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巡逻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员巡逻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 目的为了规范安全员巡逻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特制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安全部用作巡逻的各类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管理。

3.0 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制定巡逻车辆的管理工作:燃油的补给、维修等月计划,并组

织监督实施。

3.2安全员使用人员负责对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安全驾驶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检查保养

4.1.1车辆日常检查保养:

a)擦拭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

c)检查燃油等是否加足。

4.1.2上岗前车辆检查保养: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刹车制动是否正常;

b)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应严禁出车;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4.2巡逻车使用

4.2.1巡逻车辆的使用范围:巡逻车一般情况下仅限于辖区内巡逻使用,下列情况经

安全部主管批准可使出辖区:

a)需要追捕嫌疑犯时;

b)管辖的工地发生突发事件时;

c)抢险救灾,有必要时;

d)公司领导特别调动。

4.2.5 巡逻车的路线、时间、次数按《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的要点执行。4.2.6 车速载量停放纪律: a) 摩托车正常巡逻的车速不得超过 5 公里 / 小时;

b) 巡逻车不得乱停乱放、巡逻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

4.3车辆维修

4.3.1驾驶人员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时以及检查保养时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报

告主管进行维修。

4.3.2安全部主管在接到驾驶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对故障机动车进行复查:对有故

障的由安全部主管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经公司审批后,安全部主管负责进行维修。

5.0 记录

《巡逻车辆交接记录表》 SW-JL-048

《车辆维修申请表》 SW-JL-049

6.0 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SW- ZY-B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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