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三篇【完整版】

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三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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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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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引语】通过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明白了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作者为大家整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报告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在xx年x月初,经同学介绍来到了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面试会计助理,实习了3个月,学到了不少应用能力,发现原来学校教的和实际工作的真的难接应啊!学生真的缺少实操经验和社会阅历。

一、实习环境及岗位情况

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是企业设立验资、变更、增资;各类企业年度审计、工商年检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查账报告;资产评估(含房地产);企业跨区、歇业清税查账;财税顾问、培训、设立会计制度;税务代理、代理记帐、会计咨询、投资分析及海外公司注册(离岸公司)等。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0多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5名、注册税务师8名、注册评估师5名、高级会计师1名、其它专业人员11名,并聘请了多名资深专家

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与各类经济管理专家、学者担任常年顾问。拥有自己的客户服务标准和内部操作规范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能确保我们的服务切合客户的需求,公司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和信息沟通系统,能够保持与客户的双向沟通和信息反馈,有利于服务质量的保证。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周,我就跟着会计师到一间物流公司查账做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虽然自己什么都还没清楚要做什么,但会计师很有耐心的讲解给我听怎么做,第一次就负责了检查他们公司的帐目有没有白条,而会计师就在做审计工作。

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

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排名

对国内十大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的思考 中注协201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出来了,与笔者预先估计有点偏差,根据中注协的评估标准来说,收入所占权重还是最大部份的,并且不是一般的重大,呵呵,大家可以查一下中注协的评估标准。根据中注注协的排名依次为(剔除四大,四大的一家银行审计就几个亿的收入,被某些所谓领导宠坏了): 1、中瑞岳华(处罚扣4分) 2、立信 3、信永中和 4、天健 5、国富浩华(处罚扣18.5分) 6、大信(处罚扣2分) 7、立信大华(处罚扣16分) 8、天职国际 9、天健正信(处罚扣10分) 10、中审亚太(处罚扣4.5分) 11、利安达 (处罚扣21分) 12、京都天华 因此,中注协的排名更大程序上是体现出会计师事务所的“大”。 根据中国会计视野《2009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市场总结》(与笔者的统计有一点点差异),从审计上市公司角度来说,应该更能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的“强" ”。 一、从审计上市公司收费排名依次为: 1、立信 2、中瑞岳华 3、天健 4、天健正信 5、信永中和 6、利安达 7、京都天华 8、立信大华 9、大信 10、深圳鹏城 11、天职国际 12、华普天健

二、从审计上市公司数量排名依次为: 1、立信 129家 2、天健 127家 3、天健正信 116家 4、信永中和 106家 5、中瑞岳华 101家 6、深圳鹏城 76家 7、立信大华 75家 8、大信 63家 9、利安达 51家 10、京都天华 50家 11、中准 49家 12、天职国际 45家 因此,全面综合上述数据,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分阵营排名应为: 第一阵营: 立信、天健、信永中和、中瑞岳华、天健正信 第二阵营: 立信大华、大信、天职国际、利安达、京都天华 至于中审亚太(由中审一分为二,分立为出来)还是值得期待的,而国富浩华(由万隆与亚洲合并变为万隆亚洲,还是保不住牌)是大而不强。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验资报告真伪查询(共7篇)

篇一:验资报告审查要点 验资报告审查要点 验资证明文件是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时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之一,而验资报告是最主要的验资证明文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出具的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到位情况。 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因验资报告内容不真实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应由验资机构承担。因此,企业登记机关需要重点审查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验资报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就是审查验资报告是否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是否规范。 1.看逻辑关系中是否存在矛盾。 验资报告的逻辑关系主要包括报告时间与报告内容之间的关系、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的关系、报告内容各部分之间的逻辑联系、报告正文与报告附件的关系等。在审查附件凭证的时间方面,应当注意缴纳投资款的时间是否早于银行函证时间或者属于同一天。另外,针对不同的公司类型、不同的出资方式,验资的业务流程以及验资报告对于出资到位的表述各有不同,应当注意区别。 验资报告的内容应当与申请登记的目标相一致。比如,申请减少注册资本或者申请将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就不需要出现投资者重新出资方面的内容; 实行非货币出资时,验资报告要体现非货币财产评估及过户方面的情况;在股权出资方面,验资报告要具备股权评估及股权公司将该股权持有人变更为被投资公司的内容;申请将公司股权与注册资本同时变更的,要按照新股东和旧股东两类情况分别进行增资,并将增资情况如实介绍。 2.看内容要素是否完整。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审查验资报告时,应当注意审查报告的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说明段、附件、报告日期,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等要素是否齐全。应当注意审查公司名称、公司类型、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情况等要素是否具备。 对于申请变更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应当重点审查实际资本缴付情况。对于非货币出资的,应当重点审查是否对股东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情况以及财产评估情况作出说明。对于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重点审查是否说明转增数额,审查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留存的该项公积金、转增前后财务报表有关科目、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等情况。 3.看主体是否具备法定资格。 验资主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两个层面。会计师事务所分为有限责任和合伙两种类型。审查主体资格时,在查看相关资格证明记载事项是否相符的基础上,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对签名盖章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4.看文字是否有错误。 从登记实践看,文字错误是验资报告出错的常见情形,比如写错股东姓名以及出资的金额、比例,错填、漏填验资账号等。对此,登记机关必须进行认真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3966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Accounting fir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

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6.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7.项目助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

验资报告与审计报告的区别

验资报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怎么用?有什么区别? 一、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活动资金状况的文件。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以此来证明该社会团体是否具有规定的活动资金数额。 验资报告应当以文字报告的形式确切地表述验证的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生效。 验资报告应当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机构对自己出具的验资报告负有法律责任,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验资报告。不具备验资资格的任何单位出具的“验资报告”,均视为无效。 验资报告的作用: (1) 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 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而不能绝对地保证。这是因为验资固有的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如果出资者与被审验单位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审验结论,导致所发表的审验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2) (2)验资报告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不能作为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保证。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说明验资截止日这一时点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验资以后,由于被审验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进行及经营者、出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抽逃出资)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本保全情况,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关于验资报告的时效性及有效期问题,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4号)第六条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应当在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超过90日,公司登记机关将要求企业重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由此可见,验资报告出具之后可用于工商登记的有效期为 90日。 二、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是经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和要求组织评估师及相应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队伍,遵循评估原则和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被评估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后,通过报告书的形式提出作价的意见,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是一种独立专家估价 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它用文字的形式,对受托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背景、范围、依据、程序、方法等过程和评定的结果进行说明和总结,体现了评估机构的工作成果。同时,资产评估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入职程序 第一条.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1.入职者按综合办要求的时间上岗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2.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交纳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验证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身份证、资质证等) 3.领取上岗所需物品,熟悉所内相关制度; 离职程序 第二条.辞职 1.凡正式员工需要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工作未满1个月的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3天内经综合办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要求离职的需按规定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领导签字后可按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2.员工持《离职申请表》至综合办审批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交综合办备存。 4.辞职人员的工资统一到工资发放日发放。 5.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直接报所长签字批准。经理级别以下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所在分管部门经理、综合办领导、所长签字批准。 第三条.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除名、开除处分者,由所在综合办将其材料汇

总后要求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条.自动离职 1.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 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两年按照两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2.审批程序:经理级及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公司综合 办后由所长签字批准。 3.由综合办将离职员工档案撤出、装订保存,备查。 以上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须遵照执行! 工资的发放制度 为了明确本所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员工工资根据审核过的考勤表来进行考核 (二)所有员工工资均实行本月发上月 (三)员工工资均实行等级工资制 (四)员工未办理手续自行离职的,未发放工资不得实际发放 (五)无试用期人员在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的: 1.最后1个月工资不得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未办理报销手续不再予以报销 2.如果未配合作好善后交接工作的,未发放工资提成以及福利费用均不予以发放或报销 (六)试用期人员、实习人员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发放工资 (七)辞职人员必须在辞职之前,完成所负责的项目工作,否则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八)员工事假等扣工资按当月实际日历工作日折算 (九)由于事务所的特殊性,工作未完成需要周末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只做午餐补助

验资报告收费标准(共7篇)

篇一: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详解 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详解 核名 工商局收核名费30元。一般的核名在核到后,第二天能拿到核名通知书。 但是如果在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省名(从2011年1月1日起,冠省名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一般需要5到7个工作日。 (核名的时候一般准备3到5个名字,按照规定,同行业中有重名、驰名商标不予核准)租房 凭核名通知书,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房子是自己的话,也必须以自己个人的名义与公司签订租房协议。房子并不是越大越好,越大则意味着,后来要出的房产税就越多。但是,租金不能太便宜,太便宜的话,税务局是通不过的。大致是每平米不能低于40元。 银行开立验资户 凭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立验资户,不同的银行的开户费用是不一样的,一般一千多到两千多。 开设验资户一般需要的资料是:核名通知书、股东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章程、产权复印件和租房合同、私人印章,还需要法人和股东到场签字。 开立验资户后,把钱存入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存钱的第二天就可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会先到你的开户行进行询 证,询证之后就可以出具验资报告。 你应该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银行进账单、核名通知书、股东身份证、股东会决议、章程、产权复印件和租房合同。 验资报告有正、副两本,正本上面贴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防伪标志,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副本留企业存档。验资报告的费用以国家物价局规定的价格为准,但实际上常常能有些折扣的。 工商设立登记,申请和领取营业执照 出具了验资报告后就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局交资料设立登记了,你需要准备的资料是:核名通知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章程、股东会决议、产权复印件、租房协议、验资报告正本。 到工商局领一张企业登记设立表,按照格式填写,加上所准备的资料交到受理窗口, 如果受理之后一般在第二天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了。 在工商设立这块,工商局收取的费用是按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一千万以内)一千万到一个亿是万分之四,一亿以上不再收取注册费。 刻章 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去刻章了,刻章比较简单,只需要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因为是上网章,需要去公安局备案,这个刻章公司就可以代办了,交了资料第二天就能够拿到印章了,印章是三枚:公章,法人章,财务章,三枚章都有上网编号且编号不一样。

(完整word版)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执业质量水平,加强执业质量内部控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承接与保持 积极开拓,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树立优良的执业形象是全所执业人员的重要奋斗目标。把好项目的入口关是提高项目质量的重要因素。 1、承接业务,应充分了解委托目的,客户基本情况,考虑自身的经验、对委托事项的熟悉程度和独立性,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与诚实,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关系及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有足够的能够胜任的人力资源并能按时完成委托等因素,初步评估风险后确定是否承接。事务所的全体人员都应积极承揽业务,但承接业务必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批准、统一委派。 2、各项业务均应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承接业务。 3、应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由所长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本所签订。重要的项目由部门负责人报所长签字。 所有项目的业务约定书由办公室分别不同类别按顺序编号。在签定约定书时,重要的项目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与客户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收费方式,并负责按规定,及时将费用收取到帐。不得在未签订约定书之前进入企业进行具体的测试程序。不得为承揽业务而降低收费标准。

业务约定书原件由办公室集中归档,复印件存业务档案。 4、业务承接应对事务所的独立性进行评估,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的直系亲属委托事项,应报办公室备案,但相关人员不能参与该项目的执行。 事务所每年都应该取得全体人员对独立性的书面承诺。 5、业务承接应评估事务所自身的胜任能力,如,执业经验、专业胜任、人力资源配套、客户的时间要求、专家委派(聘请)等。 6、业务承接应对客户需求的背景进行了解,主要了解企事业成长的背景、在行业内部及社会公众中的形象、有无重大控制论事项、以往接受审计的情况(关注与前任审计师的关系)、本次审计的特定目的、有无特殊要求等。 7、执业人员、复核和监查人员应注意收集执业过程中客户存在的重大事项,对在本期或以前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事项的客户,应评估对保持客户关系可能造成的影响。对发现可能无法保持关系的客户,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报主任会计师处理。 8、办公室建立事务所的客户档案,连续记载审计结论的类型、社会公众及媒体的企业的不利评价及报道、特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审前调查与执行的重大差异等。事务所不应与缺乏诚信的客户发生关系。 9、对执业、复核、监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可能影响事务所事项的客户,应评估是否维持合约的可能,如不能维持需要解除业务约定书的,应通过内部程序,向业务执行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部门负责人与相关复核人员协商评估后,报报主任会计师批准。 10、业务承接的过程,应详细记载于工作底稿。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进行虚假验资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摘要] 近年来,国内外频繁爆出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丑闻,大都是通过虚假验资的形式完成的。鉴于理论界多以会计准则为视角来探讨规制虚假验资的不足,本文提出应该导入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来有效地遏制虚假验资行为。文章指出,首先,应该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追究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其次,应该摈弃传统民事责任构成的“四要件论”,只要具备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虚假验资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和“虚假验资报告与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两个条件,即可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民事责任 近年来,国内外频繁爆出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丑闻,大都是通过虚假验资的形式完成的。虚假验资的弊害十分明显。正因为如此,如何规制虚假验资行为,近年来已经引起理论界的注意。遗憾的是,在不多的成果中,基本上都是以会计准则为研究视角的。笔者认为,通过完善会计准则来制约会计师事务所的虚假验资属于软约束,缺乏刚性效力。只有导入法律措施,才更有可能有效地遏制虚假验资行为。其中,民事责任是一种有效的措施。 一、准确界定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是指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不论是否有过错均应负赔偿责任。这个概念最早是美国学者巴兰庭(Ballantine) 1916年在《哈佛法律评论》上一篇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文章中最先提出来的。后来,该原则在英美法系中得到了普遍承认,同时也得到了大陆法系国家的认可。可以认为,无过错责任即是现代民法弱者保护思想在侵权法上的反映,其核心在于把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受害人的补偿相联系,而不是将损害赔偿责任与加害人的过错相联系,从而给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弱者提供必要保护,维护社会公平。这对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难道也是一个启示。笔者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虚假验资构筑一道“防火墙”。法律之所以确认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向公众投资人垄断传递财经信息的中介,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信息使用人的第三人能够得到真实的信息。因此,当这条唯一的财经信息通道如果因为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虚假验资而使信息使用者遭到损失,这些信息使用者当然有权利追究这些提供虚假信息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笔者认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通过增加会计师事务所的机会成本来提高他们进行虚假验资的门槛,从而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并迫使他们更加保持职业谨慎。可以设想一下,当成千上万的投资者凭着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结论性财务报告的天然信任,将自己一生积蓄投入股市,到头来却因为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的虚假导致血本无归,最后,那些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却仅以一句“我无错,我免责”就可以超然物外。如果我们的法律能够容忍这样的情况,那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在行政制裁、刑事制裁以及“过错责任原则”仍然达不到规制的效果的情势下,必须采用加重会计师事务所责任的“无过错责任”。 2.从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判例看,只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验证的资本额与实际不相符,因此遭受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即可就不实部分追诉该事务所,从而使事务所对第三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开始显现出无过错责任原则雏形,这说明“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问题的适用上已经初步具备了实践基础。最高人民法院(1998)13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恢复使用了“虚假验资证明”概念,并以其涵盖“不实的验资证明”与“虚假验资证明”两种情形。不难推之,其司法解释实际上将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定位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资本额与实际不相符合,受误导的第三人即可就该不实部分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验资报告范文模版(共6篇)

篇一:验资报告最新模板 公司(企业)设立登记注册资本 验资报告 委托单位: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筹) 验证单位: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印制 验资报告 华地会验字[2012]001号 四川眉山盛达运业有限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全体股东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00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四川华地报告日期:2012年2月15日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2年2月15日止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组建及审批情况 贵公司(筹)由自然人胡斌、甘文林、郑选、黄媚、曲晓杰、曲晓坤和郭建英等七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12年02月08日取得四川省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川工商眉)登记名预核准字[2012]第00405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由股东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缴足,其中:胡斌应出资人民币3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甘文林应出资人民币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郑选应出资人民币1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黄媚应出资人民币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曲晓杰应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

验资报告范本

公司(筹)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册资 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一验资》进行 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各方于年月 日之前缴足。 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其中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知识产权出资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元。知 识产权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 截至年月日止,以房屋和专利权出资的甲方尚未与贵公司(筹)办妥房屋所有权过户手 续及专利转让登记手续,但甲方与贵公司(筹)己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以后月内办妥 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及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如有本公告第二十一条所列有关事项应增加说明段予以说明)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 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公章) 助理人员: (地址) 报告日期年月日篇二:验资报告格式 格式1(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情况) 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 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 实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 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 (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 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全体股 东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筹)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 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 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所及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具备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财政部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告 2012年第55期 财政部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 事务所名单的公告 根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和《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有关要求,截至目前,48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2011年度证券业务报备。现将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按证券资格证书编号为序)公告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5.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6.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7.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8.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9.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10.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由原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更名) 1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1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1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15.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16.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17.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 18.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20.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 21.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2.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23.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由原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更名) 24.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25.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6.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 2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8.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9.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30.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31.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3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33.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 34.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3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37.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38.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39.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40.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41.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 4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4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4年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排名

2014年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按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指标确定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3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5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6上海沃德会计师事务所 7上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8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10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11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12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上海文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上海申洲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4上海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26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上海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8上海复兴明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9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31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33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 34大信会计师事务上海分所 35上海迈伊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6上海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7上海立信佳诚东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8上海银华同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9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0上海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1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2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3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44上海经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5上海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6上海天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7上海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8上海申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9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0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1上海沪江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2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上海信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4上海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5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6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7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58上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9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0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1上海明宇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2上海玛泽会计师事务所 63上海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4上海潘陈张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65上海龙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6上海大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7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8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9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0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1上海金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2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3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4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5上海上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6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7上海求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8上海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9上海佳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0上海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参考格式6—1 适用于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次全部出资 验资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筹):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年××月××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注 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 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 东于××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 (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 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长沙中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湖南长沙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副主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年月日(主任会计师 附件1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年月日止 3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筹)(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 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如果该公司在设立登记前须经 审批,还需说明审批情况。) 二、申请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于× ×年××月××日之前一次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 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机器设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 计人民币××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汇编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规范 一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守则 一般守则 一、爱国敬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本职,放眼未来,致力于开拓和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热心于本所的建设和发展,爱所如家,忠诚为本所服务。 二、遵法守法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行业规章,遵守本所的各项制度规定。 三、服务至上树立“客户至上、信誉第一”的观念,接待客户要热情礼貌,尊重对方,言辞适当,热心为客户解决问题,周到服务,当客户提出建议或者意见时,要热情帮助,并注意方式。 四、客观公正执业中严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维护国家利益,又要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廉洁自律执业时,尽力减轻客户的负担,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礼金、礼品,对客户主动给予的赠予应婉言谢绝,确实无法推辞时,应上交所内统一处理。 六、钻研进取员工要具有事业心和进取心,危机感和责任感;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就工作中的新问题,勤于动脑,努力钻研,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一切有真知的人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统一协调。员工之间要团结、尊重、体谅、关怀,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分歧当面提,要内部解决,协调改善,不得向外宣扬。

八、珍惜荣誉珍惜本所信誉,在外勤和其它场合,不得有损害本所信誉的言行。 九、从我做起维护“独立、客观、公正”形象是每个员工的天职。树立“客户、服务、信誉”观念,忠诚、进取、团结、奉献,从我做起。 执业守则 一、本所员工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执业人员必须不偏不倚,在维护有关各方利益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为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三、执业人员应保持高度职业谨慎,不得对未经查证的事项发表意见和作出结论。未经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不得为客户出具任何形式的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四、建立风险、责任和道德意识,正确处理质量与效率的关系,不因时间的关系和审计的难度而放弃按要求实施必备的审计程序。 五、执业人员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须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泄漏。 六、执业人员在执业中,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向委托单位提出正常工作需要以外的要求。 七、执业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执业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八、执业人员不得承办自身不能胜任的业务项目。 九、在本所经营战略的指导下,以正当的方式、手段开拓市场,维护职业形象,增强整体竞争能力。 十、树立以诚为本、以业为重、以德为先、以正压邪的观念,忠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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