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方案

文广新局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方案

为创造洁净优美的卫生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2015年爱国卫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全面改善全局的环境卫生面貌,争创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切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全面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顺利的开展。

二、主要任务

1、扎实开展爱卫工作宣传。围绕本年度爱卫中心工作,在全局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卫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悬挂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下发爱国卫生知识宣传资料;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开展卫生科室创建活动。本单位卫生责任区实行日清扫,日检查,月评比,进一步强化结果公示,奖罚激励,末位通报等措施,增强广大领导干部搞好单位卫生的责任意识。精心安排部署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爱国卫生活动。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深入开展以告别陋习和普及预防传染病知识为重点的健康教育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开办健康教育知识和创卫知识专栏。加大健康知识的普及力度,组织全局干部观看健康教育光碟和“健康教育大课堂”,邀请健康教育专家到单位作一次健康教育辅导报告,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健康意识。

4、大力倡导健康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无烟科室创建和评选活动。实行年休假制度和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行为纠偏。定期开展谈心交心和心理疏导,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文体活动,舒缓工作压力,活跃全局文化生活,促进干部身心健康。培养干部情趣高雅的兴趣爱好,引导干部积极参加

体育锻炼,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5、积极创建文明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服务接待、文明礼仪、文件处理、会议规范等制度,开展党员干部亮牌上岗和岗位承诺,深入推进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各项活动,进一步改善干部的精神面貌,提高文明素质。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市文广新局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抓好机关卫生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建立奖罚制度。定期开展全局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建立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专栏”,对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推诿扯皮,作风拖拉、完不成任务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搞好绿化,美化环境,完善环卫设备配套和环境卫生设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加强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持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

整体性、协同性,在巩固完善保基本、强基层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建机制,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打好深化医改攻坚战。

(一)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订和落实《关于全面推XX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县(市),加强经验交流和督导。落实《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启动四省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跟踪指导试点进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所有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行业监管。办好公立医院改革培训班,制定统一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宣讲提纲。贯彻实施《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坚决遏制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

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大型义诊周等活动,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让群众感受到医改带来的新变化。

(二)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切实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建立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机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考评机制。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评估,启动修订《国

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加强基层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制订促进老年人合理用药的意见,试点推广中药验方,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体系。

继续做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工作。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研究制订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扩大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加强村医培训,抓好村医签约服务试点,推动地方出台养老等政策,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四)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药物政策协调机制,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推进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衔接。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降低进口药、仿制药价格。全面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设立短缺药品监测点,建立以急(抢)救药品为重点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继续推动部分临床必需、用量少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和儿童用药保障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试点。实施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六)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制订开展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地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出台《医疗机构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2015-2020年)》,制订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和标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和布局。研究制订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发挥医保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等办法,推动建立基层首

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七)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推进医教协同,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新增5万名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研究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扩大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范围,研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专科特岗计划。推动护理、公共卫生、精神卫生和药学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恢复儿科专业招生。制订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规范政府办公立医院改制试点,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完善外资办医政策。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抓好医师注册管理改革试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落实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推进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创新和国产医疗设备发展应用。

(九)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实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加快全员人口信息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推动系统互联互通。加快人口健康国家平台建设,统筹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业务应用系统,促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示范工程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以省为单位统筹推进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安全规划,稳步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二、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做好人口动态监测。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建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人口形势

分析研判,做好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研究制订计划生育基层工作指南。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继续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

(十一)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做好生育信息采集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精简再生育审批程序和材料,推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十二)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大打击“两非”行为的力度,有效防控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定量评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政策措施。制订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指导意见,健全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照护试点工作。

三、全面做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三)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订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突发事件伤病员免费救治方案。推进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地互联互通。强化卫生应急演练和培训,推广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经验,加强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规范风险评估工作。推进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网络、海(水)上和航空医疗救援网络建设。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继续做好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防控和援非抗疫工作,落实人感染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

卫生应急工作。

(十四)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制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包虫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制订血吸虫病防治新的十年规划。调整脊灰疫苗使用策略,推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等相关机制。继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制订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工作,做好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推进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修订出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继续扩大饮用水监测和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覆盖面。推进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建立国家卫生城镇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出台健康城市指标和评价体系。

(十五)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落实“两纲”工作任务,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目,探索开展困难家庭免费基本生育服务试点。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协调推进机制,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儿科体系建设,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建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机制,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服务。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和风险监测。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实施2015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首席专家与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治管理。开展居民碘营养监测,指导做好科学补碘。

四、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重点推进500家县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制订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印发主要临床专科代表病种和代表性诊疗技术(操作)目录,适时启动新一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制订加强综合医院康复早期介入能力及工作制度,提高康复医疗和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能力。加强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八)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管理。修订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活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制定一批,推广一批,完善一批”的推进思路,加强临床路径应用工作,继续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完善重点技术规范化培训体系,提高医院感染管理能力。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督检查。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2015年内基本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制订《医疗机构药师管理办法》,推进医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完善医师准入制度。

(十九)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坚持“两手抓”,全面建设“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工作环境。为了确保今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年镇公共卫生工作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如

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80%。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

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浙江省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

90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六)、妇女保健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论文写作https://www.360docs.net/doc/0e15958619.html,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七)、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

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

(九)、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各责任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按要求进行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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