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运行管理安全规定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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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42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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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风电场场长:

(一)对运行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审批主要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现场运行规程及全厂性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三)负责审批各级运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领导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工作,组织特殊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四)每天了解负荷曲线,检查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和设备启停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巡

检主要设备,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主要设备缺陷。

(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和布置有关安全、培训、运行指标分析等工作,并组织评比。

(六)负责审批重大特殊试验的计划和技术措施并主持试验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管员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运行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参加运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督促制定与落实

防范措施。

(四)负责工作票、操作票的统计评价工作。

(五)负责现场运行参数、文明生产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助理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三)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机械等主系统的图纸、各种运行报表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四)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五)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六)组织编制全厂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

(七)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

(九)风电场场长是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根据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实际及时与调度联系,落实设备能及时的投入或退出系统。

(十)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

术培训的全面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运行技术比武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运行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并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十三)负责运行技术培训工作的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调度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

(十五)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十六)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使系统的供电质量(周波、电压等)符合规定标准。

(十七)根据调度命令和设备情况,及时

正确指挥机组启、停和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和主要系统的启停和切换工作。

(十八)认真执行机组经济调度曲线,合理分配机组负荷,搞好经济调度,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和技术指标竞赛任务。

(十九)参加风场班组反事故演习及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第四条值班负责人

(一)在风电场场长、风电场场长助理领导下,负责风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门职工搞好安全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执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种规程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四)执行厂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和实施部门全年、季度、月工作计划。

(五)搞好部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抓好班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和运行小指标竞赛及合理化建议工作。

(六)积极做好技术培训、规程制度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及各岗位文明生产并进行考核。

(八)每天查阅运行日志及其他记录,定期参加交接班会议。

(九)负责重大设备系统的组织协调,参加机组启停和特殊试验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第六条运行岗位值班管理

(一)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二)准确分析事故和异常,精心操作,认真监护。

(三)检修质量不合格不投运,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完善不送电。

(四)按规范化要求提高监盘质量,认真监视参数变化及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工况,及时调整、如实反映情况。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MIS,准确、及时地输入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随意删除任何文件,维护好相关设备。

第七条运行分析管理

(一)运行分析工作是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参数、运行记录、设备巡回检查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对策。

(二)运行分析内容:

1.系统及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对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影响;

2.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

3.操作异常情况;

4.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各种因素。

(三)运行分析的分类及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等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意见由值长签字后上报。

2.运行操作异常分析:运行中发生的各种误操作情况,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便于改进工作。

3.设备事故及异常分析:因设备发生事故和严重的异常运行工况,应认真对事故处理和有关操作进行分析、评价,分清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便于提高运行水平。

4.专题分析:为总结经验教训,必须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大修后运行状况分析,设备改进后的效果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

5.专业分析:运行专工负责整理运行记录

后,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运行方式、机组出力、安全、经济等各种因素。 6.场级运行分析:每月在场长助理主持下召开全厂运行分析会,分析、讨论、安排专题分析工作。

7.部门运行分析:每月部门组织运行分析会一次,重点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找出工作中的差距。

第八条运行培训管理

(一)运行人员培训应按照三级培训管理要求,运行部门负责现场培训管理。

(二)运行人员培训工作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岗位培训为主,结合现场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一致。刻苦钻研业务,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

(三)培训的主要方法:

1.开展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

2.组织反事故演习。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4.现场运行规程考试。

5.技术问答。

6.现场考问。

7.默画系统图。

8.事故预想。

9.技术讲课。

10.运行分析。

第九条运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规程、制度、图纸、资料及各种记录簿,并随现场设备、运行操作方式及上级规定的变动及时修编现场规程、制度、图纸、资料等。

第十条调度管理

(一)调度管理原则:安全与经济兼顾,当安全与经济发生矛盾时,经济服从于安全。

(二)调度管理目标

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调度规程。

2.充分发挥设备能力,满足电网运行方式的需要。

3.保证各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4.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证在安全经济方式下运行。

(三)调度操作管理

1.值长是机组设备系统调度操作的总负责人,各值运行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值长领导;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涉及到值长的权限时,不得直接向运行值班人员下达操作命令,

而必须经值长同意,由值长下令操作。

2.自治区、市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值长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管辖设备的操作,运行人员必须按值长的命令进行;出现事故时可按各自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应迅速汇报值长、调度员。

3.根据自治区、市调命令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无权拆除,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下令采取的安全措施,只有得到值长的指令方可拆除。

4. 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全文复诵,核实无误后,应迅速正确地执行;执行完毕立即进行操作汇报。任何受令人和各级领导人均无权无故拖延或不执行调度命令。

5.接到调度命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命令

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指令的调度员(或值长)报告,由发令者决定指令执行或撤消;如发令人重复该指令时,原则上必须执行;但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调度员(或值长)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6.无理由不执行或者延迟执行调度指令,受令人应对此负责;不允许执行或者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各级领导人,也应当对此负责

7.值长离开控制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

8.正常情况下,主要设备、系统及主要辅助设备的投、停及切换操作,必须在得到值长的许可后方可执行,值长除严格执行上级批准

的运行方式外,有权决定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

9.值长发布操作指令时要严肃认真,并对指令的正确性及必要性负责;通常值长向值班负责人发布指令,由值班负责人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必要时,值长可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指令,值班人员执行指令后,应将执行情况汇报值长。

10. 有关调度之间的联系必须互报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并使用统一规定的调度术语;各专业值班人员与值长进行电话联系和汇报时,必须首先互通姓名。调度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监护制、复诵命令制和录音记录制。

(四)有功出力管理

1.值长要准确掌握设备各种运行方式的最大出力和最小安全出力。

2. 机组正常根据调度命令应确保按计划曲线运行,以保证电网周波在50赫兹运行。

3.如设备发生异常或机组主、辅设备因消缺需降出力,以及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设备出力时,必须汇报厂领导和调度员。

4.正常运行时,未经总工批准,发电设备不允许超出力运行。

(五)无功出力管理

1.正常运行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本单位的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保证电压在正常变动范围。

2.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自行调整无功出力或投入SVC。

3.调度管辖的变压器电压分接头位置,未经调度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改变或调整。

第十一条设备变更管理

(一)设备变更或改造要编制设备变更或改进方案,经总工批准后执行,如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应经调度批准。

(二)变更或改进的设备及系统应作投入试验,在试验前有关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试验措施经总工批准后交运行值班人员。

(三)试验过程中的操作及调整工作,由运行人员执行,值长指挥,试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试验。

(四)值长根据系统情况有权对各种试验改变时间或停止试验,但应通知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要变更试验项目或延长

试验时间,须经值长同意。

(五)设备经试验正常后,方能正常投入运行,有关人员应将有关安全、经济运行和试验报告及时送交运行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调度通讯管理

(一)电力系统调度通讯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迅速处理事故的重要工具。如有故障,通信专业人员应及时排除,保证通讯系统的畅通。

(二)调度电话为调度业务专用电话,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联系其它无关工作。

(三)行政电话为调度备用通讯工具,通讯值班人员应予以优先安排处理故障。

(四)调度通信设备改造、试验,应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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