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论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论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问题探讨

收稿日期:2003-05-11作者简介:范立民(1965-),男,山西曲沃人,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002年获得第11届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从事煤田地质、水工环地质工作。

论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范立民1,王锋颢2,冉广庆2

(1.陕西省煤田地质局,陕西西安710054;2.陕西省煤田地质局131队,陕西韩城715400

)摘要:论述了新建煤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依据、方法、评估内容及评估报告编写等重要问题,

对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关键词: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评估中图分类号:P 64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749X (2004)02-0003-03

0前言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目的一是查清建设工程用地存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二是预测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隐患,以降低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之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于1999年取得甲级勘查资质,承担并出色地完成了多份评估报告,根据在评估工作中的经验,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指导今后的评估工作。

1评估的技术依据与基础

1.1评估的技术依据

目前我国尚未颁布有关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技术标准,评估工作主要依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评估工作可参考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煤矿设计、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2评估基础

评估工作应在完成井田勘探(精查)、矿井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资料等是评估的基础。

1.3评估的技术程序接受评估任务后,应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分析建设区的地质环境条件与建设

工程,进行评估级别划分并确定评估范围,然后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等,并依据调查结果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完成评估后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与建议,提交评估报告或说明书(图1)。

图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程序框图

2危险性评估的内容及要求

2.1评估级别的确定

根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评估级别的确定应依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级进行划分。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按表1给出的分类标准进行判别。建设项目的重要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表2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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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范立民等论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进行判别。在确定了建设工程重要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基础上,按照表3给出的标准确定评估级别。

表1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分类标准

复杂中等简单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强烈。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中等。

地质灾害一般不发

育。

地形、地貌类型复杂。地形简单,地貌类

型单一。

地形较简单,地貌

类型单一。

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地质构造较复杂,

岩性岩相不稳定,

岩土体工程地质性

质较差。

地质构造简单,岩

性单一,岩土体工

程地质性质良好。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较差。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

良好。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破坏地质环境的人

类工程活动较强

烈。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

类工程活动一般。

表2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标准项目类型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表3评估级别的判别标准

项目重要性

地质条件

复杂中等简单

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一级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建设项目二级三级三级2.2现状评估

主要是对评估区域内目前已经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价,包括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状况,形成机制及发展趋势。

根据省煤矿区的地质环境条件,现状评估的主要灾害种类包括崩塌、滑坡(含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陕北地区应包括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内容。

2.3预测评估

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本身建设后可能诱发、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可能诱发、引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面建设区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如煤矿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突水危险性、瓦斯与煤尘爆炸危险性、岩爆、地热、冒顶、地下水位的下降、水污染、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陕北地区还应该包括溃沙灾害、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等。

预测评估以定性评估为主,但对于矿井突水、瓦斯、煤尘、地温、矿区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等,定量评估的灾种,必须进行定量评估,所选取参数一般以井田勘探过程中取得的参数为准。定量评估数据要可靠,方法要得当,结论要可信。

2.4综合评估

在完成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划分危险性等级分区,对各区的地质灾害进行评述。并根据分区评价的结果,分灾种逐项提出防治措施。

煤矿建设工程危险性分区,可根据各矿区(煤矿)的不同特点,制定划分标准,如对韩城盘龙煤矿评估时,制定的划分标准如表4。危险性较大区,整体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严重,危险大,反之则小。

表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判别标准

危险性分级地貌特征及地质灾害现状

开采煤层厚度、顶板管

理方法、上覆地层厚度

及岩性

矿井突水、瓦斯突出、

粉尘爆炸、煤层自燃等

的可能性

诱发地质

灾害程度

地面居民及水体

分布状况

危险性较大沟谷斜坡、具发生较大规模

滑塌的条件,水土流失严

重。

≥10m

全部跨落法管理

黄土>80m

粉尘爆炸煤层自燃可

能性较大。

诱发大规模滑坡、

裂陷、崩塌等可能

性较大。

居民相对集中,地表

建有水库。

危险性中等沟谷区,具产生滑塌的条件

并有小规模滑塌存在。

>3~10m

全部跨落法管理

黄土>30m

中等诱发裂陷崩塌程

度有限。

居民相对分散有常

年性地表水流。

危险性较小山体稳定,现无地质灾害发

生。

≤3m

全部跨落法管理

黄土≤30m

较小诱发裂陷崩塌程

度微弱。

居民相对零散,无常

年性地表水流。

4陕西煤炭2004年

值得注意的是,评估报告应对煤矿工业场地建设的适宜性作出评价,对于不适宜建设的场地,应建议建设单位重新选择工业场地,保证建设工程的绝对安全。适宜性评价主要从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建筑工程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可能诱发的新的地质灾害等方面进行论述、评价。

3评估报告的编写

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的系统总结,是指导煤矿设计与建设的依据,也是反映评估业绩的直接材料,报告文字章节要齐全,内容丰富,编排合理,评价方法正确,结论明确,措施可行。文字包括:前言(任务来源、目的要求、评估依据、技术程序与工作方法、工作概况及完成量);工程概况(建设工程名称及交通位置、工程概况、建设项目类型及总平面图);地质灾害评估级别与评估范围;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地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特征);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危险性分级评估标准、分区评估结果、危险性综合评估、煤矿建设工程适宜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和结论等部分。对于一些地质灾害现象尽量用插图、照片的直观形式表达。

文字报告中的主要插图包括交通位置图、历年气象资料统计图(表)、建设工程平面图、井巷开拓图、地层综合柱状图、反映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瓦斯与煤尘情况的图件等,各类必要的表格如水质化验成果、各种计算成果等。

附图应该包括地质环境条件图(地质灾害现状图)、危险性综合分区图等。根据目前实际,全部图

件必须用M a p G i s 绘图软件进行编绘,在提交纸介质报告的同时,提交电子版本。

4结语

煤矿建设是一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矿业工程,据专家研究,在矿井建设的综合评价系统中,地质灾害因素所占的权重达0.26(田山岗等,1999

)。查明工程建设区地质环境条件,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科学评估,为工程建设的设计决策和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依据,防止与减轻地质灾害对拟建矿山的危害,是新世纪地质科技工作者面临的重要领域。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评估是近年来我国新开展的地质技术工作,技术含量高,要求新,尽管各系统和各单位完成了大量的评估工作,但目前仍然停留在摸索阶段,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技术程序、方法,也没有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因此以上只是初步的意见,与广大科技工作者探讨。参考文献:

[1

]张咸恭,王思敬,张卓元,等.中国工程地质学[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2]刘传正.地质灾害勘查指南[M ].北京.地质出版社.2000.[3

]王锋颢,冉广庆,等.韩城矿区盘龙煤矿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R ].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2003.

[4]王双明主编.煤田地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C ].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5]田山岗,等.煤炭资源评价探析[M ].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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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业指导书

四川省地矿局区调队管理体系作业文件QB/SCQD/ZY027—200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版号:A/0 作业指导书页码数:20 1引用标准或相关文件 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394号令发布)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文 1.3《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文 2 基本工作方案 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定义 2.1.1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1.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1.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1.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2.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的范围 2.2.1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2.2.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3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的基本要求

2.3.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3.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2.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2.3.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2.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2.3.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附件一)后,方可提交立项、用地审批使用。 2.3.7本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2.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写 2.4.1地质灾害危险性一、二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三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 2.4.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或说明书,并附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和有关的照片、地质地貌剖面图等。 2.4.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最终成果,应在综合分析全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写。报告书要力求筒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结论明确;附图规范、时空信息量大、实用易懂、图面布置合理、美观清晰、便于使用单位阅读。

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县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以及相关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绝地质灾害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矿于2017年8月29日对煤矿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排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排查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 3.排查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贯彻学习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4.排查矿区范围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5.排查矿区范围内是否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6.排查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等情况; 7.排查范围:矿区内工业广场、矸石场、煤坪、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井口、办公楼、宿舍楼、瓦斯抽放泵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 二、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煤矿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刚

副组长:胡大红、谢南江、王飞 成员:井下管理人员、地面管理人员。 三、排查工时间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排查时间:2017年8月29日。 四、排查的分工及检查路线 1、一组;牵头黄刚、参加王飞及地面管理人员对矿区范围内所有会受威胁点进行排查。 2、二组检查路线:办公楼→宿舍楼→变电所→矸石场→煤坪→工业广场→主斜井→主要通风机房→物资库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瓦斯抽放泵房。 3、三组:牵头胡大红,参加井下管理人员对井下全面排查。 五、检查情况 1.煤矿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开展工作。 2.煤矿落实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值班、巡视检查地质灾害等不安全因数。 3.煤矿编制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4.排查时,未发现目前有矿区范围内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5.排查时,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牢固完好,无裂隙、裂缝、沉降、隆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区范围内全部是山丘地带,山丘上全部是森林覆盖,不会受到滑坡等灾害影响。 2、对矿区范围内安大垮、罗家寨、大坪子、蒙家寨等地排查,无地灾等任何地质灾害。 3、对矿区内工业广场、矸石场、煤坪、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井口、办公楼、宿舍楼、瓦斯抽放泵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排查不受任何地质灾害的影响。 七、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点 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对地勘单位更好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将其技术要点介绍如下。 评估程序 《技术要求》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工作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评估范围 《技术要求》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则必须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的评估范围应与初步推测的可能范围一致;地裂缝应与初步推测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一致。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米~1000米为限。 《技术要求》规定,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处于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的区段,还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类型确定。 评估的三个级别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技术要求》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为三级,分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明确任务,确定评估范围与级别;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明确工作部署与工作量,提出质量监控措施和成果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具体分级和分类分别见表1、表2、表3。 表2 地震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 地质灾害geological hazard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dangerous rock 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rock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泥石流debris flow 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12 地面塌陷ground collapse 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由岩溶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塌陷;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开采塌陷。 3.1.13地面沉降land subsidence 区域性的地面下沉现象。 3.1.14 地裂缝ground crevice 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现象。 3.1.16 采矿影响范围the range of mining effecfs 采矿地表移动涉及的范围。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格式

#########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院长:打印 总工程师:打印或签字 审定:签字 审核: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报告编写人:签字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提交日期

报告附件 ①评估单位资质 ②评估个人资质 ③报告评审意见 ④评审专家名单 ⑤报告初审意见 ⑥评估大纲 ⑦报告摘要

前言 应写明评估任务由来、评估工作的依据、主要任务和要求。 评估工作的依据包括: 1、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国办发[2001]3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2]20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5、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6、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发[2005]61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7、国土资源部第3号令《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8、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行管[2000]第81号《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2000年5月26日颁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6年6月5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8-200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6年6月5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

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县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以及相关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绝地质灾害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矿于2017年8月29日对煤矿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排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排查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 3.排查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贯彻学习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4.排查矿区范围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5.排查矿区范围内是否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6.排查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等情况; 7.排查范围:矿区内工业广场、矸石场、煤坪、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井口、办公楼、宿舍楼、瓦斯抽放泵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

二、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煤矿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黄刚 副组长:胡大红、谢南江、王飞 成员:井下管理人员、地面管理人员。 三、排查工时间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排查时间:2017年8月29日。 四、排查的分工及检查路线 1、一组;牵头黄刚、参加王飞及地面管理人员对矿区范围内所有会受威胁点进行排查。 2、二组检查路线:办公楼→宿舍楼→变电所→矸石场→煤坪→工业广场→主斜井→主要通风机房→物资库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瓦斯抽放泵房。 3、三组:牵头胡大红,参加井下管理人员对井下全面排查。 五、检查情况 1.煤矿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开展工作。 2.煤矿落实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值班、巡视检查地质灾害等不安全因数。

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二0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县近期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以及相关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绝地质灾害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矿于2017年8月29日对煤矿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1.排查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排查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班值守的落实情况; 3.排查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贯彻学习情况,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4.排查矿区范围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针对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5.排查矿区范围内是否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6.排查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等情况; 7.排查范围:矿区内工业广场、矸石场、煤坪、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井口、办公楼、宿舍楼、瓦斯抽放泵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 二、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煤矿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领导、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刚 副组长:胡大红、谢南江、王飞 成员:井下管理人员、地面管理人员。 三、排查工时间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排查时间:2017年8月29日。 四、排查的分工及检查路线 1、一组;牵头黄刚、参加王飞及地面管理人员对矿区范围内所有会受威胁点进行排查。 2、二组检查路线:办公楼→宿舍楼→变电所→矸石场→煤坪→工业广场→主斜井→主要通风机房→物资库房→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瓦斯抽放泵房。 3、三组:牵头胡大红,参加井下管理人员对井下全面排查。 五、检查情况 1.煤矿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开展工作。 2.煤矿落实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值班、巡视检查地质灾害等不安全因数。 3.煤矿编制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 4.排查时,未发现目前有矿区范围内有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崩塌、泥石流等不安全因数。 5.排查时,矿区范围的护坡、挡墙、围墙、堡坎牢固完好,无裂隙、裂缝、沉降、隆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划分几个等级?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表1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是什么? 一级评估必须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是否应危害建设项目安全、建设项目是否诱发地质灾害、因治理地质灾害增大的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其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滑坡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对工程的危害。对斜坡地区的工程建设必须评价工程施工诱发滑坡的可能性及其危害,对变形迹象明显的,应提出进一步工作的建议。 (2)泥石流评价必须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条件、水流条件、植被发育状况、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规模、活动特征、侵蚀方式、破坏方式,预测泥石流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崩塌的评价应查明斜坡的岩性组合、坡体结构、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降雨情况、地震、植被发育情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确定崩塌的类型、规模、运动机制、危害等,预测崩塌的发展趋势、危害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4)地面塌陷的评价必须查明形成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地下水动力条件,确定塌陷成因类型、分布、危害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地震频率、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危害。 (5)地裂缝的评价必须查明地质环境条件、地裂缝的分布、组合特征、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地裂缝对工程建设的危害并提出防治措施。 除地震成因的地裂缝外,对其他诱发因素产生的地裂缝应分析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采矿活动、人工蓄水以及不良土体地区农灌地表水入渗、松散土类分布区潜蚀、冲刷作用、地面沉降、滑坡等作用的影响。 (6)地面沉降的评价必须查明评估区所处区域地面沉降区的位置、沉降量、沉降速率及沉降发展趋势、形成原因(如抽汲地下水、采掘固体矿产、开采石油、天然气、抽汲卤水、构造沉降等)、沉降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 术语和定义 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 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 rock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泥石流 debris flow 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12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 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由岩溶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塌陷;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开采塌陷。 3.1.13地面沉降 land subsidence 区域性的地面下沉现象。 3.1.14 地裂缝 ground crevice 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现象。 3.1.16 采矿影响围the range of mining effecfs 采矿地表移动涉及的围。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2 第一节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2 第二节以往工作程度 4 第三节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4 第四节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7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8 第一节气象、水文 8 第二节地形地貌 10 第三节地层岩性 11 第四节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3 第五节工程地质条件 14 第六节水文地质条件 15 第七节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6 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7 第一节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17 第二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20 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26 第一节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方法及内容 26 第二节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26 第三节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29 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30 第一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评估方法 30 第二节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31 第三节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31 第四节防治措施 31 结论与建议 33 一、结论 33 二、建议 34 附图: 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综合成果图 1:10000 前言 受甘肃林海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有色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了甘肃省夏河县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工程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本工程评估主体为阿一山水电站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和发电厂房等建设场地,评估的目的和要求是阐明工程建设场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对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价。具体任务是: 1、研究评估区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工程地质、水文地 质条件,分析地质条件与地质灾害的内在联系; 2、查明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稳定程度及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等,对 各灾种分别进行危险性现状评估; 3、结合工程场地地质条件及工程类型、规模,分析预测水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使用后,地质环境与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分析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其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灾害的类型及危险性; 4、分析评价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5、对工程建设场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价; 6、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建议。 评估工作的主要依据有: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及其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国土资环发[2004]15号); (4)《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国地质环境 监测院); (5)甘肃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颁布的《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技术 要求》; (7)《甘肃省夏河县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甘肃省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8)《甘肃省夏河县大夏河阿一山水电站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第二分院)。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第一节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一、工程概况 夏河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全县辖3镇、11乡,总人口7.78万,其中藏族占72%;200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产值为2.28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1450 元,夏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县。 阿一山水电站位于甘肃夏河县的大夏河干流桑科~土门关的达麦乡段,是大夏河梯级开发的第六座小水电工程,本水电站采用引水式方案开发,枢纽建筑物挡水高度为5.51m,正常蓄水位2778.45m,最大净水头48.7m,最小净水头44.0m,保证出力0.84 MW,电站设计引水流量13.06m3/s,设计保证率为P=85%,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万KW﹒h,装机年利用4411h。 本工程初设拟定两个方案,设计采用上坝线方案,即处于达麦乡下游1.37km河段为上坝线方案。工程主要建筑物由引水枢纽、引水隧洞和厂区三部分组成。引水枢纽采用闸坝结合的布置方式,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溢流坝长10.8m,泄洪冲砂闸长17.2m,右岸泄冲闸上游布置引水建筑物进水口。 引水建筑物主要由进水口、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组成。

地质灾害自查自纠报告

永兴煤矿预防地质灾害自检报告 2013年6月

根据山东能源贵州矿业下发的关于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结合本矿实际情况,5月28日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王成利为组长的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全体成员于2013年5月30日对全矿区内存在地质灾害危险的区域进行了全面的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预防和杜绝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巡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织金县绮陌乡永兴煤矿位于织金县城西北部,相距县城平距3Km左右,矿区面积1.01Km2。矿区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海拔标高一般1450—1700m,最高点位于矿区西南部象鼻岭,海拔1760m,最低点位于矿区南边沟底,海拔1400m,相对高差360m。矿区总体上属溶蚀山地地貌,含煤地层经多次风化剥蚀形成低凹或缓坡地形。据织金气象站观测资料:年平均气温为14.1℃,月平均最高气温为25.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3.5℃,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O℃,历年年总降雨量为880.2~1881.7mm。矿区内无河流,仅有一季节性冲沟,呈之字型从矿区东部向矿区西部迳流,其流量随季节性变化较大,因此,地表水系发育一般。矿区内所含灰岩层较薄,富水性较差,矿井基本不受承压水威胁。区内老窑和小煤矿分布广泛,且开采历史悠久,大部分被关闭。老窑采空冒落造成地表开裂、塌陷,致使地表水及降雨由裂隙渗入老窑蓄积。矿井充水的主要因素为大气降水和老窑积水。 二、自查情况 我矿自2011年5月接矿以来共回采了三个工作面,其中12301和11602工作面已回采完毕,12302工作面还剩60m即将回采完毕。本次巡查重点巡查了与12301采空区和11602采空区连通的老窑密闭渗水情况,以及

煤矿地质灾害情况汇报

煤矿地质灾害情况汇报 篇一:富民煤矿地质灾害工作总结 富民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富民煤矿根据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矿于20XX年4月13日成立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了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建立了每周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并于20XX年4月13日矿对富民煤矿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排查,针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矿立即制定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整改方案,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富民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于20XX年6月15日对矿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出的地质灾害7项隐患全部整改结束,同时根据纳雍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文件【20XX】41号文件精神,富民煤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于20XX 年8月15日矿对富民煤矿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又进行了一次地质灾害全面的检查、排查,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和违规行为5项,针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和违规行为,矿立即制定了矿井地质灾害治理整改方案。 一、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和违规行为: (1)、地面疏排水沟宽度、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2)、主井、风井上方的乡村公路在主井与风井之间的护坡加固不牢。

(3)地面的防雷电设施和检查不完善。 (4)机电队值班对地质灾害的检查不认真,检查记录不完善。(5)井下水仓淤泥清理不彻底,+1855专用回风巷无水仓和排水设备。 (6)地面风井、主井、副井在100米范围内末设立观测站。 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敦才(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张学军(生产矿长)、牟敦发(工程师) 成员:王鹏飞(安全矿长)、魏庆和(后勤矿长)、王林(机电队长)、王中军(掘进队长)、沈中山(通风队长)、向国松(防突队长) 三、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整改方案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表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矸石堆场应修建可靠的拦挡及截排水工程,避免堆体滑塌及雨季泥石流的危害。 2、对工业广场永久性边坡应进行可靠支护,防止崩塌,滑塌的危害。 3、对矿区地表进行监测,掌握井下开采与地面地质灾害之间的关系,掌握煤矿开采对地面的影响程度,加强观测开采活动对环境影响的各种参数,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4、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内禁止规划新建居民及其它建筑物。 5、工业广场内应统一规划排水泄洪设施,矸石堆场必须修建可靠的拦渣坝,避免雨季引发泥石流及其它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浅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 陈社斌 (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西安 710054)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确定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基础性工作。本文论述了建设工程所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灾害可能产生地貌条件,分析地质灾害影响范围,确定了评估范围确定方法。为准确评估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影响,提出针对拟建场地减灾防灾打下基础。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 1前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评估范围的确定是评估技术要求最基础的一项工作,范围确定的是否合适、精确,体现了野外调查工作的质量,评估人员对建设工程所处区位条件的认识,对现状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也是最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能够达到评估目的的先提条件。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条规定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用地面积内,应视建设和规划项目的特点、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予以确定;第5.2条规定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第5.5条规定,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两侧扩展500-1000m为限;为了精确针对建筑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选择合适的评估范围,实事求是的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及建设工程特点确定适当的评估范围,则能针对性的作出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综合评估,为进一步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减灾防灾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评估范围确定思路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第5.1条和5.2条要求,地质环境条件控制着所能发育地质灾害种类的微地貌,如崩塌一般发生在陡崖及高陡边坡位置,其威胁范围一般包含陡崖、高陡边坡坡体上缘开裂范围以及坡体倾向范围,根据坡体高度、坡体岩性特征估计其威胁范围、威胁目标;滑坡发育在边坡上,其威胁范围与可能产生滑坡的主滑向相关;泥石流发育于沟谷中,根据沟谷形态、发育期、历史泥石流堆积情况等确定泥石流威胁范围等。为了准确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为下一步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5.5条的规定则是对工作量的量化管理,也是对第5.1条和5.2条的补充。因此其提出一般向两侧外扩500-1000m。其中对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威胁区域及工程场地相对位置考量以5.1条和5.2条为准。 在评估范围的确定中,考虑现状地质环境及建设工程施工中地质环境变化,依据可能发生或引发的地质灾害特点来确定准确的评估范围。 3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及威胁范围分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点评估对象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六大灾种。以下针对地质灾害发育特点、影响范围来进行分析,为评估范围的确定提供依据。

地质灾害报告的写法

地质灾害报告的写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浅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写法 一、概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我国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而其中大多数都是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规范和约束人类工程活动,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21条明确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同时鉴于重大工程项目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大,极易诱发地质灾害。某些省规定对处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内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也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指危害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种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或人为作用,多数情况下是二者共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层比较强烈地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的岩土体移动事件。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安居的重要因素,同时又具有自然、社会和资源的三重属性,所以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显得迫切而需要。 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的基本问题 要写报告,首先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 主要有六种,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虽地质灾害可以有几十种,但国土资源部贯彻的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主要包括六大灾种,有的是地质灾害,但不属于国土资源部管辖的职能范畴。比如,地震、水土流失等。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 1、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 2、调查分析工程建设区或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现状。 3、简要分析评估对象在建设或运营过程中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的范围、方式、强度与持续时间。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资料要求(试行)为规范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管理工作,保证提交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交 1.评估报告应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正确,建议合理、可行。 2.评估报告的编制章节和内容应符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省主管部门指导意见。 3、评估报告格式:正文、表格的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规格(个别表格也可采用A3规格,但应折叠成A4大小);封面应包括报告名称、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和日期(送审稿应在封皮的报告名称下方注明“送审稿”字样);扉页除有封面部分内容外,还需有报告编制单位、项目负责、报告编写人、审核人、总工程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栏;目录应包括正文目录、附图目录、附件目录及相应的页码;图件大小依据建设场地的规模而定,比例尺应满足其精度的要求,一律按A4规格折成手风琴式,图面朝里,图签向外;附图册和附表册幅面可为A 4、A3幅面(其格式要求详见本要求附件)。 4.评估报告中的文字、术语、标点、代号、符号、数字、图例、图式、单位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5.评估报告中的插图应注明图号、图名、图例、比例尺(图号、图名采用黑体置于图下部);插表应注明表号、表名(表号、表名采用黑

体置于表上部)。 6. 评估报告附图、附件应按顺序排列,附于文字报告后;附图中应有责任栏(右下角)。 7、评估报告内容装订顺序:封面、扉页(责任栏)、单位资质、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名单、报告目录、正文、报告附图、报告附件。 8.评估报告最终稿应沿左侧胶装成册。 二、一级评估报告评审 申请评估报告评审时应提交的资料(按下列顺序整理) 1、评估报告评审申请表 2、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 3、评估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 4、地方主管部门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 5、建设项目立项支持性文件 6、评估报告送审稿1份 三、一级评估报告备案 1、申请评估报告备案时应提交的材料(按下列顺序整理) (1)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 (2)项目合同书或委托书 (3)地方主管部门评估项目备案登记表 (4)项目评审意见书(含专家组名单)、专家个人审查意见、专家现场考察书面意见 (5)评估报告评审情况记录及反馈表

煤矿地质灾害排查表

-----煤矿地质灾害检查表 煤矿:时间:2018年月日序号排查内容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防治措施建议 1 是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度、地质灾害排查及台账制度、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避让制度、地质灾害及时排除制度等制度; 2 是否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是否按照报告内容对地质工作进行整治;是否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 矿区及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记录是否齐全,特别是对矿区范围内有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体是否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及防治手段;地质灾害重点区域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情况; 4 是否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5 是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或方案,是否提取地质灾害调查、勘察、治理所需费用; 6 是否储备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物资是否满足救灾需要。 7 是否建立与气象部门及周边矿井的预警体系;预

警信息是否畅通。 8 废弃井田的封闭情况是否每年雨季三防有检查记录;受采动影响的地表裂缝和塌陷是否填平、填实; 9 矿井井口、工业广场、工业厂地内建筑物、风机房、瓦斯抽放泵站等人员工作的场所及周边区域是否存在地表下沉和房屋裂缝,高陡边坡是否存在崩塌和滑坡的危险,以上是否有排查记录; 10 工业广场内的护坡、挡墙是否存在裂缝、变形和垮落危险; 11 煤矿井田范围内的交通干线、公路、乡村道路等是否存在滑坡现象,矿区人员出入的道路周边区域是否有崩塌、滑坡的危险,以上是否有排查记录; 12 回采工作面推进进入村庄保安煤柱时煤矿是否采取停产措施; 13 工业场区内矿属人员居住的危房,是否撤出人员,进行维护或拆除;施工队伍临时居住的工棚是否拆除,以上是否有排查记录; 14 煤矿矿区及影响范围内煤矸石堆的稳定情况及自燃情况是否定期复查; 15 是否开展过防灾宣传培训; 16 是否按照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和私挖盗采煤炭资源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进行了地质灾害调查工作。

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办法

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办法 一、地质环境条件 宽甸满族自治县丹集线所在的地处辽东山区,属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区域内水系发达,溪流众多,主要为山水,具有典型山区的河流特点,有较强的冲刷力。评估区地貌类型为高山丘陵、水涝灾害严重,高山丘陵区地形容易爆发泥石流,地形地貌条件中等复杂;评估区内出露的主要为山体易滑坡地段、,岩性岩相对变化较大;第四系主要为冲洪积土(Q pl-al)和第四系残坡积土(Q el-dl),其工程地质性质相对较差;区内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道路修建,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现状地质灾害以滑坡为主,崩塌次之,地质灾害较发育,故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为中等复杂类型。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崩塌:评估区主要分布两处崩塌和两处崩塌隐患。崩塌(BT1、BT2)主要分布于K124+000和K127+000,由于崩塌下方为溪沟地,且两者边坡都是稳定性边坡,故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崩塌隐患(QBT1、QBT2)主要分布于BK124+250和K124+650,均为人工开挖路堑边坡。QBT1所在边坡高2~15m,整体坡度约为70°,边坡走向约135°;QBT2所在边坡高约15m,整体坡度约为82°,坡向80°。据赤平投影图(图2),均为不稳定性边坡。其对车辆及行人构成了一定程度的潜在危害,因此,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

滑坡:评估区分布有19处滑坡,主要为浅层土质滑坡。根据地质灾害产生的诱因及所处的地质环境等综合分析,评估区滑坡主要分布在公路旁边,按照规模划分,公路边缘的滑坡属于小型滑坡。按照危险性划分,公路边缘的滑坡威胁对象为下方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危险性小的有8处,危险性中等的有11处。目前滑坡体周围稳定性较差,路线区内滑坡的形成从岩土的结构、构造来说,主要受岩(土)层层面、裂隙等影响,这些部位易于风化,抗剪强度低,为滑坡的形成提供了内在条件。水的作用也不可忽略,因此在长时间降雨和暴雨季节常引发滑坡活动。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内容与方法 对于挖方路段,根据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特征,按工程布置进行综合分析并评价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滑坡和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滑坡部分,主要依据岩性组合、岩体结构类型、断裂节理裂隙的发育情况、岩石风化程度、软弱夹层分布情况、水文地质条件等综合判定硐体坍塌可能性;填方路段除高填方路段易诱发推移式滑坡外,公路建设一般不会诱发地质灾害;桥涵路段,依据上部荷载情况及浅部土层的分布、厚度和物理力学性质,估算地基土的稳定性和沉降量来评估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对坡脚为半挖半填路段主要依据地形地貌及岩土体特征结合工程地质类比法,分析自然斜坡的稳定性及其对线路可能产生的影响。 2.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结果 线路共分布两个区段,总长约1000m,3个区段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中等。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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