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处办事流程

招生处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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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处办事流程

一、专业设置

1.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申报原则,制定专业设置统筹计划,转达至招生处。

2.招生处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专业申报工作小组,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3. 专业申报工作小组撰写市场需求调研报告和人才需求预测分析。

4.专业部编制教学计划进程表和人才培养方案。

5.招生处组织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请表、人才需求预测、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

6.招生处将申报材料上报至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议,并签署意见。

7.申报材料装订,上报局职成科/市职社处/省教育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专家质询,等候批复。

8.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进行修订或组织实施。

二、招生工作

1.招生计划:广泛市场调研→会同教务处、专业部协商提出招生计划→上报分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讨论通过→校长签字确认→上报局职成科/扬州市职社处审批→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最终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招生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拟定招生方案→上报分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讨论通过实施。

3.招生小组成员的招聘:教师竞聘→处室统筹协调→报校长室批准确定。

4.招生宣传:提出宣传投入和经费预算方案→上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由招生分管主任组织实施:

召开招生联络员和全体教职工招生宣传工作会议。

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途径,印制宣传戗牌、纸质宣传材料;组织招生联络员到生源乡镇张贴资料,下发招生简章,集中组织有效生源开展动员工作。

5.新生报名、录取:主任负责,分管主任负责具体落实,中职招生由联络员和招生处人员共同负责;成人招生由招生处人员负责材料的准备,与成人教育处、各专业部做好对接工作。

①中职报名、录取:新生预约登记、缴费→学生填写新生信息登记表、特困生情况登记表→中考后二次缴费→新生录取,发放报到须知、录取通知书→会同政教处组织新生参加军训。

②成人报名、录取:

开放教育:填报名登记报→缴费注册→拍照→新生信息材料整理→上报审核→录取

函授教育:组织社会人员、在校生网上报名→教育局现场确认→参加成人高考→录取→缴费注册

6.招生咨询:全天候接受社会电话招生咨询,由招生处所有成员共同办理;接受省教育台、高邮行风热线现场咨询。

7.新生报到:提出新生报到方案及流程→会同办公室、政教处等部门共同实施;待新生组班稳定后(开学两周内)移交教务处,协助教务处上报新生学籍。

8.招生信息发布:主任审查,分管主任负责落实。

9.未报到学生退费:由招生分管主任实施,特别情况报主任批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学生申请(10月20日起---12月中旬结束)→家长签字→主任审核→分管校长、校长审批→会计室报账。

10.合作办学:市场调研→考察合作学校→初步拟定合作协议→上报校长室批准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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