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内容及程序

工程变更内容及程序
工程变更内容及程序

工程变更

一.概念、程序、原则

1.1概念

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为单位,比较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与投标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技术条款、边界条件等两者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这种改变引起工程量、施工方法、施工标准、施工成本等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处理原则和程序,把合格工程量和合理单价进行正常结算。

工程变更来自于设计变更、发包人变更和承包人提出变更。

1.2工作组织

1.2.1内部责任组织

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全面组织、宏观掌控、积极策划、主动沟通。

具体责任人:商务经理。具体策划、全面沟通、负责落实、实际操作。

总工程师:负责与设计院联系沟通,对部分变更取得设计蓝图。

测量人员:负责实际测量、做图、图纸计算和签证。

施工技术部:编制工程量计算书和签证。

合同部:编写工程变更建议书、报价、谈判和结算。

质量部:负责变更工程量的按时验收。

财务部:提供部分基础发票。

项目部要建立合同工作小组,坚持变更集体策划、比较、决定,项目经理同意;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工作制度,制度要确定责任、进行核算比较、确定工作流程、实行激励机制等。

1.2.2外部沟通

(1)找准责任人,实行一对一联系沟通。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建管部部长、工程处长、合同处长;设计组长是重大事项的批准人,项目经理负责联系、沟通和协商。

△测量监理是土石方等工程量的核定人,测量队长负责联系和协商,必要时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主持协调和沟通。

△现场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工程处主管工程师是测量以外工程量的核定人、现场验收人,技术部主任、现场工程师负责联系和沟通,必要时主管经理主持协调。

△设计组长是图纸工程量、设计方案等的最终审核人,总工程师负责联系和沟通。

△监理部合同工程师、发包人合同处合同工程师是单价的审核人,合同部主任负责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项目经理主持协调。

(2)书面沟通

△边界条件的变化,以报告单形式(报监理)及时沟通。如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度汛条件、

发包人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冬季赶工、土场变化、运输距离增加、试验标准提高、换用新材料等。

报告单批复后,启动变更程序。如果批复的不合理,结合其他沟通。

△施工方案变化时,以施工方案专题申报监理人。如新增施工项目、岩石爆破改机械破碎、采用商品混凝土、土方发生二次倒运、一次性特制模板使用、专业分包、超投标文件标准的温控措施等。

施工方案批复后,启动变更程序。

△由于设计不合理或需要改变设计方案时,以报告单和施工方案同时上报监理人进行书面沟通。如增加设计内容、改变细部设计、改变设计标准、特殊气候条件下为保证施工质量改变设计方案、赶工情况下便于施工改变设计方案等。

变化设计方案报告批复后,启动变更程序。

(3)沟通时注意的问题

△合同概念要清楚(原则性)。

△程序合法(合理性)。

△切忌使对方下不了台或闹僵(灵活性)。

△指令不执行或消极应付(服从性)(通用合同条款第7.4款)。

△内部责任不清、内部责任履行差(责任心)。

△书面(形式和证据)。

△有理有节。

1.3.工程变更工作程序

策划

事前沟通(口头、书面等)

工程变更建议书

yes

变更指示

批复NO 谈判

三方签字确认(价格会签单)

监理通知(签字确认)

工程量计算、签证

结算

1.4.合同原则

1.4.1合同通用条款第39条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7个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15%或20%)

3)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6)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施工方案)

7)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第17.2款:修订进度计划。

第20.2款: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1)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39.3 变更指示

(1)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第39.1款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监理人按第39.2款规定指明的变更处理原则。

(2)监理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前,应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若存在变更,监理人应按本款(1)项的规定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经检查后认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而

监理人未按本款(1)项规定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以日期早者为准)通知监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据。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答复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应按本款(1)项规定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作为变更,亦应在上述期限内答复承包人。若监理人未在14天内答复承包人,则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为变更的要求。

39.4 变更的报价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应包括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2)承包人对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则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承包人。

39.5 变更决定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人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则监理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和需要调整的工期,并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对已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可将其暂定的变更费用列入第33.2款规定的月进度付款中。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后的28天内要求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若在此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人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第33.2款:工程材料预付款。

第44.1款:争议的提出。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按第39.4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则仍应按本款(1)、(2)项的规定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39.6 变更影响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按第39.1款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39.7 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完工结算时,若出现由于第39条规定进行的全部变更工作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不包括备用金和第37条、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的总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时,在除了按第39.6款确定的变更工作的增减金额外,若还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其调整金额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若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监理人在进一步调查工程实际情况后提出调整意见,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调整结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调整金额仅考虑变更引起的增减总

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之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的部分。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1)若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对合同的任一项目和任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2)承包人要求的变更属合理化建议的性质时,应按第59条的规定办理。

(3)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59条: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39.9 计日工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其金额应按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的计日工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2)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数量;

2)投入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项目的材料种类和数量;

4)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人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人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人,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1.4.2合同专用条款第39条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中(1)项2)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20 %。合同中的关键项目是指该项目合价占合同总价的2%以上。

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删除本款(2)项3)全文,并代之以: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报价的基础价格、水利部预算定额(水利部预算定额无参考项目的,应参考其它部颁定额)和取费标准编制补充单价,但不得重复计算摊销费,经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除发包人的责任外,措施项目不予调价。

39.9 计日工

删除本款(1)项全文,并代之以:

(1)计日工系指零星工作项目,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零星工作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1.4.3技术条款

主要找变更的理由:边界条件、尺寸变化、标准变化、增加的新内容等。

1.4.4图纸

变更理由:增加或减少、尺寸变化、施工难度增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施工范围变化等。

1.4.5投标文件

变更理由:进度计划改变、施工方法改变、超出承诺或超出做价内容等。

1.5.工程变更的特点

●新增内容和超出专用条款百分比以上内容;

●时效性强;

●策划和变更立项是关键;

●工程量资料是核心;

●遵守投标时基础单价和取费;

●沟通是难点。

1.6工程变更的分类

1.6.1按照工程量分类(3类)

(1)与工程量清单比较,新增的施工项目;

(2)工程量清单有施工项目,而实际工程量变化超出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以外的工程量;

(3)计日工

1.6.2按照施工项目分类(7+X)

(1)开挖时出现的变更:

△地下水从无到有,地下水范围增大,水量增多,排水渠工程量增加。

△土质变化(土壤种类提高、部分土变岩、卵石变钙质胶结等),开挖料运输距离增加,弃渣场需要防护或边坡防护措施变化等。

△由于征迁原因增加的多余量挖运(地面垃圾、拆除等),分段开挖增加的道路工程量、设备搬迁,弃渣场滞后引起的二次倒运等。

△土岩分界线的变化。

△清表厚度增大,强制性标准引起削坡工程量增加。

△地质缺陷处理引起挖运工程量增加。

(2)回填时出现的变更

△清表厚度增大引起回填工程量增加。

△强制性标准(堤防工程)引起回填工程量增加。

△基础换填工程量或地质处理工程量。

△回填料标准提高。

(3)混凝土工程施工时出现的变更

△新增混凝土标号或混凝土构筑物。

△混凝土标号、级配发生变化,增加特殊外加剂。

△混凝土工程增加特殊检测。

△混凝土构筑物内外尺寸发生变化引起周转性材料或人工投入增大。

△混凝土工程中增加预埋件。

△特殊条件下采用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运输距离变化。

△增加混凝土外表保护措施。

△社会原因引起的混凝土保护和修补。

△钢筋普通焊接、绑扎变钢筋网片。

△混凝土入仓方式发生变化。

△允许超填的混凝土或基础处理增加的工程量。

△混凝土止水材料变化或材料尺寸变化。

△混凝土中增加填塞物。

△混凝土增加分缝。

(4)桥梁工程变更

△新增公路桥、生产桥。

△混凝土灌注桩直径变化。

△混凝土灌注桩增加特殊检测。

△混凝土灌注桩地基发生变化。

△桥梁现浇变预制吊装,预制变现浇增加的支架工程和支架基础处理工程量。△桥梁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引道路基尺寸、回填料发生变化。

△路基下增加排水涵洞或埋管。

△引道长度、宽度增加。

△道路增加安全防护设施。

△道路路面标准变化。

△桥梁增加通信、输水设施。

(5)增加临时工程变更

△土石挖运距离增加引起临时道路延长。

△临时改道工程量。

△新增或滞后建筑物增加水、电、路设施。

△发包人提前使用工程增加的辅助工程量。

△增加发包人现场管理机构、现场监理、设计代表住房。

△特殊赶工情况下增加的其他临时工程。

(6)特殊气候情况下增加的变更

△冬季施工增加的保温措施。

△夏季混凝土施工增加的降温措施。

△防汛标准抬高增加的工程量。

△工期滞后增加的度汛年费用。

△强降雨、强降雪引起工程损坏增加的保险费用、修补费用。

△设计、地质原因冬季混凝土冻胀破坏修补费用。

△大旱年施工用水增加费用。

△持续高温施工人员高温补助费用。

(7)其他变更

△增加的通信工程。

△增加的金属结构、机电安装工程量。

△砌石施工中砂浆标号变化、砌石厚度变化、砌石防护部位变化等。

△增加的其他施工项目。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变更管理程序

目录 项目内容页次(ITEM) (DESCRIPTION) (PAGE) 目录 1 更改记录 2 1 目的 3 2 范围 3 3 名词定义 3 4 职责与权限3-4 5 内容4-8 6 相关文件 8 7 相关表单8 编制:GGG 审核:GGG 批准:GGG 批准日期:2017-6-16 生效日期:2017-6-16

1目的 使用适当的管理方法使客户/本厂/供货商/人员变更时发生的变更的信息被有效的传达,变更实施被有效的执行,管控,订出办法管制产品与制程要项的改变,并能事先加以评估,防范其不良影响发生,稳定产品质量及相关制程。 2范围 适用于一切与产品实现有关的变更作业,包括: 2.1本公司所有的制程变更(制程调整及新制程开发而发生的变更); 2.2规格变更(客户对产品尺寸、材料、作法等的变更); 2.3人员变更(管理者代表、顾客代表、客户对应指定人员变动、公司1/3以上或超过10名 的人员变动、特殊工序相关员工的变动、各部门人员变动)。 2.3其它变更(供货商、原材料、生产地点、产品环境管理者代表、生产设备变更等)。 3名词定义 3.1DCN,指设计变更。 3.2ECN:指工程变更 二 3.3 4M变更是指影响产品品质的人(Mar)、机(Machine)、料(Material)、法(Method)的 生产因素发生变化。 3.4设计变更:指变更产品零件、设计、产品规格或功能等称之,由开发课依据<<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办理。 3.5工程变更:是指已经完成设计开发打样并经过确认,已经处于正常量产状态的所发生的任何与设计与制程相关的变更;(包括设备,材料,供应商、作业方法,场地)不包括处于设计与开发过程中还未移交生产的变更。 3.6工程变更申请:由于各种原因与需求而导致供应商/公司内的部门/客户提出的工程变更申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1. 目标 明确设计变更的标准流程,对变更质量成本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变更信息能准确提供给各有关方。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集团开发的所有房地产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方面的变更控制。 3. 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是在项目竣工前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 盖章,及规划设计部、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的签字、盖章。主要分为以下几类:3.1.1图纸质量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3.1.2施工无法解决引起的设计变更; 3.1.3事业部出于设计优化提出的设计变更; 3.1.4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进行变更)。 4. 部门职责和涉及岗位 4.1 流程所有者:规划设计部。 4.2 涉及部门及岗位:规划设计部、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工程管理部、成本控制部、 营销策划部/项目公司营销部、物业管理部、决策层。 4.3 相关部门: 4.3.1规划设计部:汇总收集各类设计变更信息;组织变更可行性论证;发起设计变更审批; 整理设计变更,形成设计变更单通知单并及时发放到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 4.3.2工程管理部:参与可行性论证;变更施工工艺审核。 4.3.3成本控制部:参与可行性论证;变更成本核算。 4.3.4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部:参与可行性论证;接受变更通知单并向施工单位发放变更。 4.3.5营销策划部/项目公司营销部:参与本部门相关可行性论证。 4.3.5/物业管理部:参与本部门相关可行性论证。 4.3.6决策层:设计变更的审批。

5. 工作程序

6. 关键控制点与主要文档

7. 主要附件 7.1设计变更审批单 7.2设计交流信息记录表 7.3设计变更单通知单 7.4文件发放登记表

变更管理过程教程文件

变更管理过程

变更管理过程

变更记录 注:修订类型:A——增加,M——修改,D——删除 一、目标和范围 1.1 目标 变更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证组织能以一种标准的方法和步骤,高效、快速地处理所有变更,从而将变更对服务质量和业务连续性的影响降到最低,并对

变更影响、资源需求和变更批准进行控制的管理。这一方法对维持变更需求和变更影响之间的适度平衡非常重要。为了促进变更的平衡过渡,高可见性的变更管理过程和公开的沟通渠道特别重要。 通过变更管理流程,可以帮助所有实施IT变更的人员有一套规范的分步流程去更新或升级IT系统。从而保证由于变更而引起的对IT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提高IT系统和服务的质量,为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更优质的IT服务。 1.2 范围 变更管理的范围:一般限定在配置管理中配置项的范围,即当配置项发生变化时,一般需要经过变更过程。适用于IT运维服务项目有关的一个或多个特定配置项实施变更的管理。变更管理流程涵盖客户IT系统的所有变更,包括:?主机系统; ?PC服务器; ?业务系统; ?所有中间件,包括数据库; ?客户端(客户端相关设备的批量变更,遵循本变更过程;单个客户终端的变更,授权工程师直接执行变更); ?网络设备(直接连接客户端的桌面端网络设备的变更,授权工程师直接执行变更); ?相关安全系统; ?通信设备及其软件; 不包括:

?尚处于开发阶段的IT系统的变更; ?不需要服务项目组介入的由用户控制的行为动作; ?已有固定流程的轻微变更,包括口令更改,PC申请维护升级报废,个人用户IP地址申请更改,INTERNET申请,EMAIL申请等; ?不包括变更所需要的开发。变更的部署将由发布管理过程管理。 ?单个客户终端的变更,授权工程师直接执行变更; ?直接连接客户端的桌面端网络设备的变更,授权工程师直接执行变更1.3 术语表 ?变更分类: 是指在维护过程中对系统或服务做出的各种改变,包括增补、移除和其他修改。 变更按照设备及技术类型进行分类,以便分配任务。 ?变更分级

产品更改控制程序

产品更改控制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X X X电器有限公司 LQ/QP008-2009 更改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产品始终符合客户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产品设计结构、关键材料及关键工艺更改过程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略 4、流程

5、执行方式 、更改的提出 、客户提出的更改

客户提出更改时,外贸部业务员应详细了解其要求,必要时可以要求设计师与客户代表直接沟通,并用《业务联络单》LQ/QP003-01记录后通知设计师,有关记录应保存在客户的档案内。 、公司内部提出的更改 此类更改包括更改关键原材料的规格或供应商、关键工艺的更改和结构的更改。 提出部门应用《业务联络单》LQ/QP003-01的形式将要求更改的原因、更改建议向技术部作出详细说明。 、评审 技术部接到更改要求后,应组织产品原设计人员(原设计人员不在时,可以组织该类产品的设计人员)对更改要求进行评审,评审情况记录在《业务联络单》 LQ/QP003-01上存档; 不涉及到产品结构的更改,评审通过后直接转到节执行。 、更改设计 原则上由产品原设计人员负责人产品图纸的更改,原审批人员负责图纸更改的审批,必要时由技术部长另外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进行。 、更改验证 5.4.1、技术部应组织制作样品; 、样品由品质部按产品要求进行试验与测量,并出具测试报告; 5.4.3、技术部应根据测试情况对于更改进行确认,并记录在《设计确认报告》 LQ/QP007-10上。 非合同环境下的变更,验证通过后,直接转入节。 、客户确认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HK/QP-514 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控制和减少变更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人员、关键供方、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 设计和开发更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更改执行《HKQP-503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HKQP-505 生产控制程序》,不适用本程序。 3.职责 3.1.经营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行政部负责组织机构的变更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关键和重要人员的变更管理。 3.4.采购组负责关键供应商的变更管理。 3.5.经营管理部负责管理体系程序的变更管理,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变更的产生 5.1.1产生变更的因素有: a)组织结构上的变更; b)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 c)关键供应商的变更; d)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包括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变更; e)其它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等。 5.1.2对变更的管理,各责任部门应在计划和实施变更前对变更进行策划,包括: a)明确变更目的; b)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 c)识别变更的潜在风险与机遇 d)所需的相关资源; e)职责和权限的分配或再分配; f)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 g)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等。 5.2.变更的申请、审批 5.2.1当计划或实施变更前,由变更因素所属部门通过办公平台【发文办理】流程,填写《变更申请审批单》(格式见QP514-B1),启动变更审批,变更申请的信息应包括: a)变更的项目; b)变更的目的; c)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 d)变更所需的资源; e)变更的依据; f)变更的实施方案及各阶段的完成时限; g)变更的潜在风险、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h)变更机遇分析等。 5.2.2组织机构的变更、关键或重要人员的变更提交行政总监审核、关键供应商的变更提交生产总监审核、管理体系的程序的变更提交变更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5.2.3管理者代表根据提交的变更申请信息,组织总经理办公会及与变更相关的部门负责人评审,评审变更实施方案、风险及措施等,评审通过后由变更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5.2.4评审形式由管理者代表视变更因素决定采取会议评审或流程评审,评审应形成评审记录并在[变更申请审批]流程中保存。 5.3.变更的实施 5.3.1.变更实施部门应按照评审通过的变更实施方案实施,如实施方案更改,则应重新对实施进行评审。 5.3.2.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变更潜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防止不期望结果的发生。 5.3.3.变更实施完成后,由变更实施部门填写变更实施情况,风险措施的控制情况,并评价变更实

变更管理程序文件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1、一般变更,指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在1~2万元以内,另包括由设计方提出的2万元以下变更; 2、较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2~5万元以内; 3、重大变更,指变更增加投资在5万元以上。 二、工程变更审查权限 1、1、一般变更由管理部、设计代表、代表处共同审查; 2、2、较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 3、3、重大变更由项目办、设计代表、总监办或委托代表处共同审查并报上 级主管部门。 以上变更的审批过程由政监处参与监督。 三、工程变更的流程图 1、业主或其代表(或原设计单位、地方有关方面)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1办理。 2、代表处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2办理。 3、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3办理。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参照图—4办理。 四、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的条件和价格的确定见有关合同条款。 驻地办一旦得到变更信息(无论变更来源于何方),即应着手进行有关变更资料的收集,尽快地提交给代表处一份能够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的书面报告。驻地办还应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工程状况的资料。包括: 1、变更前后的设计文件、资料、图纸; 2、有关方面的意见、信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之间来往的信函、会议记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例如水利部门、电力部门、消防部门等)的来往信函; 3、工程变更前后该工程数量的差异。施工单位工、料、机配备以及现场条件变化的情况,并依据这些资料评估变更费用; 4、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决定采用何种单价标准。应注意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别。 驻地办在收到变更信息后,应尽快完成初审并呈报所有资料到代表处。由代表处召集四方联系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各方确认。 五、工程变更令的文件组成 1、工程变更令目录。列明所有与之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成有序排列; 2、工程变更令; 3、设计代表的变更设计图; 4、工程变更令说明。作为工程变更令的重要附件,主要阐明变更原因、依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工程变更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文件编号: HC/JS0140903 版本: 1.0 生效日期:页码: 6 页之 1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受控印章 注:未盖有“受控副本”印章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请以受控文件为准。 修订页 版本修改摘要修改人修改时间批准人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产品在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得到有效的控制,以达到公司的质量方针及经营理念的目标,特制订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

3.0 名词定义 3.1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系指在设计开发阶段或在生产中因产品更改结构、性能、有害 物质管理等,以达到客户要求或满足生产、行业规范的一系列活动。 4.0 职责 4.1 业务部 4.1.1 接收客户变更信息和向客户传递变更信息。 4.1.2 参与有关的变更评审、变更确认。 4.1.3 对变更的进度进行跟踪,并把已变更的样品和资料提供给客户确认。 4.2 工程部 4.2.1 承担工程变更的设计工作。 4.2.2 负责工程变更过程中的样品试制工作,主导工程变更产品的试产。 4.2.3 编制工程变更产品技术资料及发出《工程变更申请/通知单》。 4.2.4 负责工程变更模具图面设计制作。 4.2.5 负责工程变更产品的试产,产能评估分析,制程能力分析。 4.2.6 负责工程变更的确认。

4.2.7 制作工程变更后的产品模具、样品,交由业务部传递给客户确认。 4.2.8 负责验证变更或添加物料是否符合ROSH标准。 4.2.9 负责在例会上提出工程变更的要求。 4.3 冲压/组装部 4.3.1 安排工程变更产品开发所需的试产,并组织实施。 4.3.2 参与工程变更产品的评审、验证的评审工作。 4.4 品保部 4.4.1 参与工程变更产品质量标准的评定工作。 4.4.2 掌握工程变更产品技术性能,参与工程变更产品的评审。 4.4.3 对变更后量产的产品进行测量及控制。 4.4.4 负责对产品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测。 4.5 货仓 4.5.1 负责对变更前后的变更产品进行标示及分隔。 5.0 程序 5.1工程变更的需求及信息来源 5.1.1 新产品在量产中的变更:新产品量产后,为符合产品的性能、产能或因设计缺陷,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 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 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 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 (规划设计部)代签。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 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 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 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 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 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 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 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 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 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 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3

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意见审批管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申报、审核(测算)、审批工作流程,做到管控合理、责权明晰、有序高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直至工程 竣工验收前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包含设计变更、 技术核定及其它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完善、优化,改变了原施工图的做法,应以原施工图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形式确认。 2.技术核定:是指在原设计范围内,对完成施工承包工作 需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 法、工艺、措施等仅针对工程技术的确认,经工程建设相 关方共同核定。 3.其它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必须 进行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的各项工作,及其耗用的 人材机和其它事宜。

二、管理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照先审批后实施、分级 审批、方案择优、具体实施与经审批意见一致的原则进行 管理。 三、分级审批 (一)、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 (二)、I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下的变更; (三)、已发生工程变更造价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变更均视为I级变更,按I级变更的流程审批; (四)、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工程变更; (五)、I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下的各类现场签证; (六)、已发生现场签证造价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签证均视为I级签证,按I 级签证的流程审批; (七)、单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金额,是指拟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全费用金额; (八)、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工程变更程序及各时间节点

工程变更程序及各时间节点 工程变更程序及各时间节点分析 一、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如果施工承包单位不同意变更,监理人与施工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④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的14天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新)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 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 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 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 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项目变更管理程序

QHSE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项目变更管理程序 文件编码: GJXB/QHSE/CX20/2011 修 改 码:

2012-04-28发布2012-05-10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Pipeline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1 目的及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项目变更管理各部门职责界面、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承建的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工作。 2 术语 2.1 变更:是指对合同约定事项的调整。与批复可研和初设不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合同。 2.2 变更评估:是指对变更的原因、责任及对项目工期、投资、质量和HSE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判断,明确变更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3 工程相关第三方:是指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包括地方政府、沿线群众、公路、铁路、电力、军队等中石油外部单位和石化、销售、管道、油气调控中心等中石油内部单位。 3 职责 3.1计划处是项目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变更评估,审查初设变更投资,综合平衡分析变更投资和工期,接收上级部门或项目业主提出的变更以及工程相关第三方提出的资源、市场和工程界面方面的变更,上报变更和接收变更批复。 3.2 造价与法律事务处负责根据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审核费用变更。 3.3 财务处负责审批工程保险变更。 3.4 工程管理处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工期变更,审批建设组织模式变更,组织开展无损检测变更、监理延期服务及监理派遣计划变更等工作。 3.5 工程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制、审查设计变更方案,组织开展补充评价工作。 3.6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核变更引起的HSE风险及应对措施,组织开展物资监造变更及环评、安评、职评和水土保持方案补充评价报批工作。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产品的认证一致性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适用程序 本公司认证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变更时的控制。 3、职责 3.1 由技术部负责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3.2 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技术部进行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进行认证机构的通知。 4、程序 4.1 当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因素发生变化时,由品质部负责在三个月内将情况上报CQC,并得到批准,尚可实施。 4.1.1 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 4.1.1.1 商标更改; 4.1.1.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4.1.1.3 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 4.1.1.4 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1.1.5 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4.1.1.6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7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8 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 4.1.1.9 生产厂搬迁; 4.1.1.10 申请人名称更改; 4.1.1.11 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4.1.1.12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件更换; 4.1.1.13 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4.1.1.14 其它。 4.2 品质部负责制定本程序,由品质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由品质部负责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4.3.1 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本质量文件的要求执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并将信息汇报给品质部.

变更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确工程更改的管理程序及步骤,用以管理客户要求的产品更改和内部的产品及过程更改,确保产品的工程更改水平得到有效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和过程更改。 3.0职责权限 3.1项目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工程更改的实施和协调。 3.2业务部负责顾客工程更改的内部信息传递和工程更改后顾客的批准事宜。 3.3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更改的申请和配合工程更改的实施。 3.4品保部负责工程更改资料的登记分发及保存。 4.0定义

6.1变更的提出: 6.1.1业务部及相关部门在接获客户方提出的产品方面变更和量产时接获顾客品质改善的 要求,由业务部提出顾客的格式变更联络/通知或开立「顾客设变通知单」并附上设变资料转交开发部。 6.1.2对公司内部产品方面和过程方面的变更需求,由提出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单」和相 关资料通知开发部。 6.1.3供应商提出的变更由供应商或开发部填写「变更申请单」。

6.1.4产品设变时涉及的数模版本由开发进行控制,具体见「外来文件及数据管理程序」6.2可行性评审: 6.2.1开发部在接到「顾客设变通知单」和「变更申请单」时需根据变更内容发联络单通 知技术部、质量部、制造厂、模具厂必要时包括外协厂商进行可行性评审,结果记 录在「变更评审表」上。 6.2.2开发部在接到「顾客设变通知单」和「变更申请单」时,需确认变更对现有产品的 影响,包括库存品和原料、模具等,并组织技术部对需要变更的产品进行比对,确 立变更方案并估计成本增加数额,以及变更对现有文件的影响和确定费用承担的责 任方。 6.2.3对变更需要顾客承担的费用,由业务部按「产品报价作业办法」重新向客户提出报 价,由客户确认后实施。 6.3变更的准备: 6.3.1变更涉及到模具工装的变更由技术部针对产品变更或模具品质改进对于模具结构加 工方式进行评估,完成后确定模具变更方案按照「设计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修订。 6.3.2产品图纸的变更由技术部按照「工程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工程文件的更改。 6.4变更的实施: 6.4.1模具产品的设计变更由技术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模具)」、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变 更由工程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部品)」通知相关部门设变的实施。 6.4.2设变执行时开发需要发出「4M变更记录表」以控制设变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各相关部 门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模具/部品)」的方案实施,各部门对库存品处理,模具修 改,文件修改等必须记录在「4M变更记录表」上。 6.4.3过程4M变更中列“A”项者为影响品质较重要者,在变更前需经各部门评审并经开发 部主管核准后才可执行变更作业。 6.4.4对内部提出的变更,会影响客户专用权的设计、外形、配合和功能(包括性能和/或耐 久度)时,必须由业务向客户提出申请,核准后才可执行变更作业。 6.5变更的验证和确认: 6.5.1开发部组织生产部门对变更品进行试制。品保部在接获「4M变更记录表」时依厂内 试作规定排定的计划时程,对变更的产品品质确认。 6.5.2需重新提交PPAP文件的情况执行「生产件批准程序」的相关要求。 6.5.3产品属B项者需经厂内质量部进行品质确认且合格后,即可准备量产;但须保存各 项记录文件,待客户相关人员监查时,主动提出接受查验。 6.5.4由工程变更后之各相关文件、制程作业标准书、质量管理计划表、检查基准书------- 等,因工程变更而需修订者,应于量产前修订完成,并根据「工程文件管理程序」 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变更的相关文件登记在「产品履历表」上。 6.6变更前产品的处理: 6.6.1相关部门在接到「4M变更记录表」时,制造及相关部门对变更前的产品视同不合格 品进行标识并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结果记录在「4M变更记 录表」上。 6.6.2变更的产品依「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的标示使用办法进行标识识别,产品属 〝B〞项者可免标示。 6.6.3分包商工程变更,不论是工程变更定义之A类或B类,均需提出申请,经品保部确 认及其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量产交货。 6.6.3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客户的要求执行。 6.8变更的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储存。 7.0支持性文件: 7.1工程文件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7.2记录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7.3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

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合理化建议,在保证产品品质的条件下为节约工程造价发生的变更;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等; 9.为满足客户要求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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