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附件1)。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

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对所驾驶车辆在使用期限内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

第二十条公务车申请及审批:

(一)公司各部室因公需使用公务车时,由车辆使用人填写《公务车使用申请表》(见附件2),履行完审批程序后,到经理办公室领取钥匙,当天返回后及时将钥匙交回经理办公室并注销登记,车辆管理员确认登记内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由其所在部门经理通知经理办公室说明原因。

(二)公务车需过夜使用的,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三)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遇恶劣天气和特殊时期,原则上不予派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的,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五)公务车原则上一律不得出京,如确因工作需要,须驾车出京,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车前,车辆使用人除带齐相关证件外,应认真检查所用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油表、喇叭、轮胎、灭火器等安全部件,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报告经理办公室,不得带故障出车。

第二十二条驾驶公务车外出如发生违章或事故,应及

时告知经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若发生违章行为,则由车辆使用人承担罚款和相应责任。

第五章公务车维修、保养管理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做好公务车日常保养:

(一)确保车辆内外清洁。

(二)确保汽油、玻璃水等必备消耗品存量

充足。

(三)定期检查公务车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做好公务车定期保养:

(一)定期检查车辆、统计费用情况,填写《公务车管理记录表》(见附件3)。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保养,到指定的正规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保养。

(三)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车辆检验、购买商业保险、交强险及缴纳车船使用税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务车故障处理

(一)车辆使用人发现公务车有故障或异常时有义务及时告知车辆管理员。车辆报修填写《车辆故障处理单》(见

附件4)。

(二)车辆管理员确认故障后,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附件5),提报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公务车故障。

(三)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必须电话请示,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

(四)公务车维修必须在指定正规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在正规修理厂外维修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五)维修完成后车辆管理员填写《车辆故障处理单》(见附件4)。

第六章公务车费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汽油费

(一)公务车汽油费采取预充值IC卡消费的方式,实行“一车一卡”,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统筹和购买。

(二)公务车用油实行定车限额管理,每季度单车汽油使用额度一般不得超过12000元。如单车单季度超过使用额度,经理办公室需书面说明原因,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三)车辆使用人若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须事前

告知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逐级请示获批后方可现金加油。事后由车辆管理员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附件5),经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路桥费

(一)公务车路桥费采取预充值ETC消费的方式,实行“一车一卡”,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统筹和购买。

(二)公务车路桥费实行定车限额管理,每季度单车路桥费使用额度一般不得超过1600元。如单车单季度超过使用额度,经理办公室需书面说明原因,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三)车辆使用人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时,须事后及时告知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填写《行政费用计划审批单》(见附件5),经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启动财务报销流程。

第二十八条公务车停车费

(一)公务车停车费实施费用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发生停车费用时,先行垫付费用并索要正规发票,凭票报销。车辆管理员组织定期报销。

(二)公务车停车费实行定车限额管理,每季度单车停车费使用额度一般不得超过800元。如单车单季度超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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