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生选课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规范、有序的校内选课指导机制,帮助和指导学生形成科学而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为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有效引导我校学生进行课程选择,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特制定符合我校校情和学情的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以《XX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X 教基

〔XX 〕)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创新实效,以促进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进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和学习模式,满足本校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二、目的意义

1、选课指导有助力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新课程结构丰富多样、灵活复杂,学生在选课过程可能有主观盲目和随意性的倾向。高中学生虽已具备一定的课程选择能力,但因缺乏对新课程的了解、对自我认识不足、心理的不成熟等因素,可能会出现选课不科学、学分分配悬殊、课程学习时间的选择不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更为理性和更具计划性地进行课程选择。

2、选课指导有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效的选课指导就是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符合个性特点的合理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个体的品性发展和职业定向构筑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为学生将来做人做事和学习奠定基础。

3、选课指导有助于学校建立规范有序的教学制度。选课指导的组织实施,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经历时长,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健全学生选课组织协调管理机构,编制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督促广大教师履行选课指导职责,调动学生家长参与选课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分担责

任,高效地完成学生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学校建立教学管理新秩序及其相应的运行机制。

三、选课指导原则

1、学生为主原则。指导学生选课的人员应该充分体现学生得出主体地位,尊

重学生学习意愿,不包办代替,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

2、因材施教原则。指导学生选课的人员根据学生不同的个性特点、兴趣爱

好、学业成绩、特长与潜能等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

3、科学性原则。指导学生选课的人员应对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

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理解和把握,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正

确处理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学校开课与学生

选课的关系、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与学生个性特长的关系。

4、责任分担原则。学校的每一名教师都有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

任和义务。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选课指导小组。在课程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学生选课

指导小组,主要由校级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科负责人组成。

(二)编制《XX 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手册》。以文本或电子版形式提供相关

人员。

五、选修课管理组织机构

(一)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

1、在全体教师中宣传培训新课程理念。做好顶层设计,并督促方案的切实

落实、实施。

2、建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课程中心

组长:XX

副组长:XX(常务)

组员:XX

职责:

1.贯彻落实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意见。

2.具体拟定学校课程改革各项制度的细则。

3.协调学校课程改革各机构的工作。

(三)课程评审委员会

组长:XX

副组长:XX (常务)

组员:XX

职责:

1.审议决定校内外开发的选修课程;

2.指导教师选修课程的开发,评定优秀选修课程和精品选修课程。

3.按照学校课程方案,对每学期教师上报的选修课进行审核,并确定开设课程。

4.根据学校考评机制,对全部选修课程进行成果评定,审核奖励范围。

(四)学分认定委员会

组长:XX

副组长:XX (常务)

组员:XX

职责:

1.制订《XX 学校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

2.指导和监督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

3.对学生申请学分和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签署

认定意见。

4.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结论异议进行复议。

5.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不规范、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教育和处

理。

(五)学生选课指导中心

组长:XX 副组长:XX (常务)组员:X 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职

能:

1.课程介绍编写和学生选课指导管理。2.组织学科教师制订模块教学计

划,选择或编写配套练习。

3.组织和监督考查及有关学分认定、评价和学科的电子档案录入。

六、选修课开设每学年最后一个月为选修课征集、审批、开设的准备月。

由教导处统一向全校老师征集选修课课程。选修课作为每个老师的教学工

作,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选修课开设流程

1.课程申报

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和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申报开设的课程,按要

求填写《XX 中学校选修课课程纲要》,上交视为申报。

2.课程审核课程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课程的宏观设置思路及教学设施条件

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确定备选课程。

3.学生选课教务科研处对通过审核的课程进行汇总,学生选课指导小组编

写《XX 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手册》,通过选课指导中心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第一

轮选课。在此基础上,确定最后开设的选修课课程,并对没有成功选课的学生

进行第二轮选课。

4.课程开设

教务科研处统一将学生选课情况汇总,形成各课程学生名单,并安排上课地点及协调走班教学中课程出现的问题。

5.课程评价

教务科研处统筹对课程开设教师的工作态度、常规工作和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教师自我过程评价和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调查作为课程评价的一部分。

(二)选修课开设审核标准

1.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

2.符合学校课程规划体系的要求。

3.充分体现学校选修课程多元化特色。

4.充分体现学生对课程的个性化需求。

5.体现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一门知识或技能、培养特长与兴趣、学会探究的课程教学目标。

6.充分体现教师特长与教学风格。

7.符合选修课场地等硬件的客观要求。

七、选修课管理

为规范选修课教学,确保选修课在实施过程中的顺利有效,学校建立选修课程的教学监控、评价和保障机制。

(一)教学管理细则

1.学校教务科研处统筹,组织人员对选修课教学进行定期教学培训、常规检查、学生调查、和质量监管。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选修课教学开始、结束和考试等事宜。

2.各年级对教学秩序、教师工作纪律、学生出勤和学习风气进行管理和检查。每次选修课教学时间后,年级分管选修课工作的人员对以上方面内容进行统计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或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向教务科研处及时反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拿出处理意见。

3.各教研组、备课组在学年工作计划、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工作总结、以

及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及记录中,都要求体现选修课相关的内容。

4.各教研组在教务科研处的统一安排下,定期进行选修课教学常规检查,

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考评内容。

5.学校每学期组织选修课课堂展示、学生过程学习资料展示、和学生最满意的课程评比活动。评比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媒介形式或学校年度表彰大会上进行宣传和奖励。

(二)选修课评价每位教师都有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的责任和义务。学校将选修课评价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占总分值的10%,共10 分。具体见下表。

考核内容考核项目具体要求权重教师自评处室考评课程开设前期工作积极开设选修课,按期上交课程纲要等,所有工作符合学校课程设置要求。2 课堂重视并落实学生课堂实践时间与活动。积极在课堂开展课堂改革尝试。

2 教案一课一案(电子或纸质)。2 实施效果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的选修课满意度调查,前30%的教师

3 分,最后10%的教师1分。3 课后工作课后及时登录选修课系统对学生课堂出勤和表现及时反馈。学期末按期客观地完成学分登记工作。2

加分项课程被引进到校外实施;在市级选修课评比中获奖;指导学生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参加各种比赛,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3

说明:

1.每学期伊始,每位教师都将上报自己打算开设的选修课,按期上报的教师获得2 分,未按时上报的教师获得1 分,未上报的教师获得0 分。

2.根据学校的选修课程结构的需要,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并确定各年级开设的选修课。课程未被审核通过的教师,课堂教学(

3 分)和教学常规(2 分)两栏为0 分。课程获得审核通过的教师,严格按照以上教学管理细则和评价内容进行评价。课堂教学评价等级分别为3、2、1、0 分;教学常规评价等级分别为2、1、0 分。

3.每学期学校将组织网上选修课满意度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学生满意度( 3

分)的评价等级分别为3、2、1、0 分。满意度前30%的教师为3分,后10%的教师为1 分,其余教师2 分。

4.进入选课程序后,未被学生选择的课程的任教教师,课堂教学(3 分)、教学常规(2分)、学生满意度(3分)三栏为0 分。

(三)选修课归档

教务科研处要建设选修课程数据库,数据库将留存所有选修课程的实施记录,包括课程信息、课程评价、教师评价与学生成绩记录。在校园网上开辟选修课程专栏,上传所有已开设选修课程的资源,让没有选修某门课程但是同样感兴趣的学生,也可以同时分享,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率,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重视和加强与其他普高、职高、社会机构和大学课程资源的交流,适当引进校外课程,整体地提高选修课程的层次。

八、选修课保障

(一)制度保障

以各项选修课制度来保障选修课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或修订与选修课程实施、管理相适应的各项教育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使课改工作有章可循。

(二)组织保障成立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部署各部门工作,改变学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教研组和备课组的作用,保障选修课程有序地开展。

(三)人员保障重视师资培训,学校制定切实可靠的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四)经济保障

(1)开设选修课教学的教师纳入学校课时工资体系。按《XX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发放课时补贴。

(2)校内选修课程的开发费用按学分支付,每完成1 学分(18课时)的教学内容,学校支付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3)校外选修课程不支付开发费用,经聘请签订合作开设选修课协议,开

设课程每课时费用根据协议支付;校外个人资源课程开设,每2 课时支付费用人民币伍佰至壹仟伍佰元不等(¥500-¥1500)。符合教学管理细则、课堂和教学常规要求的教师方可获得相应报酬。并根据教学要求达成结果和每学期学生满意度调查结果,确定校外选修课程是否继续开设。

(4)精品课程开发:经过学校课程开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并确认为校内的精品课程,每门学校支付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获得XX 区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叁百元整(¥300),获得XX 市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陆百元整(¥600),获得XX 省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

九、选课流程

(一)学习培训。

组织培训教师、学生和家长,解读和领会深化课程改革方案、选课指导意见和学生选课手册,明确改革方向,了解改革内容,掌握选课核心内容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二)初选课程。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发展潜力,综合指导人员意见,确定自己的学业方向,根据学校的课程设置初步选择课程,并通过网络选课。

(三)调整确认。学校对学生初选课程情况进行汇总后,根据学校的资源和条件,对学生的课程修习计划予以确认。如因不能满足开课条件需要调整的,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修改修习计划后,学校再予以确认。学生个人的课程修习计划最终确定后,要由学生签名,学校存档。

(四)编排课表。

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编排学校课程总表、行政班课表、教师课表,及时有效指导编制学生个性化课表。

(五)调整或变更。

学生本人要求调整或变更修习计划的,经学生本人申请确认后,学校可按照选课指导制度要求给予学生指导,按照选课流程完成调整或变更,实施新的修习计划。

学生选课流程图

(六)选课指导注意事项

1、更新理念,转变认识。教师、学生和家长深入学习,切实提高对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育人模式的认识。学校拓宽视野,多形式挖掘和整合各种课程资源,充分运用好学校掌握课程开发的自主权,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教育,推进学校特色化发展和学生个性化发展。

2、联系本校实际。选课指导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长期性,对课程的介绍要具体、详细,以帮助学生准确理解、合理选择,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和对于人生规划理解的加深,对选修课程可能产生新的要求,选课指导必须及时跟进。特别是针对正在推进的高校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等,选课指导做到与时俱进。

3、鼓励学生个性化学习。选课指导明确学生主体的同时,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允许学生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修习选修课程,实行弹性学制。

xx 中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使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资助的文件、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国家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实行资助,以高度的责任感把资助工作做好。 2、规范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和材料上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严格遵章办事。 3、向广大学生积极宣传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让每个受助学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国家的关怀,并做到合理使用资助金,不乱花一分钱。 4、成立学生资助督查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分工,明确责任。 5、严格按政策规定的范围,条件逐个确定资助对象,做到不虚报、不错报、不漏报。 6、坚持信息公开。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上网公布。对于直接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工作,切实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如当事者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有责任和义务向当事者做出解答。 7、加强监督制度。国家资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8、加强申报学生资格审核制度。从班级、年级部到学校实行三级评审制度,逐步开展对在籍学生申报材料的核查、补充和更正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严格保密。 9、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学生台帐和相关档案,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受助学生档案实行“统一归档,经办人立卷,分项目整理”的原则。经办人对受助学生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及其完整性要及时,并负有督促、审查责任

学校资助工作制度

钦南区丽光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孤儿、城乡低保、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庭、残疾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重大疾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没有名额限制)。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受助学生: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二)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高消费行为的;(二)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三)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四)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富裕的;(五)外宿生。 二、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免除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确定(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没有名额限制,),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钦南区丽光学校 2017年9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温江区第二中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各类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教育资助评审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义教段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负责资助工作管理 :负责学籍管理 :负责会计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负责资助工作管理 :负责会计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 :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3、各班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科任老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教育资助对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或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铜仁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铜仁市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对中职(含技工)学生的有关资助政策,认真做好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强化责任,规范管理,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由学生科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执行,确保受资助学生对象及时获得资助,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所有学生资助基本信息的核对。 (2)学生人数的核定、学生资助资格的认定以及学生学费减免人数的确定。 (3)负责资助计划、各种信息及报表的上报。 (4)发放学生资助银行卡。 (5)按规定程序办理学生学费减免审批手续。 (6)按规定程序办理学生资助款发放审批手续。 (7)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 (8)负责学生资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9)负责与相关部门以及各教学点资助管理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协调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四条资助名册。应建立健全五种资助名册,即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和国家免学费学生名册,各种名册一式四份,一份报市人社局资助管理中心(职建科),一份报市财政局,两份存档。以此作为资

助工作备查、资助计划上报、资助款发放数据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资助申请。取得技工学校正式学籍的中技学生且符合国家资助对象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各教学点资助管理部门组织对其资格认定,凡是学生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不进行资格认定,只有通过资助资格认定的学生,才能列入申报国家资助计划。 第六条申请时间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受理程序 1、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资助对象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2、当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时,学生个人应提供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申请材料的受理程序:学生本人持相关材料→班主任→所属教学点资助办→技工学校资助管理员。 第七条资助资格认定责任、认定条件和认定工作程序 1、各教学点学生资助资格认定工作由各教学点负责组织实施,本着谁认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凡不符合资助条件的一律不得认定为资助对象,若因把关不严对学校资助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2、中技学生受国家资助资格认定条件 (1)在全国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学籍电子注册。 (2)全日制中技三年制的一、二年级在校生。

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报告 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报告 学校严格执行x县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求真务实,探索创新,使该项工作得以有条不紊地持续深入推进,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享受政府的补助而安心学习并健康成长。xxxx年春我校在籍学生数是2345人,申请贫困生资助的学生数是341人,享受贫困资助学生数是214人,享受特困资助学生数是10人,合计享受资助的学生数是224人,受资助比例约为9.6%,贫困资助金额是每人625元,特困资助金额是每人1000元,资助金额合计是143750元。现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统筹安排 目前我校大部分学生来自收入中下等的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是省政府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惠民之举。作为学校,更应把对贫困学生补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按照上级要求,为了公平、公正地高效开展该项工作,我们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德俭校长任组长,程训领、陈令军、张为民三位年级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宣传、调查、评审、公示、发放、监管,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了省政府对学生补助的资金按时、准确地发放到位。 二、广泛宣传,严格流程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政策家喻户晓,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公示,及学校年级会、各班班会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省政府的惠家惠学政策,熟悉学校资助工作的流程:1、教育局资助中心分配名额下达;2、学校开领导班子会成立资助领导小组商定学校分配方案;3、各年级召开年级会传达资助政策、要求和学校分配方案;4、各班班主任召开班会传达资助政策、要求和学校分配方案;5、学生个人自愿申请;6、审核评定;7、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公示;8、申请资料上报;9、发放助学金存折;10、发放材料上报。 三、强化责任,严格审核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助工作中,学校领导小组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过必问责。在资助评审工作开展中,由学校校长、学校行政人员和班主任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先由年级召开班主任会,对本班贫困生的申请表逐人进行审核,确

学校资助工作制度

学校资助工作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钦南区丽光学校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孤儿、城乡低保、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庭、残疾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重大疾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没有名额限制)。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受助学生: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二)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高消费行为的;(二)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三)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四)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富裕的;(五)外宿生。 二、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免除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确定(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没有名额限制,),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钦南区丽光学校 2017年9月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1.doc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1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制度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工作,根据市教体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

最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

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管理,有效地对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切实解决我区贫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辍学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项目 1、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2、学前教育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以下11类学生可以列为资助对象: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 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父母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无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 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明材料 (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 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三、资助程序 1、指标下达。我区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及学前教育助学金资助名额、经费由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我校再根据摸底情况分配到各班级进行申报、审核、公示、上报、备案、发放。 2、信息公开。学校通过班会向学生及家长通报申请事宜,在校内公示栏张贴公告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资助信息。 3、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或《学前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4、班主任根据摸底情况、村委会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其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班级意见并填写汇总表。 5、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表上签署小组评定意见。 6、汇总接受资助的学生及监护人的相关信息后,对所有资助信息在校内外公共场所张榜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学生资助评定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并调整,然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公示后审核意见。 7、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信息汇总,报送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镇财政所。 四、资助经费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为资助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学业,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财教字〔2007〕781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我系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工作组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责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工作组成员: 工作职责: 一、组长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的全体工作,同时积极贯彻落实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我系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贯彻学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组长负责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助工作,审核签署各类学生资助表格。 三、工作组成员职责 1负责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建立并管理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负责国家和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 3负责审核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表格审核、汇总上报、结果公示、归档建档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与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送各类资助统计表及相关材料; 5组织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6负责通知申请应征入伍及退伍的在校生到学院资助中心办理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手续; 7负责审核申请贫困资助的同学是否有学院处分,有处分的学生取消其申请贫困资助的资格; 8负责全系(尤其是受资助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的收取和上交工作; 9负责通知有贷款的毕业生(尤其是受资助学生)审核贷款信息,同时为有贷款毕业生发放毕业证。 四、工作组班主任职责 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之前班主任首先要组织全班同学评选出评议小组,一般成员为班长、团支书和各个宿舍的代表。 1对于助学金的评选,班主任要进行广泛的调查,在深入了解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家庭情况之后和评议小组一起确定困难认定的最终排名,同时班主任要审核学生表格的填写是否正确,学生出具的贫困证明是否合格; 2对于申请助学金的同学班主任要审核该生是否受过学院处分,有处分的同学不予上报;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到系部学生科。 机电系学工办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资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有关规定,督促各级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规定。 二、督促各级学校认真评议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经济生活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 三、督促各级学校根据评议结果,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公示一周以上,无异议后上报名单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准确掌握国家助学金及其他资助资金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五、适时对有关受助学生使用资助金的情况进行调查;对受助学生异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学校发放资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助资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及时向财政及有关部门申请下拨资助款,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七、监督资助资金发放的清查、记账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八、做好资助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制度 (一)政治学习。主要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理论、国际国内时事,领导讲话、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二)业务学习。着眼于提高本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驾驭本职工作的能力,主要学习电脑操作基本知识,学习各类资助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等。集中学习时间定在每周五下午(两个小时);自学时间自行安排;其它学习时间临时确定。 (1)集中学习时,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要向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结合政治学习要整理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要求年度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宇。 (3)业务学习要做好笔记。派出学习要有考察报告,要求年度业务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

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淮南师范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资助管理工作暂行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我系根据国家、学校有关政策,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能够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为辅助措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长效服务机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资助与解困、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三条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缴纳学校各种费用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第四条申请资助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 3.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4.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活动; 5.申请各种助学金(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困难生认定,符合困难生条件。 第三章主要的资助方式 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给与以下几种资助方式: 1.奖助学金: (1)奖学金是资助给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在读学生。我校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等 (2)助学金是资助给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的在读学生。我校助学金包括国

家助学金具体评定按各相关评定办法进行。 2.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包括校内勤工助学和校外勤工助学,学校会提供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缓解其经济困难。 4.临时困难补助:主要解决我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或社会发生突发性的事件而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 5.绿色通道:学校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现场办理助学贷款、入学手续等,使他们能按时报到入学。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建立学校、系级、班级三级学生资助工作机构,负责学生的各种资助工作。 学校成立淮南师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办理资助日常工作。 本系成立由系党总支副书记为陈迅组长,副主任陈广宏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赵小曼、班主任(辅导员)廖锦亮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各类资助工作。 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一般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和10%普通学生代表组成)为成员的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资助的评议和推荐工作。资助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班级)范围内公示。 第五章申请、评审与发放 第七条申请、评审与发放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或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班级提交享受资助的书面申请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讨论,根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档 案管理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学生资助档案是指在我乡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图表等)、证明材料、声像、电子资料、原始数据等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应加强对本校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检查、验收,确保学生资助档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构成与归档 第五条学生资助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件类、上报审批信息类和原始证明材料类。(一)文件类:各级资助文件,重要资助会议、会谈记录,来信来访及调查记录, 核查通知及回复,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二)上报审批信息类:贫困生认定表、资助审批表、各类资助统计报表、资助资金发放

领取名册及资助信息系统所形成的电子数据。(三)原始证明材料类:各学校的贫困、低保、申请等原始证明材料。 第六条归档的资助档案材料应做到规格规范、字迹工整、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情况。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七条各校对应归档的文件(包括电子信息等)要及时归档整理完毕并立卷装盒。 第三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资助文件类、上报审批类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服从学校统一规定;学生原始证明材料类档案保存期限执行上级资助管理部门要求。 第九条各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人员调动或离开学生资助岗位时必须办理学生资助档案移交手续。 第十条各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统计制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档案的利用 第十一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学生资助档案 不对外开放。上级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查阅者不得丢失、损毁、涂改学生资助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制度

龙居镇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各类特困生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校各类资助项目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初步审核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 1、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对象名单。 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国军 副组长:张洪江 成员:校委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教育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任:张洪江 副主任:刘梅清 工作人员:韩美 2、教育资助评审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组成。教育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为助学金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教育资助评审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义教段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负责资助工作管理 :负责学籍管理 :负责会计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负责资助工作管理 :负责会计工作 :负责出纳工作

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青曲中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国家及有关部门或组织下拨设立的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证明材料,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学校公示确认后,报德育处审查。 2、由德育处调查核实后,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并上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资助中心。 3、德育处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教办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四、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德育处具体负责执行,并

最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度及工作流程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度及工作流程 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学生资助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协调教务、总务、政教等处室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为学生资助直接负责人,负责系统信息,及时上传资助对象,整理归档信息资料;宣传、贯彻资助相关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学生资助审核、上报、发放工作;成员在办公室主任协调下积极开展相关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瞒报、不漏报,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实行分层负责,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意义,让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工作流程: 一、申请程序 满足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 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1)农村、县镇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其能显示本人户别的复印件。 (2)家长所居住村委、居委开具的贫困证明。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无户口簿(身份证)的须由公安部门(当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同时附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和城市居民低保储蓄卡;②《革命烈士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革命烈

士子女证明材料;③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④民政部门出具的突发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二、审核程序: 1、班主任先对本班级学生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核对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对触犯国家法律,不遵守学校纪律,不努力学习,生活不俭朴,在学校打架斗殴的学生,班级须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相应材料证明。 3、初步审核后,户口簿原件交本人带回,班主任在复印件上签字,将情况汇总后交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 4、材料审查通过后,相关负责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申请表上签字后存档,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发放程序: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报至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2、经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批复和资金到位后,学校将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对已申请了国家助学金,但中途开除、退学、休学的学生,学校将及时停发其国家助学金;其他违纪行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缓发其国家助学金。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1.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完善学校助学体系; 2.负责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和管理经 济困难学生档案; 3.负责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 4.负责全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5.负责特困生学费减免、缓交申请的受理、审核、汇总 上报等工作; 6.负责新生“绿色通道”工作; 7.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劳动补助经费的制表和发放; 8.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汇总上报、归档建档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报送各类资助统计 报表及材料; 10.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11.为申请应征入伍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 理相关手续;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而工作;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制定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 3.负责与上级资助部门及银行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及时向上级及学校上报各类资助统计报表及材料; 4.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 助工作; 5.负责掌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经费的使用和各项学 生资助的评定; 6.审核决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重要工作和重要文件。 7.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完成各项工作。 8.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上级领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项工作; 2.负责起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和管理制度等; 3.组织召开全院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与各学部之间的联系; 4.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认定、建档等工作。 5.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咨询工作。 6.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审批、发放等工作。 7.做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8.积极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沟通联系,协助银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 9.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及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 10.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办理学费缓 交等工作。 11.全而负责各类社会资助工作,积极拓展校外帮困

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彭州市军乐小学 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关于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各项资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我校教育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一、加强资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成立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但保云(校长) 副组长:张国富(资助分管行政) 成员:刘才勇(资助工作人员)、王生科(学籍管理人员)、游小燕(财务负责人员)、王方林(蛋奶发放人员)、吴雪(中心幼儿园园长)、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指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的教师负责教育资助工作,具体工作由刘才勇负责。 (三)资助办公室设在德育办,确保办公设施齐全,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档案橱柜等。 二、切实做好困难认定、评审与建档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助学金、特困生生活补助金等学生资助评定办法的有关文件。 - 1 -

(二)拟定学校三儿资助、宏志助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鸡蛋牛奶工程等学生相关资助的困难认定和评审,发放的实施细则。 (三)按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及特困供养人员中的优秀非寄宿生等特困学生创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信息库,并及时进行更新。 (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资助对象。保证在籍在校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全部享受资助。 三、认真组织申报和发放工作 (一)将国家政策、上级精神及相关管理实施办法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并及时传达给学生。 (二)按时组织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教育资助评审表,收集受助学生的证明材料等,并认真核查受助学生资格。 (三)及时上报学生教育资助的相关材料。 四、建立公示、档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一)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困难认定条件及评审程序公示制度。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和评审工作,对享受资助学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的监督。 (二)建立享受资助学生的档案制度。将受助学生的评审表装订成册、受助学生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保存3年以上备查, - 2 -

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中心学校副校长)

成员:中心学校其他人员、各校(园)长。 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成员:教师代表 由XXX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