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儿童医院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XX儿童医院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XX儿童医院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病区

外出进修学习制度及实施细则

根据XX市儿童医院文件徐儿医【2009】37号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提高我科医生业务能力,加快科室人才培养,科室根据需要选送科室业务骨干和业务能力突出的专业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通过科务会成立新生儿内科外出进修学习小组,制定新生儿病区来科进修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

成立新生儿病区医师外出进修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组员:

一:我科外出进修人员需符合以下资质:

1:需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执业医师资质者。

2: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外出学习前一年有论文发表的,或连续2年完成综述的每年可参加一次省内学习活动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及副高以上职称医技人员,在学习前一年有论文发表或者连续2年完成综述的,每年可参加省内省外学术活动各一次。

3.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者,次年不准外出进修学习,定为不合格者2年内不准外出进修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外出进修学习。

5: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支持各级医学会的学术会议。

二:外出学习时间、地点要求及待遇

1、1:外出进修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每人每年累计小于21天。(有科研课题的医技人员除外)

2:外出参加同一个学术活动或学习班,原则上省外只允许一人参加,省内一至两人参加,市内可酌情增加参加人数。

2、外出学习活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外出学习期间的薪酬待遇,按徐儿医《XX市儿童医院科教研管理方法》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出进修学习管理程序

1、我科医师外出进修学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由新生儿内科外出学习审核小组科室主任同意,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签署同意意见、有计划的安排外出进修。护理人员还要护理部签署同意意见;科主任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报科教科,经科教科审查登记。省内的学习由分管副院长批准,省外的学习由院长批准,方能外出进修、学习。

2、外出进修学习后,医技人员必须将新的信息和学习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及开展讲座形式向所在科室组织学习。并将学分证书复印件留科教科存档,同时主持院内业务讲座一次以上。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学习机会。

3、外出进修学习人员要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外出进修半年以上(含半年)者需要与医院签合同,不得提前返回(医院、科室有特殊情况

需要提前回来者除外)。提前三个月返回者,赔偿50%进修费。完成进修学习的医技人员返回医院后,要在医院服务五年,违者要赔偿全部进修学习费用。

4、外出进修半年以上者,可在离院前2天办理科内交接班,离院、安排家务等手续。进修1年者返院后休息2天,进修半年者返院后休息1天,进修前在科室办理离院手续。

5、进修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及博士及参加脱产培训和学术活动,不得自行中止或者提前或者延期结束进修,不得更改进修项目。

6、进修期间严格遵守所进修医院规章制度,服从进修医院的进修安排,维护所在医院及所进修医院的名声和利益,若造成严重影响的终止其进修,交医院处理。

新生儿病区外出进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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