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021版)

准确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021版)
准确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准确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021版)

准确处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2021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都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执法行为,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的法定职责。但在实际执法中,如何依法依规确定区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并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

正确理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事故隐患的含义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这一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法律明确规定有具体的禁止性条款和责任条款。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

关技术标准、作业规程、技术条件等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又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规定,存在事故隐患,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排除或者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中,如何明确分辨两者,并正确对待和准确处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由此可见,两者的性质不同,就决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执

法过程、执法方式和执法结果的不同,当然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也是不同。

正确辨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法律属性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其他的违法行为一样,除了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当事人如何处理的依据就是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如,《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和第四项规定“未按照规定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等等都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监部门除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外,按违法情节轻重,可以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事故隐患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动态性的特点,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特别是物的危险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极有可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而,只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作业场所、设施及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些事故隐患,判定依据除相关法律法规外,主要是涉及安全生产的

各类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比如《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199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和制造的一般要求》(GB/T8196-2003)等等。对事故隐患的处置,就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的要求,排除或者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正确适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法规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除了要求当事人改正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笔者认为,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并从法理上来理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采取不同的执法方式区别对待。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当场纠正,或者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程度轻重不同,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要认真对待,因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前兆,从理论上讲,只要隐患存在,事故就会必然发生。同时,要把事故隐患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发出现

科技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科技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ISO45001-2018) 1.0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以及公司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作为公司总体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直接处理重大应急事件的应对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编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4)《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招商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人身伤害以及重大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

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和生产性事故灾难,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生产性事故灾难。本预案所指生产性事故特指《招商局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定义的集团一级安全生产事故,即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或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事故或事件。 1.4 应急预案体系 XXX科技园应急预案体系属基层单位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根据法律、规章及本预案原则制定并报一级单位备案。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对于影响特别重大等超出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一级单位认为应由其协调处置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由一级单位统筹部署应急管理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1)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2)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认真履行应急主体的职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编号:SM-ZD-24130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大全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分类与分类学1、概念 一、分类与分类学 1、概念 知识存在于比较分类之间。分类是人类很自然的一个过程,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在进行了分类的工作。分类顾名思义就是分门别类,是鉴别比较和划分的过程。分类看起来非常之简单:根据相似性将要分类的东西加以整理归类。然而,分类能使事物高度有序化,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认识效率和工作效率。 分类这一术语有两层不同含义:①设计一种分类方法的过程;②通过某一分类法的概念的标记性代码或术语对对象进行编码或描述。我们仅使用分类的第一层含义。分类法是某一领域内概念的序化系统及其或隐或显的序化原理。分类的准则取决于这些类别的应用目的。分类法来自原有知识,却又把原有知识进一步扩展。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最新版】

【仅供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xx)、《*****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hf/ya-xx-1),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 、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 、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 第 2 页共 5 页

化学品泄漏、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 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 、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 、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 、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 、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 、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六附件 1、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列出应急工作中需要联系的部门、机构或人员的多种联系方式,并不断进行更新。 2、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 列出应急预案涉及的重要物资和装备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3、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列出直接与本应急预案相关的或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名称。(应列出的企业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预案、环境突发事 第 3 页共 5 页

应急预案汇编70528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汇编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我国《安全生产法》作了相应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医务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有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三,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然后,找有关负责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院领导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果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四,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五,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六,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七,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

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分类说明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说明序号隐患大类隐患小类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 员配置类 安全生产责任制类说明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类 1安全管理类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奖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记录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危险作业安全生产记录档案类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变配电室值班记录,检查及巡查记录,职业危害申报档案,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档案,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安全费用台帐等。 相关方管理类

其他安全管理类 物料类 平面布置类 建(构)筑物类 工艺及生产工具类 2设备设施及物料类安全设备设施类相关方是指本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 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物料、中间体、产品等。 平面布置主要包括:生产设施系统、动力公用设施系统、修理设施系统、运输设施系统、仓库与堆场、生产管理及其它设施系统、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等的布置布局及其与厂区内其他系统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 主要包括建(构)筑物结构、防火等级等。 生产工具中包含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以及运输工具。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安全仪器仪表,监控系统、报警装置,防爆、泄露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毒除尘装置等。 辅助系统主要包括电气系统(含变配电室、电气线路隐患、电气设备/工具)、消防系统、照明系统、压缩空气站、辅助系统设备设施类锅炉房、乙炔站、煤气站、天然气配气站、氧气站等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动力或其他辅助生产经营活动的系统。但生产经营单位主营业务为提供动力时,其主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隐患不属于辅助系统类隐患。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可以按事故性质进行分类,也可以按伤害程度和伤害方式进行分类。我国在在工伤事故统计中,主要是按照伤害方式,即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类,将工伤事故分为20类。各种分类方式介绍如下: 一、按事故的性质分类 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和技术事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90%以上。 二、按伤害的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几类。 (一)轻伤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 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7)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三)死亡事故 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五)特别重大事故

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汇编

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特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为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为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为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为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二、组织机构 组长:全东 副组长:陈德礼黄福 组员:张伟新罗志安刘付仕禄刘付华云张辉旺 刘付国基颜孔权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师生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

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校长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学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学校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生活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学校分管食品卫生的副校长和总务主任等,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

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隐患分类标准(试行) 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隐患类别隐患内容说明 1.1资质证照1.1.1缺少资质证照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 1.1.3其他 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 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理机构)。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 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 管理人员)配备缺陷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 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 等。 1.2.3其他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1.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 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1.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 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 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 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 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 1.3安全规章制度 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或 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 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 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 废止标识不清,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 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宣贯、执行检查不到位; 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不明确, 填写不规范等。 1.3.5其他 1.4安全培训教育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教育不足 未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没有按年度进行培训教育 或培训教育学时不够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编号:SM-ZD-959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 序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现场应急处置 1)安全作业条件检查。由现场作业监护人根据特种作业审批文件,进行现场作业前安全条件检查,对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监护人下达指令,准许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开始作业。 2)作业过程中检查。监护人坚守工作现场,查看作业设备、作业环境是否存在隐患,作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对作业环境、作业设备处于安全临界状态的,及时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调整,消除事故隐患。对操作人员违规作业行为,监护人及时制止。 3)作业结束后检查。由监护人、操作人员对已经结束的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清理作业现场遗留的危险物品,保障作业过程不留后患。 如果执行以上程序,还不能及时消除设备危险状态,应及时关掉电源或发动机,停止作业。 如果采取关掉电源、停止发动机还不能消除作业现场危

学校各种应急预案汇编年修订

东里小学 安 全 工 作 应 急 预 案 汇 编 修订日期2016年2月

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目录

学校应急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如忠(校长) 副组长:卢林(教务处主任) 成员:孙凌东(后勤处主任)杜小红(少先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安全员—>校长—>镇教办—>教育局—>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学校消防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维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学校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李如忠校长 成员:全体老师 下设五个专门工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 队长:蔡可锋成员:全体教师 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 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二、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2、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3、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4、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5、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 6、同一个矿井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7、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8、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9、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0、煤矿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2、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3、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4、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没有扑灭的; 15、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16、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17、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 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编号:1608 版本:0001 爱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16年08月19日发布 2016年08月22日实施 爱樱精密机械()

颁布公告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的规定,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爱樱精密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批准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并按此预案进行演练。 批准人: 批准日期:2016年08月22日 目录 1 事故风险分析 (1) 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1) 1.2 事故类型 (1) 1.3 事故风险严重程度分析 (1) 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1) 1.5 事故风险评估 (2)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2.1 应急指挥机构 (2) 2.2 职责 (3)

3 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 (7) 3.1 应急值守 (7) 3.2 事故单位部信息报告 (7) 3.3 信息上报 (8) 4 应急指挥 (8) 5资源调配 (8) 6 应急救援 (9) 7扩大应急 (10) 8 应急处置措施 (11) 8.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1) 8.2 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 (11) 9 附件 (12)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比如锅炉、密闭容器、工业炉窑、贮罐、布袋除尘箱体、烟道、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暗沟、地坑、阀门井、管道井、污水池(井)、化粪池、隧道、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料仓、煤气管道、蓄水塔(池)、储藏室及其它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 1.2 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 1.3 事故风险严重程度分析 一些有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一氧化碳、氮气、氩气、硫化氢、甲烷(沼气)、煤粉等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如果有限空间作业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当,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部分有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可能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一些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较大,如果事故风险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1.4.1 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了解现场情况或未辨识出潜在的风险。 1.4.2 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消除点火源等防火防爆措施。 1.4.3在缺氧、有毒环境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绝、置换、通风、监测、个体防护等措施。 1.4.4 有限空间作业采取的措施不当。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要求汇编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 要求汇编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近年来,我国企业不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救援的 过程暴露出企业应对重大事故的不足,这个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关 注。生产企业应尽快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 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 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 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 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 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 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 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 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 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 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 不必要的损失。 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 1993年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 建议书》。该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制订并实施重大危险源(重大危害设施)辨识、评价和控制的国家政策,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发生。

由于工业活动比较复杂,不同的生产企业存在不同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国际上一般认为的重大事故即指严重的火灾、爆炸和毒物泄漏事故。因此,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其结构如下: 1.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 (2)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 2.指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 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 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 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进行现场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事故对人员、环境的危害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xx),制定本处置方案。 二、风险分析(可用列表形式) 1、本岗位可能发生的潜在事件、突发事故类型; 2、最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地点、装置部位或工艺过程的名称; 3、导致事故发生的途径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置 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可用图表加必要的文字说明的形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洪水、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注:现场恢复应考虑预防次生灾害事件的措施,如应制定防止现场洗消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重点,尽可能详细、好操作)3 、报警电话及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幼儿园各种应急预案汇编

幼儿园各种应急预案汇编 危险时防不胜防,所以在危险来临之前要做好预防措施,下面是一些关于幼儿园应急预案,希望等于大家有用。 (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的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人员、各班的班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用心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的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务必处于打开状态, 各通道务必持续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持续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 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资料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 状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务必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 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 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 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构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状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6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持续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0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交通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焦化安全规程》。 2、《安全监察条例》。 3、国家及焦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 四、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 (1)为了排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制度(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计划、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焦化厂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公司安全处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3)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明确事故分类、管理机构、 事故调查、等级划分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行政人事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档案,组织 或协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审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事故的处理决定的落实。 3、与事故相关联的部门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4、财务部负责核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五级:轻微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轻微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元以 内的事故(含500元) 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 3000元事故(含3000元)。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3000—— 10000元的事故(含10000元)。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000—— 50000元 的事故(含50000元)。 4、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的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也可认定为较大、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上报程序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损失,并由部门负责人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报告。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采取停产等必要 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一 切可行措施减少损失和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公司领导、行政人事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组织、协助对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并通报相关部门。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安全领导小组会通过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通报相关部门。需要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调查组负责配合调查,上级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某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高速公路项目 应急预案汇编 *******工程指挥部 二○○八年八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应急预案 (3) 3.1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总预案) (3) 3.2 架桥机作业应急预案 (8) 3.3 地下管线挖断事故应急预案 (26) 3.4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36) 3.5 坍塌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46) 3.6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57) 3.7 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67) 3.8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77) 3.9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87) 3.10 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93) 3.11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95) 3.1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00) 3.13 雷击事故应急预案 (104) 3.14 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108) 3.15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09) 3.16 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113) 3.17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18) 3.18 公众闹事事件应急预案 (123) 3.19 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128) 4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表 (128)

1 总则 1.1 为优质、高效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提高本项目对各种险情及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以防突发性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1.2 应急预案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做到责任明确、程序简洁、分工合理、反应灵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及紧急情况。 1.3应急预案应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为补救方针,要切合工程实际,具有可行性,以便能持续提高本项目应急补救反应能力。 1.4 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指挥重特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经理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救援、抢险工作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效果突出。 1.5应急预案的制定除要符合****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明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文等规定,结合山东实际,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煤矿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下生产能力的; 2、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5、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人数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1、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的; 3、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或有超限记录却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1、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2、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井的; 3、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4、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5、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 6、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7、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8、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执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 9、有瓦斯动力现象或邻近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本矿井未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款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五、瓦斯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2、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报警的。 六、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5、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七、综合防尘系统不健全的 1、防尘用水水质、水压、水量不能满足安全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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