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3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3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一、古代证据制度的发展状况

这里所谓“古代”,是指自秦王朝至清王朝,跨越中华文明二千多年。这一时期,我国证据制度在本土领域内自生自发,未受外来文明影响。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证据制度的内容几乎没有什么重大变化,相对于西方世界,它处于一种相对停滞的状态。

二、古代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

1、口供至上

在各王朝统治时期,法律均把嫌疑人的认罪口供作为定罪的证据的最好证据。法律规定,“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罪从供定,犯供最关紧要”。

2、刑讯逼供合法化

从秦汉至明清,刑讯均明确规定在法律中,成为一种取得口供证据的合法手段。刑讯不仅适用于刑事被告人,也适用控告人、证人和民事当事人。法律对于刑讯的条件、方法,使用的刑具、拷打部位、刑讯的次数和程度等均有详细规定。

3、法官断案注重经验判断

法官在判断证据的可靠性时,往往运用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要求。例如《唐律》中规定,“依狱官令,察狱之官,先备五听,以验诸证信。”所谓“五听”是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话语、神色、气息、精神和眼睛均作为断定陈述真伪的途径。

4、疑罪从轻

在诉讼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事实不清的“疑罪”案件,对此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定罪。例如《唐律》规定,“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

第二节中国近代证据制度

这里的“近现代”,是指中华民国建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这一时期证据制度随着时代大变革而出现较大的转折。传统证据制度完全废弃,代之以西方国家的证据制度。自清朝末年之后,我国法制开始转向西方国家学习。证据制度,如其他法律规定,主要是以日本、德国为效仿对象。我国近代证据制度在清末、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时期具有连续性,证据制度是欧洲当时施行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翻版。但由于一系列的革命和战争以及本土文化的抵触,这种证据制度实践中很难落实。

第三节中国当代证据制度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当代证据制度发展大致经历二个阶段,以1979年改革开放为界,分为前、后的三十年。前三十年,由于一系列政治运动,证据制度,如同其他法律基本上处于虚无状态。近三十年,我国证据制度迅速发展。这种证据有传统的连续性,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体现民国时期的证据制度,也反映了现实政治影响下的一些自身特色。例如,对自由心证提法的抵触、对无罪推定原则

的否定,主张“实事求是”。具体而言,我国现行证据制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证据认识论上强调客观性;第二,证据价值论上追求实体真实;第三,公、检、法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第四,书面笔录证据的普遍使用。

证据制度史比较

中外证据制度比较 内容摘要:人类证据制度的发展经历了神证、人证和物证三个阶段。而出现于人类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即神证,作为原始诉讼形态裁判依据的第一道分水岭,并跨越数个世纪以致并残存至封建社会末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这是显而易见的,生产力的落后导致生产方式的低级状态,这便是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最为本质的历史背景及原因。在我国,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从中国有诉讼开始,与诉讼制度相伴随的证据制度也即产生并随之不断地发展、完善乃至成熟。但是,在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的时候,证据制度却较少得到关注。 关键词:证据,神示证据制度,制度史,证据种类 一、国外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神示证据制度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它是凭借神的各种启示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神示制度曾普通存在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甚至在欧洲封建社会早期还保留神示证据制度的残余。 在奴隶社会时期,诉讼采取控告式诉讼程序,起诉权由私人掌握,原告、被告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直接对立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往往争执不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出于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的需要,加之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人们不可能通过科学的方式正确认识人类的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那时人们信奉神灵,认为神是人类的主宰,是无所不知的也是最公正的。因此,对于难以查明的案情,难以决断的争议,便求助于神意来判明是非和解决争议,并以此为基础对案件作出判决。 由于神本身是一个虚拟的抽象物,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以,神意只能通过人所确定的方式表现出来。对神宣誓、水审、火审、决斗、十字形证明以及卜筮等,是神示证据制度中具有代表性显示神意的方式。但由于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历史传统、民族区域

盘点中国历代的科举制度.doc

盘点中国历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在唐代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宋代则在考试制度。考试内容、考试层次等级以及应考对象范围都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使其更加严密、规范,录取人数也大幅度增加,显示了宋代作为中国文化鼎盛期的特征。元代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科举制进入宋代高峰期后的中落期。明王朝建立,科举制又一次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但其乡试和会试头场考八股文,则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直至消亡。 下面将历代科举制度简介如下: 1、隋代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

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他令诸州岁贡三人参加考试,合格者可以做官。开皇三年(583)正月,又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大业年间,隋炀帝还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这标志着科举制正式诞生了。 2、唐代的科举制度 唐王朝建立后,承袭了隋朝的科举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唐代的科举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期的三次历史阵痛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期的三次历史阵痛(1) 何宗海 历史总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还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今天和明天的选择是由过去决定的。——[美]道格拉斯·C·诺斯 绪论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是人类个体的生命诞生所不可逾越的一条自然法则。在临床医学中,阵痛是指孕妇在分娩时出现的子宫收缩,伴随而产生的一种疼痛的生理现象,这意味着新生命就此而降临。随着新生命的诞生,孕育了生命体的胎盘便脱落了,既离开了母体,又为新的生命体所扬弃;人类似乎没有直接吞食胎盘的本能。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漫长的嬗变过程,也不可逾越地遵循着类似的法则——从秦朝(公元前221年)再次统一华夏算起,到辛亥革命中华民国(1912年)建立,长达2133年的岁月中,经历了20余次大的改朝换代。国运最长的汉朝,继秦之后,世袭24代,主政400余年,完成了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的历史定位;最短的秦朝只有15年,秦二世的龙床还没捂热,就断送了他们的祖先非子当年从给周孝王当马倌开始,经过20几代人苦心经营了600多年的秦家王朝[1]。这2000多年中,以政治制度形态为核心的社会制度形态经历了统一政治、士人政治和民主政治3次根本性嬗变:秦朝(指统一后的大秦王朝),秦始皇26年至秦二世皇帝3年,公元前221年至前206年,国运15年;隋朝,隋文帝元年至恭帝2年,公元581年至618年,国运37年;中华民国,公元1912至1949年,国运38年。 在中国历史长河里,这三个朝代分别像一颗颗瞬间即逝的流星,国运之短暂,有的甚至连一代人都还没有长成,史官们还没有足够的时间回味反思,就永久地被历史尘封了。它们的国运加起来总共只有90年。 当我们这些后来人站在新千年的新起点上回顾往昔,展望未来时才发现,它们却是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过程中,千年一遇的历史发展阵痛期留下的三个胎盘,三个分别孕育了新的社会制度形态——郡县制、科举制和民主共和制的胎盘。是它们以自身的毁灭孕育了新的国体,新的社会秩序,新的经济秩序,新的道德价值观念,新的意识形态,新的法律形态,进而孕育了相应历史时期较为成熟完善的社会制度形态。也正是这周期性的三次阵痛,分别成就了2000多年来中国社会制度形态的三次根本性裂变。 所谓制度,是指人类社会或以国家,或以团体,或以家庭家族的形式,由集体制订或约定俗成的法律、规定、公约、信条和规矩等。制度具有指导、约束、激励、规范的功能和作用。美国当代经济学家诺斯把社会制度分为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的执行机制这样三种类型。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有意无意形成的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非正式规则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它是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构成中的关键环节。这三部分构成了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2]。 社会制度是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普遍性、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具有稳定性的社会规范体系,是由一组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的定型化。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与文化制度等,共同构成了社会制度体系。社会制度具有行为导向、社会整合和传递与创造文化的功能。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 第一篇: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第二篇: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三篇:浅谈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四篇: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五篇: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xx-05-30 作者::化成天下 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也是政府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开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共延续了1000多年。 读书人要先参加“童试”,参加的人不论年龄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国家按月发给粮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考上的叫“举人”。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礼部”(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举行,考上的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古代考试内容 在古代中国两千多年的考试史中,古人几乎尝试过各种可能想到的考试内容。 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察举时代,以推荐为主,考试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那时的考试内容有两项:读书人考试经学,在朝官吏考试章奏。此后荐选时代的考试内容变化不多。 到了以考选为主的科举时代,旧的考试内容被逐渐丰富。唐朝进士录取以诗赋为重,从而促成了唐诗的空前繁荣。到了宋元两朝,经义逐渐取代诗赋成为一种主要的考试内容。明、清科举考试分量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八股文作为一种考试的文体格式逐渐发展定型。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外乎经学(家法、帖经墨义,经疑、经义)与文学(诗赋)。在察举时代,经学、文学分途;科举时代,两者渐渐合一。 二、八股文 是中国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时期,科举考试时所采用的专门文体。因为它要求文章中应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部分,所以叫八股文。“股”是对偶的意思。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就是用一 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判案情,并且用一定的形式把神的意志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1、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 2、全民族科学文化技术落后 三、神示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1、对神宣誓 2、水审 3、火审 4、决斗 四、对神明裁判的评价 1、在一定情况下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 情况 2、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有 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3、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4、不仅表现为对违法犯罪的惩罚,而

且表现为对人们的行为引导和规范能力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是法律 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 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 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 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封建社会专制度 三、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1、刑讯逼供是基本的证明方法 2、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有利防 止法官主观擅断,维护法律统一 实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 4、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 判断规则。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1、积极性,比神示证据制度有进步 性 2、消极性---唯心主义、形而上学

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 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 大小,以及案件事实认定,均由 法官根据自已的良心、理性进行 自由判断,关根据其形成的内心 确信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制 度。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产生背景 —资本主义社会的建立 1、资产阶级崇尚人的理性和良心, 提出人是生而自由的观点,要求 废除法定证据制度的束缚 2、资产阶级认为法定证据制度只能 达到形式上的真实不能达到实质 上的真实。 3、资产阶级提出人权和法律面前人 人平生平等有观念要求废除法定 证据制度 三、自由心证下马制度的理论和立 法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1791

3第三章 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中国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一、古代证据制度的发展状况 这里所谓“古代”,是指自秦王朝至清王朝,跨越中华文明二千多年。这一时期,我国证据制度在本土领域内自生自发,未受外来文明影响。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证据制度的内容几乎没有什么重大变化,相对于西方世界,它处于一种相对停滞的状态。 二、古代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 1、口供至上 在各王朝统治时期,法律均把嫌疑人的认罪口供作为定罪的证据的最好证据。法律规定,“断罪必取输服供词”、“罪从供定,犯供最关紧要”。 2、刑讯逼供合法化 从秦汉至明清,刑讯均明确规定在法律中,成为一种取得口供证据的合法手段。刑讯不仅适用于刑事被告人,也适用控告人、证人和民事当事人。法律对于刑讯的条件、方法,使用的刑具、拷打部位、刑讯的次数和程度等均有详细规定。 3、法官断案注重经验判断 法官在判断证据的可靠性时,往往运用生活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这在法律上也有明确要求。例如《唐律》中规定,“依狱官令,察狱之官,先备五听,以验诸证信。”所谓“五听”是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话语、神色、气息、精神和眼睛均作为断定陈述真伪的途径。 4、疑罪从轻 在诉讼实践中,常常会遇到事实不清的“疑罪”案件,对此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定罪。例如《唐律》规定,“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 第二节中国近代证据制度 这里的“近现代”,是指中华民国建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这一时期证据制度随着时代大变革而出现较大的转折。传统证据制度完全废弃,代之以西方国家的证据制度。自清朝末年之后,我国法制开始转向西方国家学习。证据制度,如其他法律规定,主要是以日本、德国为效仿对象。我国近代证据制度在清末、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时期具有连续性,证据制度是欧洲当时施行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翻版。但由于一系列的革命和战争以及本土文化的抵触,这种证据制度实践中很难落实。 第三节中国当代证据制度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当代证据制度发展大致经历二个阶段,以1979年改革开放为界,分为前、后的三十年。前三十年,由于一系列政治运动,证据制度,如同其他法律基本上处于虚无状态。近三十年,我国证据制度迅速发展。这种证据有传统的连续性,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体现民国时期的证据制度,也反映了现实政治影响下的一些自身特色。例如,对自由心证提法的抵触、对无罪推定原则

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作为中国历史特定时期的产物,其产生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演变、政治稳定以及中华文明和儒家文化的传播继承等,都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自身的自局限和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教育和社会的发展,最终被社会淘汰。 关键词:科举制内容形式积极历史影响 引言: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影响其流向的往往只是为数不多的关键时段,而某些特殊日子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历史进程的转折点。100多年前发生的废止科举制,便是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至深且巨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科举制度概述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中国古代设科考试、选才任官的制度。科举,就是分科选举的意思。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通过逐级的考试来选拔人才。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完善于唐代,再经宋、元、明三代而定型,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共历时一千三百多年。这项制度对于封建社会的中国政治、社会、学术、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1864年,在狄更斯主编的英文周刊中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的科举考试》[1]的文章,指出科举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于:“科举这个教育机器几乎是从不间断地实施其功能:它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 1.科举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明朝建立后,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

中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

中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 夏商周秦汉(西汉,东汉)晋(西晋,东晋)北朝( 前秦,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南朝(宋,齐,梁,陈和后梁)隋唐五代十国宋(北宋,南宋)先后与辽、金,西夏并存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 夏约公元前21世纪-约公元前16世纪 商约公元16世纪-约公元前1066 周西周约公元前1066-公元前771 东周公元前770-公元前256 春秋时代公元前770-公元前476 战国时代公元前475-公元前221 秦公元前221-公元前206 汉西汉公元前206-公元23 东汉 25-220 三国魏 220-265 蜀 221-263 吴 222-280 西晋 265-316 东晋十六国东晋 317-420 十六国 304-439 南北朝南朝宋 420-479 齐 479-502 梁 502-557 陈 557-589 北朝北魏 386-534 东魏 534-550 北齐 550-577 西魏 535-557 北周 557-581 隋 581-618 唐 618-907 五代十国后梁 907-923 后唐 923-936 后晋 936-946 后汉 947-950 后周 951-960 十国 902-979

宋北宋 960-1127 南宋 1127-1279 辽 907-1125 西夏 1032-1227 金 1115-1234 元 1279-1368 明 1368-1644 清 1644-1911 中华民国 1912-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五帝(约前26世纪初——约前22民纪末至约前21世纪初) 黄帝 颛顼 帝喾 尧 舜 夏(约前22世纪末至约前21世纪初——约前17世纪初) 禹 启 太康 仲康 相 少康 杼 槐 芒 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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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篇一: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浅谈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及其影响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分科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作为中国历史特定时期的产物,其产生对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演变、政治稳定以及中华文明和儒家文化的传播继承等,都产生过不可低估的作用,推动了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自身的自局限和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严重阻碍了教育和社会的发展,最终被社会淘汰。 关键词:科举制内容形式积极历史影响 引言: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影响其流向的往往只是为数不多的关键时段,而某些特殊日子发生的重大事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历史进程的转折点。100多年前发生的废止科举制,便是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至深且巨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科举制度概述 所谓科举制度,就是中国古代设科考试、选才任官的制度。科举,就是分科选举的意思。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是通过逐级的考试来选拔人才。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完善于唐代,再经宋、元、明三代而定型,直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共历时一千三百多年。这项制

度对于封建社会的中国政治、社会、学术、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1864年,在狄更斯主编的英文周刊中刊载了一篇题为《中国的科举考试》[1]的文章,指出科举的独一无二之处在于:“科举这个教育机器几乎是从不间断地实施其功能:它是唯一没有被动摇过基础的制度,是在权威一再崩溃和颠覆中唯一能维持全面而广泛的影响的制度,当其他帝国统治的代表一次又一次被推翻并被践踏为尘土时,它在全民族的眼中却是神圣的唯一避难所。” 1.科举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明朝建立后,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 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直至1905年9月2日,清廷颁布上谕:“方今时局多艰,储才为急,朝廷以提倡科学为急务,屡降明谕,饬令各督抚广设学堂,将俾全国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在世界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我们可以现,一些国家为了发展经济,实现本国的工业化,这些国家琢磨出这样两条道路:一是走资本主义工业化道路,展望世界,这是许多国家都走过的,比如美国、比如欧洲一些国家、日本,而这些国家确实也资本主义道路走通了;另一条是社会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十月革命,俄国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是国内的形势并不是很乐观,后来通过摸索,走出这么一条社会主义道路,并且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苏联一举成为欧洲第一强国、世界上最强的两个国家之一。 那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都落后的国家,要走哪条道路,才是最合适的?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这漫长八十年时间了,很多先进中国人都在尝试着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制度等,中国也尝试着走资本主义道路,但历史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一方面,三千多年的封建主义束缚着中国人的思想,再者,封建主义并不愿意走资本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帝国主义主义势力不愿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就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列强为了打开中国这个国门,成为自己统治世界的一部分,他们并不乐意中国变强。而中国的资产阶级并不具备建立资本主义道路的条件。因此,靠中国资产阶级的力量,中国最终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国家。

在中国陷入困境时,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带来了曙光。为此,中国看到了另一条出路,那便是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的革命实践相结合,为中国人民选择了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一历史性的选择,是中国人民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的,是中国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而在新民主革命胜利后,在政治上,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确立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在经济上,没收了官僚资本并转换为社会资本,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实现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创造了最重要的条件。所以,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近现代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纵观历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一百多年来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得出的必然结论。所以说,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必然性。 而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优越性来看,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1.在理论上,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首先,社会主义经济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次,社会主义制度代表了

中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表

中国历史朝代公元对照表 ┏━━━━┯━━━━━━━━┯━━━┯━━━━┓┃朝代│ 起讫 │都城│ 今地┃ ┠────┼────────┼───┼────┨ ┃夏 │约前22世纪末至约│安邑 │山西夏县┃ ┃ │前21世纪初—约前├───┼────┨ ┃ │17世纪初 │阳翟 │河南禹县┃ ┠────┼────────┼───┼────┨ ┃ │约前17世纪 │亳 │河南商丘┃ ┃商 │-前11世纪├───┼────┨ ┃ │ │殷 │河南安阳┃ ┠─┬──┼────────┼───┼────┨ ┃ │西周│约前11世纪-前771│镐京 │陕西西安┃ ┃周├──┼────────┼───┼────┨ ┃ │东周│前770-前256 │洛邑 │河南洛阳┃ ┠─┴──┼────────┼───┼────┨ ┃秦 │前221-前206 │咸阳 │陕西咸阳┃ ┠─┬──┼────────┼───┼────┨ ┃ │西汉│前206-公元25 │长安 │陕西西安┃ ┃汉├──┼────────┼───┼────┨ ┃ │东汉│ 25-220 │洛阳 │河南洛阳┃ ┠─┼──┼────────┼───┼────┨ ┃三│魏 │ 220-265 │洛阳 │河南洛阳┃ ┃├──┼────────┼───┼────┨ ┃ │蜀汉│ 221-263 │成都 │四川成都┃ ┃国├──┼────────┼───┼────┨ ┃ │吴 │ 222-280 │建业 │江苏南京┃ ┠─┼──┼────────┼───┼────┨ ┃ │西晋│ 265-317 │洛阳 │河南洛阳┃ ┃晋├──┼────────┼───┼────┨ ┃ │东晋│ 317-420 │建康 │江苏南京┃ ┠─┴──┼────────┼───┼────┨ ┃十六国 │ 304-439 │ - │ -┃ ┠─┬──┼────────┼───┼────┨ ┃南│宋 │ 420-479 │建康 │江苏南京┃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演变

论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出现和演变的历史,并对其进行评述 科举制的定义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四个显著的特点。 特点 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应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 目的 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的世袭现象,以整顿史制。让更多的人才为政府所用,崇尚文学的风气,既选拔了人才,也巩固了统治者的地位。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制的出现和演变历史 总体概括 隋唐时期开始发展成科举制,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具体分析 隋唐时期 科举制在隋朝时期渐露萌芽,一些人认为它起源于隋朝,但是也受到很多人争议。 唐朝正式出现了科举制,但是每次选拔的人较少。通常分为常科和制科。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在唐代在武则天时期还产生了武举。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代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

中国历史的社会制度

关于封建制 老萧是《冰与火之歌》(美剧《权力的游戏》的铁杆粉丝。美剧和小说,除了具体历史事件的虚构外,其它都以宏大叙事的方式展示了一个真实的中世纪画卷。这个时代的本质,就是“封建制”。所谓封建,就是封爵建国,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 那么,中国历史是否存在这样的一个社会呢?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周朝,包括西周和东周。在东周的春秋时期及以前,还没有完全礼坏乐崩的时代,公侯伯子男的等级是不乱来的。 比如我们所熟知的楚王,当初只是一个”子“的等级的国家。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姓,居丹阳”,也就是说,楚国历代楚王,按照周王的说法,应该叫”楚子”,是最低的一级爵位。 但是楚人霸蛮,坚韧不屈,不啃屈居人下。周夷王之时(公元前913年前后),楚国国君熊渠就曾经称“王”。而”王“,是只有周天子才能称”王“。 公元前704年,楚君熊通打败随国,让随国在周桓王面前说情,让楚国称王。周桓王不同意。熊通就自立为“楚武王”。这就是楚国称王的真正开始。 原文如下: 楚武王三十五年,楚伐随。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 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随人为之周,请 尊楚,王室不听,还报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 蚤终。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 乃自立为武王,与随人盟而去。於是始开濮地而有之。 这里所说的”随”, 就是现在随州所在地。可见,随州和荆州,在近3000年前就在一个行政区域内。 另外多说几句,这个随州,其实就是杨坚杨广那个”隋“朝国名的由来。 杨坚袭父爵位为“随国公”,称帝时改的国名也应为“随”。但是,随州的”随“带“走”不吉利,就将国名“随”改为“隋”。 如今在湘北荆州一带,不服气的口语叫做”不服周“。也就是不服周天子的“周”的管辖。有趣吧。 但是,老萧百思不得其解,传统的教科书为何把秦到清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叫封建制度呢?这个历史时代,应该叫做“帝国制”。当然,帝国时代,不同的时期皇权和地方豪族的权力分享有所不同。

试述证据制度与传统文化

试述证据制度与传统文化、经济制度及诉讼制度的关系? 证据学理论是于证据有关的司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是人类司法证明和“准司法证明”的智慧结晶。人类的文化传统背景对证据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它也是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都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东西,是历史的产物。它们随着历史的演变而进化,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证据制度又是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与诉讼制度相适应的。 试述证据学制度的历史发展? 随人类社会的漫长发展,证据制度亦相应发展变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神示证据制度,有的叫神明裁判。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前期,生产力水平低下,与当时的控诉(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用,“神示”成为人类历史最早的原始证据制度。主要特征是,以神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其方法有灼铁法、沸汤法、决斗法、抽签法、卜筮法等等。信奉神灵、畏惧神灵是神示证据制度的鲜明特征。 第二阶段,法定证据制度,又称形式证据制度。在封建社会,与当时的纠问式诉讼制度相适用,法定证据制度成为比较通行的证据制度。主要特征是,由法律预先机械规定证据的采集、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等各项形式规则,不需分析判断证据本身的真实情况如何。只需按法律规定的各种证据可靠性的百分比,机械计算就行。证据被分为完全的、不完全的、不太完全的、多半完全的等几类。几个不完全的证据相加,可以构成一个完全的证据。被告人的供述,不管是自动供述,还是刑讯逼供,只要是亲口供述.就可以采用。 我国封建社会诉讼的主要方式是主审裁断,辅之以刑讯逼供的口供至上法定证据制度。刑讯逼供的条件、程序、工具等都由法律规定,刑讯工具通常是法定规格的“杖”。法定证据制度对证据的形式要求比较周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主审的专横武断,比神示证据制度进了一大步。但是,这种客观公正的虚象,使得有罪推定、屈打成招的恐怖手段普遍地合法化。第三阶段,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与辩论式的诉讼制度相适用,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取代了封建社会通行的法定证据制度。法律不预先机械规定证据的采集、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等标准,由裁判者根据案件审判情况,结合法律素养、法庭经验和心理良知,通过内心确信去自由判断、查明事实。自由心证原则最先由法国于1791年的制宪会议通过,并于1808年写入《刑事诉讼法典》。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具有同样久远的历史,但至今仍有不少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难以解决。特别是我国加入WT0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行政证据问题,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新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没有采用法定证据制度.而是倾向于自由心证制度。但是,这种自由心证不是随心所欲,而是采纳现代理论研究成果和WTO的现代法治与正当程序观念,规定了比较完善和比较严格的规则作为保障。这种现代自由心证与预定规则相结合的证据原则,无疑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的证据原则。

简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及其对当代的借鉴

简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及其对当代的借鉴 众所周知,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但如今我们提起科举制度,首先想到的就是八股文、死板、落后、封建、百害而无一利等贬义词。但它真的一无是处吗?其实存在即合理,科举制既然在我国存在了一千多年,就必然有其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我们之所以对它误解颇深,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对它的负面宣传,另一方面是我们又知之甚少的缘故。那么科举制度到底为什么存在了那么久?它对我们当今的选拔制度有何借鉴呢? 科举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298年。那么隋代以前中国是如何选拔人才的呢?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这种制度初期对社会发展也有一定的贡献,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征辟制也同样存在着种种弊端。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但是,这制度始终是由地方官选拔人才。魏晋时代,世族势

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科举制度诞生了。隋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从此,科举制度在中国存在了1300年。那么它为什么能存在这么多年?它和以前的制度想比有什么优越性呢? 科举制度先进性的根本在于它是对全体百姓开放的(少数身份不符的除外),这保证了统治阶级一定的流动性,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而一个垄断不开放的统治集团是注定不会长久的。此外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水平的客观依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联系,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奋读书的氛围;另外科举还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繁荣。因此科举制度绝不是无一是处的,相反它特别在前中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贡献卓越,它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

中国历史朝代公元年鉴对照表

朝代起讫都城今地 夏约前2070—前1600 安邑山西夏县阳翟河南禹县 商前1600—前1046 亳河南商丘殷河南安阳 周西周前1046—前771 镐京陕西西安东周 春秋时代 战国时代① 前770—前256 前770—前476 前475—前221 洛邑河南洛阳 秦前221—前206 咸阳陕西咸阳 汉西汉②前206—公元23 长安陕西西安东汉25—220 洛阳河南洛阳 三国魏220-265 洛阳河南洛阳蜀221-263 成都四川成都吴222-280 建业江苏南京 西晋265-316 洛阳河南洛阳 东晋十六国东晋317-420 建康江苏南京十六国③304-439 —— 南北朝南 朝 宋420-479 建康江苏南京齐479-502 建康江苏南京梁502-557 建康江苏南京陈557-589 建康江苏南京 北 朝 北魏386-534 平城山西大同 洛阳河南洛阳东魏534-550 邺河北临漳北齐550-577 邺河北临漳西魏535-556 长安陕西西安北周557-581 长安陕西西安 隋581-618 大兴陕西西安唐618-907 长安陕西西安 五代十国后梁907-923 汴河南开封后唐923-936 洛阳河南洛阳后晋936-946 汴河南开封后汉947-950 汴河南开封后周951-960 汴河南开封十国④902-979 —— 宋北宋960-1127 开封河南开封南宋1127-1279 临安浙江杭州 辽916-1125⑤皇都 (上京) 辽宁 巴林右旗

西夏1038-1227 兴庆府宁夏银川 金1115-1234 会宁阿城(黑龙江) 中都北京 开封河南开封 元1271-1368⑥大都北京 明1368-1644 北京北京 清1644-1911 北京北京 中华民国1912-1949 南京江苏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首都北京。 附注: ①这时期,主要有秦、魏、韩、赵、楚、燕、齐等国。 ②包括王莽建立的“新”王朝(公元8年—23年)。王莽时期,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建立了农民政权。公元23年,新王莽政权灭亡。公元25年,东汉王朝建立。 ③这时期,在我国北方和巴蜀,先后存在过一些封建割据政权,其中有:汉(前赵)、成(成汉)、前凉、后赵(魏)、前燕、前秦、后燕、后秦、西秦、后凉、南凉、北凉、南燕、西凉、北燕、夏等国,历史上叫做“十六国”。 ④这时期,除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外,还先后存在过一些封建割据政权,其中有:吴、前蜀、吴越、楚、闽、南汉、荆南(南平)、后蜀、南唐、北汉等国,历史上叫做“十国”。 ⑤辽建国于公元907年,国号契丹,916年始建年号,938年(一说947年)改国号为辽,983年复称契丹,1066年仍称辽。 ⑥铁木真于公元1206年建国;公元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科举制度 一、科举教育 1、科举制度概说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余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从官制史角度看,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巨大进步。它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科举考试的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士”。它逐步成为一种僵化的模式,特别是到晚清时已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枷锁,暴露出种种弊端。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也就是历史的大势所趋。从此,1300年的科举制度终于宣告结束。但客观而论,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中,科举制的进步作用也是不容否定的。 2、科举前选拔官员 【荐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荐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察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3.科举制名称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一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期的三次历史阵痛(2)

中国社会制度形态嬗变期的三次历史阵痛(2) 何宗海 二 自秦朝建立又过了800年(前221—581年),准确地说是802年,世界已来到西方人所说的公元6世纪中叶。这时,正值东方大国隋朝旭日东升的初年。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制度形态轮回期。和秦朝一样,隋朝也是一个短暂的国度,仅存37年,从建立到消亡,在历史的长河里,也近似一个打雷闪电的过程;和秦朝向汉朝过渡一样,隋朝向唐朝的过渡也是?无缝对接?的。在制度形态构建上,从隋文帝到唐太宗,只不过70年,却天衣无缝地实现了由统一政治制度形态向士人政治制度形态的提升,进而创造了中华民族200多年的新的辉煌历史。中国又像是回到了800年前的原地,毅然呈现出这样一派景象:以李渊、李世民父子为代表的唐王朝的缔造者们,幽禁了隋恭帝,驱逐了隋炀帝,最终推翻了隋朝,却建设了一个与杨坚、杨广父子志同道合的新国度,忠实地走上了他们所设计的、想走而没走完的路。 前苏联的缔造者符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曾说过这样的话:历史是螺旋式发展的。从秦朝到隋朝这800年间,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呈现出了明显的螺旋式上升趋势。不仅出色地完成了自己东方洋洋大

国形象的塑造和本民族身份的定位,而且,在政治上,中国人学会了既认同统一,又不屈服于封建专制的窒窟;当社会制度形态呈颓势、不能维持统一局面之时,地方政权各自寻求发展,依旧向往统一;与此同时,妥协、包容成为了沟通社会关系的重要渠道;整个民族在融合中壮大,华夏文明呈多元繁荣发展。在意识形态领域,由统一政治主导的统一思想和统一文化逐渐成为了中华民族的主流意识,并经过?儒术?的长期陶冶,形成了深厚的积淀;在争斗中增进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认识与了解,学会了睦相处,在亲和中增强了中华各民族对国家统一的认同感。 和秦统一时一样,隋朝的统一重新收拾了已经四分五裂的河山,重新整理了魏晋南北朝300多年来山头林立、动荡不安的政治秩序状态和濒临腐朽、凌乱不堪的社会制度体系,重新站在了秦当年那样的制度形态断裂带上。所不同的是,中国社会又经历了一次800年的兴亡轮回,站在了新的历史高度上——这800年间,中国人不仅经历了草船借箭的悲壮,也体会了败走麦城的凄凉。王莽篡位,把汉朝截成了两段,历史重演了都城东迁的一幕。三国鼎立,终归两晋独统150年;八方称雄,诸侯各显神通300载。不仅在浴血奋战、流血牺牲中书写着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也在血色浪漫中积累了丰富的战争智慧——西晋史学家陈寿《三国志》的问世,可谓开创了人类战争艺术史!《汉书》广泛流传,《史记》家喻户晓。此时的中国社会,比秦朝时更为成熟,更为理性,更为文明了。隋文帝及其后人深厚的人文素养本足以构建一个崭新的、更具人文特色的社会制度形态,实际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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