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摆放规定

灭火器的摆放规定
灭火器的摆放规定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之程序,以便遵循;

1.2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2.范围: 之所有灭火器(包括库存)

3.相关资料:

3.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1997

3.2《灭火器检查与维修》DB32/624-2003

4.定义:

4.1手提式灭火器: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材。

4.1.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利用干粉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

4.1.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二氧化碳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

4.1.3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利用化学泡沫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

4.2灭火器型号的意义:

类组特征代号代号含义参数单位

灭火器M 泡沫P(泡) 手提式推车式T MPMPT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升

干粉F(粉) 手提式推车式T MFZMFTZ 手提式BC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BC类干粉灭火器千克

MFZLMFTZL 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ABC类干粉灭火器千克

二氧化碳T(碳) 手提式推车式T MTMTT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千克

5.作业程序与权责:

5.1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5.1.1灭火器类型的配置:灭火器类型的配置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和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进行配置;如果用途变更,需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具体作业参照程序5.5.4;

5.1.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6)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5.1.3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1)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2)面向外,摆放稳固;

(3)前方净空(每个设置点30CM计算)并予以标示;

(4)外观清楚,无灰尘;

(5)灭火器上方须用标示牌标示(顶部离地高度大于1.8米小于2.5米或根据摆放点实际情况设置,要求标示明显易见,指示正确)。

5.2灭火器管理流程:

5.2.1灭火器管理按附件

6.1灭火器管理流程管理;

5.2.2使用单位每年12月在进行灭火器点检卡更换及重新编号时或布局有变更时,填写灭火器统计表(F3-C19-01.Rev.01),并交环安室存盘.灭火器点检表设备编号编码原则:

XXX-----XXX---- M---------XXX

BU 课灭火器流水号

5.3灭火器的使用条件:厂区内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发生火灾时灭火之用以及消防训练、消防演习、设备抽检的时候使用,不得随意它用或挪做它用。

5.4 灭火器的检查内容与制度:

5.4.1各使用单位每月10号之前要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填写灭火器检点记录表F2-C16-01Rev.01,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保险绳扣有无断裂;

(2)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

(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5)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断裂;

(6)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7)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8)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9)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

5.4.2环安室至少每十二个月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除上述5.4.1所列项目外,还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5.5灭火器的更换、维修与报废:

5.5.1各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立即通过灭火器检修申请表,F3-C19-02 Rev.01所示表格通知环安室进行确认后予以更换合格的灭火器(环安室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的年度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直接更换)。

5.5.2对换下的有故障的灭火器环安室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部件、

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5.5.3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者,必须报废,使用部门按批次拟签呈核准后报废:

(1)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

A.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C. 手提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 ----8年

D.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也应该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提;

(4)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7)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必须报废的灭火器。

5.5.4需要新增灭火器的,使用单位以工作联络单向环安室提出申请,环安室根据现场状况做出评估后,根据评估报告配发灭火器。

5.5.5涉及到建筑用途变更、格局变更等需要变更灭火器布局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向主管机关提出用途,布局变更申请作业,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业。

5.6教育训练:

5.6.1各部门应依教育训练管理办法,对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的人员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教育训练,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与技能;

5.6.2环安室每年至少两次对各部门紧急应变小组灭火班主要负责人及各BU环安干事进行灭火器检查使用培训,再由经培训合格的BU环安干事对各部门紧急应变小组灭火班成员进行灭火器检查使用培训;

5.6.3对于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器使用培训,依照《义务消防队管理办法》F3-C16中相关规定进行。

5.7监督于量测:

依照<<消防安全管理办法>>F2-C16中监督与量测对灭火器进行响应之检查。

5.8异常处理:

5.8.1灭火器出现故障损坏或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参照本标准程序5.5所规定之各项进行作业.

5.8.2环安巡检,内/外部稽核中,发现有关灭火器违反程序书或查检事项者,缺失单位须依矫正预防措施管理办法改善;

5.8.3火灾发生时之应急作业,依紧急应变计划书作业。

5.9记录保存:

5.9.1环安单位:灭火器点检表,灭火器的检查维修记录,灭火器统计表;

5.9.2人力资源部:教育训练记录;

5.9.3保存期限:除公安消防机构所要求的测试结果须长期保存外,其它的维护保养记录需保存三年。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补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第2.0.4条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数字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大小,字母(A或B)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单位及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

第三章灭大器的选择

第3.0.1条灭火器应按下列因素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二、灭火有效程度;

三、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四、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五、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第3.0.2条灭火器类型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二、扑救B型火灾应选用于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三、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四、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五、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第3.0.3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第3.0.4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不相容的灭火器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四章灭火器的配置

第4.0.1条 A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A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表4.0.l

┌───────┬─────┬────┬────┐

│危险等级│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

│每具灭火器最小│5A│5A│3A│

│配置灭火级别││││

├───────┼─────┼────┼────┤

│最大保护面积│10│15│20│

│(m^2/A)││││

└───────┴─────┴────┴────┘

第4.0.2条 B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B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表4.0.2

┌───────┬─────┬────┬────┐

│危险等级│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

│每具灭火器最小│8B│4B│1B│

│配置灭火级别││││

├───────┼─────┼────┼────┤

│最大保护面积│5│7.5│10│

│(m2/B)││││

└───────┴─────┴────┴────┘

第4.0.3条 B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应按B类火灾配置场所的规定执行。

第4.0.4条地下建筑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按其相应的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30%。

第4.0.5条设有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下列规定减少灭火器配置数量:

一、设有消火栓的,可相应减少30%;

二、设有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50%;

三、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70%。

第4.0.6条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器配置数量可相应减少70%。

第4.0.7条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第五章灭火器的设置

第一节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第5.1.1条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第5.1.2条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第5.1.3条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l5m。

第5.1.4条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

第5.1.5条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见本规范附录五。

第二节灭火器的保护距离

第5.2.1条设置在A类火灾配置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A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表5.2.l

┌──────┬──────┬──────┐

│灭火器类型│││

│\│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

│危险等级│││

├──────┼──────┼──────┤

│严重危险级│15│30│

├──────┼──────┼──────┤

│中危险级│20│40│

├──────┼──────┼──────┤

│轻危险级│25│50│

└──────┴──────┴──────┘

第5.2.2条设置在B类火灾配置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B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表5.2.2

┌──────┬──────┬──────┐

│灭火器类型│││

│\│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

│危险等级│││

├──────┼──────┼──────┤

│严重危险级│9│18│

├──────┼──────┼──────┤

│中危险级│12│24│

├──────┼──────┼──────┤

│轻危险级│15│30│

└──────┴──────┴──────┘

第5.2.3条设置在C类火灾配置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按本规范第5.2.2条规定执行。

第5.2.4条设置在可燃物露天堆垛,甲、乙、丙类液体贮罐,可燃气体贮罐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灭火器的摆放规定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之程序,以便遵循; 1.2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2.范围: 之所有灭火器(包括库存) 3.相关资料: 3.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1997 3.2《灭火器检查与维修》DB32/624-2003 4.定义: 4.1手提式灭火器: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材。 4.1.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利用干粉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 4.1.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二氧化碳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 4.1.3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利用化学泡沫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 4.2灭火器型号的意义: 类组特征代号代号含义参数单位 灭火器M 泡沫P(泡) 手提式推车式T MPMPT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升 干粉F(粉) 手提式推车式T MFZMFTZ 手提式BC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BC类干粉灭火器千克 MFZLMFTZL 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ABC类干粉灭火器千克 二氧化碳T(碳) 手提式推车式T MTMTT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千克 5.作业程序与权责: 5.1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5.1.1灭火器类型的配置:灭火器类型的配置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和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进行配置;如果用途变更,需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具体作业参照程序5.5.4; 5.1.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6)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5.1.3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灭火器的放置有讲究

编号:SY-AQ-0923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灭火器的放置有讲究 The fire extinguisher should be placed carefully

灭火器的放置有讲究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在消防安全普查时,经常发现一些单位存在着将灭火器装门面的现象,林林总总的摆放在大厅、过道内,借以显示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 灭火器是扑灭火灾的“尖兵”,而非接受监督检查的“仪仗队”,灭火器更不是“花瓶”想放到哪里就放到哪里,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也对灭火器摆放位置是有明确规定的。 化学泡沫灭火器在存放时,不可靠近有高温的地方,以防碳酸氢钠分解出二氧化碳而失效,严冬季节要采取保暖措施,以防冰冻。并应经常疏通喷嘴,使之保持畅通。最佳存放温度为4-5℃;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可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和阳光强烈照射的地方,存放温度不要超过55℃;干粉式灭火器,平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干粉受潮变质,还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防失效,存放环境温度在-10至55℃之间。

因此一定要做好灭火器的放置工作,否则轻者缩短灭火器的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性能,重者使灭火器失去效用、贻误灭火战机。同时在一些宾馆、医院等消防重点单位,应该保证任一可能着火点均可同时得到两具灭火器的保护,这两具灭火器应配置在不同的设置点。那么按照这一要求一些出于整齐美观或为防盗而将灭火器集中存放管理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通用版) 火灾的种类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的种类: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 3.C类火灾:气体火灾。 4.D类火灾:金属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危险等级 一、工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使用性质较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的选择 1.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同一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灭火器摆放要求

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一、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二、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三、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四、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五、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灭 火器的配置 一、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二、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三、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 具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火 灾的分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 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 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D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的配置与检查规范

部门:年月日 主管:检查员: 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 范》批准发布并实施 ——明确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及报废期限 2009-01-14 07:55:11 【大字中字小字】

2008年8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7号公告批准发布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该标准为首次制定,标准号为GB50444-2008,于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对建筑灭火器安装设置和配置验收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同时对日常检查和维护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明确了配置验收判定规则和灭火器的维修期限以及报废期限,将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技术依据。 现将规范中检查维修及报废章节摘抄如下,请各灭火器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遵照执行。 5 检查与维护 一般规定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检查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1 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 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 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消防设备的设置及摆放标准

消防设备的设置及摆放标准 1. 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6)灭火器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2. 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1)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应小于,底布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2)面向外,摆放稳固; 3)前方净空(每个设置点30cm计算)并予以指示; 4)外观清楚,无灰尘; 5)灭火器上方须用标识牌标示(顶部离地高度大于小于或根据摆放点实际情况设置,要求标示明显易见,指示正确); 6)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7)灭火器摆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摆放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3.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2)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个; 3)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个,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个; 4)办公楼,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

5)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 6)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 7)易燃、可燃液体装卸栈台,每10~15米设1个。 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应小于,底布离地面 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需定期检查并记录 高度大于小于或根据摆放点实际情况 设置,要求标示明显易见,指示正确)

灭火器配置及放置要求

灭火器配置数量及放置要求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 公司属于A类火灾(固体),危险等级:中危险级 配置灭火器等级最低为2A,3kg;单个灭火器保护面积150㎡ 公司每层按照400㎡计算,配置个数=(400㎡*0.9)/150=2.4,所以每层配置3个灭火器。 新增个数:-1楼已经有4个,不需要新增; 1楼已经有2个,新增1个; 2楼已经有2个,新增1个; 3楼已经有1个,新增2个; 4楼已经有1个,新增2个; 租借仓库有0个,新增3个; 综述:共需要新增9个灭火器;灭火器规格:ABC干粉灭火器,2A,3kg。(目前我们有的旧灭火器为1A,2kg不符合规范,避免浪费留用。)灭火器的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看见容易取到且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地方,要防止放置离起火点太近,起火后被火包围取不到,或放得太远而延误灭火。对有视线障碍的放置点,应有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放置点不得有阻碍取用灭火器的物件。 ②手提式灭火器相距不能超过20m,顶部离地面不应高于1.5m,底部离地面不宜低于0.08m。

③灭火器应放置稳固,铭牌朝外。 ③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④灭火器不宜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⑤在室外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日晒雨淋。 ⑥灭火器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灭火器使用温度 范围上限为55℃,下限分别为:氮气作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器为-20℃,二氧化碳作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器为-10℃,加防冻剂的泡沫或水型灭火器为-10℃,不加防冻剂的为+5℃)。灭火器一般不宜放置在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瓶内压力约为12~15MPa,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瓶内压力约为 1.2~ 1.4MPa ,环境温度过高有爆炸的危险。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distribution place offire extinguishe 2.1.2计算单元 calcul r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ation unit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2.1.3保护距离travel distance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2.1.4 灭火级别 fire rating 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2.2 符号 ?2.2.1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符号: 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 ?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m2/B); ?K-修正系数; 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灭火级别(A或B); ?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 2.2.2 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见本规范附录B 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3.1 火灾种类 3.1.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3.1.2

【免费下载】灭火器的摆放规定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使用与维护之程序, 以便遵循;1.2确保火灾发生时,灭火器能有效发挥灭火作用,及时将火灾在初发期扑灭,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 2.范围: 之所有灭火器(包括库存) 3.相关资料:3.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4351-19973.2《灭火器检查与维修》DB32/624-2003 4.定义:4.1手提式灭火器: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材。4.1.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利用干粉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4.1.2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二氧化碳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4.1.3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利用化学泡沫作为灭火剂的手提式灭火器。4.2灭火器型号的意义:类 组 特征 代号 代号含义 参数单位灭火器 M 泡沫P(泡) 手提式推车式T MPMPT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升干粉F(粉) 手提式推车式T MFZMFTZ 手提式BC 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BC 类干粉灭火器 千克 MFZLMFTZL 手提式ABC 类干粉灭火器推车式ABC 类干粉灭火器 千克 二氧化碳T(碳) 手提式推车式T MTMTT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千克5.作业程序与权责:5.1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 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5.1.1灭火器类型的配置:灭火器类型的配置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和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进行配置;如果用途变更,需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具体作业参照程序5.5.4;5.1.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6)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5.1.3灭火器摆放的要求:、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灭火器配置及放置要求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规定: 公司属于A 类火灾(固体),危险等级:中危险级 配置灭火器等级最低为2A, 3kg;单个灭火器保护面积150川公司每层按照 400川计算,配置个数二(400 m2* )/150=,所以每层配置3个灭火器。 新增个数:-1 楼已经有4 个,不需要新增; 1 楼已经有 2 个,新增1 个; 2 楼已经有2 个,新增1 个; 3 楼已经有1 个,新增2 个; 4 楼已经有1 个,新增2 个; 租借仓库有0 个,新增3 个; 综述:共需要新增9个灭火器;灭火器规格:ABC干粉灭火器,2A,3kg。 (目前我们有的旧灭火器为1A, 2kg不符合规范,避免浪费留用。)灭火器的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看见容易取到且不影响安全疏散的地方,要防止放置离起火点太近,起火后被火包围取不到,或放得太远而延误灭火。对有视线障碍的放置点,应有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志。 放置点不得有阻碍取用灭火器的物件。 ②手提式灭火器相距不能超过20m,顶部离地面不应高于,底部离地面不宜低于。 ③灭火器应放置稳固,铭牌朝外。③ 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④灭火器不宜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⑤在室外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日晒雨淋。

⑥灭火器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上 限为55C,下限分别为:氮气作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器为-20C ,二氧化碳作驱动气体的干粉灭火器为-10C,加防冻剂的泡沫或水型灭火器为-10C,不加防冻剂的为+5C)。灭火器一般不宜放置在环境温度高于45C的地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瓶内压力约为12?15MPa,其他手提式灭火器的瓶内压力约为?,环境温度过高有爆炸的危险。

灭火器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民和天利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灭火器配置标准和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消防的全面管理工作,安环部为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各部门、班组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员为兼职消防员,负责全厂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灭火、演练等工作。 火灾种类及危险等级 第四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主要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麻、毛、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主要指汽油、柴油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主要指甲烷、氢气、煤气、天然气、乙炔等可燃气体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可燃金属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主要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第五条生产区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

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六条生活区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或人员损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第七条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第八条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1、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Ⅰ目的:规范公司灭火器的使用及保养 Ⅱ范围:公司所有灭火器 Ⅲ执行者:所有人员 Ⅳ参考文件:无 Ⅴ定义:无 Ⅵ内容: 1 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1 EHS部负责灭火器使用保养的监督和灭火器的维修更换工作。 1.2 灭火器由专人管理,原则上“谁使用谁维

护”,由灭火器摆放位置即覆盖的灭火区域的所属部门(行政、仓储和焚烧)安排人员管理,要求日常保持清洁并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同时签名。 1.3 灭火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日晒雨淋,温度-20℃+55℃。 1.4 严禁用灭火器嘻戏打闹,严禁非专业人员拆卸灭火器。 1.5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可倒置或横置,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谨防磕碰。 1.6 ?保持取用灭火器的通道畅通,灭火器不得被阻挡。? 1.7??未经允许灭火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 灭火器日常检查要点 2.1 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工作区域内

(即绿色范围内)。 2.2 检查各连接处,主要是阀门与瓶体的连接处、压力表与阀门的连接处、喷管和喷嘴与阀门的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2.3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2.4 灭火器的喷嘴是否有变形或堵塞。 2.5 推车式灭火器的喷枪和软管有无堵塞,软管是否有损伤或开裂,车轮转动是否灵活。 3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1 发现火情时,迅速将灭火器移至现场,占据火焰上风向位置。不同的灭火器,具体使用方式有所差异: 3.1.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前须将灭火器颠倒几下,目的是防止久存的灭火药剂沉淀、板结,影

灭火器管理制度

灭火器管理制度 1、配置 1.1 按照消防设计图纸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1.2 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位置,稳固安放。摆放点不影响安全疏散;且便于对灭火器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放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面向外,前方净空,外观清楚,无灰尘。灭火器上方用标示牌标示。 1.3 各事业部将灭火器配置点做平面图,并上交安环部存档。 1.4 需新增灭火器的,使用部门以工作联系单或领料单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后配发灭火器。 2、检查维护 2.1 日常检查 2.1.1安环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建立台账;平时安环部不定期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抽查。 2.1.2各部门每月20日对本部门灭火器进行检查、统计,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上交安环部存档。 2.2 年检 安环部每年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主要的检查内容除日常检查项目外,还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3 使用 厂区内所有消防器材只允许在发生火灾时灭火使用或消防训练、消防演习、设备抽检的时候使用,不得随意使用或挪做它用。 4 更换 4.1对有问题或使用过的灭火器,交旧领新,及时更换合格的灭火器。 4.2 对有故障的灭火器,安环部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4.3 灭火器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按程序核准后报废,不得擅自丢弃。

5 台账 安环部及各事业部建立灭火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表、维修记录表、培训记录等档案,并存档。 档案保存期限:除公安消防机构所要求的测试结果须长期保存外,其它的记录保存三年。 6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附件二:灭火器统计台账 附件三: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附件四:灭火器现场位置平面图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1.灭火器无论是否使用过,凡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干粉灭火器 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4.机构不合理的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7.公安部或各省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必须报废。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火灾的种类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火灾的种类: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融化固体物质火灾。 3.C类火灾:气体火灾。 4.D类火灾:金属火灾。 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烹饪火灾。 危险等级 一、工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度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度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等级: 1.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度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

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度危险级:使用性质较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的选择 1.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同一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 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2.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 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1.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 火器。 2.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 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 3.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4.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5.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带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的设置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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