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编采部门员工考核办法

编采人员岗位考核实施细则


(2011年3月修订)

为促进报纸版面质量的全面提高,保障报社年度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充分
调动全体编采岗位人员争先创优、投身报社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在全报编采队伍中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
编采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采编岗位设置与职责描述
1、编采系统为新闻产品输出平台。

2、岗位设置
编采系统由总编辑主管,编辑部、记者部、制作部,各部设一名负责人。
网站设网络编辑岗。
编辑部设责任编辑、编辑岗。
记者部设记者岗。
3、岗位职责
编辑负责报纸版面及相关频道(网页)的内容建设,在选题策划、指导记者

采访、编辑整理稿件等方面起主导作用,并对记者稿件提出评分意见。
记者要不断提高稿件采写质量,与编辑充分沟通互动。
4、岗位评级
编辑、记者按照工作业绩,依据考评,每 6个月评定一次。定为高级、中级、

普通等级层,享受不同薪酬待遇。

二、采编流程管理

工作流程图:

编辑部


制作部
选题会
(共同讨记者部
论、布置确
定重要选
题)



网络事业部

1、采编人员进行采访之前需填写选题单,经分管社领导签字确认。

2、选题会每周进行一次,由总编辑主持,编采系统所有人员参加(包括分
管社领导、编辑、网络编辑、记者等)。

3、记者部根据选题采访成稿后,经分管领导审核,发至编辑部及网编。


4、报纸的采编流程应严格按照报社《编辑出版流程管理规定》执行。
5、网络稿件实行动态管理,追求独家、实效,即时发布,滚动刊出。
6、流程责任
编辑、美编、校对、终审、签发各司其职,均对各自负责环节负有相关出版

责任。
结版时加盖结版章(如下图),各责任人签名即视为通过。

编辑 美编 校对 终审 签发

三、编采岗位分配原则

(一) 分配标准
1、编采岗位工资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稿酬/版面编辑费。
2、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执行报社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标准。
3、稿酬/版面编辑费按报社相关考核办法计发。

(二) 发放办法
编采人员如未完成当月基本工作量,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60%。

(三)稿酬和版面编辑费的计算办法

1、目标总分
每月编辑总分 300分(版面编辑费),平均每期版面编辑目标总分为 17分;
每月稿件总分 900分(稿酬),平均每期稿件目标总分为 53分;
每月专题策划总分 40分;
以上如遇加版,分值相应增

加。
版式设计按实际工作任务完成情
况计分。
1分值=40元。

2、计分方式

(1)每周评报会结束后,由总编根据考核委员会意见给当期报纸打出得分
率(总分);
(2)编辑部负责人将每期版面编辑目标总分乘以当期得分率,得出当期报
纸版面编辑总分数,按照相应考核标准,在此分数内为各版编辑打版面编辑分;
记者部负责人将每期稿件目标总分乘以当期得分率,得出当期报纸稿件总分数,
按照相应考核标准,在此分数内为记者打稿件分。
(4)编辑/记者部负责人给出的分数每周交由编务秘书汇总后报分管社领导
审核;
(5)打分总额不得高于所属目标总分乘以得分率的分数。
(6)每月 2号,编务秘书开始汇总上个月各期报纸的最终得分及奖罚情况,

由总编审核后,计算每个采编岗位的绩效工资。

(7)如无特殊原因及提前说明,因各部门负责人打分延迟导致每月 2号无
法汇总最终得分的,经确认无误后,相关责任人当月稿酬/版面编辑费将延迟 1
个月发放。
(8)目标总分的余额,列入总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每月和年度工作成绩
突出的编采人员。总编奖励基金不足时,由总编辑报社长另行审批。
四、编采岗位考核标准
采编岗位考核以数量考核、质量考核双重考核为基本考核形式,分基本工作

量考核与分级评优考核两部分。
(一) 基本工作量
编辑、记者每月基本工作量为 20分,摄影记者每月基本工作量 10分;
美编每月基本工作量 15分,组版员每月基本工作量 25分。
(二) 评分标准
结合版面性质和岗位任务,实行相应的评分标准。如版面或稿件中出现重大

失误,除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不予计分。

A、稿件

(1)稿件根据选题份量、采写难易程度、成稿质量等分为A、B、C、D四级
计分:A稿 20~30分;B稿 11~19分;C稿 3~10分;D稿 0~2分。
(2)稿件评价范围为所有见报稿件。记者自采稿件、编辑约稿、自然来稿
和图片、图画(图示)适用同一标准。
(3)稿件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作为评定 A级稿件的重要参考:
是否实现策划意图,是否传递有价值的新信息且时效性强;
稿件长短适宜,有深度,分析透彻、观点鲜明;
有无采访,采访形式和采访工作量;
新闻图片是否具有较好的构图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稿件被 5家以上新闻网站的首页及其他媒体转载的;
稿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引起相关部门关注的。
反馈(有无领导表扬、业界评价、读者反馈、是否影响发行增加、是
否促成报社收入增长)。

B、文字版面

定分为A、B、C、D四级。
A版 2.1—3分,标准:新闻策划优异具有较高新闻价值;
选题把握精准,

体现了编辑思想和策划意图;标题制作优秀,版面语言丰富,图文搭配效果冲击
力强。
C版 0.5—1分,标准:选题策划良好,版面语言准确,形式美观大方,无
事实、文字差错。
B版 1.1—2分,标准:介于 A版与 C版二者之间。


D版不计编辑费。

C、摄影记者

(1)摄影记者应按时参加编前会议,独立或协助记者完成重要选题的采访
任务。采访拍摄的新闻图片应及时整理,归类,并对图片做出必要的文字说明。
所有图片均应及时交给编务秘书归档。
(2)每版主照片 1~5分不等;照片应配以文字说明,除特别重要、创意独
特的之外,一般不再另计稿酬。
D、数据及其他

(1)数据版面:每版 0—1分不等;根据错误率、点评文章编辑程度、图表
创新程度、彩评师协调程度、号码推荐效果等加减分数(0.2~0.8分不等)。
(2)数据点评分:主打图表点评 0.3分;普通图表点评 0.2分;小图表点
评 0.1分。
(3)其他:双色球荐中 4红、3+1加0.2,连续三期荐中将翻倍加分;荐
中蓝球加 0.2分,连续五期开始翻倍;荐 4+1为0.6,荐中 5红加0.8,5+1加 1
分,荐中 6红加 2分;荐中6+1加 10分;3D荐中单选加 0.3分,组选加 0.2
分,连续两期荐中开始翻倍。

五、版式设计的考核
(一)组版
符合报社基本要求,没有明显失误,每版计 0.4分;版式效果良好,每版计

0.5分;版式设计特别有创意,效果显著,每版计 0.6分。

(二)传版
1、按时、按质完成传版者,计 1分;
2、因传版人员原因,不能按时传版者,或者出现传版错误,但没有导致报

纸出版严重晚点者,计 0.2分;
3、导致报纸出版时间严重晚点,或者其他重大错误者,计 0分;
4、特刊加版,或者因文字编辑原因导致重新传版者,计 1.2分;
5、因主动发现编辑错误并及时处理,避免损失者,计 2分。

(三)美术编辑

(1)报纸栏花、报眉,对照片的修饰、润色、报纸广告设计等均为美编基
本工作内容,不再另计稿酬。
(2)美编每月完成基本工作量 15分;报纸题图,视创意计分 0.5—2分;
单幅漫画、多格漫画视创意计 0.8—5分;特刊整体设计:6—10分,以上由制
作部主任视创意打分,并报考核委员会最终核定。
(3)活动宣传册整体设计:10—20分;LOGO:10—20分;活动背景板:6—8分;活动签到板:4—6分;易拉宝广告:4—6分;奖杯:4—6分;同一活
动中需要制作的证书、请柬、工作证等:0.5—1分;此类分值由

制作部主任视
创意打分,并报相关承办活动部门及考核委员会最终核定。
六、考核评定程序
(一)A级稿件、版面由
副总编辑提名,由总编审定。
(二)其他等级稿件、版面由编辑/记者部负责人(或副主任、流程编辑、

编辑)提名,经副总编辑确认,由总编审定。
(三)各部门组织月度新闻作品评优,并于每月 1日前报总编(执行总编)
审批。
(四)编务秘书根据各版打分计算出编采人员的当月绩效考核工资,于每月

3日前汇总报人力资源部。
(五)其他稿酬
1、因报社经营活动需要而刊发的非编采人员撰写的稿件,不计发稿酬。
2、本报社非编采人员采写的新闻稿件或言论稿件,按稿件质量从目标总分

中计发稿酬。
3、除特约稿件稿酬由总编审核后另行计发外,外稿按稿件质量从目标总分

中计发稿酬。
(六)休假、因公出差
1、编采人员因公出差、休假未能完成考核任务的,由部门报人力资源部按

有关规定另作处理。
2、逢法定节假日,报纸出版期数减少,按比例核减编采人员基本工作量。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报社实行末位淘汰,凡未完成当月基本工作量的,除按60%发放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由部门对其提出考核警告。连续 3个月不能完成基本工作量者,由部
门报人力资源部调离编采岗位。

八、评优奖励

1、为鼓励优秀新闻作品不断涌现,每月评选好稿件、好新闻图片、好策划,
好版式和好设计各 1件,奖项可空缺。各项奖项的奖金由总编辑奖励基金中列支,
每项不超过 5分。

2、总编辑奖励基金中设立年度特别奖励,由总编辑提名,经编委会评议通
过,授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3、为鼓励记者、编辑采用新的媒体形式,增加报社网站的互动性和影响力,
报社将对使用专栏、微博等形式发布采访手记等内容,且经网络事业部统计每月
点击率与回复率位居前三名的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金从总编辑奖励基金中列支。

九、编校差错处罚办法
(一)差错认定标准:见报差错分为一般差错、中档差错、严重差错、重大差错
四种,根据差错性质和种类不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一般差错

(1)一般文字及标点符号差错每处罚款 2元。
(2)一般地名、人名、数字、术语错每处罚款 5元。
(3)版序、版名、日期、刊期错,每处罚款 10元。
(4)正文中的明显病句,每处罚款 10元。
(5)《中华彩票》除一版外的其他版面彩票数据号码错误,每处罚款 10元。
2、中档差错
(1)一版导读文字、版序出现差

错,每处罚款 30元。
(2)内文国名、省名、各部委单位名称出错,每处罚款 30元,标题国名、
省名、各部委单位名称出错,每处罚款 50元。
(3)因正文中的
明显病句造成不好影响的,每处罚款 30元。
(4)图片说明出现错误,或图文不符的,每处罚款 30元。
(5)主标题、小标题、引题、副题错字、缺字、多字,每处罚款 30元。
(6)版面出现“天窗”,每处罚款 50元。
(7)一版头题标题错字、缺字或多字,每处罚款 100元。其他各版头题标
题错字、缺字或多字,每处罚款 50元。
(8)重稿、段落重复、正文脱尾,每处罚款 100元。
3、严重差错
(1)文章出现政策性差错,每处罚款 200元。
(2)国家领导、部委部级以上领导(现职)、省市自治区主要领导、地区领导职务或姓名出现差错,每处罚
款 200元。
(3)中档差错中的各类差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为严重差错,每处
罚款 200元。
4、重大差错

(1)标题错字、缺字或多字,造成政治性歧义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每处罚
款 500元。
(2)给报社带来不良影响或

造成经济损失的,每处罚款 500元。

(3)见报内容与新闻事实严重不符,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 500元。
(4)文章出现政策性差错,违背党的政策、国家法规,舆论导向错误,受
到上级部门批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罚款 500~1000元。
(5)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或姓名出现差错,每处罚款 500~1000元。
(6)抄袭他人新闻作品并见报,罚款 500元。
(二)责任认定

1、一般差错:对作者、编辑、版式设计人员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顺序处罚,
如确认其中某个环节与差错无关,则不予处罚。

2、中档差错:对作者、编辑、编辑部主任、版式设计人员等环节的相关责
任人顺序处罚,如确认其中某个环节与差错无关,则不予处罚。

3、严重差错:对作者、编辑、编辑部主任、编务总监、版式设计人员等环
节的相关责任人顺序处罚,如确认其中某个环节与差错无关,则不予处罚。

4、重大差错:对作者、编辑、编辑部主任、编务总监、签版副总编辑、总
编辑、版式设计人员等环节的相关责任人顺序处罚,如确认其中某个环节与差错
无关,则不予处罚;编辑部主任、编务总监如因故(须经总编辑认可)未参与审
签版样,须追究领导责任,罚款额为差错责任人的60%;第 6条重大差错,只追
究作者责任。

5、作者、编辑为同一人的,只按其中一项责任处罚,不予重复罚款。

6、必须停机改版或收回报纸重印,处罚办法由编委会讨论决定。


(三)处罚程序

1、部门每月 31日前将见报差错报编务秘书汇总,报社其他任何人员均可向
办公室举报见报差错。人力资源部按照上述办法提出处罚意见后,在采编大厅内
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
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复议;公示期内无人提出
异议,即按公示意见进行考核;公示期过后,人力资源部不再受理复议要求。

2、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每月见报差错,并报总编辑;负责调查差错相关责
任人,并根据本管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3、一般差错及中档差错,月底汇总统一处理;严重差错及重大差错,随时
发现随时处理。

4、一般及中档差错处理意见报经总编辑审定同意后,直接在工资中予以扣
除罚款;严重差错及重大差错处理意见,报总编辑审定同意后,除在工资中扣除
罚款外,还需将处罚结果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用于赔偿报社经济损失的,直接
由报社财务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重大差错第一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书面检查由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
送达总编辑处,总编辑审阅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档。

6、如采编人员对差错认定和处罚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由人
力资源部提交总编辑进行复议。

7、一年内累计出现 3次严重差错、1次重大差错的主要责任人,视为工作不
称职,由部门报人力资源部,予以调岗或按报社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四)罚款支配
1、编采流程中产生的差错罚款,计入总编奖励基金,重新参与编采考核分配。
2、用于赔偿报社印刷费损失的罚款,计入报社财务,不再参与编采考核分配。


十、其他
(一)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开公正的指导思想研究解决。
(二) 本办法解释权在考核委员会。
(三) 本办法自 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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