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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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

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范围:申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的企业。

二、填写要求:本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时填“无”,数字一律取整数,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

三、指标说明:

1.信用等级:指由本企业的开户银行核定的信用等级。

2.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对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后,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指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合作研究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国家高新区内企业:指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8.国家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指在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9.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的销

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10.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1.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计算方法是: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

12.计划完成时间:指完成本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列项目目标,达到项目验收的时间。

13.项目现处阶段:①研发阶段:指项目现处于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②中试阶段:指项目处于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部分小批量试生产。③批量(规模化)生产:指项目处于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阶段。

14.项目计划完成时年度指标:指项目在到达第12条所指的“计划完成时间”时,实际可实现的年度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此项指标是项目验收时的主要考核依据。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资金情况

四、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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