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0882SWS 003 -2019食品包装纸板
Q/0882SWS 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882SWS 003—2019
食品包装纸板
2019-11-01发布2019-11-03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到期复审。
本标准由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和生产工艺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丽、布宁、李建、郭亚龙、王喜鸽、赵焕。
食品包装纸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纸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包装纸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7 印刷、书写和绘图用原纸尺寸
GB/T 450 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 451.1 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 451.2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 451.3 纸和纸板厚度的测定
GB/T 456 纸和纸板平滑度的测定(别克法)
GB/T 457 纸和纸板耐折度的测定
GB/T 462 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 1540 纸和纸板吸水性的测定(可勃法)
GB/T 1541 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T 5009.78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7974 纸、纸板和纸浆蓝光漫反射因数D65亮度的测定(漫射/垂直法,室外日光条件)GB/T 7975 纸和纸板颜色的测定(漫反射法)
GB/T 8941 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的测定
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0342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 10739 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12914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 22363 纸和纸板粗糙度的测定(空气泄漏法)本特生法和印刷表面法
GB/T 22364 纸和纸板弯曲挺度的测定
GB/T 22365 纸和纸板印刷表面强度的测定
GB/T 26203 纸和纸板内结合强度的测定(Scott型)
GB/T 31905 纸和纸板边渗透的测定
3 产品分类
3.1 食品包装纸板按纸种分为无菌液包卡纸、食品卡纸和淋膜原纸三种。
3.2 每种纸板分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
3.3 食品包装纸板可分为卷筒纸和平板纸。
4 要求
4.1 无菌液包卡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或按合同要求。
表1
4.2 食品卡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或按合同要求。
表2
4.3 淋膜原纸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或按合同要求。
表3
4.4 规格
食品包装纸板的规格按GB/T 147规定或按合同要求,卷筒纸尺寸偏差应不超过±31 mm,卷径允许偏差20mm,平板纸尺寸偏差应不超过±31 mm,偏斜度应不超过3mm。
4.5 外观
4.5.1 纸面应平整,厚薄应一致。不应有明显翘曲、条痕、褶子、破损、斑点、硬质块等外观缺陷。
4.5.2 纸面应均匀,不应有掉粉、脱皮及在不受外力作用下的分层现象。
4.5.3 纸面不应有异物。
4.5.4 应控制同批纸不能有明显的色差,同批纸色差△E应不超过1.5。
4.6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 4806.8的规定。
4.7 原材料
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回用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所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GB9685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样的采取按GB/T 450的规定进行。
5.2 尺寸、偏斜度按GB/T 451.1进行测定。
5.3 定量和横幅定量差按GB/T 451.2的规定进行。
5.4 厚度和横幅厚度差按GB/T 451.3的规定进行。
5.5 平滑度按GB/T 456的规定进行。
5.6 耐折度按GB/T 457中的MIT法的规定进行。
5.7 交货水分按GB/T 462的规定进行。
5.8 吸水性按GB/T 1540的规定进行。
5.9 尘埃度按GB/T 1541的规定进行,大于1.0mm2尘埃按5m2面积测定。
5.10 边渗透质量按GB/T 31905的规定进行。
5.11 卫生指标按GB 5009.78的规定进行。
5.12 D65亮度按GB/T 7974的规定进行。
5.13 色差按GB/T 7975的规定进行。
5.14 光泽度按GB/T 8941的规定进行,采用75°角测试。
5.15 试样的处理和测定按GB/T 10739的规定进行。
5.16 抗张强度、伸长率和抗张强指数按GB/T 12914的规定进行。
5.17 印刷表面粗糙度按GB/T 22363中印刷表面法规定,以1MPa的压力、软垫进行测定。
5.18 挺度按GB/T 22364中的恒速弯曲法的规定进行,挺度比为纵横向挺度相处计算而得。
5.19 印刷表面强度按GB/T 22365的规定进行。
5.20 内结合强度按GB/T 26203的规定进行。
5.21 外观质量检验凭目测。
6 检验规则
6.1 以一次交货为一批,但不多于30t。本产品须按本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检验合格后出厂,每卷/件纸交货时应附有一张产品合格证。
6.2 本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需按本标准表4抽样,检验项目按照定量、定量偏差、横幅定量差、紧度、松厚度、厚度、厚度偏差、横幅厚度差、D65亮度、耐折度、光泽度、平滑度、印刷表面粗糙度、印刷表面强度、吸水性、挺度、纵横挺度比、尘埃度、边渗透质量、水分、内结合强度、抗张强度、伸长率、抗张指数技术指标相应的检测项目。型式检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纸种以当季度实际现有种类为准,检验报告由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执行的标准出具。
6.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按GB/T 2828.1的规定进行,样本单位为卷/件。接收质量限(AQL):挺度、边渗透质量AQL=4.0,定量、定量偏差、横幅定量差、紧度、松厚度、厚度、厚度偏差、横幅厚度差、D65亮度、耐折度、光泽度、平滑度、印刷表面粗糙度、印刷表面强度、吸水性、纵横挺度比、尘埃度、水分、内结合强度、抗张强度、伸长率、抗张指数、尺寸及各项外观指标AQL=6.5。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2,见表4。
表4 计数抽样表
6.4 需方有权检查该批纸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如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到货后3个月内或按订货合同规定通知供方共同取样复验,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如符合标准要求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
6.5 卫生指标和原材料抽样按周期进行检验,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在每卷/件纸上应贴上合格证,其内容:产品名称、厂名、定量、等级、规格、净重、长度、卷筒/平板编号、检验员号、生产日期、商标、QS、厂址、本标准编号。
7.2 食品包装用纸板按GB/T 10342中卷筒/平板纸的包装规定进行包装,第二层包装材料应采用符合食品包装用的防潮纸或塑料膜等防潮材料。也可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包装和标志。
7.3 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装卸时不应钩吊,不应将纸件从高处扔下。
7.4 纸张应妥善贮存于无污染、具有防潮防水的环境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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