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之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安全教育》之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安全教育》之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参考答案

1-10 aabac bcbac 11-20 abbcb acbac

21-30 acccc ababb 31-40 acbbb cbbcc

41-50 cacba aacab 51-60 abbac cabcb

61-70 acccb accbb 71-80 accca baaaa

81-90 bccac ccbaa 91-100 cccab aac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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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请从三个备选答案中选择唯一一个正确选项,并在后面的答题卡中将其涂黑)

1.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公布实施。 A

A 20xx年12月31日

B 20xx年5月1日

C 20xx年5月1日

2.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由()负责。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由()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工作。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A监督 B检查 C建议

5.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为主,防治结合。

A 健康 B安全 C预防

6.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治理”。

A 彻底 B综合 C分期

7.《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安全生产 B 劳动保护 C预防、控制

8.《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中华人民共和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9.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A、国务院卫生

B、卫生

C、国务院

10.《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11.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B 应急管理人员 C工会督察员

12.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种。

A 100

B 132

C 115

1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A单位职工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14.《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用人单位 B单位职工 C劳动者

15.()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各级工会组织 B用人单位 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16.用人单位的()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C 投资人

1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A劳动保护 B安全生产 C职业卫生

18.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的原则。

A职业卫生 B分开 C劳动保护

1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间等卫生设施。

A孕妇休息 B劳动保护 C职业卫生

20.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监督。

A 申请

B 备案

C 申报

2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建设行政部门 C 卫生行政部门

2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A同时报批 B同时规划 C同时设计

2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

A 劳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

B 职业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C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4.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管理。

A规划 B计划 C特殊

2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A安全设施 B卫生设施C防护设施

26.用人单位应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A 不得

B 可以

C 部分可以

27.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

A职工健康体检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C职工职业病检查结果

2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

A泄险区 B救护车 C 医务室

29.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和中文警示说明。

A安全标识 B警示标识 C 英文

30.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 职业健康检查

B 职业健康监护

C 定期健康检查

3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在岗期间

3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3.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工伤保险基金

3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的作业。

A重体力劳动 B其所禁忌 C危险

3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 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B 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C 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证明

36.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

A劳动者承担 B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C用人单位承担

37.工会组织应当()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A 监督

B 督促并协助

C 协调

38.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A 安全监管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9.劳动者可以在()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 用人单位所在地

B 本人户籍所在地

C 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40.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诊断为职业病。

A 可以

B 不能

C 应当

41.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

A职业卫生档案 B健康监护档案

C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2.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劳动部门 C、工会

4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申请鉴定。

A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 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4.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承担。

A当事人 B 用人单位 C工伤保险基金

45.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A劳动者本人 B病人家属 C卫生行政部门

46.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 )承担。

A用人单位 B劳动者 C社会保障部门

47.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

48.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 )。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解除劳动合同

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9.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执行。

A工伤保险 B社会救助基金 C社会医疗保险

50.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提出赔偿要求。

A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用人单位 C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用对策(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用对 策(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91-59 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用对策(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 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 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第三,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年,*********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在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为重点,通过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午生产会后召集相关车间、班组召开了一次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对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

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某县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总结

某县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总结 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面了解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以便有效地采取防治、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措施,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永州市实施卫生厅XX年职业病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基本情况调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为做好本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副局长贺国志同志任组长,卫生监督所所长曾志能、卫生局法监股股长乐伟同志为副组长,抽调四名卫生监督员负责具体事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人员到位,以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保证了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我县企业职业病防治概况。这次调查够三个条件的企业11家,职工总数1970人,接害人数480人,设立了职业病管理机构企业6家,卫生兼职人员10人。目前,我县企业职工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高温、热辐射、噪声、粉尘等。 三、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全县厂矿企业每年上门监督两次以上,就现场防护设置,接害人员健康检查方面提

出监督意见,XX年调整监督范围后,我们重点就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等情况开展了工作。同时,按照政府优化经济环境要求,几年来我们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配合新闻媒体做了大量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上门监督80余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76份,要求整改落实好每项工作。由于企业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企业工人流动性大,且我县尚无职业健康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健康检查达标情况尚不尽人意。 四、存在的问题 1、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由于企业领导对《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情况不了解,对发展经济和防治职业病的关系认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存在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职业病防治。具体体现在企业近年不断发展壮大、从业人数大量增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接触人数急剧增加的情况下,职业病防治工作却并未得到相应的重视、加强,反而有所削弱。绝大多数新成立的民营企业不仅没有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而且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意识、防范知识和手段上都相当缺乏。相当部份企业对防治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职业卫生工作开展困难。一些企业管理者对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

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

论职业病防治的现状

论职业病防治的现状 发表时间:2018-01-10T15:20:46.31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1期作者:王梅[导读] 本文就职业病的责任与预防总结一下我个人的观点希望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安徽六安 237010 摘要: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止工作形式还比较严峻,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情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主要是“老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关于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问题,主要是由于法律执行不严格和不到位,应当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加以解决,同时监管体质不顺也是原因之一。本文就职业病的责任与预防总结一下我个人的观点希望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关键词:职业病;责任认定;预防措施 1职业病常识 1.1职业卫生与职业病 职业病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16年7月2日第12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6部法律的决定》第2次修正。目前,我国政府认可并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职业病主要有10大类,其中3类的分类名称做了调整。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的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这意味着我们得职业病的风险越来越大。 职业性病损: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和工作有关疾病)。 1.2发生职业病的条件: (1)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作用部位和职业病发生密切相关。 (2)作用于人体的量、浓度和接触时间影响着职业病的发生。 (3)联合作用:毒物的独立、相加、协同和拮抗作用;高温环境影响 (4)个体易感性:健康状况、免疫状况、遗传特征。人体的健康状况,人体对有害因素的防御能力。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眼于保护人群的预防措施。很多职业病伤害性是不可逆的,如尘肺,矽肺患者的肺组织纤维化是不可逆的,晚期矽肺患者很痛苦,生命质量很差。大多职业病无特效的治疗,只能预防,而我们只能提醒和告诫大家要在预防上下功夫。 只要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职业病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或者说是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怎样做好职业病防治呢?我认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和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是全面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的基础,应将这放在第一位来抓紧抓好;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可被认为是积极消除职业病隐患、防制职业病的重要措施。 2 防护设施要具备“三同时” 2.1 职业病防护设施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消除职业病危害,使其预防和减少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和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2.2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据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建设工程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职业病危害评价由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2.3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基本原则 2.3.1. 源头治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加强和规范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建造和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应当优先使用新技术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2.3.2.分级分类原则--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级监管,细化明确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责任;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根据风险严重、较重和一般三种风险程度进行管理,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2.3.3.专家技术支撑原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卫生专家库,并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库专家参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专家应当熟悉职业病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经验和有关业务背景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参与的工作提出技术意见,并对该意见负责。 3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3.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2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测试和评估的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并组织工人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2000字_工作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2000字_工作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

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结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我厂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 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根据油田、采油厂和大队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从4月25日至5月1日,我队紧紧围绕以“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本队领导对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把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爱护职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到各种准备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在宣传周期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我们对本队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检查督导,在本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深入的宣传活动。本队于4月25日起,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岗位展开讨论;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语,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在活动最后,我们组织职业开展了健康劳动保护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我队领导小组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表宣传信息两篇,开展《职业病防

治法》相关知识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员 25人,办宣传板报1张,开展“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自查自改活动,共查出问题5项,现场整改3项,限期整改1项,上报问题1项悬挂横幅1条,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业25队 2012-4-30

2019年新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与解读

2019年新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与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 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 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

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

职业病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业病现状分析及预防 对策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职业病现状分析及预防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百姓也逐步奔向小康生活,但与此同时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从2009年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开始,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获赔难、维权难等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职业安全和健康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由于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技术和能力落后、有毒有害工种和工序转移、预防性工作审核不严、部分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劳动者对自身保护意识薄弱等原因渐渐形成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多、涉及面广、职业病患者多的现状局面。 而在在职业病患者中,尘肺病患者最为普遍。调查表明,当前尘肺病正呈现由国有企业向乡镇和私营企业转移、由国有企业职工向农民工转移的趋势。而现行的社会保障机制还没有有效地覆盖农民工群体……显然,在现有条件限制下,彻底遏制职业病的危害依然任重而道远。 第一,逐步完善职业病维权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劳动者的权益在全社会的关注下得到应有的保障,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

第二,政府监管部门要完全理顺当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体制,认真执行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严格把关市场准入门槛和预开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三同时”审查工作,并不定期的对各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知识培训,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投入充裕经费,整顿全国各级各类职业危害防治科研机构,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水平。 第四,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要时刻谨记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 第五,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职业安全和健康,我国职业安全和健康形势取得了根本性进步。“天地万物,惟人为贵。”健康是人类追求的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职业病防治法(2020最新修正版)

职业病防治法(2020最新修正版) 1、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2、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第三款修改为:“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3、删去第九条。 4、第六八条改为第六七条,将其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第七条改为第六九条,修改为:“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1]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

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

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用对策标准范本

安全管理编号:LX-FS-A15696 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用对策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用对策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

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2015最新职业病防治法试题及答案

职业病防治法试题 部门:岗位: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20):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C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标本兼治防治结合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用人单位的( A )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主要负责人 B、安监部门 C、卫生机构 D、工会 3、用人单位( A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A、必须 B、可以 C、应该 D、视情况而定 4、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 )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C、中华全国总工会 5、任何单位和个人( C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经批准 B、在确保无危害时可 C、不得 6、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 A )。 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 C、市级 D、县级 8、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 C ) 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 A )劳动者。 A、如实告知 B、通知 C、选择性告知 10、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C )承担。 A、卫生部门 B、主要负责人 C、用人单位 D、检查者 11、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 C )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A、一名 B、两名 C、三名 D、四名 1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 D ),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A、岗位 B、矿区内 C、办公室 D、醒目位置 13、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 C )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A、安全 B、防护 C、报警 D、测试 14、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 C )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A、矿长B总工程师C、专人D、技术员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 B )承担。 A、鉴定者 B、用人单位 C、卫生行政部门 D、劳动保障部门 16、新修订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于( C )时间开始正式施行。 A.2001年5月1日 B.2008年1月1日 C.2012年6月1日 17、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 A )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A.5 B.10 C.15 D、20

职业病防治年度总结

职业病防治年度总结 一、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我院科研与继续医学教育各种管理制度,细化投稿、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等各项管理程序,继续以服务、公正、公开为原则推进各项管理工作。全年共下发各种通知、公示、公告等35 项,科研管理相关工作16 项; 继续教育管理工作19 项; 及时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新的《办法》XX 年1月1日起实施,我院按季度公布全院专业人员获取学分情况,经年终考核汇总公布全院专业人员学分达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收到良好效果。 (二)按上级部门科研工作管理的要求,认真梳理我院在研的各级科研课题141 项,如实填报在研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进一步加强了我院科研项目的后期管理。我院XX、XX 年度省医学科学基金项目按时申请结题11 项;申请延期 2 项。 二、科研工作 (一)科研立项正常推进。全年院内立项课题 6 项。共组织申报院外各级科研项目30 项,已获批准立项12 项,其中省医学科学基金项目8 项,省中医药局 1 项,省自然科学基金 1 项。由朱光华副院长牵头申请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化学毒物暴露人群生物样品库的建设与运作》通过卫生部专家评审和答辩,并按财政部要求提交了总额为100 万元的经费预算申报书。我院丘创逸

副院长、放射卫生防护所杨宇华所长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聘为应急管理专家,分别申报的《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应急资源现状与能力评估体系研究》、《广东省核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医学资源整合与调度研究》应急管理研究课题均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立项,共获补助经费10 万元。 (二)专科建设取得突破。《毒理实验与应用》批准为省医学重点专科,获经费支持30 万元;《核应急与辐射防护》《职业病防治与控制》批准为省医学特色专科,分别获支持15 万元。目前,三个专科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将不定期接受省卫生厅的考核,三年后终期评估验收。 (三)科技成果登记取得新进展。黄汉林院长负责的省科技厅重点计划项目《广东化学中毒突发事故危害评估与医学应急救援系统》通过成果鉴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并获成果登记证书。该项目研究成果建立和发展了我国化学中毒事故、急性职业性危害评估和医学应急救援信息支持综合平台,具有创新性; 危害评估技术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该成果已在我省地级市职防机构推广应用,为申报科技成果奖奠定了基础。 (四)知识产权保护有新成果。由我院牵头研制《化学中毒突发事件危害评估与医学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职业健康监护与监测信息系统》已完成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并首次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分别为XXSR05677 XXSR26395我院成功研制的两个信息系统对处置化学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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