警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派出所决定。(√) 13、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员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14、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5、办案人员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16、询问室等办案场所不得设置在二楼以上。(×) 17、需要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超过八小时询问查证时间的,可以口头报经公安机关或者其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doc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1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

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文号,即“X公()字〔〕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网”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处填写年度;“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10.文书中所称“姓名”,是指法定身份证件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载明的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注明。对外国人,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必要时,注明汉语译名。 11.文书中所称“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 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年龄以公历(阳历)

农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农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篇一:20XX年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一: 当场处罚决定书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二: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三: 询问笔录 询问机关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询问人 记录人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农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职务工作单位住址问:我们是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共页第1页) 笔录纸 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 (共页第页)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四: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处罚机关:当事人:现场检查(勘验)情况: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当

事人签名或盖章: 篇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案例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一: 当场处罚决定书 案例:某种子公司于20XX年3月20日经营散装玉米种子,该行为违反了《种子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被县农业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认为本案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经营散装种子的数量较少,可以按法律规定处罚额度的下限,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农业行政处罚基本文书一: 当场处罚决定书 ×农(种)简罚〔20XX〕3号 某种业有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案 简要案情:20XX年9月11日,某市种子站接到群众举报,某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玉农1号“玉米种子未经审定。9月12日,执法人员经批准依法予以立案。并对该公司的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检查(勘验)、抽样、询问当事人、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种子等方式收集了与该公司违法经营的证据。经调查某市种子站认为某种业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种子站于9月29日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作出了责令停止经营未经审定的玉农1号“玉米种子,没收未售出的种子、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及应用指引

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编号: 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址电话 姓名年龄 所在单位电话 案由案件来源 案件 简要 情况 承办人 意见承办人签字:年月日 承办机构 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领导 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年月日 应用指引: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是行政机关内部在启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程序前,对初步掌握的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审查后,认为案件是有立案必要、属于本机关管辖,并报请本机关负责人审批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 制作本文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应包含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案件来源、案情简介,并由承办人和承办机构出具意见,交主管领导审批; 2、案件来源分为: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发现、来电来信举报、上级机关交办及其他机关移送案件四类;

3、记载案件时间一般精确到时,必要时可以精确到分; 4、案情简介部分应当写明立案的事实依据,对于违法事实摘要叙述即可; 5、承办人意见可分为三种:一、建议立案,写明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的法律;二、建议不立案,写明不予立案的理由;三、建议移送有权机关,写明所依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询问地点: 被询问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被询问人名称:性别:电话: 所在单位:住址: 与本案关系: 询问人:记录人: 询问内容: 问: 答: (被询问人阅核后签注:“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 被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拒绝签字的理由: 询问人签字:年月日 记录人签字:年月日 第页共页

应用指引: 行政处罚中的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在调查案件时,询问当事人或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人员时,根据其对案件情况的陈述而形成的文字记录。 制作本文书,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政机关名称、文书名称; 2、承办人、记录人名称; 3、询问时间(具体到几点几分,包括起止时间)、询问地点; 4、询问对象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若为单位,则需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询问对象与本案的关系; 5、在场人信息。对于需要在场人的案件,记录其姓名和联系方式; 6、询问内容。正文开头,应当写明执法人员向被询问人标明身份、告知其在询问过程中享有的法律权利义务。询问内容的重点在于违法行为的事实经过,尤其是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违法标的物、违法行为后果等。笔录应尽量记载当事人原话,在无法记载原话时,至少要保证准确的反映被询问人的原意。 7、询问完成后,询问笔录应交由被询问人阅读审核。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无异议的,交其签字确认。被询问人由异议,要求修改的,应当按其要求修改。在每一修改处,让被询问人一一签字确认。 8、笔录形成后,记录人亦需签字。 勘验笔录 (首页) 共页 案由: 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勘验地点: 勘验对象: 应邀参见人或见证人: 勘验人:记录人: 勘验情况记录: (详细记载勘验过程和结果)。

公安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课件

公安行政案件文书制作课件篇一:公安行政治安案件规范卷要求细则 治安行政案件规范卷 (网上办案电子卷宗) 目录 1、卷宗封面 (9) 2、卷内目录 (12) 3、受案登记表 (14) 4、移送案件通知书 (18) 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22) 6、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24) 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6) 1 8、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28)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35) 10、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39) 11、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40) 12、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 (42) 13、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解除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48) 14、通知记录 (52) 15、罚没款收据 (53)

16、执行回执 (54) 1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56) 18、担保人保证书 (59) 19、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61) 20、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65) 21、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69) 2 22、责令限期通知书 (73) 23、责令停止通知书 (76) 24、取缔通知书 (78) 25、公安行政案件损害赔偿调解记录 (82) 26、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 (83) 27、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85) 28、送达回执 (86) 29、传唤证 (90) 30、询问笔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97) 3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98) 32、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材料 (100) 33、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复核书 (101) 34、报案材料 (102) 35、询问笔录(被侵害人、证人) (103) 36、检查证……………………………………………… 3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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