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验收标准

沉降观测验收标准

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沉降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

一、沉降观测的对象

沉降观测的对象包括: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加层、扩建建筑物;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及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一般布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在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米处;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沉降缝和建筑物裂缝处的两侧;建筑物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建筑物的内纵墙处,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框架结构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各种构筑物沿四周或基础轴线的对称位置上布点,数量不少于4个测点。观测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工程影响范围以外,一般不小于30~50米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观测点的布设是沉降观测工作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观测数据能否真实地反映出建筑物的整体沉降趋势及局部沉降特点。

三、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测量精度等级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四、观测周期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施工期间一般在基础或地下室完成后开始观测,每完成一层观测一次,沉降速度≥2.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如施工过程暂停,则在停工及重新开工时应各测一次,停工期间2~3个月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测四次(其中第一次宜在竣工后二个月时),第二年测2~3次,以后每年一次直到稳定。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五、稳定标准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或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若施工过程中沉降大于2.0mm/d则应采取有效措施。

六、验收标准

建筑物竣工验收标准为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二、三级、多层建筑物和低层建筑物平均沉降速度≤0.10mm/d,最大沉降速度≤0.12mm/d(2处),一级、高层建筑物平均沉降速度≤0.06mm/d,最大沉降速度≤0.08mm/d(2处)。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3 相邻地基沉降的距离-沉降曲线图; 4 场地地面等沉降曲线图。

沉降观测实习报告

沉降观测实习报告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毕业实习报告学生姓名:包韬昌 学号: 专业:工程测量与监理 指导教师:王建强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江西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 东华理工大学高职院 目录 3 3

4 5 7 8 9 5 7 8 绪论 工程建筑物的变形观测是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兴建了大量、复杂和精密的工程建筑物,为使这此工程建筑物安全、可靠地运行,为民造福而兴起的。近20年来,高层建筑如春笋般兴建。在这些建筑物及其设备运营的过程中,都会产生形边。这种形变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严重时还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与运营期间,必须对它们进行监视观测。了解建筑物变形的成因非常重要。 建筑物变形的客观原因主要有:建筑物的自重、使用中的动荷载、振动或风力等因素引起的附加荷载,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地下水位的升降和它对基础的侵蚀作用,地基土在荷载与地下水位变化影响,产生的各种工程地质形象,温度的变化,建筑物附近新工程对地基的扰动等。 建筑物变形的主观原因主要有:地质勘探不充分与结果不准确,设计错误,施工质量差,施工方法不当等。

一.实习名称:沉降观测实习 二.实习目的及要求: 实习是工程测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实验课堂理论外,还巩固和深化课堂所学知识的环节,更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训练严格的科学态度和作风的手段。通过控制网的建立、数字化成图软件的应用。可以增强测绘地面点的概念,提高解决工程中实际测量问题的能力,为今后参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实习时间: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 四.实习单位: 江西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 五.实习内容: 主要做过地形测量,土方测量,工程放样,水管长度测量,沉降控制点布设以及沉降观测。 建筑物地基和基础变形观测 (1) 基坑回弹观测在基坑开挖前、中、后期,测出事先埋设在基底面上的观测点,由于基坑开挖引起的高程变化。开挖前和开挖后两次的高程差为基坑的总回弹量。 (2) 地基分层沉降观测测出埋设在不同土层上的观测点因荷载增加而引起的高程变化,以求得各土层的沉降量和受压层的最大深度。 (3)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测出建筑物或基础上的观测点,因时间推移或因地基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高程差异,比较不同周期的观测值即得沉降量。

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前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物质文明的极大提高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水平的日臻成熟完善,同时,也因土地资源日渐减少与人口增长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高层及超高层建(构)筑物越来越多。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并为以后的勘察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资料及相应的沉降参数,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愈加明显。现行规范也规定,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重要古建筑物及连续生产设施基础、动力设备基础、滑坡监测等均要进行沉降观测。 特别在高层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用沉降观测加强过程监控,指导合理的施工工序,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均匀沉降,及时反馈信息为勘察设计施工部门提供详尽的一手资料,避免因沉降原因造成建筑物主体结构的破坏或产生影响结构使用功能的裂缝,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 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

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人员素质的要求,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2、观测时间的要求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沉降观测不是得不到原始数据,而是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一般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按一定的时间段为一观测周期(如:次/30天)或按建筑物的加荷情况每升高一层(或数层)为一观测周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3、观测点的要求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附录B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方法 B.0.1 新建罐区的每台罐充水前,均应进行一次观测并做好原始数据记录。B.0.2 储罐基础沉降应安排专人定期观测,自充水开始后每天测量不应少于1次,并应做好记录。沉降观测应包括充水前`充水过程中·充满水后·放水后的全过程。 B.0.3 沉降观测应采用环形闭合方法或往返闭合方法进行检查,测量精度宜采用2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m~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B.0.4 坚实地基基础,设计无要求时,第一台罐可快速充水到1|2罐高进行沉降观测,并与充水前观测到的数据进行对照,计算出实际的不规则沉降量。当不均匀沉降量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3|4罐高进行观测。当不均匀沉降量仍不大于5mm|d时,可继续充水到最高操作液位,分别在冲水后和保持48h 后进行观测,沉降量无明细那变化,即可放水;当沉降量又有明显变化,则应保持最高操作液位,进行每天的定期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当地一台罐基础沉降量符合要求,且其他储罐基础构造和施工方法和第一台罐完全相同,对其他储罐的充水试验,可取消充水到罐高的1|2和3|4的两次观测。 B.0.5 软地基基础,预计沉降量超过300mm或可能发生滑移失效时,应以 0.6mm|d的速度向罐内充水。当水位高度达到3m时,应停止冲水,每天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绘制时间|沉降量的曲线图,当沉降量减少时,可继续充水,但应减少日冲水高度。当罐内水位接近最高操作液位时,应在每天清晨做一次观测后再充氺,并在当天傍晚再做一次观测,当发生沉降量增加,应立即把当天重

沉降观测成果报告

沉降观测成果报告山西昔阳阳煤职工住宅小区1#住宅楼 昔阳县鑫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2、观测依据 3、观测设备及仪器 4、观测时间与次数 5、建筑物施工阶段沉降观测人员 6、结论与建议 7、建筑物沉降观测原始记录 8、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表 9、建筑物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10、沉降展开图

建筑物沉降观测成果报告 1、工程概况 受甲方委托,我公司对山西昔阳阳煤职工住宅小区1#住宅楼进行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 2、建筑物沉降观测依据 2.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 G J8-2016) 2.2沉降观测方案 3、观测设备及仪器 观测仪器精度是满足沉降观测成果的重要条件,为了保证沉降观测成果,必须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本次观测采用D S Z2精密自动安平水准仪、F S1光学平板测微器、N3铟刚水准标尺,精度要求可以达到0.1m m/k m。 4、观测时间与次数 观测时间和次数,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进度、地基土质情况及基础荷重情况等决定,“规范”规定如下: 4.1建筑物施工阶段的观测,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建筑物可在±0.00完成2~3天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完成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于加荷情况而定,普通宿舍楼每层观测一次,民用高层建筑可每加高1~5层观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4.2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情况下,可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观测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期限一般不少于如下规定: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建筑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 m/d 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

沉降观测记录表完整版本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编号:DLMJTC-001工程名称美景天城基坑支护沉降观测水准点编号M1 - M16 水准点所在位置4号家属楼水准点高程 观测日期观测性质 工程地点辽源市东辽县 测量仪器仪器名称:水准仪 沉降观测结果 观 测 点 编 号 观测 点相 对标 高(m) 上午下午 实测标高 (m) 沉降量 (mm) 实测标高 (m) 沉降量 (mm) 本次累计本次累计M1 M2 M3 M4 M5 M6 M7 M8 M9 M10 M11 M12 M13 M14 M15 M16 工程进度 状态 技术部 施测人记录人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5.1.7-2 共6页第1页工程名称银利财富广场8#楼水准点编号 水准点 所在位置 永久水准点水准点高程22.53M 观测起止 日期 2013.2.15始观测性质见证观测工程地点安徽省含山县铜闸镇银利财富广场 测量仪器仪器名称:水准仪 沉降观测结果 观测 点编 号 观测点相对标 高(m) 第一次 2013年2月28日 标高 (m) 沉降量 (mm) 本次累计M1 -2.2 -2.2 0 0 M2 -2.25 -2.251 1 1 M3 -2.1 -2.1 0 0 M4-2.3 -2.301 1 1 M5-2.32 -2.32 0 0 M6-2.23 -2.23 0 0 观测点布置简图 - 工程进度 状态 架空层层顶梁板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测人监理(建 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5.1.7-2 共6页第2页工程名称银利财富广场8#楼水准点编号 水准点 所在位置 永久水准点水准点高程22.53M 观测起止 日期 2013.2.15始观测性质见证观测工程地点安徽省含山县铜闸镇银利财富广场 测量仪器仪器名称:水准仪 沉降观测结果 观测 点编 号 观测点 相对标 高(m) 第二次 2013年3月30日 标高 (m) 沉降量 (mm) 本次累计M1 -2.2 -2.201 1 1 M2 -2.25 -2.252 1 2 M3 -2.1 -2.101 1 1 M4-2.3 -2.302 1 2 M5-2.32 -2.322 2 2 M6-2.23 -2.231 1 1 观测点布置简图 - 工程进度 状态 一层顶梁板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测人监理(建 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沉降观测成果报告9# -

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工业园 梅家塘小区9#楼 沉降观测工作报告 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工程名称: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工业园梅家塘小区委托单位: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 设计单位:湖北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审定: 审核: 校核: 编写: 主要观测人员:

目录 一.工程概况 (4) 二.观测目的 (4) 三.沉降观测的级别及水准观测技术要求 (4) 四.观测仪器及设备 (5) 五.观测依据 (5) 六.基准点及观测点布置 (5) 七.建筑物沉降稳定标准 (5) 八.观测成果 (6) 九.结论 (6) 附后: 1. 基准点、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沉降观测成果表

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工业园 梅家塘小区9#楼 沉 降 观 测 工 作 报 告 一.工程概况 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河西工业园梅家塘小区工程位于蕲春县河西工业园,本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98936㎡,规划净用地面积77975㎡,主要结构形式采用框架及框架剪力墙。其中9号楼建筑层数17F 。 受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由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本工程各楼沉降变形观测工作。 二.观测目的 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使用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为了解施工及使用期间建筑物的沉降变化情况,须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测量其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三.沉降观测的级别及水准观测技术要求 根据设计图纸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级别的选定原则,确定本工程各栋建筑沉降观测等级为二级,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不大于±0.5mm ,观测指标及技术要求如下: ① 往返较差 、附和或环线闭合差:n b a h 0.1≤∑-∑=?,n 表示测站数; ② 前后视距 :≤50m ; ③ 前后视距差 :≤2.0m ;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篇一: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 1.5~ 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 2 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沉降观测报告(模板)

沉降观测报告模板 一.工程概况: 简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地基,高度,建筑面积,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等级,设计的沉降观测要求,观测点建立时间,观测周期,观测等级等。 二. 沉降观测采用的规范及标准 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GB/8-2007 7.本工程《技术设计书》; 三. 沉降观测依据及要求 依据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及沉降观测施工规范、规程做观测详细说明。 四. 观测目的及要求: 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期间以及后续各个阶段的沉降状态和工作情况,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物动态沉降数据,以便在发生不正常现象时,使各方能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沉降观测能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数据。 五. 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1基准点是沉降观测起始数据的基本控制点,为保证观测值的高可靠性,在施工区附近(变形区外)埋设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所埋基准点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中的规定进行建立。基准点的个数,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合理布设。本建筑共埋设4个基准点,高程系统采用假定高程BM1=m,也可采用施工区域内国家高程系统,高程值为甲方提供绝对高程值。基准点的建立必须用高精度水准仪引测,经过闭合、平差计算而来,并定期检验基准点的稳定性。至提交报告时基准点稳定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2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物结构特点进行,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位置。点位设置的高度应有利于观测,且不影响施工的原则,并有利于长期保存。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点上。每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平面图上,都合理设置沉降观测点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试验记录簿.doc

实用标准文档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记录GY-48 单位工程名称杏十八注水、变电站扩改建工程工程编号(05)0504C1-05 设备名称 3 设备位号注水站200M 冷却水罐 规格型号H=6米, Ф=7 米安装地点注水站场区 观测时间荷载阶段观测点标高 安装前 A B C D 2005.9.15 充水前144.152 144.153 144.149 144.153 2005.9.16 充水至1/2h 147.195 147.194 147.190 147.191 2005.9.16 充水至 3 /4h 147.192 147.191 147.190 147.190 2005.9.17 充水至1h 147.190 147.187 147.188 147.187 充水至/h 2005.9.19 48 小时后147.185 147.182 147.180 147.184 最后稳定时 2005.9.20 放水后147.185 147.181 147.180 147.182 最终沉降量(㎜)18 19 24 22 任意直径方向沉降差允许值(㎜)105 最大实测值(㎜) 6 沉降观测点编号示意图: D 观测日期 建北 C A 自 05 年 09 月 15 日至 B 05 年09 月20 日 施工班(组)长:建设(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 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由施工单位观测填写。“h”为设计液位高度;“/ ”斜线为分数线:如“1/2h ”。观测点不够时可另表填写.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记录GY-48 单位工程名称杏十八注水、变电站扩改建工程工程编号(05)0504C1-05 设备名称 3 设备位号注水站1500M 深度水罐 规格型号H=13.5 米 , Ф =12 米安装地点注水站场区 观测时间荷载阶段观测点标高 安装前 A B C D 2005.9.12 充水前147.200 147.200 147.203 147.201 2005.9.14 充水至1/2h 147.191 147.192 147.190 147.191 2005.9.15 充水至 3 /4h 147.188 147.187 147.185 147.184 2005.9.15 充水至1h 147.182 147.180 147.180 147.182 充水至/h 2005.9.17 48 小时后147.178 147.177 147.171 147.174 最后稳定时 2005.9.18 放水后147.178 147.177 147.171 147.172 最终沉降量(㎜)22 23 32 29 任意直径方向沉降差允许值(㎜)180 最大实测值(㎜)10 沉降观测点编号示意图: D 观测日期 建北 C A 自 05 年 09 月 12 日至 B 05年09 月18 日

沉降观测报告样本

目录 文字部分 一、概述 (1) 二、观测目的 (1) 三、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1) 四、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1) 4.1、基准点的布设 (1) 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2) 五、沉降观测 (2) 5.1、仪器与观测 (2) 5.2、观测级别及精度 (2) 5.3、水准线路的观测限差 (3) 5.4、观测时间 (3) 六、沉降数据统计分析 (3) 6.1、沉降量及倾斜度分析 (3) 6.2、时间-荷载-沉降关系分析 (4) 七、沉降数据评价 (4) 八、结束语 (5) 图表部分

一、概述 受委托,我公司对位于榆林市高新产业园区高新第六小学一号楼进行了沉降监测工作,该楼长73.8m宽17.6m,地上十层,地下一层, 框架剪力墙结构、片筏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二、观测目的 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建筑物在施工期间以及后续各个阶段的沉降状态和工作情况,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物动态沉降数据,以便在发生不正常现象时,使各方能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执行的主要技术标准 在沉降观测的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下列规范执行: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四、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4.1、基准点的布设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起始数据的基本控制点,为保证观测值的高可靠

性,在施工区附近(变形区外)共埋设沉降观测使用的2个水准基点,编号分别为GX1,GX2。详见附录2(基准点及观测点示意图) 。其高程系统为独立高程,其中GX1高程值为甲方提供的绝对高程,GX1高程值是以GX2为基准,用高精度水准仪引测计算而来。 4.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沉降观测点根据设计院的图纸要求,布设于地上首层位置,共布设8个观测点,其编号为1、2、3、4、5、6、7、8、详见附录2(基准点及观测点示意图)。 五、沉降观测 5.1、仪器与观测 仪器采用日本拓普康AT-G2型自动安平水准仪和测微仪,其精度为:每公里往返测高差中误差±0.40mm/Km,同时配合水准测量专用的精密铟钢尺施测。现场采用闭合水准路线,等精度观测,最大限度减少误差。 5.2、观测级别及精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第3.0.4条及表3.0.4规定,当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时,对应的变形测量级别为二级,观测精度指标即测站高差中误差为±0.50mm,并以其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沉降观测报告(施工单位版)

河北衡水建设工程 沉 降 观 测 报 告 中建五局建设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河北衡水建设工程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月照乡。本次沉降观测建筑为生活工艺用房,层高为9层。按有关规范规定,建筑物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观测等级为二级。 此次观测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作自2016年3月23日开始观测,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累计观测10次。应委托方要求,提供沉降观测竣工报告。 2、沉降观测目的及要求 建筑物沉降是建筑整体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以及建成运营后很长一段时间,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因此,在建筑物的施工和运营期间,都必须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能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数据。 3、沉降观测依据 本次测量主要依据以下规范及设计要求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JG32/J 18-2006 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4、观测点布置 4.1、基准点布置 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基本控制点,所埋基准点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进行建立。本建筑共埋设3个基准点,高程系统采用假定高程BM1=1962.6m,并定期检验基准点的稳定性。至提交报告时基准点稳定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4.2、沉降观测点布置 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07中的规定,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物结构特点进行,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位置。点位埋设的高度应有利于观测,且不影响施工的原则,并有利于长期保存。针对本工程,共布置观测点8个,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

沉降观测总体报告(竣工必须检测的报告)

车间辅楼建筑物沉降观测总体报告 工程名称:二期项目车间辅楼 建设单位:上海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有限公司 检测类别:沉降观测 观测人员:张炜 审核人员:吴浩杨剑 检测日期:2015-08-04~2016-03-05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观测目的 (1) 三、观测依据 (1) 四、观测仪器设备及观测方式 (1) 五、观测方案 (2) 六、观测成果 (3) 七、结论 (5)

一、工程概况 ****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二期项目车间辅楼由****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投资建设,受********有限公司的委托,拟由湖北省**测绘院承担该工程的沉降观测任务。 二、观测目的 工程建筑物从施工开始到竣工结束以及建成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的沉降限度内的变形属于正常现象,一旦超过了某个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因此,为了更好地了解施工及使用期间建筑物的沉降变化情况,必须要对建筑物进行长期持续的沉降观测,测量其沉降量、沉降速度,为建筑物施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观测依据 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2007)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四、观测仪器设备及观测方式 本项目采用徕卡DNA03精密数字水准仪进行观测,采用aBFFB的测量方法。

五、观测方案 1、观测级别及水准观测技术要求 根据设计图纸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建筑变形测量精度级别的选定,确定本工程建筑沉降观测等级为二级,观测点测站高度中误差不大于±0.5mm,观测指标及技术要求如下:闭合差:≤2,L表示线路总长度;前后视距:≤50m;前后视距差:≤1.0m;前后视距累积差:≤3.0m;视线高度:≥0.3m;水准仪精度:不低于DS1级别。 2、基准点及观测点的布置 基准点布置: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具体要求,基准点布置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位置。结合本测区实际情况,为便于沉降观测作业以及基准点间的互相校核,在测区周边区域共布置3个基准点,标志规格及埋设按照水准测量规范执行,点位选定后独立埋设。 沉降观测点布置:为了防止观测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外界的破坏,保证观测的效果和质量,将观测点布置在承重柱距离地面0.5m 的位置,并做好保护措施。 二期项目****车间辅楼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1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

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管理的 通知 各县(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随着阿克苏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建筑工程总量逐年大幅度增长,高层建筑每年增加上百幢,为了保证我地区建筑工程质量,预防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范要求,结合阿克苏地区具体情况,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简称沉降观测)管理的措施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认真做好沉降观测工作,2011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以及目前在建的工程,符合相关要求规定的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二、为了及时掌握建筑物变形的程度,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重点加强对以下工程进行沉降观测 1、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2、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3、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4、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5、位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区的建筑物; 6、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物; 7、因地质条件、基础(桩基)类型等特殊情况,设计单位确定的工程。

三、沉降测量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和测量技术人员,沉降观测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规程。 1、建筑沉降观测,必须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要求。 2、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设建筑物的沉降量、沉降差、局部倾斜、整体倾斜值及沉降速率,沉降值应符合地基变形允许值的规定要求。 3、沉降观测单位在实施沉降观测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工程建筑结构特点、地质状况和设计要求等制定详细的建筑沉降观测方案,并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施工,并按审批后的沉降观测方案进行沉降观测。 4、沉降观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执行规范、标准; 3)测量仪器型号及观测标志型式; 4)测量人员的姓名、职称及岗位证书号; 5)基准点、观测点布设平面图; 6)沉降观测的开始结束时间、沉降观测等级、沉降观测的频率及沉降观测预案措施; 7)沉降观测的作业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

沉降观测阶段报告

沉降观测阶段报告一、工程概况 受横山县教育局委托,由我公司对其正在建设的横山县职教中心实训综合楼主体进行沉降观测。本工程为6层全框架结构,占地面积800多平方米,共埋设12个观测点。本次总结时间自2015年09月27日起至2016年04月01日止,观测时间共计187天。目前建筑物主体保持正常,现将历次观测情况进行阶段总结。 二、作业依据: 1. 行标《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2.国标《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3.国标《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4.甲方有关技术要求; 三、观测内容: 1.该建筑区域布设3个水准基准点; 2.该建筑布设12个沉降观测点. 四、沉降观测的实施 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基准点A1标高为起算点,经过其它2个基准点作闭合水准测量。得出其它基准点的高程。并且对这3个基准点进行定期观测监控。 本楼的沉降观测每次从基准点A2出发,经过12个沉降观测点再闭合

至A2点(即每次沉降观测用同一个基准点起算)。沉降观测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作业,一测站的观测次序为“后、前、前、后”。外业观测仪器采用中纬电子水准仪(ZDL700)配合铟钢水准尺进行观测(每公里往返测高差中误差不大于0.3MM),该仪器能实现自动观测、记录、储存及平差。 每次外业结束后,将水准仪中数据传输到微机上,采用威远图公司的建筑物沉降分析系统ST4.31版软件进行沉降分析和成果输出。 后附以下成果: 1.沉降观测记录表; 2.T-S(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3.T-V(时间、沉降速率)曲线图; 4.等沉降曲线图; 5.沉降观测点及基准点布置示意图; 6.变形分析结论。 五、结论 本工程沉降观测自2015年09月27日开始,至2016年04月01日为止。期间共进行了10次观测。 该工程共布设12个观测点。 观测结果:沉降量最小的观测点为C2,沉降量为4.100mm,沉降量最大的观测点为C1,沉降量为4.600mm,平均沉降量为4.4mm;速率最小的观测点为C2,速率为0.022mm/d,速率最大的观测点为C1,速率量为0.025mm/d,平均速率量为0.023mm/d。相邻两点沉降差最大点为C1-C2,

沉降观测点式及沉降观测记录统一标准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内部备忘录 (SEPCC1 MEMO) 发至(To) 建筑公司、各项目工地 签发(From)日期(Date) 2008年2月2日 发文编号(Our Ref. No.) 起草(Draft out)工程部 事由(Subject) 规范、统一各项目工地沉降观测点型式及沉降观测记录的通知 为了在建筑变形测量中,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测量的成果和记录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供项目工地参考。 一、沉降观测点 1、沉降观测点的留设位置: 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首先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当设计无要求时,可设置在以下位置: (1)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2)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3)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4)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

地面点。 (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6)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7)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9)烟囱、水塔、油罐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10)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应避开障碍物。根据经验,观测点上方至少1000mm范围不得有雨水管、窗台线、暖气片、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详见附图1、附图2) 2、沉降观测点的型式和保护: 沉降观测点可按照附图1、附图2制作、安装。 二、沉降观测记录 1、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 建筑物施工阶段需按照设计要求对其进行沉降观测,如设计中无明确规定,可按照下列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1)大型、高层建筑,可在零米以下基础施工完成后埋设临时沉降观测点,做好临时沉降观测记录。待零米以上第一层结构施工完成后换成永久沉降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管理规定

沉降观测点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沉降观测点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中各主项单元中沉降观测点的管理。 3、本规定由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炼油改造二期工程施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 4、沉降观测点设置范围划分 4.1 设计容积≥1000m3的各类储罐; 4.2 需在现场组对并进行水压试验、且设备充水后总重量大于300吨的立式设备; 4.3设备单体设计重量(不含工艺介质重量)大于200吨的立式设备; 4.4设备转速大于12000 rpm的转动运设备; 4.5 火炬塔架; 4.6 各类水池; 4.7加氢裂化装置新氢压缩机(K6101A/B/C)、循环氢压缩机(K6102)基础; 4.8制氢、干气提浓装置炼厂干气压缩机(K4101)、半产品压缩机(K8201A/B)基础; 4.9加氢处理装置新氢压缩机(K3101A/B)、循环氢压缩机(K3102)基础; 4.10烟囱基础 4.11框架结构(如:机柜间、变电所、控制室等)、排架结构(如:压缩机厂房、泵房等)等房屋建筑。 5、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 5.1观测点本身应牢固稳定,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5.2观测点的上部必须突出的半球形状或有明显的突出之处,与基础或墙身保持一定的距离。

5.3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10~15米;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 5.4厂房或泵房等排架结构构筑物,在两端柱基或每隔2-3根柱基上; 5.5设备基础如烟囱、大型储罐等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个点,如相关设计规范或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数量设置; 5.6水池沉降观测点对称布置不少于4点,圆形水池均布,矩形池布置于长面两端,并高于地面200mm以上;有伸缩缝的水池,伸缩缝两侧应各增加一个观测点,且对称布置。建筑物的观测点,可设置在外墙勒脚处设置燕尾形观测点;5.7建筑物沉降观测点采用钢筋、角钢等制作,如选用钢筋,其为直径20mm,一端弯成90°角,一端制成燕尾形埋入墙内;如选用角钢,外露端焊一铆钉头; 5.8设备基础观测点一般用铆钉或钢筋制作,宜垂直埋设,与基础边缘不得小于50mm,基础二次灌浆后,及时在设备上设置新的观测点; 5.9柱基础沉降观测点设置型式及埋设方法与设备基础相同,当柱子安装后应及时在柱身上设置新的观测点。 6、沉降观测点的测量和记录要求 6.1施工期间,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总次数,不应少于5次,基础砼浇筑前后、框架梁柱每完成一层、砖墙每砌筑一层楼等均应进行观测。 6.2构筑物设备基础砼浇筑前后,设备安装后,设备运转、充水试验不同的上水水位等均应进行观测。 6.3沉降观测尽可能做到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点、按照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 6.4沉降观测选用的仪器,望远镜放大率不得小于24倍,气泡灵敏度不得大于15″/2m。或采用适合四等水准测量的水准仪。 6.5进行沉降观测时,施工影响造成通视困难,应根据选定的临时水准点、设置仪器的位置以及观测线路,绘制沉降观测线路图,以后每次都按固定的路线观测。 6.6每次观测结束后,要检查记录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并进行误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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