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场所卫生规范

足浴场所卫生规范
足浴场所卫生规范

##市足浴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足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市辖区内从事经营足浴服务场所,包括足浴店和在宾馆、酒店、桑拿等场所兼营足浴经营服务的。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三条足浴场所应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醒目处。

第四条足浴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其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足浴场所应明确卫生主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部门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组织定期自查。足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自身卫生检查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确定本单位足浴设施、用品用具等更换、洗涤、消毒、保洁方法及操作规程,制度和规程必须在相应区域上墙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五条足浴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护理品、饮水设备、消毒药剂、消毒设施、清洁杀虫药剂等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卫

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购臵的消毒剂、清洁剂、杀虫剂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使用的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顾客使用的护肤类、指(趾)甲类、芳香类用品对人体不应有毒有害并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七条足浴场所设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足浴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专项档案,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三章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九条足浴经营者应当查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第十条从业人员患有下列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一)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业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二)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治疗后临床

症状消失,肝功能正常,可恢复原工作。

(三)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三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四)伤寒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连续培养三次阴性者可从事不直接为顾客业务的工作。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机构进行观察,第二年粪便检查连续进行两次培养阴性者,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业务的工作。

(五)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期肺结核和痰带菌者应隔离治疗,痰培养阴性

或一周内连续痰涂片两次阴性,达到临床治愈方可恢复原工作。

第十一条足浴场所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着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在为每个顾客提供服务前必须清洁洗手,并使用消毒药剂对手部进行消毒。足浴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清洗、修脚刀具等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及技能等。

第三章场所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足浴场所入口处应设有“禁止有传染性皮肤病或其它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足浴保健”的文字或标志。

第十三条足浴场所应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定期清洁室内外环境,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舒适。足浴场所的地面、墙面、水龙头、座椅、茶几、公共卫生间等应经常清扫或擦洗消毒。足浴场所应设立吸烟区(室),吸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第十四条足浴场所地面应采用防滑、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和天顶应采用防水、无毒材料覆涂,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第十五条足浴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新风、排风、除湿等),排气口应设臵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足浴场所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彻底通风换气,必要时对场内(包间内)空气进行消毒,场所内的微小

气候:温度、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可吸入颗粒物、空气细菌数、动态噪声、新风量等有关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如使用自然通风,应设有排气窗,排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5%。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足浴场所应设有预防控制病媒虫害的设施,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病媒生物侵入设施。

第十七条足浴场所应按照最大设计接待容量1:3的比例配备毛巾等用品用具,设臵相应的库房,配备保洁存放容器或设备,各类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第十八条提供公用饮具的足浴场所应设臵专用的饮具清洗专用消毒间(最大接待能力在15座以下的可设饮具清洗专用处,但不得与其他物品清洗、消毒公用),并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第十九条对毛巾等公用棉织品自行清洗消毒的足浴场所应专用清洗消毒间(最大接待能力在15座以下的可设公用棉织品清洗专用处,但不得与其他物品清洗、消毒公用),并应有上下水,设有足够的清洗、消毒水池且标记明显,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设施或消毒药物及容器,配备毛巾等专用密闭保洁柜且标记明显。

第二十条足浴场所应在适宜地点设臵公用拖鞋清洗消毒处,配备足够的拖鞋清洗消毒设施或消毒药物及容器。

第二十一条足浴场所应在适宜地点设臵修脚工具消毒点,配臵专用的紫外线消毒箱或高压消毒装臵对修脚工具进行消毒。

第四章卫生操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供足浴保健用的器具在每个顾客使用前必须保持清

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使用时必须加设防渗、防破的一次性塑料袋或更科学的保护材料。足浴场所对供顾客使用的毛巾等棉织品、公共饮具、公用拖鞋、修脚工具应有严格的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其中对毛巾等棉织品和公共饮具应在不同清洗消毒专间内清洗消毒,经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备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垫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应每周清洗、消毒,保持整洁。足浴器皿应每次清洗、至少每天消毒一次。修脚师所使用的修脚工具必须一客一消毒,每名修脚师至少应有2套修脚刀,并提倡使用一次性修脚刀片。

第二十三条供宾客足浴后的浴足水应及时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第二十四条足浴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便器,在足浴区内应当设臵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的设计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五条足浴场所应在适宜位臵设臵废弃物盛放容器,容器应密闭加盖,便于清理,能够有效预防控制病媒虫害孳生。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防潮等设施和措施,设有隔墙离地的平台和层架,设有机械排风设施,保持良好通风。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日起执行,以往我所有关规定与此规范不一致的,以此规范为准。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沐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温泉浴、足浴等。 (二)沐浴场所内设置的理发店、美容店、游泳池、文化娱乐场所等其它公共场所和餐饮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用语含义 (一)污染源,是指沐浴场所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来源,包括粪池、垃圾场、污水池、旱厕等。 (二)公共用品用具,是指沐浴场所提供顾客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触的物品。包括浴巾、毛巾、垫巾、浴衣裤、拖鞋、饮具、修脚工具等物品。 (三)卫生管理组织,是指对沐浴场所的卫生证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顾客用品用具和设施等实施有效卫生管理的机构。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沐浴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

(一)沐浴场所应选择远离污染源的区域。一般室外周围25米内不得有污染源,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沐浴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环境卫生 沐浴场所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场所设置与布局 (一)沐浴场所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清洗消毒间、锅炉房或暖通设施控制室等房间。更衣室、沐浴区、公共卫生间分设男女区域,休息室单独设在堂口、大厅、房间等或与更衣室兼用。各功能区要布局合理,相互间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使用要求。更衣室、浴区及堂口、大厅、房间等场所应设有冷暖调温和换气设备,保持空气流通。 (二)沐浴场所地面应采用防滑、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和天顶应采用防水、无毒材料覆涂,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三)使用燃气或存在其它可能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沐浴场所应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使用的锅炉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许可。沐浴场所安装在室内的燃气热水器应当有强排风装置。池浴应配备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 (四)更衣室应与浴区相通,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座椅等更衣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应一客一柜。更衣柜宜采用光滑、防水材料制造。休息室或兼做休息室的更衣室,每个席位不小于0.125平方米,走道宽度不小于1.5米。 (五)浴区四壁及天顶应当用无毒、耐腐、耐热、防潮、防水材料。天顶应有相应措施,防止水蒸汽结露。浴区地面应防渗、防滑、

足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足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为做好足浴店的卫生工作,给客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应制定规范的足浴卫生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足浴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足浴卫生管理制度篇1 1、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 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 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客房部房间卫生清洁标准

客房部房间卫生清洁标准 要求:眼看到处无污渍,手摸到处无灰尘,耳听到无异声,鼻闻不到异味。 1、房门部分: 1 ) 检查门匙开门状况,检查门边缘是否有积尘; 2)门号牌是否松动,字迹是否清晰,表面是否干净。 3)门锁开启是否正常,锁舌是否失灵,窥视镜是否完好。 4)门吸是否松动,起作用。 5)门面油漆是否脱落和破损。 6)安全通道标示是否完好、齐全。 7)门是否松动。 2、墙面和天花板: 1)无裂缝、漏水或小小泡现象。 2)无蜘蛛网、斑迹,无油漆脱落和墙纸起翘等。 3、地脚线: 无灰尘、破裂现象。 4、壁柜: 门、柜底、柜壁和格架、衣杆清洁、完好。 5、烟灰缸、垃圾桶 1)烟灰缸内是否干净,火柴是否有划痕。 2)垃圾桶是否干净无破损无杂物,套有塑料垃圾袋。 6、壁画: 1)壁画是否牢固,居中。 2)画表面的油漆是否有脱落、灰尘。 3)画框是否有灰尘。 7、床部分: 1)床罩是否平整、清洁,无污渍和异味。 2)床罩是否平整,无折皱,无污渍,两张床单的中线是否重叠。 3)床包角处是否对称、整齐、紧绷。 4)枕头是否松软,无污迹、异味,高度是否适中。 5)床上有无毛发等杂物。 6)床下有无垃圾。 7)床裙整洁,平整,无污渍。 8、床头板部分: 1)床头板是否稳固,无破损。 2)床头板是否整洁,干净。 3)床头板面无破损和无污迹 9、空调部分: 1)空调是否有噪音。 2)滤网、百叶门是否有积尘。 3)摇控器是否操作正常。 10、地毯: 1)地毯有无折皱、破损。

2)清洁程度如何,是否有污迹。 3)地毯边是否有积尘。 11、窗帘: 1)窗帘是否清洁和破损及悬挂美观。 2)遮光布是否漏光。 3)挂钩是否有松脱,拉动自如。 二、卫生间部分 1、门: 1)门锁转动是否灵活。 2)门的表面是否干净,有无破损,门柜是否有积尘。 2、镜子: 1)镜框是否有积尘和污迹。 2)镜面是否有破裂或脱水银现象。 3、天花板: 1)是否有霉点或蜘蛛网。 2)是否有松脱现象。 3)排风扇是否清洁和正常运转,有无噪音。 4、马桶: 1)盖板和座板是否清洁,接合处是否松动。 2)马桶内壁是否有水垢,内壁是否有污渍。 3)水箱盖有无灰尘,马桶水挚按手太紧或太松及操作正常。 4)马桶底坐、后面及附近的墙壁是否有污迹。 5、浴盆及面盆: 1)盆的表面是否有水迹或污垢、毛发。 2)所有钢器是否保持光洁、牢固。 3)冷热水喉是否操作正常。 4)盆内水塞有无积毛发。 5)云石台档板是否松动及污迹,云石台下面的墙壁是否有积尘。 6、墙壁: 墙壁是否有破损及污迹。 7、五巾架: 1)五巾架是否松动,光亮无污迹。 2)浴帘是否干净和折皱,浴帘钩有无缺少。 8、五巾和一次性用品: 1)五巾是否按要求折叠和摆放。 2)口杯套是否有破损,污渍,口杯是否有水迹及裂痕。 3)浴帽、牙刷、香皂、梳子是否被用过,包装是否破损。 4)浴液、发液是否漏液或被使用过。 9、地面: 1)地漏是否积有杂物,有无异味。 2)地板是否清洁无污迹,无杂物(包括毛发)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 卫生部商务部文件卫监督发〔2007〕221号关于印发《住宿业卫生规范》等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商务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宿业、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商务部组织制定了《住宿业卫生规范》、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以上 3 个卫生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住宿业卫生规范 .doc 2.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doc 3.美容美发场所卫 生规范.doc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美容美发场所,但不包括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场所和无固定服务场所的流动摊点。 第三条用语含义 (一)美容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其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饰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净、美容等区域和专间。 (二)美发场所,是指根据宾客的头型、脸型、发质和要求,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产品,为其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包括等候、洗发、理发、烫染等区域和专间。 (三)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和美容美发操作过程中使用的,与顾客密切接 触的物品。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纸)、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钳、刷子、梳子、美容 盆、美容仪器等物品;美发用品用具包括围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发刷、胡刷等物品。 (四)健康危害事故,是指美容美发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选址美容美发场所宜选择在环境洁净,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应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第五条场所设置与布局 (一)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在室内,并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 小于30平方米,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平方米。 (二)美容美发场所的地面、墙面、天花板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防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并且平整、无裂缝、易于清扫; (三)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当分隔设置。经营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有单独的染发、烫发间;经营面积小于 50平方米的美发场所, 应当设有烫、染工作间(区),烫、染工作间(区)应有机械通风设施。 (四)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 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专间专用;5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应当设 置消毒设备。 (五)美容美发场所应当设置从业人员更衣间或更衣柜,根据需要设置顾客更衣间或更 衣柜。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且洗发设施和座位比不小于1:5 第六条设施要求 (一)给排水设施

足疗店规章制度38246

足疗店规章制度 为维护本店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工作秩序;为规范员工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员工的奖惩方法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励和扣分罚款为辅的原则。 一、奖励和惩戒制度 奖励办法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分奖励(1分等同现金10元)、加薪晋级。 1、工作勤奋,足月工作不休息,且不存休,无事假病假、无迟到早退、无旷工脱岗等,将获得全勤奖。(加5分) 2、技师努力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月度流水业绩第一(保底期技师流水提成应超过保底工资)。(加5分) 3、技师优质服务受到顾客称赞,个人月度点加钟第一(点加钟数应超过点加钟任务数)。(加5分) 4、爱岗敬业,工作、学习积极主动,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5分) 5吃苦耐劳、工作努力、学习勤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严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揭发和制止其他员工违纪行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加5分) 6、在公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绩效增长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对授权参与或交办的重大工作或特殊任务能准时圆满地完成。(加5分-加20分-加薪晋级) 惩戒办法分为;口头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罚款(1分等同现金10元)、停岗停薪、辞退。 1、因工作疏忽,个人过失,造成公司物品破损的,由员工自己按原价赔付损失。 2、因玩忽职守,违反工作流程,造成顾客跑单,或买错单的,由员工自己赔付造成的损失,另对该员工追责,处于扣5分的处罚。 3、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流程、技术流程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处以;口头警告、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分罚款(1分等同现金10元)、停岗停薪、辞退的处罚。 二、聘用、辞职和辞退制度 1、新入职员工应填写入职表,递交1张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警告-扣5分) 2、新员工试用期为3天-30天(熟练工最低3天,学员工最高30天),本公司将根据新员工这个时期的工作表现决定留用与否。 3、新员工在试用期将由公司进行各项工作培训和业务考核,新员工应在30天内完成公司的规章制度、设施设备、项目价格、服务流程、技术手法、产品知识等考核内容。 4、试用期间管理人员会随时评估新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如果新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工作表现被评估为良好以上,试用期即可提前结束。 5、员工如果因故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的,有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权力。但辞职应在工作满6个月后(学员应在工作满一年后),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申请书。辞职程序为: (1)、递交辞职申请书。

足浴店管理制度

1、不得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一分钟罚一元,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好工牌。(10 元) 3、女技师上钟前必须化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带戒指,男技师必须保持形象整洁。违者罚款10-20 元 4.技师上钟之前必须按正规程序操作,如有不报钟造成走单的,该技师要负责买单。如有报错项目?偷钟?上钟看电视、上钟时私自串房?逗留.接听私人电话、带电话等。(20-100 元) 5.技师上钟前不准挑选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换技师.不得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行为。 6.服务员忙时技师必须跟单送客,如没有及时跟单送客造成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 7.不得在营业区或楼面大声喧哗,不上钟的技师必须在指定的场所等钟或休息。(10-50元) 8.如有偷窃。贪污等行为的,去赔偿一切损失外并罚款三百元并当场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拾遗不报,占为私有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解雇。9.技师休息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签批方可、如请假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将相关证明交给主管人员。(20 元) 10.技师一律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50-100 元) 11.如技师有熟客预约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取消留牌并打后牌处理。 12.技师上钟时所用物品以及洗脚盆用完后摆放整齐,药水不准倒在指定的地方外。(10 元) 13.技师碰到客人及上司必须主动打招呼。(10 元) 14.技师在上钟时其他技师不得向房内张望,上钟即使不得看电视,不得与其他技师说工作无关的话。(10 元) 15.上钟报他人号码取消该技师提成。 16.不可以电话请假除特别原因以外,旷工一天200元,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17.如若有客人投诉其服务态度不好者。(50-100 元) 18.不得跟客人说其他技师的坏话,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说有损本店声誉的话。 (50-100元) 19.前四排的技师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上钟时找不到该技师。(10 元) 20.未经允许不得在店内沐浴,不得随意动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20 元) 21.头排不上钟者一律打后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请同意方可。(20 元) 22.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处处维护本店利益。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遵守企业经营活动纪律。(20 元) 23.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工作,保持足疗工具的清洁卫生状态,做到一客一清。(10 元) 24.迎宾时必须姿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可嬉戏打闹,靠墙下蹲或玩

住宿业卫生规范.doc

卫生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住宿业卫生规范》等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住宿业卫生规范》等规范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商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宿业、沐浴业和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商务部组织制定了《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以上3个卫生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住宿业卫生规范.doc 2. 沐浴场所卫生规范.doc 3.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doc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住宿业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住宿场所。 第三条用语含义 (一)住宿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如宾馆、饭店、旅馆、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是指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三)储藏间,是指用于存放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等物品的房间。 (四)工作车,是指用于转送及暂存客用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等物品的车辆。 (五)公共用品用具,是指供给顾客使用的各种用品、用具、设备和设施总称,包括床上用品、盥洗物品、饮具、清洁工具、拖鞋等。 (六)健康危害事故,是指住宿场所内发生的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故。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 (一)住宿场所建设宜选择在环境安静,具备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且不受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影响的区域,并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住宿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第五条场所设置与布局 (一)住宿场所主楼与辅助建筑物应有一定间距,烟尘应高空排放,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有毒有害气体

足浴店卫生管理规定

足浴店卫生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足浴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天营业之前,必须打扫、清洁地面、桌椅、门窗、墙角及工作台 的灰尘和蜘蛛网,物品摆放整齐、到位,场所内环境干净、整洁、舒 适、明亮。 二、每天营业之中,工作场所及所有的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使用 后及时归位,地面、桌椅及工作台上有多余的物品随时清理。 三、每天营业之后,必须对地面、工作台进行打扫、清洁、消毒,去除 灰尘、污物,及时处理废弃物。同时,用品用具进行分类清洁、消毒。 四、镜子、墙壁、天花板、照明设施,每财和清洁一次,需要时及时清 洁。 五、足浴场所的通风设备完备,空气流向合理,保持室内、卫生间、地 板无异味。使用燃煤或液化气供应热水的,应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 六、场所内应配有数量充足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其配备的 数量应当满足消毒周转的要求。 七、从业人员上岗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每年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 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者,治愈 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八、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 勤洗澡、勤换衣。工作时应着专用工作服装,着装保持整洁,不得涂指 甲油及佩戴饰物。 九、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 品。 十、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应向经销商索要产品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或有效证 明材料,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文件和记录应妥善 保存,便于溯源。 保证书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保证经营者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努力塑造文明、健康行业形象。为此,承诺人特向单位沙雅县卫生局作 出如下保证: 一、保证依法经营、安全经营、文明经营。自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消 防、安监、市场监督等行政部门的监管。 二、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严格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就业人员花名册;不从事卖淫嫖娼、吸贩毒、

客房卫生清洁标准

客房清洁程序与标准 一、敲门程序及标准: 1、站立在房门前大约一步的距离,自然平视猫眼,用右手中指 的第二关节突出敲门,按“嗒--嗒嗒”的节奏敲门三下,并报服务员。稍间隔3-5秒钟,听房间是否有动静或者有人应答,如果没有,则重复刚才敲门方式两遍。 2、如果在连续三次敲门后房间内均无人答应,则可以用钥匙开门。先轻轻把门打开与15度,用左手顶住门,同时用右手再敲门三下,并报服务员,稍等3-5秒钟,如果仍然无人过来开门或答话, 即可将门全部打开。 二、查房程序及标准: 1、将厚窗帘拉开,打开窗户,拉窗帘时要检查窗帘是否有脱钩 或被损坏的现象,如房间有异味,可喷洒空气清新剂; 2.、检查电器设备有无损坏,家具用品有无损坏,配备物品有 无短缺,是否有客人遗留物品,(指客人离店后除了垃圾桶里的留 在房间内的不属于酒店的物品)有损坏或有遗留物品及时报前台, 然后报经理办公室。 三、清房程序及标准: 1、清理烟缸、垃圾桶及大件垃圾(注意倒烟缸时烟缸内的烟头 是否有熄灭,以便消除隐患,注意不要把烟头倒进马桶里,另外注 意住客房报纸或其他纸上客人写字的不能扔。

2、撤出客人用过的杯具及卧室布草。撤床时应注意以下三点:(1)如发现床单等床上用品被客人弄脏,洗不掉,要礼貌的提醒客人,根据规定进行索赔; (2)在撤床时要注意看是否裹有客人的衣物,在撤枕头时注意下边有无客人遗留的手表,耳环,戒指等小物品; (3)撤下的床单等物品不准扔在地上,而是装进脏的布草袋子,要和干净的布草分开; 3、做床:拿床单和枕套进房内铺床,确保床单,枕套干净无污迹,无破损 (1)首先要将床拉出,距离床头板约40厘米的距离,这样便于操作; (2)检查保护垫上有无毛发和污迹及时更换并整理好,保护垫死角拉平,把皮筋在床垫下套好; (3)铺床单时注意床单平整,被子和枕头摆放一致,被套套好后,被头反折约30厘米,无论是大中小床,两两枕头的开口均相对;三分铺七分整,做完床后要检查床的整体效果 4、卫生间: (1)打开卫生间灯、排气扇;将用过的易耗品装入垃圾袋 (2) 给马桶冲一遍水,围绕边缘喷上马桶清洁剂 (3) 撤垃圾,脏四巾(注意清点数量)

足浴场所卫生规范

##市足浴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足浴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保障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市辖区内从事经营足浴服务场所,包括足浴店和在宾馆、酒店、桑拿等场所兼营足浴经营服务的。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三条足浴场所应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醒目处。 第四条足浴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其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足浴场所应明确卫生主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完善的部门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组织定期自查。足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自身卫生检查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确定本单位足浴设施、用品用具等更换、洗涤、消毒、保洁方法及操作规程,制度和规程必须在相应区域上墙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五条足浴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护理品、饮水设备、消毒药剂、消毒设施、清洁杀虫药剂等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卫

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购臵的消毒剂、清洁剂、杀虫剂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使用的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顾客使用的护肤类、指(趾)甲类、芳香类用品对人体不应有毒有害并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七条足浴场所设有食品经营项目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足浴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专项档案,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三章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九条足浴经营者应当查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第十条从业人员患有下列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一)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业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二)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治疗后临床 症状消失,肝功能正常,可恢复原工作。 (三)痢疾(包括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经治疗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大便培养阴性,停药后两周内大便培养三次阴性者,可恢复原工作。

足浴店收银规章制度

足浴店收银规章制度

八、交接班必须按企业规定逐项交接清楚,交接要及时、准确;由于交接不清出现问题,由发现问题时的当班收银员负责。 九、前台收银员1、招待费、减现金、招待票必须表明原因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 2、减现金必须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并且宾客还未离开之前方可。 3、杜绝本公司其他员工到前台接打外线电话。 4、本台工作人员不得打私人电话(由每月电信局电话明细单检查)。 5、收取现金要能过验钞机检验真伪,杜绝收取假币。如出现假币,由当班收银员负责。 6、优惠卡、贵宾卡必须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 7、手工记录的贵宾卡,按照卡号由宾客在帐单本上签字,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卡用完后及时收回,并在本上做好记录。 十、除财务人员盘点货物或领导人员例行检查,杜绝非吧台当班人员及非吧台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进入吧台。 十一、吧台商品、物品杜绝调换、私自外借、偷换等。 十二、吧台人员不准带包进入吧台工作,不准携带现金上岗。 十三、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吧台人员不允许携带个人物品、食品、生活用品、生活服装进入吧台,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十四、组织通知按摩技师、足浴技师、擦鞋师等人员及时到吧台对帐,每月一号准时交帐。

足浴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足浴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 足浴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一、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卫生质量经监测,主要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持证上岗率100%。 三、供足浴用的容器使用前必须保持清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并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四、供顾客使用的茶具、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并具有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五、供顾客使用的洗足液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供顾客足浴后的洗足液不得重复使用。 六、足浴用的洗足液应单独存放于清洁处,严禁与其他化妆品、公用具等混放。 七、在醒目处设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足浴的标志,措施落实 八、足浴场所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 九、垫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与制度,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并做到制度上墙。 范文二、 一、更-衣室 1.梳妆台:台面光亮,无明显伤痕,玻璃干净,无水珠,台下无垃圾。 2.梳妆台镜面:镜面干净,清晰,不松动,不变形。3.梳子:无头发、无头皮屑,无断齿。 4.嗜喱水、摩丝:表面干净,不粘手,正常使用。5.吹风机:干净、不漏电,不潮湿润,电线无破皮。6.更-衣柜:里外无指印,无污渍,里面无异味,用一次喷一次香水,检查写字板是否有墨,门锁完好,无伤痕。 7.鞋柜:无污渍,推拉自如,无异味,一用一消毒,用一次喷薄荷香水一次,正常使用。 8.拖鞋:无破损,有防滑,无异味,一用一消毒。9.坐凳:坐凳无松动,无伤痕。 10.浴巾:浴巾无污渍,干净,无异味,无破损,摆放整齐。 11.烟蛊:无破损,无烟灰、烟头,光亮。 二、冲凉区 1.地面:无水珠、不打滑、无垃圾。

酒店客房部卫生标准方案

壹、房间卫生标准: 1. 门铃是否有异声,有无污迹、浮灰,勿扰灯是否正常。 2. 门号牌是否松动,铜面是否干净光亮。 3. 门锁开启是否正常、是否干净、保险舌有无失灵。 4. 门活页是否正常,房门有无怪音。 5. 防盗链是否否松动。 6. 门碰是否松脱。 7. 房门的油漆有无脱色或破损。 8. 挂于门后的勿扰牌、速扫牌及早餐牌是否于位,有无破损。 9. 门框上有无积尘。 10. 空调是否正常有无噪音。 11. 空调出风口、进风口是否干净、无灰尘。 12. 空调器开关是否干净,无污迹。 13. 衣柜门开关是否正常,衣柜灯是否正常。 14. 衣架是否齐全无灰尘(西服架 4 只、裙架 4 只、裤架4 只、配木制衣架的 房间增配 2 只塑料衣架) 15. 衣柜底和隔板是否干净。 16. 毛毯是否叠整齐,是否有异味。 17. 鞋篓是否完好,鞋篓内物品是否齐全。(拖擦鞋纸是否按规定摆放) 18. 保险柜是否正常。

19. 浴衣是否按要求摆放,浴衣套有无破损,浴衣是否清洁。 20. 鞋拔是否干净且摆正。 21. 衣刷是否干净且摆正,有无沾上毛、丝质杂物。 22. 挂衣杆是否有灰尘。 23. 吧台镜是否干净,无斑点灰尘。 24. 热水壶、杯具、茶盘、茶叶盒是否干净且摆放整齐。 25. 小酒架是否无灰尘,洋酒等是否无灰尘且摆放整齐(商标朝外) 26. 冰箱柜抽屉是否开关灵活,抽屉内是否干净。 27. 冰箱内是否干净无太厚的霜动,吸管、搅拌棒是否按规定摆放整齐。 28. 冰箱内饮料是否齐全、整齐(商标朝外),冰箱插座是否插于规定位置 上,启动是否正常。 29. 冰箱柜门是否正常、无污迹、浮灰。 30. 人体称是否正常,有无污迹、浮灰及开胶现象。 31. 行李柜干净无污迹,行李架有无灰尘,尼龙带有无破损。 32. 写字台是否干净无污迹,写字台抽屉开关是否正常,玻璃面是否干净,无破 损。 33. 洗衣单、洗衣袋是否摆放整齐。 34. 电话号码本是否少页且整齐。 35. 背椅是否牢固且无污迹、浮灰。 36. 文件夹有无破损。 37. 服务指南、电话指南、房内用膳有无破损、缺页、污迹,如有应及时更换。

沐浴业各项规章制度

沐浴业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最新沐浴业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沐浴业管理办法全文 作者:羊皮卷一卷 20XX年10月12日,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为规范沐浴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沐浴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沐浴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正试图将所有性病、艾滋病患者杜绝在公共浴室门外。该《办法》明确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等警示标志。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人员的,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沐浴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沐浴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沐浴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沐浴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沐浴业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沐浴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沐浴行业组织依照其章程负责本行业协调、服务、引导、促进和自律等工作。

第四条沐浴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遵守职业道德,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五条沐浴企业基本要求: (一)有企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沐浴专业设施设备; (四)符合城市(镇)商业网点(或沐浴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五)有取得沐浴行业从业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六)认真遵守国家公安部、卫生部、环保部、质检总局等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七)沐浴业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投诉电话。 第六条沐浴经营者应当执行本行业的专业技术条件、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沐浴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规定和标准,具有相应的卫生消毒设备和措施。 第八条沐浴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提供住宿服务的,应遵守旅馆业有关规定。

足浴店规章制度

足浴店规章制度

1. 足浴收银员管理规章制度 2. 足疗会所收银员管理规章制度 3. 足浴店收银员的管理规章制度 1、足浴收银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遵守企业《员工手册》及其它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企业管理及领导安排。 二、工作必须热情、认真、负责,按规范站姿站位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三、收银员仪表大方,按规范着装,妆容淡雅大方。 四、工作岗位不能空岗,不准串岗。 五、吧台内保持清洁卫生。 六、准时参加每周的员工大会及部门例会。 七、迎接宾客的同时,及时为宾客进行消费登记。 八、交接-班必须按企业规定逐项交接清楚,交接要及时、准确;由于交接不清出现问题,由发现问题时的当班收银员负责。 九、前台收银员1、招待费、减现金、招待票必须表明原因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

2、减现金必须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签字,而且宾客还未离开之前方可。 3、杜绝本公司其它员工到前台接打外线电话。 4、本台工作人员不得打私人电话(由每月电信局电话明细单检查)。 5、收取现金要能过验钞机检验真伪,杜绝收取假-币。如出现假-币,由当班收银员负责。 6、优惠卡、贵宾卡必须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 7、手工记录的贵宾卡,按照卡号由宾客在帐单本上签字,并让前厅经理或值班经理在帐单上签字,卡用完后及时收回,并在本上做好记录。 十、除财务人员盘点货物或领导人员例行检查,杜绝非吧台当班人员及非吧台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进入吧台。 十一、吧台商品、物品杜绝调换、私自外借、偷换等。 十二、吧台人员不准带包进入吧台工作,不准携带现金上岗。

十三、在任何情况下,所有吧台人员不允许携带个人物品、食品、生活用品、生活服装进入吧台,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十四、组织通知按摩技师、足浴技师、擦鞋师等人员及时到吧台对帐,每月一号准时交帐。 十五、宾客到吧台接打电话时,要为宾客准备好纸笔。 十六、宾客到吧台停留,要保持站立服务姿势,主动微笑问询,您有什么需要吗?需要我为您做点什么?等语句。如宾客在吧台消费,必须热情服务,积极推销吧台商品及其它项目。 十七、宾客从吧台前经过,要微笑着目视宾客走过。 十八、二、三楼吧台人员必须认真输入各种服务项目、相应的价格、数量。 十九、二、三楼吧台人员输单时,当电脑中查询不到输单的项目时应马上向经理咨询。 二十、输单时,不能私自用其它服务项目同值代替其它消费项目。

足浴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足浴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足浴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公示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并按规定每两年复核一次,逾期未复核的,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动失效。 2、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健康合格证”每年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是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客人服务的工作。 3、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足浴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各类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规程。 5、环境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的足浴场所必须设有足浴间、公共用具消毒间、贮藏室、卫生间、工作准备间、员工休息室等。供足浴使用的席位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个,足浴场所应按足浴间实际使用面积设置相应数量的席位。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其进风口应设在室外空气较清洁的地方,且在排风口的上风侧,新风量不小于30m (h’p),并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要求定期清洗和消毒。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必须在场所内设机械通风装置。(新风口取风) (3)若开设在其他场所内,应单独设置并配备机械通风设施。 (4)每天营业结束后必须彻底通风换气,必要时对场内空气进行消毒。

(5)环境整洁卫生,无病媒虫害。厕所应配备独立的排风设施,及时清洗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设置座式便器的必须提供一次性垫圈。更衣箱(橱)保持整洁,定期清洗和消毒。 6 用品用具要求 (1)供足浴用的容器在每个顾客使用前必须保持清洁,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使用时应加贴防渗、防破的一次性薄膜。 (2)足浴桶应浸泡消毒。 (3)茶具、毛巾、拖鞋等公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并具有相应、有明显标记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4)修脚工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其数量不低于2套/修脚师。 (5)供顾客足浴后的洗足水应及时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6)垫巾、披巾等床上用品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7)足浴场所应配备供皮肤病顾客专用的足浴用品用具,并分别清洗消毒、单独存放。 (8)足浴场所应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安全有效的消毒器械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卫生用品 7、从业人员要求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工作时应穿着统一、清洁的工作服,在为每个顾客提供服务前必须清洁洗手,并使用消毒药剂对手部进行消毒。

客房部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客房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3、服务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和工作项目进行专业化清洁与管理。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6、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1—5元的处罚。(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10-20元的处罚。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

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5元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3、在个人卫生和环境设备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房间卫生制度 一、酒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要一客一换。续住房床上用品可以隔天换一次。续住房面巾,浴巾,方巾可以折好不换,退房用过的必须换。续住房用过的牙刷梳子浴帽等可以不用换,退房用过的必须换,客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 六、酒店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酒店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酒店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处理。 一、不同类型房间的清扫要求 二、不同类型房间清扫的先后顺序 (一)淡季时的清扫顺序 1、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沐浴企业等级划分技术要求

沐浴企业等级划分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经营服务的沐浴场所。 本标准规定了沐浴业经营基本条件以及等级划分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制家具有害物质限量 GB/T 17093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002 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neq ISO 7001:1990)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10001.2-2002,neq ISO 7001:1990) 1999年5月11日《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007年7月《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沐浴场所 Bathing place 指为消费者提供淋浴、盆浴、池浴、药浴、桑拿、温泉、SPA等沐浴设施,并提供搓澡、足浴、保健按摩、修脚、餐饮等配套服务项目的企业。按服务功能可分为浴场、桑拿中心、浴室、温泉浴。 3.2 桑拿 sauna 蒸气浴,一种利用蒸汽排汗去污的沐浴方式。 3.3 SPA (拉丁文 Solus Par Aqua)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