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北运200906

广西运德集团北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北海—山口班线经营权的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客运班线管理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广西运德集团北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北海客运服务站、山口汽车站

途经路线:北铁一级公路、北海至山口高速公路

车日发班次: 4次

班车类别:直达

车辆及要求: 6辆(中型高一级

经营期限: 2009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2日

请按上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夜班车22:00至凌晨6:00严禁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载客运行的规定,期间如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须参加质量投标。

同时,北海—沙田、合浦—山口、北海—山口等三条班线经营者及山口站必须遵守如下约定:

一、北海—山口直达班线必须严格执行许可的规定,不得

擅自改变运行的线路;

二、山口站必须严格履行有关客运站(场管理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调度;

三、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票价管理规定,不得擅自降低票价,不得采取欺骗旅客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拉客。

四、山口站对从北海至沙田班线车在山口站返回北海时,不得配载合浦旅客,合浦至山口班线车也不得配载北海旅客(特殊情况除外,两条班线车辆不得违规揽客。

以上约定,北海—沙田、合浦—山口、北海—山口班线车及山口站必须严格执行,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任何一方违反如上约定,违规事实一经查实,道路运输机构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印章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合浦县运管所、新国线集团(北海运输有限公司、广西国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浦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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