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表 及填写说明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表及
填写说明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表)及填写说明
注:附件中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作为格式说明用,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
应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领取正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
一
联
产
生
单
位
第
联
副
联产生单
位
第
联移出地环保
局
第
联
副
联移出地环保
局
第
联运输单
位
第
联接受单
位
第
联接受地环保
局
填写说明:
1、联单共分5联7页(第一、第二联均有正、副联);
2、“类别编号”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对应的《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编号;
3、“废物特性”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急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
反应性(包括爆炸性)、浸出毒性等;
4、“形态”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物理相态,如粉末状、直径××厘米的块状、高浓度
液态物等;
5、“包装方式”一栏应填写废物包装物或容器的材质及规格;
6、“主要危险成分”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含主要危险成分的化学名称;
7、“禁忌与应急措施”一栏应填写运输、贮存或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生产事
故、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须注意的事项及一旦引发上述事件时的应急措施;
8、“发运人”一栏应填写废物移出单位负责废物启运人员姓名;“运达地”一栏应填
写废物运抵目的地的设区市地名;“转移时间”一栏应填写该批废物启运确切时间;
9、“车(船)型”一栏填写交通工具的类型(应与公安或交通部门核发的运输工具牌
照有关运输工具类型相符)。
10、联单编号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编制方法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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