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重庆市商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

(

)

建设规范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

(

统一规划、标识、着

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

)

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二条

回收站

(

经营证照及资质齐全,负责人有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条

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

(

)

;乡、镇每

25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点)

第四条

回收站

(

)

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平方米,门面招牌采

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

第五条

回收站

(

)

建设要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及装修与社区环境相符,社区回收站

(

)

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进

行全封闭处理。

第六条

社区回收站

(

)

的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持证上岗。

第七条

不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排污设施完善,符

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

社区回收站

(

)

至中转站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间配备

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第九条

保证社区回收站

(

)

再生资源能及时运出,避免造成

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同时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规范

根据网络体系整体功能配置要求,市场应由“五区一中心”构

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第一条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的设置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

第二条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市

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园区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

第三条

市场要完善集散、交易、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

功能,并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相配套。市场内加工区、交易区、仓储配送区与服务区、办公区分离,加工区与交易区配备相应的环保、安全等作业设施,集中治理废弃物排放,消除二次污染。

第四条

市场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要

求和当地再生资源总量确定,集约用地。

第五条

市场建设要符合环保部门环保评估及生产技术标准的

资质认定,具备相关废弃物的处理资质。开展易污染废物拆解加工的市场内应铺设具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油类混入或渗透功能的硬化地面,处理设施周围应有油类或液体的截流、收集及油水分离的环保设施或措施。

第六条

市场内各区域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商品交易区应依交易产品种类进行细分,形成集约化经营,

整体设计、装修及建设要符合当地环保及消防的管理要求。

2

.分拣加工区建筑面积根据当地再生资源总量而定,采用轻型

建筑材料进行全封闭处理,在设计、装修方面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的要求,着重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四周环境。

3

.仓储配送区建筑面积根据市场交易量而定,采用标准化、系

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机具设施及条形码等技术。提高整体资源利用率,降低企业运作成本。

4

.商品展示区在设计与装修上以现代化、科技化为标准,为场

内交易提供商品展示服务。

5

.信息中心负责场内交易、加工等信息的统计,定期发布国内

外再生资源供求信息,为当地再生资源回收各网点以及全市居民与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鼓励设立在线收废网站、统一公开的服务电话及互联网络设施,以方便居民及企事业单位预约投售。

6

.配套服务区与培训中心以培训及其他服务功能为主,按照消防、环保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以上各区域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批

准后运营。

三、分拣中心建设规范

第一条

分拣中心的设置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

第二条

分拣中心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市容和消防

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园区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第三条

分拣中心内服务区、分拣加工区分离,配备相应的卫

生、环保、安全等设施,要完善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功能,

消除二次污染,保证安全。

第四条

具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油类混入或渗透功能的混凝

土地面,处理设施周围应有油类或液体的截流、收集及油水分离的环保设施或措施。

第五条

分拣加工区建筑面积根据当地再生资源总量而定,采

用轻型建筑材料进行封闭处理,在设计、装修方面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的要求,着重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四周环境。

第六条

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持证上岗。

第七条

不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排污设施完善,符

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

社区回收站

(

)

至分拣中心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间配

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1234567890ABCDEFGHIJKLMNabcdefghijklmn!@#$%^&&*()_+.一三五七九贰肆陆扒拾,。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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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 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 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 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

【工作总结】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总结

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总结 近日,淄川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废品收购点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全区统一分工部署,区经信局负责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废品收购点的依法取缔、责令搬迁工作。 区经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同时组织相关科室对各镇、办、开发区废旧经营点进行了摸底、调查、督导。下一步工作中,区经信局将按照区政府对废品收购点专项治理方案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坚决清理、取缔区内各种不符合要求的废品收购点,做好有关废品收购点的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备案的废品收购点依法或将进行处罚。 开展废品收购点专项治理工作,将对进一步规范废品收购行业秩序,改善城市风貌,提高城市品味,给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区长批示,区商务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的 一、×××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状 (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情况 我区目前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企业有50多家。其中:较大型的企业有6家:元盛天鸿公司、星宇公司、安之洁、广学金、西部强龙、海泰京安。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5个街道(社区)的辖区范围内。×××区再生资源主体回收企业和较大型的回收企业的回收量大约占全区回收总量的40%,其余都被各类小型企业和个体户占有,零散个体回收占有较大比例。 (二)社区回收站点情况

×××区共有141个居民社区。20**年至____年,再生资源主体企业完成了100个社区回收站点的规范建设,主要分布在等街道的部分社区。 (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情况 近几年,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被拆除或停业。目前,海泰京安科技发展有限承担着×××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北京海泰京安科技发展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该公司于20**年3月与北京景阳天昊投资管理公司、首钢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15年和8年的合作开发协议书,在原首钢料场共同开发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该项目占地总面积250亩,北京景阳天昊投资管理公司占有土地110亩,首钢首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占有土地140亩。该地块位于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规划的第7#用地,用地性质为F类多功能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地。按照首钢的总体规划,该地块最早也要在20**年或以后才能开发建设。(规划用地性质图及协议书附后) 该企业总体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已投资____多万元完成了2万平米再生资源规范市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预计投资2500万元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将于20**年11月建设完成。 二、×××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意见 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确保城市安全、树立城市形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将其列为____年为群众办实事的第34项并对各区县提出了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切实建设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

再生资源网络回收平台建设方案详细

市再生资源网络回收平台建设方案

目录 一、项目背景 (2) 二、需求分析 (2) 三、解决方案 (3) 1. 收废 (3) 2. 专用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3) 2.1. 系统特点 (3) 2.2. 技术性要求 (4) 2.3. 体系架构 (5) 3. 语音呼叫中心解决方案 (7) 3.1. 语音呼叫中心组网图 (7) 3.2. 方案说明 (8) 4. 硬件支撑平台解决方案 (8) 4.1. 硬件支撑平台组网拓扑 (8) 4.2. 方案说明 (9) 5. 信息化中心机房解决方案 (10) 5.1. 机房装修 (10) 5.2. 空调新风系统 (10) 5.3. 机房消防 (11) 5.4. 机房供电 (11) 5.5. 防雷接地系统 (11) 5.6. 环境监控系统 (11) 5.7. 门禁系统 (12)

四、功能清单 (12) 一、项目背景 市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的中心城市,废旧资源非常丰富。据调查,全市废旧金属年拥有量为50万吨左右,废有色金属约1万吨。另外,市年生产建筑垃圾350余万吨,生活垃圾近100万吨,这些垃圾中也有很多可直接回收和加工利用的资源,并每年按9.5%左右的速度递增。 上个世纪80年代,废品回收是国有企业的天下;到了90年代,个体经营者迅速打入,国有回收网点大量萎缩、锐减。个体经营者的加入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为渗入了大量外来人的收废队伍,这些“摇铃人”走街串巷,缺斤短两者有之、趁机偷盗者有之,场地乱堆乱放也给市容环境和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的隐患。 分散经营,无序管理,导致了再生资源大量流失,同时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因此,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强化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而生资源收购经营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环境洁美、经营有序、方便群众、利于治安的要求,并逐步形成社区回收(流动补充)——市场集散——加工利用的环保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完善的解决方案。利用快速发展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备的线上宣传和网络收废平台,能够更好的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统一规、统一管理,真正切实的方便群众,从而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 二、需求分析 根据对客户需求的详细了解和分析,整体项目需求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利用先进的制作技术建设在线宣传和订单提交平台,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自

2021年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XX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 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 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废品回收站管理制度 靖江规范城区废品回收 连日来,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加快推进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在靖城街道的各社区(村)试点建设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并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加快推进废品分拣加工中心建设。 靖江市废品回收点分散,且环境面貌较差,一直存在占道经营、脏乱差等问题。 为着力解决城区废品回收市场“散、乱、脏、差”状况和安全隐患,规范废品回收市场行为,加快废品回收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近日,靖江市区政府出台《靖江市城区废品回收网点清理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该市在靖城街道先行试点,力争用1至2年时间,通过市场化手段和行政推动、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形成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龙头、以分拣中心为载体、以社区收购网点为终端的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有效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 每个社区设1个废品收购点 设立标准化废品回收网点,是该市改善城区废旧物资收购“脏、乱、差、散”状况、建立城区再生资源经营网络的关键一步。 为保护环境、方便居民,该市城区回收网点原则上每个社

区(村)设立1个。 根据布点方案,先从现有废品收购点中筛选,对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愿意承担收购职能、严格执行统一解交规定、服从考核管理的废品收购点进行达标改造,纳入全市统一的网络体系,由靖江市市场监督局核发执照。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主任卢杰介绍,目前,靖城街道已初定辖区各社区(村)废品回收网点选址。 确定后,这些网点将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式、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制度。 按照规定,这些回收网点不能占道经营、影响居民生活,要做到不焚烧、不拆解、不污染周围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每天17∶00前(夏季延长至18∶00)必须及时将所回收的物品妥善整理,及时通知分拣中心或具有中转功能的网点上门清运,做到“日清日洁”。 社区废品回收网点均以居民生活性废品为主进行收购,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废旧家电等生活性日常废品,不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与废旧商品的再加工。 专业公司经营分拣业务 靖江市供销合作总社2012年兴办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靖城街道光明村二组、站前路南侧建设占地面积约90亩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已陆续吸纳数十户废品收购户入驻,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重庆市商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 ( 点 ) 建设规范 第一条 严格按照“七统一、一规范” ( 统一规划、标识、着 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及经营规范 ) 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二条 回收站 ( 点

经营证照及资质齐全,负责人有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条 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城区每20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 ( 点 ) ;乡、镇每 2500 户居民设置 1 个回收站(点) 。 第四条 回收站 ( 点 ) 面积原则上不少于

平方米,门面招牌采 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 第五条 回收站 ( 点 ) 建设要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及装修与社区环境相符,社区回收站 ( 点 ) 采用绿色环保轻型建筑材料进 行全封闭处理。 第六条 社区回收站 ( 点 ) 的从业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持证上岗。 第七条

不影响当地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排污设施完善,符 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八条 社区回收站 ( 点 ) 至中转站至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间配备 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 第九条 保证社区回收站 ( 点 ) 再生资源能及时运出,避免造成 新的环境污染和火灾隐患,同时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二、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规范

根据网络体系整体功能配置要求,市场应由“五区一中心”构 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和培训中心。 第一条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的设置应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近郊地区选址。 第二条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规划、设计及建设要符合环保、市 容和消防安全等标准,设有隔离围墙,园区绿化,保持较好的外观环境。 第三条 市场要完善集散、交易、储存、初加工、治污减排等 功能,并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相配套。市场内加工区、交易区、仓储配送区与服务区、办公区分离,加工区与交易区配备相应的环保、安全等作业设施,集中治理废弃物排放,消除二次污染。 第四条 市场的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要 求和当地再生资源总量确定,集约用地。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一、前言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该理念于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上初步形成,1998年引入中国并逐渐受到各界高度关注。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循环经济上升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再生资源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之一,体现了循环经济"3R"原则中的"资源化"原则。宁波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之一,

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又是宁波循环经济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加快宁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来,为了应对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已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形成了政策调控、市场机制、技术创新三大机制相互作用,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但是,目前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第一,缺乏有效管理机制,致使社会治安存在严重隐患。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一些收购网点违法收购赃物,为犯罪分子提供销赃便利;回收人员流窜严重,社区时有发生车库被撬、家庭被盗以及物品被顺手牵羊等事件,对社区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对城市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宁波市再生资源工作开展的主体是经营企业, 而大部分企业都布置在城乡结合

部,而且设置随意,设施简陋,在物品运输途中滴、漏、散等二次污染现象严重;由于缺乏堆放空间,从业人员经常就地堆放、分拣、拆解、加工,从而成为城市的一大环境污染源,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 第三,缺乏回收设施,造成资源浪费。目前,社区回收设施严重缺乏,导致居民投售极为不便,大量生活性再生资源仅作为垃圾丢弃,造成资源浪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数家庭的冰箱、洗衣机、电话机、空调、电脑、手机等家用电器和通讯工具已到了报废高峰期,废旧家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概论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行业发展现状及主要特点 “十一五”时期以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的理念渐入人心。在相关政策带动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模明显扩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0多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800万。2013年,废钢铁、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纸、废轮胎、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船舶8大品种回收量超过1.6亿吨,回收总值接近4800亿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率超过70%。初步测算,与使用原生资源相比,相当于节约1.7亿吨标准煤,减少废水排放113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75万吨。行业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政策环境不断优化。2007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明确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2009年,国务院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的生产者责任。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2012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了由商务部牵头,22个单位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二)企业实力日趋增强。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和一些民营企业借力政策支持,不断拓展回收网络,延伸产业链,成为回收体系的主体,初步实现了经营产业化、利废资源化和处理无害化。一批规模较大、技术设备较先进、分拣加工能力较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脱颖而出,其中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企业超过200家,1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20家。 (三)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自2006年起,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以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建设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回收体系试点,到2012年试点城市达90家。2009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3.5亿元,支持75个城市新建和改扩建51550个网点、341个分拣中心、63个集散市场;同时,支持建设122个区域性回收利用基地,有效推动了试点城市向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的方向发展,试点城市重点品种回收率超过60%;回收利用基地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和城市矿产项目形成有力支撑。 (四)技术水平稳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引进先进设备和加工利用技术,开展精深加工,创新经营业态,传统的回收、分拣、加工处理工艺得到改造升级。如聚酯塑料(PET)瓶片熟料生产技术,废印制电路板环保处理及资源回收设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电池回收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展废电池再生利用活动,利用电镀废渣及冶炼废渣等工业废料提取各种有价金属等,取得了良好成效。部分城市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设置智能回收设施和设备,方便市民自助完成废弃物交售;有些地区设立了固体废物信息交换中心,整合了回收热线、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全部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第三条再生资源可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他特定废旧物品三类: (一)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报废的机器设备、机电设备等;废旧人力车、机动车、船舶等;做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等; (二)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三)其他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家用电器、废电

池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环保、规划、建设、交通、税务、卫生、供销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第八条政府提倡和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

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培训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及信息培训、回收站点建设情况汇报 一、分拣加工中心项目 (一)福州市则徐大道废五金分拣加工中心 福州市则徐大道废五金分拣加工中心规划占地面积13530.7平方米,厂房面积6075平方米,分拣加工中心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按照废五金分类标准、品质状况、集中进场专业分类、挑选清理、粉碎加工处理。 第一期于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建成,占地6860.7平方米,项目实施单位并购福州市冶炼化工厂,改造升级而成,至2011年2月已对3075平方米的旧有厂房进行改造,至2011年底,中心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分拣加工废钢铁3000吨、废铜800吨和废铝3000吨,达到年分拣加工利用废五金6800吨,可节约13920吨标准,年销售废钢铁、废铜、废铝和废塑料、废胶(从废五金中分拣出的附属再生资源)3亿元以上,年上缴利税2500万元以上。 分拣加工中心配套综合办公楼、配电房、铜、铝分拣加工车间(配套分拣、压块、叉车等机械设备)、废钢铁剪切设备、地磅房(配套大型地磅)、运输设备(汽车、铲车)、职工食堂(可供50人用餐)。 再生资源对环境的污染及其所造成的资源浪费,是当今世界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确立了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过程管理原则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三化”原则,建立了废物最小量化管理技术、废物转移跟踪管理技术、废物交换管理技术、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设施许可证制度等管理与处置技术体系,确立了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标准,形成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完整的管理控制体系。

投资(支出)情况 截止2012年4月公司已出资人民币5,296,257.52元。 2012年4月后投入的机器设备和8辆汽车,旧电房改造,危房改造等项目投入未列入,正在审计中。 (二)东区集散市场(含废金属分拣加工中心)项目 东区集散市场(含废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原位于福州市晋安 区因城市建设需要,现正准备搬迁。海峡供销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面积500亩,一期占地面积350亩,建设期限:2012-2015。市 政府准备将此项目列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园区总体布局由“五区一中心”构成,即:商品交易区、分拣加工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含危险品处理)、宣传培训中心,含 重建福州市东区废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因城市建设和环保原因搬迁至园区的2006-2012年商务部再生资源试点项目)。园区投产后,将拥有年再生资源处理量2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年销售额10亿,每年可吸纳24万吨的废旧商品,可以节约自然资源98.88万吨, 节约能源33.6万吨标准煤,减少114~240万吨垃圾处理量,为社会提供800多个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链30000多个就业机会,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安排:2013年完成规划征地、三通一平,建成废有色金属分拣加工中心、废钢铁分拣加工和报废汽车拆解项目;2014年建成商品交易区、仓储配送区、商品展示区、配套服务区(含危险品处理)、宣教培训中心,废塑料和废弃电子产品分拣加工项目;2015年完成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 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信息系统建设及员工培训。 为了推进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信息中心建于2006年7月,创建福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24500295.html,),发行刊物《福州市再生资源信息》共52期,培训从业人员800人。2012年创建的“福建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制度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 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将辖区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交易,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二次污染。 二、建设任务 云龙我处将整合、改建、新建社区回收点7个。社区回收点按照1—2万人居住人口设置一个回收点的原则,根据我处人口分布情况,共设置回收点7个,具体空间设置在调查研究后确定。 三、建设和改造模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采取“政

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运作。承建分拣中心的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原则上亦由其整合建设和改造提升,并按照“七统一”标准实施经营管理。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建设。 四、申请奖励 根据各个社区项目建设及投资情况,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申请奖励。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制定下发《区再生资源 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 2、第二阶段:办事处招商科对辖区进 行了摸底排查,已有3个再生资源回收点。 3、第三阶段:完成回收网点的清理整 顿工作;今年我辖区回收站点任务数7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基本达到“七统一”标准。 4、第四阶段:全面完成体系建设和改

造任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部达到“七统一”标准。 5、第五阶段:办事处领导小组对承建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使辖区改造和建设项目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书记任副组长,办事处城管、环卫、综治、民政、安监等各科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子房办事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招商科,具体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监管的牵头及综合协调工作。 2、加强日常监管。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全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监管力度。 3、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海报、传单等各种手段加强宣传,增强辖区居民及企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印刷稿)

ICS 13.030.50 Z05 备案号:24309-2009 DB46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海南省商务厅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海南省物资回收公司、海南绿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员:陈敏、赵颖、郑有群、杨学才、吴雷电、梁昌军、张宾。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回收站、中转站、集散市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要求、环保要求以及设备和衡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CJJ 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HJ/T 273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公安部[1994年第16号令]《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商务部[商改发20号]《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商办改函(2007)103号]《试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范》 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再生资源 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份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3.2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是指回收、中转、集散等回收过程中放置再生资源的各类场所。 3.3 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以下简称回收站) 是指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在社区内或社区附近固定和规范设立的再生资源回收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1日商务部第1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

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废家电回收拆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防火管理制度 (1) (一)防火管理制度 (1) (二)防火组织管理制度 (1)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3) (五)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 (六)防火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4) 二、防盗管理制度 (2) (一)防盗管理制度 (2) (二)防盗责任人制度 (3) (三)现金及票证管理制度 (3) (四)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4) (五)防盗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4) (六)财物失窃应急处理办法 (5) 三、露天货场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6) (二)设备设施管理 (7) (三)值班巡逻制度 (7) (四)安全检查制度 (8)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9) 1、总经理安全职责 (9)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9)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0) 4、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1) 5、班组长安全职责 (12) 6、工人安全职责 (12) (三)安全操作制度 (13) 1、电视机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3) 2、电冰箱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5) 3、洗衣机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6) 4、空调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7) 5、电脑主机拆解线安全操作制度 (18) 6、二次拆解(压缩机、电机、线路板)安全操作制度18 7、设备检查、维修与保养 (19) (四)安全检查制度 (20) 1、任务与要求 (20) 2、形式与内容 (20) 3、整改 (21) (五)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2) 1、事故报告程序 (22)

(发展战略)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发展状态

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再生金属产业原料的60%~70%依靠进口,进入21世纪以来,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起来,目前在建或建成的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已达15家,年处理废金属占我国进口总量的50%以上,交易量较大的国内废物回收交易市场也有10家,园区和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再生金属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原料保障。 一、进口园区和国内市场发展现状 为规范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保护,2002年9月,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在浙江宁波召开了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座谈会,会上就加工园区的发展 方向、园区模式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会议认为,为了指导加工园区的建设,应尽快制定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环境保护指导意见。受环境保护部污控司的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于2003年初完成了《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关于促进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圈区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5年正式发布了《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我国己有宁波镇海、江苏太仓、福建漳州、浙江台州和天津子牙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环境保护部已同意河北文安、广东江门、肇庆和梅州、山东烟台、广西梧州和玉林、江西鹰潭等地开发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并批准了江苏张家港建设废汽车压件拆解试点园区。除了上述国家批准建设的园区外,广东清远、辽宁沈阳、河北大成等地园区建设也己初具规模。目前我国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处理的废金属占到我国进口废金属总量的50%以上。我国已建成了15个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这些园区都是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极大地方便管理和资源集聚,提升了我国再生金属产业的形象。 2003年,环境保护部发文确定浙江宁波再生资源加工园区为试点园区,将天津子牙和广 东肇庆园区列为“圈区管理”园区,2007年,山东烟台、广东肇庆、河北文安等园区也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的验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产生了大量的各种废旧物资如废钢、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等,各种类别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像雨后春笋似的发展起来,我国已兴起了河北保定、浙江永康、湖南汨罗、山东临沂、四川新津、河南长葛、广东南海和重庆等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此外,一些专业化的园区如安徽界首的再生铅、江西丰城的再生铝、湖南永兴的贵金属、江西贵溪的再生铜市场也在加速建设发展。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市场的发展,商务部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在全国26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又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推进废物回收体系建设”。2009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已有29个城市和11个交易市场作为第二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 二、园区和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建设园区的初衷是将分散在各地定点加工企业集中于园区便于管理,目前国家对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除了通过验收的试点园区在定点企业数量和进口量有

再生资源回收业清理工作方案 .doc

再生资源回收业清理工作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近年来,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得到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回收总量和回收率逐步攀升,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但是,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管理跟不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经营秩序,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县政府决定开展一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部门联动、城乡配合、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为原则,转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点清理、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对无备案、无覆盖、无围挡、无消防安全措施、超出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消防安全及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网点进行清理、整治和依

法处罚,依法加强管理。培育骨干回收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带动作用,引导回收企业采取连锁方式,推动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整合个体回收人员(网点),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选择一部分实力较强、条件较好的回收企业将功能单一的回收网点建设成集交易、加工、集散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市场。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要求 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散,遍布城乡,其管理涉及到工商、环保、公安、市容、规划等多个部门,要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凤台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市容局、发改委、住建委、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分别从县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市容局、环保局、供销社各抽调1人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名单报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办公室。

再生资源培训实施方案

郑州市再生资源管理及从业人员 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精神,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步伐,促进郑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节能降耗、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紧密结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际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使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政策法规知识,掌握专业技能和操作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工种要求,对再生资源管理及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围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规及技能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力争通过培训,使管理及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再生资源的政策法规,掌握再生资源的相关专业知识,熟练回收利用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规范,打造一支守法遵纪、业务

精通、服务一流的专业队伍,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三、培训地点、方式 培训地点设在****************。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保证培训效果,采取脱产、短期、集中培训方式,按企业、区域分类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培训,力争做到应培尽培,全面提高管理及从业人员理论素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 四、培训对象 包括*******************主管再生资源工作人员;*********************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及分会负责人和再生资源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社会各类再生资源经营及从业人员。 五、培训内容 1、再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及构架; 3、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与回收站点管理规范; 4、财务管理项目申报管理规范; 5、再生资源回收相关专业知识,如废旧塑料、废旧金属的分选、切割、粉碎、打包等一些初级加工专业知识。 六、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见附表)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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