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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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询意见表

注:如不够填写,可自行附页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样本)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范本)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315174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 议(范本)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 乙方(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 为解决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提升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卫勤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武警总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武警总队《转发〈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地方协作医疗机构义务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总部及省卫生计生委、武警广东省总队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组织专家以急需医疗技术帮扶为主,以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基层官兵医疗需求为主要内容开展医疗协作工作。

广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

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一、综合医疗本类说明: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①由医生指定在医院内换号诊断3.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 4. 住院床位费按日计算的,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日按一日计算收费,出院当 5. 患者结算时,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 6. 门诊拆线不得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财务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分类11(一)一般医疗服务11011.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诊断书、A110100001挂号费收费收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11022.诊查费评估、营养咨询、优生咨询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C110200001普通门诊诊查费诊疗服务指高级职称医务人员提供(技C110200002专家门诊诊查费术劳务)的诊疗服务指:①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C110200002—1名专家②省级名老、名中医C110200002—2主任医师C110200002—3副主任医师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C110200003急诊诊查费、急症的诊疗服务C110200004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

E110200005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E11033.急诊监护费 E110300001急诊监护费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11044.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院前急救费D110400001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5.体检费1105含内、外(含皮肤)、五官、妇体检费科(含宫颈刮片)的常规检查,D110500001写总检报告。110500001-1一般健康体检学龄前儿童、高校及中110500001-2小学学生体检11066.救护车费I110600001救护车费指急救范围地段内11077.取暖费110700001病房取暖费I110700001-1单人房I110700001-2双人房I110700001-3三人以上I11088.空调降温费110800001病房空调降温费I110800001-1单人房I110800001-2双人房I110800001-3三人以上I11099.床位费1.病房应基本配置的(病床、床头柜110900001普通病房床位费BB110900001—1A级房间110900001—单人房B1a110900001—双人房B1b110900001—三人以上B1c110900001—2B级房间B 110900001—B单人房2a110900001—B双人房2b110900001—B三人房2c110900001—B四人以上2dB110900001—3C级房间110900001—B单人房

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针对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医院床位总数量,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医院全科医疗科床位数量,医院内科床位数量,医院外科床位数量,医院儿科床位数量,医院妇产科床位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医院各科室床位数量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医院床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医院床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院床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医院床位总数量占全国医院床位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医院床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医院床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院床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院床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医院床位总数量同全国医院床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东省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占全国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东省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医院预防保健科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本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 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 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7 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3813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协议范本) 甲方(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 乙方(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 为解决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提升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卫勤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武警总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武警总队《转发〈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地方协作医疗机构义务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总部及省卫生计生委、武警广东省总队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组织专家以急需医疗技术帮扶为主,以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基层官兵医疗需求为主要内容开展医疗协作工作。(二)每年根据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节变换等特殊时段及部队担负急难险重、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根据武警支队任务需要,派出专家到武警支队开展巡回医疗、心理咨询、健康宣教、技术帮扶等,对武警支队卫生队的医疗业务工作提出

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武警官兵伤病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武警支队执行突发维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任务时,确保武警官兵急诊伤病员得到优先救治和享受优惠医疗。 (三)地方医疗机构与武警支队共同研究制定进修计划,每年免费接收武警支队基层医务人员到地方进行业务培训或进修学习,提高武警支队卫生队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防病治病能力;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由武警支队承担,其他费用由医院培训方承担。 (四)帮助武警支队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五)地方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驻地官兵就诊、住院提供便捷服务。 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责任 (一)严格落实好警地联合应急协作机制,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好部队卫勤保障突击队的作用。 (二)积极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为地方医疗机构人员来部队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三)及时向地方医疗机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为下步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至年月止。 四、其它事项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协议书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广东省度质量信用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推荐下载

附件 广东省2013年度质量信用A类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费森尤斯卡比(广州)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4.广州市迪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广州市暨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广东粤诚牙科技术开发中心 7.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8.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9.广州华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广州科甫眼镜有限公司 11.广州市弘健生物医用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12.广州创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3.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14.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广州江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6.广州一康医疗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17.广州标佳科技有限公司 18.广州科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9.广州市杉山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 20.广州市名加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21.广州市达瑞抗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2.广州鸿琪光学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23.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24.广州市花都高尔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5.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双一乳胶厂 26.广州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7.广州市番禺区华鑫科技有限公司 28.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9.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31.瑞莱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32.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3.业聚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34.深圳微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5.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6.亚能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7.深圳市蓝韵实业有限公司 38.深圳市开立科技有限公司 39.深圳雷杜生命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40.深圳邦健生物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1.伟康医疗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管路敷设技术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电气课件中调试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 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打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议价交易,其他医用耗材实行竞价交易。 第五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 第六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七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

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 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同生产企业同一品种已参加广东省药品交易的,不得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八条凡符合规定的品种均可随时报名。进口品种由执行国外生产企业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新取得生产批件的医用耗材可随时报名。 生产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资料: 属于国产产品的,企业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品种目录总表》、《供货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属于进口产品的,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代理协议书(复印件)或由国(境)外生产企业出具的总代理证明、《报名品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实施办法

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透明、有序、规范、廉洁的医疗机构药品遴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粤卫〔2007〕12号)和《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粤纠医药办〔200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加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 第二章遴选机构设置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工作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牵头并负责实施。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 由医疗机构药学、医学等专业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150人以上,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60人以上,一级医院专家库人数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条每个医疗机构需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三级综合医院30人以上,其它医院原则上10人以上,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派代表列席参加,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药品遴选专家库人员原则上不交叉重复。 第三章药品遴选规则 第六条药品遴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 第七条医疗机构遴选药品必须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挂网采购品种目录中选择,包括不竞价议价目录品种、竞价议价入围品种、重点监控限额采购品种。根据各类品种的质量参考信息(如生产企业、质

广东省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广东省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20版

序言 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院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珠三角医院数量指标分析 (7) 一、珠三角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院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珠三角医院数量占全省医院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珠三角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珠三角医院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完整版)广东省医院大全

广东省医院大全 广州市 ?广东省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南方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儿童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三甲综合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甲综合医院)?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脑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十二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妇婴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广州421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开发区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解放军第458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越秀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黄埔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天河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番禺第二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正骨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二院(三甲综合医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军区总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胸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荔湾区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天河区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何贤纪念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番禺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新海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从化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海珠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工人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山院区(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 ?深圳北大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儿童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南山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三甲综合医院) ?蛇口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盐田区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现状及趋势。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核心指标从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乡镇卫生院数量,村卫生室数量,门诊部(所)数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总数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试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

【法规名称】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颁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粤卫[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辖区内的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等按本细则申请评审。 未制定标准的专科医院不纳入评审范围。 第三条医院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评审有效期五年,实行不定期考核管理。医院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后方可申请评审。 第五条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服务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情况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

第六条《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政府批准。 第七条我省医院评审工作在二、三级医院中开展。 三级医院:是向多个地区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的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任务的医院(区县级医院、部分镇级医院或中心卫生院等。 企事业单位及民营的医院级别由卫生行政部门比照规定。 第八条二级、三级医院评审各分甲、乙两个等次。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院评审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成立医院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库。 医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及专科医院的性质,设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资质审查、抽取评审专家和审核工作。 医院评审委员会可委托相应的社会团体负责评审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第十条医院评审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共二级评审。 省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三级医院;地级市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二级医院,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上级医院评审委员会对下级医院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下级评审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省级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由省卫生厅厅长兼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副厅长兼任,委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016年广东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

根据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年报数据,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一、卫生资源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继续增加,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4.9万个,其中:医院 138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03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90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757个。 医院:全省医院中,三级医院162个,二级医院464个,一级医院325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746个,民营医院634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57个,其中:民营医院增加78个,公立医院减少2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12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66个,门诊部(所)15380个,村卫生室26886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1017个,其中:门诊部(所)、村卫生室增加1020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减少3个。 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29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35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37个,卫生监督机构195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898个。与上年相比,由于机构合、转、并、停等原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87个,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296个(与妇幼、卫生院等机构合并),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增加4个,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基本保持稳定。 图1 2009-2016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止2016年底,全省医疗机构拥有床位46.5万张,其中:医院37.2万张(内:民营医院6.8万张),卫生院5.7万张,妇幼保健机构2.1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6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9万张。与上年相比,全省医疗机构床位

广东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

广东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 审批程序(试行)(修订稿) 第一条为了保障广东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需求,满足公众用械需求,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6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对符条件情形辖区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的申请实施优先审批: (一)临床急需且在本省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或虽在省内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但产品供应不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 (二)省内已有同类产品上市,但产品供应不能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的医疗器械; (二)(三)诊断或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

(三)(四)诊断或治疗老年人、儿童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 (四)(五)列入国家、广东省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 (五)(六)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广东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等广东省重点扶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 (六)上一年度被省局评为质量信用A类,且本年度不在生产整改或涉案处理期间,未有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七)其他应当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 第三条对于符合本程序第二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时一并前一年内提交优先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文件及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符合本程序第二条第(一)项情形的,应提交:该产品适应证的临床治疗现状综述,说明临床急需的理由;该产品和同类产品在省外批准和临床使用情况;提供检索情况说明,证明目前省内无相关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且目前尚无同等替代诊断或治疗方法。 符合本程序第二条第(二)项情形的,应提交:简述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起因及进展,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医疗

广东省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广东省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 2020版

序言 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院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 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区医院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山区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院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区医院数量占全省医院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区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山区医院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交易的医用耗材为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发证,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管理的产品或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 - 1 -

第五条竞价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竞价交易;议价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议价交易。未纳入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直接挂网交易。 第六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医用耗材在交易平台交易,不收取交易费用。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 第八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第九条生产企业报名条件: (一)提交以下资料: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所经营品种(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报名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除外)及《营业执照》。 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诊断试剂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的,其生产企业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提交《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 2 -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doc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呢?作为医生的大家可以参考下文我收集的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单位和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驻粤部队编制外医疗机构。 第四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和侵犯。 第五条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除从事医疗活动外,同时应承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县以上(含县,下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九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范围,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必须按下列程序申请,并领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一)设置一级医院以及农村管理区卫生站,由所在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设置二级医院和不满100张床位的单位或个人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市(不含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三)设置三级医院和100张床位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的医疗机构以及省属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军队所属单位设置编制外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疗机构的,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其中,军队设置编制外医疗机构在申请前还必须先经军队各军兵种驻粤最高领导机关的卫生主管部门或武警部队省总

广东省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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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院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州市医院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州市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院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州市医院数量占全省医院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州市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广州市医院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广东省医药行业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

广东省医药行业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制药、医疗器械专业(下称“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医药行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制药专业包括制药研发、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及标准化等技术岗位。 医疗器械专业包括医疗器械研发、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安装维修及标准化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医药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合理调整。 第二章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

交有效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第三章评价条件 医药行业制药、医疗器械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职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申报人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制药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制药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制药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制药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制药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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