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科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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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接诊或自行来院-急诊护士测T、P、R、BP,观察

神志—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医生立即接诊查体—完善检查:

①轻中症:输液、治疗、取药、留观,好转离院。留

观期间病情加重者则住院、手术、ICU;

②危重:立即进入抢救室进行抢救—心肺复苏、吸氧、

开放静脉通道、心电监护—住院、手术、ICU。

急诊服务时限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

等候时间w 10分钟;超声检查自开出检查单到出具结果时间

< 30分钟;大型设备检查自开出检查单到出具结果时间w 2 小时;血、尿、大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自开出检查单到出具结果时间w 30分钟;生化、免疫、血凝等检验项目自开出检查单到出具结果时间w 6小时,细菌学检查

自开出检查单到出具结果时间w 4天。

急诊与临床医技科室药房等配合流程

一、急诊有患者需要会诊时立即电话通知各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出会诊医师前去会诊,时间小于

10 分钟。

二、急诊有危急症患者抢救需要临床科室协助的,立即电话通知各临床科室,临床科室接到电话后立即派医师前往共同抢救。

三、急诊有危急症患者需要住院者,提前联系临床科室,准备病房

和做好接受患者的准备,有担架员及急诊医务人员共同护送患者到病房,并与临床医生做好交接。

四、急诊有危急症患者需要检查者,各医技科室做到随叫随到,先检查后收费。发现危急值时及时通知急诊首诊医师,并做好记录,快速做出检查报告。

五、急诊有危急症患者需要抢救者,药房要做到,随用随取,先用药后收费,并做好记录。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

一、分级依据

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病人就诊及处臵的优先次序。

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臵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二、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但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 个或2 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 级。即3 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

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W 1。

1 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 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2 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 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臵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 级,如急性意识模糊/ 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也属于该级别。

3 级:急症病人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4 级:非急症病人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的病人。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

>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三、分级流程

结合国际分类标准以及我国大中城市综合医院急诊医学科现状,拟根据病情危重程度判别及病人需要急诊资源的情况,将急诊医学科从功能结构上分为“三区”,将病人的病情分为“四级”,简称“三区四级”分类。

分区从空间布局上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红区、黄区和绿区。

1 、红区:抢救监护区,适用于1 级和

2 级病人处臵,快速评估和初始化稳定。

2 、黄区: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

3 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臵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

区。

3 、绿区,即

4 级病人诊疗区。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和分级流程。

图一急诊病人病情分级和分区图

注:①ABC参见分级标准;②生命体征异常参考指标见附录A;③急诊医疗资源指在获取急诊病人的主诉后,根据主诉及所属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资源配臵,评估病人在进入急诊科到安臵好病人过程中可能需要的急诊医疗资源个数。

医院急诊流程图

急诊绿色通道说明:危重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可优先检查,优先

救治,后交费。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 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

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

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一条急诊科抢救室应当临近急诊分诊处,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 平方米。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

第十二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

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根据医院承担的医疗任务和急诊病人量确定。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 小时。

第十三条急诊科应当设有急诊通讯装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建立急诊临床信息系统,为医疗、护理、感染控制、医技、保障和保卫等部门及时提供信息,并逐步实现与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信息系统的对接。

第三章人员配备

第十四条急诊科应当根据每日就诊人次、病种和急诊科医疗和教学功能等配备医护人员。

第十五条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第十六条急诊科应当有固定的急诊医师,且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除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外,急诊医师应当具有3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深静脉穿刺、动脉穿刺、心电复律、呼吸机、血液净化及创伤急救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 年。

第十七条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主任应由具备急诊医学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二级综合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应当由具备急诊医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

急诊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急诊科诊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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