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条例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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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

质量奖罚条例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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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总则

为保证质量提供有效措施,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特制定本制度

2、钢筋混凝土工程

⑴施工现场在混凝土浇捣时必须按试验室提供的饿配合比挂牌施工,如发现不挂牌操作的罚款30元

⑵计量检测制度,如发现不按规定计量检测拌制混凝土的,每次罚款30-50元

⑶混凝土原材料不按规定送检的,每缺一组罚款30-50元

⑷混凝土、砂试块应及时送试验室试压,超过标准龄期(28天)试压的,视超过龄期时间长短,每组罚款20-40元

⑸认真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⑹每批试块低于规范规定或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要求,经回弹合格的,罚款100元。经回弹不合格的,每组罚款200元

⑺梁、柱蜂窝面积大于1500CM2,基础、墙、板孔洞面积大于150CM2的,每处罚款100元

⑻梁、柱孔洞面积大于60CM2,基础、墙、板孔洞面积大于150CM2的,每处罚款150元

⑼梁、柱主筋长度大于15CM,基础、墙、柱主筋长度大于30CM的,每处罚款100元

⑽墙、柱垂直度偏差每层超过15MM 的,每处罚款200元

⑾梁、墙、柱断面尺寸偏差大于15MM 或10MM的,每处罚款30元

⑿梁、柱爆模面积大于0.5CM2,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爆面积大于

1M2,厚度大于3.5CM的,每处罚款100元⒀梁、柱爆模面积大于0.5CM2,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爆面积大于

1M2,厚度大于3.5CM的,每处罚款100元⒁梁、柱钢筋偏位,保护层小于

10MM,每根钢筋罚款5元

3、砖砌体工程

⑴砌筑砂浆拌合原材料按重量比计量,如连体积比都没有,每发现一次罚款10-20元

⑵砌筑砂浆每批试块强度低于规范要求或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低于设计强度85%的,罚款200元

⑶漏筑砌筑砂浆试块的,每组罚款100元

⑷砌筑砂浆试块强度超过设计强度等级0.5倍的,每组罚款50元

⑸烧结普通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中有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60%的,罚款250元

⑹混水墙面每间处16皮以上的通缝超

过三处的,每超过一次罚款50元

⑺砌体非角处留直搓时,如不放拉钢筋的,每处罚款100元

⑻砌体留直搓时,不按规定放拉钢筋的,每处罚款50元

⑼每个接搓部位的灰缝透亮和灰缝度小于5MM的缺陷,超过12个(每层查6处)的,每处罚款20元

⑽水平灰缝直度偏差大于12MM(每层查三处)的。每处罚款50元

⑾水平灰缝标准厚度为10MM,查出(每层查三处)±﹥2MM者。每处罚款50元

⑿砖墙垂直度偏差,每层大于8MM(每层查三处)的,每处罚款100元

⒀该设大马牙搓处未设的,每处罚款50元

⒁严禁使用拖尺铺灰砌筑的,违者每次罚款5元

⒂隔墙和填充墙顶面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宜用侧砖或立砖斜砌挤紧,否则每处罚款50元

4、地面工程

⑴地坪严禁起壳、起裂、起砂,上述情况占一个居室面积四分之一的,每发现一间罚款30元

⑵卫生间、舆洗室、厕所间等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的,每处罚款100元

⑶阳台、卫生间、舆洗室、厕所等倒泛水,积水面积占本间1/3的,每间罚款

100元

⑷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CM的,每处罚款30元

⑸楼梯每段相邻两踏步宽度和高差超过3CM的,每处罚款50元

5、门窗工程

⑴门窗木砖未按设计要求或皮数杆的水平标高及平观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CM 的,每樘罚款50元

⑵安装木门窗的木螺钉用榔头打入全部深度,未采取弥补措施的,每发现一樘罚款20元

6、装饰工程

⑴内外墙面、柱面、墙裙、平顶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过0.2M2的,每处罚

款100元

⑵平顶粉刷起壳造成整间脱落的,每间罚款100元。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凹凸不平的,每发现一间(处)罚款50-100元

⑶管道后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突出,墙处未做滴水槽线的,每处罚款10-50元,女儿墙压顶坡向朝外墙面的,每条(处)罚款20元

⑷木门窗扇上帽头油漆漏刷的,每扇罚款10元

7、屋面工程

⑴屋面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⑵屋面和沿沟流水坡向不正确造成积

水深度超过10MM的饿,每处罚款50元

8、产品保护

⑴铝合金门窗等应做好产品保护,如发现有严重污染、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⑵安装要做好预埋工作,严禁装饰完毕后乱凿洞,对于影响结构安全的凿洞,开槽或装饰完毕后再进行凿洞影响观感质量的(设计修改有联系单除外),视影响程度轻重,每处罚款20-100元,并负责修补及费用

八、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为了对原始记录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进行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⑴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

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

⑵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编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帐和各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⑶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编号,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⑷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完整版)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苏州恒基旭辉F1F2地块三期总承包工程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编制日期:2016年5月20日

参建单位签字栏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第一章奖励标准 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两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5、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劳务单位或栋号长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8、分包单位的质检员、施工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500~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2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当月当栋号工程款暂不支付,只至下一月连续两次报验一次性合格。 9、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0、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11、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12、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13、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14、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15、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17、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 1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的罚款。 19、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次罚款。 20、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奖罚措施(分部分项)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电渣压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编号:Q/HYR-03-SC-0001-2011 发布日期:2011年9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10月1日 1、目的 为使公司全体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强化“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措施,结合公司轮胎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人身、设备、工装模具及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 3、定义 无 4、责任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文件。 2)各部门负责执行本文件。 3)全体员工认真落实本文件。 5、规定 5.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a)为监督公司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警钟常鸣、监督有效、 工作到位、奖罚分明,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 b)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生产部部长 副组长:技术部部长、质检部部长、体系认证部部长 成员:安全员、各班组组长、质检员、设备员、模具员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工作职责 a)负责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 b)负责对入厂新员工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和追踪考 查及安排老工人带培。 c)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劳动防护、环境保护的落实、监督、改进工作。 d)对野蛮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提出处 理意见。 e)鼓励和支持员工在安全问题上的互相监督和提醒,对有效制止违章现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 员工有权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 f)要求和检查各班组每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工作日志上进行教育的记录。 g)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及分析、处理工作,经研究讨论后,做出书面事故处理报告,提交 经理会议审批后进行公示。 h)每周一为“安全生产活动日”,由领导组组长进行安全活动讲话,并做好安全活动讲话记载,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CHHY标准EHS-004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六版, 2014-07 第 1 页,共 2 页战略所有者:EHS Coordination team 内容所有者: EHS批准: 1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公司现场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措施的全面执行。 2范围 适用于丹佛斯(杭州)板式换热器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和丹佛斯微通道换热器(嘉兴)有限公司范围内所属各部门以及外单位来公司区域的一切人员的活动。3定义 无 4职责与权限 5.1 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制度的文件编制、修订审批工作,负责本制度 实施中安全提案、奖惩费用的批准;负责年终安全综合指标考核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部门评比的审批。 5.2 EHS部: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 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对每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年终负责组 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各部门安全年度指标达成考核。 5.3 HR BP:负责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统计结果对当事人或部门进行奖励 或处罚。 5流程 无 6内容 6.1.奖励措施 6.1.1工伤事故达成奖励:工伤事故年度达成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酌情对各部门协 调员进行一定奖励。 6.1.2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公司视其贡献大小,给以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 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因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在危急时刻,能临危不惧,积极参与抢险救人有功的.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

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

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可编辑修改word版)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 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 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 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 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 1000—2000 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 95%,奖励 1000—2000 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 500-1000 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 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 1000-5000 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 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 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 次罚款 500-1000 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 改并每处罚款 5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 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 200-500 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 300 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 50mm 以上者,每处罚款 300

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全体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发现工作时间及出入码头不带证 者,给以罚款30 元处理,现场作业人员,某些特殊岗位工作时间持证不方便,可在作业期间免戴工作卡。 二、在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50 元(特殊岗位因作需要在作业时不能戴安全帽者,经工长同意可免戴)。违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处理方法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三、严禁烟火,港区内一切人员除在指定的休息内,一律不准吸烟及玩火种,违者罚款100 元,并进行教育。由于违章吸烟,造成火灾事故者,处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体员工要遵章守纪,严格执《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进行处罚: 1、初次违规操作者,给予警告处分; 2、对重犯同一安全规定者,报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处分。 3、对多次违反同一安全规定者,报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处分。 五、由于员工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要追究当事者的经济责任,并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 1、造成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下的安全质量事故,事故责任者按5% 的比例赔偿,最低赔偿不低于50.00 元。 2、造成经济损失5001.00 元以上的10000.00 元以下的安全质量事故,

事故责任者按7% 的比例赔偿。 3、造成经济损失1001.00 元以上的安全质量事故,事故责任者原则上按10% 的比例赔偿。 4、对“违规操作造成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 造成的损失处以3 倍的经济处罚。 六、分月度、年度对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部门、班组和队进行奖励。 七、对于责任心强,发现重大隐患,避免重大人身、机械、火灾事故者,要予以重奖,奖励办法由部门领导提出,报领导批准。 八、发现他人违纪违章并予以劝告、制止者,部门可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办法参照上款执行。 九、各种车辆进入港区要慢行,并按要求停放。对于开“英雄车”,横冲直撞、乱停乱放,而造成事故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十、进码头的车辆,要听从现场作业人员或保安人员指挥,否则,因此而阻塞交通,造成损失由车主负责。 O 一O 年十二月三十日 黄梅县仨五装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公司财务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收入都必须入帐。现金

企业安全质量奖惩条例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综合管理,强化各级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集团公司、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手册》、《质量手册》、《设备管理大纲》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及职业危害,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第三条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建立完善劳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的职工、临时用工、合同工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开展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联动互保等,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打造平安港区。 第二章安全奖励 第六条公司职工或班组在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有如下情况的,除给予表扬,给予一次性奖励100-500元外,同时根据《公司安全奖励管理规定》,每季度可评出安全先进班组或安全先进个人给予奖。 1、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机损事故、海损事故、货运质量事故等工作显著的。 2、事故发生过程中和发生后,措施得力、抢险及时,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避免重大损失和伤害的。 3、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中成绩优秀的。 4、被授予部、市、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安全先进管理者和“安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 5、积极举报“三违”行为或生产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6、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项目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施工质量奖惩办法

施工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动态管理,促进质量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项目部及其分包队伍。 第三条术语 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且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为质量考核、奖惩的决策组织。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为质量考核、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统计以及考核。 第五条实行质量逐级责任制管理,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是本项目主管责任人,各专业工程师为质量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项目部应根据检查考核内容完善质量管理行为,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分包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质量职责并遵守项目部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综合检查 质量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及管理情况;信息报表反馈情况;检验试验计划的执行;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情况;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七条项目部按综合检查要求的内容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及其下属质量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对项目部的综合检查活动进行监督、考核。 第八条公司范围内对质量缺陷及事故调查处理均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发生质量缺陷及事故时,应按规定的时间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通用版)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08

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通用版) 一、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罚款20~100元,情况严重的,罚款200~2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1.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1.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1.6未经项目批准在宿舍区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

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的; 1.7擅自留宿非本工地工作人员的; 1.8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9在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乱吐痰的; 1.10在宿舍区进行大声喧哗、吵架、斗殴、赌博、酗酒的; 1.11损害公物,擅自移动宿舍区铺位的,擅自损坏、拆除、改装宿舍区床铺、桌子、椅子及其他设备设施的; 1.12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1.13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14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5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 管理水平,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20元,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高处或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3、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立即停止当天工作,施工队罚款5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4、施工现场上班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膊,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对作业人员、施工队和施工员处以50-100元罚款。 7、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8、水上作业不按要求穿着救生衣的,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20元。 9、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垃圾的,每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0、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使用明火,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施工队责任,处以 100-200元罚款。 1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参与人员、施工队200-500元罚款,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3、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0-100元罚款。 14、违章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的,对乘坐者罚款50元,开提升设备者罚款元。50元,施工员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100. 15、施工现场的电梯等载人提升设备,严禁超员,违者对开提升设备者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6、人工挖孔桩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爬梯,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500 元罚款。 17、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施工队罚款3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8、小型机具的安全防护罩,不得随意拆除,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200元罚款。 19、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100-200元罚款。 20、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施工队每次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电工罚款50元,机电主管罚款100元。 21、拖地线必须使用电缆线,非电缆线必须架空使用,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200元罚款。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十七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现场的各家劳务及专业分包公司。 1.2本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据 1.2.1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1.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 1.2.3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程序汇编》等质量文件。2处罚形式 2.1对于轻微及一般质量问题,通过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如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经济处罚。如已经发生过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3土方工程 3.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3.2基坑四周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4 土方超挖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平方100元,并由责任单位负责超挖部分的处理。 4模板工程 4.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立杆底部无垫块的一个立杆罚款10元,以此类推。 4.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 4.3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每处罚款200元,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4.4混凝土墙、柱发生爆模,一次罚款1000元,梁板爆模一次性罚款5000元。 4.5模板拼缝处必须严密,严格控制在2mm以内。拼缝宽度大于2mm 则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拼缝宽度乘以10元,如拼缝宽度为5mm,则5X10=50元。 4.6墙柱梁板的模板内部界面尺寸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4.7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4.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视位移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中铁十一局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TA04标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工区各队伍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调动员工创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实现质量目标和创优规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工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和各队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针、政策和铁道部现行的法规、规范、规程、验标,以及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认真履行质量职责,落实工作质量,确保优质工程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各部门和各队伍违反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而导致质量事故,影响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给予经济处罚、赔偿损失和建议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工区将组织各部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比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条发生各类质量事故,按照事故性质和处理权限的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事故调查报告和主管单位对事故的处理结论,应在工区安质部备案。 第三章检查考核方法及形式 第六条检查方法: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被检查队伍进行评定。 第七条检查形式: 原则上工区质量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各队伍班组,进行一次大检查,各队伍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 工区各部门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视为质量管理不合格。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及以上的。 2)、在施工过程中因环保、水保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重大影响事故。

3)、管理混乱,未按技术要求施工。 4)、对各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 5)、考评期内被出示黄、红牌警告的。 第四章奖励 第八条工区工程质量领导小组按检查评定结果和相关办法对各队伍或班组进行一定奖励。 第九条对获得中铁十一局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TA04标项目经理部的样板(引路)工程或精品工程的,由工区按有关规定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处罚 第十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现场施工管理混乱,质量管理失控的,工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黄、红牌处罚。 被黄牌警告的队伍或班组,一次性罚款5000元,并全线通报。 被出示红牌处罚的队伍或班组,一次性罚款10000元,驱逐出场并全线通报。 第十一条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一、二、三级质量事故,除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奖惩办法》有关惩罚条款处理外,工区还将比照其罚款金额重复处罚。 第十二条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执行作业性文件,质量通病严重的队伍或班组罚款1000至5000元,个人处以100至10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各队伍或班组发生各类质量事故,若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给予加倍经济处罚。 第十四条各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及质量监察人员,有权对所辖管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施工。 第十五条各工程质量监察、检查员填发的《整改通知书》和《罚款通知书》被检查队伍或班组必须执行。质量监察、检查人员不坚持规章制度,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而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除处罚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外,一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工区质量领导小组开出罚款单后交被罚单位(个人)和财务部、合同管理部,被罚款队伍或班组(个人)必须对罚款单进行签认。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2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 惩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在

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给予奖励。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 3、在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过实践验证或有关部门审定认可的; 4、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5、在各类安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立功人员。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3) 第三节防水工程 (3) 第四节钢筋工程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5) 第七节砌体工程 (6) 第八节抹灰工程 (7) 第九节门窗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 (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 (1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 式版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条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司设备、设施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确保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安全、正常的进行,充分体现每个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责任,奖惩分明、有据可循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方针 设备安全奖惩考核的基本方针是:在务实基础管理、设备数据管理的同时,强化每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强化操作规范、

保养制度的执行;强化各级领导的管理职能,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顺利进行;使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使设备、设施由事后的维修逐步成为事先的维护保养,推行设备、设施安全无故障运行管理机制,从而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 第三条:范围 本条例所称的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变配电设备、厂房、仓库设施、后勤生活设施及保证生产所设的各工艺管道、大型工装等。 本条例所称的场所包括:公司所有的厂区、生产车间、作业场所,也包括所

汽车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最新范文

汽车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奖罚分明,奖惩有据,制定本条例。 2 适用范围 本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奖惩。 3职责 生产管理部技安环保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执行的管理部门。对公司各层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得到的奖惩予以申请并监督执行。 4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1 奖励规定 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a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所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且有明显的效果者,奖励200 元。 b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一般事故发生者,奖励200 元。 c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0 元。 d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奖励1000 元。 e 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安全

先进车间、部门的, 奖励500 元;先进班组、个人奖励200 元。(每年评比一次) f 被评为省、市、公司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同时奖励500 元。 g 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或其它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奖励1000 元。 4.1.2 奖励程序 a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报技安环保科,由技安环保科确认,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b 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技安环保科提出,经各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c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车间和部门提出,经技安环保科确认,报分管理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2 惩罚规定 4.2.1 事故的经济处罚 a 对发生轻微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下的事故的处罚:部门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轻微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以下的事故发生的,由技安环保科组织经营计划科和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通报全公司。属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除按有关规定赔偿事项。

质量奖惩制度95089

质量奖惩制度文件版本:A 修订次数:1 文件编号:WI-SB-08 1. 目的 为保证长春博超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质量满足顾客要求,实现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确保公司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质量责任及质量奖惩管理程序、质量奖励、质量处罚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质量及产品质量的考核。 3. 职责 3.1各类人员质量责任的确定主要依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如《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等)及其它管理规定、规章制度。 3.2责任追究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损失,谁承担的原则。当质量责任无法界定时,相关各方均应承担同等责任。 3.3要求各单位及分(子)公司根据承担的业务工作范围,落实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与权限。 3.4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主管的业务范围(具体参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参照本制度施行管理。其职责分工如下: 3.4.1与实物质量、工艺纪律、二/三方审核及质量体系等有关方面的奖惩,由质保部负责并组织落实; 3.4.2其他情况可参照本制度施行。 3.5对产品实物质量和质量体系改进项目,填写《质量改进项目立项表》,由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会签、总经理批准;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填写《质量改进项目评估表》,由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评审,总经理批准。 3.6对于质量处罚,由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并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单位审核,责任不能落实到位的,由责任单位领导承担。 4. 流程/程序质量奖惩流程如下

质量奖惩制度 文件版本:A 修订次数:1 文件编号:WI-SB-08 a ) 质量奖励流程见图1; 图1 质量奖励流程 提出奖励申请(见附件1) 发生奖励事项 主管单位负责人授权人员确认 申请单位 负责人确认 分管公司领导 审定 总经理审批 奖励单送人力资源部门实施 Y Y Y Y 人力部汇总 明细表 Y 主管单位负责人审查 N N N N N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和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政策法规以及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第二条为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有序受控,对各施工生产单位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五条各单位应依据下达年度生产任务计划,按3‰标准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各单位上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各单位发生违章违规等质量不良行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依据本《办法》罚则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相应罚款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八条各单位每年在施工生产计划下达、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后的30日内,向财务部足额上缴本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年度质量指标不超标的单位全额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第十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公司安质环保部出具罚款单,财务部在各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抵

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工程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工程质量教育和宣传、质量检测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优质工程现场验收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工程质量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公司安质环保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第十二条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对施工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设优质工程贡献奖,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质量管理和质量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组织申报及文整资料等有关人员。 1、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励2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2、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3、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奖励30万元;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承建)奖励15万元、(参建)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第十三条各级优质工程的奖励不进行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以上奖励如与其他管理文件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每年评选一次本系统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程项目,先进个人给予0.5万元奖励;先进单位或先进工程项目给予1万元的奖励。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质量责任包保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高效有序,工程质量管理成绩突出,受到地方政府、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或公司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单位奖励1~2万元,给予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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