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反违章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442

反违章管理办法

Anti-Illegal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4定义

4.1违章

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2习惯性违章

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5总则

5.1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5.2反违章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处罚、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要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达到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

5.3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奖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习惯性违章,深层次挖掘管理和装置性违章,严惩一切违章行为,重奖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风电场要根据本本风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反违章管理细则。

5.4风场要积极参与并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无违章风场和无违章班组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有效形成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管理局面。

5.5公司每年年初,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风场要根据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结合本风场实际,制定反违章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5.6为加强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部、生产部、工程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及风场厂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5.7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各项规

章制度;

--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所需的人、财、物;

--监督各风场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6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6.1员工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6.1.1认真学习并掌握上级及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6.1.2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的安全行为,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6.1.3发现有人违章或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6.1.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提出异议并拒绝执行。

6.2班组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6.2.1贯彻落实公司及风场反违章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安

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本班组反违章工作。

6.2.2抓好班组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护技能。

6.2.3建立班组违章检查制度和职工违章档案,定期开展反违章查处活动。

6.2.4建立班组违章管理记录,对职工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违章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6.2.5每天的班前会,应根据当日作业内容,布置反违章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班后会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

6.2.6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应分析本班组及其他同类型单位发生的典型违章现象,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对班组一周来的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考核。

6.3风场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6.3.1贯彻落实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各项要求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本风场反违章工作。

6.3.2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开展,建立本单位违章检查制度和职工个人违章档案,定期开展反违章查处

活动。职工个人违章档案要对员工本人的工作经历、岗位技术能力、安全培训学习情况、违章情况、所受过的处罚与奖励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违章积分卡应装入员工个人违章档案,并按要求填写和执行。

6.3.3风场领导每周至少两次深入生产现场,对班组人员作业及劳动纪律进行检查。

6.3.4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考核,制定下一步反违章工作重点并上报厂安监部。

6.4安监部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6.4.1安监部是公司反违章工作总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在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负责组织并监督风场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4.2应充分利用安全月、春秋检、冬训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规程制度考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6.4.3组织建立、修订、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生产人员提供标准的作业规范。

6.4.4根据生产作业情况,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对生产

过程中的违章情况进行检查。

6.4.5每月组织一次夜间查岗,准确掌握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发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进行纠正。

6.4.6每月对全厂反违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分析和考核,并在违章曝光栏中张贴。

6.4.7建立全员违章管理台帐,以年度为单位,统计违章积分,按照积分值管理办法,下达违章积分通知单,提出处罚、停职学习意见,并监督执行。对停职学习人员应规定学习内容,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4.8建立违章曝光通告制度,以开辟违章曝光栏、网上反违章专栏,以及会议通报等形式,曝光违章情况,汲取经验教训,从而达到警示全员的目的。

6.5生产部反违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6.5.1生产部应协助安监部抓好对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夜间查岗及其他各类违章违纪检查。

6.5.2对现场作业除主要负责技术管理和指导外,还应对出现的各类违章现象和不安全苗头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6.5.3采取一切有力措施积极消除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工器具及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努力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杜绝装置性违章的发生。

7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到位标准

7.1风场应在控制室设立违章检查记录本,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检查违章情况。

7.2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违章的要求如下:

7.2.1公司总经理应每季度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2生产副总经理应每月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3安监部主任和安监部专工应每周至少1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4风场厂长及其它管理人员应每周至少2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5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应每周至少3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检查记录。

7.2.6班组每项作业,工作负责人或操作监护人必须检

查工作组成员是否有无违章现象,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7.3以下工作安监部、生产部以及风场厂长必须及时到位监督检查:

--3台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及检修后启动并网;

--110kV等级以上设备停(送)电操作及母线设备清扫预试;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检修后试验(如:超速试验、飞车试验、振动试验,正常停机试验及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

--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第一次投运;

--大型设备(如:叶片、机舱、塔筒、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卸运;

--其它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作业。

7.4春秋检设备检查作业现场、大小修作业现场、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复杂的设备检修作业及倒闸操作,有关领导必须到现场检查有无违章现象,对违章人员要严肃考核。

8违章行为表现及分类

8.1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违章行为分类办法,将违章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反违章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编制: 年月日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所构成的违章行为的范围、定性及处罚程度。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各部门及个人。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热电厂产业《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 3.总则 3.1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提高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实现“零违章”确保“零事故”的目标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电力法》的有关条款,以及《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规定》、《《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结合热电厂产业关于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事故、消灭违章、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规范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特制订《电厂电力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3.2电厂及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保证员工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杜绝思想上、管理上、工作上、行为上的违章,以形成习惯性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3.3 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制度,开展对反违章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员工违章档案,最大限度地杜绝由于违章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4 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以形成连锁挂钩、互相制约的考核机制。 3.5 反违章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四不伤害”的能力。 3.6 反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贯彻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3.7 本办法由综合科、安培科、生技科、等部门共同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 3.5.1 休假逾期的; 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 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 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 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 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

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407-38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

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5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外来单位以及进入公司生产、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专、兼职安监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的权利。 (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作业人员(含外来人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制止同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三、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总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基建办公室、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政工部、工会、财务部主要负责人 2.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或其他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各车间、部室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调查取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反违章管理规章制度

反违章管理规章制度

反违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努力实现“无违章”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全员参与,互相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层层保。要建立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部门保企业的保证体系。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要建立起有效运行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超前防范。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反违章工作的认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四不伤害”能力,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一)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由安监、生技、监察、工会、人事劳资、公安等部门的领导组成,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二)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三)反违章工作小组的职责: 1、检查生产车间(队、处)、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2、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整改及考核。 第二章违章分类及管理 第六条违章的分类及管理原则 (一)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二)对发现的各类违章,都要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各单位及其生产车间都要设立违章曝光栏(或网上公布),公布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 1、违章曝光栏的位置应设在该单位、车间每个职工都能看到的地方; 2、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

公司车辆违章、交通事故管理办法

陕西国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车辆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意识特制订《公车日常管理及违章、事故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车辆的管理办法 1、凡我公司分派各部门使用的车辆,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操作,无固定操作人员的,由部 门负责人进行日常统一管理。各部门应如实做好本部门车辆的相关记录,包括《公车使用审批单》、《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公车使用登记表》、《公车信息登记表》 《公车加油记录表》,用以作为日后违章、事故及其他问题的处理的依据。 2、无分派的车辆归公司办公室管理调配和总工毛常健管理调配。 3、《公车使用审批单》由用车部门负责人上交公司办公室或总工毛常健审批。 4、《公车加油记录表》和加油卡由总工毛常健登记和管理。 5、《公车信息登记表》由公司办公室登记,包括基本信息、年检、保险、违章、维修等。 6、《公车使用登记表》随车由驾驶员登记如实填写。 7、部门负责人,应了解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严格禁止公车私用。 、违反以下交通法规产生的违章和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解决: 1、货车司机无货运资格证的。 2、闯红灯的;

3、遮挡车牌的; 4、不按规定限速行驶的;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6、机动车违规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 7、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8、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9、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处掉头的; 10、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1、无证驾驶的; 12、酒驾、醉驾的; 13、违反交警指挥的; 14、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1、负全部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有当事人承担。 2、负次要责任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完毕后,剩余部分由公司按事故责任的划 分来决定当事人赔付比例。 3、如当事人不主动承担责任,公司则采取强制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科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电网公司及四川甘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 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11 、违章使用临时工; 12 、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行为违章主要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行为归类: 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2、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2009】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 (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1.12本办法解释权归总公司安全监察部。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惩治违章,预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保护员工生命与健康,保证设备安全,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渝电总[2007]2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反违章工作的指导思想:违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反违章应以教育培训为前提,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罚和培训五个环节建立起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结合对违章行为的严查重处,逐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遏制违章现象,最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3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第4条反违章工作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处,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罚。 第5条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车间、班组

和个人经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班组,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和《重庆市中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没有造成事故并被公司查出的其它情况的违章行为,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第6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中安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所有在岗人员。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组织领导 第7条反违章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手段,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反违章工作涉及生产现场和所有工作班成员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技经安监部,技经安监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生产车间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班长及专责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车间反违章工作。 第8条职责划分 (一)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或修改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奖惩办法。 2.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3.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 4. 监督、考核各部门生产管理干部指挥性、作业性违章。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73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

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严格把关落实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奖惩制度: 1、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实行奖励先进、惩罚违章。 2、实行各责任领导、班组、个人,对安全生产与月工资挂钩,基本工资占50%,安全占50%,全月遵章守纪,考核达标,无安全事故,按工资100%核发,对安全生产有违章现象的,打分从工资中扣除。 3、对安全员、守护人员、库管员全年达到安全责任目标,分别嘉奖30000元,对安全责任目标除与当月工资挂钩外,发生安全事故1次以上的除书面检讨外,根据情节罚款10000元,全年2次以上辞退。 4、保管员、货物配送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员应保持库内干净整齐、无杂物、产品堆码规范,否则按照

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考试题

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的条款是(A )。 A.进入作业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B.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C.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2.下列属于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A )。 A.作业现场未设置围栏;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B.无票进行工作、操作。 C.单人进行工作、操作。 3.下列属于中度违章的条款是(A )。 A.未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误登杆。 B.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下方未设围栏和专人看守。 C.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气体不按规定存放、使用。 4.下列属于严重违章的条款是(A )。 A.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B.颠倒装、拆接地线顺序。 C.工作负责人未指定临时替代人离开工作现场。 5.下列属于管理违章的条款是(A )。 A.现场规程修订延期超过3年。 B.临近带电设备修剪(砍伐)树木无可靠安全控制措施。 C.未用安全工器具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6.下列属于装置违章的条款是(A )。 A.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固定遮(围)栏

B.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C.工作班成员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A ) A.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B.线路施工邻近带电设备至危险距离,未实施导地线、绞磨、吊车等牵引工器具外壳可靠接地。 C.线路作业人员利用绳索或拉线下滑。 8.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中度违章的条款是(A) A.违规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 B.使用未按规定签名的工作票、操作票、二次措施单。 C.接受(下达)调度指令未及时记录、复诵、录音。 9.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严重违章的条款是(C ) A.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B.已明确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C.不验电装设接地线、无接地线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10.下列属于装置违章中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B)。 A.进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安稳装置传动试验未提前告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B.线路杆塔、配电台变安全标识不清、警示围栏不全等。 C.在二次屏柜上作业,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隔开标志,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11.下列属于装置违章中中度违章的条款是() A.将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和线尺、金属梯子带入变电站生产区域。

反违章管理办法

四川能投屏山电力有限公司 反违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屏山电力公司生产活动中的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屏山公司各类电力生产、基建工作。 第二条违章的分类 (一)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关系,可分为三类。生产者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发生的个人作业性违章;与生产有关的装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装置性违章;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安全措施等发布错误的命令或做出错误的决定的指挥性违章。 (二)按违章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心理、习惯等的关系,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偶然性违章主要是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导致的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是由于固守的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犯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如举办安全讲座、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以及事故案例、典型违章事例对职工进行形象生动的安全教育,使职工认清违章的高度危害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生产单位必须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牵头,加强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一)反违章领导小组,由彭万章任组长,熊仁军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陈伟、陈宗银、邱凌、曾琪担任,成员由公司职能部门、生产站所负责人组成。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监察部。 (二)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 3.统—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查,重点检查生产站所(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5.监督、考核公司各生产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管理干部的作业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反违章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反违章工作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反违章工作必须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重奖重罚。违章查处的主要原则: (—)发生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均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二)作业性违章的责任者主要是违章本人;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或其直接领导;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领导对装置性违章整改的措施落实不力即演变成指挥性违章,应定为指挥性违章。职工明知是领导违章指挥而不抵制应负同等责任,因受知识面、信息量影响未抵制,按偶然性违章处罚。 (三)对电力生产活动中的违章行为实行经济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电力生产中的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习惯性违章所致,对习惯性违章必须从重处罚。 (四)所有违章行为均应通过违章曝光栏或安全生产简报予以曝

反违章工作计划

反违章工作计划 1. 总则反违章活动目的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施工。反违章活动是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反违章行动计划,做到违章量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共同开展反违章工作。积极宣传违章的危害,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作业性违章现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避免人身及设备事故,特制订此工作计划。 1.2 为了杜绝违章行为,促使全公司职工养成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做到人员零违章、设备零缺陷、管理零漏洞、每天零起点”的安全理念,通过加强管理促进反违章工作的开展,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和管理活动,杜绝违章发生。 1.3 反违章管理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规范操作。

1.4 本工作计划规定了对人员违章行为的认定方法和考核办法。1.5 本工作计划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人员。 1.6 通过深入开展反习惯性违章促进作业标准化、反制度性违章提升执行力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和安全文化氛围的形成。 2. 反违章工作目标 2.1 目标: 2.1.1 不发生严重违章行为; 2.1.2 不发生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轻伤事故; 2.1.3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2.1.4 不发生违章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 2.1.5 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机械、火灾事故。 2.1.6 人人树立“零差错、零违章”的安全文化理念。 2.1.7 杜绝无票作业违章行为。 2.2 学习提升: 2.2.1 完善制度,规范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职责。

解读修改后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规定及其执法规范.doc

解读修改后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规定及其 执法规范- 2008年12月20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2008年11月1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通字[2008]58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程序规定》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执法教育的操作性规定,强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减少处罚面、扩大教育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警告数量明显增多,2008年上半年教育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达到2800万人次,占纠正交通违法总数的25%,较上年同比上升28%。为进一步体现教育优先的执法理念,《程序规定》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为使适用口头警告的范围更符合各地的实际,规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目前,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天津、上海、重庆等部分省、市相继推出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的措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解决突出问题。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已成为交通管理的一种重要执法手段。据统计,2008年上半年在纠正的各类交通违法中,采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的交通违法数量占总量的30%。为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的程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程序规定》重点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使用中的几个环节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在设备要求上,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二是在设置地点上,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三是在设置要求上,规定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四是在证据要求上,规定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三)规范违法信息的管理和转递,体现执法服务。《程序规定》在违法信息的审核、录入、消除、转递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一是在使用环节,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二是在转递

(完整版)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对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对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轻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罚办法》给予扣分或处罚;对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四)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明知下级人员违规不制止、瞒报的,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同为主要责任人;

(五)未经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意,经办人员擅自进行的违规行为,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 (六)因个人决策失误发生的违规行为,决策人为主要责任人; (七)因经办人员隐瞒、变造或篡改事实,造成决策失误的行为,经办人员为主要责任人; (八)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不清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以及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给本行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 第六条违规处罚信息来源包括机构自查、内部日常管理、条线检辅、审计检查、信访核查、主发起行检查、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客户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渠道。 第七条员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等依法处理。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八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经济处罚:包括扣减绩效收入、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处理:扣分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对于未转正员工也可根据情况采取延期转正、不予转正等处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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