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村庄创建标准

文明村庄创建标准

文明村庄创建标准

1、两委班子坚强,创建活动经常。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班子成员联系群众、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信用户和卫生家庭、卫生街巷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2、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事业完善。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建设,村集体经营收入居本市前列;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图书室)、文体广场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有固定的民间文体队伍,利用传统节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改水改厕改厨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新农合参合率95%以上,享有养老保障的人口比重达到80%以上,农村困难弱势家庭(人口)得到及时关心救助。

3、道德建设有效,道德氛围浓厚。达标建有镇级标准以上的善行义举四德榜,上榜人数占人口总数的50%以上;开展道德典型、身边好人、“八好家庭成员”等评选表彰;农村中心社区设有道德文化讲堂,其他村庄设有思想道德活动室,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在村庄主要街道、广场大院高标准建有道德文化一条街或道德文化大院;建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规民约完善,定期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讲法制、改陋习”活动;建有志愿服务队,有完善的志愿者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公益活动;年内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邻里互助、主体活动等群众性文明实践活动至少6次以上,其中参训人数占人口总数的70%以上;各项工作档案、影像资料完备。

4、生活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村内主要街道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公共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制度健全,保洁员责任落实,环卫一体化运转规范,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村庄无“四大堆”现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平安创建活动,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

5、实施重点工作“一票否决”。申报前12个月发生一票否决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

6、年内为莱州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现场的,可直接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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