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的通知

(渝建发〔2008〕1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切实改善工程建设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对原有的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新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和《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联系。

联系人:田路

联系电话:023-********

附件: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地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和义务,文明施工责任体系、生活区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度,防治废气、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的措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防范和应急措施等。

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或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围挡

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可采用注水式塑料围挡、轻型板式固定围挡、半通透

式活动围挡、墙柱式固定围挡等4种型式,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禁止以房代墙。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除注水式塑料围挡的高度可低于1.8米外,其他形式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不得超过2.2米。

施工围挡应保持干净、整洁,围挡上不得有“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围挡有破损、污渍的,应及时修复、清洗、见新。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施工围挡应采取措施绿化、亮化、美化。

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标志图牌及材料堆放

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在施工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应分开设置,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规划布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进出口大门,设有门卫,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凭工作胸卡出入。

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外应悬挂“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施工现场应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开、竣工时间等内容用大号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

施工机具设备及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建筑垃圾等建筑材料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管人等,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入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不得将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和材料堆码在施工围挡外。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场内道路硬化及冲洗保洁

建筑工地进出口通道设置不得超过2个。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洗车池、排水沟要集中清除淤泥,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场内保洁和“门前三包”。

五、封闭施工

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施工围墙内进行,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须漆成黄黑相间或红白相间颜色(同一工地应统一)。

六、施工现场扬尘、废气防治

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粉尘材料必须入库保管,沙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七、临时生活设施

临时生活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盥洗处、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活动室等。建造临时生活设施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节能和消防的要求。搭设活动房应有防火、防风等措施,结构强度、钢度及稳定性必须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活动房墙壁和屋顶应采用保温隔热材料,或采用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一)宿舍标准

宿舍内住宿人员名单上墙。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6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5平方米。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宿舍内应使用钢制床架,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地铺、通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宿舍地面应硬化。

(二)食堂标准

食堂应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米以外的地方。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得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应配备消毒、冷藏和排风设施。食堂必须配备纱门、纱窗、纱罩。

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具有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三)厕所标准

应设置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厕所应将门窗及照明设施安装齐全。厕所地面、墙裙、蹲坑、小便槽应贴瓷砖,蹲位之间必须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得低于0.9m。厕所应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厕所污水应经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

(四)淋浴房及盥洗处标准

淋浴房、盥洗处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及节水龙头。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淋浴房、盥洗处应定时保证充足的热水供给。淋浴房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男女淋浴房必须分设。

(五)医疗保健室标准

医疗保健室设在生活区内,有保健医药箱,有合理的医治和急救措施。医疗保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要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病教育。

(六)卫生保洁标准

生活区内应设置带盖生活垃圾桶和清扫保洁工具,应通过建立、落实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保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

(七)学习娱乐活动室标准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现场,还应设置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学习娱乐活动室,并配备29寸以上电视机和DVD机以及书刊杂志等学习资料。

八、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九、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范围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

十、人员标志标牌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佩戴标明其姓名、职务(工种)的胸卡。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佩章值班。

十一、消防措施

工地有严格的消防制度,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源,防火疏散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动火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十二、施工区域内既有管线保护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经过论证的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施工区域内的电力、通信、给排水、油、天然气等既有管线设施。

十三、对周边建、构筑物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对周边既有的建、构筑物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危及周边既有建、构筑物的安全。

十四、占道施工管理

需占道施工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要有经过审批的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同意的交通组织方案,认真做好施工围挡设置、建筑原材料堆放、施工路段交通引导标志设置以及分流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安全设施设置等工作,并抓紧组织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尽快完成施工作业,尽可能减轻施工占道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对涉及施工占道情况的,施工现场应建立义务交通组织机构,配备义务交通人员,协助交警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确保施工、行人和车辆安全。

十五、运输管理

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预拌混凝土、垃圾、渣土等易撒漏物质,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建筑渣土实行准运证制度,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按规定线路运输到指定渣场弃放。

十六、园林绿化文物保护

遵守园林绿化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毁坏绿地、损坏文物。要尽可能封闭泥土,绿化、美化施工现场。

十七、噪声控制

按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做到施工不扰民。

施工作业时间应控制在早上6:00~晚上22点之间,因施工工艺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施工时间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十八、治安秩序

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地内治安秩序良好,无各种治安事件发生。

发布部门:重庆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 0日(地方法规)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参考文本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 行版参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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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导读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房屋建筑业总产值,土木工程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安装业总产值,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总产值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数据专题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于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 计局等,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数据专题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任何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按行业)现状概况 (1) 第二节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同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总数量(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房屋建筑业总产值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房屋建筑业总产值比重统计分析 (7) 四、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2015-2017)统计分析 (8) 五、重庆市房屋建筑业总产值(2016-2017)变动分析 (8) 六、全国房屋建筑业总产值(2015-2017)统计分析 (9)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2010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2010 技术用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和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

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需要,规范我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档案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城乡建设,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和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原《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用表》(渝建发[2007]1号)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共计189种表格)和《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并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决定颁布施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和《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和《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7月1日前按《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用表》(渝建发〔2007〕1号)形成的表格不再重新填写。归档统一按新印发的《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

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的顺序排列。 三、《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和《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原《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用表》(渝建发[2007]1号)、《重庆市市政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渝建发[2007]54号)同时作废。 附:1、《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样表目录》2、《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归档内容一览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三日

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项目版

重庆市建筑业 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项目版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1. 项目用户登录 (3) 2. 项目申报人员 (3) 2.1 人员信息填写 (3) 2.2 人员信息上报 (6) 2.3 人员信息打印 (7) 2.4 人员信息查询 (8)

1.项目用户登录 项目用户输入系统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014160910.html,/login.aspx,出现登录界面如下:选择用户登录: 项目用户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 按钮,即可进入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项目版)。项目用户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中标企业在平安卡管理系统中分配。 2.项目申报人员 2.1人员信息填写 人员信息填写;用户登录后,通过点击左侧菜单栏“企业申报->人员信息填写”: 在列表页面点击,进入人员添加界面:

在填写页面输入申报人员详细信息,点击“保存”,完成人员填报;点击保存之后,会跳出一个窗口: 点击,可以进行照片编辑:

选择图片截取大小,点击,即可完成照片编辑。 在人员列表页面,选择某一灰色人员(注:灰色人员为被退回人员),点击,可以查看该人员被退回的信息: 在人员列表页面选择某一人员信息: 点击该人员照片,可以进入照片编辑功能:

操作方式同上。 在人员列表页,点击,可以进入修改页面: 点击照片编辑,也可以编辑照片,修改好各项内容之后,点击保存即可。 在人员列表页,点击,那么将删除该人员信息。 2.2人员信息上报 人员信息上报;用户登录后,点击左侧菜单栏“平安卡申报->人员信息上报”,用户勾选需上报的人员信息: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该知道的数据

1、一般的框架结构中的混凝土用量可以按“建筑面积*0.22”得出,即一个标准层的折算厚度在22cm左右; 2、框架结构的含钢量暂按每m2含钢量60kg计(暂时不考虑影响各建筑物含钢量的因素):。 3、综合上面的数据:每立方混凝土的含钢量=1/0.22*60=273kg。 12墙一个平方需要64块标准砖 18墙一个平方需要96块标准砖 24墙一个平方需要128块标准砖 37墙一个平方需为192块标准砖 49墙一个平方需为256块标准砖 计算公式: 单位立方米240墙砖用量1/(0.24*0.12*0.6) 单位立方米370墙砖用量1/(0.37*0.12*0.6) 空心24墙一个平方需要80多块标准砖 一个土建工程师应掌握的数据 一、普通住宅建筑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 1、多层砌体住宅: 钢筋30KG/m2 砼0.3—0.33m3/m2 2、多层框架 钢筋38—42KG/m2 砼0.33—0.35m3/m2

3、小高层11—12层 钢筋50—52KG/m2 砼0.35m3/m2 4、高层17—18层 钢筋54—60KG/m2 砼0.36m3/m2 5、高层30层H=94米 钢筋65—75KG/m2 砼0.42—0.47m3/m2 6、高层酒店式公寓28层H=90米 钢筋65—70KG/m2 砼0.38—0.42m3/m2 7、别墅混凝土用量和用钢量介于多层砌体住宅和高层11—12层之间以上数据按抗震7度区规则结构设计 二、普通多层住宅楼施工预算经济指标 1、室外门窗(不包括单元门、防盗门)面积占建筑面积0.20—0.24 2、模版面积占建筑面积2.2左右 3、室外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0.4左右 4、室内抹灰面积占建筑面积3.8 三、施工功效 1、一个抹灰工一天抹灰在35平米

(工程建筑)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览表精编

(工程建筑套表)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 表览表

重庆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用表 样表目录 序 技术文件名称表格编号号 1 工程参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名单质量责任-1 2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2 3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3 4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4 5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5 6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6 7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7 8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8 9 施工单位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9 10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0 11 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1 12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2 13 工程有关人员质量责任书(通用)质量责任-13 14 专业分包单位负责人质量责任书质量责任-14 15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渝市政验收-1 16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检查报告渝市政验收-2

17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评估报告渝市政验收-3 18 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渝市政验收-4 19 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质量检查报告渝市政验收-5 20 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渝市政验收-6 21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壹) 渝市政验收 -7-1 22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二) 渝市政验收 -7-2 2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渝市政验收-8 2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渝市政验收-9 2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 录 渝市政验收 -10 26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表渝市政验收 -11 2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渝市政验收 -12 28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渝市政验收 -13 29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渝市政验收 -14 30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渝市政监理-1 31 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审批表渝市政监理-2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报告 *建设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及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的通知》,沙区建委关于转发《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及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司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从业人员持证、在建工程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自查清理,逐一登记,全面汇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通知》下发当日,公司领导就进行全面工作布署,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人事、工程、质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检查督导小组,集中在8月15至9月2日对公司所属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及施工现场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自查,工业清理了个别无效及人证分离人员。 9月4日至9月10日,公司在各项目部、分支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派出检查组,认真检查,逐一核实。截止9月10日,企业具有初、中、高级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共计299人;一级项目经理15人,二级项目经理16人,三级项目经理21人;施工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378人;技术工人438

人。自查情况与企业所掌握的数据相符。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持证上岗自查,暴露出若干问题。首先是劳务用工班组人员持证率低的问题较为突出,劳务用工仍然在低水平上徘徊,仍然有许多零散用工未纳入有效管理,无法对该群体进行系统教育培训与核查。虽然,公司自20XX年起,已对所辖项目采取劳务企业分包责任制,但在此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务人员持证上岗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利,出现了个别无效证、人证分离等情况,特别是劳务班组重使用,轻培训现象较为严重,操作工人特别是农民工持证率低。 二是目前技能培训仅限于技术工人取证式培训鉴定,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所面对的群体也限于已具备一定基础、进入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对操作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先取证后上岗意识淡薄,实现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的根本性思想转变难度较大。 三是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失衡,技师类人才严重缺乏,对普工的系统培训教育尚未开展。 四是总包企业对所分包劳务企业项目监管与人事配合力度有待加强。 三、改进措施 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先

建筑企业与其从业人数的关系分析

建筑企业与其从业人数的关系分析 摘要:,建筑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中国建筑行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不断上升。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并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促进就业、促进村镇经济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贡献突出。然而,建筑从业人员在迅速增长。现对1980—2007年间我国建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关系状况,对建筑企业与其从业人数来分析我国建筑业的状况和预测未来我国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前景。 关键字: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发展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has already become the important material production division of China's national economy. With the enlargement of industry's scale, Chinese building trade is rising to the contribu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constantly too. The building enterprise belongs to workforce's intensive enterprises, absorb countryside shift workforce, promote, obtain employment, bring about an advance in economy of villages and small towns with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pool development respect contributing outstanding. However, employee is increasing architecture rapidly. To the building enterprise of our country and employees' relation state among 1980-2007 years now, come, analyze of our country state and prediction future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spect of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to building enterprise and its number of employees. Key words: Building enterprise ;Employees ;Development 引言:建筑业目前是我国经济发展中很重要是一个产业。他的贡献不仅仅是表现在经济建设中,而且和我国居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规模的发展,其在带给人民生活生产富足的时候也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建筑业从业人数从一定意义上反映出了国家建筑业的发展状况。也能看出建筑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贡献。本篇是对建筑业从业人数情况的简单分析和预测,目的在于通过这些统计数据的分析报告,结合自己所学,关心我国未来建筑业发展趋势。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着重从1980—2007以来我国建筑企业数与建筑从业人数关系。 一、收集统计年鉴2008

渝办发〔2011〕372号《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渝办发〔2011〕372号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农村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乡、村规划区中确定的集中居民点除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住宅,是指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并经依法批准,使用经批准的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的自用住宅。 第三条(责任主体)区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用地管理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没有设镇(乡)人民政府的区域,由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规划原则)建设农村村民住宅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适度集中布局; (二)安全、适用、美观、经济; (三)符合我市有关乡村风貌的规划设计要求,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与自然环境协调,鼓励采用通用图集; (四)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区内的,还应符合城乡规划; (五)尽可能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占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确定的城镇或乡村道路用地; (六)位于公路的建筑控制区、铁路弯道内侧、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附近及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的,应当迁建; (七)位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或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的,应当迁建; (八)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内建设村民住宅;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不得危及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设施的安全; (十)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建设标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

1 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 (2019年版) 第一部分常见开裂问题防治 1.1地面开裂 1.垫层混凝土应配置抗裂钢筋,抗裂钢筋应设置定位措施。新近回填基土上的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并应配置①6.5及以上双向钢筋网片,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2.土层超过1m时,填充墙下应设置地梁,地面下应设置结构底板。土层未超过1m时,填充墙下宜设置地梁或混凝土放大脚基础,地面下宜设置结构底板。具体做法应经设计确定。 3.设计文件应明确回填土填料的材料要求和回填压实度要求。地基、房心或肥槽回填施工应分层压实,并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压实度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4.大面积现浇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横向缩缝。纵、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6m,严禁釆用后切割工艺。 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优先釆用薄膜覆盖,不应简单釆用洒水(蓄水)等方式养护,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釆用的水泥种类、外加剂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确定。 6.地面各构造层混凝土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试块。 1.2结构楼板开裂 1.超长结构、受温度影响较大建筑的楼板应双层双向设置钢筋位于楼 层大角的房间楼板,在其阳角部位宜设置放射抗裂钢筋。

2.角部房间设置了阳光窗或转角窗,导致端部墙体为一字形墙或翼墙很小的L形墙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并应釆取加强措施。 3.现浇板内预埋线管应避免交叉和过度集中布置,禁止三层及以上管线交错叠放,除箱(盒)汇接区域外,平行排布的预埋管线之间净距不应小于50mm,预埋管线在板底和板面方向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5mm,严禁预埋管线布置于钢筋外侧的混凝土保护层内。厨厕现浇板内不宜预埋管线和预留接线盒。 4.楼板钢筋定位件应按阵列式排布在纵横钢筋交叉点。定位件最大纵横间距按下表执行,楼板边沿第一排定位件距离楼板边缘不大于一倍钢筋间距。定位件金属部分不应直接接触模板。 5.楼板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可移动周转使用的楼板钢筋保护措施防止人为踩踏钢筋。严禁直接在楼板钢筋上搁置施工机具或堆放工程材料。 6.混凝土浇筑后,应分别在初凝前和终凝前分两次对混凝土裸露表面进行抹面处理。每次抹面可釆用铁板抹平压光两遍,或用木蟹抹平搓毛两遍。 7.严格控制板面上荷时间。役强度达到1.2Mpa后(即手压无痕),方可上人放线施工。梁板混凝土浇筑时应制作适当数量用于拆模控制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置于所代表混凝土构件附近。 8.雨期施工期间,除应釆用防护措施外,小雨天气不宜进行混凝土露天浇筑,大雨、暴雨天气严禁进行混凝土浇筑。 9.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做好现浇板厚度的控制标示,每1.5~2m2范围内宜设置一处,浇筑过程应进行插钎检查厚度,第一次抹压收面时应插钎检查厚度。

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97)建建综字第3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 的行业形象,我们组织起草了《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通告我们,以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建筑业监督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监督,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信誉和职业形象。 2.敬业爱岗,严格监督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3.提高效率,热情服务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监督工作及时到位,做到急事快办,热情服务。 4.公正严明,接受监督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提高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监督、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 5.严格自律,不谋私利严格执行监督、检测人员《工作守则》,不在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中兼职,不利用工作之便介绍工程进行有偿咨询活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 (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遵纪守法,秉公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招标投标各个环节要依法管理、依法监督,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敬业爱岗,优质服务树立敬业精神,以服务带管理,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努力发挥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作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5.接受监督,保守秘密公开办事程序,分开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准泄露标底,维护建筑市场各方的合法权益。 6.兼洁奉公,不谋私利不以权谋私,不吃宴请,不收礼金,不指定投标队伍,不准泄露标底,不准自编自审,不参加有妨碍公务的各种活动,不做有损于政府形象的事情。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监督,坚持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宣传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安全监督人员要树立敬业精神,以做好本职工作为荣,以减少伤亡事故为本,开拓思路,克服困难,大胆管理。 3.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措施和意见,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4.努力钻研,提高水平认真学习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积累和丰富工作经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 行版)正式版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 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 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 单位: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单位名称: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渝建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渝建发(2008)169号) 一、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地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和义务,文明施工责任体系、生活区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度,防治废气、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的措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防范和应急措施等。 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或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围挡 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可采用注水式塑料围挡、轻型板式固定围挡、半通透式活动围挡、墙柱式固定围挡等4种型式,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砌体干码等,禁止以房代墙。围挡必须牢固稳定、连续设置。除注水式塑料围挡的高度可低于1.8米外,其他形式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不得超过2.2米。 施工围挡应保持干净、整洁,围挡上不得有“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围挡有破损、污渍的,应及时修复、清洗、见新。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施工围挡应采取措施绿化、亮化、美化。 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标志图牌及材料堆放 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在施工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应分开设置,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规划布置。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进出口大门,设有门卫,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凭工作胸卡出入。 施工现场进出口大门外应悬挂“六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现场出入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施工现场应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开、竣工时间等内容用大号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 施工机具设备及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建筑垃圾等建筑材料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管人等,标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入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不得将各种施工机具设备和材料堆码在施工围挡外。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场内道路硬化及冲洗保洁 建筑工地进出口通道设置不得超过2个。进出口通道及工地场内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和排水沟等车辆冲洗设施,配置高压水枪。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洗车池、排水沟要集中清除淤泥,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场内保洁和“门前三包”。 五、封闭施工 与建筑施工有关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施工围墙内进行,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参考文本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参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合同(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试行版)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

《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

《重庆市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渝建发[2006]256号)。重庆市建 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支持区县(自治县)加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暂停实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和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行政管理培育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永川、江津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以下简称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外,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受理和审批,报市建委制证。 第三条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的受理、审批以及发证职责由市建委委托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行使。 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涉及交通、水利、通信资质类别的,按本细则第七条第五项办理。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由市建委加盖公章,并统一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分批发给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每一批发给五个空白资质证书。 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应在每批证书发放完后2个工作日内,将所发放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区建委发放资质证书的文件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报市建委建管处备案。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委有违法审查、审批行为的,不予发放下一批新证;无违法审查、审批行为的,发放下一批新证。 第四条新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设一年的暂定期。期限届满前,企业应依法向市建委提出转正申请,由市建委进行审批。 新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原则上不增项,特殊情况增项不能超过一项。 第五条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的企业应先办理营业执照,再按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对照标准条件准备资质申请材料,然后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建委提出申请,并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步完成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申报。 市直属企业新增项资质直接到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请。 第六条申请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含新增项资质),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完善我市“智慧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区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可以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 (一)核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实施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处理施工现场劳资纠纷; (三)参加工伤保险; (四)查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情况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情况 我国的建筑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从规范职业秩序,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角度对从业人员实行的准入制度。是按照《建筑法》要求,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规划师等之后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的又一项新的执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体系。 一、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制度 (1)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的执业定位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是一种执业注册制度。执业资格制度是政府对某种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安全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市场准入控制,具体来说执业资格制度表现为对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规定。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注册后,既可以受聘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也可以受聘从事其他施工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如质量监督、工程管理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其提供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业主方,承包商,政府部门、融资代理等。 (2)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的资格与注册 我国的执业资格是按照有关规定的条件,实行统一考试、注册等程序,获得某一准入的凭证,换言之,取得某一专业资格就等于获得了从事该专业活动的执业资格。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要通过考试获取

执业资格。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与申请者的条件 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编制和组织命题工作由建设部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一级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分为4科:《建筑工程技术与经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专业知识与能力》。 (4)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制度与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关系我国的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项目经理是建筑业企业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设置的一个岗位职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前,这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由行政审批获得。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是从事建设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2019-2025年 重庆建筑业市场专项调研与投资策略分析报告2019-2025年 报告编号(No):378711 【出版机构】:产业经济研究院 【出版日期】:2019年4月 【交付方式】:电子版或特快专递 产业经济研究院报告每个季度更新,我们的客户将免费售后服务一年,后期可以续费。行业研究报告是开展一切咨询业务的基石,通过对特定行业的长期跟踪监测,预测行业需求、供给、经营特性、获取能力、产业链和价值链等多方面的内容,整合行业、公司、市场、用户等多层面数据和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深度的行业市场研究报告,以专业的研究方法帮助客户深入的了解行业,发现投资价值和投资机会,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和营销能力。 专家提示:十三五规划期间,产业政策对本行业产业链有重新梳理,数据每个季度实时更新,关于报告的图表部分,以当时购买报告的最新数据为准,图表的个数或多或少,届时以实际提交报告为准,感谢关注和支持!

第一章建筑业相关介绍 1.1建筑业及建筑设计 1.1.1建筑的概念阐释 1.1.2建筑业的定义 1.1.3建筑设计的定义 1.1.4建筑设计的分类 1.2建筑业行业分类标准 1.2.1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1.2.2建筑安装业 1.2.3建筑装饰业 1.2.4其他建筑业 1.3建筑业企业 1.3.1建筑业企业的定义 1.3.2建筑业企业分类 1.3.3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 第二章2017-2019年中国建筑业的发展2.1中国建筑业发展总体概况 2.1.1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2.1.2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之路

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行业专家的管理,完善专家评审、咨询制度,提高建筑业管理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住建部有关专家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行业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 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建筑管理方面有关评审、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建筑行业专家经推荐聘任统一进入建筑行业 专家库。建筑行业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建筑行业专家参加建筑管理方面有关评审、咨询工作的抽取和考核评价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建筑行业专家主要从我市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管理、技术、经济工作的专业人员中选聘,也可以选聘部分外地相关专业人员进入专家库。 第五条依据专家评审、咨询工作内容不同,分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专家类别。建管各站室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上述专家类别基础上设立相应子类别,并报市城乡建委备案确认。 第六条市城乡建委负责建筑行业专家库的设立和专 家的统筹管理工作,建管相关站室负责相关类别专家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建管相关站室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类别专家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七条建筑行业专家的工作职责:

1、建筑有关技术问题的研究、论证; 2、建筑有关奖项的评选; 3、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鉴定; 4、建筑有关标准的制定; 5、建筑工程项目的评标; 6、建筑有关企业资质的评审工作; 7、建筑有关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评估; 8、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9、协助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建筑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10、协助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与建筑行业有关的工作检查、督查; 11、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第八条建筑行业专家享有的权利: 1、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在工作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3、优先获得建筑有关标准、信息及技术资料; 4、参加建筑技术交流及评审咨询等活动; 5、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6、获取工作报酬; 7、自愿退出专家库。 第九条建筑行业专家承担的义务: 1、为建筑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和咨询意见; 2、严格遵守建筑管理评审和咨询工作纪律,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和咨询情况; 3、发现建筑管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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