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课程具体内容

特殊教育课程具体内容
特殊教育课程具体内容

第三讲特殊教育课程

一、特殊教育课程含义

1.广义: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科的总和,或者学生在教师教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

2.狭义:特殊学校中的各门学科。

课程的定义众说纷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课程即教材

课程内容在传统上历来被作为要学生习得的知识来对待,重点放在向学生传递知识这一基点上,而知识的传递是以教材为依据的。所以,课程内容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上课所用的教材。这是一种以学科为中心的教育目的观的体现。教材取向以知识体系为基点,认为课程内容就是学生要学习的知识,而知识的载体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纽斯。

课程即活动

这种课程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杜威。杜威认为“课程最大流弊是与儿童生活不相沟通,学科科目相互联系的中心点不是科学,而是儿童本身的社会活动”。通过研究成人的活动,识别各种社会需要,把它们转化成课程目标,再进一步把这些目标转化成学生的学习活动。这种取向的重点是放在学生做些什么上,而不是放在教材体现的学科体系上。以活动为取向的课程,注意课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是一种探究性的教学。

课程即经验,

认为“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供学习经验,而不是向学生展示各种事物。”这种观点强调学生是主动参与者,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的质和量决定于学生而不是课程,强调学生与外部环境的互相作用。教师的职责是构建适合学生能力与兴趣的各种情境,以便为每个学生提供有意义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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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教育课程的历史发展

唯物论与人道主义的传播从思想上为特殊教育扫清了道路,康复医学的进步从科学上为特殊教育课程提供了依据,而盲文和聋人手势语的创造则从语言文字上为特殊教育课程做了准备。

课程的前提是语言文字,有了语言文字,课程才能提到日程上来。

2.第二阶段

养护机构的建立。由于尚未具备诊断测量的工具,受教育者的障碍程度无法分辨,只得不分障碍程度的轻重,一律加以教养,教学内容主要是以补偿或治疗缺陷,为残疾者参与和适应社会环境创造条件。养护也意味着慈善救济,反映在课程上就是只停留在生活适应的低水平,并且不分残疾轻重。

3.第三阶段

教育对象分化,引起课程分化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以前:

1905年比奈-西蒙量表问世;普通中、小学特殊儿童班的大发展。这两件事也叫做特殊教育的里程碑。对弱智儿童的诊断更加科学,对弱智儿童的认识分化更详细。教育对象的分化,必然引起课程的分化。建立特殊班,逐渐推广到盲聋低视力肢体障碍等儿童也在普通中小学建立

1.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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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班,这样就使人们明确了特殊儿童在课程设置上,首先考虑的是学习普通教育学校相应学段的部分课程,以完成普及义务教育的任务。

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完善阶段1960-至今

1975年美国94-142公法,促进了美国特殊教育长足发展,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公布的新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加以保障,据此制定的《教育

基本法》明确规定:“给予全体公民以适应能力之均等的教育机会”,即所谓教育机会均等的观念。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极大推动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期间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成倍增长,

此阶段以立法为核心,伴之以特殊教育的研究,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从而形成特殊教育发展的空前规模,由于特殊教育纳入立法的轨道,许多国家政府设立了特殊教育儿童的行政管理机构,推动了特殊教育课程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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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特殊教育课程设置的因素

1.社会对每个成员提出的他所应达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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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儿童的特点身心特点学习方式和个性差异

比如超常儿童,因其智力优异,在课程上必然要求学科涉及的知识面宽,每一学科知识的难度要大,学习速度要快等等。盲、聋儿童,因其视觉,听觉丧失,就构成了盲童教育课程与聋童教育课程各自特殊的部分。弱智儿童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因其智力的程度之差,就形成三种不同程度的课程。再如,无论超常、弱智还是盲聋哪类特殊儿童,其个体间存在诸多的差异,就决定了个别化的教育必须有区别。

3.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智力测验量表的创造,使课程分工化提到日程上来;如果说蒸汽机与电机的发明,导致特殊教育器械的出现,推动了课程向前发展,计算机时代的到来,多媒体的应用,同样引起了特殊教育课程的变化。

四、特殊教育课程分类

1.按需要性质划分

一般课程、补偿课程

由于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和特殊学校培养目标的定位,课程设置必须遵循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在坚持特殊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教育的共性的同时,从特殊需要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谓一般课程,也成普通课程,它是指为学生发展奠定基础素质和普通学校相一致的课程内容设置,主要包括文化学科科目(如语文、数学、外语、社会、科学等)、思想教育科目等。补偿课程,又叫特殊课程,特使为满足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而设知道有别于普通学校的课程内容,主要是一些康复性训练科目(如感觉统合训练、定向行走、沟通交流训练、生活自理训练等)。普通课程和特殊课程的结合反映了特殊教育学校培养目标和课程改革的目的—促进每一个特殊需要学生获得整体、和谐发展的素质教育理念。

2.按照学校类别划分

盲校课程、聋校课程、培智学校课程

按照学校类别划分,特殊教育课程可分为盲校课程、聋校课程、培智学校课程。这种划分方式主要源于我国根据学生类型分别开办的学校,一般采用统一课程集体教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专家为三类学校分别制定课程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编定教材,所以三类课程都自成体系,充分考虑了本类学校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特点,课程设置上也具有明显的独特性。虽然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已占一定比例,但学校内部都是分为盲、聋、智障等不同的部门,各部门仍然根据学生类型采用相应的盲校、聋校、配置学校的统一规定课程体系。

3.按照管理层次划分

国家安排课程地方安排课程学校安排课程

4.按照实施模式划分

一般课程、个别化课程

特殊教育课程还可以按照实施模式分为统一课程和个别化课程。统一课程面向全体学生,按照整体需要来进行整体设计;个别化课程则体现出每个学生的个别化需求。特殊教育学校由于师资力量有限,目前仍然以班集体形式开展

统一的课程教学为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的设置特点也适合集体教学形式,但对于具体课程内容,特别是康复训练类的课程,个别化课程更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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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教育课程评价

特殊教育课程评价主要从教育思想与教育方法两个领域进行。两者都是相对独立的,从教育思想领域评价课程,一方面从课程体现教育目标的等价性上去评价,道德、知识、情感、能力、体魄、审美、缺陷、补偿等诸方面在特殊儿童的成长与发展上是等价的,不可偏废的;再有,上述两个方面,在课程中都是有序地体现着的,至于教育方法评价,主要是对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教学方法评价以及教学过程的评价。

过程评价,在教育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各个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通过这种评价,教师可以了解教学是否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速度等是否按恰当。根据反馈信息,教师可以及时地调节自己的教学。例如,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测验发现某位盲生对教学内容领会得既快又好,他就可以适当地加快教学速度,提高教学目标,已满足该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又如,在社会适应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评定发现某位弱智学生很难完成计划中的内容,他可以适当地调整教学手段和方法。

结果评价,在教育计划实施以后对已取得的教育成就的评价。目的在于检验目标达到的程度,为新的教育目标的制定、资源分配、人事安排、政策制定等提供参考的依据。例如,某地区在普通小学开展轻度弱智学生随班就读的教育实验,一年后评价教育实验的效果。经过系统的考察,原先设定的目标均已达到,因此,轻度弱智学生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做法可以推广。

六、

见打印

七、特殊教育课程改革

理念:以人为本;缺陷补偿;潜能开发

(以人为本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理念,而后面两者则是由以人为本衍生出的适合于特殊教育领域的理念。缺陷补偿是把特殊儿童不足的地方补齐,潜能开发是把本身拥有的技能更好的发挥。)

八、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早期教育课程与开发课程评价的有效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实施的现状及有效性

课程设置方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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