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担保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运作体系安全稳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贯彻执行;(二)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保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保证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二)审慎性。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都必须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三)有效性。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真正落到实处,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四)独立性。法律部为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其他任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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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作用,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二章公司管理决策的内部控制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批准各项业务的政策、制定和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董事会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各项战略、政策、制度和程序,负责建立授权和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建立识别、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程序。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并制定和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定、程序和方法,以保证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全系统的风险管理系统,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种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九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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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公司明确划分各机构、部门、各岗位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建立职责分离、横向纵向相互监督的机制。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授权体系,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法律部的授权;董事长对总经理的授权、总经理对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部门经理对工作人员的授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记录,建立完整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档案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记录、合同契约和各种报告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共享和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时了解本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第十五条公司的业务部门对各项业务的经营状况和例外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律部有权获得公司的所有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对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控和评价。

第十七条公司的内部审计具有充分独立性,法律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同时可以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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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和纠正机制,业务部门发现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予以纠正。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担保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的业务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担保也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和客户利用信贷资金进行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业务与评审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部门主要是受理项目,初审项目,对项目情况进行调查、论证、初步分析并撰写调查报告,项目的评审由公司评审部门完成,并由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决策。

第二十一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实行集体审议、充分发表意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每笔受信业务,委员会成员都要签署意见,存于业务档案,作为日后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同一客户的担保、受信业务实行一揽子管理,确定总体授信规模。

第二十三条公司以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为基础,运用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作为客户选择和项目审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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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公司建立担保业务的统一操作规范,事前调查、事中审查、事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一)事前调查应当做到双人调查,实地查看,如实报告业务调查掌握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不因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调查结论;(二)事中审查应当做到独立评审,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三)事后审查应当做到双人交叉,现场检查,即时跟踪业务的进展,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有关人员,不能隐瞒或掩饰问题。

第二十五条公司业务部门要制定担保业务的统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担保业务的办理条件,包括选项标准、期限、费率、审批权限、申报资料、业务监管、内部处理程序等具体内容。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无权干预业务人员对担保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执行业务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公司业务部门应当建立资产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密切关注资产质量的变化,每月分析资产质量监测指标,分析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及时作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

第二十八条公司担保项目实行风险四级分类制度,业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的规定进行初步认定,规范担保业务奉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担保业务质量的真实性。

第二十九条公司实行担保业务风险责任制,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如下:(一)业务经办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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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办员对业务调查的朴实性负责。防止借款人以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或虚假证明文件等方式,从事金融诈骗活动。(二)评审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三)事后监管人员应当承担事后监管、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四)高级管理层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五)担保业务及相关合同完备性的审查由公司法律部和公司聘请的长年法律顾问负责,并承担由于此项失误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四章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条公司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业务管理,增强投资风险意识,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和投资回报速率。切实保障公司所投项目最大限度的成功率,并追求最佳的投资效益。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投资方向应严格限制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资金周转快的项目上。

第三十二条对投资方提出的投资申请进行项目初选,对已有投资意想的项目情况,包括合作对象经营管理人员的构成及素质、设备与技术、开发能力、经营业绩、财务与信誉、产品和市场前景、投资回报及可靠的收益率等。由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初步评价,填报项目投资审批表报批。

第三十三条项目投资部门决策权限内的项目立项由项目投资部门决定;项目投资部门决策权限以上的项目决策,由公司分管的副总经理或由分管副总经理核报总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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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公司对投资项目实施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一)了解项目各种渠道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进度;(二)根据工程进度提出公司资金注入计划;(三)及时了解并与合作方协商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四)负责催收公司应得的收益,监督合同如约执行;(五)对违约、超预算以及对项目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市场变化及其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部门及公司领导。

第三十五条投资项目合同终止后,项目投资部门应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经验教训、评价得失,并以书面形式存档备案,以指导今后工作。

第五章会计的内部控制

第三十六条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重要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积极运用计算机技术手段强化会计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数据。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据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保证会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的财务管理办法独立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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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部门、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三十九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一人不得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操作会计业务全过程。

第四十条公司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监督,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收付款。第

四十一条公司会计账务处理必须经复核,会计账务应当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的五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级处理。第

四十二条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会计主管、会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证书或专业资格。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主管的变动应当得到董事会的同意;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应当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严格执行监交程序。

第四十四条出纳、会计主管等重要会计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

第四十五条公司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对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会计业务的负责人也一并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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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公司会计记录、账务处理要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严禁伪造、编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严禁提供虚假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公司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当局、社会公众对公司信息的需求。

第四十八条公司会计资料按规定定期交公司档案室,严格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损毁或遗失。

第六章计算机系统的内部控制

第四十九条公司计算机系统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建立健全计算机系统风险防范的制度,确保计算机系统设备、数据、系统运行和系统环境的安全。

第五十条公司配备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计算机及局域网的安全与维护。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与业务人员、操作人员不能互相兼任,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做到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

第五十一条公司购买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必须对供应商的资信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产品在使用期间的有效维护和正常运作,并明细产品供应商(包括软件、硬件、通讯设备供应商)对产品在使用期间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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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公司对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建立实用的网管系统,有效地管理网络的安全、故障、性能、配置等,并加强与合作单位联网、互联网联网的安全控制措施。第

五十三条公司加强网络和计算机系统的访问控制,财务、业务计算机系统的输入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并对输入操作进行安全控制,数据的输入、修改必须经有关人员复核。计算机操作人员的个人密码或其他认证识别工具必须保密。

第五十四条公司严格管理各类数据信息,各部门员工使用、存放的数据、文档必须及时备份,保证存放安全。

第五十五条公司要不断提升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管理系统的功能,通过系统庙宇的安全措施,防范利用计算机管理的漏洞进行的各种违规操作和金融犯罪。

第七章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

第五十六条公司法律部负责内部控制的建设、监督和纠正。(一)设计内部控制体系;(二)组织、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三)检查、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四)采取措施,处理和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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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各部、室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应当及时向稽核法律部或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第

五十八条法律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报告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

第五十九条公司董事会根据自身掌握的内控信息,定期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作出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公司经营班子经营绩效考核的重要考据。

第六十条公司建立对内部控制问题和缺陷的处理和纠正机制,法律部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第六十一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一)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由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资产损失承担责任;(二)法律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不力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法律部有权建议公司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和予以处罚,并承担处理不力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公司接受人民银行或人民银行委托的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公司内部控制的问题和缺陷,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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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起执行。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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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财务分管经理、财务人员应各司其职。 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作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作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 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由财会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咨询费收入等 (4)投资收益:指进行投资取得的收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公司在进行担保项目调查、评估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鉴证、审计、公证等的支出,以及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的支出,对本公司自身的审计评估除外。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为防范风险~特制定如下控制风险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善风险化解制度。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从责任上堵塞风险漏洞。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和首长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 ,3,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经审查具备以上, ,4,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民营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不超过实收资本的5倍。 4、严格担保程序。对贷款企业实行A、B角审查~总经理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后方可下定论。 二、严格反担保措施。

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业主或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错误追究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的20%~违反三次予以辞退。 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拖期贷款~扣发经理、审查员20%基本工资~扣发全体工作人员一年的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 4、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一年的基本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他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予以辞退。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投资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住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授权控制、员工素质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电脑系统风险控制等。 第六条授权控制。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岗位职责和权限,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第七条员工素质控制 (一)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成长以及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以保证重要岗位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后续人员能迅速补上。 (二)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员工必须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提交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员工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员工的守法情况和职业道德将作为录用和提升的重要标准。 第八条项目投资业务控制 (一)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化。制定了各类项目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文件制作、内部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完善项目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行为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加强检查; (二)负责制定并审议本年度的担保计划和方案; (三)负责对外担保的决策并承担由担保行为产生的风险责任;

(四)审议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发对外担保合同,责成公司具体部门履约执行,并加强检查和日常跟踪、管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核担保业务相关材料,具体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 (二)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相关事项,定期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三)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预警机制,适时监控被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责任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要求,协助财务审计部同做好担保业务的审查和全过程监控工作。 第三章担保对象 第七条公司担保对象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对没有产权关系、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实需要担保的,在担保前报杭州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公司为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以被担保企业的效益和偿债能力为主要依据确定对各企业的担保额度。对连续两年亏损、扭亏无望或资不抵债的全资、控股企业原则上不予担保。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XX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目的 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明确有关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本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开展业务往来。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担保人,系指本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经过本公司担保而取得借款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公司担保是指本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

任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 二、基本流程 担保业务流程的五大阶段 担保业务基本流程包含五大阶段,即“申请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审批”、“签约及担保费收取”和“保后管理”等五大阶段。 1.申请受理:客户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客户进行资格审核。 2.调查评价:对受理的担保项目,主要从客户评价(资信情况)、业务评价(业务及经营状况)和反担保评价(反担保措施)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和风险评价。 3.审查审批: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担保项目是否同意受理。 4.签约及担保费收取:经审批同意受理的项目,与客户、银行间签订一系列的担保合同,并完成反担保登记、担保收费等。 5.保后管理:包括对担保项目的检查、资金回收、代偿和追偿、担保终结等内容,在该项目终结后,完成相关档案整理、归档。担保业务流程的11个活动环节 担保业务的五大阶段,可具体细化为11个活动环节。 11个活动环节由“企业申请”、“担保受理”、“项目初

私募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私募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X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尽可能防止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章内部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得以实现。 4.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将各种风险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证业务稳健进行。 5. 维护公司的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内部风险控制工作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达到对各种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交易、基金会计、电脑信息、投资顾问等相关部门,在物理和制度上进行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风险来源与分类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327806827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3327806827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部门设置 总经理: 全面主持公司经营,制定经营战略计划并分解实施,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保证公司健康高效运作。 担保业务部: 负责各项贷款担保业务及担保延伸业务的开展,对融资担保项目进行调查审核论证、控制风险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 负责公司业务品种的风险管理工作,从完整性和安全性两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机构审核并负责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组织公司保后跟踪管理和追偿,建立法务处理机制,承担公司业务品种的开发。 评审委员会: 评审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周定期召开一次项目评审会,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意见。 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工作流程及各项财务制度,合理控制预算费用,为决策层提供准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分析信息依据。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人事、行政、后勤服务等各项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及制度并贯彻执行,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员的满足,组织策划公司

的培训和各项活动,统筹协调公司内外各种关系,为公司决策层和各部门提供资源支持和保证。 1 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会 董事长 总经理项目评审会 财务部分公司担保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部 2 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主持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协助董事长完成公司的年度担保经营目标,并负责打造担保类核心业务;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4(负责按照公司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推动担保 业务达成; 5(深入了解本行业动态,对担保业务发展进行预测,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打造高绩效的营销团队,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担保产品,构建有 效的营销渠道,合作平台搭建与维护,保证担保业务的持续增长; 6(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担保资金运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7(负责担保业务团队建设,激发团队成员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对其工作绩 效进行评审,对最终目标的达成结果负责; 8(主持公司担保业务经营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经营事项;根据公司发展需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吉林卓越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全面达到风险控制要求,保障公司安全、持续、稳健经营与发展,依据《公司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卓越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控制是指在公司内部实施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组织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市场风险控制等。 (一)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稽核人员负责对项目评审、决策程序和内部财务管理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审查或审计。 (二)公司建立债权人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债务人之间的风险责任分担制度。 第二章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三条公司按有关法律、财务制度规定,建立风险准备

金制度。 第四条公司按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l%,在所得税前计提风险准备金,累计提至在保余额的l0%后,实行差额提取。做为代偿赔付风险准备使用。同时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计提一般风险责任准备金。 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 第六条公司按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第三章严格风险控制指标 第七条严格控制担保放大倍数。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控制在自身实收资本的8倍以内,但最高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 第八条应坚持风险分散原则。申请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上限要控制在70%以内,对其累计在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受保人有效净资产的100%,且单户不超过本公司实收资本的10%。 第九条通过资信评估、项目审核、按约定比例缴存5-20%的担保保证金。 第十条公司当年代偿率要控制在公司全部在保余额的2%以内,公司年发生代偿陪付损失率必须控制在公司全部在保余额的1%以内。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 (1) 第三章基本要求 (2) 第四章检查和监督 (3) 第五章附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运作,实现经营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私募基金管理人最高权力机构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新增内容,责任承担) 第二章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 (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包括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 (二)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执行有效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原则。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五)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内部控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规模和员工人数等方面相匹配,契合自身实际情况。 (六)适时性原则。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经营战略、方针、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步适时修改或完善。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融资担保公司专注主业、审慎经营,确保融资担保公司保持充足代偿能力,优先保障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营管理各级资产。本办法中的资产比例应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非合并财务报表计算。 第三条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产分级 第四条融资担保公司主要资产按照形态分为Ⅰ、Ⅱ、Ⅲ级。第五条Ⅰ级资产包括: (一)现金; (二)银行存款; (三)存出保证金; (四)货币市场基金; (五)国债、金融债券; (六)可随时赎回或三个月内到期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七)债券信用评级AAA级的债券;

(八)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Ⅱ级资产包括: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含第五条第六项); (二)债券信用评级AA级、AA+级的债券; (三)对其他融资担保公司或再担保公司的股权投资;(四)对在保客户股权投资20%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五)对在保客户且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委托贷款40%部分; (六)不超过净资产30%的自用型房产。 第七条Ⅲ级资产包括: (一)对在保客户股权投资80%部分以及其他股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股和普通股); (二)债券信用评级AA-级以下或无债券信用评级的债券;(三)投资购买的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等; (四)对在保客户且合同期限六个月以内的委托贷款60%部分,以及其他委托贷款; (五)非自用型房产; (六)自用型房产超出净资产30%的部分; (七)其他应收款。 第三章资产比例管理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1、客户申请 2、担保立项 3、项目初审 4、会议评审 5、担保审批 6、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7、跟踪监督 8、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项目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填写《贷款担保业务受理登记表》。 1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2、客户经理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及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 第五条立项条件: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 2、有犯罪记录的, 3、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担保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 客户申请 ? 担保立项 ? 项目初审 ? 会议评审 ? 担保审批 ?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 跟踪监督 ? 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申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同时登录《担保项目审理进展表》和《申保项目受理一览表》。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担保业务指南》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借款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1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 2、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3 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私募股权基金内控制度大纲指引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大纲 颁发日期2016年3月X日 目录 一、总则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三、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四、内部控制的体系 五、内部控制的流程和职责分配 六、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一节投资管理业务的控制 第二节登记注册业务的控制 第三节基金销售业务的控制 第四节信息披露与交流的控制 第五节电子信息系统管理的控制 第六节公司财务系统的控制 第七节监察稽核业务的控制 第八节公司行政与人事管理的控制 七、内部控制的方法 八、附则

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投资人和公司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行业最佳操守,保障公司平稳、持续的发展,特制订本大纲。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国际通行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惯例和公司业务开展需要而专门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四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内部控制工作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经营活动的有效展开,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整理共21页文档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从事的就是具有很高风险性的商业行为,从理论上讲风险始终存在,风险只能分散、转移和降低,不能消失。作为从事高风险性的担保公司,怎样进行风险管理,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的一点观点。 风险分为系统内风险和系统外风险 系统内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公司内部风险:业务操作风险、业务道德风险、 业务操作风险分以下几个步骤,A 基本资料收集,贷款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核实,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贷款卡、生产许可证、环评等等,根据不同行业要关注其相关证件的真实与否,是否完全符合行业生产的要求。B 调查阶段,主要关注经营真实性风险,企业负责人道德风险,企业负责人信用风险等,C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关注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抵押手续的完备性等,D 保后管理阶段,定期走访,实质性走访,及时发现风险点,进行风险防范。 业务道德风险:主要是公司内部员工的道德建设和责任心建设,系统外风险主要为: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 ●风险分散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不要 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古老投资格言形象地说明了这一方法。 ●风险转移指通过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

种策略性选择。 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其中保险转移是指企业投保,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当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责任给予经济补偿。 非保险转移的例子如第三方担保。 风险规避指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来消除本公司对该业务或市场承担的风险。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风险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一种消极策略,不能成为公司主导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补偿主要是指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抵押、 质押等反担保物的处理。 ●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管理战略应该纳入公司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应该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该采取审慎态度。 ●风险文化的培植 ?首先,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公司的一项终身事业 ?其次,公司应向全体员工广泛宣讲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等内容,使之成为员工的价值观。

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名称】 内部控制制度(仅供参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2)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5) 第四章内部控制体系 (7) 第一节公司治理结构 (8) 第二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0) 第五章内部控制内容 (11) 第一节概述 (11) 第二节环境控制 (11) 第三节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13) 第四节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16) 第五节会计系统控制 (18) 第六节其他内部控制 (19) 第七节危机处理控制 (20) 第六章持续的控制检验 (21) 第七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 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名称】章 程》(待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内部控制大纲。 第二条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主要措施,也是衡量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当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 上,通过设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等, 建立运行高效、控制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本大纲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业务环节以及所有岗位。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具体来说,公司实行内部控 制应达到以下的目标:

投资担保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使 公司经营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使大家能依照同一个标准为公司服务,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第三条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在充分保护投 资方及全体员工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前瞻性、应变性、易行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规章制度相关内容与公司现行规定、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有相抵触时,依公司最新公布的办法或公告、标准作业规定执行。 第四条定义 企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或“制度”)是指公司有关部门针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全体员工制定的、经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等制度审批部门,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处理的规范总称;是企业制定的要求下属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对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制度涉及的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和管理,热爱本职工作,相互合作,尽职尽责服从公司指示,维护公司秩序,为求公司的不断发展各尽所能。 第五条制订、修订与生效 一、规章制度的起草,须征求有关负责人、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涉及其他部门工作或与其他部门关系密切的规章制度,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充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依照各部门权责关系,以公司总体利益优先为原则,作相应调整。 二、起草规章制度,必须注意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 三、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自发布之日的次日起发生效力,所替代的旧制度同时相应废止。 四、因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的修改或废止应作相应修改的;因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调整等因素应变更内容的等,应予以修订。修订与生效按正常程序进行。 1第页1 共页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招聘 一、公司招聘不分种族、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籍贯、性别、语言、宗教信仰、资历不同而影响其雇佣、培训、酬报和提升。 二、所有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其他相关证明,如工资、学历、证书等证明文件。 三、招聘员工需通过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并体检合格。 四、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录用: 1.有参加不良帮派、酗酒、吸食毒品或其代用品之违法行为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汇编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制度汇编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融资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融资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客户申请?业务立项?项目初审?会议评审?业务审批?签订合同?跟踪监督

?解除业务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相关内容。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相关文件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融资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担保、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相关文件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融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资信记录不良; 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

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温州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第七条对确认属于潜力型中小企业并符合我公司立项条件的申保单位,应将其按重点项目给予对待,适当调整评审力量,加快评审工作进度,优先进行评审。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XXX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及利益冲突防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X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提高风险 防范能力,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 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 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 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构的

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 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岗位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岗位。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管理等。 第一节防范利益冲突 第六条为切实防范公司、投资人及员工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防范利益冲突,是指公司与投资人在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以及公司在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 作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加强公司之间风 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防止发生利益冲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 和道德风险。公司的行政负责人是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实施的第一责 任人,并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本制度,开展防范利益冲突相关 工作。 第八条公司与投资人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相互独立。 第九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进行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实现业务独立。 第十条公司建立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明确投资决策权限、项目选择标准、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有关业务流程,提高投资决策、执行、监督的透 明度,防范投资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运作坚持市场化原则,引进专业投资人才,建立专业团队,树立品牌意识,促进合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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