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分析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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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分析实验报告

——“泸州二奶案”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学英,女,l963年l 1月3 13出生,汉族,农民,住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四社。电话**********

委托代理人:***,狮子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告蒋伦芳,女,l942年l 2月l1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住泸州市。电话************

委托代理人:****,狮子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蒋伦芳按遗嘱履行。

2.同时对遗产诉前保全。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1994年与黄永彬认识,之后二者一直是很要好的朋友。2001年2月,黄永彬到医院查出自己已患肝癌晚期。在黄永彬即将离开人世的这段日子里,原告张学英面对旁人的嘲笑,一直代守候在他的病床前直到病逝。黄永彬被原告的这些善举所打动,黄永彬于2001年4月18日立下遗嘱,将自己价值约60000

元的财产在其死亡后遗赠给原告。该遗嘱于2001年4月20日经公证机关公证。2001年4月22日遗赠人黄永彬因病去逝,遗嘱生效。但被告控制了全部财产,据不给付原告受赠的财产。

原告认为黄永彬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继承法规定原告认为。根据根据《继承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接受遗赠的约60000元人民币的遗产,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证据及证据来源:

1、2001年4月18日遗赠人黄永彬所立的书面遗嘱,证明黄永彬自愿在去世后将价值约60000元的财产遗赠给原告继承;

2、2001年4月20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作出的泸纳证字第148号公证书,证明遗嘱人黄永彬所立遗嘱是黄永彬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公证遗嘱合法有效;

3、2001年5月17日泸州市纳溪区公证处作出的(2001)泸纳撤证字第02号《关于部分撤销公证书的决定》,证明对原黄永彬公证遗嘱中不合法部分已予以撤销。

4、证人陈蓉的证言,证明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新马路6-2-8-2号房屋是蒋伦芳以80000元的价格卖给自己的,当时黄永彬未在场。

此致

泸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学英

2001年5月6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 份

2.书证遗嘱,公证书,各一份

实验报告1windows的基本操作范例

实验名称:Windows的基本操作 一、实验目的 1.掌握桌面主题的设置。 2.掌握快捷方式的创建。 3.掌握开始菜单的组织。 4.掌握多任务间的数据传递——剪贴板的使用。 5.掌握文件夹和文件的创建、属性查看和设置。 6.掌握文件夹和文件的复制、移动和删除与恢复。 7.熟悉文件和文件夹的搜索。 8.熟悉文件和文件夹的压缩存储和解压缩。 二、实验环境 1.中文Windows 7操作系统。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 通过上机完成实验4、实验5所有内容后完成该实验报告 1.按“实验4--范例内容(1)”的要求设置桌面,将修改后的界面复制过来。 注:没有桌面背景图“Autumn”的,可选择其它背景图。 步骤:在桌面空白区域右击,选择菜单中的“个性化”,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桌面背景”,在背景栏内选中“某一张图片”,单击“确定”。 修改后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2.将画图程序添加到“开始”菜单的“固定项目列表”上。 步骤:右击“开始/所有程序/附件”菜单中的画图程序项,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附到「开始」菜单”命令。 3.在D盘上建立以“自己的学号+姓名”为名的文件夹(如01108101刘琳)和其子文件 夹sub1,然后:

步骤:选定D:\为当前文件夹,选择“文件/新建/文件夹”命令,并将名字改为“学号+姓名”;选定“ D:\学号+姓名”为当前文件夹,选择“文件/新建/文件夹”命令,并将名字改为“sub1” ①在C:\WINDOWS中任选2个TXT文本文件,将它们复制到“学号+姓名”文件夹中;步骤:选定“C:\WINDOWS”为当前文件夹,随机选取2个文件, CTRL+C复制,返回“D:\学号+姓名”的文件夹,CTRL+V粘贴 ②将“学号+姓名”文件夹中的一个文件移到其子文件夹sub1中; 步骤:选定“ D:\学号+姓名”为当前文件夹,选中其中任意一个文件将其拖拽文件到subl ③在sub1文件夹中建立名为“”的空文本文档; 步骤:选定“ D:\学号+姓名\ sub1”为当前文件夹,在空白处单击右键,选择“新建\文本文档”,把名字改为test,回车完成。 ④删除文件夹sub1,然后再将其恢复。 步骤:选定“ D:\学号+姓名”为当前文件夹,右键单击“sub1”文件夹,选择“删除”,然后打开回收站,右键单击“sub1”文件夹,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还原”。 4.搜索C:\WINDOWS\system文件夹及其子文件夹下所有文件名第一个字母为s、文件长 度小于10KB且扩展名为exe的文件,并将它们复制到sub1文件夹中。 步骤:选定“ C:\WINDOWS\system”为当前文件夹,单击“搜索”按钮,在左侧窗格选择“所有文件和文件夹”,在“全部或部分文件名”中输入“s*.exe”,在“大小”中,选择“0~10KB”。 5.用不同的方法,在桌面上创建名为“计算器”、“画图”和“剪贴板”的三个快捷方式, 它们应用程序分别为:、和。并将三个快捷方式复制到sub1文件夹中。 步骤:①在"开始"菜单的"所有程序"子菜单中找到"计算器",单击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发送到\桌面快捷方式”。 ②在"开始"菜单的"所有程序"子菜单中找到"画图",将其拖至桌面空白处。 ③在桌面上单击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新建\快捷方式”,在“创建快捷方式”

大学物理实验报告范例

怀化学院 大学物理实验实验报告 系别物信系年级2009专业电信班级09电信1班姓名张三学号09104010***组别1实验日期2009-10-20 实验项目:长度和质量的测量 【实验题目】长度和质量的测量

【实验目的】 1. 掌握米尺、游标卡尺、螺旋测微计等几种常用测长仪器的读数原理和使用方法。 2. 学会物理天平的调节使用方法,掌握测质量的方法。 3. 学会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数据的处理,会对实验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估算和分析,能正确地表示测量结果。 【实验仪器】(应记录具体型号规格等,进实验室后按实填写) 直尺(50cm)、游标卡尺(0.02mm)、螺旋测微计(0~25mm,0.01mm),物理天平(TW-1B 型,分度值0.1g ,灵敏度1div/100mg),被测物体 【实验原理】(在理解基础上,简明扼要表述原理,主要公式、重要原理图等) 一、游标卡尺 主尺分度值:x=1mm,游标卡尺分度数:n (游标的n 个小格宽度与主尺的n-1小格长度相等),游标尺分度值: x n n 1 -(50分度卡尺为0.98mm,20分度的为:0.95mm ),主尺分度值与游标尺分度值的差值为:n x x n n x =-- 1,即为游标卡尺的分度值。如50分度卡尺的分度值为:1/50=0.02mm,20分度的为:1/20=0.05mm 。 读数原理:如图,整毫米数L 0由主尺读取,不足1格的小数部分l ?需根据游标尺与主尺对 齐的刻线数k 和卡尺的分度值x/n 读取:n x k x n n k kx l =--=?1 读数方法(分两步): (1)从游标零线位置读出主尺的读数.(2)根据游标尺上与主尺对齐的刻线k 读出不足一分格的小数,二者相加即为测量值.即: n x k l l l l +=?+=00,对于50分度卡尺:02.00?+=k l l ;对20分度:05.00?+=k l l 。实际读数时采取直读法读数。 二、螺旋测微器 原理:测微螺杆的螺距为,微分筒上的刻度通常为50分度。当微分筒转一周时,测微螺杆前进或后退mm ,而微分筒每转一格时,测微螺杆前进或后退50=。可见该螺旋测微器的分度值为mm ,即千分之一厘米,故亦称千分尺。 读数方法:先读主尺的毫米数(注意刻度是否露出),再看微分筒上与主尺读数准线对齐的刻线(估读一位),乖以, 最后二者相加。 三:物理天平 天平测质量依据的是杠杆平衡原理 分度值:指针产生1格偏转所需加的砝码质量,灵敏度是分度值的倒数,即n S m =?,它表示 天平两盘中负载相差一个单位质量时,指针偏转的分格数。如果天平不等臂,会产生系统误差,消除方法:复称法,先正常称1次,再将物放在右盘、左盘放砝码称1次(此时被测质量应为砝码质量减游码读数),则被测物体质量的修正值为:21m m m ?= 。 【实验内容与步骤】(实验内容及主要操作步骤) 1. 米尺测XX 面积:分别测量长和宽各一次。 2. 游标卡尺测圆环体积:(1)记下游标卡尺的分度值和零点误差。(2)用游标卡尺测量圆环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分析

民事法律行为案例分析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单方能否撤销 [案情] 原告: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B公司 1992年8月24日,B公司采购员张某、技术员王某二人到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洽购滚齿机。经当场试机操作,二人对该机成色、质量、性能等表示满意。洽谈中,卖方要按单价30600元出售。张、王无法决定,双方便达成以下口头协议:机械公司对这一部滚齿机暂不处理,待张、王回B公司向领导汇报后,若同意购买,便如数汇款;否则,即视为不买,机械公司可另作处理。同年10月31日,B公司给机械公司汇去人民币40000元,注明系购买滚齿机、圆车和台钻之货款。货款汇出后不久,B公司重新研究决定不再购买该机,遂于同年11月6日派采购员赵某去机械公司退货。赵某来到机械公司后,未与公司总经理会面,却委托一年轻工人,将退货请求转告机械公司总经理。20天后,仍未见答复,B公司再次派人去机械公司洽谈退款、退货但被机械公司当面拒绝。为此,两公司发生纠纷。B公司提出:汇款是订货款,滚齿机尚未启运,买卖没有成交。同时,购买滚齿机的目的是专为生产减速器之用,后因机械公司生产减速器计划改变,故不再需要该项设备,所以理应退款、退货。B公司坚决要求机械公司退款、退货,机械公司明确告诉B公司,买卖滚齿机的合同已经成立。8月24日双方的口头协议是合同成立的基础,10月31日的汇款是双方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B公司要求退款、退货是单方面撕毁协议的行为。为明确双方法律行为效力,解决纠纷,机械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 1.双方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2.人民法院应怎样解决此项纠纷? [调解] 此案经审理查明:[1]机械公司需B公司提供的减速器订货计划并未改变;[2]B公司要求退货的真正原因是该公司职工普遍反映机器价格太高,不合算,经理和经办人员均感压力较大,是以寻找借口提出退货、退款,求得挽回不良影响;[3]B公司派员请求退货属实,但所托工人未向机械公司总经理转告。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对该案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两公司买卖滚齿机的口头协议,已经成立,B公司单方面毁约,没有道理;另一种意见认为,B公司汇出货款不久,即派人联系解除合同,机械公司长期不作答复系工人未向总经理转告所致,故应视为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后经充分讨论酝酿,大多数人同意第一种意见,并基于双方对这气协议的态度,从有利生产及增进团结出发,决定力争调解结案。经过法庭大量的解释、说服和教育,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机械公司愿将滚齿机价格降为 2.7万元卖给B公司; 2.B公司承认原购买滚齿机合同有效,并在机械公司调低滚齿机价格后,向机械公司另购圆磨一台,以原价九折作价; 3.上列机器、机件等,限于1996年6月30日前结清货款,并由B公司自行提货; 4.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B公司负担。 [法理分析]

实训报告怎么写.doc

实训报告怎么写 实训名称:秘书实务技能实训 实训人:XX 指导老师: XX 实训地点:XXX 实训时间:20xx年6月4日—6月10日 实训小组:第六小组(组长:李XX,成员:高XX、钱X、陈XX、小史、戴XX、金XX。) 实训目的:通过案例形式密切联系实际,潜移默化地进行综合素质、职业素质教育,增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训内容:《秘书实训》案例8(重庆华通消费电子有限公司会议案例)和案例9(华夏啤酒有限公司会议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1、文字录入(五笔打字为主) 2、会议工作 3、会议演示(案例9) 4、晚会策划 5、秘书实务技能实训总结汇报会 6、个人总结和实训报告 一、实训记录 第一天,我们全班同学都为准备文字录入的考核而努力练习打字。这一天,我基本都对着电脑练习五笔打字。上午四节课下来,我的打字速

度由慢到快,由快到慢,练到最后,我只能机械地敲打键盘。到下午上课时间,我走到实训室的门口就头晕。正式进行文字录入的时候,我的手因为长时间的练字已经僵硬了,加上紧张,我发觉我敲打键盘的手像机器人的手一样,不受控制。值得我庆幸的是,两次的考核成绩都还算正常发挥。不过跟专业要求相比较,我的打字速度还没有过关。 第二天,我们正式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的领导下,我们组内成员按照实训要求,分工合作,写会议文稿。我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写演讲稿,虽然以前也接触过言讲稿,但轮到自己亲手动笔写,还真有点不知所措。那天,电脑网速超慢,根本无法上网,也因此,我没有演讲稿的参考样本,我只能照着书本里提供的资料,边想内容边打字,打字速度不够快影响了工作进度。由于平时对各类文种掌握得不够透彻,在写作过程中,时常遇到写作格式不规范,写作内容不切实际等问题。我深刻体会到了利用计算机写作平台熟练地完成规定文种的写作任务,切实提高秘书写作技能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重要性。 第三天,我一走到实训室的门口就头晕得厉害,不过还是强迫自己进了实训室。今天我们仍旧是分工合作写会议文稿。这一天,我照旧对着电脑坐了6个课时。走出实训室的门口,我忽然发觉我对实训室不再有反感了,我已经适应了长时间坐在电脑面前,也初步适应了边想文件内容边打字这种工作方式,这对我以后从事秘书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晚上我们在教室里观看了成教班会议演示的TV。 第四天,我们到模拟办公室进行会议演示。上午观看其他小组的现场会议演示后,我们组重新分配了小组成员的演示角色,我的角色是扮演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1 85岁的王老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一向不孝顺,女儿出嫁。自女儿出嫁后,儿子根本不管母亲。王老太十分生气,时常唠叨,将来要把全部财产遗给女儿,不给儿子一草一木。儿子得知母亲心意后,立即要王老太马上立一份遗嘱,把全部财产给他一人,否则,就要把老太太“倒过来拎”、“打死她。”王老太无奈,只好按照儿子的要求,立了遗嘱。 问:1、王老太所立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王老太想重新立一份遗嘱可以吗?为什么? 3、王老太如果在立了案情所提到的遗嘱后死亡,她的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答:1、王老太所立遗嘱无效。因为这份遗嘱是在其儿子的胁迫下所立,意思表示不实。2、可以。因为:(1)原来的遗嘱无效。(2)依据我国继承法,立遗嘱人随时有权变或废除已立遗嘱,另立新遗嘱。 3、没有。因为85岁的王老太已丧失劳动能力,而有赡养能力的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王老太的儿子的继承权已丧失。 (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 案例2 某养猪场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应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事案件案例分析范文民事案件案例分析

民事案件案例分析范文民事案件案例分析 1、后老伴与老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后老伴对老张没有法定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老张不能要求后老伴负责。 2、“儿女也不管”:儿女必须尽赡养老张的义务,儿女不管老张,老张可以将儿女起诉到法院索要赡养费用,而且老张不必到子女住所地法院起诉、而是可以在自己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肯定会赢,而且如果老张急需用钱,赡养费的官司确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3、“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可以先找儿女协商,在退休金以外去养老院的费用由女儿均摊。 (2)也可以找所在地居委会调解。 (3)协商、调解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4、“房子怎么解决?老张把房子卖掉去住养老院?与子女断绝关系如何?”:

(1)父母子女关系无法从法律上断绝: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断绝也只是对老张不利。 (2)房子:属于老张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老张妻子的遗产,另一半归老张所有。妻子的一半由老张和3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人继承八分之一,也就是说,老张总共拥有八分之五。 (3)老张无权自己决定卖掉房子:因为房子的一半3个女儿也有份,房子现在属于老张和3个子女共有的状态,要出卖的话,必须得到3个子女的同意才行。 5、建议:可以与子女协商将房子全部归老张、由子女写下放弃继承的协议并到 ___公证,然后由老张卖房,子女相应份额的房款归老张抵顶一部分赡养费,卖房款用完后养老院的费用,再由儿女均摊。 补充:相关法律依据: (1)《最高 _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_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 ___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民事案例分析

研究生课程考核答卷

案列分析报告 一、案件争议焦点 (一)猪撞闯进美容院伤人事件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美容院是否可以据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二)小A姑娘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赔偿。 二、法律关系分析法 (一)小A与美容院之间是违约赔偿法律关系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小A姑娘到美容院做头发,实际上是在向美容院发出一个要约,美容院的理发师帮小A姑娘修剪洗染,实际上是对小A姑娘发出的要约的一个承诺,并且承诺通知已经到达要约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并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由于此后猪撞人事件的发生,合同没有完全履行,虽然理发店本身没有过错,其违约行为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但合同是双方行为,只约束合同当事人,所以美容院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两者之间是违约赔偿法律关系。 (二)小A与B、C、D之间是侵权赔偿法律关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白盒测试实验报告-范例

实验报告书 实验一白盒测试 学生姓名:李庆忠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号:1341901317

白盒测试实验报告 一实验内容 1、系统地学习和理解白盒测试的基本概念、原理,掌握白盒测试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2、举例进行白盒测试,使用语句覆盖、判定覆盖、条件覆盖、判定/条件覆盖、组合 覆盖、路径覆盖进行测试。 3、通过试验和应用,要逐步提高和运用白盒测试技术解决实际测试问题的能力; 4、熟悉C++编程环境下编写、调试单元代码的基本操作技术和方法; 5、完成实验并认真书写实验报告(要求给出完整的测试信息,如测试程序、测试用例, 测试报告等) 二实验原理 白盒测试原理:已知产品的内部工作过程,可以通过测试证明每种内部操作是否符合设计规格要求,所有内部成分是否已经过检查。它是把测试对象看作装在一个透明的白盒子里,也就是完全了解程序的结构和处理过程。这种方法按照程序内部的逻辑测试程序,检验程序中的每条通路是否都能按预定要求正确工作。其又称为结构测试。 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实验代码 #include"stdio.h"

int main() { int x,y,z; scanf("%d%d",&x,&y); if((x>0)&&(y>0)) { z=x+y+10; } else { z=x+y-10; } if(z<0) { z=0; printf("%d\n",z); } else { printf("%d\n",z); } return 0; } 语句覆盖是指选择足够的测试,使得程序中每个语句至少执行一次。如选择测试x=1,y=1和x=1,y=-1可覆盖所有语句。 判定覆盖是指选择足够的测试,使得程序中每一个判定至少获得一次“真”值和“假”值,从而使得程序的每个分支都通过一次(不是所有的逻辑路径)。选择测试x=1,y=1和x=1,y=-1可覆盖所有判定。 条件覆盖是指选择语句多数的测试,使得程序判定中的每个条件能获得各种不同的结果。选择测试x=1,y=1和x=-1,y=-1可覆盖所有条件。 判定/条件覆盖是指选择足够多的测试,使得程序判定中每个条件取得条件可能的值,并使每个判定取到各种可能的结果(每个分支都通过一次)。即满足条件覆盖,又满足判定覆盖。选择测试x=1,y=1和x=-1,y=-1可覆盖所有判定/条件。 条件组合覆盖是指选择足够的测试,使得每个判定中的条件的各种可能组合都至少出现一次(以判定为单位找条件组合)。 注:a,条件组合只针对同一个判断语句存在多个条件的情况,让这些条件的取值进行笛卡尔乘积组合。 b,不同的判断语句内的条件取值之间无需组合。 c,对于但条件的判断语句,只需要满足自己的所有取值即可。 选择测试用例x=1,y=1;x=1,y=-1,x=-1,y=1和x=-1,y=-1可覆盖所有条件组合。 路径覆盖是分析软件过程流的通用工具,有助分离逻辑路径,进行逻辑覆盖的测试,所用的流程图就是讨论软件结构复杂度时所用的流程图。

40个经典民事诉讼法案例

40个经典民事诉讼法案例 案例分析1、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由于被告要求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绝。在审理中,被告提出自己未能按照合同未定交货,是由于天降大雨,冲垮了公路。法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未及时告知交货地点是造成被告迟延履行的主要原因,因而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再次进行审理。问:(1)本案合议庭的组成是否合法?(2)张某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3)张法官的作法是否合法?(4)对法院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上诉?(5)张法官是否可以参加新的的合议庭?新合议庭可否由人民陪审员参加?(6)一审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错误?分析:本案虽然不属于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但由于被告要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法院决定由陪审员参加审理是合法的。不过,法院不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而是采用指定的办法确定陪审员,则是不合法的。所以在合议庭的组成上存在重大瑕疵。原告申请回避的理由能够成立。乔某是陪审员,属于应当回避的人员的范围,乔某是被告的表弟,虽然不是被告的近亲属,但民诉法把“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也作为回避事由,乔某的情况属于这种情形,所以回避理由能够成立。张法官的作法不合法。,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乔某是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的范围,张法官作为审判长无权决定其是否回避。原告不得提起上诉。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回避问题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无权提起上诉。张法官不得参加新的合议庭。为了防止先入为主和保证程序的公正,对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成员不得参加新的合议庭。另行组成的合议庭,仍然是一审的合议庭,所以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只是原来合议庭的两名陪审员不得再作为新合议庭的成员。法院的审判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法院的审判违反了辩论原则,在该案中,被告并未主张自己的违约是原告的过错造成,未向法院陈述原告未及时通知交货地点的事实,法官把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未经当事人辩论的事实作为裁判的基础,背离了辩论原则,会对当事人造成裁判突袭。 2、一日,家住南京市鼓楼区的张某与家住南京白下区的王某在江宁区与雨花区交界处为停车发生口角,王某喊来家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的刘某与家住芜湖市镜湖区的肖某,一阵激烈的争吵后,王某等欲动手打张某,张某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王某等三人一边追一边用砖头砸张某,王某等人仍在雨花区,张某已跑到江宁区地界,此时,一块砖头砸中张某腹部,张某忍痛继续跑,终于摆脱了王某等人。第二天,张某在家中发现自己腹部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后查出脾脏受伤,张某为此花去了医疗费近万元。后来张某通过熟人找到王某,在熟人的调解下王某答应赔偿,双方当即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赔偿的医药费以2 万元为限,王某先付5000 元,余款15 日内付清。协议中还约定,若因为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后来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验报告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实验 报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编号: 山东建筑大学 商学院·上机实验报告 课程名称: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班级:电商121 指导教师:赵莉 学生姓名:王旺 学号: 所属学期: 2015 - 2016学年第 1 学期 实验一零售业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一、实验目的 1.使学生了解零售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发展前景。 2. 使学生掌握零售业电子商务特点,掌握典型零售业电子商务案例的具体分析。 二、实验内容及要求 1.结合课堂讲述内容,查看亚马逊网上书店、当当网、联华ok网、沃尔玛在线等典型案例,巩固课堂所学内容。 2.在网上调查收集典型的零售业电子商务网站,并选择其一对其整体规划、栏目内容、经营策略及特点、成功(或不成功)之处等进行详细分析,并填写案例分析报告。 三、实验步骤 1.登录搜索引擎查找相关网站的站点地址。 2.访问有关站点,详细浏览站点内容。

3.验证课堂授课内容,巩固所学知识。 4.选择一典型案例并对其进行具体分析,填写案例分析报告。 四、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名称:天猫商城 案例概况:天猫,原名淘宝商城,是一个综合性购物网站。天猫是马云淘宝网全新打造的B2C(Business-to-Consumer,商业零售)。其整合数千家品牌商、生产商,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100%品质保证的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售后服务等优质服务。2014年2月19日,阿里集团宣布天猫国际正式上线,为国内消费者直供海外原装进口商品。 案例特色:天猫商城规划整齐划一,通常以红色作为网站首页背景颜色,这一VI融入了中国人的中国红情结;栏目清晰,商品齐全,并且会根据相应节假日更新主页;将天猫国际、医药馆等作为网站的一级标题,打开了全球购物、网购药品的大门;阿里旅行、电器城、各种购物会场、更是让这个购物网站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案例评析:天猫作为中国最大的购物网站,每年占据网购市场份额半数以上,地位举足轻重。不仅如此,它还开创了跨国网购、网络购药等新方式,进一步改变我们的生活。但是,近年来许多名牌入住、使得“品质天猫”变成“大牌天猫”,中小卖家在一定程度上了沦为牺牲品。 实验二农业电子商务案例分析 一、实验目的 1、使学生了解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概况、发展前景。 2、使学生掌握农业电子商务特点,掌握典型农业电子商务案例的具体分析。 二、实验内容及要求

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2—1】原告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吴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吴某抗辩说这10万元虽然一开始是自己向张某借的,但后来双方决定合伙做生意,张某已经把这10万元作为其合伙时的出资,现在合伙做生意严重亏损,出资款当然不能退还给张某。此案经过举证,质证后,张某感到自己胜诉的把握不大,于是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问:法院是否应当同意张某撤诉? 【2—2】刘某与赵某曾是生意伙伴,2005年3月,赵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利息2万元,还款期到后,虽经刘某多次催讨,赵某仍迟迟不还,刘某将赵某诉到法院。 问:(1)如果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偿还本金、利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是否合法? (2)如果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的内容为被告偿还10 万元本金和2万元利息,原告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要求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法院是否应当出具调解书? (3)如果刘某在法院开庭前撤回起诉,他能否就这一债权再次提起诉讼? 【2—3】甲仓储公司为其库房及仓储货物投保,与乙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850万元。后因天降大雪,致使10间库房倒塌,事故发生后,甲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40万元。保险公司认为,倒塌的仓库建筑质量存在瑕疵,当日下的雪未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雪灾的标准,故拒绝赔偿。双方为此发生诉讼。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围绕着库房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原告的库房在建设时未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属违章建筑。法院以保险标的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依法不能作为保险标的为由,认定合同无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法院的审理活动是否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4】赵某与A县的人民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A县人民医院的副院长张某是着名医学专家、省人大代表,被法院聘为人民陪审员,经常参加法院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请求A县法院整体回避。 问:法院应当如何对待这一回避申请? 【2—5】原告以被告吸毒致使家庭极度贫困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指派王法官审理此案件。被告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请求法院不公该审理,法院仍然决定公开审理此案。由于案件比较复杂,法院决定下午继续开庭。中午吃饭时,原告从熟人处得知被告的律师是由王法官介绍,于是以此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以被告直至法庭辩论才申请回避和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为由驳回了申请。 问:(1)法庭决定公开审理此案是否正确? (2)法院对回避申请的处理是否正确?

民法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最高法指导民事案例

案例分析报告 一案情简介 案例来源: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关键词:民事居间合同二手房买卖违约 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基本案情: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公司)诉称:被告陶德华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株洲路某号房屋销售信息,故意跳过中介,私自与卖方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违反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的约定,属于恶意“跳单”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陶德华按约支付中原公司违约金万元。 被告陶德华辩称:涉案房屋原产权人李某某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中原公司并非独家掌握该房源信息,也非独家代理销售。陶德华并没有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跳单”违约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下半年,原产权人李某某到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挂牌销售涉案房屋。2008年10月22日,上海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11月23日,上海某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带

陶德华之妻曹某某看了该房屋;11月27日,中原公司带陶德华看了该房屋,并于同日与陶德华签订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该《确认书》第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六个月内,陶德华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陶德华有关联的人,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当时中原公司对该房屋报价165万元,而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报价145万元,并积极与卖方协商价格。11月30日,在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居间下,陶德华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138万元。后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陶德华向某房地产顾问公司支付佣金万元。 裁判结果: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23日作出(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被告陶德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万元。宣判后,陶德华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4日作出(2009)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民事判决:一、撤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09)虹民三(民)初字第912号民事判决;二、中原公司要求陶德华支付违约金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对本案例的分析-------参照法律关系分析方法 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判定 1本案的争议焦点:,买方通过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选定房源后,却故意绕开该中介公司直接与房主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房主达成交易的现象,民间俗称“跳单”。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约定的禁止跳单条款法律效力如何,以及何种情况构成跳单违约。 2从上述案例来看,双方主体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即合同关系中的买卖居间合同关系。 3本案中法律关系的各要素,主体: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原

民事案件案例分析

案情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该种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即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的赠与。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的签字只是能证明当事人意识一致的体现,因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灵活性,法律没有要求受赠与人要做出书面的意识表示;另外对于受赠与人小曾(14岁)、儿子小王(12岁)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其对接受赠与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表示,太过苛刻,故若原告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应推定受赠与做出接受赠与的意识表示。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 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其生效要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本案中原告的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故原告可以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通过撤销赠与来维护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 判决/结果: 原告在与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原告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相关法律: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

实验报告的书写格式模版

实验报告的书写格式模版 有关实验报告的书写格式 一、完整实验报告的书写 完整的一份实验报告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实验名称: 实验目的: 实验器材: 实验原理: 实验步骤: 实验数据记录(表格)及处理: 实验结论(结果推导): 实验讨论或分析等。 二、实验报告书写方法  1、实验名称:就是这个实验是做什么的。 2、实验目的:一般都写掌握什么方法啊;了解什么啊;知道什么啊;会什么啊;…… 等。 3、实验器材:就是做这个实验需要的所有器材(仪器)。 4、实验原理:就是这个实验是根据什么来做的,一般书上会写,抄一下也就可以啦。 5、实验步骤:就是你做实验的过程,开始操作时,(1)做什么; (2)做什么;(3)做什么;……

6、实验数据记录(表格)及处理:根据实验中涉及以及实验得到的数据,设计表格,将有关数据填在表格相应的位置;数据处理,就是该计算的,按要求计算后填入表格对应位置。 7、实验结论(结果推导):就是做这个实验要得到的结果。 8、分析于讨论:写你的实验结果是否适合真实值?如果有误差要分析产生误差的原因,还有实验的一些比较关键的步骤的注意事项等。 对于初中生或小学生来说,书写的实验报告也可简单一点,有时也可不要分析于讨论,也可不写实验原理等。 三、探究实验书写一般有七个环节 1.提出问题:就是在生活中发现、提出问题。 2.猜想与假设:发现问题,就要弄清楚问题,在没有搞清楚之前总有基本的猜测和设想,这就是猜想与假设。 3.制定计划与设计实验:有了猜想,就有了实验的目的,再根据实验的目的设计实验方案,制定实验计划,包括取得证据的途径和方法,确定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实验的理论依据(实验原理)、实验器材、实验步骤等。 4.进行实验与收集证据:上一步是动脑、思维活动,这一步是手脑并用的实验过程。 5.分析与论证:通过上面的实验,收集到一些数据,观察到一些现象,对其分析,得出事实与假设的关系,通过归纳、概括等方法,得到结论。

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简述:民事纠纷案例分析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比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引起的纠纷,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纠纷,或者因婚姻、继承、收养等家庭关系等引起的纠纷。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民事纠纷案例分析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比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引起的纠纷,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纠纷,或者因婚姻、继承、收养等家庭关系等引起的纠纷。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调解,主要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某些行政管理部门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比如当事人所在单位对离婚问题的调解,公安部门对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所做的调解。有关单位和行政部门对民事纠纷调原告就读于崇明县东门中学初三。1997年8月4日,经法院判决,原告父亲俞某与母亲夏某离婚,原告随其母共同生活,俞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元。1999年8月,原告母亲夏某被确诊为重症精神残疾人、无业。原告由外祖父母抚养长大。2005年,原告读初中预备班后,被告每月给付原告的抚养费增加至150元并履行至2008年12月。 现随着物价上涨及上学费用的增加,被告原每月给付的15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原告日常生活所需,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一、被告俞某自2008年12月起每月给付原告生活费800元,并全额承担原告日后的教育费、医疗费;二、被告俞某补付原告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间的每月800生活费,共计18400元;三、被告俞某承担原告1997年至2008年11月间的教育费、医疗费18517元、购自行车费400元,共计18917元。 被告则辩称,被告患有肺结核等多种疾病,且在家庭式小工场工作,收入不高。2005年,其给付原告的抚养费已增加至150元,并已履行2008年12月,故不同意原告诉请。 另查明,原告外祖父张某的每月享有退休金1265元,外祖母每月享有小城镇社保金607元。被告俞某已再婚,又生育一子,在其丈母娘开办的电脑绣花工场工作。 【裁判】 经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俞某自2008年11月起每月给付原告俞某生活费人民币400元至18周岁止,并凭票据(除报销外)全部承担原告俞某的教育费、医疗费。 二、原告俞某的其他诉请,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被告俞某是否需要支付原告俞某每月800元的费用至原告18岁? 对原告提出的补付其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间的每月800生活费,法院是否应当予以支持?

实验报告撰写要求

实 验 报 告 撰 写 要 求 实验操作是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而实验报告的撰写又是知识系统化的吸收和升华过程,因此,实验报告应该体现完整性、规范性、正确性、有效性。现将实验报告撰写的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首页包含实验一般信息。主要有下面选项:系班级、姓名、学号、同组实验者、实验日期、实验名称、指导老师,这些选项请大家如实填写;续页不再需要包含首页中的实验一般信息。 实验报告正文部分,从七个方面(目的、内容、步骤等)反映本次实验的要点、要求以及完成过程等情况。 1、实验目的 本次实验所涉及并要求掌握的知识点。目的要明确,要抓住重点,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考虑。在理论上,验证定理、公式、算法,并使实验者获得深刻和系统的理解,在实践上,掌握使用实验设备的技能技巧和程序的调试方法。一般需说明是验证型实验还是设计型实验,是创新型实验还是综合型实验。 2、实验仪器 实验所使用的主要器件、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及规格。请写上仪器编号。 3、实验内容与实验步骤 这是实验报告极其重要的内容。这部分要写明依据何种原理、定律算法、或操作方法进行实验,要写明经过哪个步骤。还应该画出流程图(实验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再配以相应的文字说明,这样既可以节省许多文字说明,又能使实验报告简明扼要,清楚明白。 4、实验过程与分析(故障排除及数据记录分析)详细记录在实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问题,并进行故障分析,说明故障排除的过程及方法。根据具体实验,记录、整理相应数据表格、绘制曲线、波形图等。数据处理过程中需要计算的请写出具体计算过程。 5、实验结果总结 即根据实验过程中所见到的现象和测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完成思考题目,作出结论。 6、小结 对本次实验的体会、思考,并提出实验的改进意见。可写上实验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实验后的心得体会、建议等。 7、附录 实验研究过程中收集积累的重要的原始资料、实验研究中引起的重要文献资料目录等。 注意: ?实验报告用学校统一的实验报告纸书写,附录用A4纸书写,字迹工整;曲线、波形图要用铅笔画在座标纸上;线路图要整齐、清楚(不得徒手画);图、表请注明图、表序号及其简单说明,图请在图下面注明,表请在表头注明。 ?实验报告将记入实验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每次实验开始时,交上一次的实验报告,否则将扣除此次实验成绩。

民事举案说法的相关案例分析

河南省新乡市的甲某于2011年10月1日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上海卖家乙某的电烤箱一台,由卖家包邮。卖家乙某委托郑州申通快递公司运送给甲。2011年10月4日装有电烤箱的包裹到达新乡市,新乡市申通公司由派送员丙某负责派送该电烤箱。在派送过程中,丙某正常驾驶车辆,丁某所驾驶的汽车突然撞到了丙某所驾驶的车辆的尾部,该电烤箱跌落,发生变形,无法使用。 问: 1.列举该案例中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并说明每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6分)甲某与乙某存在买卖合同;乙某与郑州申通公司存在货物运输合同; 郑州申通公司与丙存在雇佣关系;丙与丁存在侵权法律关系 2.甲某能否拒收电烤箱,为什么?(6分)能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3.丙某对电烤箱的毁坏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不用。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 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 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分) 4.该电烤箱损毁后,卖家乙某应当向谁索赔?为什么?运输公司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6分) 5.该电烤箱损坏的最终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丁某(6分)

案例分析二(共20分)Array赵某楼上住着胡某,胡某这人喜好交友,每天晚上都拉一大堆朋友来家里聚会,开着迪斯科音乐,家里就像迪厅一样热闹。2000年3月1日赵某忍无可忍,冲上楼去要求停止聚会。胡某与赵某发生争执,胡某推了一把赵某,赵某像个皮球一样,从八楼滚到了一楼。赵某站起身,伸展了一个手臂,踢了踢腿,转了转腰,感叹“这一跤咋就摔得那么舒坦呢,简直就像被按摩过一样。”于是心情大好,也不与胡某计较了。十年后,赵某经常性头疼,2010年11月1日上医院检查,医生说:“脑部有於血,可能是曾经受到过猛烈的撞击导致的。”赵某猛然想起十年前的那次“按摩”。同时赵某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那次“按摩”是导致於血的原因。2011年4月1日,赵某又被李某重伤打成植物人,直到2012年4月1日伤愈。2012年国庆中秋放假从9月30日开始,10月7 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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