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2.0.3 建设项目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2.0.4 出行率 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5 新生成交通需求 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2.0.6 背景交通需求 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2.0.7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 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2.0.9 长路段 Long Continuous Road Link长度超过1.5km,交通

几乎不受交叉口影响的道路区段。

2.0.10 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容量 The Redundant Capacity of Public Transport System Around Projects

在一定服务水平下,建设项目周围的公共交通设施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富余运力。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

和交通系统状况,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并应根据交通影响的程度,提出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以及建设项目选址、建设方案和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改善建议。

3.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所采用的基础资料应完整、准确、有效。

3.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包含以下内容:

1 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

2 相关调查和资料收集;

3 分析评价范围内现状、评价年限的规划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

4 交通需求分析;

5 评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程度;

6 提出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报审方案的改善建议,并对改善措施进行评价;

7 提出评价结论。

3.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必须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报告内容与要求见附录A的规定。

3.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在报建和(或)选址(包括选址或土地出让)阶段进行。

4 建设项目分类

4.0.1 交通影响评价应根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性质和交通出行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

4.0.2 大类应依据用地类型和建筑物使用功能确定,划分为11个大类,大类划分的名称和代码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4.0.3 城市和镇应在大类基础上按照本地建设项目交通出行特征进行中类划分。中类划分宜符合表4.0.3的规定。

4.0.4城市和镇宜在中类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的交通出行特征划分小类。

4.0.5 城市和镇应通过分类调查确定不同类别建设项目的出行率等出行参数。

5 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5.0.1 城市和镇应根据本地交通系统状况以及建设项目分类、区位和规模,确定本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5.0.2 建设项目规模或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时,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5.0.3 建设项目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T01)、商业(T02)、服务(T03)、办公(T04)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应符合表5.0.3 的规定。

表5.0.3 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

值取值范围

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有建筑设计方案时按总建筑面积计算,否则按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

③在同一栏中,人口规模越大、交通问题越复杂的城市和镇,其阈值选取宜越低。

2 场馆与园林(T5)和医疗(T6)类建设项目的启动阈值应为:新增配建机动车配建停车泊位大于100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旧爱你是项目,应在报建阶段进行交通影响配建:

1)单独报建的学校(T07)类建设项目。

2)交通生成量大的交通(T08)类建设项目。

3)混合类(T10)的建设项目,其总建筑面积或指标达到其使用

功能所含建设项目分类(T01-T09,T11)中任一类的启动阈值。

4)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业(T09)类、其它(T11)类和其它建设项目。

5.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进行影响评价:

1 特大城市的建设项目规模达到报建阶段启动阈值的5 倍及以

上,其它城市和镇达到3 倍及以上;

2 或重要的交通类项目;

3 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在选址阶段也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5.0.5 规划人口规模超过1000万的城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可在本标准基础上确定更为严格的阈值标准。

5.0.6 当相邻建设项目开发建成时间爱你接近,出入口相近或者共用时,可对多个相邻建设项目合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6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年限与时段

6.1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

6.1.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研究范围应根据城市和镇的规模、新生成的交通需求以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确定。

6.1.2 报建阶段进行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其评价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明确启动阈值的建设项目,其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应参照表

6.1.2 划定。

2 单独报建的学校(T07)类建设项目、交通生成量打的交通(T08)类建设下面,其评价范围应为:建设项目邻近的第二条主干路或快速围合的范围;

3 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业(T09)、其他(T11)类和其他建设项目,其评价范围应为:建设项目邻近的城市主干路或快速围合的范围。

6.1.3 建设项目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在本标准第6.1.2 条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周边交通系统的状况,适当扩大评价范围。

6.1.4 位于下列地区的建设项目,宜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周边交通状况,适当调整交通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

1 城市中心区、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快速出入口附近和交通枢纽周边等交通敏感地区,宜适当扩大评价范围;

2 城市和镇边缘地区,宜根据交通网络实际情况,调整评价范围;

3 再按照本标准第6.1.2条规定的交通影响评价范围附近存在比明显的交通瓶颈时,也应适当扩大评价范围,把交通瓶颈纳入影响评价范围。

6.2 交通影响评价年限

6.2.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评价年限应根据建设项目区位、规模和分类确定。

6.2.2 报建阶段进行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其评价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明确定量启动阈值的建设项目,其评价年限应按照表6.2.

2 规定。

注:当建设项目正常使用第5 年超出了正在执行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的目标年限时,可用规划目标年限作为交通影响评价年限。

2单独报建的学校(T07)类建设项目、交通生成量打的交通(T08)类建设项目。以及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业(T09)、其他(T11)类和其他建设项目,其评价年限应为正常使用初年以及正常使用第5年。

6.2.3 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价,其评价年限应为建设项目正常使用初年以及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的目标年限。

6.2.4 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其整体项目的评价年限除应符合第

6.2.2-6.2.3 条的规定外,还应评价各分期投入正常使用的初年。6.3 交通影响评价时段与评价日

6.3.1 交通影响评价时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的高峰时段与背景交通高峰时段基本重合时,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高峰时段为交通影响评价时段;

2 当两者不重合时,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高峰时段与背景交通高峰时段均为交通影响评价时段。

6.3.2 交通影响评价日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工作日、非工作日分别叠加评价时段的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和背景交通需求,对交通系统最不利日作为交通影响评价日;

2 当难以判断时,应对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分别进行评价。

7 交通需求分析

7.0.1 交通需求分析应与评价范围内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交通规划、专项交通规划的交通需求分析衔接。

7.0.2交通调查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现状土地利用,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设施、交通管理与交通运行情况、交通运行状况调查时段应包括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和背景交通的高峰时段,各时段的连续调查时间不应少于2h。

7.0.3 交通需求分析的内容应包括:

1 各种交通方式的动、静态新生成交通需求和背景交通需求;

2 评价范围内现状及各交通影响评价年限的交通需求与运行状况。7.0.4 交通需求分析应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分析手段,分析的精度应满足交通影响评价的要求。

7.0.5 交通需求分析中采用的参数,在缺乏本地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时,应通过对与拟建项目区位相似、分类相同的既有项目的交通特征

调查取得。

7.0.6 应综合考虑同一项目不同使用功能之间的内部交通出行对交通需求的影响。

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8.0.1 应根据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加入前后道路上机动车服务水平的变化确定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当建设项目新生车工交通使用评价范围内机动车交通量增加,导致项目出入口、道路交叉口任一进口道服务水平发生变化,背景交通服务水平和项目新生成交通加入后的服务水平符合下列任一款的规定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各类交叉口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1 信号交叉口、信号环形交叉口以及无信号单环道环形交叉口,其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判定标准应符合表8.0.1-1 的规定。

2 除无信号环形交叉口以外的无信号交叉口,其机动车交通显著影响

判定标准应符合表8.0.1-2 的规定;

3 背景交通服务水平为三级的无信号交叉口,应首先进行信号灯设计,并按照信号交叉口交通影响判定标准重新计算后判定;

4 无信号多环道交叉口,应根据环道交织区服务水平变化判断其机动车交通影响,显著影响判定标准应符合表8.0.1-3的规定。

8.0.2 当建设项目机动车交通对评价范围内的长路段、高速公路交织区匝道的交通影响程度符合表8.0.1-3的规定,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各类长路段、高速公路交织区、匝道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8.0.3当建设项目出入口步行范围内的所有公共交通站点,在评价时段,停靠线路背景交通剩余载客总容量为负值,或建设项目新生成公共交通出行量超过背景交通剩余载客总容量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8.0.4步行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200m~500m之间取值,对于城市中区等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宜步取行范围的下限;对于城市外围区,宜取步行范围的上限。

8.0.5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量容Pr应按下式确定:

Pr=∑〔(Si-Oi)×60/fi×Ci〕 (8.0.5)

式中:Si-线路i为可接受服务水平时的载客率(%),应取额定载客率的70%;

Fi-线路i评价时段发车间隔(min);

Ci-线路i单车载客率(人);

Oi-线路i在项目最近公共交通站点的评价时段载客率(5)。

8.0.6 当建设项目新生成停车需求超过其配建停车设施能力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8.0.7 当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导致评价范围内公共交通、自行车或步行等交通设施需要改、扩建或新建时,应判定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8.0.8 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地区以及评价年限内交通设施和交通政策有重大改变地区的建设项目,以及重大项目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其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可由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9 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

9.0.1 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时,必须对评价范围内相关交通设施提出改善措施建议。

9.0.2提出对建设项目内部交通系统、出入口以及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改善措施建议,应根据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的交通影响程度。改善措施按本标准附录第A.0.8条的规定确定。

9.0.3 当提出的交通改善措施应可行且评价范围内改善后的交通系

统运行指标均符合下列规定,应判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为可接受。

1 机动车交通系统的评价指标低于表8.0.1-1、表8.0.1-2和表

8.0.1-3 规定的显著影响指标。当背景交通服务水平为F 或四级时,经过改善后交通运行指标不降低。

2 建设项目出入口步行范围内的所有公共交通站点停靠线路背景交

通剩余载客总容量大于或等于建设项目新生成公共交通出行量。当背景交通剩余载客总容量是负数时,改善后剩余载客总容量不降低。

3 建设项目新生成的停车需求能在项目内部平衡,或者解决方案可行、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其它建筑的停车造成影响。

4 交通系统改善后能满足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运行要求。

9.0.4 当无法通过可行的交通改善措施使得评价范围内改善后的交

通系统运行指标均符合本标准第9.0.3条1~4款的规定时,应判定其交通影响为不可接受。

9.0.5 交通影响程度为不可接受的建设项目,应对其选址、建设项目报审方案提出调整建议。

附录A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主要内容

A.0.1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评价范围与年限。评价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现状交通分析、交通需求预测、交通影响程度评价、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以及结论与建议。

A.0.2 建设项目概况应包括建设项目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业态、建设方案等。

A.0.3 评价范围与年限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确定。

A.0.4 评价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应介绍评价范围内现状、规划的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情况。

A.0.5 现状交通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交通调查方案说明;

2 现状交通运行状况评价,应符合一下规定:

1)应对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流特征、交通设施、交通管理

政策及措施进行说明。

2)应对评价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公共交通、自行车、行人、停车等交通系统的管理措施、供需和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现状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A.0.6交通需求预测应对各评价年限、各评价时段的背景交通和项目新生成交通进行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交通量分布和运行特征。

A.0.7交通影响程度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评价范围内主要交通问题分析、根据交通系统供需分析和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提出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

17 2 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评价对象应包括范围内各种交通系统进行评价,包括机动车、公共交通、停车、自行车和行人等。

A.0.8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改善出人口布局与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设施:

1)根据出入口与外部交通衔接的状况,提出出入口数量、大小、位置以及交通组织的改善建议。

2)优化建设项目内部道路与停车布局。

2 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改善:

1)优化评价范围内交通组织。

2)道路网络改善和道路改造措施。

3)出入口或交叉口的渠化和信号控制改善。

4)公共交通系统改善。内容宜包括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线路优化和场站改善等;

5)自行车、行人和无障碍交通系统改善;

6)停车设施改善,内容宜包括机动车、自行车停车设施,货车装卸点,出租车、社会车辆停靠点等。

3 改善措施评价。

A.0.9 结论及建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交通影响评价的结论及建议应包括:评价结论、必要性措施和建议性措施。

2 评价结论应明确项目建成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影响程度,明确交通改善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是否可接受,以及是否需要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或)报

审方案进行调整。

3 必要性措施是保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可接受的前提条件,建议性措施包括对建设项目内部或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推荐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为显著影响的建设项目,应明确必要性措施。

附录B 机动车服务水平分级

B.0.1 信号交叉口机动车服务水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信号交叉口的机动车服务水平确定,应符合表B.0.1的规定。当交叉口现状的饱和度大于0.85,必须计算延误指标;当延误饱和度对应的服务水平不一致时,则应以延误对应的服务水平为准。计算规划年交叉口服务水平时,信号周期长不得大于150s。

B.0.2 无信号交叉口机动车服务水平,应根据是否需增设标志、标线、信号灯分为三个等级,并应按照表B.0.2-1的规定确定。

表B.0.2-2 需增设停车控制标志的无信号交叉口车道高峰小时流量

注:1 只要道路指两条橡胶道路中流量较大者,次要道路指两条橡胶道路中流量较小者;

2 双向停车控制标志应设置于次要道路进口道;

3 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为次要道路两个流向中高峰小时流量较大者。

2 对无信号交叉口增设行人过街标线,应按表B.0.2-3的规定确定。

表B.0.2-3 需增设行人过街标线的高峰小时流量

3 对信号灯交叉口增设信号灯,应按表B.0.2-4的规定确定。

B.0.3 无信号环形交叉口的机动车服务水平,应按照饱和度进行分级。单环道环形交叉口,根据进口饱和度判断服务水平,应按表B.0.1的规定确定;对于多环形道环形交叉口,应根据多环道环形交叉口交织饱和度判定服务水平,按表B.0.3的规定确定。

表B.0.3 多环道环形交叉口交织服务水平

B.0.4 各类长路段机动车服务水平应按照表B.0.4的规定确定。

表B.0.4 各类长路段机动车服务水平

表B.0.5 高速公路交织区的机动车服务水平

B.0.6 各类匝道与主线连接处的机动车服务水平,应按照表B.0.6的规定确定。

表B.0.6 匝道与主线连接处的机动车服务水平

02.技术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

顾问咨询类合同范本002 技术咨询合同 (交通影响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 受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名称)的交通影响评价等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简介) 1.2 乙方负责完成该项目有关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审核及装订且取得批复等全部工作。 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合同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2 合同履行地点是。 2.3 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电子文件光盘一张)的撰写、审核和装订工作 (若甲方设计方案变动,时间则进行相应顺延) ,且在合同期限内通过(当地相应级别)交通委员会就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并取得批复。原则上甲方不做任何书面承诺,如批复过程中确实需甲方书面承诺,甲方只对钉桩范围内的用地进行承诺。 第三条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 (2)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3)地形图、总平面图(电子版)。 注:以上资料甲方于年月日当天提供。 第四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4.1 涉及项目所在地保密条令的图纸资料按保密规定执行。 4.2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 4.3本项目各阶段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五条验收、评价方法 在合同期限内通过(当地相应级别)交通委员会就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并取得批复,且乙方向甲方提供最后已批复的交通影响报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 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 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1 —

1.0.6 建设项目分类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1.0.7 出行率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 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1.0.8 新生成交通需求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 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 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1.0.9 背景交通需求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 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 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1.0.10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1.0.11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2 —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2.0.3 建设项目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2.0.4 出行率 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5 新生成交通需求 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2.0.6 背景交通需求 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2.0.7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 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2.0.9 长路段 Long Continuous Road Link长度超过1.5km,交通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1 范围 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和程序。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新建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改、扩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 号) ●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15-87)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

●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大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50万人的城市。 小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人的城市。 快速路、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体系,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的功能。 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他类型地区的交通路径,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项目交通流量:也称项目生成交通量,是建设工程生成或吸引的交通负荷增量。 非项目交通量:也称背景交通量。除建设工程自身和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建设工程生成的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会产生影响。非项目交通包含两部分:(1)过境交通,即所有通过研究区域且起止点均在研究区域外的交通出行;(2)其他项目交通,即研究区域内其他项目产生的交通,起点或终点在研究区域内。 交通量预测四阶段法:包括出行产生、出行分布、出行方式划分、交通分配四个阶段。 4 总则 4.1 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Evaluate 简称TIE)是通过定量分析预测建设工程开发后对周围相关交通设施及路网的影响度,定性或定量评价建设工程开发并投入使用后对交通通行、交通安全、交通环境等的影响效应,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措施,减小建设工程对周边交通负荷的影响,评价建设工程出入口、基地总平面

02.技术咨询合同(交通影响评价)

技术咨询合同 (交通影响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合同编 号: 委托 人: 受托 人: 签订日年月日

期: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名称)的交通影响评价等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简介) 1.2 乙方负责完成该项目有关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审核及装订且取得批复等全部工作。 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2.1合同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2 合同履行地点是。 2.3 乙方承诺于年月日前完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电子文件光盘一张)的撰写、审核和装订工作(若甲方设计方案变动,时间则进行相应顺延) ,且在合同期限内通过(当地相应级别)交通委员会就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并取得批复。原则上甲方不做任何书面承诺,如批复过程中确实需甲方书面承诺,甲方只对钉桩范围内的用地进行承诺。 第三条甲方的协作事项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编制报告所需的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 (2)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3)地形图、总平面图(电子版)。 注:以上资料甲方于年月日当天提供。 第四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4.1 涉及项目所在地保密条令的图纸资料按保密规定执行。 4.2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 4.3本项目各阶段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第五条验收、评价方法 在合同期限内通过(当地相应级别)交通委员会就该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并取得批复,且乙方向甲方提供最后已批复的交通影响报告

20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继续教育试卷答卷92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2009年8月()在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上通过,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A.《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B.《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C.《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D.《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用户答案:[D] 得分:8.00 2.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包括: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论证、规划方案的可持续发展论证、()。 A.不同类型规划方案综合论证重点 B.累积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C.辨析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 D.规划概述、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 用户答案:[A] 得分:8.00 3.《环评法》规定,对于(),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的篇章或者说明。 A.指导性规划 B.综合性规划 C.综合性和指导性规划 D.规划 用户答案:[C] 得分:8.00 4.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包括()、影响最小化及对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修复补救等三方面的内容。

A.影响最大化 B.影响忽视 C.影响预防 D.影响加大 用户答案:[C] 得分:8.00 5.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要求编写规划实施后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对一些比较重要、实施后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规划,用“()”的形式。 A.篇章 B.说明 C.篇章或者说明 D.报告 用户答案:[A] 得分:8.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战略环评的核心目标是将环境影响量化,识别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测其影响的()和(),并且将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A.范围 B.规模 C.大小 D.强度 E.面积 用户答案:[AD] 得分:8.00 2.战略环评必须面对高度的不确定性,具体是指:战略决策通过指导、改变人的行为来改变其所涉及的复杂系统;和()。

东莞市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东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东莞市所有城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城市详细规划交通分析、建设项目施工等的交通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以及东莞市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本标准所指的建设项目为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表1所列规模的拟建(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或临时性项目。 表1交通影响分析对象的规模标准 第六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目标是: (1)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定规划和交通系统状况,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量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路网、行人设施及其他交通设施)运行的影响;

(2)评价项目对出入口、停车场(库)、装卸区、行人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需求;(3)提出可行的道路交通改善方案措施(包括项目外部和内部),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承受范围; (4)在进行以上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结论和可行的建议,供市规划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第七条交通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至少应包括: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2)《通行能力手册》; (3)《交通工程手册》; (4)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5)公安部、建设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6)《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东莞市域及项目所在镇域已经生效的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规划)、停车规划; (8)项目所在片区及周边有紧密联系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9)项目本身的规划方案; (10)本技术标准。 第八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必须内容完整、结论明确。 第三章主要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1)确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年限; (2)资料收集、交通量调查和分析;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咨询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条件及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目标及咨询成果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及规模: 咨询目的: (1)根据基项目开发计划,分析研究区域交通需求增长及其周边地区所受影响,使基地的建成使用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 (2)进一步完善基地内外交通组织,以使得基地内外形成顺畅的交通流线;确保基地影响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咨询内容:

(1) 分析基地及其周边地区交通现状与问题; (2)分析基地的建设开发水平与目标年交通发生吸引需求; (3)分析研究区域道路网受基地开发的交通影响程度、承受能力及改善措施;(4)提出基地配建停车设施数量建议; (5)提出基地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建议。 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 (1) 基地周边交通现状与交通流量等交通评估前期的主要调查观测资料。(2)方案说明书(文本); (3)基地总平面图; (4)道路和用地现状图; (5)目标年基地周边主要道路新增交通量图; (6)基地周边机动车交通组织图; (7)基地周边交通改善措施汇总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协助收集编制本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求与批复等文件, (2)项目规划平面方案,项目建筑各层平面布局、住宅标准层平面布局、停车场各层布局平面及内部车流组织图; (3)项目基地(含至少两个周边相邻路口)地形图(CAD文件) (4)上层次规划的设计条件文档资料(说明及图纸)(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6)项目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图(CAD文件)。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 2010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CJJT141-2010 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再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 2 —. 2.0.3 建设项目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2.0.4 出行率 Trip Generation Rate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 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5 新生成交通需求 New Generation Traffic Demand By Consturuction Projects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 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 交通需求。 2.0.6 背景交通需求 Background Traffic Demand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 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2.0.7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 Threshold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Indicators of Traffic Impact Assessment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 的指标。

交通专篇项目合同模板

XX项目 交通组织专篇合同 甲方: 乙方: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XX目交通组织专篇 签订地点:杭州 签署日期:年月 项目编号:

甲方:xx公司 乙方:研究院有限公司 双方就xx目交通组织专篇 达成如下协议: 1要求和内容 1.1要求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浙江省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本 项目交通专篇分析报告。 1.2报告主要内容: 乙方根据业主所提供的项目建筑方案,对于项目内部交通组织安排进行 评价并提供建议。 2合同完成进度 2.1乙方在甲方提供建筑方案5天之内,应对方案中的交通问题提供书面改 善意见,在建筑方案落实交评意见后8天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交通影响 报告。 3合同价款 3.1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本合同款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3.2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 3.3本合同费用已含税,在执行本合同时,乙方应自行缴纳一切相关税收和 费用。 4付款时间 4.1支付合同费用前须乙方开具发票。 4.2采取按照项目完成度,按一次性支付: 时间:项目取得交警部门审查意见,或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后七天内; 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元(大写:元整) 4.3后期施工图阶段若需要调整交通组织专篇,需再另行收费,具体收费标 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方式:转账

5甲、乙双方义务 5.1甲方义务: 1)提供资料:甲方需在合同签署时同时提供规划的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建筑方案电子版等乙方开展工作必要资料。 2)费用保证: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2乙方义务: 1)乙方应高效又经济地按咨询交通行业上通常接受的技术指引、惯例、标准和规范履行协议,提供正确、完整、清晰、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按 合同要求提供令甲方满意的优质服务及所规定的报告和文件。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保护商业秘密。 3)乙方需积极协助甲方与交警部门的沟通,直至取得审查意见。 6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6.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 变更合同。 7.2在项目进行期间,甲方有权因项目的实际需要,要求乙方提供附加工作,包括本协议以外的工作内容及规范、工序、深度、调查任务、成 果报告等。附加工作的要求不应使本协议作废或无效。 7.3附加工作价款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提出附加工作指令后的7天内,须提交附加工作价款 给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7.4解除合同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一方收到另一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在14天内没有做出任何答复的,则可视作合同自动解除。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要对本合同条款作修改,需经双方协

控规交通部分技术导则

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交通部分) 技术导则研究(征求意见稿) 1 城市道路 1.1 城市道路网络结构应与用地功能布局相协调,路网密度合理,道路功能明确,充分考虑人行过街的便利性、舒适性,体现城市道路交通对用地开发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2 道路分级 城市道路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特殊道路五类。 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大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隔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部控制或部分控制。两侧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主干路: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组团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对向车行道之间宜设中间分隔带。主干路两侧不宜设臵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次干路: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支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特殊道路:一般指城市支路和次干道的特殊连接线、小区路、厂区路等,解决局部区域或特定环境的服务交通。 各等级道路设计车速 路网密度应保证道路通行能力与用地性质及开发强度相协调。在根据上位专业规划确定快速路和重要干道布局基础上,对特定功能地区的次干路、支路路网密度提出设计要求如下表规定。 道路网密度指标(千米/平方千米)

(一)对于工业用地等路网密度较低的区域,如需调整用地性质,路网密度应按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匹配设臵。 (二)由城市道路围合的居住用地地块面积一般不宜超过3公顷,最大不应超过5公顷;由城市道路围合的商业用地地块面积一般不宜超过2公顷,最大不应超过3公顷。 (三)规划道路不得随意取消,确需取消的,应进行专题论证。 1.4 道路红线宽度 (一)红线宽度 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为54米、64米、132米(高速公路转换为快速路),双向6-10车道; 主干路红线宽度采用40米、44米,双向6-8车道; 次干路红线宽度为26米、32米、36米,双向4-6车道; 支路红线宽度为16米,22米,双向2车道。 (二)桥梁和隧道的车道数与相应的道路等级相匹配。 1.5 机动车道宽度 人行道和路侧带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交通影响评价合同

合同编号: XXX项目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咨询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条件及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目标及咨询成果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及规模: 咨询目的: (1)根据基项目开发计划,分析研究区域交通需求增长及其周边地区所受影响,使基地的建成使用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 (2)进一步完善基地内外交通组织,以使得基地内外形成顺畅的交通流线;确保基地影响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咨询内容: (1) 分析基地及其周边地区交通现状与问题; (2)分析基地的建设开发水平与目标年交通发生吸引需求;

(3)分析研究区域道路网受基地开发的交通影响程度、承受能力及改善措施; (4)提出基地配建停车设施数量建议; (5)提出基地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建议。 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 (1) 基地周边交通现状与交通流量等交通评估前期的主要调查观测资料。 (2)方案说明书(文本); (3)基地总平面图; (4)道路和用地现状图; (5)目标年基地周边主要道路新增交通量图; (6)基地周边机动车交通组织图; (7)基地周边交通改善措施汇总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协助收集编制本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求与批复等文件, (2)项目规划平面方案,项目建筑各层平面布局、住宅标准层平面布局、停车场各层布局平面及内部车流组织图; (3)项目基地(含至少两个周边相邻路口)地形图(CAD文件) (4)上层次规划的设计条件文档资料(说明及图纸)(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6)项目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图(CAD文件)。 乙方接收甲方的资料同时,应进行清点,如有缺失需要补充,应在接收甲方的资料2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免影响本合同工作。

(交通运输)交通影响评价合同精编

(交通运输)交通影响评价 合同

(交通运输)交通影响评价 合同

合同编号: XXX项目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壹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咨询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条件及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目标及咨询成果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及规模: 咨询目的: (1)根据基项目开发计划,分析研究区域交通需求增长及其周边地区所受影响,使基地的建成使用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 (2)进壹步完善基地内外交通组织,以使得基地内外形成顺畅的交通流线;确保基地影响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咨询内容:

(1) 分析基地及其周边地区交通现状和问题; (2)分析基地的建设开发水平和目标年交通发生吸引需求; (3)分析研究区域道路网受基地开发的交通影响程度、承受能力及改善措施; (4)提出基地配建停车设施数量建议; (5)提出基地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建议。 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 (1) 基地周边交通现状和交通流量等交通评估前期的主要调查观测资料。 (2)方案说明书(文本); (3)基地总平面图; (4)道路和用地现状图; (5)目标年基地周边主要道路新增交通量图; (6)基地周边机动车交通组织图; (7)基地周边交通改善措施汇总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协助收集编制本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求和批复等文件, (2)项目规划平面方案,项目建筑各层平面布局、住宅标准层平面布局、停车场各层布局平面及内部车流组织图; (3)项目基地(含至少俩个周边相邻路口)地形图(CAD文件) (4)上层次规划的设计条件文档资料(说明及图纸)(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6)项目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图(CAD文件)。 乙方接收甲方的资料同时,应进行清点,如有缺失需要补充,应在接收甲方的资料2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免影响本合同工作。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纲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大纲 一、项目概况主要内容:规划设计的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方案介绍 二、评估范围与年限的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第 4.0.3 条和 6.1.2-2 款之规定,本项目为物流中心,属T08 大类中的货运站场,其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邻近的第二条主干道或快速路围合的范围,即X路、X路、X路…….?之间的区域范围。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 141-2010)第622 —2款之规定,本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年限为正常使用初年以及正常使用第五年,即XX年和XX年。 三、评价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主要内容:介绍评价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和交通发展情况 四、现状交通分析 1 、交通调查的方案介绍 2、现状交通运行状况评价 1)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特征值、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措施; 2)评价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公共交通、自行车、行人和停车等交通系统的管理措施、供需和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现状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五、交通需求预测对各评价年限、各评价时段的背景交通和项目新生成交通进行与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交通量分布和运行特征

六、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1、根据交通系统供需分析和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提出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 2、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评价对象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各种交通系统,包括机动车、公共交通、停车、自行车和行人等。 七、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 1、改善出入口布局与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设施 1)根据出入口与外部交通衔接的状况,提出出入口数量、大小、位置以及交通组织的改善建议 2)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与停车措施布局 2、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改善 1)各交通方式的交通组织优化 2)道路网络改善和道路改造措施 3)出入口或交叉口的渠化和信号控制改善 4)公共交通系统改善(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线路优化、场站改 善等) 5)自行车、行人、无障碍交通系统改善 3、改善措施评价 八、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必要性措施和建议性措施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顺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咨询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条件及要求;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目标及咨询成果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 咨询目的: (1)根据基项目开发计划,分析研究区域交通需求增长及其周边地区所受影响,使基地的建成使用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 (2)进一步完善基地内外交通组织,以使得基地内外形成顺畅的交通流线;确保基地影响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咨询内容:

(1)分析基地及其周边地区交通现状与问题; (2)分析基地的建设开发水平与目标年交通发生吸引需求; (3)分析研究区域道路网受基地开发的交通影响程度、承受能力及改善措施; (4)提出基地配建停车设施数量建议; (5)提出基地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建议。 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 (1)基地周边交通现状与交通流量等交通评估前期的主要调查观测资料。 (2)方案说明书(文本); (3)基地总平?面图; (4)道路和用地现状图; (5)目标年基地周边主要道路新增交通量图; (6)基地周边机动车交通组织图; (7)基地周边交通改善措施汇总图。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 协助收集编制本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资料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规划设计报告、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求与批复等文件、 (2)项目规划平?面方案,项目建筑各层平?面布局、住宅标准层平?面布局、停车 场各层布局平面及内部车流组织图; (3)项目基地(含至少两个周边相邻路口)地形图( CADC件) (4)上层次规划的设计条件文档资料(说明及图纸) (复印件)。 (5)“项目平面示意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 1 总则 1.0.1 为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和镇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镇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1.0.3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必须以城市和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依据。 1.0.4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遵循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应妥善处理评价项目新生成交通与背景交通间的关系。 1.0.5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除应遵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设项目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0.2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小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 2.0.3 建设项目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的分类。 2.0.4 出行率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 2.0.5 新生成交通需求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交通需求。 2.0.6 背景交通需求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它交通需求,包括起迄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性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它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 2.0.7 交通影响评价的启动阈值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 2.0.8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程度的指标。 2.0.9 长路段 长度超过1.5km,交通几乎不受交叉口影响的道路区段。 2.0.10 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容量 在一定服务水平下,建设项目周围的公共交通设施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富余运力。 3 基本规定 3.0.1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和交通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12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12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 制规程武汉市规划局2008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一部分交通影响评价编制................................ 2 第二章交通影响评价对象............................................ 2 第三章交通影响评价类型............................................ 2 第四章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3 第五章选址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 3 第六章规划方案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 4 第七章交通设施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 4 第八章交通

影响评价的成果文件...................................... 4 第二部分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准则............................ 7 第九章评价范围与年限确定.......................................... 7 第十章交通需求预测................................................ 7 第十一章静态交通评价.............................................. 7 第十二章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8) 第三部分实施与审批.................................... 11 第十三章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与审批................................. 11 附录A 技术术语.................................................... 12 附录 B 强制性技术指标.............................................. 13 I 附录 C 参考技术指标 (17)

南宁市交通影响评价统一技术标准

交通影响评价统一技术标准

目录 第一节修编背景 (2) 第二节一般规定 (2) 2.1 评价目的 (2) 2.2 评价作用 (2) 2.1 评价依据 (3) 2.2 评价流程 (3) 第三节工作内容与深度要求 (5) 3.1 评价报告类型 (5) 3.2 评价工作内容 (5) 3.3 评价深度要求 (5) 第四节评价报告成果要求 (9) 4.1 评价报告成果形式 (9) 4.2 规划说明书要求 (9) 4.3 图纸内容与要求 (11)

第一节修编背景 2010年9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影响评价的开展阶段及启动阈值,编制的基本要求、主要编制内容及规划成果组成。2012年1月,广西区委托我公司开展编制《广西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经过多次征求意见,目前准备发布试行。2013年5月,南宁市也委托我公司开展编制《南宁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程》及《南宁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中期成果。 基于此,本次修编将在09版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融入《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和广西区及南宁市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09版标准编制以来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规范和加强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评价报告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节一般规定 2.1 评价目的 评价和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从而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的条件下提出对策,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2.2 评价作用 交通影响评价是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规划的相协调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使土地开发强度与交通承受能力相匹配,避免因土地开发强度过大而造成城市交通需求过度集中,从而促进城市土地利用合理化。

2017最新公路规范及标准

2017公路工程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指南一览表 序号类别编号书名(书号)定价 1 基础JTJ002--87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0346)22.00 2 JTJ003--86 公路自然区划标准(0348)16.00 3 交通部定额站2009 版 公路工程施工定额(07864)78.00 4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11814)98.00 5 JTG B02--2013 公路工程抗震规范(11120)(今年部重点 规范) 45.00 6 JTG B02-01-2008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1228)35.00 7 JTG B03--2006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0927)26.00 8 JTJ B04—2010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08473)28.00 9 JTG/T B05--2004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0784)18.00 10 JTG/T B06--2007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06903) 26.00 11 JTG/T B06— 01--2007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06901)110.00 12 JTG/T B06— 02--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06902)138.00 13 JTG/T B06— 03--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06900)24.00 14 交通运输部2011年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09402)36.00 15 JTG/T B07—01-2006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0973) 16.00 16 交通部2007年第30 号 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 指南 58.00 17 交通部2011年第13 号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 (09033) 120.00 18 交通部2007年第35 号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01126)62.00 19 勘测JTG C10--2007 公路勘测规范(06570)28.00 20 JTG/T C10--2007 公路勘测细则(06572)42.00 21 JTG /T C22-2009 公路工程物探规程(1311)28.00 22 JTG C20--2011 公路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09507) 65.00 23 JTG/T C21—01-2005 公路工程地质遥感勘查规范 (0839) 17.00 24 JTG C30--2015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0604) 70.00 25 设计公 路 JTG D20--2006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0996) 38.00 26 JTG/TD31-2008 沙漠地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指南. (1206) 32.00 27 JTG D30--201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05326) 98.00 28 JTG D40--201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09463) 40.00 29 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06248) 36.00 30 JTG/T D31-03--2011 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0918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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