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区别中英文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区别中英文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区别中英文

What are the major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US parliament and the UK parliament?

1.First, although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and the British Parliament both are bicameral systems,

they are different in composition. The US Congress is divided into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The most obvious difference between the Senate and the house is their size. There are 435 members i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but the number of senators is 100.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s divided into the house of Lords and the house of Commons.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Lords are usually British nobles and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are civilians.

首先,美国国会和英国议会虽然都是两院制,但是两院的组成不同。美国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和众议院最明显的差别是它们的大小。众议院中有各州众议院议员435名,而参议员来自50个州,为数100名。英国议会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成员都是英国贵族,下议院成员都是平民。

2.There are more than 1000 members of the British Parliament and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has

only 535 members. No matter the number of people in the two chambers or the total number, they are much less than in Britain.

英国上下院共一千多人,美国国会共535人,不论各院人数还是总人数,都比英国要少的多。

3.The meeting time of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The

British Parliament has a regular meeting time of two meetings each year. The first session begins at the end of 3 and ends in early August. The second session begins at the end of October and ends before Christmas in December. But the time and dur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are not fixed.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的开会时间不同。英国议会开会时间较为规律,每年开会两次,第一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而美国国会开会时间和长短并不固定。

4.The British government consists of political parties with a majority of seats in parliament, which is

responsible to Parliament and answers questions from parliamentary. Any motion proposed by the government may face a non-confidence motion from parliament, which would force the prime minister to resign, or dissolve the parliament for a general election. The US government is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It is responsible to the president, but not accountable to Congress. The president has the power to elect heads of al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as well as hundreds of other senior federal officials.

英国政府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对议会负责,回答议会质询。政府提出的任何议案如果未获议会通过,就将可能面临议会的不信任动议,而这项不信任投票一旦通过则将迫使首相或宣布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美国政府部门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不对国会负责。总统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门的机关首长,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5.The way to form the parliament is somewhat different. In UK,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are

formulated by general election, but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Lords are formed by the appointment of the King or the Queen. In America, both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are formed by general election.

组建议会的方式有所不同。在英国,下议院成员是由普选产生的,但上议院成员是由国王或女王任命的。在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都是由普选产生的。

6.Then,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s the center of the state power and the highest legislature, and it is in

the highest position which is superior to any other organ. The US Congress has legislative power, but it is not the center of state power. The powers of the president, Parliament and court restrict each other.

英国议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和最高立法机构,英国议会居于优越于其他机关的最高地位。美国国会掌握立法权,但不是国家权力中心。总统、国会、法院三权分立。

7.The terms and election time of members of the British Parliament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memb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a term of 2 years. The US Congress elects every two years, and every election will elect all the representatives and 1/3 of the senators. Because the term of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is two years, and when elected, all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are elected. The term of office of the senator is six years. In order to ensure continuity of the Senate's work, each election is only elected to 1/3 of the senators.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Lords are not elected, and the British parliamentary elections only elect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The term of office of prime ministers and member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is 5 years. Therefore, the prime minister will generally choose a favorable year before the expiration of his term of office to announce a general election. Since 1935, every general election is held on Thursday.

英国议会和美国国会议员的任期和选举时间不同。美国国会每届任期2年,每两年进行一次国会选举,每次选举要选举所有的众议员和三分之一的参议员,因为众议员的任期为每届两年,届满全部改选,而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为了保证参议院工作的连续性所以每次选举只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英国议会上议院议员不是选举产生,英国议会选举只选举下议院议员。首相和下院议员的任期同为5年,因此,首相一般会在任期届满前一年左右选择有利时机宣布提前举行大选。从1935年起,每届大选都在周四举行。

8.The leader of the majority of the British Parliament is appointed by the king as prime minister, and

the prime minister as the leader of the parliamentary majority, can manipulate Parliament and have the power to dissolve parliament and re-election. The US Congress can impeach the president, but the president has no right to dissolve the Congress.

英国议会多数党的领袖由国王任命为首相,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美国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9.The two houses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have relatively equal power and status. Both houses of

Congress have the right to create bills and consider bills from the other side. In Britain, the house of Lords has no power to legislate, and the legislative power is in the hands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美国国会两院具有相对平等的权力和地位。美国国会两院都有权创制法案和审议来自对方的法案。在英国,上院无权立法,立法权完全掌握在下院手中。

10.The power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is scatter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national leader of a

political party is the president. He has no right to directly participate in the legislative activities of the Congress, and the political party of the Congress has no strict party discipline, which results in the decentralization of legislative power. In Britain, because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arliamentary cabinet system, the legislative power of Parliament is highly concentrated in the hands of leaders.

美国国会权力分散。在美国,政党的全国领袖是总统,不是国会议员,无权直接参与国会立法活动,国会政党又无严格的政党纪律,结果造成立法权力分散。而英国由于实行了议会内阁制,议会立法权力高度集中在领袖手中。

英国政体总介绍(中英文)

英国指南.英国的内政.英国的政体 (1)君主政制 女王拥有什么权力? 王国政府代表英王(即宪法赋予其统治王国权力的人)及政府,也是最高行政机构的象征。英女王拥有王国政府的统治权,但行使有关权力的,一般都是向国会负责的部长级官员,因此英国实际上是由英国政府代替女王管治的。然而,大部分重要的政府议案仍须得到女王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国会 女王有权召开、解散或下令国会休会。新一年度国会在召开第一次会议前,女王均会发表一篇由政府官员撰写的演辞,内容主要简述政府新一年的工作大纲。每项议案均须得到女王在国会两院宣布正式批准方能成为法律。 女王在部长的建议下有权特赦囚犯或宣布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女王个人是不会犯法的——因为她获民事及刑事起诉的豁免权,法庭也不能起诉她。然而,其他王室成员却不能享有该项豁免权。 勋衔及委任女王有权册封贵族、颁授爵位及其他勋衔。受勋人士名单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某些勋衔则由女王自己决定。许多重要的国家职位均由女王委任,人选则由首相或有关内阁大臣提名。 外交政策 各国派驻伦敦的外交人员均须得到女王的同意,她有权缔结条约、发动战争或议和、确认海外国家及政府、吞并及割让领土。 枢密院 女王负责主持枢密院的会议。按君主特权所订立的枢密令,以及其他法令均是由枢密院通过的。君主特权包括组织行政机关,而政府的权力则受制于宪法习惯(这些规则本身并非法律,但对政府的运作却异常重要)。 所有涉及君主特权的行为,均须由有关部长负责执行,他们须向国会负责,并就各项政策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国会有权撤消或限制有关特权的行使。 除了听取各项报告外,女王也可随时就国民生活情况向其官员发表意见。 为什么英女王有两个生日呢? 女王的出生日期是在4月21日。但传统以来,英国人都习惯于夏天庆祝君王的寿辰。由1805年起,英国人开始以举行军旗礼来庆祝君王的官方寿辰,日期通常是定于6月的第二个周末。 这个仪式的本来目的是让士兵熟识其所属兵团的旗帜式样,以便日后行军打仗时易于识别。五个步兵团,包括近卫步兵第一团、Coldsteam步兵团、苏格兰、爱尔兰及威尔士步兵团,每年按编制负责于仪式上展示其军旗。 仪式开始时,女王会在王室骑兵军官的陪同下骑马离开白金汉宫,沿着林荫大道步往骑兵卫队的阅兵场,检阅五百名卫兵。军旗礼展示的军旗依照卫兵的官阶高低排列,每队卫兵随着军旗带领,在步兵团的陪同下,分列式步操经过女王面前。至于女王正式生日当天,并无特别仪式举行,只是各政府大楼会有升国旗及播放国歌,以示庆祝。 王位继承人的排列次序如下: 1.威尔斯王储(1948年生)

英国司法制度概述及启示

英国司法制度概述及启示 2011年10月底,司法部地市司法局长英国培训团在司法部研究室副主任郑先红的带领下,赴英国曼彻斯特和伦敦进行培训考察。通过培训考察,我们对英国的法律体制、制度,司法体系和运作方式,刑事民事案件办理和矛盾纠纷处理的渠道、方式等有了基本了解,特别是对英国的法律教育、律师管理、律师事务所运行、法院的司法地位、对公民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社区矫正的执行、监狱管理、民事商事矛盾调解等与我国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领域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并结合国内工作实际进行了比较,加深了对英国法律制度的认识。这对于借鉴英国法制制度,更好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意义深远。 一、英国法律制度简介 (―)英国法律构成和法院体系 1、英国法律构成。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鼻祖,崇尚经验,注重实用,只相信经过实践验证过的理论,认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与大陆法各国不同的是,遇到新问题时,大陆法国家的法律回答“这次我们应该怎么办”而英国的法律则会找出“上次我们是怎么办的”。受信奉经验的法律思想影响,自13世纪开始,普通法亦即判例法便在英国生根发芽,并逐渐影响了大半个世界。

在英国具有约束力的法院判例分为四级。一是欧洲一审法院、欧洲司法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解释和判例。英国作为欧盟和欧洲地方议会的成员国,必须接受欧洲司法法院对欧盟法律的解释和判例、欧洲一审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这些判例对英国的各级法院具有约束力。二是英国最高法院的判例(最高法院未成立前为上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判例),它们有最高约束力,除被议会制定的成文法典取代外,英国的各级法院必须遵循。三是英国上诉法院的判例。上诉法院作出的判例对郡法院、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自身都具有约束力,但该判例可以被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推翻。四是英国高等法院的判例。对郡法院和高等法院自身具有约束力,但可以被最高法院和上诉法院的判例推翻。 英国历史上没有成文法。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沉淀,英国法院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判例门类繁多,数量更是浩如烟海。不仅普通人无力查询了解,即使法官、律师使用起来也极为方便。为此,英国半个世纪以来加快了成文法的制定。现在,议会制定的成文法已经成为英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据了解每年议会制定法律30~40部。议会立法的程序是:先由政府提出法律草案,经过下议院和上议院多次审议表决通过后,再经女王正式批准生效。而对成文法条款的理解,则由法院判例作出解释。两者互为交叉、相互补充,共同维系着英国社会正常的经济和法律秩序。另外,英国是欧盟和欧洲委员会的成员

2017-2018学年高中历史 第二单元 英国议会与国王的斗争 第1课 英国议会与王权矛盾的激化

第二单元英国议会与国王的斗争 第1课英国议会与王权矛盾的激化 一、选择题 1.对下面漫画的解读正确的是( ) 17世纪英王和议会的角力 A.两者的“角力”可追溯到《大宪章》 B.“光荣革命”结束了二者的角力 C.《权利法案》使国王失去了全部权力 D.议会的胜利完成了英国民主的进程 解析:漫画描述了17世纪英王与议会的权力之争,这与其历史传统有关,也就是限制王权的传统,可追溯至《大宪章》,故A项正确;英王与议会的斗争持续至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以及责任内阁制的建立,故B项错误;《权利法案》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但仍然保留了很大的权力,例如行政权,故C项错误;英国的民主具有渐进性,议会的胜利只是阶段性胜利的标志,故D项错误。 答案:A 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查理一世因为税收问题和英国议会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该斗争的实质是( ) A.议会和国王的权力之争 B.新兴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势力的斗争 C.维护英国传统体制之争 D.议会与国王的经济利益之争 解析:议会的组成人员在当时主要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因此议会与国王的斗争主要是新兴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势力的斗争。 答案:B 3.自1629年起,英国经历了11年无议会的国王个人统治时期。1629年,查理一世解散议会,其直接原因在于( ) A.国王与议会矛盾激化B.议会通过《权利请愿书》 C.查理一世擅自征税D.议会号召人民抗税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再认再现能力。解题时注意关键词“直接原因”。当议会号召人民抗税时,查理一世于1629年将议会解散。 答案:D 4.英国议会先后通过《权利请愿书》与《大抗议书》,其核心的要求是( ) A.拒绝缴税B.保护人权 C.限制王权D.议会定期召开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比较分析能力。议会通过的两个法律性文件都是在国王厉行专制统治的情况下通过的,因而主要是提出限制王权的要求。 答案:C 5.长期议会的召开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的标志,这是因为( ) A.议会提出了限制王权的要求 B.国王企图以武力镇压议会 C.议会得到了城乡群众的支持 D.议会逐渐把持了全国政权 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弄清“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概念的基本含义。资产阶级革命是指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产阶级专政为目的,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革命。由此可判断A 项符合题意。B、C、D三项都不符合题意,应予排除。 答案:A 二、非选择题 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权利请愿书》本已在议会全体会议上批准,但由于一项非法宣言而遭毁坏,该宣言使请愿书对其本身、对议会权力、对臣民自由以及对发布此请愿书的目的都起了破坏作用;现在这请愿书已经毫无用处,而只能说明:在法律和自由已经严肃而明确的宣示之后,那些大臣们依然飞扬跋扈,竟敢破坏王国的法律和压制王国的自由。 材料二比一切东西更有利的莫如挖掉这些罪恶的根源,那就是不经议会同意,而妄以国王陛下名义,向人民征税或征收其财产税的专断权力;如今,已由两院断定并以议会的一项法案,宣布这权力是违反法律的。 材料三上下两院恭请国王陛下录用议会所信任的枢密大臣、大使及其他大臣,在国内外主管国王陛下的事务,否则我们既不能给陛下提供维持生活的费用,又不能对海外的新教徒按其要求,提供援助。 ——《大抗议书》(1641年12月) (1)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分析《权利请愿书》为什么已经毫无用处。 (2)材料中,议会是怎样抗议国王的? (3)《权利请愿书》和《大抗议书》是17世纪英国政治史上的重要文献,这两部文献反

英国议会辩论制介绍

英国议会辩论制介绍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本届比赛采用英国议会辩论制(也称为世界大学辩论赛制式),即British P a r l i a m e n t a r y D e b a t i n g ,简称 B P F o r m a t 。 1. 辩论队 每轮英国议会制辩论比赛中有4支辩论队同场,每队2人。支持辩题的队伍称为“正方”,驳斥辩题的队伍称为“反方”。正、反两方分别由两支队伍构成。每一支队伍都需要与另3队进行竞争,最后决出1至4名的排名次序。 2. 辩论队伍及选手发言顺序 注: 1)一轮比赛由4支队 伍参加,每队2人;正方的上院和正方下院代表政府; 2)每场比赛开始前,抽签决定4 支队伍的4个角色;其中2支队伍为正方、2支队伍为反方,互相为竞争关系; 3)表中R 为角色,数字1-8为发言顺序; 4)每人发言时间为7分钟(含接受和回答POI 质询的时间)。 3. 发言计时 1)每位辩手的发言的时间均为7分钟。 正方上院(OG ) Opening Government R1: Prime Minister/Leader R3: Deputy Prime Minister 反方上院(OO ) Opening Opposition R2: Leader R4: Deputy Leader 正方下院(CG) Closing Government R5: Member R7:Whip 反方下院(CO) Closing Opposition R6:Member R8:Whip

The United Kingdom 英国介绍_中英文

The United Kingdom, including Great Britain (England, Wales and Scotland "and Northern Ireland, is a member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y 12. Its full name is the United Kingdom. Britain is the British Isles by the majority of islands, of which the largest islands are Great Britain, the second largest isl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Irish Republic. The west coast of Scotland there is a large islands called the Hebrides. Native north-east coast of Scotland Orkney Islands, Shetland Islands, and Samoa. Of these islands with the mainland have administrative relations, but the Irish Sea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the Isle of Man and the Channel Islands between France is largely autonomous and not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nited Kingdom area of approximately 242.5 thousand square kilometers (93600 square miles), from the south coast to Scotland is almost the most northern part of nearly 1,000 kilometers (about 600 miles), nearly horizontal at its widest point about 500 kilometers (about 300 miles). "Britain" the term originated in the Greek and Latin words, which may eventually be traced back to Celtic. Although the use of "Prehistoric" This yardstick to measure, the Celtics went to the British Isles is also a later (and before that had created those civilizations such as the Avebury stone circle Stonehenge construction sites and Such well-known historical monuments), but the history of written records relating to England, after all, about the Celtics from the start. "Celtic" This phrase is very common and regularly used to distinguish the early inhabitants of the British Isles and later the Anglo - Saxon invaders. The Romans ruled from AD 43 onwards lasted 300 years. The Romans in 408 before the final withdrawal of the island were from Northern Europe began to Angles, Saxons and Jutes intrusion, has undergone a period of growing chaos. "England" is the word from the "Angles" came. Over the next two centuries, and gradually became a settler harassment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a number of small kingdom. British people in today's Wales and Cornwall Regional Independent survive. These small kingdom there was relatively strong to dominate the country's kingdom, first in the North (Northumbria Kingdom), and then in the central (the Kingdom of Mercia), and finally in the south (Wessex kingdoms). However, from the Scandinavian Vikings then invaded England and settled down, although in the 10th century Wessex dynasty, beat off the invading Danes and for a time to dominate the vast region of England. In 1066 took place on the last successful invasion of England. Duke William of Normandy in the Battle of Hastings defeated the British, the Normans from France and others come here to settle. In the ensuing three centuries, the French became the language of nobility, the legal structure has been the English Channel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passage of that set of consequences, and social structure, to some extent been affected. Wales, though often in England within the sphere of influence, but has been a bastion of Boston. However, in the Prince Llewellyn was killed in 1282, after Edward I waged a battle and victory to put England under the rule of Wales. Welsh nationalist sentiment continues to rise, the beginning of the 15th century rebellion led by Owen

英国法律服务简介

英国律师服务简介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 摘要 ●英国法律界 ●事务律师及出庭律师 ●教育及培训(包括大学预科法律学习) ●法律服务法规改革 ●当前法律界架构 ●2007法律服务法案 英国法律界 ●三地管辖权:英格兰及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 ●两大职业类型(大律师/出庭律师、事务律师) ●两类法律:普通法(适用于英格兰及威尔士、北爱尔兰)、苏格兰法(适用于苏格兰)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占了整个英国律师的90% 世界法律体系 事务律师 ●为英国经济创造160亿的收入 ●占GDP的1.5%,高出会计师50% ●286000人在法律行业工作 ●140000人在职事务律师 ●108000人支付执业费 ●25%的事务律师受雇于非事务律师雇主 ●事务律师 ——从公众及业务领域获得信息并提供建议 ——独立执业、合伙或以其它附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形式执业 ——一般执业除出庭辩护外的所有法律服务项目 ——从1994年开始,受训事务律师可以在各级法院出庭 ●出庭律师 ——由事务律师介绍案源 ——在英国几乎不直接与普通公民联系业务(2004年后,通过正常程序允许他们直接联系业务的除外) ——在高级法院代理委托人诉讼 ——提供关于复杂法律事务的建议 ——独立工作,但在协会内部有交流 法律意见

●律师都可以提供法律意见,除了一些专门领域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业人员来提供法律意见: ——诉讼, ——为客户提供移民方面的法律意见或服务, ——起草信托契约, ——制作遗嘱, ——产权转让以及证书制作。 ●“事务律师”这个称谓,在1974年的律师法案中含义有所保留。 事务律师资格Ⅰ ●主要来源——法学毕业生(占新从业事务律师的51%) ——3年制法学学位(7门核心课程是取得学位的必修课) ——1年的职业课程(法律实践课程-LPC) ——两年的实习合同 ——专业技能课程(12天的训练和合同训练期间的考试) ●非法学毕业生(占新从业事务律师的20%) ——3年取得非法学学位 ——1年修完包括7门核心课程在内的过度课程(法学研究生) ——然后参加法律实践课程LPC,两年的实习和专业技能课程 事务律师资格Ⅱ ●ILEX 途径(占新从业事务律师的2%) ——是法律规定的某一特定法律领域的法律专业人员 ——通过夜间和周末课程以及考试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面向非大学毕业生开放。 ——通过法律实践课程取得律师职业资格。 ——至少5年的专业经验。 ——基于专业工作经验,可以不经过实习合同阶段。 事务律师资格Ⅲ ●出庭律师获得事务律师资格(占新从业事务律师的3%) ——职业行为的过渡考试 ——至少两年的法律实践(包括一年的见习期) 事务律师资格Ⅳ ●外国律师获得事务律师资格(占新从业事务律师的14%) ——资格考试包括四方面: -所有权 -诉讼 -职业行为 -普通法原则 ——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的律师,在获得资格前需要一年的英国普通法实践——关于是否对非欧盟民事律师开放的问题正在讨论 ●其余10%新从业事务律师,其取得资格的方式未被研究机构统计

辩论英国议会制bp赛制介绍

英国议会制(B P)赛制介绍Introduction about British Parliamentary Style (一)辩论队 每轮英国议会制辩论比赛中有4支辩论队同场,每队2人。支持辩题的队伍称为”正方”,驳斥辩题的队伍称为”反方”。正、反两方分别由两支队伍构成,并分别发表开篇陈述和总结陈词。每一支队伍都需要与另3队进行竞争,最后决出1至4名。 (二)选手发言顺序 每位选手都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发言: (三)发言计时 每位辩手的发言的时间均为7分钟。辩手提出”质询”的时间应在第2到第6分钟之间。”质询”是指在对方发言时,针对发言者正在申述的论点提出的本方观点。 发言计时从辩手开始说话为始;所有必要内容(包括说明、介绍等)都在计时范围内。计时人员将在以下时间点向选手示意: ·第一分钟末响铃一次(允许开始提出”质询”)

·第六分钟末响铃一次(提出”质询”的时间结束) ·第七分钟末(7’00’’) 连续响铃两次(发言时间结束) ·超时15’后(7’15’’) 连续响铃(发言缓冲时间结束) 在连续两次响铃结束后辩手有15秒“缓冲”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允许选手总结已出具论点。“缓冲”时间内不允许出具新论据,在“缓冲”时间内提出的新论据可以被裁判判为无效。在”缓冲”时间后仍继续发言的辩手将被裁判团扣分。 (四)辩手角色分配 每个选手都有一个定位,每一个发言都有其特殊目的。下面列出的辩手角色描述具有借鉴作用,并非必须完全遵循。根据不同的辩论形式,辩手有时需要在完成本角色需要说明的部分之外,还要表述其它方面的观点,在正方支持辩题、反方驳斥辩题的基础上,发言结构仍需满足其它论证的需要。 除了辩论双方的第四辩手,其它所有辩手都需要提出自己的论点。除了”首相”,所有辩手都要反驳对方辩友的辩论。

英美政治法律制度的比较

英美政治法律制度的比较 工业革命的浪潮使得全世界的生产力得到了飞速的提高,那时的英国作为产业革命的最大收益者之一,毫无悬念的成为了领导世界的霸主。而随着一战、二战的结束,人类在受到极大的创伤的同时,英国也丢失了自己世界霸主的地位。当然,即使是现在,任何人都无法忽视英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对世界的影响力。无数的杰出的思想家、政治理论家、法律学者在英国诞生,引领了几个世纪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个仅仅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美国给世界政治法律制度史带来的,不仅是一次思想领域的革命,更是一场实践领域的革命。无论是她对三权分立理论的实践,还是她对人权内涵的扩大等问题的探讨,都成为近现代各国纷纷称赞、学习与效仿的对象。除去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不谈,她在政治法律制度上的世界影响力,也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超越的。 政治制度(Political Regime)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法律所指的是一个国家用来规范国家各方管理的一个政策,在法律制度里,包含很多的法规和政策。广义的法律制度则是指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体现社会制度的各种法律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政治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家庭法律制度、文化法律制度及狭义的法律制度等。 我国现如今正处在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学习并借鉴英美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来补充和完善本国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本着此精神,本文拟就英美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作一比较。 一、英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自问世以来,极大的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然而,在近现代宪法史上,许多的关于宪法制度最为基本的问题是在不断地宪法实践中才逐步找到答案,英美两国作为宪法制度的集大成之国,在许多问题上也存在者分歧。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是指非经国家立法机关以特定程序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展示法律内容的,却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它包括习惯法(Common Law)和判例法(Case Law)两种形式。不成文法主要不仅指判例,还包括惯例。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不成文法在法学上称为法的间接渊源。一些法学著作中也称为“非制定法”,其主要特点是未经立法程序,而非无文字记载。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是以不成文法为特征的法系,但是在宪法采用何种形式时,英美两国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 殖民地时代的美国对于英国法律的批判的焦点之一就是不成文法形式本身的弊病,因而当时美国许多的法律学家都倾向于采用成文法的形式制定一部稳定的、较为明确的宪法,以弥补不成文法本身的缺陷会给宪法制度带来的隐患,以确保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和对政府权力的有效限制,经过无数的美国宪法制度的开拓者们的争论和衡量,最终近现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诞生了。

(人教版)选修二检测:第2单元《英国议会与国王的斗争(含答案)

第二单元过关检测 (时间:60分钟分值:100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1.新航路开辟后,英国资本主义兴起并迅速发展,阶级关系发生变化。其中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阶级基础的是( ) A.国王独断专行 B.农民的大量破产 C.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成长 D.贵族和商人拥有雄厚实力 解析: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阶级基础是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 答案:C 2.从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英国农业人口比重骤降的直接原因是( ) A.城市的兴起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 B.贵族地主为兴办牧场强行占地 C.城市资本家大量租地开设工场 D.政府支持海盗行为和殖民掠夺 解析:题干中的时间限制为“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可排除A项,题干所述的是农业人口,可排除C、D两项。答案:B 3.查理一世登基后要求人民“自愿”向王室交纳“恩税”,不料此举引起全国的抗议浪潮,各地的口号是:“议会!议会!除了议会不纳税!”“只要我们有两头牛,就愿意出售一头来资助陛下,但须通过议会!”上述现象反映出当时英国( ) A.政府征税必须经过人民的普遍许可 B.政府征税必须经过议会的授权 C.议会有征税的权力 D.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 解析:中世纪的英国形成一种传统:政府征税必须经议会通过。 答案:B 4.1628年,克伦威尔如愿以偿,成为一名议员,在议会中因税收权问题和查理一世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从历史发展趋势来看,该斗争的实质是( ) A.议会和国王的权力之争 B.新兴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势力的斗争 C.维护英国传统体制之争 D.议会与国王的经济利益之争 解析: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限制王权,实际是反对封建专制,以掌握政权,故B项反映了斗争的实质。 答案:B 5.“此后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随意征收捐税。”《权利请愿书》中的这条规定说明( ) ①宣布国王不经议会同意随意征税是非法的②国王任何时候都不能征税③税收问题一度成为双方斗争矛盾激化的因素④议会对国王的胡作非为提出严重抗议 A.①②③ B.②③ C.②③④ D.①③④ 答案:D 6.《大抗议书》对《权利请愿书》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其发展之处是( ) A.反对国王滥用王权 B.谴责国王滥收捐税 C.采用非暴力的手段 D.政府对议会负责

(完整版)英国历史大事年表

英国历史大事年表 都铎王朝:1485~1603(近代英国开始) 1485年:亨利七世即位 【15世纪中叶,30年的玫瑰战争导致都铎王朝建立,获胜方南方大地主和新贵族的代表亨利·都铎加冕为王,是为亨利七世。都铎王朝正值资本主义在英国初升时期,产生了两位有名君主:亨利八世,为子嗣和婚姻问题与罗马教庭宣布决裂,成立英国国教(即圣公会);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确立了英国的海上霸权,正值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了莎士比亚。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被伊丽莎白指定为继承人,1603年,詹姆斯登上英格兰国王的宝座,成为詹姆斯一世,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这为100年后(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正式合并创立了条件。】 1558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即位,统治英国达45年之久 1564年:莎士比亚诞生 1588年: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树立海上霸权。【英国在1588年英西海战中的胜利,是一次以弱胜强的胜利,它再一次显示了在王权统治下的民族国家的力量。长期处在欧洲主流文明之外的岛国,第一次以强国的姿态向欧洲大陆发出了声音,并迅速进入世界海洋霸权和商业霸权的争夺中心。】 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 1603年:80岁的伊丽莎白一世去世了。 苏格兰王詹姆士六世加冕成为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统一了英格兰和苏格兰 1620年:对新教徒的镇压激化,一批新教徒乘"五月花号"抵达美洲 1628年,《权力请愿书》 1640年,英国在全球第一个爆发资产阶级革命,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先驱。 1642~1651年:英国内战爆发 1649年:查理一世(詹姆士一世的儿子)被处决(1.30),克伦威尔宣布共和政体(5.19) 1660年:(查理二世)王朝复辟【詹姆斯二世(查理二世儿子)继承王位,后被罢黜。】 1676年:格林尼治天文台设立 1679年,人身保护法;托利党成立(1833年改称现名)

英国议会制辩论赛介绍

1、BP制是British Parliamentary(英国议会制)的简称,是仿照英国议会开会议事模式而设计的一系列辩论赛规则的总称,是全世界范围内使用最广泛的辩论规则,世界大学生辩论赛WUDC(The World Universitie s Debating Championships)及中国辩论公开赛China Open均使用此规则。 2、常见的BP制是四队议会制辩论,每场比赛分正反双方,设“正方上院”、“正方下院”、“反方上院”、“反方下院”四队,每队两人,故可概括为“两方、四队、八人”。 3、胜负评判为排序制,即根据各队表现在四队中排出1、2、3、4名,胜负不以正反方而论,即完全可以出现正方上院第一名而正方下院第四名的情况。 4、BP制的竞赛程序可简单描述为“角色扮演”+“交替演讲”,每位辩手均拥有一个议员角色,均拥有7分钟左右(不同赛事时长不一)发言时长,正反方从上到下交替发言,没有自由辩论等任何快速交替发言环节。 5、BP制有一种特殊的“质询”规则:Point of Information (“PoI”)。Po I允许对方辩手在“非保护时间”(每人发言时间中除开第一分钟和最后一分钟之外的所有时间)示意要求提问,经发言者允许后向发言者提问质询。质询者提问时间计入发言者时长,故针对PoI,发言者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何时接受、如何回答等事宜。

6、BP制区别于常见华语辩论赛制的最大特点在于“角色扮演”,如下表: 正方上院第一位发言 者首相(Prime Minister) 正方一辩 反方上院第一位发言 者反对党领袖(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反方一辩 正方上院第二位发言 者副首相(Deputy Prime Minister) 正方二辩 反方上院第二位发言者反对党副领袖(Deputy Leader of the Oppositio n) 反方二辩 正方下院第一位发言 者政府阁员(Member of Government) 正方三辩 反方下院第一位发言 者反对党阁员(Member of the Opposition) 反方三辩

英国法律制度简介

英国法律制度简介 英国法律的主要特征简单概况如下:(1)英国法律的基础是普通法的传统,它是几百年来由法官们通过判例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官造法”制度,先例判决是英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渊源;(2)法官在发展判例法和解释议会的制定法的含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3)法院的审理程序是控辩式,法官不调查案情,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给法庭的证据作出判决。法官通常不调查事实和收集证据,在法官眼里,只用证据,没有事实。 一、法院体系 英国的法院体系除了各种法院和治安官法庭外,还有许多具有准司法权的裁判所、委员会等,分别根据制定法的授权,专门处理某一方面的争议。 具有制定判例的能力: 上议院--英国法院体系中,实际上的最高法院是作为终审法院的上议院。上议院享有民事和刑事的上诉终审权。 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Appeal,设刑事庭和民事庭,负责审理上诉案件。 高等法院--The High Court,设王座庭,大法官庭和家事庭,对高等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向上诉法院上诉。 不具有制定判例的能力: 王冠法院--Crown Court,分不同辖区设立的刑事法院,目前唯一实行陪审制度的英国法院。 郡法院——County Court,分不同辖区设立的负责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法院,通常由一位法官实行独任审理。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直接向上诉法院上诉。 治安官法庭——Magistrate’s Court,基层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刑事方面的轻微犯罪,民事上限于夫妻分局、抚养和监护、收养等。 二、法官 1.大法官(Lord Chancellor):严格意义上并非法官,作为上议院和司法委员会成员,更多的是政治家。 2.上诉法院的两位庭长,从实际意义上讲,它们才是英国最高级别的职业法官。 上诉法院刑事庭庭长(Lord Chief Justice)/上诉法院民事庭庭长(Master of Rolls) 3.上议院法律议员(Lords of Appeal in Ordinary) 4.上诉法院法官(Lord Justices of Appeal) 5.高等法院法官(High Court Judge) 6.巡回法官(Circuit Judge)

人教版选修二:第二单元《英国议会与国王的斗争》检测卷及答案

【志鸿优化设计】2018版高中历史第二单元英国议会与国王的斗争单元过关检测新人教版选修2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1.新航路开辟后,英国资本主义兴起并迅速发展,阶级关系发生变化。其中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阶级基础的是( )。 A.国王独断专行 B.农民的大量破产 C.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成长 D.贵族和商人拥有雄厚实力 解析: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阶级基础是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 答案:C 2.从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英国农业人口比重骤降的直接原因是( )。 A.城市的兴起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 B.贵族地主为兴办牧场强行占地 C.城市资本家大量租地开设工场 D.政府支持海盗行为和殖民掠夺 解析:题干中的时间限制为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可排除A项,题干所述的是农业人口,可排除C、D两项。 答案:B 3.查理一世登基后要求人民“自愿”向王室交纳“恩税”,不料此举引起全国的抗议浪潮,各地的口号是:“议会!议会!除了议会不纳税!”“只要我们有两头牛,就愿意出售一头来资助陛下,但须通过议会!”上述现象反映出当时英国( )。 A.政府征税必须经过人民的普遍许可 B.政府征税必须经过议会的授权 C.议会有征税的权力 D.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 解析:中世纪的英国形成一种传统:政府征税必须有议会通过的征税法案,而非议会有征税的权力。答案:B 4.1628年的某个夜晚,伦敦商业区张灯结彩,直到深夜人们还成群结队举着火炬,挤满了首都的街道。出现这一状况主要是因为( )。 A.《权利请愿书》获准成为法律 B.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断头台 C.查理一世在《大抗议书》上签字 D.詹姆士一世登上英国王位 解析:发生在1628年的事件只有A项。C项阐释错误,查理一世并未在《大抗议书》上签字;B项发生于1649年;1628年时英国在位的国王是查理一世。 答案:A 5.《大抗议书》对《权利请愿书》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其发展之处是( )。 A.反对国王滥用王权 B.谴责国王滥收捐税 C.采用非暴力的手段 D.政府对议会负责 解析:解题关键是要理解“继承”与“发展”的含义,相同之处可谓是“继承”,不同之处可谓是“发展”。A、B两项是两文件在内容上的相同之处;C项是两文件在斗争方式的相同之处。只有D 项是不同之处。 答案:D 6.标志着议会反对派与英王彻底决裂的事件是( )。 A.查理一世撕毁《权利请愿书》 B.詹姆士一世迫害“清教徒” C.查理一世被迫召开长期议会

英语的发展史(中英文版)

一种民族语言(包括词汇)的发展与民族的历史密切可关。要了解英语语汇的发展史,不 可避免地跟整个英语的发展史,乃至英国的历史密不可分。 不列颠群岛的最早居民是凯尔特人,又称不列颠人。公元前55年,罗马人在凯萨大帝的 率领下侵入不列颠群岛,凯尔特人被罗马人赶入威尔士和苏格兰的深山之中。直到公元 410年,罗马占领时期才告结束。随后,来自德国北部平原的三个日耳曼部落盎格鲁人, 撒克森人和朱特人开始来到不列颠定居。英语就是盎格鲁—撒克森人的语言。 语言史学家一般把英语的历史分为三个时期:1、古英语时期,2、中古英语时期,3、现 代英语时期。 1、古英语时期(又称盎格鲁-萨克森时期公元450—1100年) 日尔曼部落在不列颠定居后,名自占领一些地区。盎格鲁人占领了泰晤士河以北的英格兰 的大部分地区和苏格兰的低地,朱特人占领了肯特郡一带地区,撒克森人占领了泰晤士河 以南的大部分地区。各个部落建立了一些小王国,出现了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直到公 元830年,阿尔弗雷德大王才统一了整个英格兰地区。由于全国长期没有统一,所以古英语时期存在着多种方言,主要方言有四种:西萨克森语,肯特语,莫西亚语和北恩布里亚语。这四种方言都曾一度占主导地位。西撒克森语保存下来的手搞最多。其它方言在形成 英语的过程中也起过很重要的作用。 古英语的词汇有着浓厚的日尔曼语族的特点。这主要表现为复合法是重要的构词方法。复 合词在古英语词汇中占有显著的地位。据统计,在史诗《贝奥武夫》3183行诗句中,竟有1069个复合词。有些复合词中不重读部分,渐渐失去了独立地位,而演变成了词缀,如 for-, in-, -ful 等派生法在古英语中也广泛使用。共有二十四个名词后缀、十五个形容词后缀,-dom, -hood, -ship, -ness, -the, -ful,- ish 等词缀都可溯源到古英语时期。古英语时期的诗歌有一种特殊的修辞手法,即头韵(alliteration),由此产生的许多短语一直保留到现在,如night and main, friend or foe, a labour of love。 古英语时期有两个重要的历史事件,给英语词汇带来较大的影响。第一件事是基督教传入 英国。公元597年,一个名叫奥古斯丁的牧师从罗马来到英国传教。罗马文化随着基督教传入了英国。与此同时,一批拉丁词进入了英语。 第二件事是北欧人入侵英国。从公元790年开始,大批斯堪的那维亚人在英国定居。丹麦国王卡纽特还一度成为英国的君主。斯堪的那维亚人和英国人频繁交往,所以有许多斯堪 的那维亚各国的词语进入了英语。 2、中古英语时期(公元1100—1500年) 公元1066年,诺曼人在征服王威廉率领下,横渡英吉利海峡,在哈斯丁战役中击溃了盎 格鲁-萨克森军队,英王哈路德战死,英国被征服。这在历史上被称为诺曼征服。从此,英国结束了分裂状态,置于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之下。谨曼征服是英国历史上的重要转折点,对英语的发展有巨大的影响。 诺曼征服之后,谨曼人占据了教会和政府的一切重要职务。以后的二、三百年里,谨曼法 语成为英国的官方语言。普通人仍然讲英语,但英语的文字记载却几乎中断。中古英语一 般右以分为两个时期,1204年后,英语逐渐恢复主导地位。1362年英王爱德华三世首次 用英语向议会致词。十五世纪,伦敦标准方言兴起。1476年,卡克斯顿把印刷术传入英国,

英国司法制度史,pdf

英国司法制度史,pdf 篇一:英国司法制度 英国司法体制分析及理论探讨发布日期:20XX-05-17文章来源:互联网(体制简介部分) 英国的司法制度渊源流长。19世纪末英国通过对其司法组织系统进行较大规模改革后初步形成了近代英国司法制度的框架,对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英国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机构,尽管它是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英国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个地区,其中后两个地区的司法体制与英格兰不同。这是英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点。这里所介绍的英国司法体制仅指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 一、司法行政机关 英国没有专门的司法部,司法行政事务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由法务大臣和内政大臣行使,设有法务大臣办公室和内政部。 在英国,法务大臣是最高法院院长、上议院议长、内阁成员是全国司法部门的首脑,负有司法、立法、行政三种职务。法务大臣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全国的法院系统;制定并监督执行司法方面的政策及行业标准;向议会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见;管理全国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录用、培训、考证及工资福利等;负责向全国司法机构的运转提供财政物资保障等。

内政部在司法行政方面的职权主要体现在法律和秩序的管理,对刑法制度负有总体责任,同时负责警察、监狱和其他惩戒机关。其内部设有消防和警察司,刑事、缓刑和安置司,广播、社区计划、平等机会、移民和国籍司,监狱司,编制司、财政和综合司等多种机构。 二、律师制度 英国的现代律师制度是在经历19世纪司法改革后才最终定型的。目前所有的律师法都已由《1974年律师法》合而为一,该法是根据从1957年至1974年间与律师有关的法律和其他法律规定制定的。该法对律师资格的取得,律师执业的权利和义务,对律师的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英国律师制度最突出的特点是,根据从业方式和从业范围,将职业律师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类。事务律师在一定意义上是辩护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出庭律师是专门从事高级法院辩护业务的律师。事务律师和出庭律师两种律师资格所要求的条件不同。英国律师的权利可分为基于当事人的利益而享有的权利与因律师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英国事务律师的行业组织机构是法律协会,由上诉法院院长领导。事务律师自愿参加该协会。四大律师学院和律师协会理事会作为新的中央管理机构,对出庭律师统一行使各种管理职能。 三、公证制度 在英国没有统一的公证法,现在适用的公证法主要是1801、1833、1843年英国国会通过的三个有关公证人的法令,根据调整范围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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