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生物科技行业)生物技术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分析

2020年(生物科技行业)生物技术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分析
2020年(生物科技行业)生物技术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分析

(生物科技行业)生物技术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分

生物技术国际专利(PCT)申请量分析

武卓敏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2008年2月21日公布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的相关数据,有关生物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量和电子信息行业飙升的申请量相比,出现了持续的疲软反应。核工程发明的专利申请以24.5%的增长夺得07年的最高增幅(共712件)。从总量和增幅上见,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专利申请量壹直保持强势。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的下降,原因比较复杂,以下是具体的数据分析。

壹、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下降

从绝对申请量上见,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从2003年的8604件降到了2007年的7228件;和2006年的7413件相比,07年下降了2.5%。2004年较2003年,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降幅达到11.6%,若拿2003年的申请量和2007年相比,生物技术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的平均降幅已经超过了15个百分点(16%)。

不过,从WIPO官方公布的数据见,生物制药和化妆品专利申请的绝对数量远远高于其他生物技术领域。而生物技术专利申请总量和其他领域的申请量相比,仍是处于前列的。2007年国际专利申请量突破壹万件的六个领域中,生物制药和化妆品国际专利的总申请量位居第三,排在电信和信息技术之后。这说明,虽然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出现了下滑,可是其总的技术发展仍是向前推进的。

二、生物医药国际专利申请量飙升后出现停滞

在涉及生物制药和化妆品的生物技术专利(此处统称为“生物医药国际专利”)方面,专利申请量较之06年,基本已经出现了停滞,仅有0.1%的增幅;但生物医药国际专利申请量整体

上仍处于上升趋势,从2003年的9976件增至2007年的13936件;不过,该领域的国际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壹直不太稳定,2004年曾降至9436件;之后,又于2006年攀升至13920件的高点,而06年和07年的申请量基本相同,出现了高端的短暂停滞。

三、农业及食品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持续负增长

农业生物技术和食品生物技术专利在生物技术专利中的申请数量最低。2003年仅有1660件,到2006年出现明显上升,达到了2336件,增幅为28.7%。这是自2003年开始,第壹次在该领域出现国际专利申请量的负增长。

四、2007年PCT申请人排行

2007年排在前10位的PCT申请人基本全部来自电子信息领域,中国华为排行第四。生物科技领域没有任何壹家企业进入前10名。

世界上最著名的化工企业之壹,德国巴斯夫(BASF)X公司居PCT申请人排行榜第11位。2007年共有810件国际专利申请,比去年增加了94件。不过,德国巴斯夫的产品涉及很多领域,包括高价值化学品、塑料、染料、汽车涂料、植保剂、药品、精细化学品、石油及天然气等。它也是全球最大的饲料添加剂供应商之壹,产品包括单项维生素、复合维生素、类胡萝卜素、赖氨酸、酶他富(r)5000G和饲料防霉剂;1995年,巴斯夫仍在沈阳成立了巴斯夫维生素有限X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A、D、E和各种复合维生素。

以化妆品著称的美国宝洁X公司以575件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位居2007年PCT申请人第22位。美国杜邦X公司排行第24。专注于微创伤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美国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X公司以342件专利申请排在第33位。LG化学有限X公司(LGCHEM)

排在第36位。另外,在医疗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美敦力X公司(Medtronic)在07年共提交了297件国际专利申请,比06年增长了40件。其主要产品覆盖心律失常、心衰、血管疾病、心脏瓣膜置换、体外心脏支持、微创心脏手术、恶性及非恶性疼痛、运动失调、糖尿病、胃肠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脊椎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及五官科手术治疗等领域。居全球制药行业领先地位的瑞士诺华X公司(NOVARTIS)2007年共提交了342件国际专利申请,排名比去年提高了16位,排在第34位.瑞士诺华作为纯粹的制药企业,能有如此的业绩提升,是相当可喜的。此外,在心血管、消化、麻醉、肿瘤、呼吸五大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阿斯利康制药有限X公司(ASTRAZENECA)共有299件国际专利申请,位居第38位,其国际专利申请量比2006年增长了59件。

五、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变化的分析

虽然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的申请数目且不小,可是连续5年持续下滑的专利业绩,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其中的原因。从各国产业政策,尤其是从发达国家及处于领先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业政策来见,加大技术及资金的投入始终被作为政策的重心来对待;同时,随着基因工程、干细胞等研究的深入和不断突破,新技术成果不断涌现;而这和目前的专利申请量负增长现象且不吻合。

国际专利申请量这个指标是否能够真正客观地反映科研创新、产业发展趋势等事实呢?专利申请量的下滑是否表明世界范围内的生物技术创新能力出现了下降吗?而负增长的现象在07年变得尤其突出,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又是哪些因素造成了世界生物医药行业专利申请量出现如此大的波动?

道德问题对涉及人类健康的生物技术专利的影响

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工程和干细胞技术,经常涉及到人类的壹些道德问题,比如人类基因的改良和修饰、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使用等等。2004至2006年,欧洲方面的干细胞专利无效风波明显影响了研究人员和投资者的信心。绿色和平组织诉Bruestle神经干细胞专利无效案在德国获得成功,使涉及使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干细胞专利(至少在德国)成为了泡影。德国专利法院宣布Bruestle的神经干细胞专利部分无效的结果,已经将几年前就已开始的道德争论付诸于司法实践了。而同样壹个专利,不久前在美国则受到了恰恰相反的待遇。受到欧盟生物指令的影响,欧盟成员国对生物技术专利的授权范围远远要比美国的授权范围小。此外,比如德国《胚胎保护法》仍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员将人类胚胎用于商业用途(包括具有商业目的的科研行为),如有违反,以刑法论处。换言之,如因开发壹项技术而触犯了该法,研究人员甚至需要承当刑事责任。面对严苛的专利授权环境和科研尺度,欧洲研究者和投资者对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相当谨慎,有的甚至放弃或避开了某些领域的研究。这无疑是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出现下降的壹个直接因素。虽然这样的政策和立法影响了近期的专利数量,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见,我们尚不能否定欧盟知识产权法这种较为中庸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

安全问题阻碍转基因植物的发展

四、2007年PCT申请人排行

2007年排在前10位的PCT申请人基本全部来自电子信息领域,中国华为排行第四。生物科技领域没有任何壹家企业进入前10名。

世界上最著名的化工企业之壹,德国巴斯夫(BASF)X公司居PCT申请人排行榜第11位。2007年共有810件国际专利申请,比去年增加了94件。不过,德国巴斯夫的产品涉及很多领域,

包括高价值化学品、塑料、染料、汽车涂料、植保剂、药品、精细化学品、石油及天然气等。它也是全球最大的饲料添加剂供应商之壹,产品包括单项维生素、复合维生素、类胡萝卜素、赖氨酸、酶他富(r)5000G和饲料防霉剂;1995年,巴斯夫仍在沈阳成立了巴斯夫维生素有限X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A、D、E和各种复合维生素。

以化妆品著称的美国宝洁X公司以575件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位居2007年PCT申请人第22位。美国杜邦X公司排行第24。专注于微创伤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美国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X公司以342件专利申请排在第33位。LG化学有限X公司(LGCHEM)排在第36位。另外,在医疗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美敦力X公司(Medtronic)在07年共提交了297件国际专利申请,比06年增长了40件。其主要产品覆盖心律失常、心衰、血管疾病、心脏瓣膜置换、体外心脏支持、微创心脏手术、恶性及非恶性疼痛、运动失调、糖尿病、胃肠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脊椎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及五官科手术治疗等领域。居全球制药行业领先地位的瑞士诺华X公司(NOVARTIS)2007年共提交了342件国际专利申请,排名比去年提高了16位,排在第34位.瑞士诺华作为纯粹的制药企业,能有如此的业绩提升,是相当可喜的。此外,在心血管、消化、麻醉、肿瘤、呼吸五大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阿斯利康制药有限X公司(ASTRAZENECA)共有299件国际专利申请,位居第38位,其国际专利申请量比2006年增长了59件。

五、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变化的分析

虽然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的申请数目且不小,可是连续5年持续下滑的专利业绩,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其中的原因。从各国产业政策,尤其是从发达国家及处于领先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业政策来见,加大技术及资金的投入始终被作为政策的重心来对待;同时,随着基因工程、

干细胞等研究的深入和不断突破,新技术成果不断涌现;而这和目前的专利申请量负增长现象且不吻合。

国际专利申请量这个指标是否能够真正客观地反映科研创新、产业发展趋势等事实呢?专利申请量的下滑是否表明世界范围内的生物技术创新能力出现了下降吗?而负增长的现象在07年变得尤其突出,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又是哪些因素造成了世界生物医药行业专利申请量出现如此大的波动?

道德问题对涉及人类健康的生物技术专利的影响

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工程和干细胞技术,经常涉及到人类的壹些道德问题,比如人类基因的改良和修饰、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使用等等。2004至2006年,欧洲方面的干细胞专利无效风波明显影响了研究人员和投资者的信心。绿色和平组织诉Bruestle神经干细胞专利无效案在德国获得成功,使涉及使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干细胞专利(至少在德国)成为了泡影。德国专利法院宣布Bruestle的神经干细胞专利部分无效的结果,已经将几年前就已开始的道德争论付诸于司法实践了。而同样壹个专利,不久前在美国则受到了恰恰相反的待遇。受到欧盟生物指令的影响,欧盟成员国对生物技术专利的授权范围远远要比美国的授权范围小。此外,比如德国《胚胎保护法》仍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员将人类胚胎用于商业用途(包括具有商业目的的科研行为),如有违反,以刑法论处。换言之,如因开发壹项技术而触犯了该法,研究人员甚至需要承当刑事责任。面对严苛的专利授权环境和科研尺度,欧洲研究者和投资者对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相当谨慎,有的甚至放弃或避开了某些领域的研究。这无疑是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出现下降的壹个直接因素。虽然这样的政策和立法影响了近期的专利数量,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见,我们尚不能否定欧盟知识产权法这种较为中庸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

安全问题阻碍转基因植物的发展

四、2007年PCT申请人排行

2007年排在前10位的PCT申请人基本全部来自电子信息领域,中国华为排行第四。生物科技领域没有任何壹家企业进入前10名。

世界上最著名的化工企业之壹,德国巴斯夫(BASF)X公司居PCT申请人排行榜第11位。2007年共有810件国际专利申请,比去年增加了94件。不过,德国巴斯夫的产品涉及很多领域,包括高价值化学品、塑料、染料、汽车涂料、植保剂、药品、精细化学品、石油及天然气等。它也是全球最大的饲料添加剂供应商之壹,产品包括单项维生素、复合维生素、类胡萝卜素、赖氨酸、酶他富(r)5000G和饲料防霉剂;1995年,巴斯夫仍在沈阳成立了巴斯夫维生素有限X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A、D、E和各种复合维生素。

以化妆品著称的美国宝洁X公司以575件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位居2007年PCT申请人第22位。美国杜邦X公司排行第24。专注于微创伤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美国波士顿科学国际有限X公司以342件专利申请排在第33位。LG化学有限X公司(LGCHEM)排在第36位。另外,在医疗科技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美国美敦力X公司(Medtronic)在07年共提交了297件国际专利申请,比06年增长了40件。其主要产品覆盖心律失常、心衰、血管疾病、心脏瓣膜置换、体外心脏支持、微创心脏手术、恶性及非恶性疼痛、运动失调、糖尿病、胃肠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脊椎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及五官科手术治疗等领域。居全球制药行业领先地位的瑞士诺华X公司(NOVARTIS)2007年共提交了342件国际专利申请,排名比去年提高了16位,排在第34位.瑞士诺华作为纯粹的制药企业,能有如此的业绩提升,是相当可喜的。此外,在心血管、消化、麻醉、肿瘤、呼吸五大领域处于世界领

先地位的阿斯利康制药有限X公司(ASTRAZENECA)共有299件国际专利申请,位居第38位,其国际专利申请量比2006年增长了59件。

五、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申请量变化的分析

虽然生物技术国际专利的申请数目且不小,可是连续5年持续下滑的专利业绩,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其中的原因。从各国产业政策,尤其是从发达国家及处于领先地位的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业政策来见,加大技术及资金的投入始终被作为政策的重心来对待;同时,随着基因工程、干细胞等研究的深入和不断突破,新技术成果不断涌现;而这和目前的专利申请量负增长现象且不吻合。

国际专利申请量这个指标是否能够真正客观地反映科研创新、产业发展趋势等事实呢?专利申请量的下滑是否表明世界范围内的生物技术创新能力出现了下降吗?而负增长的现象在07年变得尤其突出,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又是哪些因素造成了世界生物医药行业专利申请量出现如此大的波动?

道德问题对涉及人类健康的生物技术专利的影响

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工程和干细胞技术,经常涉及到人类的壹些道德问题,比如人类基因的改良和修饰、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使用等等。2004至2006年,欧洲方面的干细胞专利无效风波明显影响了研究人员和投资者的信心。绿色和平组织诉Bruestle神经干细胞专利无效案在德国获得成功,使涉及使用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干细胞专利(至少在德国)成为了泡影。德国专利法院宣布Bruestle的神经干细胞专利部分无效的结果,已经将几年前就已开始的道德争论付诸于司法实践了。而同样壹个专利,不久前在美国则受到了恰恰相反的待遇。受到欧盟生物指令的影响,欧盟成员国对生物技术专利的授权范围远远要比美国的授权范围小。此外,

比如德国《胚胎保护法》仍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员将人类胚胎用于商业用途(包括具有商业目的的科研行为),如有违反,以刑法论处。换言之,如因开发壹项技术而触犯了该法,研究人员甚至需要承当刑事责任。面对严苛的专利授权环境和科研尺度,欧洲研究者和投资者对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相当谨慎,有的甚至放弃或避开了某些领域的研究。这无疑是生物技术专利申请量出现下降的壹个直接因素。虽然这样的政策和立法影响了近期的专利数量,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见,我们尚不能否定欧盟知识产权法这种较为中庸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

安全问题阻碍转基因植物的发展

PCT国际专利申请基本流程和所需资料

PCT国际专利申请基本流程和所需资料PCT国际专利申请首先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PCT简介 1、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的简称。 2、PCT于1970年缔结,1979年修正,并于1984年和2001年修订。PCT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形成于1883年,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开放。通过该条约,申请人只要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即可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同时要求对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此种申请可由凡属缔约国国民或居民的任何人提交。 二、PCT申请人 1、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2、对不同的指定国可有不同的申请人(美国的申请人要求是个人); 3、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PCT国际成员国。 三、PCT的申请方式 1、纸质申请。 2、电子申请。只要受理局接受以电子方式提交的PCT 申请,即可向其提交电子形式的申请。PCT-SAFE(电子申请)软件可帮助PCT 申请人完成电子形式的国际申请,并通过安

全在线传输或以磁盘、CD-R 及DVD-R 形式提交申请。申请文件正文和附图还可以使用以XML (可扩展标记语言) 及其他电子格式(例如PDF 或TIFF 格式)作为附件提交(具体能使用哪些文件格式,取决于所选择的受理局)。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有权享受一定的PCT费用减免,使用XML 格式提交申请可享受最大的费用减免幅度。 四、PCT申请流程 1、国际阶段: (一)申请 第一步:提交中国国内专利申请/或直接向国际申请受理局(国际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PCT申请。 第二步:先提交中国国内专申请的,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交PCT国际申请。 (二)国际检索 第三步: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国际申请日起3个月内,国际检索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检索报告对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出评述,仅具有参考作用)。 第四步:(可选择)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或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起2个月内,根据条约19条规定,可直接向国际局提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 (三)国际公布 第五步: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

PCT专利申请介绍、特点与注意事项

PCT专利申请简介: PCT专利申请是指专利申请人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PCT缔约国申请专利。PCT 专利申请大致可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由国际受理、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初步审查等步骤,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国家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阶段,国家阶段在申请人希望获得专利权的国家的专利局(称作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它包括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和在各指定局或选定局里进行的审批程序 PCT专利申请优缺点: ①PCT专利申请优点 (1)简化PCT专利申请程序,一份申请,以一种语言(中文活英文)撰写文件,像一个专利受理局提出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前,可代替多份外国申请。 (2)准备时间充足,进入PCT国际阶段后,申请人会收到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据此初步判断自己的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然后可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入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国家进行PCT国家阶段的审查。 (3)在完成国际阶段后,进入国家阶段前,可根据初步审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准备高质量的译文供国家阶段使用。 (4)提高国际竞争力。一旦通过PCT申请获得指定国家的专利授权,企业便可以大大提高在相关国家的竞争力,同时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国际形象。 ②PCT专利申请缺点 (1)PCT专利申请只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2)PCT专利申请与巴黎公约相比,由于多了国际阶段,因此费用更高(部分国家PCT申请比普通申请便宜)、花费时间更长 PCT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是否PCT申请成功获专利,则在指定缔约国公开,并受保护,未指定的缔约国不公开也不受保护? 首先,PCT国际申请是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由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布的,因此不存在在某些国家公开,在某些国家不公开的情况。 其次,根据2004年修改的细则,目前PCT申请提交时自动全部指定所有指定国。除非在国际申请提交后特别排除某些指定国,否则PCT申请自国际申请之日起,即在所有指定国享有一般国家专利申请的法律效力。 最后,PCT只是一个专利申请程序,而不是专利授予程序,最后的授权决定是由各个指定局作出的。故只有在指定局获得授权,才能够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2)PCT申请提交的申请文件种类? 提交PCT国际申请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PCT/RO/101表格)、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果申请涉及氨基酸/核苷酸序列,还应包含氨基酸/核苷酸序列表、委托书等。 (3)PCT专利是否与国内专利有冲突 我司于2007年5月申请国内专利,公布日为2008年4月,但我司客户就同一产品申请了PCT专利,申请时间为2006年1月,公布日为2008年8月,请问这两份专利是否有冲突,我司专利是否无效?我司是否可以在其它国外市场使用? 上述问题会产生三种情况:

微生物管理办法

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 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藏办法 (1985年3月12日中国专利局公告第八号) 第一条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以下简称保藏中心)担负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的保藏工作。 第二条保藏中心担负保藏除动物病原以外的各种细菌、放线菌、酵母菌、丝状真菌、存在于上述宿主细胞内的质粒、以及单细胞藻株。 第三条请求保藏人在将微生物送交保藏中心时应提交两管该微生物的培养物,并附具请求书写明下列事项: 1、请求保藏的微生物是用于专利程序; 2、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和地址; 3、详细叙述微生物的培养、保藏和进行存活性检验所需的

条件,保藏数种微生物的混合培养物时,应说明其组分以及至少一种能检查各个组分存在的方法; 4、请求人给予保藏微生物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或者鉴别符号; 5、对危及健康或者环境的微生物特性的说明或者请求人不知有无此种特性的说明。 请求人如果是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应当通过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上述手续。第四条保藏管理中心一般采用冻干或者液氮的方法保藏,对请求保藏的微生物的生物特性不负复核的责任。如果请求人要求采用特殊的保藏方法,或者要求对该微生物的生物特性和分类命名进行复核检验,则应当在提交保藏微生物培养物时与保藏中心另行签订合同。第五条保藏中心在收到保藏请求和微生物培养物时,应当给请求人书面证明,其内容包括: 1、保藏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和地址; 3、收到微生物培养物的日期; 4、保藏中心给予该带保藏微生物的保藏号; 5、保藏中心盖章或者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除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有关保藏微生物的情报和样品以外,在保藏期间,保藏中心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提供该微生物的情报和样品。 第七条保藏中心负责保藏的期限,自收到微生物之日起至少为三十年,期满前收到提交微生物样品的请求以后,至少应再保藏五年。 第八条保藏中心应当自收到微生物培养物之日起一个月内,对请求保藏微生物进行存活性试验。上述试验结果除应当在保藏单位登记外,还应当通知请求人和专利局。 第九条保藏中心应当严格按照请求人说明的保藏办法进行保藏。在此种情况下,保藏的微生物如果仍有死亡、污染、失灭

PCT专利申请及单一国家申请区别

一、什么是PCT专利申请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PCT国际专利申请首先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申请人要求的话,该国际专利申请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的目的是提供与该国际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该国际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应当注意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二、PCT申请程序 1.国际阶段 国际阶段是国际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一阶段;它包括国际申请的受理、形式审查、国际检索和国际公布等必经程序以及可选择的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中国申请人可直接通过代理机构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际申请, 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 其它程序都在中国专利局进行。 形式审查,是指中国国家专利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是否合乎PCT的要求、有关文件是否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人是否足额交纳了有关费用等事项进行审查。 国际检索是指中国国家专利局按PCT的规定对国际申请主题进行检索, 找出与其相关的已注册专利并指明其相关程度,通常中国专利局在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关于微生物专利申请

关于微生物专利申请 一、微生物的定义 1.定义 专利法所说的微生物包括:细菌、放线菌、真菌、动植物细胞系、病毒、质粒、原生动物、藻类等。 2. 微生物的专利性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由于微生物既不属于动物也不属于植物的范畴,因而微生物是可以授予专利的主题。但是未经人类的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由于属于科学发现,且不具有工业实用性,所以不授予专利权。只有当微生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且具有特定的工业用途时,微生物本身才是可以授予专利的主题。 3.微生物的发明的再现性 在微生物领域中,有些发明由于它不能重现,因不具有工业实用性而不能授予专利权。例如对下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由自然界筛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 (1)这种类型的方法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且具有很大随机性,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能重现的;例如从某省某县某地的土壤中分离筛选出一种特定的微生物,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不确定和自然、人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再加上即使同一块土壤中特定的微生物存在的偶然性,致使不可能在专利有效期二十年内能重现地筛选出同种同属、生化遗传性能完全相同的

微生物体。因此,由自然界筛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一般不具有工业实用性,除非申请人能够给出充足的证据证实这种方法可以重复实施,否则不能授予这种方法专利权。 (2)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人工诱变生产新微生物的方法 这种类型的方法主要依赖于微生物在诱变条件下所产生的随机突变,这种突变实际上是DNA复制过程中的一个或几个碱基的变化,然后从中筛选出具有某种特征的菌株。由于碱基变化是随机的,因此即使清楚记载了诱变条件,也很难通过重复诱变条件而得到完全相同的结果。这种方法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除非申请人能够给出足够的证据证实在一定的诱变条件下经过诱变必然得到具有所需特性的微生物,否则不能授予这种类型的方法专利权。 4. 微生物的保藏 (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指出:“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这就是说,说明书应当通过文字记载充分公开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在微生物这一特定的领域中,由于文字记载有时很难描述生命实体的具体特征,即使有了这些描述也得不到微生物本身,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仍然不能实施该发明。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应按规定保藏所使用的微生物。 如果申请涉及的完成发明必须使用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而申请人却没有按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保藏;或者虽然按规定进行了保藏,但在公开文本中没有记载该微生物的保藏单位及保藏号,审查员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一、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1、国际申请费 (1)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8127 (2)超出部分每页加收90 2、手续费1223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 1、传送费500 2、检索费2100 附加检索费2100 3、优先权文件费150 4、初步审查费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1500

5、单一性异议费200 6、副本复制费(每页) 2 7、后提交费200 8、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9、滞纳金按应交费用的50%计收,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不超过国际申请费(1)项的50%。 二、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 1、宽限费1000 2、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 初审阶段300 实审阶段1200 3、单一性恢复费900 4、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300 注:

1、费用的减缴: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年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0美元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2、如果国际申请是以电子形式提交的,国际申请费减缴100-300瑞士法郎。 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行检索的PCT申请,其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除外);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进行检索及国际初步审查的PCT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免缴实质审查费。 4、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和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5、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收费标准是按2003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的,实际收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转费当日外汇牌价计算。

国际PCT专利申请

一、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专利有哪些途径? 目前申请人申请多个国家的专利有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和PCT专利申请途径两种; 传统的巴黎公约申请途径和PCT专利申请途径有哪些区别? 两者的对比如下:

传统的专利申请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不同国家提出的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多种形式要求 ●多种语言 ●多次的检索 ●多次的公开 ●申请的多次审查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 PCT专利申请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利用PCT专利申请途径,有如下好处: 1) 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语言(中文或英文)撰写申请文件,并直接递交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局)。 2) 推迟决策时间,准确投入资金 在国际阶段,专利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如果申请人要求也可以得到一份专利性初步报告。根据这些报告,专利申请人可初步判断自己的发明是否具专利

性,然后根据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进入多个国家的手续,即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译文和缴纳相应的费用。 3) 完善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人可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和专利性初步报告,修改申请文件。 二、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 (一)国际阶段流程 包括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国际专利检索、国际公布、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几部分 一)国际专利申请的提交 1. 谁有资格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专利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 1) 中国的国民或中国居民。 2) 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 若有多个申请人,只要其中一申请人有资格即可。针对不同的国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请人。由于美国特殊的专利制度,针对美国,只有发明人可作为对美国的申请人。

【CN109797123A】微生物菌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910228586.X (22)申请日 2019.03.25 (71)申请人 湖南泰谷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 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创业大楼 1504、1505 (72)发明人 郭帅 张冬雪 谭石勇 文亚雄  (74)专利代理机构 长沙轩荣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3235 代理人 叶碧莲 (51)Int.Cl. C12N 1/20(2006.01) B09C 1/10(2006.01) C12R 1/07(2006.01) C12R 1/18(2006.01) C12R 1/01(2006.01) (54)发明名称 微生物菌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微生物菌剂及其制备方 法和应用,其中微生物菌剂包括吸附载体和混合 微生物,混合微生物包括胶冻样芽孢杆菌、欧文 氏菌和敏捷食酸菌。其制备方法为:制备包含胶 冻样芽孢杆菌、欧文氏菌、敏捷食酸菌的混合微 生物发酵液和吸附载体;将混合微生物发酵液和 吸附载体混合得到微生物菌剂。本发明的微生物 菌剂可原位固定化重金属镉离子,有效降低土壤 中镉离子的生物有效性,抑制作物对镉离子的吸 收,同时还可作为钾肥促进作物生长,可应用于 土壤中重金属的吸附和去除、 提高作物产量。权利要求书2页 说明书7页CN 109797123 A 2019.05.24 C N 109797123 A

权 利 要 求 书1/2页CN 109797123 A 1.一种微生物菌剂,其特征在于,包括吸附载体和混合微生物,所述混合微生物包括胶冻样芽孢杆菌、欧文氏菌和敏捷食酸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生物菌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载体为伊利石粉和可溶性糖在乙醇溶液中形成的混合凝聚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生物菌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载体和混合微生物质量比为70~80︰20~30; 和/或,所述可溶性糖为葡萄糖、蔗糖、乳糖、麦芽糖、可溶性淀粉、纤维素、葡聚糖、甘露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和/或,所述伊利石粉和可溶性糖的质量比为5~10:1。 4.一种权利要求1至3中所述微生物菌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制备包含胶冻样芽孢杆菌、欧文氏菌、敏捷食酸菌的混合微生物发酵液;制备吸附载体; S2、将所述混合微生物发酵液和吸附载体混合得到微生物菌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微生物菌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中所述吸附载体的制备方法为: S1-A1、将可溶性糖制备成水溶液,将伊利石粉浸润在所述水溶液中得到混悬液; S1-A2、在所述混悬液中添加乙醇溶液得到混合凝聚物; S1-A3、将所述混合凝聚物洗涤、烘干得到吸附载体。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生物菌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A2中所述乙醇溶液的质量百分含量为70%~90%。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生物菌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微生物的制备方法为: S1-B1、将胶冻样芽孢杆菌、欧文氏菌、敏捷食酸菌活化后分别接种到种子培养基中进行种子培养得到胶冻样芽孢杆菌种子液、欧文氏菌种子液、敏捷食酸菌种子液; S1-B2、将所述胶冻样芽孢杆菌种子液、欧文氏菌种子液、敏捷食酸菌种子液均接种到液体发酵培养基中进行液体发酵培养得到液体发酵产物;所述液体发酵培养基的配方包括:5.0~8.0g/L的可溶性淀粉、5.0~8.0g/L的麸皮粉、1.0~3.0g/L的蛋白胨、1.0~3.0g/ L的酵母粉、0.5~1.5g/L的碳酸钙、0.5~1.5g/L的磷酸氢二钾、0.3~0.5g/L的硫酸镁,pH 为7.0±0.1。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微生物菌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1-B1中所述活化具体为:30~37℃温度下培养16~20h; 和/或,所述S1-B1中所述种子培养具体为:30~37℃、140~200r/min条件下培养14~18h; 和/或,所述S1-B2中所述液体发酵培养具体为:在pH6.5~7.2、罐压0.05~0.06MPa、温度30~37℃、通风量1︰0.4~0.6vvm的条件下,培养48~56h,检测活菌数达到10~20亿cfu/ mL时,进行离心、喷雾干燥浓缩; 和/或,所述S1-B2中,所述胶冻样芽孢杆菌种子液、欧文氏菌种子液、敏捷食酸菌种子液接种到液体发酵培养基的接种量均为12v/v%~20v/v%。 9.一种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微生物菌剂在降低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和提高作 2

《国际专利申请(PCT)基础知识》第一章自测题

分 《国际专利申请(PCT)基础知识》第一章自测题90 (共10道题,共100分,不限时) 单选题 1. 下列关于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中现有技术的定义表述正确的是:(10分) A. 口头公开可以作为现有技术 B. 抵触申请可以作为现有技术 C. 国际初步审查使用的现有技术的定义是指在有关日期之前,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公众通过书面公开(包括附图和其他图解)可以得到的一切事物 D. 口头公开可以作为现有技术, 但是抵触申请不能作为现有技术 2. 下列原则中哪个不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10分) A. 专利地域性原则 B. 国民待遇原则 C. 优先权原则 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 下列哪些程序不是一件国际申请必经的程序?(10分) A. 国际申请的受理 B. 国际检索 C. 国际公布 D. 国际初步审查

4. 下列文件中哪个不是与PCT有关的法律文件?(10分) A. 《专利合作条约》 B.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 C. 《PCT指定局指南》 D. 《专利合作条约行政规程》 5.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接受的语言是:(10分) A. 英语 B. 德语 C. 法语 D. 日语 6. 国际申请是由____进行国际公布。(10分) A. 受理局 B. 国际检索单位 C. 国际局 D. 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多选题 1. 中国已经加入的国际条约包括:(10分) A.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B.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C. 《世界版权公约》

D.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0分) A. 只有发明或实用新型才可以通过PCT申请专利、实用新型或类似权利得到保护; B. 一些PCT成员国的申请人享受PCT费用75%减免; C. PCT所建立的体系是“国际申请体系”,而不是“国际授权体系”; D. PCT宗旨是在成员国中组成联盟,对保护发明的申请的提出、检索、审查及授权进行合作。 3. 下列国际单位中哪些是被大会指定的国际检索单位:(10分) A.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B. 北欧专利协作组织 C. 瑞典专利局 D. 西班牙专利与商标局 4. 下列有关PCT体系说法正确的是:(10分) A. 申请人可以使用一种语言,向一个专利局(受理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该申请自国际申请日起在所指定的国家中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B. 申请人最晚可自优先权日起17月以前阻止或推迟国际公布。 C. 国际价段做出的修改对所有的指定/选定局均有效力。 D. 在WTO成员中提出的在先申请可以作为PCT国际申请的优先权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5421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完整版) 【分类号】 402001198503 【标题】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850910 【实施日期】 198509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名称】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前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各卫生检疫所、动植物检疫所、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附件: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一、外国申请人向我国提出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申请,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交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藏的,应事先由其委托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向卫生部或农牧渔业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 与人、环境卫生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卫生部审批;与动物、植物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农牧渔业部审批;与人畜共患性疾病有关的,应由卫生部和农牧渔业部协商后联合审批。审批单位一般应在收到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申请后一周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审批单位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条例进行审批。对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进口时,要求包装绝对安全,不得造成污染。 三、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时,应向审批单位提交申请入境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用途,对人和动植物有否危害等简要资料。 四、经审批单位同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方可通知外国专利申请人将微生物

【pct专利申请代理费用】

pct专利申请代理费用 pct专利申请代理费用,找顶呱呱免费咨询,顶呱呱提供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PCT国际专利、专利答复意见审查、专利驳回复审等专利服务。顶呱呱知识产权是一家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著作版权登记、权益维护等项目为一体的企业服务机构,20年行业服务经验,拥有上千名专业顾问,提供一对一式服务。 申请PCT 的费用 ?国家官费 1、国际阶段费用:CNY 2100(检索费) + CNY500(传送费)+ CHF 1330(国际申请费); 2、国家阶段费用:每个国家官方费用不同,按各国家规定收取。 PCT 国际专利申请的时间和相关期限 ?国际检索的期限: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期限是自收到检索本之日起3 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国际公布: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与中国发明公布时间一致),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负责完成国际公布; ?国际初步审查:该程序不是必经程序,而是应申请人的要求而启动的程序。如果申请人不准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不准备将进入瑞士、瑞典、卢森堡、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的期限延长到30个月,可不选择国际初步审查程序,用以节省费用。上述六国规定,若未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向国际初步审单位提交要求书,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 * 启动国际初步审查申请人应办理手续: 1) 在期限内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期限是自国际检索报告或宣布不制定国际检索报告的发文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以后到期为准。 2) 自提交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初步审查费和手续费。 ?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期限: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自优先权日起28 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 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分类号】 402001198503 【标题】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850910 【实施日期】 198509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名称】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题注】 【章名】前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各卫生检疫所、动植物检疫所、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附件: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一、外国申请人向我国提出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申请,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交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藏的,应事先由其委托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向卫生部或农牧渔业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 与人、环境卫生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卫生部审批;与动物、植物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农牧渔业部审批;与人畜共患性疾病有关的,应由卫生部和农牧渔业部协商后联合审批。审批单位一般应在收到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申请后一周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审批单位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条例进行审批。对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进口时,要求包装绝对安全,不得造成污染。 三、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时,应向审批单位提交申请入境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用途,对人和动植物有否危害等简要资料。 四、经审批单位同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方可通知外国专利申

【商标专利合同】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 行规定 【分类号】8503 【标题】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名称】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前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各卫生检疫所、动植物检疫所、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附件: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一、外国申请人向我国提出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申请,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交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藏的,应事先由其委托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向卫生部或农牧渔业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 与人、环境卫生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卫生部审批;与动物、植物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农牧渔业部审批;与人畜共患性疾病有关的,应由卫生部和农牧渔业部协商后联合审批。审批单位一般应在收到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申请后一周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审批单位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条例进行审批。对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进口时,要求包装绝对安全,不得造成污染。 三、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时,应向审批单位提交申请入境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用途,对人和动植物有否危害等简要资料。 四、经审批单位同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方可通知外国专利申请人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寄入我国或携带入境。进口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应将外国委托人的有关证明及审批单位的许可单向进口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口岸植物检疫机关接受报检后,应及时

PCT申请的大致流程详解

PCT申请的大致流程 PCT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下PCT申请的大致流程。 工具/原料 专利申请书 方法/步骤 1.一、为什么要申请PCT专利? 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2.二、PCT专利分为哪几个阶段? PCT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申请的提出、国际阶段的检索和国际公布在国际阶段完成;如果申请人要求,国际阶段还包括初步审查程序。申请人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30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在国家阶段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

3.三、PCT专利申请的审核时间?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期限是自收到检索本之日起3个月或自优先权日期9个月,以后到期限为准。 在国际检索阶段,申请人不能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2)自优先权日起十八个月,由世界知识产权国际局负责完成国际公布。申请人如果希望提前进行国际公布,可以向国际局提出。 4.四、国际初步审查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必经程序,是应申请人的要求而启动的。申请人提交了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并按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后,将启动该程序。只要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国际申请,国际初步审查就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申请人可能会得到一份书面意见,最后会得到国际初步审查报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该报告对请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

生物技术领域发明专利

生物技术域发明专利“三性”判断原则 前言 专利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生物技术领域的专利主要集中在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按其性质,又具体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产品发明是指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例如新分发现的微生物、酶、质粒、单抗等等。方法发明是指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例如筛选微生物的方法、发酵产酶的方法等等。发明专利本质上保护的是一种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必须满足“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您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文献中报道的技术是不一样的;创造性是指您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文献中报道的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性的进步;实用性是指您的技术方案具有工业应用的价值或潜力。以下将简述判断生工领域发明专利“三性”的一般标准,由于每个研发出来的技术方案一般都具有应用潜力,所以本人将重点关注在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 1 产品发明专利 生工领域一半以上的发明专利属于产品发明,以下将重点介绍生工领域中常见的几种产品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 1.1 涉及微生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 1、对于新发现的微生物,它与现有已知的微生物在分类学上有显著的差异,当它能作为 一个新种时,该微生物具有非常高的授权率。以此微生物为基础的其他相关的应用技术也具有授权前景,但是这样的微生物很少。 2、对于新分离到的微生物,它与现有已知的微生物在分类学上没有显著差异。这样的微 生物要想申报发明专利则完全取决于它有没有优良的性状,例如它能分泌某种不常见的酶。只有它具有意想不到的某种性能时,它才具有授权前景。 3、对于新分离到的微生物,它本身具有一定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不突出,您通过某些 技术手段(例如:诱变、基因工程等),加强了该微生物的此种优良性能,这时的微生物就具有授权的前景。 4、对于那些已知的现有微生物,只要您通过某些手段使它具有了某种突出的能力,能够 解决现存的技术难题,这样经改造的微生物也具有申报专利的资质。 1.2 涉及蛋白质(包括酶)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 生工领域属于蛋白质类的产品很多,例如重组蛋白、酶等。蛋白质是由氨基酸序列所构成的,一般通过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来判断蛋白质类产品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产品的氨基酸序列与现有氨基酸序列(这些氨基酸序列是具有一定功能的)相同时,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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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ct Template 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 入境检疫暂行规定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便于学习和使用,下载后内容方可修改 调整及打印。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分类号】402001198503 【标题】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 【颁布日期】19850910 【实施日期】198509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名称】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颁发《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前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专利事务所、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各卫生检疫所、动植物检疫所、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附件: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专利局关于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入境检疫暂行规定 一、外国申请人向我国提出涉及微生物的专利申请,将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交中国专利局指定的保藏单位保藏的,应事先由其委托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向卫生部或农牧渔业部办理入境许可审批手续。 与人、环境卫生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卫生部审批;与动物、植物有关的微生物菌(毒)种、培养物,由农牧渔业部审批;与人畜共患性疾病有关的,应由卫生部和农牧渔

pct专利申请费用详解

专利代理人应当在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有专利代理资格证,并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双证齐全, 收取费用 受理局替国际局收取的费用 1、国际申请费 a.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 CHF 1400 (USD1086) b.超出部分每页加收 CHF 15 (USD 12) 2、手续费 CHF 200 (USD155 ) 3、滞纳金按应缴纳费用的50%计收; 滞纳金数额按最低不少于传送费, 最高不多于国际申请费a.项的50%收取。 国际费用 1、请求明显错误改正公布的特别费用: CHF 50+超过一页12/页 2、关于优先权要求视为未提出公布的特别费用: CHF 50+超过一页12/页 3、提前公布的费用: CHF200 4、文件副本费: 优先权文件、申请文件 CHF35(普通) CHF50(认证) 小册子 CHF35 5、其他文件 CHF5+2/页、认证另+CHF15 6、序列表(CD) CHF35+邮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收取的费用 1、传送费 CNY 500 2、检索费 CNY 2100

检索附加费 CNY 2100 3、后提交费 CNY 200 4、优先权文件费 CNY 150 5、恢复优先权请求费 CNY 1000 6、初步审查费 CNY 1500 初步审查附加费 CNY 1500 7、单一性异议费 CNY 200 8、副本复制费(每页) CNY 2 减费标准 国际阶段: PCT成员国的自然人,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减缴90%; 以电子形式递交请求书,国际申请费减缴666元; 以PDF形式递交请求书,国际申请费减缴1332元; 以XML格式递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国际申请费减缴1998元。国家阶段: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PCT申请,免缴申请费及申请附加费;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减缴50%的实质审查费;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PCT申请,免缴实质审查费; 由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和瑞典专利局三个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申请,减缴20%的实质审查费 缴费期限 1、传送费、国际申请费、检索费: 自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 (细则14.1c;15.4;16.1f) 2、初步审查费、手续费:

PCT国际专利申请

PCT国际专利申请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首先由专利申请人向其主管受理局提交,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进行国际公开,并由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如果申请人要求的话,该国际专利申请由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检索的目的是提供与该国际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该国际专利申请提供有关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初步审查意见。经过国际检索、国际公开以及国际初步审查(如果要求了的话)这一国际阶段之后,专利申请人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手续。 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中国国民或居民的主管受理局,同时也是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也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中国人在中国递交PCT专利国际申请,必须委托在中国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法完成这一过程。 应当注意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得到专利。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 特点 1、简化了提出申请的手续,更加简单迅捷,为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更方便的途

径; 2、推迟决策时间:向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向每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而通过PCT专利申请,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 3、准确投入资金:由于可以推迟决策时间,因此可以准确地投入进入国家阶段的资金; 4、完善申请文件:通过PCT国际申请程序,可以具备两次修改PCT国际申请文件的机会,达到完善专利申请文件的效果; 5、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初步评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与创造性。[1]目的 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 优势 一、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二、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通过PCT,专利申请人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二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如果要求了国际初步审查,还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这样便延长了进入国家阶段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专利申请人可以对市场、对发明的商业前景以及其他因素进行调查,在花费较大资金进入国家阶段之前,决定是否继续申请外国专利。若经过调查,决定不向外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节省费用。 三、国际专利申请要经过国际检索单位的国际检索,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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