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

审办法》的通知(2005修订)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建[2005]128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5.11.18

【实施日期】2005.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5]12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对评优、评先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厅对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鄂建[2005]26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同一标段2万㎡以上的群体工程;

3、2000㎡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4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上年度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四、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五、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事厅 湘建人教函…2010?15号 关于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 业 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组织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监督、

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者高中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2.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0年度考试定在5月15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今年,各专业考试大纲已重新编写,可访问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https://www.360docs.net/doc/147890934.html,)。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自行安排。 3.报考程序。今年开始实行网上报考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22日前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考试报名”界面,在网上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中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为JPG格式),并打印在网上填报的考试登记表,由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网上填写并打印好的《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到市州报名点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需另交与上传网上一致的免冠彩照两张。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班子分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班子分工 发布日期: 2011年12月15日 厅长杨焕彩同志:主持省建设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财务处(世行办、亚行办)、人事处,省建管局。 副厅长万利国同志:协助杨焕彩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协助杨焕彩同志分管省建管局,负责工程建设(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城市规划工作。分管工程建设处、城市规划处、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省建设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 副厅长张俊乾同志:协助杨焕彩同志分管办公室。负责城镇化、村镇建设、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保密、城建档案、建设史志等工作。分管城镇化办公室、村镇建设处、机关党委、城建档案、史志办、建设报社。 副厅长吴英同志:协助杨焕彩同志分管世行、亚行山东环保项目办公室。负责房地产业、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分管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 纪检组长李绍增同志:负责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建设工会工作。分管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组)、离退休干部处、省建设工会、习习居接待处。 副厅长宋守军同志:负责勘察设计、外事外经、直属企业、燃气热力等工作。分管勘察设计处(标准设计办公室)、外事外经处、燃气热力办公室、省城乡建设勘察院、长岛培训中心。

巡视员昝龙亮同志: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处、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和山东省城建集团。 巡视员丛吉东同志:根据省纪委意见,主要从事纪检工作。按照省纪委和厅党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受厅主要领导委托,处理一些重要事务。 助理巡视员耿庆海同志:负责建设法制、政策调研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机关服务中心、省建设机械总公司、省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助理巡视员李兴军同志:负责建设科技教育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分管科技教育处、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和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地方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我省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以下简称“城市双修”)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思想认识 开展“城市双修”是为了弥补近年来城市快速扩张过程中留下的诸多遗憾,是城市规划设计的细化、美化、优化,是对城市风貌、人居环境的再创造,要在精心、精致、精准上下功夫。湖北省山水资源丰富、地域文化多样,具有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的有利条件。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城市双修”工作的内涵,把握工作重点,防止工作走偏。 二、把握基本原则 “城市双修”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多个行业、多个部门。各地要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保护优先,科学推进;以人为本,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由各地人民政府主导推进“城市双修”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推进“城市双修”,让群众在“城市双修”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明确工作目标 2017年,部署全省全面启动“城市双修”工作,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试点,设市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2020年,全省“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四、有序推进实施 湖北省“城市双修”工作分为3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2017年) 1.前期筹备(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双修”调研,结合地方政府意愿,确定全省“城市双修”试点城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和调研成果,启动编制《湖北省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技术指引(试行)》和一些重要标准。 2.启动基础性工作(5-10月)各设市城市启动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城市建设调查评估、规划实施评估等工作,8月前完成评估工作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地区和范围,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建立“城市双修”项目库,年底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启动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划定“城市双修”重点地区,各城市年底前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城市设计。 3.召开现场会(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双修”动员现场会。宣贯《湖北省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技术指引》,开展“城市双修”专题讲座,对全省“城市双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18年-2019年) 1.完成专项规划编制(2018年6月)。各城市完成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由市政府审批实施。 2.完善“城市双修”实施计划(2018年6月)。结合2017年工作,对“城市双修”实施计划进行论

任职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任前发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任前发言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个人简历、工作情况和今后打算。 我出生于1957年1月,XXXX县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考入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专业学习,2004年12月获XX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工作以来,先后任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3年2月任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7月至今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我先后当选为第九届省委候补委员、委员,第十届省委委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 “十X五”以来,我省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监督,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正日益成为我省的重要发展战略。我在省环境保护厅(局)担任主要负责人10年来,与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带领全省环保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全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全方位、多功能综合治理,狠抓洞庭湖造纸企业污染整治,2010年以来湘江水质总体保持在良好到优之间,且优良水质比例在波动中呈上升趋势,洞庭湖局部区域水质由Ⅴ类、劣Ⅴ类上升到Ⅲ类。重金属污染治理进展顺利。全省已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891个,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127个,据初步核算,2012年全省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共削减1.96万吨,比2007年排放量削减11%,特别是湘西“锰三角”污染整治获得总书记的肯定。超额完成“十X五”减排任务。实施三大减排措施,有效减轻我省生态环境负荷,其中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2005年下降12.8%和10.7%,分别为目标任务的142%和106%。近十年来,全省环境质量总体得到不断改善,主要江河湖泊水质Ⅰ-Ⅲ类的比例明显提高,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弘利教育) 二、服务两型建设成效显著。实施十大环保工程。在全省启动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氮氧化物减排、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十大环保工程,预计总投资将达到557亿元,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严把环评审批关。“十X五”期间省、市

曾欣任湖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提名为厅长人选

人民网武汉9月12日电(记者荣先明)9月11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决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宣读省委决定:曾欣任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提名为省公安厅厅长人选。免去吴永文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吴永文担任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期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曾欣到湖北工作表示欢迎。他强调,当前,湖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对加快法治湖北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省公安厅新的领导班子在公安部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精诚团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保平安、保稳定、保民生的重大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强基固本,深化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三项建设”;坚持创新理念,完善机制,把握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提高公安民警政治业务素质,严明工作纪律,整肃工作作风;坚持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大局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抓好落实,推动我省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曾欣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表示将珍惜为6千多万湖北人民服务的机会,热爱湖北,融入湖北,扎根湖北,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团结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廉洁自律,正风正气,团结带领全省6万多名战友,着力营造更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吴永文与大家深情道别,对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和全省公安机关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公安机关为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本文来源:人民网)1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吴利军出席,并宣布了会党委关于中金所领导班子调整决定。经中国证监会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朱玉辰同志调上海市工作;桂敏杰同志不再兼任中金所党委书记;张慎峰同志任中金所党委书记、总经理;武小强同志任中金所党委副书记、提名为监事会主席人选。以上任免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中金所董事长桂敏杰主持会议。(本文来源:人民网作者:谢卫群) 责任编辑:NN090 南方日报讯昨日,板芙镇政府举行2012年度教师节大会,对年度优秀教师及先进教学单位进行表彰。会上,共有66名优秀教师及10个先进单位受到表彰,该镇党委书记梁志军、镇长黄顺欢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梁志军指出,在财政投入方面,板芙镇将一如既往地优先保证教育投入以改善办学条件,各部门则将持续在管理方面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及服务,切实提高全镇教学水平。徐旭珊梁耀洋(本文来源:南方日报。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南方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47890934.html,/ )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9月11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决定。会上,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宣读省委决定:曾欣同志任湖北省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湖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提名为省公安厅厅长人选。免去吴永文同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陈智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文主持会议。陈智敏同志代表公安部党委向湖北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对公安部党委和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介绍了曾欣同志的基本情况。张昌尔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吴永文同志担任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期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曾欣同志到湖北工作表示欢迎。他强调,当前,湖北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对加快法治湖北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省公安厅新的领导班子在公安部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精诚团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

冀建市〔〕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1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表 企业名称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现资格等级及证书编号资格证书有效期 指标类别序 号 检查内容标准值 自查记录检查记录复查记录 实际值 是否符 合要求 实际值 是否符 合要求 实际值 是否符 合要求 一、资质条 件1 出资人任职条件 注册造价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 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 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 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甲级≥ 15年;乙级≥10年。 3 专职专业人员数量甲级≥20人;乙级≥12人。 4 注册造价师数量甲级≥10人;乙级≥6人。 5 专职专业人员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 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数量 甲级≥16人;乙级≥8人。 6 劳动合同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 8 -

7 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 年龄 不超60岁(出资人除外)。 8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及人事代理机构盖章认可的《人事代理名单》。 9 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养老保 险手续是否齐全。 养老保险手续齐全。能提供本企业的《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登记证》和近3个月社保中心核对盖章 认可的缴纳社保缴费发票、《企业员工社会基本养 老保险缴纳情况表》。 10 企业注册资本金甲级企业≥100万元,乙级企业≥50万元。 11 营业收入甲级近三年收入≥500万元 12 办公场所、设施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3 规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且上墙。 14 资质证书时效资质证书不得超过有效期限。 15 资质证书变更手续企业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的,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二、市场行为16 业务承接 按资格证书许可范围承接造价咨询业务; 不得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 标人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2012年3月13日在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专题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在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 专题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 (2012年3月13日,根据录音整理)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就如何高质、高效推进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进行学习和交流。我谨代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前来参加培训的各位领导和同行表示热烈的欢迎! 开展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是今年我省城乡规划系统的一件大事。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这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抓紧开展对现有重要城市规划的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质量。汪洋书记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理清思路、谋定而后动,要突出重点、落实到位,出新招,有突破,求成效,切实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要按照提升城市的宜居度和承载力的要求,抓紧开展对现有重要城市规划的评估、修编工作。朱小丹省长也在总结讲话中重申了这一要求。上述一系列工作要求说明,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战略背景下,

在探索广东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和建设“理想城市”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对城市规划工作寄予了厚望。 第二,这是规划助推城市化发展水平提升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成绩喜人,城乡面貌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交通拥堵、住房紧张、环境污染、千城一面等“城市病”也时常困扰着我们,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宜居度、吸引力和活力。用汪洋书记的话概括,就是“建筑洋了,特色没了;档次高了,生活难了;城市大了,空间小了;人口多了,交往少了”。因此,如何加强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引领走出一条符合广东实际的文明、宜居、承载力和可持续能力强的城市化道路,是当前摆在我省城乡规划行业前面的重要课题。作为城市规划师和建设者,通过开展城市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找准我省规划工作的方向和要求,进而编制好、实施好城市规划,推动广东城市化实现“绿色、智慧、包容、人本”发展,既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我们当仁不让的义务。 第三,这是强化城乡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契机。当前,我省城乡规划工作的形势日趋复杂,难度日益加大。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受到挑战。为尽快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省市规划部门一直在不懈努力着。珠三角绿道网规划建设的成就让人刮目相看,虽然着实让我们规划部门扬眉吐气了一回,但专题上的突破并不能解决根本上的问题。本次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与绿道网工作不同的是,将直接切入城市规划的关键环节,从规划是否体现市域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否突出保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规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 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厅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厅机关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行业管理,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反复适用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之外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文件。 第三条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及解释,适用本规程。 原文转发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文件,人事任免决定、向上级机关报送的请示、报告,以及针对特定管理相对人的特定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等文件,不适用本规程。 第四条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不得作出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规定; (二)不得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创设限制甚至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规定;不得作出自我授权或者规避本机关义务的规定; (三)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不得超越职权范围; (四)用语准确、简洁,内容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立项由职能处室或有行业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根据需要提出,并载明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合法性,经分管厅长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立项。 第六条代省政府起草或涉及其它部门以及多个处室职能的规范性文件的立项,由办公室协调。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由机关职能处室或有行业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以下称起草机构)具体负责;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处室职能的,由厅领导指定牵头起草处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湖北省建筑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建墙[2012]3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2.05.21 【实施日期】2012.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 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鄂建墙[2012]3号) 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适应国家对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对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及组成人员 组长:张通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张猛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尹维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甄建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成员:欧阳建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春白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周家柱省公安厅副厅长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熊政春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周歆昕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徐武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田文彪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金正鉴省水利厅副厅长 焦太文省农业厅副厅长 马大强省商务厅副厅长 姚云省卫生厅副厅长 秦守成省审计厅副厅长 李江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詹永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开寿省旅游局副局长 严桂发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张圣华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何华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孙荣洲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云建质〔2010〕487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郭五代副厅长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讲话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推动专项整治等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形势稳定,2010年8月19日我厅在昆明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郭五代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认清形势加强工作 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在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五代 (2010年8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们在这里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天再次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指标控制目标。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努力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探索提高监管实效的方法措施,大力推进建筑

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排查治理了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保持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基本稳定的态势。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对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为扎实抓好今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环节的监管,叶建成书记、罗应光厅长在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及干部职工大会上,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工作要求,提醒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厅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加强与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今年以来,我厅根据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尤其是针对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及时转发、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汛期预防灾害等一系列工作文件,系统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了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

湖南省建设厅厅长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立足新起点实施新战略 奋力开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高克勤 (2011年1月2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刚刚结束的省“两会”精神,总结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永文副省长亲自出席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极为复杂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紧紧围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个主题,努力做好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圆满收官,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重点建设迈上新台阶。组织实施重点项目175个,完成投资1505亿元,为年计划的115.8%。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01.2亿元,一批能源、产业、水利、农业、信息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在重点建设过程中,我们着力突出项目管理、协调和服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快了桃花江核电工程等9个项目的前期审批进度;开展“重点建设服务年”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长株高速、株洲南500Kv变电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出台了有关铁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道路水系恢复,矿权补偿等方面的意见,为协调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高度重视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监管,重点工程平均优良率达80%以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卓有成效。去年是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邮编:210036 区号:025 部门电话(区号:025) 办公室 值班: 51868826 信访:51868829 文秘: 51868813 行政: 51868823 政策法规处: 51868846 计划财务处: 51868828 城市规划处: 51868855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研究室): 51868548 住房保障处: 51868819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51868878 城市建设与管理处: 51868508 村镇建设处:51868503 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建设科技:51868861、51868871、51868859 建设标准:51868863 勘察设计:51868862、51868833、51868578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51868513、51868549 风景园林处: 51868511 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 51868607 建筑市场监管处: 51868629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51868868 行政审批办公室 工程建设类窗口:51868217 房地产类窗口:51868212

勘察设计类窗口:51868216 (不含省外备案,省外备案请查看科研设计栏目中的办事指南)执业注册类窗口:51868218 建筑施工类窗口:51868213 安全许可:51868215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51868213 人事教育处: 51868845 直属机关党委:51868891 离退休干部处:51868751 纪检组、监察室:51868885 省建设工会:5186879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联系方式 抗震办公室:51868528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51868990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5186870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地震应急预案模板 ----地区(州、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目录部分应当有如下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地震灾害分级 2.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2 重大地震灾害 2.3 较大地震灾害 2.4 一般地震灾害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机构 3.2 指挥部职责 3.3 指挥部办公室 3.4 成员单位职责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4.2 分级响应

4.2.1 一级响应 4.2.2 二级响应 4.2.3 三级响应 4.2.4 四级响应 5 应急工作 5.1 工作组和相关会议 5.2 制定应急工作方案(抗震救灾工作方案)5.3 及时了解灾情 5.4 应急值守 5.5 派遣专家 5.6 应急安置 5.7 抢修市政公用设施 5.8 工程抢险排险 5.9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急评估 5.10 危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5.11 过渡用房建设 5.12 灾损统计 6 应急期结束 7 后期处置 7.1 震害考察和地方标准修订 7.2 恢复重建 8 地震防御机制

8.1 地震重点危险区防御机制8.2 地震预报防御机制 8.3 临震预警防御机制 9 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 9.1 信息报送 9.2 信息报送时限 9.2.1 震区信息报送 9.2.2 指挥部信息报送 9.3 新闻发布 10 保障措施 10.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0.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0.2.1 应急物资装备范围10.3 应急队伍保障 10.4 技术储备和保障 11 预案宣传和演练 12 监督检查 13 奖励和责任追究 13.1 奖励 13.2 责任追究 14 附则 14.1 名词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2008北京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建标107—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 2008北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8〕14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 制项目计划〉的涌知》《建标函〔2004〕43号)的要求,由卫生部负责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乡镇卫生院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规定,认 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卫生部负 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前言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 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的安排,由卫生部主编,具体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山东、河南、浙江、云南等省卫生厅和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认真分析全国1000多所不同规模乡镇卫生院的现状资料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来乡镇卫 生院建设的经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编制建设标准。编制组完成建设标准初稿后,广 泛征求意见,并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建设标准共分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标准、主要用 房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七章。 请各单位在执行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 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参编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浙江省卫生厅 山东省卫生厅 河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卫生厅 主要参编人员:于冬刘钟明宗玲谢双保于德志刘魁吴翔天杨旭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3)

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指示,认真落实《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陕政函〔2017〕226号)要求,有效治理建筑行业大气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夯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有效治理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使全省住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助力我省今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省城市、县城规划区规模以上建设工地(含房屋拆除)在建所有工程项目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90%以上,全省所有建筑工地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叉车等工程机械,必须符合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才能进入工地使用。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关中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2%,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达到55%,西安等大中城市及其它有条件的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每周冲洗不少于1次,其它次要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1次。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回头看。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对贯彻落实《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陕建发〔2017〕77号)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进展缓慢的专项任务制定细化补充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陕建质发〔2017〕57号),对各市(区)进行考核排名。全面督导检查全省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情况,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力的企业加大打击力度。 (二)以道路和工地监管为重点,切实强化扬尘管控。 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涉及土石方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确需施工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申请,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级政府批准后可以施工,施工项目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并进行严格监管;对施工期间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三)强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 1.夯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主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 黑建造价[2010]6号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修正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7年颁发的《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黑建造价[2007]15号),经过两年多的执行,对于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控制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根据两年来的实际情况,对该办法作出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核定申报材料范本 (此文件有效期至2015年4月26日)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扩大建筑业社会保险等覆盖面,防止偷逃规费,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均按本办法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 第四条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每年核定一次。跨年工程按年度结算,当年完成部分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跨年竣工部分及当年竣工工程,上半年竣工的执行上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下半年竣工的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5月10日至8月10日受理施工企业规费计取

住房城乡建设简报

住房城乡建设简报 第九期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遍2014年9月9日 编者按: 2014年9月4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侯淅珉厅长作了《关于建设工程监管和信用平台建设的汇报》的发言,并酒部署我省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作了题为《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工程质量质量两年行动》的讲话。本期将侯淅珉厅长的发言和讲话摘要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贯彻。 侯淅珉厅长作了《关于建设工程监管和信用平台建设的汇报》的发言 (摘要) 根据部里关于建设“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以及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我们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为主线,以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库建设为基础,以诚信体系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建设,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建成“数据一个库”,推进实名制管理。按照建设工程编码标准和信用评价标准,通过企业组织代码、工程项目编码、人员身份证,实现了对企业、人员和项目的实名管理;通过信用评价标准,把企业和人员的建设行为转化为信用记录。目前,1.1万家建设工程企业、46万名执业人员、5千多个施工许可项目和1.2万条信用信息已进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 二、推广“监管一张网”,实现全方位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使省、市、县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招投标等监管部门在一个平台上办公,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五方责任主体、日常监管行为、项目相关情况和信用信息数据即时上传,实现了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共用共享、互联互通,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抓好“管理一条线”,做到全过程管理。从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现场监督检查到竣工备案,全部在平台完成,实现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别是一线监管人员对在建项目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的日常检查,信息实时上传,实现了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 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建设,实现了实名制、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有利于预防建设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发包及挂靠;有利于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追究,审查层级政府的监管责任;有利于加强建筑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提升工程质量;有利于减少自由裁量权,规范政府行为。将信用评价成果运用到招投标评分、改进企业资质管理、违规行为分类处罚、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等方面,为深化建筑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奠定了基础。 侯淅珉厅长关于《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工程质量质量两年行动》的讲话(摘要) 一、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 近年来,安徽省建筑业发展较快,建筑业总产值及税收平均每年以20%速度增长,建筑业对全省GDP 贡献率达8%,吸纳就业人数一直保持在300万人以上,工程质量形式整体平稳,建筑业已成为全省支柱产业。建筑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建设,促进城乡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与致富,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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