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附件3:

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科学、准确、公正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确认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否满足一致性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

(一)要求

1.被抽查车辆的实测技术参数应与《公告》发布参数一致,标准规定有误差要求的按标准要求,没有误差要求的应符合《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

2.被抽查车辆的配臵应与《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臵备案表》一致(含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备案参数的补充或者变更)。

3.被抽查车辆的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对标准有生产一致性要求的,按标准规定的生产一致

性要求进行检验、判定。

(2)对标准没有生产一致性要求的,按型式试验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判定。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进行加倍抽样;如加倍抽样的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符合要求,否则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3)对标准没有生产一致性要求、也没有型式试验样品数量要求的,则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检验(破坏性检验项目,可每个破坏性检验项目抽取一个样品);如不符合标准要求,则进行加倍抽样;如加倍抽样的样品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符合要求,否则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4)《公告》规定的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判定为性能符合要求。

4.被抽查车辆的参数应与《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一致。

(二)判定

经核查,符合(一)要求的,判定一致性检查通过;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的,则判定一致性检查不通过。

(三)样车(样件)

1.中介机构负责抽取样车(样件)。

2.一致性检查的样车(样件),在企业成品(零件)库或生产线、销售、车辆注册登记等环节随机抽取。

3.样车(样件)应由企业代表在封样单上签字确认。

(四)实施

1.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公布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重点实施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企业范围、产品类型及项目。必要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为《年度工作方案》的补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的主要信息来源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掌握的企业生产一致性相关信息,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涉嫌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缺陷车辆产品召回信息、车辆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信息,有关管理部门及媒体反馈的产品一致性问题和顾客投诉信息,车辆生产企业上传的出厂车辆信息,针对企业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举报信息等。

2.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在生产企业、市场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抽取车辆,进行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一致性检查。

3.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相关车辆生产企业。

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车辆生产企业,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分析原因、追溯和纠正不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的产品(包括已销售产品),恢复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现场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介机构,对车辆生产企业进行以下内

容的现场检查:

1.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

2.《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

3.《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

4.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原因;

5.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影响范围;

6.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

7.企业限期整改的效果验证;

8.企业《合格证》的发放和出厂车辆信息上传管理的情况;

9.其他有必要现场确认的事项。

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应明确检查内容(上述1至9条的全部或部分),成立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长;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报送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后,将检查结果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企业主动申请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开展企业主动申请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遵循企业自愿的原则。

车辆生产企业可以主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经检查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的车辆生产企业,其有关产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以下称免检备案)后,可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申请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可申请免检备案的车辆类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

整。

(一)申请条件

1.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必须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1)申请的汽车企业应是获得生产准入许可、列入《公告》的独立法人企业,申请车型应覆盖该企业在《公告》内所有生产地址的全部车型。

(2)申请的摩托车企业应是获得生产准入许可、列入《公告》的集团公司,或独立企业(指在《公告》中具有独立序号的企业),申请须包括自身及其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及被委托加工企业;申请车型应覆盖本企业在《公告》内的全部车型(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除外,下同),包括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生产的全部车型。新增独立企业在获得生产准入许可一年后,方可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新增的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在获得生产准入许可一年后,方可由集团公司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2.车辆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满足《合格证》、车辆识别代号(VIN)备案及使用等行业管理规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无重大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3.车辆企业应当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车辆企业应当具备与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规模,生产经营状态良好、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5.所有车辆产品在批量生产时,能够持续、稳定地满足一致性要求。

(二)申请程序

1.企业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时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企业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申请书(见附表1)。

(2)《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

2.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资料审查合格的企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中介机构组织检查组对企业进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三)检查及批准程序

1.中介机构组织的检查组由车辆行业产品专家,检测试验专家,具有汽车行业背景、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及其他相关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现场检查“人日数”依据企业的规模确定。

2.现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情况审查

现场检查了解企业有关产品的技术来源、《合格证》发放和出厂车辆信息上传管理、车辆识别代号(VIN)备案及使用、子公司(分公司)设立等情况。

(2)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审查

按照《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审查表》(见附表2)审查企业在技术管理、采购、生产、检验等过程中是否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以及《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是否有效执行。

(3)整车生产场地及配臵核查

核查车辆产品批量生产时的地址与《公告》地址的一致性;核查现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要总成和零部件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生产企业等信息与《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臵备案表》内容的一致性。

(4)整车检测线审查

审查检测线能否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所有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中规定的线内和线外检验项目)。

审查检测线检测能力是否与生产批量相适应;检测线的布局是否合理;设备、仪器的准确度是否满足被测参数的要求;设备、仪器的检定、校准状况及标识;审查检测线管理文件的制定及实施等。

在检测线终端应建立计算机处理控制系统,能自动显示、打印和存储检测线内检测的数据和结果,检测数据应满足五年以上存档的要求。

(5)在生产现场或成品库抽取样车再上线检查

从企业自检合格的成品车中随机抽取样车,重新进行检测线覆盖项目的检测。当某种型号的样车某项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

时,允许加倍抽样进行一次相同项目检验;当加倍抽样的样车均合格时,则判定该项目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6)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的强制性检验

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的强制性检验项目由现场检查组根据产品特点、企业生产情况和市场反馈信息来确定。检查组抽取总成和零部件样品,委托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抽取的样品封样后由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3.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的程序

中介机构或其委托的检测机构,在市场销售环节或企业成品库随机抽取样车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抽样时须覆盖企业每种商标以及主要结构型式的车辆;抽取的样车封样后由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对全部强制性检验项目进行评价或检验。

4.判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检查结论为“不通过”,否则,检查结论为“通过”:

(1)企业在执行产业政策及行业管理规定方面出现违法、违规或不符合情况。

(2)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审查出现否决条款不符合,或一般条款的不符合率超过20%。

(3)整车生产场地及配臵核查不符合,对产品一致性产生影响。

(4)在生产现场或成品库抽取样车再上线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5)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的强制性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6)产品一致性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未通过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企业,经认真整改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5.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向中介机构提交检查报告(包括企业质量体系、产品检测情况等内容)。中介机构对检查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后,将检查结果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符合生产一致性要求的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办理免检备案,备案产品在办理车辆登记时可申请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四)免检备案的变更管理

1.已经获得免检备案的产品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地变化、产能变化、主要生产过程及加工方式变化、关键生产设备变化、检测线变化等),对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时,需及时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充检查或重新检查。

2.已经获得免检备案的产品发生变化,涉及《公告》变更或扩展时,需及时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按《公告》管理相关要求申请变更或扩展,获得《公告》批准的变更或扩展的产品可自动获得免检备案,但该产品将作为今后跟踪评价的重点。

3.企业的产品已经获得免检备案,若企业生产条件没有发生变化,且能够满足新产品增加所带来的扩大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的要求时,获得《公告》批准的同类新产品可自动获得免检备案,但该产品将作为今后跟踪评价的重点。

(五)跟踪评价

1.产品免检备案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四年,到期自动终止,企业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提出申请并接受检查。

2.有效期内,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

3.有效期内,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对已经获得产品免检备案的企业进行一次跟踪评价,必要时也可随时进行抽查。

4.对于在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获得免检备案的企业及产品,在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可以进行一次跟踪评价,以确认产品是否可以继续保持免检备案。

(六)整改、暂停或撤销

获得产品免检备案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其部分或全部产品免检备案:

1.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不能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

2.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告》、《合格证》、VIN等相关

管理规定;

3.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4.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

5.在跟踪评价中发现企业的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存在问题,对产品一致性产生影响;

6.在跟踪评价中发现产品一致性不符合要求,如产品安全、环保、节能等不能满足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或技术参数、配臵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不一致等;

7.国家相关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严重问题;

8.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被责令限期整改、暂停产品免检备案的企业,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的,撤销产品免检备案。

被撤销产品免检备案的企业,自公布撤销之日起,自动撤销产品的免检备案。

获得免检备案的产品,应当在出厂之日起2年内办理注册登记;超过2年的,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四、附则

(一)中介机构负责提出参与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机构和人员,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后,对机构及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备案。

(二)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涉及的各类记录(如计划、报告

等)由中介机构存档。

(三)车辆生产企业应当:

1.在管理层指定生产一致性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在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3.对样车(样件)进行确认;

4.配合提供各类资料、信息和相关资源;

5.对在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

(四)承担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技术性工作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暂停相关委托业务直至撤销对其委托。

(五)从事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其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表:1.企业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申请书

2.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审查表

附表1:

企业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申请书

申请企业:

填表日期:年月日

企业声明

1.本企业自愿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请予受理。

2.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无误。

3.本企业自愿遵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4.本企业承诺满足《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中“企业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申请条件的要求,所有整车产品全部列入申请范围。

5.本企业自愿提供实施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所需的任何信息、资料和产品,并积极配合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6.本企业保证按要求交纳相关费用。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期满再申请□生产条件变化□产品变更扩展

□新增产品□暂停申请恢复□撤销重新申请□其他: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公司□其他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一致性负责人:职务: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质量体

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情况已通过

质量体系名称

发证机构名称

取证时间

证书编号未通过计划通过时间

企业简介(企业历史、资产、人员、生产条件、《公告》产品情况、与一致性相关的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注:摩托车申请企业及每个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受委托加工企业各填写一份。

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申请车型目录企业名称:

序号产品型

商标生产地点

对应生产

线

对应检测线备注

注:摩托车申请企业及每个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受委托加工企业各填写一份。

摩托车生产企业主动申请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企业汇总表

申请企业名称:

序号企业名称与申请企

业的关系

生产准入

审查情况

生产准入

公告批次

附表2:

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审查表序号检查内容

1

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管理规定、强制性标准、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等的承诺及实际状况。

2*

企业应建立使产品持续满足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应覆盖所有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审查所申请的产品。

3

企业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且有效、受控:

(1)产品企业标准(技术指标应不低于相关国家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备案);

(2)产品图样;

(3)零部件汇总表;

(4)自制件、外购件清单;

(5)关键件、重要性能件的特性表(或类似文件);

(6)工序明细及工序作业指导书(或类似文件);

(7)检验作业指导书;

(8)产品出厂检查规范;

(9)使用说明书及维修手册。

4* 产品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应完整,并可以指导生产。

5 企业应有可靠的渠道及时获得与产品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6

企业应评审最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或技术法规)对现有产品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保存记录。

7*

企业应将与产品有关的强制性标准(或技术法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信息,并在产品文件(企业标准及产品图样等)、过程操作文件(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等)中体现。

8

企业应在管理层指定生产一致性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建立和落实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能力评价和考核制度,并应保持适当的记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专业技能及知识。

9*

企业应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所必需的生产设备、工装和模具,配备操作规程,并进行预防性、预见性的维护和保养,且能提供相应的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关键设备提供必要的备件储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10*

企业应配备为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覆盖整车主要技术特性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检测设备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

序号检查内容

11*

企业应对检验设备(包括有关的程序、软件)进行控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并标识其状态;在搬运、维护、贮存期间防止损坏和失效;当发现检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对该检验设备和有关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应编制专用测量设备使用作业指导书。

12*

企业的出厂检验检测线应能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所有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中规定的线内和线外检验项目)。

13

企业检测线检测能力应与生产批量相适应;检测线应布局合理;设备、仪器的准确度应满足被测参数的要求;应编制检测线《检验作业指导书》。

14

企业检测线终端应建立计算机处理控制系统,能自动显示、打印和存储检测线内检测的数据和结果,检测数据应满足五年以上存档的要求。

15

企业应按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策划的要求对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和开发进行完整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对结果进行记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16*

企业在产品和制造过程更改前,应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对与《公告》及生产一致性相关的更改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17

企业采购的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重要原材料和零部件均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以适当的方式传递给供方并达成一致,保存相应记录。

18

企业应以适当的方式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对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重要原材料、零部件供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产品实物质量、质量体系状况、制造能力、技术能力、检验能力和质量改进状况等,并保存相应记录。

19*

企业对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重要零部件,应有样件试装和小批量试装的过程,在验证确认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或技术法规)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并保存相应记录。

20*

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重要原材料、零部件,均应从合格供方处采购,且要求其与产品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相符。

21*

列入国家强检项目的零部件,如安全、环保性能不能满足规定要求,不准让步接收。

22

供方或其提供的产品发生变更,应对其进行必要的评审和验证,并保存相应记录。

序号检查内容

23

企业应持续监控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实物质量,保留合格供应商的质量记录、供货业绩,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有应急措施。

24*

生产过程应具备文件化的控制计划、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对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产品特性和制造过程特性,应有明确的控制方法和检验手段。对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产品特性形成工序,应确定并持续保持过程能力满足要求。应分析、评价相关测量系统的可接受性。

25*

整车标志,包括产品标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等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有关整车标志的要求。

26*

企业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应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的产品可追溯体系。应建立整车产品信息记录和存储系统,存档期限为车辆的设计使用年限。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应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

27

企业应对销售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从出厂到交付给最终顾客这一过程的产品一致性。

28

企业应实施过程监视和测量(特别是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产品特性形成过程,如采购、加工、装配、最终检验等),编制作业指导书,保存过程监视和测量记录。

29

企业应制定计划并实施产品一致性自查和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自查。

30

企业应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和处臵。

31

企业应建立内外部生产一致性、产品质量等有关信息的收集渠道,使用适当的统计技术进行分析,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并验证其效果。

32*

企业应建立《合格证》管理制度和《合格证》信息数据库,按照《合格证》管理有关规定制作、配发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在规定期限内上传出厂车辆信息,保存《合格证》制作和发放记录。

33

企业应制订《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的内容应符合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并得到充分实施。

注:*号项为否决项。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399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 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 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 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 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 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

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及职工的利益,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生产过程中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并给公司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一定影响的,可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凡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凡利用职权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公司安检、劳资、工会可申诉上级法律部门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事项和类别是参照“矿山安全条例”及“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的,在执行中需根据颁布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进行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部分通风管理

第六条:违犯通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矿井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且无正当原因的)。 2、人均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漏风率超过规程规定的。 4、局部扇风机不按规定安装的。 5、风筒不按规程规定管理,存在破损、漏风、脱节、落后、倒接、乱接、悬挂不平直的。 6、采掘工作面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作业技术规程规定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下行风、串联风的。 8、通风断面低于规程规定的。 9、风机、风门无专人看管的。 10、不经专题会议研究改变风流方向、风量的。 11、堆积杂物堵塞通风断面1/3以上的。 12、过盲巷、穿老塘无通风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的。 13、当班修理浮煤不清、堵塞风路的。 14、测风站、采掘工作面无测风板牌或不按时填写的。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细则为<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补充性条款,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外协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为提升十七冶品牌效应,各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营地建设、企业外化、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创立中冶、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立达标单位公司将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保证项目包括:企业外化、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二)一般项目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十七冶企业外化,执行<十七冶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现场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三)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配备门卫人员职守;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版) ①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防止和降低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执行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同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或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工程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经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与职工奖金分配、评选先进项目部和先进个人挂钩,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行使否决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责任。 工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公司施工生产活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工程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工程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源,确保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室参与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办、总结和奖惩建议工作。 第八条本级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承办整改事项的计划、提报、落实、总结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 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 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 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 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 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 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 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模板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工贸汇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法对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具体情况记录如下: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1)该单位名称为,法定代表人为、主要负责人为,注册地址为,经营范围为。检查时没有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等情况;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或经营)状态。 (2)该企业属于类工贸企业,共有从业人员人。(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1)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 (职务+姓名),培训合格证号为 (或者填写已参加的培训情况);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培训合格证号为; (2)检查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共有(岗位+姓名+有效期)等共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岗。本次现场抽查等车间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符合规定。 (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1)该单位制定了(岗位名称)共个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与(姓名)等岗位负责人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该单位已经制定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2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也需制度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涉及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有色冶金、粉尘防爆等单位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规程;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1)该单位检查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账目,显示 (时间)共预提安全费用万元,2016年度该单位营业收入(产量)为万元(吨),2017年应提取的安全费用标准为万元;(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五)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道部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80号)、<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302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项目所涉及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本细则所称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照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Ⅰ级、Ⅱ级、Ⅲ级)和维修两类。 本细则所称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按照影响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2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按照铁路营业线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照高速铁路管理。具体范围见<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302号)第3条。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照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它线路。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长期慢行施工的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和申报,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服从运输、减少干扰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七条施工项目。 3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潍坊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2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 副校长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 成员: 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 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文本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由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人员实施。 二、现场安全检查的对象包括: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气体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及鉴定评审机构。 三、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是,被检查对象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特种设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 四、现场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 五、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以下单位组织实施日常检查: (一)未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四)气体充装单位; (五)上级交办检查、有关部门移送检查或者被举报投诉的单位。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任务由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六、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以下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一)已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 (二)检验检测机构; (三)鉴定评审机构; (四)事故高发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任务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 七、日常检查应当符合以下时限要求: (一)对列入监控的重点特种设备实施检查,一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对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的检查,应当做到每件必查。 (三)对未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制造单位实施检查,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不得少于一次。 (四)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于检查单位总数的80%。 八、专项安全监督检查应当符合以下时限要求: (一)对检验检测机构和开展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制造单位实施检查,

市政道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市政道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基础设施建设 安 全 管 理 细 则 二00四年二月

目录 一、安全管理依据―――――――――――――――――――2 二、安全管理的范围――――――――――――――――――2 三、安全管理的内容――――――――――――――――――3 四、安全控制的目标――――――――――――――――――6 五、安全事故的处理――――――――――――――――――6

一、安全管理的依据: 1、《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及其他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施工组织设计》; 4、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工程有关的建设合同。 二、安全管理的范围: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组织监理单位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3.督促施工单位对各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进行 上 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以书面形式,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本人签字。 4.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5.组织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三、安全管理的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⑶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⑷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配备等; 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⑺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⑻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⑼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工程开工前,负责下列与施工安全管理相关的协调工作: ⑴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⑵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的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3.组织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临时交通疏导方案以及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⑵审核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月目标指标监督检查表(3至6月)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监督检查表(9-12月)年度:2015 部门目标指标 9月 施工管理部 1、文件(含外来文件)受控率99%; 2、生产生活及办公场所文明生产达标率98%; 3、全年人身轻伤0人次; 4、不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 5、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6、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率100%; 7、消防器材合格率100%; 8、安全设施、应急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9、危险作业办证率100%; 10、工人进场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11、用电安全事故0; 12、火灾事故率0。 13、各项安全费用到位率100%; 14、劳保用品使用率98%; 15、员工安全培训率100%; 16、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17、应急预案评审、演练≥1次。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监督检查表(9-12月)年度:2015 部门目标指标 9月 技1、文件(含外来文件)受控率99%; 2、生产生活及办公场所文明生产达标率98%; 3、全年人身轻伤0人次; 4、不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 5、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6、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率

术管理部100%; 7、消防器材合格率100%; 8、安全设施、应急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9、危险作业办证率100%; 10、工人进场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11、用电安全事故0; 12、火灾事故率0。 13、各项安全费用到位率100%; 14、劳保用品使用率98%; 15、员工安全培训率100%; 16、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监督检查表(9-12月)年度:2015 部门目标指标 9月 质量安全部 1、文件(含外来文件)受控率99%; 2、生产生活及办公场所文明生 产达标率98%; 3、全年人身轻伤0人次; 4、不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 5、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6、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率 100%; 7、消防器材合格率100%; 8、安全设施、应急设备、设施 完好率100%; 9、危险作业办证率100%; 10、工人进场安全技术交底率100%; 11、用电安全事故0; 12、火灾事故率0。 13、各项安全费用到位率 100%; 14、劳保用品使用率98%; 15、员工安全培训率100%; 16、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17、应急预案评审、演练≥1 次。 检查人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xx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严格遵循公司安全管理的办法,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 2、适应范围:全体在岗员工。 3、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 公司成立安委会,安委会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1.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车间)及各岗位的职责严格按章执行. 3.2 公司各部门(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小组并履行如下职责: 3.2.1 对本部门(车间)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2.2 落实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制定操作规程. 3.2.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3 安全小组组长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担任,根据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一般由助理担 任) 3.4 各车间负责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 操作规程。做好工具、机器设备、消防器材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安委会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3.5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 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车间班组长或负责人,并迅速予以排除。 3.6 对员工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厂级、车间与生产部门、生产岗位),才能上岗操作机 器,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对口安全技能培训才能上岗。 3.7对特种作业员工,必须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取得合格上岗证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员工,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经常性维护,定期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秣陵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单位:江宁区秣陵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站编号: 受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企业性质所属社区电话 现场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整改通知书号: 请选择本次开展检查的内容,在选择检查的内容前○内划√,检查时在□内划√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1. 是否持有效营业执照:□否□是 7. 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否□是 2. 主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状况□否□是 8. 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否□是 3. 是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否□是 9. 是否建立完健全全管理资料:□否□是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否□是 10.是否已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否□是 5.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否□是 11.是否针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否□是 6. 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否□是 12.新、改、扩建工程是否三同时□否□是 二、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检查 ○1.消防安全:□消防通道堵塞或过窄□未按规定配置应急逃生设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报警、喷水) □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禁烟火区域违章动火、吸烟、明火煮食或燃烧香烛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出口□生产(经营)储存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2.设备安全:□裸露旋转运动部位无防护罩(网)□冲压剪设备无保险装置或装置不能正常使用□仪表损坏或未定期保养、检测□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测 □高热部位无防护措施□设备设施无安全操作规程□危险设备工段无安全警示○3.用电安全:□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老化□电气线路绝缘保护层破损□临时用电操作不规范□设备无漏电保护装置或不能使用□配电箱无防护罩 □无安全用电警示标志□电气装置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移动用电设备使用不规范○4.易燃、易爆场所: □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无静电防护、消除措施□未设防雷装置或定期检测 □未建立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无防火防爆警示标志或不足□无易燃气、液体浓度报警 □使用铁制、塑胶等易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未设置通风降温设施 ○5.有毒有害及危险作业: □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无通风除尘措施 □毒、尘源设置不合理□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无定期检测 □密闭空间等作业无监护□未设置临时救护设施□危险作业无监护 ○6.仓储、作业空间: □沟、坑、井无盖或护栏□高处作业平台无护栏□作业空间不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领导 就是在检查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时,首先要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能否坚持“三同时”、“五同时”、“三不放过”的原则办事;企业有无长期安全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措经费有无保证等。检查领导的安全工作情况的主要内容是:2.查思想 就是查企业全体职工是否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各有关部问及人员能否做到,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企业的职工是否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要随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类设备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3.查制度 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要检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企业是否执行“五同时”“三同时”原则;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是否正确、完善和贯彻落实情况。要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人员的培训;厂长、中层干部安全培训,危化、建筑、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领导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工伤事故报告处理的情况。 4.查管理 查企业是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是否重视工业防尘防毒工作,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是否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的评比活动;是否注意职工劳逸结合,关心女工保护,做好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发放管理工作。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即查安全组织管理网络。全员管理、目标管理和生产全过程管理的工作。 检查职工的安全操作情况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掌握生产操作技术、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否有脱岗、睡岗、串岗及聊天等情况;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坚持在生产岗位上正确、合理地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 5.查设备、设施 (1)检查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状况。设备、设施在运行中有无异常现象决不

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五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完成上级部门与公司、公司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规范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处罚500元。 2、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处罚300元。 3、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200元。 4、项目部未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配备齐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每缺一人处罚5000元,并限期补齐。 5、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处罚200元。 6、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处罚500元。 7、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的处罚500元。 8、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处罚1000元。 9、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处罚200元。 10、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的处罚200元。 11、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处罚200元。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处罚500元。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5000元。 3、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处罚3000元。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处罚3000元 5、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的处罚1000元。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基础施工阶段) 工程名称登记编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监督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类别检查内容 施工单 位自查 监理单 位检查 检查情况 1 基 础 工 程人 工 成 孔 桩 人工成孔灌注桩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2 吊索吊具是否符合要求 3 是否有防中毒、窒息、淹溺的措施 4 机 械 成 孔 桩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5 施工机械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6 安装后是否经过验收手续,并建立验收档案 7 基 坑 工 程坑槽开挖设置的边坡、边坡支护是否符合设计方案 8 基坑周边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9 基坑内上下爬梯是否规范要求 10 堆置土方距基坑边不少于1.2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米 11 其它 12 施 工 用 电如有外电是否采取防护措施 13 是否形成TN—S系统 14 是否采用三级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5 漏电保护器的型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6 开关箱是否形成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7 现场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 是否组织验收和有验收记录 19 其它 20 模 板 工 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是否进行专家论证(删除) 21 是否按方案实施,支撑杆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2 是否组织验收和有验收记录 23 是否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24 其它 25 三 宝 四 口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26 临边防护是否按规范进行防护 27 预留洞口是否按规范进行防护 28 进料口、通道口是否按规范搭设防护棚 29 钢筋作业区是否按规范搭设防护棚 30 距建筑物周边较近达不到安全距离的设施是否采取有效 防护措施 31 其它 32 起重 机械 设备 (塔吊)起重机械是否取得设备备案和使用登记标志、并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 33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是否持证上岗 34 基础是否积水 35 附着支撑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设置 36 设备限位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37 多塔作业的是否有防碰撞措施 38 其它 39 施工机具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施工机具 40 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41 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并建立安装验收档案 42 其它

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1.2 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生产安全是全公司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 2.1 安全教育是保证公司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重要措施。目的在于强化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2.2 接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干部、各类工种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重点在于特殊工种工人、新员工、变换(调岗)工种和复工人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内做工、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等。 2.3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2.3.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3.2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2.3.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其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电气安全技术与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等。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4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2.4.1 坚持三级教育。对新工人、外部调入和委培人员必须施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分厂(分公司)、部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2.4.1.1 公司级教育内容 a 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纪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遵从“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准则,提高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模板-精简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工贸汇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法对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具体情况记录如下: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1)该单位名称为,法定代表人为、主要负责人为,注册地址为,经营范围为.检查时没有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等情况;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或经营)状态。 (2)该企业属于类工贸企业,共有从业人员人。(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1)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职务+姓名),培训合格证号为 (或者填写已参加的培训情况);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培训合格证号为; (2)检查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共有(岗位+姓名+有效期)等共名特种作业人员在岗.本次现场抽查等车间正在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符合规定。 (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1)该单位制定了(岗位名称)共个安全生产责任制,2017年与(姓名)等岗位

负责人明确了安全管理职责,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2)该单位已经制定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内容如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2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也需制度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涉及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有色冶金、粉尘防爆等单位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规程;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1)该单位检查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账目,显示 (时间)共预提安全费用万元,2016年度该单位营业收入(产量)为万元(吨),2017年应提取的安全费用标准为 万元;(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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