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国诸暨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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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0套大型燃煤电站新型高效除尘

装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号第2005号

二0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1.1项目由来 (1)

第二章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

2.1项目地理位置 (3)

2.2环境质量现状 (3)

2.3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3)

第三章企业现有概况 (4)

3.1企业现有概况 (4)

3.2企业现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排入环境) (4)

第四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

4.1建设项目概况 (6)

4.2生产工艺流程 (8)

4.3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10)

4.4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11)

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2)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

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2)

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4)

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 (15)

第七章总量控制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7)

7.1 总量控制 (17)

6.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7)

第七章环评总结论 (21)

环评总结论 (21)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我国环境保护虽已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其中燃煤电站烟尘排放量居第一位。燃煤电站排放的大量烟尘基本上都是属于对人体健康影响极大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PM2.5),是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吸附了大量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PM2.5是汞、砷等有毒元素沉积的主要载体,能长期悬浮于空气中,被人体吸入后可进入支气管,损伤肺部组织,甚至进入血液循环,引发多种疾病。同时PM2.5对光的散射作用较强,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易导致大气灰霾形成,导致“蓝天不蓝”,影响大气能见度。据北京、上海、广州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三座城市PM2.5的主要来源中,来自燃煤的比例分别高达21%、17%、20%,是最主要的集中性污染源。

为有效解决在日趋严格排放要求下燃煤锅炉粉尘的治理需要,实现对PM2.5微细粉尘的有效控制,并有效降低运行费用,解决国内外大型燃煤锅炉配套除尘技术的瓶颈。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1000万元,在牌头厂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年产20套大型燃煤电站新型高效除尘装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的类别划分,项目属于K机械、电子中的第1小类“通用、专用设备制造”,目录上规定:有电镀、喷漆工艺的为报告书,其他为报告表,项目为生产工艺中不包含电镀、喷漆工艺,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根据《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以及《浙江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44号),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省以及区设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

综上,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调研和收集有关资料及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

第二章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2.1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诸暨市牌头镇植树王村,项目所在地东面为杭金衢高速公路,南、西、北三面为山地。

2.2环境质量现状

2.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各项各月平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PM10月日平均浓度各有四个月和十个月不能满足二级标准,富林印务监测点年均值超标,主要超标原因由于监测点附近施工及道路扬尘等引起。

2.2.2水环境质量现状

从评价结果看,项目地附近浦阳江浣纱大桥水质监测断面水环境为Ⅲ类水,满足Ⅲ类水功能要求。

2.2.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对照评价标准,项目牌头厂区四面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和3类,满足3类和4a类功能要求;望云路厂区四面场界监测点昼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满足3类和4a类功能要求。

2.3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表2-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

第三章企业现有概况

3.1企业现有概况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程站试点企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诚信科技企业,全国CAD应用工程示范企业。公司经营范围:电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烟气脱硫设备、垃圾焚烧尾气处理设备、布袋除尘器、压力容器、钢结构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公司拥有两个厂区,位于望云路88号的厂区主要用于公司行政办公,位于牌头镇植树王村的厂区主要从事生产。

⑴望云路厂区概况

公司位于望云路的厂区主要为行政办公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环评于2012年4月经诸暨市环保局审批,诸环建[2012]171号,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望云路厂区共有行政技术人员435人,日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251天,设有食堂、无住宿。

⑵牌头厂区概况

企业目前在牌头镇植树王村的菲达环保工业园(分新老两厂区)已投产一条生产规模为年产10套危险废弃物处理配套烟气处理成套设备(包括消化增湿器、布袋除尘器、吸收剂储仓、活性碳储仓及喷射装置、灰库、气力输送装置、控制器、反应器、在线检测连续动态控制系统等)的生产线、年产15套循环半干法烟气脱硫和垃圾焚烧尾气处理成套设备生产线、年产10套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配套电除尘器、年产燃煤电站锅炉烟气袋式除尘技术与装备10套、年产10套燃煤电站配套大型电袋复合除尘器生产线、年产10套大型燃煤电站配套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生产线各一条,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生产线一条(环评于2012年4月经诸暨市环保局审批,诸环建[2012]19号,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生产线一条(环评于2012年4月经诸暨市环保局审批,诸环建[2012]17号,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燃煤电站PM2.5预荷电及低温微颗粒控制装备产业化生产线一条(环评于2012年8月经诸暨市环保局审批,诸环建[2012]259号,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

3.2企业现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排入环境)

表3-1 企业现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排入环境)

第四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建设项目概况

⑴项目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诸暨市牌头镇植树王村,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现有厂房12528m2实施生产,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20套大型燃煤电站新型高效除尘装备的生产能力。

⑵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50000万元,利税6200万元,创汇4000万美元。

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表4-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⑷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表4-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⑸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需员工250人,其中新增员工80人,其余内部调剂解决,二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6:00-22:00,年工作251天,设有食堂、无住宿。

⑹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

给水:厂区给水水源由牌头水厂供给。

排水: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

②供电

项目供电由诸暨市供电系统统一供给。

③动力

本项目生产中需要压缩空气,由空压机站集中供气。

4.2生产工艺流程

项目设备主要由高频脉冲电源与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组装而成,具体生产工艺如下:

⑴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生产工艺流程

图4-1 项目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生产工艺流程图

⑵高频脉冲电源生产工艺流程

骨架装配 铁芯 剪切 图4-2 项目高频脉冲电源生产工艺流程图

4.3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表4-3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4.4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表4-5 项目实施前后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排入环境)

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诸暨市牌头镇植树王村,利用现有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施工期仅需在现有厂房内安装设备,无需进行土建施工,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⑴废水

项目的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冷却水循环回用,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最终纳入浦阳江。由于项目实施后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量较小(废水量963.8t/a、CODcr排放量0.096t/a、NH3-N排放量0.014t/a),预计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

⑵废气

①焊接废气

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机净化后(净化率达95%)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烟尘排放量较小(0.012t/a),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新升村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②有机废气

项目铁芯装配采用环氧树脂胶粘和,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由于产生于局部位置,非连续排放,具体的量难以估算,经车间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油漆废气

项目浸漆工序会产生油漆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苯乙烯废气,项目产生的苯乙烯废气经收集率大于90%的集气罩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由风量为1000m3/h的引风机引出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t/a,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t/a,排放浓度0.56mg/m3,排放速率 5.6×10-4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④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是以面源为中心的距离,然后以此为半径画圆,只有超出厂界以外区域才定义为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对于计算结果为没有超标的无组织排放源,不用再设置防护距离。

经SCREEN3模型估算,项目面源苯乙烯废气最大落地浓度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但为保险起见,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强预测苯乙烯的卫生防护距离<5米,故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据核实,项目厂界与附近居民的最近距离为400米,满足卫生防护要求。在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为企业自身厂界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⑤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处理效率达8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由于项目油烟排放量增加较小(0.003t/a),预计油烟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⑶噪声

①对厂界的影响预测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单台设备的生产噪声源强约为95dB以下,车间平均噪声级为80~85dB之间。通过把生产设备放置在车间中部、底座安装减振垫、窗户采用双层铝合金固定隔声窗、车间进出口设置隔声门,经过采取以上减振、隔声措施后,可降噪30dB以上,预计车间四周外排噪声在55dB以下,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项目厂区四面厂界昼间外排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满足3类和4类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仍能维持现状。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②对保护目标的影响预测

项目距离最近保护目标——东面新升村400m,通过把生产设备放置在车间中

部、底座安装减振垫、窗户采用双层铝合金固定隔声窗、车间进出口设置隔声门,经过采取以上减振、隔声措施后,项目生产车间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值在25dB 以下,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故项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保护目标无影响。

⑷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电磁线、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焊渣经收集后卫生填埋;废乳化液经密封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油漆桶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进一步作其他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因此项目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6-1。

表6-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本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88.5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第七章总量控制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1 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 Cr、NH3-N 和烟尘。项目实施前后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7-1。

表7-1 项目实施前后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排入环境)

其中项目实施后各厂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见表7-2,具体已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见表7-3。

表7-2 项目实施后各厂区总量控制情况汇总(排入环境)

表7-3 企业已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排入环境)

由表7-1、表7-2、表7-3可知,项目实施后,CODcr、氨氮排放量有所增加,但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烟尘排放量有所增加(增加0.012t/a),具体排污容量由建设单位报请诸暨市环保局核准,获核准后,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7.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⑴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项目位于诸暨市牌头镇植树王村,根据《诸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位于牌头-安华城镇与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II1-40681D05),属于优化准入区,该区包括牌头镇镇区、安华镇镇区,区域面积约26.17平方公里。

该区具有重要的城镇发展、洪水调蓄功能。其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为:

①产业准入条件:禁止矿山,禁止新建化工、医药、味精、酒精、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行业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性项目;工业以一类工业为主,严格控制二类工业,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非工业区块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噪声、烟尘、粉尘、恶臭和有毒气体以及污水无法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项目。优化现有产业,提升产业层次,优先发展新型环保装备业,主要包括污水、垃圾、废气、噪声、除尘、脱硫的处理设备及监测设备。

②环保准入条件:新建项目运行后不得突破小区控制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符合该区的产业准入和环保准入要求。因此项目符合诸暨市主体功能区划要求。

⑵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产生的焊接烟气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油漆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机净化达标后由屋顶排放;噪声经采取防治措施后,外排噪声达标;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⑶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环评有关规范、环保管理部门要求,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COD Cr、NH3-N 和烟尘。项目实施前后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7-4。

表7-4 项目实施前后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排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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