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0、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740、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740、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编号:AP-117-TM-02

部门代号:TM

日期:2006年4月13日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经2006年4月10日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一般规定 (4)

第一节 观测方式和任务 (4)

第二节 观测人员 (5)

第三节 时制和日界 (5)

第四节 对时 (6)

第五节 观测种别 (6)

第六节 特殊天气报告标准的制定和特殊天气的发布 (6)

第七节 观测时次 (7)

第八节 观测项目 (7)

第九节 观测时距 (8)

第十节 观测程序 (8)

第十一节 地面观测簿 (8)

第十二节 观测记录 (9)

第三章 观测场所 (9)

第一节 观测场 (9)

第二节 观测监控室 (11)

第三节 观测平台 (11)

第四章 观测仪器设备 (11)

第一节 基本要求 (11)

第二节 常规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 (12)

第三节 自动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 (13)

第五章 云 (15)

第一节 云的观测 (15)

第二节 云的记录 (15)

第六章 能见度 (18)

第一节 主导能见度 (18)

第二节 气象光学视程 (19)

第三节 跑道视程 (19)

第四节 垂直能见度 (20)

第七章 天气现象 (21)

第一节 天气现象的观测 (21)

第二节 天气现象的记录 (21)

第八章 气压 (24)

第九章 气温和湿度 (24)

第十章 地面风 (25)

第一节 地面风的观测 (25)

第二节 地面风的记录 (25)

第十一章 降水量和积雪深度 (25)

第一节 降水量 (25)

第二节 积雪深度 (26)

第十二章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总簿和观测档案簿 (27)

第一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总簿 (27)

第二节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27)

第十三章 附则 (28)

附件一 例行观测簿 (29)

附件二 特殊观测簿 (31)

附件三 事故观测簿 (33)

附件四 气象要素的单位和记录精度 (35)

附件五 云状记录简字表 (36)

附件六 天气现象类别种别名称和记录简字表 (37)

附件七 天气现象强度判定标准表 (38)

附件八 术语和定义 (39)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工作,保证观测资料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的气象地面观测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涉及到的云、主导能见度、气象光学视程(以下简称MOR)、跑道视程(以下简称RVR)、垂直能见度、天气现象、气压、气温、露点温度、地面风等要素的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MH/T4016.1)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观测方式和任务

第四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是指对本站及视区,尤其是机场跑道和进近着陆地带及起飞爬升区域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连续地观察和测量。

观测数据应当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

第五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方式分为人工观测和自动观测两种,其中人工观测又包括人工目测和人工器测。

第六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向有关空中交通服务部门、航空营运人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本机场气象情报,为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正常和效率服务。

(二)为航空气象预报、航空气象科学研究提供依据,为机场气候分析积累历史资料。

第七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按照本规范规定的观测种别、时次、项目、时距和程序进行观测。

(二)按照本规范规定的格式和方法在相应的观测记录簿中进行记录。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MH/T4016.1)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发布例行天气报告和特殊天气报告。

(四)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月总簿》、《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年总簿》和《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档案簿》。

第八条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协议提供本场气象观测服务。

第九条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备份观测仪器设备和应急观测仪器设备。自动观测设备故障时,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采用人工观测完成观测工作,特殊情况下采用应急观测仪器设备完成观测工作。

第十条当安装气象服务机构自动观测设备显示终端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发现气象观测显示终端显示的数据有误或气象观测显示终端故障时,应当将该情况通报相应的气象服务机构,届时,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及时通报本场例行和特殊观测报告。

第十一条当空中交通管制或其他部门的气象观测显示终端显示的数据与气象服务机构显示终端显示的数值有差异时,应当以气象服务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二节观测人员

第十二条观测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观测业务规章制度,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坚持实事求是,不涂改、臆测和伪造记录,使观测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当时大气的实际状况。

第十三条观测人员应当爱护观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观测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及时掌握新的业务技术知识、新仪器和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其使用方法。

第三节时制和日界

第十五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采用世界协调时(UTC),观测记录及资料统计以16时为日界,编报以24时为日界。

第四节对时

第十六条使用自动观测设备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以自动观测设备采集器的内部时钟为观测时钟,采集器与计算机之间应当保持时钟同步。

(一)24、13小时值守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每天00时整点检查计算机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电台报时的时间相差大于30秒时,应当在整点编发报告后,按自动观测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方法调整采集器的内部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内;

(二)不定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每天第一次观测的正点时间检查计算机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调整方法和对误差的要求同上。

第十七条未使用自动观测设备的气象服务机构,对时时间自定,但应当保证观测时钟误差在30秒内。

第十八条对时情况应当记录在值班日记中。

第五节观测种别

第十九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分为例行观测、特殊观测和事故观测三种。其中:

(一)例行观测是指按指定的时间、次数和项目而对有关气象要素进行的观测。通常一小时观测一次,也可每半小时观测一次。

(二)特殊观测是用于补充例行观测的观测。指在两次例行观测时间内,当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天气现象、RVR、地面风向和/或风速、气温和/或气压达到规定的标准时而进行的观测。

(三) 事故观测是指当本场或其附近区域发生飞行等级事故或意外事件后立即进行的观测。

第六节特殊天气报告标准的制定和特殊天气的发布第二十条民用航空机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制定用于本机场的特殊天气报告标准和用于本机场外的特殊天气报告标准,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跑道两端运行最低标准不一致时,应当分别制定跑道两端的特殊天气报告标准。

(二)当机场运行最低标准或机场助航设施发生变化时,应当随之修订特殊天气报告标准。

第二十一条当机场天气达到规定的特殊天气报告标准时,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编制和发布特殊天气报告。

第七节观测时次

第二十二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时次分为24、13小时观测及不定时观测三种。

第二十三条民用航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按下列规定确定观测时次:

(一)按照国际民航组织亚太地区规定,参加对外国际交换气象情报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实施24小时有人值守的观测。

(二)本场每周起降少于20架次及没有配备自动观测设备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实施不定时观测;

(三)除24小时和不定时观测外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实施13小时有人值守的观测。

(四)凡配备自动观测设备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保证24小时观测资料齐全,当无人值守时,应当将自动采集部分整点资料抄录例行观测簿,并将自动观测设备设置为自动报告(AUTO)状态。

第二十四条变更观测时次时,应当从某月的第一日开始。

第八节观测项目

第二十五条实施24、13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观测项目为: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RVR、MOR、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湿度、最高气温、最低气温、降水量和积雪深度。

第二十六条实施不定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观测项目为: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RVR、MOR、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和湿度。

第二十七条事故观测项目同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八条实施特殊观测时,若为人工观测,观测项目为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中的一项或多项;若为自动观测,观测项目为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MOR、RVR、天气现象、地面风、气压、气温

和湿度。

第九节观测时距

第二十九条整点观测时距为10分钟,自第50分(不含)开始至第60 分(含)结束;半点观测时距为10分钟,自第20分(不含)开始至第30 分(含)结束;特殊观测时距小于5 分钟;事故观测时距由本机场气象服务机构根据情况自行决定。

第十节观测程序

第三十条应当按照先室外后室内,先目测后器测的程序进行观测。

第三十一条自动观测程序如下:

(一)整点观测自第50分(不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00分进行自动观测设备的整点数据采集,在03分前发布报告。

(二)半点观测自第20分(不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30分进行自动观测设备的半点数据采集,在33分前发布报告。

(三)特殊观测应当在观测完毕后立即发布特殊报告,最迟发布时间为自特殊观测开始后的第5分钟时刻。

(四)得知发生飞行事故或意外事件后,应当立即按规定项目进行事故观测,条件许可时应当组织集体观测,观测结果应当立即封存。

第三十二条人工观测程序如下:

(一)应当在正点观测前巡视观测场仪器设备,尤其注意湿球温度表球部的湿润状况,结冰时应当做好湿球溶冰等准备工作。

(二)整点观测自第50分(不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第55分开始进行器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03分前发布报告。

(三)半点观测自第20分(不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第25分开始进行器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33分前发布报告。

(四)特殊观测程序同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五)事故观测程序同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第十一节地面观测簿

第三十三条地面观测簿分为例行观测簿、特殊观测簿及事故观测簿三种,应当

根据观测种别将观测结果记录在相应的观测簿内。

第三十四条地面观测簿采用A4纸印制,每页页脚的居中位置应当印制页码。样本分别见本规范附件一《例行观测簿》、附件二《特殊观测簿》和附件三《事故观测簿》。其中《例行观测簿》和《事故观测簿》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二节观测记录

第三十五条民用航空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按统一的地面观测簿、记录格式和记录方法对观测结果进行记录。

第三十六条记录各气象要素时应当使用统一规定的英文缩写和阿拉伯数字,数字为负值时,在其左边加注负号。

第三十七条《例行观测簿》纪要栏内气象要素的演变时间应当记录时数和分数,时数和分数为两位数字,分数应当记在时数的右上角。

第三十八条应当使用铅笔进行记录。字迹应当工整、清楚,严禁在原始记录上涂抹或字上改字。记录有错时,用铅笔在原始记录上划一横线,并将正确的数据记在原始数据的右上方。校对改正使用蓝黑墨水笔。

第三十九条例行观测迟测时应当及时进行补测,并在补测开始时间外加“[]”号;迟测超过正点半小时按缺测处理,并记“—”。

第四十条使用自动观测设备的气象服务机构,因故造成缺测时,应当将自动观测设备的有关正点数据抄入《例行观测簿》中,并将有关情况在纪要栏内说明。

第四十一条观测数据有疑误时,应当在记录外加“()”。

第四十二条观测数据超出仪器刻度范围时,应当在数据前加“>”或“<”符号(毛发湿度表读数除外)。

第四十三条气象要素的单位和记录精度见本规范附件四《气象要素的单位和记录精度》。

第三章观测场所

第一节观测场

第四十四条观测场是取得地面气象观测资料的基本场所,民用航空机场应当设立气象观测场。观测场的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周围大部分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基本相同,土壤性质与附近地区的基本一致,海拔高度应当尽可能地接近机场跑道的海拔高度,宜选择在跑道头向内约300米处且符合升降带要求的地方。

(二)应当避开飞机发动机尾部气流和其它非自然气流经常性的影响,不应当选择在大面积的水泥地面附近。

(三)观测场四周10米范围内不应当存在1米以上作物或树木。

(四)观测场面积应当为25米×25米。如确因条件限制,可适当按比例缩小,但不应当小于16米×16米。

(五)观测场围栏距孤立障碍物的距离应当大于或等于该障碍物高度的3倍,或者障碍物遮挡仰角小于或等于18.44度;离成排障碍物的距离大于或等于该障碍物高度的十倍,或者障碍物遮挡仰角小于或等于5.71度;离较大水体至少在100米以上。

(六)观测场及设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保护,应当保持长久性并保护四周环境条件。

第四十五条气象观测场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场地应当平整,场内种植草皮,草高不应当超过20厘米;

(二)应当测量观测场的海拔高度并精确到1位小数;在围栏边缘竖立海拔高度桩,标注海拔高度线,并注明海拔高度和测定日期;

(三)应当测定观测场中心点的经度和纬度并精确到秒;同时,场内应当钉立南北线钎;

(四)观测场四周应当设立稀疏、白色、能保持气流畅通的围栏。围栏应当埋设牢固,高度为1.2米;

(五)应当在北面设立进场门。仪器安置点的北边应当铺设0.3米宽的小路,路面应当用碎石子、砖块或混合土铺设。

第四十六条气象观测场内的仪器应当按照“北高南低,互不影响,便于观测”的原则进行合理布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场内仪器应当安装在紧靠东西向小路的南侧,高的仪器安装在北面,低的仪器顺次安装在南面,东西排列成行,应当避免仪器被阴影遮蔽,影响正常感应。

(二)仪器之间、仪器与围栏之间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25米×25米规格的观测场,南北、东西间距不小于5米,仪器距围栏不小于3米。其它规格的观测场,仪器之间以及仪器与围栏之间的距离由各机场气象服务机构自行决定。

(三)观测场内仪器设备的电缆线应当走地沟,严禁电缆暴露在地面,地沟封闭应当良好。

第四十七条观测场正式启用后,应当按下列要求维护气象观测场:

(一)保持场地整洁。经常清除场内的树叶、纸屑等杂物,场内不应当放置与观测无关的物品。

(二)维护场地的自然状态。场内杂草应当及时修剪,场内积雪的自然状态不应当破坏,但仪器支架和围栏附近高出周围雪面的积雪以及百叶箱顶部的积雪应当及时予以清除。场内小路的积雪如果影响行走,可清除。

(三)定期检查围栏和仪器支架的牢固程度,发现有损坏或松动应当及时修理。木质百叶箱、围栏和支架每2年应当刷新一次。

(四)注意观测场周围地物的变化,如发现或预知改变并将影响到观测视野或空气的自然流通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仪器设备每周检查清洁一次。大风、沙暴、尘暴、降水等有关天气现象结束后应当及时检查清洁仪器。

第四十八条观测场确需迁移时,应当保证原址满月的观测资料。迁建的观测场应当从某月的第一日开始启用。

第二节观测监控室

第四十九条观测监控室是用以安置各种观测仪器设备及观测人员工作的场所,为便于随时监视天气变化,观测监控室应当为四面有窗的建筑物。

第三节观测平台

第五十条观测平台是为了进行目测而设立在观测监控室旁的固定场所,应当视野开阔,能目视跑道全貌和视野内的地平线。

第四章观测仪器设备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五十一条民用航空机场应当配备相应的观测仪器和设备,配备标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第4部分:设备配备》(MH/T4016.4);

设备技术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第5部分:设备技术要求》(MH/T4016.5)。

第五十二条配置的观测仪器设备应当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观测仪器设备应当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第二节常规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

第五十四条常规观测仪器设备安装位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百叶箱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百叶箱应当水平地用角铁或螺钉牢固地安装在观测场内特制的箱架上,箱门应当朝正北;

2、箱架应当高出观测场地面1.25米,牢固埋入地下。采用独柱形支撑架时,应当设置固定的地基底座;

3、箱内靠近箱门的顶板上,应当安装一盏不超过25瓦的白炽灯照明。

(二)干、湿球温度表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式干、湿球温度表垂直悬挂在百叶箱内,安装在温度表支架横梁两侧的环内。干球温度表在东侧,湿球温度表在西侧,球部向下,球部中心距地面1.5米;

2、湿球温度表球部包扎纱布,纱布长约10厘米,下部浸入一个带盖的专用水杯内,杯口距湿球球部约3厘米,杯中盛蒸馏水。

(三)最高、最低气温表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最高气温表安装在温度表支架下方靠里面的一对弧钩上,其球部朝东,球部中心距地面1.53米;

2、最低气温表水平地安装在温度表支架下方靠外面的一对弧钩上,其球部朝东,球部中心距地面1.52米。

(四)毛发湿度表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毛发湿度表在气温降低到-10.0℃前一个月左右,垂直地悬挂在百叶箱内;

2、毛发湿度表的上部使用螺钉固定在温度表支架上部的横梁上。

(五)当气温降低到-30.0℃时,应当将酒精温度表垂直地悬挂在干球温度表的近旁,球部距地面1.5米。

(六)电传风向风速仪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风杆应当垂直地面并安装障碍灯和避雷装置;

2、风杯中心距地面10米,指北杆对准正北方。

(七)雨量器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雨量器安装在观测场内的铁架上,铁架埋设牢固,筒口保持水平,高出地面0.7米;

2、在历年最大积雪深度超过0.3米的地区,安装高度可增高到1.0米至1.2米。

(八)振筒气压仪水平地放置在室内无振动的平台上,所处环境空气流通,周围无强磁场,电源无强烈干扰,环境温度在短时间内不发生剧烈变化。

(九)固定量雪尺垂直安装在气象观测场内雨量筒两侧,其间距不应当少于6米。

第三节自动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

第五十五条自动气象观测系统(以下简称AWOS)和自动气象站(以下简称AWS)的安装位置及开放使用,应当按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安装及开放使用。

第五十六条AWOS各采集器安装位置如下:

(一)RVR透射仪或前散射仪。如果配置一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66米、距跑道入口处向内约300米处;如果配置两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和跑道停止端,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66米、距跑道入口处和停止端处向内各300米处;如果配置三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停止端和中间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66米,距跑道入口处和跑道停止端向内各300米处及跑道中间地带。

如果使用大气透射仪测量RVR,距跑道入口处的距离应当以大气透射仪的接收端为准。

(二)气温、湿度、气压传感器。如果配置一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66米、距跑道入口处向内约300米处;如果配置两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和跑道停止端,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66米、距跑道入口处和停止端处向内各300米处。

(三)雨量计和天气现象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同上述第(二)项,但雨量计距其它设备不应当小于3米。

(四)云高仪应当安装在机场中指点标台,如果不能安装在中指点标台内,可安

装在跑道接地地带。

(五)测风仪器。如果配置一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90米、距跑道入口处向内约300米处;如果配置两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和跑道停止端,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90米、距跑道入口处和停止端处向内各300米处;如果配置三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停止端和中间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超过120米但不小于90米、距跑道入口处和跑道停止端向内各300米处及跑道中间地带。

第五十七条上述各采集器支撑杆应当为易折品,安装位置和基座应当符合航空器升降带安全要求。

第五十八条RVR探测器发射和接收镜头相对跑道面高度为2.5米;气温和湿度传感器相对地面高度为1.5米;雨量计筒口相对地面高度为0.7米;测风感应器相对地面高度为10米。

第五十九条AWS各采集器安装位置如下:

(一)各采集器支撑杆如果是易折的安装位置同AWOS。

(二)各采集器支撑杆如果是非易折的,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气温、湿度和气压传感器。如果配置一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小于150米、距跑道入口处向内约300米处;如果配置两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和跑道停止端,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小于150米、距跑道入口处和停止端处向内各300米处。

2、测风仪器。如果配置一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小于220米、距跑道入口处向内约300米处;如果配置两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和跑道停止端,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小于220米、距跑道入口处和停止端处向内各300米处;如果配置三套,应当安装在跑道接地地带、停止端和中间地带,且距跑道中心线一侧不小于220米、距跑道入口处和跑道停止端向内各300米处及跑道中间地带。

(三)气温和湿度传感器相对地面高度为1.5米;雨量计筒口相对地面高度为0.7米;测风仪风杯中心相对地面高度为10米。

第六十条AWOS和AWS各传感器安装地带下垫面应当保持自然状态,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大气透射仪基线间,应当在避开发射和接收端的位置铺设0.3米宽的三合

土路面或碎石渣路面。

(二)气温、湿度和气压传感器安装基座不得高出地面。

(三)各传感器安装地带不得设置任何材质的围栏。

第五章云

第一节云的观测

第六十一条应当观测云量、云状和云底高度,观测的结果应当代表机场及其附近区域和进近着陆区域、起飞爬升区域上空云的状况。当使用目力观测时应当在观测平台或观测场进行观测;当使用仪器测量云高时应当结合目力观测结果确定高度。

第六十二条当天空被天气现象所遮蔽,不能判定云量、云状和云高时,应当观测垂直能见度。

第六十三条云量是指云遮蔽天空视野的份数,采用八分量制。

第六十四条云量应当用目力进行测定,观测项目有总云量、低云量、中云量、高云量和分云量。

第六十五条云状是指云的外部形状。应当根据云的外形特征、结构、色泽、排列、高度、连续演变过程以及伴随的天气现象用目力判定云状。

第六十六条云高是指云底距机场标高的垂直距离。云高的观测方式有目力测定和仪器测量两种。目测云高应当根据云状、云体结构、云块大小、亮度、颜色、移动速度以及经验进行估测;器测云高主要用云幕灯、激光测云仪等仪器测量。

第六十七条按云的外形特征、结构特点和云底高度,分为下列三族十四类云:(一)低云族:云底高度一般在2500米以下,包括淡积云、碎积云、浓积云、积雨云、层云、碎层云、层积云、雨层云和碎雨云。

(二)中云族:云底高度一般在2500米至6000米,包括高层云和高积云。

(三)高云族:云底高度一般在6000米以上,包括卷层云、卷积云和卷云。

第二节云的记录

第六十八条云量的记录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天空无云或总云量不足1/8时,总云量、低云量、中云量、高云量记“0”;云层布满全天但有一些缝隙时云量记“7”;云层布满全天无缝隙时云量记“8”。

(二)天空全部被天气现象或上层云被下层云所遮蔽,不能肯定是否有云时,有关云量栏记“—”;肯定无云时记“0”。但从雷电等现象而确知有积雨云时,如果它的量还能估计判定,应当按估计判定的结果进行记录。

(三)云的一部分被天气现象或其它云遮蔽,被遮蔽部分的云量应当根据云的演变判定,若判定有云存在则估计其量,与可见量相加进行记录。

(四)当同族云有数类时,在该族云量栏内记它们的可见量之和,在各相应当云状的左边记分云量。

(五)当天空出现数类同族云或不同族云时,若总云量不足1/8时,各类云的分云量省略不记,总云量、低云量、中云量和高云量栏均记“0”。

(六)当天空出现数类同族云时,若各分云量不足1/8时,分云量省略不记,但总云量、低云量、中云量和高云量栏应当根据天空被所有云共同遮蔽的份数以及各族云遮蔽天空的份数分别记在相应栏。

(七)各族云只有一层时,分云量不记。

(八)层云和碎层云、淡积云和碎积云出现在同一高度上,记它们的合量。

第六十九条云状应当分别用本规范附件五《云状记录简字表》中的英文简字记在观测簿“量、状、高”栏的相应位置,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云状简字的第一个字母应当大写,其后的字母均应当小写。

(二)同族云中同时出现数类时,云底低的记在上面,云底高的记在下面,云高相同时何上何下均可。

(三)同类云有两层或以上且云高不一时,只记一个云状。

(四)层云和碎层云、淡积云和碎积云出现在同一高度上时,只记层云、淡积云的简字。

(五)由于天气现象影响,不能判定云状时,总云量、低云量、中云量和高云量栏记“—”。中、高云的“量、状、高”栏空白;在低云的“量、状、高”栏内记录影响天空不明的主要天气现象简字及垂直能见度数值。

(六)天空无云时,各“量、状、高”栏内均空白。

第七十条云底高度以米为单位,数值记在各类云状的右边,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类云云底高度不同时,各云高分别记录。

(二)当同族数类云出现在同一高度时,在这些云状的右边的中间位置只记一个

云高。

(三)当记录的云高为器测时,应当在器测云高的右下角加记器测符号:雷达测量记L,目标物测量记W,飞机测量记J,激光测量记G,云幂灯测量记D。

(四)当同时用几种仪器测量云高时,只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云高值记录,并加记器测符号。

第七十一条当某层云量大于或等于5/8,且云底高度小于本机场SPECI报告标准中的最大值(以下简称云的记录标准) 时,应当在观测簿纪要栏内开始记录云的演变情况,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云的演变记录格式为:云状(云高器测符号)时分—或云状(云高)时分—。

(二)由于云高变化到云的记录标准以上而停止记录云高演变情况时,在终止时间前加记云高的数值。

(三)由于云量变化到云的记录标准以上(云量小于或等于4/8),或云量、云高同时达到云的记录标准以上而停止记录演变情况时,在终止时间前不记云高数值。

(四)相互演变的云可以连续记录。

(五)低于云的记录标准的云被天气现象所遮蔽,云高演变记终止时间。当天气现象消失后,如仍符合云的记录标准,则另记起止时间。

(六)同时有两层低云都达到云的记录标准时,只记最低一层云的演变。

(七)如果两层低云的高度都符合云的记录标准,共同遮蔽天空的云量大于或等于5/8,但其分云量小于5/8时,云的演变不记。

(八)如到日界时,云的演变仍符合云的记录标准,应当按日期分开记录。当日的终止时间和次日的起始时间均记为1600,并加记同一个云高数值。

(九)非24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如果上班时观测到云已达到云的记录标准,应当在云状前加记“—”;如果下班时云仍符合云的记录标准,记录此时的云高数值及时间,其后加记“—”。

(十)非正点观测的器测云高记在纪要栏,记录格式为:云状(云高器测符号)时分。

第六章能见度

第一节主导能见度

第七十二条机场气象服务机构应当选定合适的目标物(灯),并绘制能见度目标物(灯)分布图,作为目测主导能见度的依据。

第七十三条主导能见度应当代表机场及其附近区域的情况,应当在观测场或观测平台参照目标物(灯)目测获得。在配备自动观测设备的机场,可参考自动观测设备测量的MOR确定主导能见度。

第七十四条主导能见度以米为单位,在观测簿相应栏按实际观测值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

第七十五条主导能见度主要用于电码格式的例行天气报告(以下简称METAR)和电码格式的特殊天气报告(以下简称SPECI)。

第七十六条当主导能见度降低到小于本机场SPECI报告标准中的最大值(以下简称能见度记录标准) 时,应当在《例行观测簿》纪要栏内按“主要天气现象简字(不留空格)出现时分-(主导能见度)时分-消失时分”的格式记录主导能见度的演变情况,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导能见度演变的记录应当遵循有观测并有变化即应当有记录的原则,详细记录主导能见度演变情况。

(二)当影响能见度变差的天气现象有数种时,主导能见度的变化应当记在主要影响能见度的天气现象的后面。

(三)当主导能见度好转到大于能见度记录标准时,应当记录一个高于标准的数值和时间,当又转坏到能见度记录标准时,应当连续记录。

(四)当影响主导能见度变化的天气现象由一种变为另一种时,天气现象如属同类性质(除烟尘现象外),应当连续记录。天气现象如不属同类性质,应当分别记录。其中:

1、前一种天气现象消失,同时另一种天气现象出现时,消失和出现时间记为同一个时间,并加记能见度数值;

2、两种天气现象同时存在,主导能见度的变化情况记在主要影响能见度的天气现象后面。

(五)如果到日界时间,主导能见度仍小于或等于能见度记录标准,应当按日期分别记录。当日的终止时间和次日的出现时间均记1600,同时加记能见度数值。

(六)非24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如果上班时主导能见度已小于能见度记录标准,记录时先画一条短横线,紧接其后不留空格记录“天气现象记录简字(主导能见度)观测时分 ”。如果到最后一次观测时,主导能见度仍小于或等于能见度记录标准,应当在最后演变记录后面画一条短横线,表示该现象仍存在。

第二节气象光学视程

第七十七条配备MOR探测仪的机场,应当进行MOR的观测。当需要通报跑道能见度时,可用MOR代替。当仪器发生故障,不能自动测量MOR时,应当停止观测MOR,并在《例行观测簿》纪要栏内说明。

第七十八条MOR主要用于缩写明语格式的本场例行天气报告(以下简称MET REPORT)和缩写明语格式的本场特殊天气报告(以下简称SPECIAL)。

第七十九条用于MET REPORT和SPECIAL以及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的MOR为1分钟平均值;当使用AUTO形式发布METAR时,主导能见度采用10分钟平均的MOR值。

第八十条MOR的记录格式为:以“/”相分。“/”左边记录跑道方向编号,右边记录MOR数值。

第八十一条MOR的观测应当代表正在使用的跑道接地地带,当有两条或以上物理跑道时应当代表主要跑道接地地带,当MET REPORT和SPECIAL报告或事故观测需要时,还应当代表中间点及停止端,并以米为单位,按观测时仪器实际显示的数值记录在地面观测簿相应栏内。

第三节跑道视程

第八十二条配置RVR探测仪的机场,应当进行RVR的观测。当仪器发生故障无法观测RVR时,不得用跑道能见度或其他能见度替代RVR,并在《例行观测簿》纪要栏内说明仪器故障情况和时间等。

第八十三条用于MET REPORT和SPECIAL时,RVR的观测应当代表正在使用的跑道接地地带,若中间地带和停止端配置了探测仪,还应当代表中间地带和停止端。当使用的跑道不止一条时,应当分别观测代表不同跑道和位置的RVR。

第八十四条用于METAR和SPECI时,RVR的观测应当代表正在使用的跑道接地地带。当使用的跑道不止一条时,应当分别观测代表不同跑道的接地地带的RVR。

第八十五条用于MET REPORT和SPECIAL以及空中交通服务部门的RVR为1分钟平均值;用于METAR和SPECI时RVR为10分钟平均值。

第八十六条当主导能见度或正在使用的跑道接地地带的RVR小于1500米时,应当在观测记录簿“跑道视程”栏记录正在使用的跑道接地地带的RVR。

第八十七条RVR以米为单位,按仪器实际显示的数值记录正在使用的跑道着陆接地地带的RVR。当RVR值大于2000米时,记录P2000;当RVR值小于50米时,记录M50。

第八十八条RVR的记录格式为:以“/”相分。“/”左边记录跑道方向编号,右边记录RVR值及趋势码。如有二条或三条平行跑道时,在跑道编号的右边再附加L(左)、C(中)或R(右)字母。

第八十九条当观测前10分钟内RVR呈明显上升或下降趋势,以至前5分钟的平均值与后5分钟的平均值相差100米或以上时,应当注明变化趋势I。当RVR有上升趋势时,I记为U,当RVR有下降趋势时,I记为D,若无明显变化,I记为N,当无法确定RVR变化趋势时,I省略不记。

第九十条当RVR变化显著,在观测时间前10分钟内的某一分钟的平均极值与10分钟的平均值估计变化超过50米或20%时(不管哪个值大),则应当按“跑道编号/极小值V极大值(不留空格)变化趋I”的格式记录1分钟平均的极小值和极大值,用以代替10分钟的平均RVR。

第四节垂直能见度

第九十一条当天空被天气现象所遮蔽,无法判定云量、云状和云底高度时,应当使用仪器测量或根据目标物的高度目测判定600米及以下的垂直能见度。

第九十二条垂直能见度以米为单位,按实际观测值记录在观测记录簿低云“量、状、高”栏天气现象简字的右边。

第九十三条当无法判定垂直能见度时,应当在观测记录簿低云“量、状、高”栏天气现象简字的右边记录“///”。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 一、总体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值班室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省(区、市)气象局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要求建设地面气象观测场和布设安装仪器,同时能满足综合气象观测发展的需要,本着适度超前,整体规划,互不影响,布局合理的原则实施相关建设。 本规范是对《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细化,地面气象观测场地建设和仪器布设安装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未作要求部分以《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为准。 新建或改造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应按本规范执行。已建气象观测场,应按本规范调整。 观测站址一般需建设围墙或围栏,当围墙与观测场围栏的距离不符合《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所规定的障碍物距离标准时,应将围墙改为通透式的围栏以改善气象探测环境。 站内建设应环保,尽量减少硬化的水泥地。 各类仪器的支架(支柱,包括地温表支撑架)、踏板应牢固、美观,用油漆涂刷为白色(除自动气象站配套风杆、观测仪器及出厂配套设备外),不得使用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材质(如反光的不锈钢等)。观测场内地沟、小路、底座、踏板等应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状态的破坏。不得自行设置对要素测量有影响的各种装置。 各种电缆线应使用线管与地沟相连,线管要垂直、水平,与传感器相连处,尽可能少的使电缆线暴露在外。为防雨水流入管内,顶部应接向下的弯管。 在气象台站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告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标准。 要设置地面气象观测环境评估的公示牌,按照中国气象局统一要求公示观测环境状况证书的内容。 测站警示标志标牌和公示牌由各省按照有关要求统一制作。 有条件的台站观测值班室可以与现代气象业务综合室合并,单独设立时,要求总体美观、布局合理、便于操作维修。值班室应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地面气象观测中云记录方法论文

浅谈地面气象观测中云的记录方法摘要:云的观测和记录在地面测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地面气象业务正处在改革中,但目前还在使用计算机编报,云还是需要观测员目测、记录,对于经验不足的观测员在云的记录和编报时也是最容易出错的,规范中关于云的观测很清楚,现将云的记录和编报进行总结,希望对参加测报工作有所帮助,尽量避免错情,以此来提高业务质量。 关键词:云记录输入编报 abstract: the clouds in the ground observation and record of telemetry has a pivotal role, although the ground meteorological operations are in reform, but there is still in use computer prepare, cloud or need the spotter visual, records, for lack of experience in the cloud of records and operator is the most easy to make a mistake ones, code of the observation about cloud is clear, now will cloud of records and prepare to carry on the summary, hope to attend work, including help, try to avoid feeling wrong,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business. keywords: cloud record prepared input 中图分类号:s71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云量 云量的记录主要是记录总云量、低云量。以分数形式记载,总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附件1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 (2016版)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6年2月

编写说明 随着气象业务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自2004年以来,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在观测时次、观测方法和观测仪器等方面先后进行了较大调整,并印发了一系列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为加强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规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发挥其对地面观测业务的技术指导作用,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和有关省局对2004年以来的业务技术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归纳整编完成了《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本技术规定是对近年来的印发技术文件和业务补充规定的系统性归纳整编,对现行业务技术规定中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明确,内容涵盖地面观测业务调整规定、《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与现行业务不一致之处的完善补充、自动观测相关业务规定及异常记录的处理、重要天气报告和应急加密观测规定等。 本技术规定参加编写的人员包括:王柏林、宋树礼、施丽娟、张振鲁、伍永学、祁生秀、周林、李莉、曹铁、刘立群、杨晓丽、杨金花、王力、陈冬冬、周媛、张帆、刘为一、汪武锋、陈虎胜、胡天洁、王磊。 编写组 2016年2月

目录 一. 观测业务要求 (1) (一) 观测时次 (1) (二) 观测项目 (1) (三) 观测任务与流程 (2) (四) 校时 (4) 二. 观测与记录 (4) (一) 云 (4) (二) 能见度 (5) (三) 天气现象 (5) (四) 湿度 (8) (五) 降水 (8) (六) 蒸发 (9) (七) 雪深雪压 (10) (八) 电线积冰 (10) (九) 辐射 (11) (十) 数据文件格式变更 (11) (十一) 异常记录处理 (12) 三. 气象报告 (18) (一) 天气现象电码 (18) (二) 重要天气报 (19) 四. 应急加密观测 (24)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一.观测业务要求 1.1观测时次 1、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次定时观测。(摘自气发〔2008〕475号) 2、基准站、基本站人工定时观测次数为每日5次(08、11、14、17、20时),一般站人工定时观测次数为每日3次(08、14、20时)。(摘自气测函〔2013〕321号) 1.2观测项目 1、各台站均须观测的项目:能见度、天气现象、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日照、地温(含草温)、雪深。 2、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台站观测的项目:云、浅层与深层地温、蒸发、冻土、电线积冰、辐射、地面状态。 3、由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指定台站观测的项目:雪压、根据服务需要增加的观测项目。(1-3条摘自《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气测函〔2013〕321号) 4、有两套自动站(包括便携式自动站)的观测站,撤除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速风向、蒸发专用雨量筒、地温等人工观测设备;仅有一套自动站的观测站,仍保留现有人工观测设备。(摘自气测函〔2013〕321号) 5、云高、能见度、雪深、视程障碍类天气现象、降水类天气现象等自动观测设备已正式投入业务运行的观测站,取消相应的人工观

测。 6、为了保持观测方法与观测手段的延续性,张北、长春、寿县、电白、贵阳、格尔木、银川与阿勒泰8个长期保留人工观测任务的基准站,保留08、14、20时人工观测任务(含自记仪器记录整理)。(摘自气测函〔2012〕36号、气测函〔2013〕321号) 定时人工观测项目表 1.3观测任务与流程 1、每日观测任务 (1)每日日出后与日落前巡视观测场与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工作状态良好、采集器与计算机运行正常、网络传输畅通。具体时间各站自定,站内统一。 (2)每日定时观测后,登录MDOS、ASOM平台查瞧本站数据完整性,根据系统提示疑误信息,及时处理与反馈疑误数据;按要求填报元数据信息、维护信息、系统日志等。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摘要

吴宏钢2006/09/18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次定时观测;人工观测项目,昼夜守班站每天02、08、14、20时4次定时观测,白天守班站每天08、14、20时3次定时观测。 正点前约10分钟查看显示的自动观测实时数据。 00分,正点数据采样。 00-01分,完成自动项目的观测。 01-03分,向微机录入人工观测数据。 正点前30分钟左右巡视观测场和人工仪器设备。 45~60分观测云、能、温、湿、降水、风、压、地温、雪深等,连续观测天象。 雪压、冻土、蒸发、地面状态等项目的观测可在40分至正点后10分钟内进行。 基准站使用自动气象站后以自动观测记录进行编发报,但仍然保留24次人工定时观测。 人工器测日照以日落为日界,辐射和自动观测日照以地方平均太阳时24时为日界,其余观测项目均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 值班员每日19时正点检查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电台报时的北京时 相差大于30秒时,在正点后按自动气象站技术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调整采

集器的内部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之内。 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用钟表要每日19时对时,保证走时误差在30秒之内。 表1.1 定时自动观测项目表 时间 北京时地平时 每小时20时每小时24时 观测项目气压、气温、湿度、风 向、风速、地温及其极 值和出现时间 时降水量、时蒸发量 日蒸发 量 辐射时曝辐量 辐射辐照度及 其极值、出现时 间 时日照时数 辐射日曝辐量 辐射日最大辐 照度及出现时 间 日照总时数 表1.2 定时人工观测项目表 时间 北京时真太阳时02、08、14、20 时 08时14时20时 日落后 观测项目云 能见度 气压 气温 湿度 风向、风速 0-40cm地温 降水量 冻土 雪深 雪压 80~320cm 地温 地面状态 降水量 蒸发量 最高、最低 气温 最高、最低 地面温度 日日照时 数 说明: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基准站除02、08、14、20时外,其它正点时次还需观测压、温、湿、风。 第2章地面气象观测场观测场25m325m;条件限制16m(东西向)320m(南北向)。 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稀疏围栏约1.2m高。 草高不能超过20cm。 小路0.3~0.5m宽。 仪器东西间隔不小于4 m,南北间隔不小于3 m,距观测场边缘护栏不小于3 m。 旧站址的观测记录持续到12月31日,新站址的正式观测记录从1月1日开始。 新旧两地水平距离超过2000m、或拔海高度差在100m以上要对比观测,时间基准站为1年(1~12月);基本站和一般站为1、4、7或7、10、1月,对比观测的时次为02、08、14、20时(80cm、160cm、320cm等层的地温仅在14时)4个时次,夜间不守班站02时可用自记记录代替。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3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前言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2003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口。本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规范引用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设备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完好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性能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运行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设备维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维护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 维护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测试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维护记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注意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维护工具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第1号)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 (第1号) 1、国家基本站和一般站,在人工和自动站平行观测期间,定时观测记录缺测时的处理方法是否可参照基准站的规定处理? 答:可以。即人工观测记录和自动气象站的同类观测记录可相互代替。 2、自动气象站2分钟与10分钟平均风有缺测时,是否可以相互代替? 答:不能。自动站记录用人工站记录代替时,也遵循此原则。 3、人工观测站,湿度记录缺测,水汽压、露点温度如何用自动站记录代替? 答:当有人工观测的相对湿度和气温时,则用人工观测值反查求得水汽压和露点温度;若相对湿度缺测,则水汽压、相对湿度和露点全部用自动站记录代替,若气温缺测,相对湿度不缺测,则水汽压和露点用自动站记录代替,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此时允许气温与相对湿度反查不一致的现象。 4、自动气象站中,因时极值不正常,影响日极值挑取,如何进行处理? 答:若某时时极值出现异常,而影响日极值挑取时,则将该时时值作缺测处理,如果能够判断该日极值不会出现在该时内,则该日日极值从其它正常时次记录中挑取;不能判断是否出现在该时内时,则改从已有的自动站时极值和人工观测或从自记纸中挑取的日极值挑取,若此时日极值为人工观测或从自记纸中挑取的值,则出现时间作缺测处理,若无人工观测记录,则从实有的自动站时极值中挑取日极

值,这些情况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时极值可在地面气象测报业务系统软件(OSSMO 2004)中,通过“逐日地面数据维护”和“逐日辐射数据维护”处理。 5、总辐射、净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的值相互之间出现矛盾时如何处理? 答:目前自动气象站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复杂。 若在日出第2个小时至日落前2个小时之间(当为阴天或地面有积雪反射辐射很强时除外)净辐射值出现负值,或日落后至日出前净辐射出现正值,当时曝辐量的绝对值>0.10时,可将该时的值作缺测处理,再用内插法求得该时值;若在日落之后和日出之前有总辐射、直接辐射、散辐辐射、反射辐射,则将其作0处理;日极值不正常时,按照第4条解答处理。 若记录之间有矛盾,但不是很突出或不能判断是何要素有明显错误,则维持原记录;若能判断某要素有明显错误时,则先将该要素的记录值按缺测处理,再按记录缺测时的处理规定对该记录进行处理,此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当出现水平面直接辐射等于或大于垂直于太阳面的直接辐射时,维护原记录。若水平面直接辐射较大,应检查直接辐射表跟踪是否正常。 6、内插是否可以跨日界? 答:可以。 7、辐射记录的时曝辐量缺测时,若无正点辐照度值,如何处理? 答:可用内插法求得,此时对于跨日出、日落的时次(包括前后两时次),应按梯形法进行内插。 8、对于风、湿度记录,如何进行内插? 答:《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23.2.1⑵②括号中的内容修改为“风、

气象观测场技术要求

气象观测场技术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环境条件要求 地面气象观测场必须符合观测技术上的要求。 (1) 地面气象观测场是取得地面气象资料的主要场所,地点应设在能较好地反映本地较大范围的气象要素特点的地方,避免局部地形的影响。观测场四周必须空旷平坦,避免建在陡坡、洼地或邻近有铁路、公路、工矿、烟囱、高大建筑物的地方。避开地方性雾、烟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方。 地面气象观测场四周障碍物的影子应不会投射到日照和辐射观测仪器的受光面上,附近没有反射阳光强 气象观测场 的物体。 (2) 在城市或工矿区,观测场应选择在城市或工矿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 (3)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周围环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有关气象观测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环境必须依法进行保护。 (5) 地面气象观测场周围观测环境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详细记录。新建、迁移观测场或观测场四周的障碍物发生明显变化时,应测定四周各障碍物的方位角和高度角,绘制地平圈障碍物遮蔽图。 (6) 无人值守气象站和机动气象观测站的环境条件可根据设站的目的自行掌握。 硬件设施要求

(1) 观测场一般为25m×25m的平整场地;确因条件限制,也可取16m (东西向)×20m(南北向),高山站、海岛站、无人站不受此限;需要安装辐射仪器的台站,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2) 要测定观测场的经纬度(精确到分)和海拔高度(精确到0.1米),其数据刻在观测场内固定标志上。 (3) 观测场四周一般设置约1.2m高的稀疏围栏,围栏不宜采用反光太强的材料。观测场围栏的门一般开在北面。场地应平整,保持有均匀草层(不长草的地区例外),草高不能超过20厘米。对草层的养护,不能对 气象观测场 观测记录造成影响。场内不准种植作物。 (4) 为保持观测场地自然状态,场内铺设0.3-0.5m宽的小路(不得用沥青铺面),人员只准在小路上行走。有积雪时,除小路上的积雪可以清除外,应保护场地积雪的自然状态。 (5) 根据场内仪器布设位置和线缆铺设需要,在小路下修建电缆沟(管),电缆沟(管)应做到防水、防鼠,便于维护。 (6) 观测场的防雷设施必须符合气象行业规定的防雷技术标准的要求。场内仪器布置 观测场内仪器设施的布置要注意互不影响,便于观测操作。具体要求: (1) 高的仪器设施安置在北边,低的仪器设施安置在南边;

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荟萃内容)

第一编总则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信息、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是每个气象观测站的基本工作任务之一,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随时间变化的脉动性,因此地面气象观测记录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代表性--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观测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准确性--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订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比较性--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观测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变化的特点。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本规范是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观测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是对本规范的必要补充,编制时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其内容不得与之相违背。地面气象观测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中的有关内容,确保正确顺利地完成地面气象观测任务。 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1.1 观测站的分类以及观测方式和任务 1.1.1 观测站分类 地面气象观测站按承担的观测业务属性和作用分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三类,可根据需要设置无人值守气象站。承担气象辐射观测任务的站,按观测项目的多少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和标准答案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和标准答案 一、单选 1、________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A:地面气象观测B:地面气象观测记录C:地面气象资料 2、除日照外,其他各类自记仪器的换纸时间应根据_____________而定。 A: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B:台站的规定C:自记纸上的开始时间 3、人工观测改为自动观测,平行观测期限至少为________年。 A:1 B:2 C:3 4、需要记录最小能见度的天气现象分别有____种。 A:5 B:6 C:7 D:8 5、计算海平面气压时,我国以________海面平均高度为海平面基准点。 A:渤海B:黄海C:东海 6、干湿球温度表不适用在低温下测定湿度,这是因为相对湿度由0变化至100%,湿球温度__________。 A:变化太大B:变化太小 C:不易溶冰 7、调整最高温度表时,用手握住表身,感应部分向下,手臂向外伸出约________度,用大臂将表前 后甩动。 A:20 B:30 C:40 8、地面三支温度表须水平地安放在地温场地段中央偏东的地面,按________的顺序自北向南平行排 列。 A:0cm、最低、最高B:0cm、最高、最低C:最低、最高、0cm 9、出现浮尘时,水平能见度________。 A:在1.0~10.0千米之间B:<10.0千米C:<1.0千米D:≤1.0千米 10、人工日照观测使用的时间是_______。 A: 北京时B: 世界时C: 真太阳时D: 地方平均太阳时 11、若A代表干球,B代表湿球,C代表最低气温,D代表最高气温,E代表最低温度表酒精柱,则 5日20时的观测顺序为_______。 A:ABCDE B:ABEDC C: ABECD D: BAECD 12、某日20时观测前和观测时有降水,降水量观测之后,在19点59分降水停止,而后20点05分 降水又重新开始。这时____________。 A:应在20时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记入当日20时降水量栏。 B:不必进行补测待次日一并处理。 C:应在正点补测一次降水量,仅作编报用。 D:是否补测降水量由观测员自行确定。 13、《规范》规定:湿球温度表下面的水杯杯口距湿球球部应约____________cm,水杯中的蒸馏水一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及答案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及答案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及答案1、地面气象观测获取的资料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2、观测程序的具体安排,台站可根据观测项目的多少和观测时的天气状况确定,但气压观测时间应尽量接近正点,全站的观测程序必须统一,并且尽量少变动 3、值班员每天19时正点检查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电台报时的北京时相差大于30 秒时,在正点后按自动气象站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调整采集器的内部时钟。 4、场地应平整,保持有均匀草层,草高不能超过20厘米。对草层的养护,不能对观测记录造成影响。场内不准种植作物。 5、为保持观测场地自然状态,场内铺设米宽的小路,只准在小路上行走。有积雪时,除小路上的积雪可以清除外,应保护场地积雪的自然状态。 6、各仪器设施东西排列

成行,南北布设成列,相互间东西间隔不小于4米,南北间隔不小于3米,仪器距观测场边缘护栏不小于3米。7、为取得全年完整的观测资料,在旧站址的观测记录应持续到12月31日,新站址的正式观测记录应从1月1日开始。 8、凡新旧两地水平距离超过2000米、或海拔高度差在100米以上、或地形环境有明显差异者,迁站时须在新旧站址同时进行对比观测。9、对比观测项目为:气温、湿度、风向、风速、深层地温。10、当人工观测改为自动观测或换用不同技术特性的仪器进行观测时,为了解取得的资料序列的非均一性,必须进行平行观测。当人工观测改为自动观测时,平行观测期限至少为2年。当换用不同技术特性的仪器时,平行观测期限至少不得少于3个月。11、按云的外形特征、结构特点和云底高度,将云分为三族,十属,二十九类。12、积雨云常产生雷暴、阵雨,或有雨旛下垂。有时产生飑或 1 降冰雹。云底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总结

云 云是悬浮在大气中的小水滴、过冷水滴、冰晶或它们的混合物组成的可见聚合体;有时也包含一些较大的雨滴、冰粒和雪晶。其底部不接触地面。 云的观测主要包括:判定云状、估计云量、测定云高和选定云码。云的观测应尽量选择在能看到全部天空及地平线的开阔地点或平台进行,云的观测应注意它的连续演变。观测时,如阳光较强,须戴黑色(或暗色)眼镜。 按云的外形特征、结构特点和云底高度,将云分为三族,十属,二十九类 云量是指云遮蔽天空视野的成数。估计云量的地点应尽可能见到全部天空,当天空部分为障碍物(如山、房屋等)所遮蔽时,云量应从未被遮蔽的天空部分中估计;如果一部分天空为降水所遮蔽,这部分天空应作为被产生降水的云所遮蔽来看待。 云量观测包括总云量、低云量。总云量是指观测时天空被所有的云遮蔽的总成数,低云量是指天空被低云族的云 总云量的记录 全天无云,总云量记0;天空完全为云所遮蔽,记10;天空完全为云所遮蔽,但只要从云隙中可见青天,则记10—;云占全天十分之一,总云量记1;云占全天十分之二,总云量记2,其余依次类推。 天空有少许云,其量不到天空的十分之零点五时,总云量记0。 低云量的记录 低云量的记录方法,与总云量同。 云高指云底距测站的垂直距离,以米(m)为单位,记录取整数 云幕球测云高激光测云仪测云高云幕灯测云高 人工观测能见度,一般指有效水平能见度。有效水平能见度是指四周视野中二分之一以上的范围能看到的目标物的最大水平距离。 天气现象是指发生在大气中、地面上的一些物理现象。它包括降水现象、地面凝结现象、视程障碍现象、雷电现象和其他现象等,这些现象都是在一定的天气条件下产生的。 气压是作用在单位面积上的大气压力,即等于单位面积上向上延伸到大气上界的垂直空气柱的重量。气压以百帕(hPa)为单位,取1位小数。 空气温度(简称气温,下同)是表示空气冷热程度的物理量。 空气湿度(简称湿度,下同)是表示空气中的水汽含量和潮湿程度的物理量。 地面观测中测定的是离地面1.50米高度处的气温和湿度。 空气运动产生的气流,称为风。它是由许多在时空上随机变化的小尺度脉动叠加在大尺度规则气流上的一种三维矢量。 地面气象观测中测量的风是两维矢量(水平运动),用风向和风速表示。 风向是指风的来向,最多风向是指在规定时间段内出现频数最多的风向。人工观测,风向用十六方位法;自动观测,风向以度(°)为单位。 风速是指单位时间内空气移动的水平距离。风速以米/秒(m/s)为单位,取1位小数。最大风速是指在某个时段内出现的最大10分钟平均风速值。极大风速(阵风)是指某个时段内出现的最大瞬时风速值。瞬时风速是指3秒钟的平均风速。 风的平均量是指在规定时间段的平均值,有3秒钟、2分钟和10分钟的平均值。 人工观测时,测量平均风速和最多风向。配有自记仪器的要作风向风速的连续记录并进行整理。 自动观测时,测量平均风速、平均风向、最大风速、极大风速。 测量风的仪器主要有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EN型系列测风数据处理仪、海岛自动测风站、轻便风向风速表、单翼风向传感器和风杯风速传感器等。 当没有测定风向风速的仪器,或虽有仪器但因故障而不能使用时,可按照附录3目测风向和风力。 降水是指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态或固态(经融化后)的水。 降水观测包括降水量和降水强度。 降水量是指某一时段内的未经蒸发、渗透、流失的降水,在水平面上积累的深度。以毫米(mm)为单位,取1位

全国地面气象资料数据模式 A格式

四、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格式 1、总则 1.1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是认识和预测天气变化、探索气候演变规律、进行科学研究和提供气象服务的基础,是我国天气气候监测网收集的最重要的资料之一。为适应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的发展,有必要对2001年版的“全国地面气象资料数据模式”(简称2001年版A格式)进行补充、修改。 1.2 本格式以中国气象局2003年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中的“地面气象记录月报表”为依据,对2001年版A格式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将格式命名为“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格式”,作为原“全国地面气象资料数据模式”的2003年版。 1.3本格式由一个站月的原始观测数据、数据质量控制标识及相应的台站附加信息构成,包括A文件和J文件两个文件,附加信息即2001年版的“气表-1封面、封底V文件”,作为A文件的一部分。因此本格式涵盖了气表-1的全部内容。 1.4 根据2003年版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本格式在2001年版A格式基础上增加了相关的要素项目;为了更好地表述数据质量,增加了数据质量控制标识。观测数据部分历史资料中的技术规定可参照“全国地面气象资料信息化基本模式暂行规定”和“补充规定”,本格式不再赘述。 1.5 根据2003年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规定,本格式将2001年版单要素分钟降水量J 文件更改为多要素分钟观测数据文件,作为A文件的补充,简称J文件。 1.6 2001年版与2003年版A、J格式具体变动内容见附件“2001年版与2003年版格式变动对照表”。 1.7 本格式适用于我国现行各类地面气象台站和不同观测仪器采集的数据。 2、A文件 2.1 文件名 “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简称A文件)为文本文件,文件名由17位字母、数字、符号组成,其结构为“AIIiii-YYYYMM.TXT”。 其中“A”为文件类别标识符(保留字);“IIiii”为区站号;“YYYY”为资料年份;“MM”为资料月份,位数不足,高位补“0”;“TXT“为文件扩展名。 2.2 文件结构 A文件由台站参数、观测数据、质量控制、附加信息四个部分构成。观测数据部分的结束符为“??????”,质量控制部分的结束符为“******”,附加信息部分的结束符为“######”。具体结构详见附录1:A文件基本结构。 2.3 台站参数 台站参数是文件的第一条记录,由12组数据构成,排列顺序为区站号、纬度、经度、观测场拔海高度、气压感应器拔海高度、风速感应器距地(平台)高度、观测平台距地高度、观测方式和测站类别、观测项目标识、质量控制指示码、年份、月份。各组数据间隔符为1 位空格。 2.3.1 区站号(IIiii),由5位数字组成,前2位为区号,后3位为站号。 2.3.2 纬度(QQQQQ),由4位数字加一位字母组成,前4位为纬度,其中1~2位为度,3~4位为分,位数不足,高位补“0”。最后一位“S”、“N”分别表示南、北纬。 2.3.3 经度(LLLLLL),由5位数字加一位字母组成,前5位为经度,其中1~3位为度,4~5位为分,位数不足,高位补“0”。最后一位“E”、“W”分别表示东、西经。 2.3.4 观测场拔海高度(H1H1H1H1H1H1),由6位数字组成,第一位为拔海高度参数,实测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试行)

附件 3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 (试行)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 2015年9月

前言 《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规范》主要依据《地面气象观测规范》(2003年)、《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需求书》、《区域气象观测站建设指导意见》(修订稿)、《自动气象站 保障暂行规定》等文件,以基层业务人员实际维护经验为基础,吸收了区域气象站生产、使 用和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编写完成。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自动站的系统结构、主要性能、完好标准、设备维护时间、内容、流程、注意事项、维护记录表等。 本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制定发布,并归口。本规范由陕西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负责起草。本规范编写组成员为:周林、白水成、王国君、徐青强、张世昌、张向荣、张晓妮、于进江、毛峰、李晓冬、张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是对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的指导性文件。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遇有问题,及时向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反馈,并望提出改进意见。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目录 1 总则 (1) 1.1 适用范围 (1) 1.2 规范引用文件 (1) 1.3 设备结构 (1) 1.4 主要设备技术性能 (2) 2 完好标准 (2) 2.1 系统结构 (2) 2.2 技术性能 (2) 2.3 技术资料 (2) 2.4 运行环境 (2) 3 设备维护 (2) 3.1 维护时间 (3) 3.2 维护内容 (3) 3.3 系统测试 (5) 4 维护记录 (5) 5 注意事项 (5) 附录A:区域自动气象站维护记录表 (6) 附录B:维护工具 (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第一编总则 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气象观测是气象业务工作的基础。地面气象观测是气象观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地球表面一定范围内的气象状况及其变化过程进行系统地、连续地观察和测定,为天气预报、气象情报、气候分析、科学研究和气象服务提供重要的依据。 地面气象观测是每个气象站的基本任务之一,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时间变化上的脉动性,因此地面气象观测必须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 代表性——观测记录不仅要反映测点的气象状况,而且要反映测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平均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在选择站址和仪器性能,确定仪器安装位置时要充分满足记录的代表性要求。 准确性——观测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实际气象状况。地面气象观测使用的气象观测仪器性能和制定的观测方法要充分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准确度要求。 比较性——不同地方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在同一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或同一个气象站在不同时间观测的同一气象要素值能进行比较,从而能分别表示出气象要素的地区分布特征和随时间的变化特点。地面气象观测在观测时间、观测仪器、观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方面要保持高度统一。 本规范是从事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业务规则和技术规定,观测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是对本规范的必要补充,编制时必须以本规范为依据,其内容不得与之相违背。地面气象观测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范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和业务软件的技术、操作手册中的有关内容,确保正确顺利地完成地面气象观测任务。 本规范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 1.1观测站的分类以及观测方式和任务 1.1.1观测站分类 地面气象观测站按承担的观测和作用分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三类,可根据需要设置无人值守气象站。承担气象辐射观测任务的站,按观测项目的不同分为一级站、二级站和三级站。 国家基准气候站——简称基准站。是根据国家气候区划,以及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的要求,为获取具有充分代表性的长期、连续资料而设置的气候观测站,是国家气候站网的骨干。必要时可承担业务试验任务。 国家基本气象站——简称基本站。是根据全国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大多担负区域或国家气象信息交换任务,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的主体。 国家一般气象站——简称一般站。主要是按省(区、市)行政区划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获取的观测资料主要用于本省(区、市)和当地的气象服务,也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的补充。 无人值守气象站——简称无人站。是在不便建立人工观测站的地方,利用自动气象站建立的无人气象观测站,用于天气气候站网的空间加密,观测项目和发报时次可根据需要而设定。

题--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题--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技术规定(2016版) 单选 1.为加强地面气象观测技术规定的系统性和(),发挥其 对地面观测业务的技术指导作用,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和有关省局对2004年以来的业务技术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D A 比较性 B 代表性 C 真实性 D 完整性 2.各台站均须观测的项目:能见度、天气现象、气压、气 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日照、地面温度(含草温)、()。A A 雪深 B 雪压 C浅层和深层地温 D云量 3.某一般站观测项目包含能见度、冻土、雪深、雪压、降水量(结冰期),以下哪个是该站20时观测项目:A A能见度 B冻土 C雪深 D雪压 4.复验日照需更正的,在次日()时前更正上传。C A 08 B 09 C 10 D 11 5. 若已自动发送的日数据异常(或分钟数据文件未按时上传),在次日()时前通过业务软件更正(或重新)上传。A A 08 B 09 C 10 D 11 6.夜间正点记录异常时,应在当日10时前完成修改、上传。 A 08 B 09 C 10 D 12

7. 视程障碍现象自动判识的台站,扬沙、浮尘、霾的能见度判识阈值为()。D A 1.0km B 10.0km C 0.75km D 7.5km 8.若某站某日17、18、19、20、21、22、23、00时由持续霾现象记录,则在()记霾。C A 日界前 B 日界后 C 日界前、后 9.承担辐射观测任务的台站,辐射表夜间可不加盖,但应在北京时()时前检查直接辐射表跟踪(对光点)、散射辐射表感应面遮蔽和净全辐射表薄膜罩状况。A A 08 B 09 C 10 10.A文件中降水量的方式位X=( )。有自动观测记录时,第1段定时降水量用自动观测数据代替,2段自动降水量不变,第3段降水上下连接值以自动降水量为准。C A 4 B A C 6 D 9 多选 1. 基准站、基本站定时人工观测次数为每日()次,一般站定时人工观测次数为每日()次。(有顺序)EC A 1 B 2 C 3 D 4 E 5 F 6 2.以下哪些不是基准站、基本站20时的观测项目:DEF A总云量 B低云量 C云高 D冻土 E雪深 F雪压3.每日()和()巡视观测场和现用自动站的采集器、传 感器、综合集成硬件控制器等仪器设备及备份观测设备。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理论试题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理论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地面气象观测记录必须具有()、()、()。 2.地面气象观测工作分为()和()两种方式,其中人工观测又包括()和()。 3.地面气象观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和()。 4.仪器之间的东西间隔不小于(),南北间隔不小于()。 5.日出之前,日落之后,在阳光反射下,卷云常呈鲜明的( )或( )。 6.能见度观测记录以千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舍去,不足()千米记()。 7.冰针是飘浮于空中的很微小的片状或(),在阳光照耀下,闪烁可辨,有时可形成()或其他()的现象。多出现在高纬度和高原地区的严冬季节。 8、降水现象有几种(),雷电现象有哪几种( )。 9、每月5、10、15、20、25日和月末最后1天,若雪深已达到()或以上时,在雪深()或()后,应在观测雪深的地点附近进行()。 10、在一给定时间,日照时数定义为太阳直接辐射度达到或超过()的那段时间总和,以小时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11、计算海平面气压将地面气象观测站不同高度的()订正到()。我国以黄海海面平均高度为()。 12、温度计的记录与实测值相比较,误差超过()时,应及时调整仪器笔位。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将对错对号标在题号) 1、地面气象观测是每个地面气象观测站的基本任务之一,必须严肃、认真、负责地做好。() 2、高山站云笼罩测站时,按雾记录,若云雾移出测站时,应按云记录()。 3、某月只有3、10、28有0.0的降水,最大连续降水日数填1,降水量填0.0,起止日期栏任选。() 4、大量极细微的尘粒,均匀浮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0千米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判断为烟幕。()

地面气象观测场(室)防雷技术规范(标准状态:现行)

I C S07.060 A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31162 2014 地面气象观测场(室)防雷技术规范 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l i g h t n i n gp r o t e c t i o no f s u r f a c em e t e o r o l o g i c a l o b s e r v i n g s i t e a n dd u t y o f f i c e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次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地面气象观测场( 室)防雷等级划分3 5 一般要求3 6 直击雷防护措施3 7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5 8 地网设计及施工要求9 9 防雷装置的维护11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防雷区的划分12 参考文献14 G B /T 31162 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并归口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防雷中心二湖北省防雷中心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勇二谭建民二靳小兵二王学良二徐志敏二黄克俭二于嵘庆二杨志彪二魏强二李一丁二潘波二陈尚德二刘学春二王基全二季海二余勇二唐其能二卜俊伟三

地面气象观测场(室)防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气象观测场(室)防雷等级划分二一般要求二直击雷防护措施二雷击电磁脉冲防护二地网设计及施工要求二防雷装置的维护等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二扩建二改建地面气象观测场(室)的雷电防护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三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三 G B/T21431 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 B50057 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三 3.1 地面气象观测场(室)s u r f a c em e t e o r o l o g i c a l o b s e r v a t i o n s i t e a n dd u t y o f f i c e 地面气象观测场(以下简称观测场)和地面气象观测值班室(以下简称值班室)的总称三其中观测场为安装地面气象观测仪器进行气象观测的场地;值班室为放置地面气象观测数据处理二传输系统等设备以及用于工作人员值班的建筑物,包括用于安置气压观测仪器的工作室三 3.2 直击雷d i r e c t l i g h t n i n g f l a s h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二其他物体二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二热效应和机械力者三 [G B50057 2010,定义2.0.13] 3.3 防雷装置l i g h t n i n gp r o t e c t i o n s y s t e m;L P S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三 [G B50057 2010,定义2.0.5] 3.4 接闪器a i r-t e r m i n a t i o n s y s t e m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二接闪带二接闪线二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二金属构件等组成三 [G B50057 2010,定义2.0.8] 3.5 引下线d o w n-c o n d u c t o r s y s t e m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三 [G B50057 2010,定义2.0.9]

电子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使用说明

电子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使用说明 一、简介 随着《大气监测自动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面铺开,老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已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的要求,因此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组织编写了新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为了方便新《规范》的推行和应用,监测网络司同步组织研制了电子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电子版《规范》利用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电子文本进行编排,运用超媒体(Hypermedia)技术,并适当补充气象云图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一套内容详实、图文并茂、组织有序、查阅方便的电子书,是地面气象观测业务配套的技术资料。 电子版《规范》运行于WINDOWS 98及后续的操作系统,要求操作系统上有CHM帮助系统。 二、功能 电子版《规范》内容主要包括: 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按新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电子文档编排,因电子版研发在纸质规范印刷之前,故页号未能一一对应。 地面气象电码手册 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1999年颁布的《地面气象电码手册》。 气象云图、 主要是中国气象局印制出版的《气象云图》画册,包括将所有云状的图片和文字说明信息。 气象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气象法》、国务院关于观测环境保护的有关文件等法律、法规。 业务管理规章 国家局制定的有关气象业务方面的规定。 地方业务管理规定 为各省设定统一的挂接接口,由各省将本省有关文件按指定格式编辑处理后编译成CHM文件挂接到系统中。 相关网站的链接 主要提供国内外有关气象方面的网站链接。

以上这些内容都是CHML文件,可以利用WINDOWS帮助系统提供的“目录”、“索引”、“全文搜索”等多种检索方式进行浏览和查阅。下图是电子版“规范”的主界面。 三、安装 1、运行安装包中的“setup.exe”程序,按照提示进行操作,系统将自动完成程序安装。 2、软字库的安装:天气现象等特殊符号需要自编“软字库”的支持,此软字库与AHDM50软字库相同,若已安装过则不需要安装,否则需要将这两个文件拷贝系统字库所在的文件夹,但还需要手工进行链接,具体操作如下: a、在windows98(95)操作系统中,将安装目录下的两个文件拷贝至windows文件夹中;winnt(xp)操作系统中,将安装目录下的两个文件拷贝至系统目录下fonts文件夹中。 b、打开造字程序,点击“文件”菜单,选择“字体链接”,当“字体链接”窗体出现后,在EUDC字体的类型方框中点击“与所有字体链接”按钮,并按“确定”按钮即可完成软字库安装。 c、若安装前已经链接过,这时应退出系统至DOS,把拷贝至指定文件夹。再返回windows进行字库链接。 四、操作 电子版《规范》是一个采用Microsoft HTML Help 系统制作的HTML Help 文件,内容在一个类似于浏览器的窗口中显示。该窗口是一个分为三个窗格的帮助窗口。顶端的窗格包含有工具栏,左侧的窗格包含有各种定位方法,右侧的窗格则显示主题内容,此窗格拥有完整的浏览器功能。定位窗格包含有“目录”、“索引”、“搜索”及“书签”选项卡。单击目录、索引、或书签列表中的主题,即可浏览电子版《规范》中的各种信息。“搜索”选项卡可用于查找出现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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