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

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情况及小康进程

监测方案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残疾人情况也处于壹个快速变动的阶段。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情况的变化情况,2007年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正式启动了年度监测工作。

2010年的监测是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2007、2008、2009年度残疾人情况监测的拓展和延伸。2010年度残疾人情况监测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734个县级样本中各抽取二个调查小区作为监测样本单位,共计1467个小区,应监测残疾人35785人,实际监测残疾人32645人,其中:成人31028人,儿童1617人;男性16974人,占52.0%,女性15671人,占48.0%,男女性别比为108.3;城市为11323人,占34.7%;农村为21322人,占65.3%。

监测主要内容包括残疾人的生存、发展和环境情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0年度监测起止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监测结果表明,2010年度残疾人生活情况得到较大改善,特别

是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和康复服务覆盖率明显提高,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57.4%,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壹年。这充分体现出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19号)的新成效,反映出各地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变化。

本年度监测工作得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支持。

壹、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情况监测

(壹)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

1.家庭户规模基本没有变化。

2010年度残疾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33人,和上年度的3.37人相比变化不大。其中,残疾人家庭户规模为2人的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7.1%,3人户家庭比例为19.8%,4人户家庭比例为17.1%,5人户及之上家庭所占比例合计为24.4%,1人户残疾人家庭比例为11.6%。

2.适龄残疾人婚姻情况基本稳定。

监测结果表明适龄残疾人的于婚率为62.5%,离婚率为2.3%,婚姻情况呈现稳定态势(见表1)。

表1适龄残疾人的婚姻情况

单位:%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未婚11.9 12.5 11.4 11.9

初婚有配偶59.3 58.9 60.0 59.6

再婚有配偶 3.3 3.2 3.0 2.9

离婚 2.1 2.1 2.2 2.3

丧偶23.4 23.2 23.3 23.3

3.残疾儿童监护人仍以父母为主。

于2010年度监测的18岁以下残疾儿童中,父母为监护人的占绝大多数,为86.0%,和上年度相比,上升了0.6个百分点。父母监护更有利于残疾儿童成长,因此,需要特别关注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他亲属或非亲属作为监护人的残疾儿童的成长情况(见表2)。

表217岁及以下残疾儿童的监护人构成

单位:%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父母82.8 84.2 85.4 86.0

父亲或母亲 5.5 4.9 5.2 5.4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8.2 7.8 7.3 6.7

其他亲属或其他非亲属 3.5 3.1 2.1 1.9

4.住房面积增加,住房情况有所改善。

2010年度监测人口中住房情况发生改变的占全部监测人口的3.9%。其中,有4.8%的农村残疾人口住房情况发生改变,2.3%的城镇残疾人口住房情况发生改变。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7.7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1.6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度增加0.3平方米和0.5平方米。

5.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明显提高。

2010年度监测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365.8元,比上年度增加787.7元,增长9.2%;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739.2元,比上年度增加673.1元,增长16.6%。扣除物价影响,2010年度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07年以来增长幅度最大的壹年。

从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的结构见,和上年度相比,2010年度城镇收入增幅最大的是出售财物年收入,接下来是转移性年收入、工薪年收入;农村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于转移性年收入、工薪年收入以及运营年总收入的提高(见表3)。

表3残疾人家庭分项人均收入比较

单位:元

6.残疾人家庭支出增加。

和2009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消费性支出相比2008年度小幅下降0.8%的情况不同,2010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消费性支出呈上升趋势,比2009年度增长6.0%。农村残疾人家庭消费性支出仍然持续上升,2008、2009及2010年度比上年度分别增长15.5%、11.1%和13.0%。

2007~2010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支出的前三项依次是食品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居住支出。其中增幅较大的有,转移性年支出增加24.5%,设备用品年支出增加22.5%,社会保障年支出增加14.4%。和2009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食品年支出小幅下降相比,2010年度上升了10.0%,达到人均3051.2元(见表4)。

单位:元

2007~2010年度农村残疾人家庭支出主要是食品支出、居住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和运营年支出。相比上年度,2010年度农村残疾人家庭的社会保障、设备用品和居住年支出增幅较大,分别达到60.5%、26.9%和19.6%(见表5)。

单位:元

2010年度,城镇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比上年度略有增高,为

46.4%,农村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基本持平,为47.4%(见表6)。

表6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

单位:%

2009年

2007年度2008年度

2010年度

城镇43.8 47.2 44.7 46.4

农村47.7 51.5 47.0 47.4

7.残疾人家庭电话和家用电器拥有比例普遍上升。

2010年度家用电器和电脑拥有的比例普遍上升。虽然固定电话拥有率稍有下降,可是移动电话(手机或小灵通)的拥有率有较大上升,呈明显的互补关系。分城乡见,2010年城镇家电拥有率较上年度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移动电话、电冰箱、洗衣机拥有率已接近或超过五成,而彩电拥有率高达79.7%;农村家电拥有率于2007~2010年度始终保持稳定上升的趋势,其中彩电和移动电话拥有率达到76.2%和50.0%,但拥有率仍低于城镇,特别是电脑和电冰箱的拥有率差距较大。

2010年度新增家用电脑是否上网和残疾人是否会使用电脑上网的监测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残疾人家用电脑上网的比例较高,城乡均达到80%之上,而残疾人本人使用电脑的比例不高,城乡分别为22.5%和18.0%(见表7)。

表7残疾人家庭家用电器拥有率

单位:%

8.家庭人均用电量上升。

2010年度城镇和农村的家庭月人均用电量均有上升。其中,城镇月人均用电量达到26.53度,比上年度增加1.43度;农村月人均用电量达到11.85度,比上年度增加1.09度(见表8)。

表8残疾人家庭月人均用电量

单位:度

2007年度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城镇26.03 28.54 25.10 26.53

农村8.18 9.95 10.76 11.85

(二)残疾人基本情况。

1.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自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四年以来,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48.8%,其中,城镇为53.3%,农村为46.4%。2010年度,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33.5%,比上年度有较大提高,其中,城镇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由上年度的29.8%上升到38.5%,农村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由上年度的19.3%上升到30.8%。这表明政府和社会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于2009年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残疾人受益面扩大。

2010年度城乡残疾人于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备、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日间照料和托养、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等六方面康复服务的比例均比上年度有不同程度增加。2010年度城乡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多数项目的比例均达到了近年的最高水平,其中,城镇和农村残疾人接受康复知识普及的比例和上年度相比分别提高了6.2和6.7个百分点。这表明有更多的残疾人重视康复知识的学习且接受了康复服务。2010年度康复服务监测指标增加了接受跟踪回访服务和其他服务,监测结果表明,接受了跟踪回访服务的比例城镇为7.8%、农村为4.7%,接受了其他康复服务的比例农村稍高于城

镇,城镇为8.1%,农村为8.9%(见表9)。

表9残疾人接受过各项康复服务的比例

单位:%

注:*为2010年新增的康复服务指标选项

2010年度和上年度相比,各类残疾人于壹年内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均有大幅度的增加,其中精神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增幅最快,比上年度增加了14.4个百分点,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均有较快的增长(见表10)。

表10分残疾类别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比例

单位:%

2.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比例上升,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基本持平,但受教育程度仍然较低。

2007年以来,随着义务教育阶段“俩免壹补”等教育救助政策的全面施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不断上升,2010年达到71.4%。2010年度和上年度相比,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上升1.9个百分点,城乡均比上年度上升2.0个百分点,可是农村仍低于城市5.2个百分点(见表11)。

表116~14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比例

单位:%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

城镇65.6 64.5 73.7 75.7

农村63.0 63.7 68.5 70.5

全国63.3 63.8 69.5 71.4

从6~17岁残疾儿童就读学校的类型见,2010年度和上年度相比,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基本持平,就读普通中学、普通教育学

校特教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均有所上升(见表12)。

表126~17岁残疾儿童就读学校类型构成

单位:%

18岁及之上残疾人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未上过学和上过小学的比例为76.1%,各类受教育程度比例和上年度基本保持壹致。全国从未上过学的比例略有减少,其中,城镇和农村分别减少了1.3和0.9个百分点(见表13)。

表1318岁及之上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构成

单位:%

3.残疾人就业比例和上年基本持平,未就业原因及生活来源和上年度排序相同。

2010年度,劳动年龄段生活能够自理的城镇残疾人就业比例为34.0%,农村为49.2%,和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城乡残疾人找工作的主要途径是熟人介绍,其中,城镇为62.6%,农村为60.9%(见表14),这反映出公共就业服务和残疾人就业服务尚需加强。

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为8.6%,比上年度的13.6%有较大下降,壹方面由于去年国家壹系列积极促进就业的政策惠及部分残疾人,另壹方面也有部分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残疾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进行失

业登记。

表14残疾人找工作的途径

单位:%

于2010年度生活能自理的18到59岁的男性和18到54岁的女性残疾人中,未就业原因的前三位是,城市中依次为丧失劳动能力(27.1%)、其他原因(20.4%)、离退休(18.0%);农村中依次为丧失劳动能力(33.6%)、料理家务(31.8%)、其他原因(27.8%)。和上年度相比,城镇和农村未就业原因的排序相同,比例略有变化(见表15)。

表15残疾人未工作原因构成

单位:%

2010年度有劳动能力未就业残疾人的生活主要来源,城镇中依次为家庭其他成员供养(37.6%)、领取基本生活费(35.0%)、离退休金(18.2%)、其他(7.6%);农村中依次为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70.0%)、其他(15.0%)、领取基本生活费(14.0%)、财产性收入(0.7%)。和上年度相比,城镇和农村未就业者的生活来源仍然以家庭供养为主,但比例均有所下降,城镇下降了2.9个百分点,农村下降了6.9个百分点,城乡残疾人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比例均有小幅增加(见表16)。

表16未工作残疾人的生活来源构成

单位:%

4.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情况有较明显改善。

(1)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比例提高。

2007~2010年度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比例不断提高。2008年度城镇人口至少参加了壹种社会保险的比例比2007年度增加19.5个百分点,2009年度于2008年度基础上增加1.7个百分点,2010年度又比2009年度增加11.8个百分点。城镇残疾人参加的社会保险中增幅最大的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2010年度比上年度增加12.3个百分点,其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比上年度增加5.3个百分点。但2010年度仍有23.9%的城镇残疾人没有参加任何壹种社会保险,应当予以关注(见表17)。

表1716岁及之上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单位:%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加快推进残疾 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泉政文[2016]60号 【发布部门】泉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泉政文〔2016〕60号 2016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意见》(闽政〔2014〕4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63号)精神,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及权益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加大困难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力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

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精神病患者门诊、住院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外的个人负担部分,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听力、言语和多重重度残疾人统一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按现行筹资标准和当地医疗救助办法进行救助。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两项补贴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所需资金除省补贴外,其余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一户多残家庭的生活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最低缴费部分全额资助政策;对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不低于50%。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落实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将已确定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目前,全省187.1万残疾人中,55万农村残疾人尚未脱贫,2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困难。要坚持普惠与特惠制度、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切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 1.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城市残疾人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农村残疾人家庭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保障对象施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

重度残疾人,本人申请单独立户的,公安部门应准许,民政部门应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残联,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下同) 2.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完善残疾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要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或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加强残疾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家庭成员和残疾人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重点救助对象;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残疾人、未成年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患重病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患重病和因残致贫的残疾人实施救助;在各类医疗救助对象中,重点加大对重病残疾人和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适当提高残疾人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减免残疾人救助对象的住院押金,及时给予救治。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于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残联,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 3.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政策。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救助并适当放宽救助条件和提高救助标准,情况特殊的经其认定后可给予二次救助。对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概况

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概况 字体【大中小】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并由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教委、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等部门联合组成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一部署和具体落实。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充分准备,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1987年4月1日零时开始全面抽样调查。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下,民政、卫生、统计部门、残疾人组织通力合作,组织420个调查队、10815名队员和3万余名干部、陪调员共4万多人,逐村逐户认真调查登记,至5月中旬全部完成入户调查、复查和调查质量的抽查任务。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手工和机器汇总数据,对调查质量进行综合审核,证明这次 调查是成功的。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采取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424个县(市、市辖区),再逐级抽取乡(镇、街道)和村民(居民)委员会,共3169个调查单位,平均每个调 查单位500个左右。 全国共调查了369816户、1579314人,调查总人数占全国当年总人口数1.50‰。 住户调查员入户见面153745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97.35%;按照《残疾人筛查表》筛出可疑残疾人176888人,占调查总人数的11.20%。眼科、耳鼻喉科、儿科、骨外科和精神科医生分别对筛出的可疑残疾人逐个进行检查、诊断,并按分类的《残疾标准》 确定残疾人和划分残疾等级。 全面调查展开之前,由有关医学、康复专家依据国际残疾人分类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盲、聋哑、肢残、智残、精神残疾五类残疾人标准,作为判定依据。 二、调查结果 这次调查汇总:有残疾人的家庭66888户,占调查总户数的18.10%;确定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病五类残疾和多重残疾共77345人,占调查总人数的4.90%。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是:听力言语残疾26516人,占16.79‰;智力残疾15233人,占9.65‰;肢体残疾11304人,占7.16‰;视力残疾11303人,占7.16‰;精神病残疾2907人,占1.84‰,多重残疾10080人,占6.38‰。 根据调查结果推算总体: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8年11月12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第二条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第三条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第五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条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

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第七条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一条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第十二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的作用。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十三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 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大伦敦城市规划解析

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解析作业 ————大伦敦城市规划解析 引言:本文以两个层面对大伦敦城市规划进行综合解析,并按照时间线索及理论线索两个线索对全文进行逻辑性的把握。 伦敦简介: 伦敦是世界著名都市、英国的首都,是英国金融、文化、艺术、教育的中心。她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是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她还有着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生活,众多的世界著名大学、学院和其它教育机构。伦敦交通发达、地铁、火车、地面公共汽车连接成网,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 大伦敦包括伦敦城、内伦敦和外伦敦,共1580平方公里,共有33个区,其中伦敦城是核心区,面积只有1.6平方公里。 层面一:大伦敦规划属性解析 规划概况: 大伦敦环加放射线,城周用绿化环带围绕的城市发 展模式,以市中心为半径48km范围内,分四个同心圆 地区。规划核心的开发策略,是寻求一种整合的、多中 心的路径来实现其发展目标,因此它特别强调要为次区 域层面的开发活动提供持续的规划框架。大伦敦规划确 定次区域发展策略的地区包括:中心伦敦、北伦敦、西 伦敦、南伦敦、东伦敦和泰晤士河口门户地区。 1982年编制的大伦敦规划方案中,采取在外围建立 卫星城镇的方式,并且提出大城市人口有机疏散因该从 大城市地区的工业及人口分布的规划着手。这样建 立卫星城的思想开始和地区的区域规划联系在一起。 伦敦四同心圆规划示意图 思想来源: 早期的大伦敦地区的规划方案是公元1942~1944年由P.艾伯克龙比主持制订的。规划区面积为6731平方公里,内有各级地方行政机构共143个。规划区内的人口为650万(1938)。 大伦敦规划也汲取了E.霍华德和P.格迪斯等人的关于以城市周围地域作为城市规划考虑范围的思想,体现了格迪斯提出的城镇群(见城镇集聚区)的概念。 规划历程: 1937年,英政府为解决伦敦人口过于密集的问题,成立了"巴罗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 940年提出的"巴罗报告"指出:伦敦地区工业与人口不断聚集,是由于工业所引起的吸引作用,因而提出了疏散伦敦中心区工业和人口的建议。1942年由艾勃克龙比主持编制大伦敦规划,于1944年完成轮廓性的大伦敦规划和报告。其后又陆续制定了伦敦市和伦敦郡的规划。在大伦敦规划中体现了盖迪斯首先提出的"组合城市"概念,并且在制定规划过程中遵循了盖迪斯所概括的方法,即"调查-分析-规划方案"。当时被纳入大伦敦地区的面积为6731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 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78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8 【实施日期】2016.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6〕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生活得到稳定保障,就业层次和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关爱、支持、帮助残疾人的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提升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在进一步落实好享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上浮不低于20%分类救助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重度残疾人分类救助水平。困难家庭中依靠父母、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供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纳入供养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存在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或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要优先予以医疗救助。社会救助机构对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要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二)提高残疾人福利补贴范围和标准。完善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基本需求相适应,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并逐步提标扩面。探索建立老年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落实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59周岁(含55周岁)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政

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比较与分析_田宝

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比较与分析 田 宝*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北京,100089) 张 扬 (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秦皇岛,066000) 邱卓英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100068) 摘要 介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背景、过程和方法。运用文献法比较1987 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主要结果。发现与1987年全国第一次抽样调查相比,2006年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肢体残疾人数大幅增 加,而智力残疾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 关键词 残疾人 抽样调查 残疾率分类号 G760 1 背景 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中国残疾人的状况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为掌握全 国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及康复、就业、教育、婚姻、家庭等新的实际状况,国务院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经过两年多的充分准备,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4月1日开始全面调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所有数据的时间界定为2006年4月1日0时。为了与国内同行交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信息,并回答同行关心的问题,我们结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发布公报的内容,主要针对智力残疾全国抽样调查问题以系列文章进行探讨。 2 方法 2.1 抽样方法及样本量 根据调查目的,本着既保证调查数据有广泛代表性,又适当控制规模的原则,采用分层、等距、概率比例、多阶段抽样的方法[1]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为分总体,先按照分层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省内各县、市、市辖区进行合理分层,对县、乡两级进行隐含分层,分层后编制抽样框。再进行三级抽样,省(自治区、直辖市)抽取县、市、市辖区;被抽中的县(市、市辖区)抽取乡、镇、街道; 被抽中的乡(镇、街道)再抽取村民、居民委员会。在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13亿人口的范围内,抽出734个县(市、区),2980年乡(镇、街道),共5964年调查小区,平均每个调查小区420人左右。共调查了771797户,样本量为2526145人 [2] 。 2.2 调查内容及标准 此次调查涉及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和多重残疾等七类残疾。每类残疾的定义及标准见附件1、2、3、4、5、6、7(如果有文字上的出入,以中残联抽样办公布的 标准为准)[3] 。2.3 调查程序 由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团体组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本次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调查准备阶段(2006年4月1日以前);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4月1日-5月底);数据汇总处理阶段(2006年6月-2007年12月)。调查准备阶段分为两个方面,首先组织专家对七类残疾的定义、标准及筛查诊断方法进行重新修订,然后分别于2004年冬和2005年春和夏进行三次预调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零时。 2.4 调查质量评价 调查质量的评价方法是,随机抽取99个调查小 *田宝,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智力残疾康复、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职业生涯与指导。E -mail :tianbao65@https://www.360docs.net/doc/101863819.html, 。 《中国特殊教育》2007年第8期(总第86期) Chinese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 (Monthly ) No .8,2007(Serial No .86)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

(年度报告)年度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 告

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情况及小康进程 监测方案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残疾人情况也处于壹个快速变动的阶段。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情况的变化情况,2007年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情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正式启动了年度监测工作。 2010年的监测是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2007、2008、2009年度残疾人情况监测的拓展和延伸。2010年度残疾人情况监测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734个县级样本中各抽取二个调查小区作为监测样本单位,共计1467个小区,应监测残疾人35785人,实际监测残疾人32645人,其中:成人31028人,儿童1617人;男性16974人,占52.0%,女性15671人,占48.0%,男女性别比为108.3;城市为11323人,占34.7%;农村为21322人,占65.3%。 监测主要内容包括残疾人的生存、发展和环境情况,涉及残疾人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服务、无障碍环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0年度监测起止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 监测结果表明,2010年度残疾人生活情况得到较大改善,特别

是收入水平、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和康复服务覆盖率明显提高,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57.4%,是近年来增幅最大的壹年。这充分体现出各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19号)的新成效,反映出各地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变化。 本年度监测工作得到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支持。 壹、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情况监测 (壹)残疾人家庭基本情况。 1.家庭户规模基本没有变化。 2010年度残疾人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33人,和上年度的3.37人相比变化不大。其中,残疾人家庭户规模为2人的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7.1%,3人户家庭比例为19.8%,4人户家庭比例为17.1%,5人户及之上家庭所占比例合计为24.4%,1人户残疾人家庭比例为11.6%。 2.适龄残疾人婚姻情况基本稳定。 监测结果表明适龄残疾人的于婚率为62.5%,离婚率为2.3%,婚姻情况呈现稳定态势(见表1)。

中国残疾人励志故事

中国残疾人励志故事 今年已37岁的安徽池州青年李雁雁是中国第一个赴国外留学的盲人。12年间,他孤独地辗转日本、美国学医,克服难以想象的艰难险阻,成为中国和亚洲第一个盲人医科博士。 母亲的泪水落在他的手背上 李雁雁身世坎坷,父亲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的教师,文-革 期间在池州因公殉职,那年李雁雁仅7岁,哥哥李京京17岁,奶奶和 妈妈一筹莫展,全家就靠着每月45元的补助艰苦度日。懂事的李雁雁 从小成绩优异,1982年不负众望,一举考上湖南大学环境工程系空调 专业,入校后越发奋发图强,每年寒暑假都留校继续学习。 1985年秋,雁雁感觉视力异常模糊,逐步不能视物,医院确诊是 青光眼发展成视神经萎缩,导致双目失明!拿着诊断书,雁雁双手战栗,痛哭着捶打冷冰冰的墙壁,瘫倒在地。 李母龚桂兰得知后,连夜赶到长沙,强忍悲痛为儿子办理退学手续。之后她四处举债,带儿子跑遍了广州、上海、南京等大医院寻求 治疗,但无力回天。 雁雁彻底绝望,回家后成天躲在阴暗的小房里,关起窗户,不见 任何人。 母亲擦干眼泪,一次次劝慰儿子:“孩子,《盲人与灯》的故事 你听过吗?黑夜里盲人执盏明灯蹒跚而行,路人问他,你啥也看不见, 打灯笼干吗?盲人说,你们能看见灯笼,就会给我让路啊。孩子,自古 身残志坚成就大事者不乏其人,只要自己点亮心灯,创造光明,照样 能走出一条大路来!” 那一刻,雁雁的手背,感受到了母亲温暖的泪水。他鼻子一酸, 决心直面命运,开始新的生活。

为了省钱,雁雁每天听收音机自学盲文。1989年夏,他听说美国一家盲校将在中国开办分校,免费函授英文便立即报名。那段时间,他每天坐在地上弯腰弓背摸练盲文,虽然腰酸背痛,却重新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修完美国盲校全部课程后,雁雁又借阅了中、美、英、法、日等国的数百本图书,开阔了视野。 他常常鼓励自己,盲人不能仅仅满足学会一门生存技能,要和正常人一样,勇于征服高等学府! 1993年9月,雁雁从一本盲文杂志上获悉,世界慈善组织愿意无偿援助外国盲人去东京学习针灸和指压技术。雁雁立即致函,同年10月,该协会负责人专程来到上海,对李雁雁实行全面严格的考试。1994年元月,东京协会寄来了装有录取通知书、机票和全额奖学金证明的国际专递。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池州城大街小巷,虽然70多岁的老母亲不放心儿子独自出国生活,但是雁雁无比振奋,他发誓一定要学有所成,再回国创业! 世界名校的第一位盲人博士生 东京八王子盲校是一所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学校。刚来时,李雁雁日语听说水平太差,初考刚及格。老师劝他先修一年日语再学专业。雁雁坚持跟班学:“时间是最宝贵的,我会尽量努力的!”他每天学习到深夜,从不间断,不到一年他的每项考试都是第一,并获得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奖励。 三年后,雁雁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针灸、按摩、指压师三项日本国家执照考试。这三张执照,在日本是很多残疾人梦寐以求的“金饭碗”,已过而立之年的雁雁能够苦尽甘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雁雁没有忘记初衷,他渴盼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圆大学梦!最终,他决定去美国继续攻读,学习以西方医学理论为基础的脊椎神经矫正疗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京政发[2016]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20 【实施日期】2016.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1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加快推进本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要求,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

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广大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康复全覆盖、出行无障碍,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市人民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二、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进一步改善纳入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户”范围的残疾人供养条件,探索开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供养机构。逐步提高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严格落实本市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二)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并与本市相关福利政策进行有效对接。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改善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护理条件。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三)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一、残疾人数及其比例 根据调查初步汇总,被调查户中有残疾人的家庭共142112户,确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共161479人。其中,视力残疾23840人,听力残疾38370人,言语残疾2510人,肢体残疾48045人,智力残疾10844人,精神残疾11790人,多重残疾26080人。 根据调查数据推算,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末全国人口数,推算出本次调查时点的我国总人口数为130948万人,据此得到2006年4月1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 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比较,我国残疾人口总量增加,残疾人比例上升,残疾类别结构变动。影响这一变化的因素有,两次调查间人口增长与结构变动、社会与环境变化、残疾标准修订等,更深入的分析有待于在详细数据汇总和更全面的资料收集后进行。二、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口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共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户数的17.80%;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876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2.43%。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有残疾人的家庭户户规模为3.51人。 二、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口全国有残疾人的家庭户共7050万户,占全国家庭户总户数的17.80%;其中有2个以上残疾人的家庭户876万户,占残疾人家庭户的12.43%。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有残疾人的家庭户户规模为3.51人。 三、残疾人口的性别构成全国残疾人口中,男性为4277万人,占51.55%;女性为4019万人,占 48.45%。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42。 四、残疾人口的年龄构成全国残疾人口中,0-14岁的残疾人口为387万人,占4.66%;15-59岁的人口为3493万人,占42.1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416万人,占53.2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755万人,占45.26%)。 五、残疾人口的城乡分布全国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04%。 六、残疾人口的残疾等级构成全国残疾人口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2457万人,占 29.62%;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5839万人,占70.38%。 七、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406万人,初中程度的残疾人为1248万人,小学程度的残疾人为2642万

全国残疾人残评定新标准

《全国残疾人残评定新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比较伦敦和纽约在城市发展上的异同分析

比较伦敦和纽约在城市发展上的异同 伦敦的城市发展 城市是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这是城市产生和发展的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大多数城市的产生和发展起都是建立在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得到较好发展的基础上的。英国伦敦的发展都是基于这样的背景。 漫步伦敦老城区,游客很少会看到宽阔、豪华、现代化的门廊,但古典、高贵的气质却从屋檐上一处石头雕塑、窗口挂着的蕾丝窗帘、大厅里悬挂的水晶吊灯上流露出来。一打听,你也许会突然发现,这里就是英国女王钟爱的用下午茶的最佳去处,那里曾经住过一个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公爵……似乎每一块砖头后面都藏着一个故事,无声地彰显出历史的厚重感。和一些新兴国家的人痴迷于新设施不同,在英国似乎是历史越悠久的房子价值越高,老房子流露出的古典气息在很多人眼里恰恰是贵族身份的象征。 伦敦的面孔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由多种元素聚合而成的。提到伦敦的怀旧风情,人们想到的不仅仅是老建筑,还有独具特色的交通工具和市政设施。红色的电话亭、黑色老爷车样式的出租汽车,点缀在古老的街头巷尾之间是那样相得益彰。根据这些造型设计的旅游纪念品,比如钥匙链、茶叶盒,也是深受旅游者喜爱的纪念品,如此独特的设计俨然已经成为了伦敦的符号。伦敦全城没有摩天大楼,房屋大多只有四五层,高的十来层,最高的楼仅有二三十层,且寥寥无几。除了古旧的建筑,伦敦拥有620多个文化设施,上百家公园和四通八达的交通。 伦敦市中心的街道狭窄、曲折,尽管交通拥堵一直是令市政府头疼的事情,但将老建筑推倒以拓宽马路并不在政府的计划之内。车辆进入伦敦中心地带被严格控制,收取高昂的进城费,发达的地铁设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伦敦的交通压力。去年,伦敦市政府曾经有计划仿效纽约在市中心建造多座摩天大楼,但是遭到多数民众的强烈反对,而他们反对的原因是担心这些摩天大楼会掩盖白金汉宫、大英博物馆的光芒,使这些历史建筑存在于现代化的阴影之下。最终伦敦市政府不得不宣布放弃这项计划。英国人并不羡慕生活在高楼大厦之中,享受久远历史带给自己生活的乐趣才是这个岛国民众的追求。 伦敦也并不是没有现代建筑,站在泰晤士河边沿河望去,吸引了众多游人的摩天轮“伦敦眼”、全钢结构的“千年桥”、螺旋式外观的瑞士再保险公司总部大楼等摩登建筑就会映入你的眼帘。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些摩登建筑的建造并没有以牺牲老建筑为前提,伦敦整个城市的风骨并没有因为少数新建筑的加入而被破坏。就以泰晤士河边的泰特现代艺术博物馆为例,这里可以与巴黎的蓬皮杜中心相媲美,可以说是世界现代艺术展出的顶级场馆之一。就博物馆的这个定位来看,修建一个摩登建筑似乎无可厚非,但伦敦的泰特博物馆却是由一座有74年历史的废旧发电厂厂房改建的,这座始建于1933年的电厂曾承担了伦敦近两成的电力供应,却因为排放出过多温室气体而长期遭受指责。1982年,这座电厂终于被关闭,但是伦敦人并没有轻易放弃这座旧电厂,而将它改建成了一座多功能展览馆,举办摇滚音乐会,艺术展览以及社交晚会,它成了当地居民的休闲场所。前不久,伦敦的金融区实现了整个无线上网,为了不破坏城市景观,无线网络的“节点”都隐藏在灯柱、标志牌和红绿灯旁边。伦敦向世界大城市展示了这样一个理念:传统与现代化并不是格格不入。 伦敦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也并非一帆风顺。受工业革命的影响,英国经济一度迅速发展,伦敦的工厂不断增加,城区迅速扩大,农民进城务工增多,与此同时,城市污染、交通拥堵、住房紧缺等问题日益凸显。因为污染严重,格林尼治天文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政策

鄭功成教授文章 中國殘疾人社會保障現狀及發展思路 鄭功成 本文主要根據2006年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並結合相關文獻資料進行整理與分析,旨在客觀地揭示中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原因,並為建立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社會保障缺失:殘疾人群體的現狀 殘疾人是一個由於身體殘缺與功能障礙而有著特殊困難的社會群體。在國際上,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不僅構成了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礎性內容,更被視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當中國經濟經過近三十年來的持續高速增長並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後,在國家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背景下,重視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便很自然地構成了衡量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程度的基本指標。因此,發展殘疾人事業是中國時代發展與文明進步的客觀要求,而努力為殘疾人構建一個健全的社會保障網無疑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佔有特殊的地位。 根據2006年的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無法回避的客觀事實,這就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的缺失。 第一,殘疾人群體規模龐大,結構複雜,對社會保障的需求巨大。根據調查資料,我國現有各類殘疾人達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6.34%,有殘疾人口的家庭戶達7050萬戶,涉及到的家庭人口達2.6億人。在殘疾人口中,按照殘疾類型劃分,肢體殘疾、聽力殘疾、多重殘疾、視力殘疾為前四位,其中:肢體殘疾者2412萬人,占29.07%;

鄭功成教授文章 聽力殘疾者2004萬人,占24.16%;多重殘疾者1352萬人,占16.30%;視力殘疾者1233萬人,占14.86%;精神殘疾者614萬人,占7.40%;智力殘疾者554萬人,占6.68%;言語殘疾者127萬人,占1.53%。按照年齡劃分,60歲及以上年齡的殘疾者占一半以上,其中:0-14歲的殘疾人為387萬人,占4.66%;15-59歲的殘疾人3493萬人,占42.10%;60歲及以上的殘疾人4416萬人,占53.24%,其中65歲及以上的高齡殘疾人為3755萬人,占45.26%。按照地域劃分,主要分佈在農村,其中:城鎮殘疾人2071萬人,占24.96%;農村殘疾人6225萬人,占75.04%;如果再根據抽樣調查資料做地區分佈分析,還可以發現呈現出西高東低的格局,東部地區平均殘疾率為6.11%,中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46%,西部地區的殘疾率為6.67%。按照性別劃分,男性殘疾人為4277萬人,占51.55%;女性殘疾人為4019萬人,占48.45%。按照受教育程度劃分,15歲及以上的殘疾人文盲人口(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人)為3591萬人,文盲率高達43.29%。按照殘疾等級劃分,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為2457萬,占29.62%;殘疾等級為三、四級的中度與輕度殘疾人為5839萬人,占70.38%。由此可見,我國殘疾人不僅規模龐大、結構複雜,而且老年人居多、農村居多、文盲多、重度殘疾人多,這些特點恰恰客觀地反映了殘疾人群體對社會保障的巨大需求。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殘疾人及與其相關的家庭成員,絕大多數會陷入困難或者生活品質嚴重降低的狀態。 第二,殘疾人家庭收入偏低,殘疾人群體中貧困問題突出,迫切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等加以緩解。全國第二次殘疾人抽樣調查資料表明,全國有殘疾人的家庭戶2005年人均全部收入在城鎮為4864元、農村為2260元,而當年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準為11321元,農村為4631元,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國人均水準的一半。在所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篇一: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xx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总人口的7.2% 节日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

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 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残疾人社会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残疾人社会调查报告 篇一:中国残疾人调查报告 中国残疾人调查报告 一.残疾人的生活现状。 目前中国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一是因为我国残疾人人数众多,有8300万,而且70%以上的残疾人都生活在农村,很多人生活还非常贫困。二是由于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均衡,一些残疾人应该得到的保障还没有得到。残疾人生存发展中遇到很多的问题,公共服务不足、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及特教学校建设的力度不够,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稀缺,就导致一大部分能完成基本体力劳动残疾人无法从家里走出来,未实现交通的、信息的无障碍。人道主义思想不够浓厚,只有一小部分的人能够积极主动地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关爱。 二.残疾人贫困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残疾人工作的力

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有部分残疾人由于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社会竞争力不强,抵抗风险能力弱,因残因病返贫比例仍然大,我国部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仍然处在低水平,扶残助残任务仍相当艰巨。 据调查,我国残疾人贫困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再加上有的处于贫困山区,信息不灵,交通不便,生产、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二是劳动能力差,只能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缺少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弱;三是由于意外残疾或因病致残,再次返贫(如,某镇炭窑村肢残疾人张龙义,因车祸致残,不能劳动,又身患脑血栓,常年吃药,一家三口人家庭收仅有3200元,家庭处于贫困状态);四是社会助残仍有差距,由于大部分处于贫困乡镇经济发展不快,残疾人较多,资金不充足,政策落实难以到位。 三.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目前,我国农村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建立,特别是20XX 年,各市、县两级配备了一部分乡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这些村基本上是残疾人工作有人管,但还有极少部分村既没配备委员,也没有残疾人工作机构,因此要加大力度解决好村残协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了组织机构,残疾人工作才能有人干、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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