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爱心协会章程

文化艺术爱心协会章程
文化艺术爱心协会章程

太康县文化艺术爱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太康县文化艺术爱心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个人自愿结成、地方性的、联合性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会的宗旨是满足广大民

众文化艺术精神需求,传播社会正能量。

第四条本会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太康县民政局、太康县文明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按

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河南省太康县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太康县新天地小区26号楼1单元3楼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发掘组织培训太康县有爱心的文化艺术人才;

(二)为民众提供文化艺术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是本行业(业务、学科)及与本行业相关的个人;第十条本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本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本会会员如不遵守本章程,本会将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

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七条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全体会

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

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

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本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

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本会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

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选举和罢免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

事长、副主席)、秘书长;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和实

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全体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

效。

第二十二条本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有1/3以上理事提

议应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一条第

(一)、(二)、(四)、(六)、(七)、(八)、(九)项的职

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会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全体常务理事的2/3以上表决

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会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应对决

议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

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理事长、主席)不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本会设会长(理事长、主席)1人,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 人。会长(理事长、主席)为本

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任期为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三十条本会会长(理事长、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集和主

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签署本会

文件;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专职工

作人员聘用。

第三十一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

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

展工作;

(三)提名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三十四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

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如发现

本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本会

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

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第三十五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实行会计

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

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

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

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

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本会换届或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行业

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

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

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

以外的活动。并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社

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第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太康县文化艺术爱心协会

年月日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参考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参考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社会爱心公益人士组成,____志愿者报名参加,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各项爱心公益活动,帮助本市____,提高社会对______的关注与帮助,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范围规划于____市内。极力促进社会爱心的集结而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爱国爱民,积极倡导互帮互助精神,以最大的力量救助本市需要救助弱势儿童群体,把关爱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宣传爱心公益事业,让更多的人关注和关心儿童成长,让爱与幸福共同成长。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____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集结社会爱心人士与各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各种爱心公益活动。 (二) 救助困难家庭的病重儿童; (三) 救助困难家庭的失学儿童; (四) 宣传社会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帮助儿童的公益事业; (五) 与相关单位举办针对性有关儿童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交纳会费,每年50元;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志愿者协会章程(一稿)

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望谟县大爱之家志愿者协会(英文名:Love home Wangmo County Volunteer association)。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青年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准则,无偿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望谟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望谟县委员会。本团体接受相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是贵州省望谟县环城路中段。 第二章业务范围 七.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开展与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十三.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文化艺术爱心协会章程

太康县文化艺术爱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太康县文化艺术爱心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个人自愿结成、地方性的、联合性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会的宗旨是满足广大民 众文化艺术精神需求,传播社会正能量。 第四条本会依法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太康县民政局、太康县文明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按 时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河南省太康县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太康县新天地小区26号楼1单元3楼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发掘组织培训太康县有爱心的文化艺术人才; (二)为民众提供文化艺术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是本行业(业务、学科)及与本行业相关的个人;第十条本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本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本会会员如不遵守本章程,本会将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 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七条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全体会 员(或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是阳泉爱心公益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爱心志愿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为社会大众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登记管理机关为阳泉市民政局,接受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协会的固定住所设在山西省阳泉市城区金三角社区。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范围: (一)向社会提供扶老、救助、济困、环保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活动,为具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如: 1、爱心捐赠:协会会员不定期的组织献爱心活动,对贫困地区、困难儿童、孤寡老人等有困难的人群进行帮扶和爱心捐赠; 2、敬老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到敬老院或困苦老人家中看望慰问,宣传敬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 3、志愿服务:承担会员单位及社会团体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事项,搞好社会福利服务、文化服务、卫生、教育服务、法律服务等。 (三)开展一些公益推广活动,用一定时间去学校、单位、 企业进行公益活动推广,同时对公益性企业和个人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投身公益事业。

(四)开展爱心公益志愿者管理、培训等工作,建立一批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维护志愿者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和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阳泉志愿者服务体系和爱心公益事业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社会团体; (三)理事会审查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参加协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性质: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居民、干部职工等自愿参加,并志愿为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2)协会宗旨: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根据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求,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倡导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相结合,弘扬中华民族五助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建设。 (3)协会职责:协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求,提出具体的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对全体会员进行培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的能力。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志愿者,为服务对象开展以“一助一”为主要形式的志愿服务。 (4)会员:协会会员入会实行自愿原则。凡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的公民,经申请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 会员享有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权得到协会提供的信息;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会员履行的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5)协会领导机关: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会的职权是: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6)登记管理。成立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成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凡具备条件的,应当及时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社团协会章程范例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社团协会章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3474 社团协会章程 Model Association Article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章程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市青年美术家协会(英LiaochengYoungArtistsAssociation,缩写LYAA)。 第二条**市青年美术家协会在**市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全市青年美术家进行美术创作和研究,是党和政府及共青团联系广大中青年美术家、美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发展**美术事业的使命。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遵循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积极鼓励各画种的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不同流派的自由发展,团结我省美术家和广大美术工作者,努力发展和繁荣具有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的美术事业,为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而奋斗。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市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和**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协会管理章程

塔里木大学花儿协会运行管理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塔里木大学回族花儿文化交流综合协会。简称花儿协会。 第二条:花儿协会是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接受校团委监督、管理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花儿协会是让占塔大约5%的回族学子,以及对回族文化有兴趣的同学在一起交流,通过举办美食展、歌舞晚会,书法摄影展等活动,宣传和发扬回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也给协会会员一个认识和展现自我的平台。促进各民族间文化的交流,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回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从而加强各民族间的交流,促进各民族团结。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具有塔里木大学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对回族文化艺术具有浓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学生,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凭会员证参加本协会所举办的舞蹈训练与学习;(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四)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五)对决议都有质问、建议、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加入时交纳一定会费,作为开展各类活动的经费;(三)接受本协会的领导,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四)不得将本协会会员证件和会服外借;(五)自觉维护协会的信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第七条:会员如有违法和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召开部长级以上会议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八条:如需退会者,应作出书面申请,方予以退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财务管理两名,副会长五名。下设文艺部,文化部、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礼仪部,外联部,摄影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职能: 会长:协调协会内部所有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解决协会内部各种问题。为花儿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部长与会长的工作。 财管:管理本协会的财产,并定期公布财务开支。对每笔开支必须及时向会长报告,每次活动结束后向全体协会成员公布本次详细开支情况,较大开支需经开会讨论后根据结果决定。 组织部: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和例会的考勤工作,对每次的各项活动提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XX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名称:XX市爱心公益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 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是XX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 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 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组织、推广义工活动宣传推广环保知识,消防知识接受各种捐赠现金

和物资,以用于需要救助的人加强与其他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其他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他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 年满18 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 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 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 授予会员资格 3. 进行志愿者入会仪式,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标识等身份凭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培训 3. 要求协会提供活动必需的条件和保障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 大学志愿者协会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学院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简称:志 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院在院 本、专科学生自愿组成的全院性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友爱、互助、团结、进步的准则。履行“献人玫瑰,手留余香” 宗旨。通过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院精神文明 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也为培育志愿者自身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本 协会遵守国家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弘扬中华民族 优良道德传统。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共青团学院团委的指导及全院师生的监督。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省学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有: (一)优化社会风气,改善人际关系。 (二)响应我院“明德、博学、笃行、创新”的校训,努力推动院风建设的发展。 (三)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先锋,推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 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提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五)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 (六)为具有特殊困难情况的个人(包括协会内部成员)提供志愿者服务。 (七)策划、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其他兄弟团体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八)吸收、培养大学生志愿者。 (九)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初期有学院各系本、专科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成分扩充与否待议。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一年一度的招收新会员(简称“招新”)工作期间: 1. 由申请人到本协会任一“招新”报名点报名,共预交全年会费。 (会费金额参照校团委文件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届时对外发布) 2. 报名名单由理事会组织部讨论并交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再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表后交理事会组织部备案。 4. 最后由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理事会组织部发给会员证及会徽,会员证由会员自己保 管,如有遗失,会员应速与理事会组织部联系补办事宜。 5. 至此,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非“招新”工作期间,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请向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提交书面 申请,其余程序同上。 (三)如申请者未能通过本协会理事会组织部讨论或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本协会将 如数退还预交的全年会费。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质询权。 (二)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美术家协会章程

XX区XX家协会(美术类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XX区XX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伊滨区美术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美术家的桥梁和纽带,是伊滨区文化艺术界的团体会员。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团结全区美术家,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努力奋斗。 第二条本协会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方针和"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精神,发扬艺术民主,尊重和维护美术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解放思想,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于创造,为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美术而努力。 第三条本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联络、服务",促进我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协会积极开展同省市外全国包括台湾、港澳及海外侨胞美术家的交往,扩大同世界各国美术家的联系,加强海内外美术交流,发展友好与合作关系。 会员 第五条凡伊滨区的美术家,赞成本协会章程,由本协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所在单位同意,提出申请,报常务理事会审批,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本人作品三件入选本协会主办的区级展览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申请者入选本协会主办的区级展览作品不足三件,须参考以下条件:1.从事美术史论和美术理论研究,有较高水平和成就者; 2.长期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编辑、美术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 3.从事艺术设计或影视、舞台等美术创作成绩显著,在本地有影响者。 第六条会员应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和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意见;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七条本协会依法维护会员的著作权及宪法和法律赋予美术家的一切权益。 第八条会员如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违法犯罪、触及刑律,即停止其会籍;被剥夺公民权者开除会籍。 第九条热情关心和积极支持我区美术事业的海内外美术家及各界朋友,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可聘请为协会的"名誉会员"组织。 第十条民主集中制是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 第十二条理事会闭会期间,协会实行专职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负

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市爱心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的名称:××市爱心公益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本协会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与人道主义精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各种有益于社会的活动,组织与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投身公益,创造一个处处充满爱的生活环境,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协会口号: 第五条、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与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协会接受主管机构的工作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六条、协会主要活动范围就是××市行政区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开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助友爱等国学礼仪的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组织开展助老、助学、助残、助困等各

种形式的爱心公益活动 组织、推广义工活动 宣传推广环保知识,消防知识 接受各种捐赠现金与物资,以用于需要救助的人 加强与其她公益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其她相关公益事业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设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在本会创建伊始,对本会创建或对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与团体可成为创始人或创始会员。创始人、创始会员为永久会员。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设立荣誉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以及其她与所参加的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2、根据自身愿望与条件至少选择一个服务项目并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3、年满18周岁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4、遵守协会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就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2、按照协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接受考核评定,达到相关标准,协会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南京大学志愿者章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学院分会以及各种开展关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我校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团体,是由我校各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组成的非盈利性学生组织。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校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协会在校党委和江苏省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内容 第五条我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国务院社团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成立。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协会承担以下任务: (一)改善校园文化生活、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配合团中央关于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培养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四)为城市发展、社区服务、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学生、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规划、组织全校各院、部青年志愿活动,协调、指导其开展活动。 (七)与校外志愿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 第六条协会按照本章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培训、考核; (二)组织实施审核协会及各院分会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 (三)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 (四)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协会及各分会招募志愿者,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服务内容等。 第八条建立完备的校内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我校大学生志愿者长期参加志愿服务。具体见“注册志愿者管理条例”。 第九条协会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证明,每年度在我校注册志愿者中评选优秀志愿者并给予表彰。具体评选办法见“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例”。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学会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领导下的广东省管乐(含军乐,以下同)艺术团体、管乐艺术家、管乐艺术爱好者、管乐制造(经销)者自愿结合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中文全称是“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简称为“广东管乐学会”。英文 译名是“Guangdong Province Wind Association”,其缩写为“G·W·A”。 第二条管乐学会的宗旨是:为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 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 尊重艺术规律,在广东省音协的领导下,发扬艺术民主,组织和团结全省的管 乐艺术专业团体、非专业团体及一切热爱管乐艺术的各界人士,致力于开展和 普及管乐艺术,促进和推动我省管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我省的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做贡献。 第三条本学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 第五条团结和组织广大管乐艺术家、管乐艺术团体和管乐艺术爱好者,为他们提供演出和交流的机会,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六条对国内外各类管乐艺术活动进行联络、协调和指导,积极促进国内外的管乐交流,增进同各国管乐艺术家的团结和友谊,为管乐艺术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七条积极组织会员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开展演出、交流与提高活动。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提倡题材、体裁、形式及风格、 流派的多样化,努力提高我省管乐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第八条不定期地组织和安排国内外的管乐专家学者在我省的讲学和演出活动,并组织

爱心公益协会组织章程

组织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一、协会名称: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 二、协会性质:完全公益的非政府公益组织(NGO) 三、协会宗旨:提升自我、感恩社会、关爱他人、有效捐赠。 四、协会活动对象: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特殊病人、特困家庭等。(前期以财物捐赠为主,技 能、技术扶贫为辅,力争用5—6年的时间变为以财物捐赠为辅,技能、技术扶贫为主) 五、协会活动目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大家一起低调做公益、埋头献爱心。 六、协会活动原则:无偿自愿、务实发展、不图私利、拒绝贪腐。 七、协会地址:遵义市xxxxxx 第二章组织结构 一、会员大会:由全体加入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的会员组成。协会成立之初,主要由遵义市红花岗区2013年SYB第4期学员班、2014年IYB第1期学员班学员为主体。 二、理事会:由全体加入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的成员推选出的各领导岗位全体成员组成。理事会各个职位每两年换届一次。可连选连任。所有重大决策,须经理事会到会成员2/3同意方可实施。 三、领导岗位设置: 1、会长(负责活动的整体安排、策划、实施、总结) 2、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相应工作,并负责对会计、出纳、人事专员进行监管) 3、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相应工作,并负责对采购部部长、外联部部长进行监管) 4、监事(负责对协会的整体运作进行监管工作) 5、管理顾问(负责本协会的管理咨询工作) 6、法律顾问(负责本协会的法律咨询工作) 7、会计(负责活动的账务管理工作) 8、出纳(负责活动的现金管理工作) 9、人事专员(负责对本协会成员个人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行政专员(负责本协会相关活动的策划工作及其他行政工作) 11、采购部部长(负责活动的捐赠物品及协会物品的采购工作) 12、外联部部长(负责活动的整体外联及捐赠对象的信息收集、确认工作) (注:1、以上岗位成员,无论何种原因,如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理事成员会议或不参加协会爱心捐赠活动,将自动取消其任职资格。 2、筹建初期,暂设以上岗位,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及人员的增减) 第三章会员 一、会员权利 1、所有加入遵义1314爱心公益协会的会员均有平等享受该协会的所有权利,包括对自身及所属企 业宣传的权利。 2、会员有对协会内部工作提出质疑、监督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对理事会及其他会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5、会员享有投票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6、会员有退出本协会的权利。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是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区域性,专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一条本会直属社区居委会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以“自愿参加、志在奉献、无偿或低偿服务”为原则,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做奉献和社会互助活动,树立社会新风尚,增强群众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协会的任务: 一、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目的、意义、加强对社会互助和志愿者奉献精神的宣传、报导; 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本社区内志愿者协会会员进行指导; 三、倡导和组织协调社会互助活动,“为国分忧,为民解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社区内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的合作,交流经验,搞好本会的自身建设。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赞成本协会章程,有志于向社会奉献的广大居民群众、非公

企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志愿参加本组织和活动的,可申请加入本会。申请加入本会的人,经本人申请,由本会会员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凡辖区非公企业单位自愿加入本会的,可成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对本会有显著贡献的会员,志愿者和外籍人士,由本会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会员)证书及给予物质奖励。 第三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享受本会的表彰奖励的权利; 三、有享受本会组织的社会互助活动(优惠待遇)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以及要求罢免或撤换失职,违法的工作人员的权利; 五、在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有要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六、有介绍新会员的权利; 七、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可随时申请退会。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一、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本会工作任务的义务; 二、有宣传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的义务; 三、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搞好社区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会员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劝其退会,被剥夺权利者,其会籍自行取消。 第六条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加本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团体会员,有享受本会表彰以及对本会的工

剪纸艺术协会章程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剪纸艺术协会章程 (修订) 剪纸艺术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便于同学交流学习剪纸文化,统一组织开展活动,展现新时代大学生风采,丰富课余生活,增强审美、创作能力,特此成立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剪纸艺术协会。第二条剪纸艺术协会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思想为活动原则,受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隶属于机械工程系。 第三条剪纸协会的宗旨: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 第四条剪纸艺术协会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定。 第二章协会职能 第五条剪纸艺术协会是一个以学生为主的学习和实践锻炼的阵地,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学习和提高实践能力的平台。 第六条剪纸艺术协会将尽全力为“弘扬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风采”做出努力,积极对民族传统文化加以宣传。 第七条注意发现和吸收人才。 第三章活动内容及目的 第八条计划每学期举办一次剪纸展览、创新剪纸大赛与交流活动。第九条不定期地给同学们讲述剪纸艺术方面的知识,以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 第十条努力做到走出校园、走进社会。 第十一条不定期组织会员参加活动,交流经验。

第十二条活动目的:本协会的活动,其目的主要应该立足于以下的五个方面: ①协会活动要加强计划与组织,提升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水平; ②要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加强协会成员之间的交流,强化成员的协会意识; ③协会活动的计划要体现出一定的层次性——既要有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活动,又要有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的活动,做到普及与提高的统一; ④协会活动要有特色; ⑤培养协会成员的创新素质,协会活动应有新颖性。 第四章人员安排、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第十三条机构设置: 会长:一名 理事长:一名 副会长:三名 宣传部长:一名组织部长:一名 秘书部长:一名技术部长:一名 外联部长:一名文艺部长:一名 财务部长:一名 第十四条任职条件:担任本协会以上职务,必须对本协会及会员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有集体观念。 第十五条职责:会长对协会负总责;副会长负责分管和组织协会内

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章程

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协会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英译名CHINA PEOPLE CULTURE ART ASSOCIAION简称:CPCAA),经国家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性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团结广大人民文化艺术家和人民文艺工作者,为建设“文化中国”,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了联系人民群众,开展、普及文化艺术活动的桥梁作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第二章协会宗旨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和倡导党的文艺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团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为平台,为振兴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永听党指挥,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中宣部、民政部、文化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

督与管理。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的会址在北京市。 第三章协会组成 第五条管理机构:中国人民文化艺术协会由协会、分会二级管理机构组成,二级管理机构分别管理所属会员单位和会员。 第六条负责人组成: 1、协会:荣誉会长、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组成; 2、分会:分会名誉会长、分会会长、分会副会长、分会秘书长,分会副秘书长、分会办公室主任组成; 第四章业务范围 (一)组织文化艺术普及、文化艺术市场、文化艺术推广、文化艺术宣传、文化艺术发展、文化艺术交流以及文化收藏等活动,努力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二)鼓励和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积极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不断创新,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促进人民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三)开展文化互动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四)组织书画艺术笔会、展览和学术与经验交流会等; (五)根据本协会的发展和开展活动的要求,不定期的编辑出版刊物和相关画报与资料; (六)收集整理国内书画名家的作品和信息,促进协会和分会的发展;(七)组织全国性的人民文化艺术比赛、评比活动,对优秀的创作、表演和理论研究成果,予以大力表彰、奖励和推介;

公益协会章程

湖北博雅公益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公益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协会是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领导下的公益性先进团体。 第三条社团宗旨:以“弘扬正气,奉献爱心,爱我中华,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团结奉献,务实创新”为会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我公司员工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以较强的爱心意识,发扬社会主义奉献精神,展现时代骄子的自我 风采。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四条社团活动范围包括: (一)定期在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举行的常规活动; (二)公益类讲座、募捐和其它非常规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会员种类:湖北博雅饰品有限公司员工。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缴纳会费; (三)由委员会颁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利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协会委员会。会员如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回。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责任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表决和修改由委员会提出的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成员及会长和委员长; (三)审议并通过秘书处的财务报告和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活动经费及资金筹集办法;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六)决定终止其他重大事宜。

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市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市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带头倡树时代新风正气的各界人士组成的社会团体,负责对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协调、指导和管理。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市政府文明办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志愿服务规定》的要求,通过组织和指导##市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传播文明”,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条倡导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培养公民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第七条为市区发展、市区建设、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帮孤助残、支教扫盲、抢险救灾以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八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规划、组织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对志愿者进行招募、培训、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开展与各地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 第十二条本协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凡依法成立的市区志愿者组织,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凡年满14周岁,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志愿者,经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向本协会推荐会员; 5、可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6、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五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本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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