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与流程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与流程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与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346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Design Change Management Work Procedur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1目的

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验证与确认,保证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图完成后的设计变更管理。

3术语和定义

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或设计部对设计成果进行的修改。

4职责(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4.1设计部

4.1.1设计变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变更进行设计技术论证;

4.1.3负责设计修改和设计单位的联系管理;

4.1.4填写设计变更单下发项目经理部同时送现场销售备案;

4.2工程管理部:参与设计变更的技术论证;

4.3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变更成本测算;

4.3.2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审定单项大于2万元的变更;

4.4公司管理层:负责审定单项金额大于5万元的变更。

5程序

5.1设计变更的一般来源:

5.1.1设计缺陷或设计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

5.1.2客户需求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来自营销、业主、物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的变更设计。

5.1.3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错误、材料/设备变更、施工现场条件误差、施工工艺技术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5.2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5.2.1事先变更原则:不管是设计缺陷与错误、客户需求,还是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尽量在需要变更的部分施工之前进行变更,避免返工、浪费成本和影响工期。

5.2.2先算后做原则:对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测算成本,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5.2.3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必须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或少做”。

5.3设计变更流程(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5.3.1设计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或接受其它部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

5.3.2设计部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技术论证,做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如可行,由现场成本组进行成本测算;测算结果在2-5万元的变更,需成本管理部经理审定,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单》,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

5.3.3测算结果大于5万元的变更,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管理层不批准的则不通过。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审批过程结束。

5.3.4设计部发《设计变更单》或将变更要求提供给设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资料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 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 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 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 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 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与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346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Design Change Management Work Procedur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1目的 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验证与确认,保证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图完成后的设计变更管理。 3术语和定义 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或设计部对设计成果进行的修改。 4职责(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4.1设计部 4.1.1设计变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变更进行设计技术论证; 4.1.3负责设计修改和设计单位的联系管理; 4.1.4填写设计变更单下发项目经理部同时送现场销售备案; 4.2工程管理部:参与设计变更的技术论证; 4.3成本管理部 4.3.1负责变更成本测算; 4.3.2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审定单项大于2万元的变更; 4.4公司管理层:负责审定单项金额大于5万元的变更。 5程序 5.1设计变更的一般来源: 5.1.1设计缺陷或设计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 5.1.2客户需求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来自营销、业主、物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的变更设计。 5.1.3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错误、材料/设备变更、施工现场条件误差、施工工艺技术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5.2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5.2.1事先变更原则:不管是设计缺陷与错误、客户需求,还是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尽量在需要变更的部分施工之前进行变更,避免返工、浪费成本和影响工期。 5.2.2先算后做原则:对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测算成本,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5.2.3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必须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或少做”。 5.3设计变更流程(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5.3.1设计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或接受其它部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 5.3.2设计部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技术论证,做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如可行,由现场成本组进行成本测算;测算结果在2-5万元的变更,需成本管理部经理审定,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单》,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 5.3.3测算结果大于5万元的变更,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管理层不批准的则不通过。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审批过程结束。 5.3.4设计部发《设计变更单》或将变更要求提供给设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BYH/Ⅶ/010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 ZBYH/Ⅶ/010 批准:王仁龙 审核:陈继斌 编制:王仁龙丰巨武 关明杰杨光宇 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1目的与依据 (1) 1.1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2范围 . (1) 3监理职责 (1)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1) 5工程变更处理程序与要求 (2) 6工程变更的申报内容与要求 (5) 7工程变更的合同支付 (5)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 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与依据 1.1 目的 为规范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变更监理工作,使工程变更监 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编制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 (1)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 号:SXSZBYHGC-QT-JL-011 ( 2012)); (2)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文件; (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设计文件;(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 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监理范围内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的工程 变更监理工作。 3监理职责 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变更审查,签署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的 一切工程变更指令。 3.2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工程变更监理具体工作。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4.1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 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 目标而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变更与修改。 4.2 监理机构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或建议: (1)执行项目法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2)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3)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依照合同文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及要求-参考模板

设计变更工作流程 相关责任部门完成设计变更内容并完成专业会签: 建筑专业:由设计部负责; 结构专业:一般变更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设计部配合; 重大变更由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和设计部配合; 水电气暖通专业:由项目经理部和设计院负责。 成本管理部对变更估价。 注:1、重大设计变更的概念: 1)单体建筑总平位置的调整及因此引起的补勘; 2)建筑造型调整,外立面材质和色彩的定板及调整; 3)建筑高度的调整、楼层标高的调整; 4)建筑结构体系、布局的调整; 5)影响工程进度超过3天的设计变更; 6)室内装饰材料(磁片、地砖、吊顶面板等)的定板及调整。 2、设计变更实施后,需重复进行变更的,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变更;造成超过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3、设计变更单由部门长签字生效。 4、在设计变更工作流程中各部门应充分沟通、全力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5、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发现需变更设计者,有责任知会相关专业责任部门并确认已进入设计变更流程。 6、应急情况处理:必须立即执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可由设计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署并实施,但在处理过 程中必须知会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并在变更实施之日起3日内完成相关手续。 7、效率途径:相关责任部门在已明确设计变更做法的情况下,可在完成设计变更单及专业会签的同时知会工程管理部进行分

类管理。

设计变更的要求 掌握设计变更的要求 1.设计变更的主要原因 (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2.设计变更的内容、手续及要求 (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3)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4)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等级时,项目法人应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6)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 (7)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均需用“变更设计申请”向设计单位办理修改手续。 (8)重要工程部位及较大问题的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三方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方为有效。 (9)如果设计工程作较大变更而影响了建设规模和投资标准时,需报请原批准初步设计的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修改。 (10)“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联系单”等技术文件,都要有详细的文字记录,一并会成明细表归入工程档案,将作为施工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考试难度 ---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完整版)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办法(修订)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建设成本,规范设计变更的工作流程,确保设计变更的有效性及正确执行,保证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满足要求,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项目在施工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设计变更 指工程招标完成后再由设计院出具的,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设计修改或补充的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单。 《设计变更》主要用于下述修改工作: 1)因原设计不完善由公司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补充设计; 2)不包含在原设计范围之内而经研究,论证必须增加的补充设计; 3)施工图错误导致难以施工需进行的修改; 4)销售管理部门提出要求需进行的修改; 5)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技术工艺意见或优化意见需进行的修改; 6)设计单位提供优化设计提出的修改; 7)发现现场施工错误需进行的修改; 8)样板施工效果不佳需修改或更换样板。

3.2 重大设计变更 1)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影响设计外观效果、使用功能、交房标准的所有变更; 2)涉及主材或主要设备系统的变更; 3)涉及结构体系及水电系统的变更; 4)涉及渗漏问题的做法和节点的重大变更; 5)会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的; 6)由于公司对项目定位重大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 7)经估算,工程费用增加超过10万元或超过合同额10%的。 3.3 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4 职责 4.1公司工程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3)监督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 4.2公司规划设计部 1)协助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 2)参与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3 成本合约部、营销策划部 参与与本部门有关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会签及审批; 4.4 区域(直属项目)公司设计部 1)负责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需求的申请; 2)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申请的审核;

医疗器械设计变更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对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和生产维护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有效的控制,使本公司的产品能更进一步满足顾客的要求和满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变更。 3 职责 3.1 设计变更意见可以由设计开发部根据标准或规定要求的变更而提出,也可以由生产部根据产品原材料的变更而提出,也可以由销售部根据顾客要求或市场要求提出; 3.2 设计变更意见都必须由设计开发部汇编成书面意见后呈生产负责人审核,然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报总经理认可; 3.3 生产负责人对本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 3.4 管理者代表对本程序的有效运行实施检查、监督。 4 内容 4.1 设计的变更发生在设计开发、生产和维护的整个寿命周期中,设计人员应正确识别和评估设计变更对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生产过程、使用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4.2设计开发过程中的变更 4.2.1 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任何与项目原有规定或要求不一致或存在缺陷,不合理或可以做得更好等原因,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变更的,相关人员均可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原材料使用生产的可行性 ◆产品的可靠性 ◆生产成本 ◆标准要求 ◆性能、结构等方面 ◆客户有要求时 ◆设计阶段所产生的错误 ◆设计后期发现在制造、安装、维修等环节的问题 ◆监管部门技术审评提出的设计更改 ◆法规要求的更改(安全性要求、标准升级、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等) ◆风险分析所要求的更改;

◆上市后发生不良事件因设计缺陷引起的更改等 4.2.2 相关人员应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提交设计开发部。 4.2.3 设计开发部负责人根据《项目变更申请表》,初步判断项目变更是否需要,是否可行,是否需要组织人员评审,并提出意见,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2.4 变更申请可行,但不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将《项目变更申请表》分发给相关部门及人员。由设计开发部组织相关人员实施变更工作。 4.2.5 当变更涉及到主要设计开发参数和性能指标的改变,或其它有重大影响的,应由设计开发部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编写《设计变更评审记录》。 4.2.6 《设计变更评审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应当包括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有关规定; ◆设计更改的内容和结果涉及到改变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所载明的内容时,企业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申请变更注册(备案),以满足法规的要求。 ◆是否需要对变更进行适当的验证和确认,确保符合人身安全及法规要求。 ◆当选用的材料、零件或者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性、有效性时,应当评价因改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必要时采取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同时应当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4.2.7 所有变更相关的资料、记录,均应与项目设计开发资料和记录一起长期保存。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 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变更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确工程更改的管理程序及步骤,用以管理客户要求的产品更改和内部的产品及过程更改,确保产品的工程更改水平得到有效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和过程更改。 3.0职责权限 3.1项目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工程更改的实施和协调。 3.2业务部负责顾客工程更改的内部信息传递和工程更改后顾客的批准事宜。 3.3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更改的申请和配合工程更改的实施。 3.4品保部负责工程更改资料的登记分发及保存。 4.0定义

6.1变更的提出: 6.1.1业务部及相关部门在接获客户方提出的产品方面变更和量产时接获顾客品质改善的 要求,由业务部提出顾客的格式变更联络/通知或开立「顾客设变通知单」并附上设变资料转交开发部。 6.1.2对公司内部产品方面和过程方面的变更需求,由提出部门填写「变更申请单」和相 关资料通知开发部。 6.1.3供应商提出的变更由供应商或开发部填写「变更申请单」。

6.1.4产品设变时涉及的数模版本由开发进行控制,具体见「外来文件及数据管理程序」6.2可行性评审: 6.2.1开发部在接到「顾客设变通知单」和「变更申请单」时需根据变更内容发联络单通 知技术部、质量部、制造厂、模具厂必要时包括外协厂商进行可行性评审,结果记 录在「变更评审表」上。 6.2.2开发部在接到「顾客设变通知单」和「变更申请单」时,需确认变更对现有产品的 影响,包括库存品和原料、模具等,并组织技术部对需要变更的产品进行比对,确 立变更方案并估计成本增加数额,以及变更对现有文件的影响和确定费用承担的责 任方。 6.2.3对变更需要顾客承担的费用,由业务部按「产品报价作业办法」重新向客户提出报 价,由客户确认后实施。 6.3变更的准备: 6.3.1变更涉及到模具工装的变更由技术部针对产品变更或模具品质改进对于模具结构加 工方式进行评估,完成后确定模具变更方案按照「设计图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修订。 6.3.2产品图纸的变更由技术部按照「工程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工程文件的更改。 6.4变更的实施: 6.4.1模具产品的设计变更由技术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模具)」、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变 更由工程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部品)」通知相关部门设变的实施。 6.4.2设变执行时开发需要发出「4M变更记录表」以控制设变方案得到有效执行。各相关部 门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模具/部品)」的方案实施,各部门对库存品处理,模具修 改,文件修改等必须记录在「4M变更记录表」上。 6.4.3过程4M变更中列“A”项者为影响品质较重要者,在变更前需经各部门评审并经开发 部主管核准后才可执行变更作业。 6.4.4对内部提出的变更,会影响客户专用权的设计、外形、配合和功能(包括性能和/或耐 久度)时,必须由业务向客户提出申请,核准后才可执行变更作业。 6.5变更的验证和确认: 6.5.1开发部组织生产部门对变更品进行试制。品保部在接获「4M变更记录表」时依厂内 试作规定排定的计划时程,对变更的产品品质确认。 6.5.2需重新提交PPAP文件的情况执行「生产件批准程序」的相关要求。 6.5.3产品属B项者需经厂内质量部进行品质确认且合格后,即可准备量产;但须保存各 项记录文件,待客户相关人员监查时,主动提出接受查验。 6.5.4由工程变更后之各相关文件、制程作业标准书、质量管理计划表、检查基准书------- 等,因工程变更而需修订者,应于量产前修订完成,并根据「工程文件管理程序」 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变更的相关文件登记在「产品履历表」上。 6.6变更前产品的处理: 6.6.1相关部门在接到「4M变更记录表」时,制造及相关部门对变更前的产品视同不合格 品进行标识并按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结果记录在「4M变更记 录表」上。 6.6.2变更的产品依「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的标示使用办法进行标识识别,产品属 〝B〞项者可免标示。 6.6.3分包商工程变更,不论是工程变更定义之A类或B类,均需提出申请,经品保部确 认及其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量产交货。 6.6.3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依客户的要求执行。 6.8变更的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储存。 7.0支持性文件: 7.1工程文件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7.2记录管理程序(文件编号:) 7.3生产件批准程序(文件编号:)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1总则 施工的依据是设计图纸及资料,任何修改设计图纸、资料及要求的,都必须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为规范设计变更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设计变更提出的原因 2.1设计图纸有差错。 2.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2.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2.4 上级机构对设计修改的正式批件。 2.5施工差错。 3设计变更分类 根据川电总 [2001]66 号文的规定,将设计变更分类为一般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两类。 3.1重大设计变更:发电工程、重大设备变更 50 万元以上( 包50 万元 ) 。 3.2一般设计变更 : 上述金额以下为一般设计变更。 3.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业主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分发并存档备查。 4管理程序

4.1一般设计变更 4.1.1属设计承包商自身的设计修改,由设计人或设计工代出“设计修改通知单”,并按《设计工地代表工作制度》审核、签字后交项目监理部和业主单位核签、确认后执行。 4.2.2属施工承包商、设备供货商提出的变更要求,提出方以“工作联系单”递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做出决定,轉交设计承包商,由设计承包商斟酌考虑,如同意,则提出《设計變更通知单》,交项目监理部和业主核签,确认后执行。 4.2.3属项目监理部、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项目监理部( 通过业主 ) 、业主单位均以”工程联系单”递交设计承包商,由其斟酌考虑,如不违背设计原则,由设计承包商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项目监理部、业主核签、确认后执行。 4.2重大修改设计 4.2.1 属设计承包商提出的重大设计修改由设计承包商出“设计修改通知单”,并经设计院内部审核、签字后,交项目监理部、业主单位核签,由业主单位上报原设计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4.2.2属施工承包商、设备供货商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要求,提出方以“工程联系单”交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做出决定,转交设计承包商由其斟酌考虑,如同意则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并经设计承包商内部审核、签字后,交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修改日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页次1/8 修改履历(最近一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用粗斜体字表示)修改日期修改内容修改后版本修改人

修改日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页次2/8 1.0 目的: 管制有关制造程序及产品规格之变更,以确认变更的适当性及其造成的影响,确保生产正常运作并使客户及时了解变更事项,特制订本管理流程。 2.0 范围: 2.1工程变更:物料/材料变更、加工顺序变更、检验方法变更、供货商变更、生产场地变更、标准变更、 错误变更,针对有变更的,应在相应的作业及检验指导书上及时做出修订。 2.2设计变更:零件规格变更、设计结构变更、产品功性能变更、模具变更。 2.3“4M”变更:如客户有4M变更需求,则市场部列入统计。在有变更需求时,按客户需求进行执行。 如客户没提出4M变更需求的,市场部按XHY的《5M1E变更客户授权委托书》执行。 2.4 工程变更、设计变更、4M变更,通用此管理流程。统一使用《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ECR)》进行 申请,《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ECN)》进行变更通知。 2.5 所有涉及到材料变更的都需要提供有害物质测试记录。 3.0 定义: 3.1ECR:工程变更申请单(包含DCR设计变更申请单) 3.2 ECN:工程变更通知单(包含DCN设计变更通知单) 3.3 工程变更:指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变更。 3.4 设计变更:指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的变更。 3.5 “4M”变更:指在生产过程中给品质带来一定影响的异常变更。含作业者、工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 的变更。即我们常说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变更。 3.6 工变:工程变更、设计变更、4M变更,统称“工变” 变更项变更内容变更管理类别 送样申请记录 提供环 保资料 人(Man) 作业人员因离职、调动、代岗、复岗等变更√ 检验人员因离职、调动、代岗、复岗等变更√ 新员工上岗变更√ 班次的变更√ 机(Machine) 所有设备、模具、工装、夹具、检具等型号的 变更、代用 √

完整版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2018修试行版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 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 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 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 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 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 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 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1.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1.2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1.3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工程变更办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现场签证 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了加强在建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流程适用于公司在建各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实施原则 1.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事项以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保持与实施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办。 2.一单一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单应遵循一单一算原则,且对应于相应的工程合同。 3.量价分离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所涉及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部主管责任工程师确认完成状况和发生的工程量,由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量、确认其单价和造价变量额。 4.先估算后施工原则:现场签证在施工前应先由主管造价工程师明确估价,按相应审批权限审批执行。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26日前,造价部就截止至本月25日已完成且手续完备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汇总,建立台账。 6. 完工确认原则:当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单涉及工程完工后,主管责任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签

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前签字确认。 7.原件结算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资料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统一编号。 9.权利限制原则:对工程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严禁越权签字。 10.签证避让原则:项目工程部或产品研发中心、设计院等可以用工程变更或技术核定单表示清楚和量化的工程项目内容,不得再现场签证。 11.坚持优化原则: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必须执行严格审批、规范程序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四、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的管理审批流程 一>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种类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合理化建议,在保证产品品质的条件下为节约工程造价发生的变更;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等; 9.为满足客户要求的变更;

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流程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年**月

第一条目的 1.1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 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 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总工办、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 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管理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金福花园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JF-1-JZ-1-1 ),并与后 附的出具的变更单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 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 符合国家规: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法规的部分进行变 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法规;

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 1、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工程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根据九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1)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属于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内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