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检验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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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质量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有效控制涂装作业的正常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效益,防止因涂装不当导致结构件的防腐保护失效。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涂装进行质量检验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控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的质量控制,工艺纪律管理(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300.5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

JB/Z 220 工序质量控制通则

GB/T 1902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南

Q/XZ 200-2008 质量手册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JB/T 5059-1991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导则

4涂装检验的基本原则

4.1 涂装过程在整个工作期间易受操作者差错或有害环境的影响。另外,要通过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发现存在何种问题通常较为困难。因此,在工作完成后再进行质量控制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检查人员(或任何质量控制人员)必须在工作进行过程中位于现场,并且对其进行始终如一的观察评价,才能对涂装过程作出准确判断。

4.2 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

4.3 应对工作环境(杂质、温度、湿度、露点等)进行控制,以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必要时应加以验证。

4.4 检验和施工应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影响参数波动的各种因素,使涂装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加强工艺方法的试验验证和反馈。

4.5 所用工艺材料、被加工物资应实行严格控制,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4.6 必须使用经确认合格的模具、工装、设备和计量器具,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控制手段,对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和调整,减少质量波动。

4.7 检验员应检查涂装施工的整个过程,检查重点应放在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的起始,以加强过程控制为主,辅以必要的多频次的工序检查,检查人员与质量保证人员对现场操作负有监督的责任和权限。

4.8 应从涂装流程分析着手,找出各环节(或分工序)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研究控制方法,配备适当手段,进行工序过程的系统控制。特别工序应遵循“点结合”的原则,在系统控制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4.9 质保工程师对质量实施见证性审核,对工序加工中操作者是否处于自控状态,检验员是否忠于职守,图纸、工艺文件是否有效贯彻,工序加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

监督性检查,以确保现场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4.10 涂装质量检验的严格程度应视产品的类型、用途、用户的要求、生产条件等情况而有所区别,允许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使用不同的控制方法。

4.11 检验人员应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原始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签名、处理、传递和保管,使之具有可追溯性。

5涂装检验的主要内容

5.1 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5.1.1 除明确工艺参数外,还应对工艺参数的控制方法、工作介质、设备和环境条件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5.1.2 工艺规程必须经验证认可并符合有关标准。主要工艺参数的变更,必须经过充分试验验证或专家论证合格后,方可更改文件。

5.1.3 对特殊工序,根据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可在工序流程的必要环节设置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控制点可按零件的质量特性、工序或设备来设置。

5.1.4 对控制点应进行工序质量分析和验证,找出主要影响因素,明确控制方法,并进行连续评价。控制点的工艺文件应包含质量控制的内容,如对控制的项目、内容、方法、检测频次、检查方法、记录及测定人员等做出具体规定。

5.1.5 工艺部门应根据质量控制要求,编制原始记录表格并规定填表要求,包括让检验人员、质保人员对工艺参数和操作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认定、签字的要求。例如,可编制工艺参数核对表、检查卡、关键件的履历卡等。主要原始记录表格应汇总归档,并规定制件加工档案的保存期限,以备查考。

5.1.6 规定并执行工艺文件的编制、评定和审批程序,以保证生产现场所使用文件的正确、完整、统一性。

5.1.7 制订并执行技术文件的保管、使用、更改和销毁制度(或标准)。文件更改的审批程序应与原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重要的更改应有试验验证。

5.2 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5.2.1 特殊工序的操作、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定期考核和培训,并持有上岗操作证。对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岗位,必须选派经专业考核合格、有现场质量控制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5.2.2 明确规定特殊工序操作、检验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组成技术考核委员会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各项成绩应填入考核档案,合格者发给相应的上岗操作证。

5.3 设备、仪表和工艺装备

5.3.1 特殊工序使用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工艺规程的要求。

5.3.2 工艺装备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验证(或试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5.3.3 新制、改进或大修后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应按其技术条件验收,经调试、鉴定合格签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3.4 设备必须完整、配套,配有显示(或自动控制)工艺参数的检测、计量仪器仪表。各种供监控用的仪表,一般应按其功能分别设置。必要时,还应配备工艺参数自动记录仪和安全报警装置。

5.3.5 制订和执行设备、工艺装备的维修保养,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校准制度。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使用、点检、维修和校准的技术档案。工装主管部门应对主要工装建立使用维修技术档案。

5.3.6 控制点的设备、工装应加以重点控制,以尽量减少设备及工装的误差引起的质量波动。

5.4 环境

5.4.1 环境条件(厂房内温度和湿度,压缩空气的压力和洁净度,施工现场的风速和杂质等)

应满足工艺技术文件的要求。

5.4.2 作业场所应配置有效的进、排风系统及安全技术措施,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浓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5.4.3 应对车间一些重要的噪声源设施(如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抛丸机等)采取适宜的减噪或隔音措施,以控制车间的环境噪声在85dB 以下。

5.4.4 车间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或照明,操作工位应有足够的照度。

5.4.5 含有害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进行有效的净化处理,三废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5.4.6 车间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地必须遵守防火和技术安全制度的规定。

5.5 工艺材料

5.5.1 工艺材料的采购文件应明确规定物品规格、材质和技术要求,必要时,还应提出质量保证的要求。

5.5.2 重要工艺材料应严格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择优定点采购。采购部门选点时,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厂进行质量考察,并经试用验证认可后才能定点。

5.5.3 进厂工艺材料必须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明文件,重要材料必须按规定复验,无合格证或复验不合格的材料禁止入库和使用。

5.5.4 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必须按规定重新复验,办理延期使用文件,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5.5.5 应提供符合工艺材料使用要求的贮存场所和配套设施,并建立严格的保管、标志、发放、使用和回收制度。

5.5.6 使用中的各种材料必须按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定期分析,保证其成分在规定的范围内。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应进行调整或更换,不合格者不准用于生产。

5.5.7 采用新牌号的重要工艺材料应进行试验及生产验证,提出试验验证报告,经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审批后方可使用。

5.6 被加工物质的确认

5.6.1 转入本工序的被加工物质必须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必要时进行抽查复验。

5.6.2 制定适用于本厂生产要求的外购物质标准,规定物质规格和技术要求,以及进厂入库的取样、检验项目和方法。

5.6.3 重要的外购物质应择优定点采购,并进行进厂复验。必要时,应对供应厂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和监督,并建立合格供方的技术质量档案。

5.6.4 应建立进料验证、入库、保管、标志、发放制度,并认真执行。

5.7 工艺过程

5.7.1 加工前,操作人员应熟悉工艺规程,严格按工艺规程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设备、材料、介质、环境条件的检查,进行各种预处理,工艺参数的试样验证等,并作好原始记录。对特殊的关键件,工艺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操作人员真正掌握。

5.7.2 严格按工艺规程操作。工件的装卡、摆放,工艺参数的调整,试样的抽取、检验和保管等应根据不同物质的技术要求,按工艺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5.7.3 应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原始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签名、处理、传递和保管。

5.7.4 操作中应密切注意加工情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自行或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并作好原始记录。

5.7.5 每批制件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并作好标记,填写首件记录卡,并在记录上签章。

5.7.6 检验员应对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工艺的执行和原始记录的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制件的加工质量,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巡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纠正。

5.7.7 关键件加工中的主要分工序,根据需要可设立“见证点”,由对质量不负直接责任的质保工程师实施见证性审核。对工序加工中操作者是否处于自控状态,检验员是否忠于职守,图纸、工艺文件是否有效贯彻,工序加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性检查,以确保现场质量控制的有效性。

5.7.8 制件在工序间的存放、周转与运输,应按定置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加以控制,并备有适用的工位器具和储运设备,防止损伤制件。

5.8 工艺纪律

5.8.1 职能部门职责

5.8.1.1 企业要有健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制度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5.8.1.2 技术部门必须做到工艺文件: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5.8.1.3 生产部门对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5.8.1.4 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供应部门必须保证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5.8.1.5 设备部门: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所有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8.1.6 计量器具应坚持周期检定,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5.8.1.7 要有专业培训制度,做到工人初次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定人、定机、定工种。

5.8.2 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5.8.2.1 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5.8.2.2 设备的操作者和检验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工作。

5.8.2.3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5.8.2.4 生产现场应做好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

5.8.3 考核

5.8.3.1 各企业都应有严格的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制度与办法。

5.8.3.2 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有厂长和总工程师(或总工艺师)组织工艺、质量管理、检验、生产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有检验部门负责日常监督;车间、工段领导负责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5.8.3.3 考核内容:

?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的配备;

?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技术文件的正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生产的均衡率;

?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情况。

5.9 质量检验

5.9.1 在工序流程中合理设置检验点,按照规定的工艺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指标、方法、

频次、仪器等要求开展检验工作。

5.9.2 按技术要求和检验规程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并检查原始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检验合格后应填写合格证明文件并在指定部位打上合格标志(或挂标签)。

5.9.3 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合格件的回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返修、返工和重新检验。回用件应打上回用标志,回用、返修单据作为质量信息流转、存档。对待验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应加以醒目标志,分别堆放或隔离。

5.10 质量信息的反馈和处理

5.10.1 特殊工序的各种质量检验记录、理化分析报告、控制图表等都必须按归档制度整理保管,随时处于受检状态。

5.10.2 应编制和填写现场加工缺陷分类统计日报表及其他各种质量问题反馈单。对突发性质量信息应及时处理,填写相应表格。

5.10.3 应制订对后续工序(包括产品使用中)发现的特殊工序质量问题及时反馈、汇总和处理的制度,并认真执行。

5.10.4 应制订和执行质量改进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对各种质量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针对主要缺陷项目制订质量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应进行工艺试验,取得成果后纳入工艺规程。

6涂装质量问题处理

6.1 涂装过程质量检验与问题处理可以参照“品质管控实施流程图”(见下页“)执行。6.2 认真填写涂装过程质量处理意见,按照规定填写表单(见7)。

批准:审核:编制:

7 涂装检验控制格式

7.1 涂装过程质量检验控制表,见表1。

7.2 涂装检查程序表格

工作现场环境条件控制表,见表2

表2 工作现场环境条件控制表

检查人员姓名: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7.3 涂装检查程序表格

喷射处理控制表,见表3

表3 喷射处理控制表

检查人员姓名: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磨料类型/等级规定标准____ ____ 磨料清洁度检查(是/否)

7.3 涂装检查程序表格

涂料控制表,见表4

表4 涂料控制表

检查人员姓名: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7.3 涂装检查程序表格

涂装控制表,见表5

表5 涂装控制表

检查人员姓名: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7.6 涂装检查程序表格

品质异常处理单,见表6

7.7 涂装检查程序表格

品质原材料异常处理单,见表7

表6 品质异常处理单

日期:年月日编号:P YK-□-□

表7 品质原材料异常处理通知单

表号:P YC-□-□

8 附录

《铁路支座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3表面处理过程检验项目及要求。

涂装检验规范

涂装质量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有效控制涂装作业的正常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效益,防止因涂装不当导致结构件的防腐保护失效。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涂装进行质量检验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控制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的质量控制,工艺纪律管理(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0300.5 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 JB/Z 220 工序质量控制通则 GB/T 19023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指南 Q/XZ 200-2008 质量手册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JB/T 5059-1991 特殊工序质量控制导则 4涂装检验的基本原则 4.1 涂装过程在整个工作期间易受操作者差错或有害环境的影响。另外,要通过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发现存在何种问题通常较为困难。因此,在工作完成后再进行质量控制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检查人员(或任何质量控制人员)必须在工作进行过程中位于现场,并且对其进行始终如一的观察评价,才能对涂装过程作出准确判断。 4.2 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 4.3 应对工作环境(杂质、温度、湿度、露点等)进行控制,以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必要时应加以验证。 4.4 检验和施工应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和质量管理等文件的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影响参数波动的各种因素,使涂装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同时加强工艺方法的试验验证和反馈。 4.5 所用工艺材料、被加工物资应实行严格控制,必要时应进行复检。 4.6 必须使用经确认合格的模具、工装、设备和计量器具,并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控制手段,对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和调整,减少质量波动。 4.7 检验员应检查涂装施工的整个过程,检查重点应放在表面处理和涂装施工的起始,以加强过程控制为主,辅以必要的多频次的工序检查,检查人员与质量保证人员对现场操作负有监督的责任和权限。 4.8 应从涂装流程分析着手,找出各环节(或分工序)影响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研究控制方法,配备适当手段,进行工序过程的系统控制。特别工序应遵循“点结合”的原则,在系统控制的基础上,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4.9 质保工程师对质量实施见证性审核,对工序加工中操作者是否处于自控状态,检验员是否忠于职守,图纸、工艺文件是否有效贯彻,工序加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的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3.职责 本制度要求质检、生产部、技术部、库房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3.1质检 质检负责制订检验标准,并负责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及产品质量统计。首先对零件入库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向负责人出具书面《检验结果通知单》。其次对于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进行确认盖章。第三对已完工并完成生产过程检验的机床进行成品总检,出具合格证书。最后对零件及机床的不良原因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记录。 如果检验结果证明零件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机床整机性能无法保证,检验员不予盖章放行,可以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并整改。检验员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质检定期组织开展质量会议,主要内容为质量问题追踪、近期质量问题提报、质量问题责任划分。 3.2生产部 生产部首先负责生产过程自检检查,按照生产计划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内容进行记录负责人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表明该产品待检,若一次检验不合格,负责者进行进一步整改,完成后再次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待检。生产部负责处理检查后不合格的零件及产品,制定不合格返修方案,上报技术部进行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不合格返工记录》表中,并交检验员。 3.3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批准零部件及成品机床的紧急放行。对不合格品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有权不给予审批。

(完整版)喷漆检验规范

I.功能测试Performance Test 所有喷漆物应该通过各项测试,包含膜厚测试、硬度测试、耐磨测试、百格测试、抗化性测试及色差量测。注意物品表面需洁净,不得有脏污、灰尘、油污及指痕等情况。 A.膜厚测试: P aint Thickness Test 量测喷漆膜厚(包含面漆及底漆),必须符合厚度规范。一般而言,Akzu Nobel 与EGYPTIAN 底漆约在15±5μm,面漆约在25±5μm,总和最少需要30~100μm,而Cashew 底漆与面漆皆为10-15μm;膜厚测试最终以成品图面尺寸+0.2/-0mm为量测依据。 *采用破坏式或非破坏式的量测仪器皆可,如用非破坏式仪器需利用平整性良好的金属片来作为试片,并注意仪器归零的校正。 B.硬度测试: P encil Hardness Test 1.使用滑车式的测试仪器,铅笔采用Mitsubishi “UNI”型号。 2.测试仪器需荷重750g,铅笔角度为45度。 3.测试长度需超过25 mm,硬度需高于2H,5条需无刮痕,需用成品测试。 测试长度需超过25 mm,硬度需高于3H,5条允许1条刮痕,需用成品测试。 4. C.耐磨测试: 一.RCA Abrasion Test 1.测试仪器为Norman Abrasion Wear,型号7-IBB-647,纸带规格为11/16inch 宽。 2.测试环境在室温条件下,湿度需维持在30-60%。纸带储存湿度需维持在30-60%,最佳环境为40%。 3.仪器上荷重175g,耐磨需达到38mm长30次/分钟100次,不能见底材为合格标准。 4.利用六十倍放大镜观察,表面不得露出底材始符合规格。 二.橡皮擦Test 1.测试型号EF74。 2.测试环境在室温条件下,湿度需维持在30-60%。纸带储存湿度需维持在30-60%,最佳环境为40%。 3.仪器上荷重500g,耐磨需达到15mm长1000次,不能见底材为合格标准。 4.利用六十倍放大镜观察,表面不得露出底材始符合规格。 D.百格测试: Cross Hatch Test 1.测试工具采用标准百格刀即可,刀片间距为1 mm,并依据ASTM D3359-93 标准测试方式。 胶带使用Permacell 99 or 3M610(拉一次测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整机涂装工艺规程及检验标准

涂装工艺、检验标准、质量要求 一、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 油漆涂装工艺流程: 1、铸件、结构件→抛丸室→手动抛丸→清理→人工打磨→喷底漆→自然干燥。 2、滑块部件:高性能及其变形产品系列产品,L36系列、L31系列、E36系列、 E31系列等整体闭式半闭式单双点产品,JF36系列、JK36系列机床,F75G 系列、VH系列、SH系列机床-滑块、连杆(含连杆盖)在机加工完成后,转油漆工序按成品油漆标准进行涂装(不含滑块斑马线),转装配总装后不再油漆。(使用带防护吊具,生产全过程注意油漆面防护) 3、机身部件: (1)高性能等整体机身机床(不含VH系列、SH系列),机身在机加工完成后,

转油漆工序,其腔按成品油漆标准进行涂装,侧面安装电箱部位喷成机床主色;机床在完成传动部分装配(不再需翻身)后,机床立放进行成品油漆。(使用带防护吊具,生产全过程注意油漆面防护) (2)其余分体机床的上横梁、立柱、底座及VH系列、SH系列机床机身,在机加工完成后转油漆工序,外表面及腔均按成品油漆标准进行涂装;机床装配完成后不再油漆。(使用带防护吊具,生产全过程注意油漆面防护)4、其他部件(导轨、工作台板除外):钣金件、走台围栏、蜗轮箱、大齿轮(刷 黄漆)、管路等需油漆的机床所有的其他部件,转油漆工序完成成品油漆后进行装配。(使用带防护吊具,生产全过程注意油漆面防护) 5、导轨、工作台板、滑块斑马线:所有机床的导轨、工作台板、滑块斑马线在 完成性能交验合格后进行成品油漆。(使用帆布带吊绳、台板起吊专用工装安装工作台板) 二、结构件(铸件)涂装工艺规程及检验标准 1、抛丸 1.1对转入抛丸工序的工件进行核实确认,并规填写《抛丸工序记录表》,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1.2操作前首先检查风机、管路输送等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喷丸服、视镜是否完好、输气管是否通畅,确认合格后方可经行抛丸工序的操作。 1.3经抛丸后的工件应达到表面无锈点、氧化皮、污垢。要求达到瑞典分级表Sa 2.5级,钢面呈均匀银白色金属光泽。 2、底漆 2.1检查转入底漆工序的工件表面是否达到合格状态,对工件有凸点、毛刺及未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1

产品油漆涂装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NO:1303 (上海吉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技术文件) 前言: 油漆:是将金属工件涂覆漆层来保护金属及产品改观外观的一种方法, 将金属工件表面处理后涂覆底漆及有色面漆,以达到金属产品防腐及良好的外观的一种手段。 我司的产品如各类舱盖\滚轮\绞车\及其它凡需涂油漆的产品:分无面漆(只有底漆)及有底漆又有面漆两种.现分别作出如下规定及验收标准: 一:引用文件: 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9以及客户提出的技术要求: 二:油漆工艺基本要求: 1:被漆件漆前处理:(被漆件漆前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镀层质量) 1.1被漆件表面必须除锈以及清除焊接部位的焊渣,必要时进行抛丸及喷砂处理,表面处理的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 a.船用产品因其使用环境要求,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1/2级或SSPC-SP.6—7级的要求。 b.在轻度腐蚀性环境中的产品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a2级或SSPC-SP.6级。 c.如产品要与高温环境接触,其表面处理质量必须达到st2级。 e.尺寸与重量较大的产品应达到st3级除锈要求。 g.铸钢及锻件产品涂装前表面的平度在任意方向600mm长度上不得大于3mm,并不允许有名显的凸起、飞边、毛刺、浇冒口等缺陷。 h.焊接件涂装的表面不允许有焊渣、飞溅、药皮、电弧烟尘及机械加工残留的飞边及毛刺。 1.2被漆件必须通过脱脂工艺去除表面的油污(可以采用化学去污挥发剂) 1.3被漆件由于抛丸及喷砂处理后可能产生浮锈,所以镀前工件必须酸洗或人工打磨除锈。 1.4酸洗后的工件应按规定科学去酸及清洗 1.5工件表面缺陷不允许用腻子修补,应用电焊按规范修补,焊补处应打磨光滑。 1.6客户有注明要求打底漆的产品必须按规范打底漆,底漆的涂覆不少于2道。底漆厚度不小于30—40um.。 2: 涂装油漆 2.1漆的质量要求: 涂装所用的漆必须国标产品,应能满足或优于客户技术要求,船舶装备的油漆必须符合船用油漆标准。(GB1720-89 GB1771-91 GB1763-89 GB1865-8) 2.2外购的油漆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并不定期进行理化检验。 2.3油漆作业工艺流程按工厂既定工艺流程,但应符合国家船舶油漆塗装规程标准执行,且由需方审定后实施。. a.每道油漆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6小时,带烘干设备的作业工艺其每道漆涂装间隔视情而定,但要确保前道漆确实干透才涂第二道。 b.需要打底漆的其底漆不得少于2道,其每道漆膜厚度不小于30-40um. c.需要防盐雾防潮防腐的需打防锈漆,防锈漆的涂装不少于3道,其每道厚度不小于30-40 三:技术要求 1:漆层要求: 1.1外观:表面应平滑,无滴瘤,无粗糙和毛刺,无起皮,无漏塗,.无流挂、无污垢等现象。色漆应亮丽不允许有明显色差。 1.2漆层厚度,必须符合JB/ZQ4000.10—86 GB1720-89 GB1763-89规定: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doc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实行全员质量管理,产品出厂 要达到合格率100%。 2、严格执行“四不”方针,即不合格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毛坯不准 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实行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二、内容 1、原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质保书。质检员检验其几何尺寸、表面锈蚀及 变形状况,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2、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附有生产厂家的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根据相关 标准或技术要求检验其安装部位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3、外协件:质检员根据图纸检验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

《检 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4、加工质量管理: (1)质检员根据分工,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首检、巡检、抽检和终检,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质检过程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操 作者进行返修、返工直至停工,有权建议上级主管对操作者实行奖罚。 (2)操作人员必须对本道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合格,方可接受。不合格,退回上道工序。否则,出现质量责任后,承担30% 的连带责任。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自检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4)执行最终检验制度。由操作人员申请,综合部质管中心安排检验。必 要时,可会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 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 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执行。检验完毕,填写《终检报告》。 三、奖惩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防火涂料规范要求

14 钢结构涂装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的防腐涂料(油漆类)涂装和防火涂料涂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4。1.2钢结构涂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14。1。3钢结构普通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构件组装、预拼装或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普通涂料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14。1。4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14。2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Ⅰ主控项目 14.2.1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表14.2。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表14。2。1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除锈等级 14。2.2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Ⅱ一般项目 14.2。3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喷涂检验规范

1.0目的 规定了金属零部件喷涂标准的朮语﹑技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其最终目的在于满足最终客户对视觉﹑触觉的要求。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喷粉生产质量检验。 3.0定义 3.1 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丝印的表面; 3.2 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启门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3.3 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3.4 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3.5 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6 桔皮:喷涂涂料产生的凸凹,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3.7 异物:空气中灰尘,喷涂机污物等杂物; 3.8 凹痕:喷涂前基材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3.9 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3.10 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3.11 厚边:喷涂时在产品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因局部保护不良而产生的毛边; 3.12 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3.13 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材切口边缘截面 等部位; 3.14 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上涂层,或涂层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3.15 缩孔:涂层干燥后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图形小坑现象; 3.16 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3.17 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 4.0 输入 4.1 金属零(组)件的粉末喷涂技朮规范 4.2 金属零(组)件的喷漆技术规范 5.0 输出 喷涂检验日报表

6.0 工作程序 6.1 主要检验工具 6.1.1 色差仪。 6.1.2 涂层测厚仪。 6.1.3 本公司标准样板。 6.1.4 透明杂物判定表。 6.1.5 切刀及透明胶带(采用3M公司生产的 Scotch 250# 胶带)。 6.1.6 100%工业酒精。 6.1.7 白色棉质软布(或脱脂棉)和端面直径为6.3mm,长40mm的圆柱形木棒。 6.1.8 冲击试验器和4倍放大镜。 6.2检视条件 6.2.1光度:200~3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750mm远)。 6.2.2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o,如下图图1所示:(接下页) 6.2.3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之间的距离如下: A级表面:400mmB级表面:500mmC级表面:800mm。 6.3 试验方法及质量指标 6.3.1试验及试片要求 a. 试片要求 材料:符合 GB 9271 的铝板或马口铁板 尺寸: 80×125×(0.5 ~ 1.0 )mm 表面粗糙度: Ra ≤ 1 mm 表面预处理:铝为硫酸阳极氧化 马口铁板按 GB 9271 进行溶剂清洗 喷涂:喷涂用涂料应与 DKBA0.400.0001 中任一标准样板所对应的涂料产品相同;且 应在表面预处理后 24 小时内进行喷涂操作。试样必须两面全喷涂、且应保证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修订版)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签发: 一、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扩大市场配套份额,降低质量成本,推动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产品所包含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小五件等外协外购件从入厂检验到产品出厂的质量管理及产品售后质量服务。 三、职责 1、品保部负责产品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各种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负责产品零件的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计量管理、理化管理和质量数据统计及记录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2、拨叉分厂、变速鼓分厂、出口分厂和总装车间负责产品零件按计划、作业标准书、指导书等的策划要求组织生产,并按要求实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 3、生产物资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进行批次管理、防护、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 4、机动部负责产品加工设备的维护、检查、修理,确保其精度要求。 5、工具分厂负责产品加工工装、夹具、检具的制造和检定,以确保其正确性和有效性。 6、技术部负责产品技术标准的策划、发布、更新,对生产、检验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四、管理要求 (一)、外购外协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变速鼓、拨叉坯件入厂检验质量管理 1.1、入厂质量证明文件验收 交检的变速鼓和拨叉坯件必须是经过坯件厂家出厂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检测资料的产品。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原材料材质证明书等。出厂检验报告需加盖坯件厂家检验专用章和出厂检验员的签名或盖章。 未提供质量证明文件的坯件或经检查实物与检测报告数据严重不符,包括实测值超出公差带一倍或超差件比例达10%以上(包括10%),扣款200元/批次。若胜利公司外协检验员未按上述要求验收,一次罚款100元。 1.2、变速鼓、拨叉坯件质量检验标准 品保部负责根据产品坯件图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制相应的变速鼓、拨叉坯件检验作业指导书,并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1982年9月29日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告诉我们。 附: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一、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 三、 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 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 四、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职责是: 1. 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规定颁发新产品鉴定合格证书的产品,可不再颁发《产品合格证》; 2. 对领取《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产品低于国家标准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必要时可吊销其《产品合格证书》; 3. 制订并公布检验实施细则和检验费收费办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4. 及时提出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5. 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对监督检验站的技术指导和制定统一的检验操作方法。五、

汽车车身油漆涂装检验规范

汽车车身油漆涂装检验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车身油漆涂装检验的检验内容、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记录要求。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C/T484 汽车油漆涂层 GB 1728 涂膜、腻子干燥时间测定方法 GB 1764 漆膜厚度测定方法 GB 1743 漆膜光泽测定法 GB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3用语解释 3.1漆后车身 漆后车身是指油漆涂层涂装施工完成后的车身。 3.2油漆涂层缺陷用语

4 检验条件 4.1 检验环境 4.1.1 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不应有明显影响检验作业的热气、湿气、烟 尘,噪声不得高于70dB(A)。 4.1.2 采用带反射板自然纯正色日光灯照明,照度(1000~2000)lx。 4.2 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辩色力正常,视力在0.8以上(含校正后)。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油漆涂装检验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涂装工艺规程及技术要求。检验时,着中性颜色工装。 4.3检验仪器及量器具 4.3.1 检验仪器:磁性测厚仪、光电光泽仪、划格器等。 4.3.2 量器具:钢板尺、中华牌高级绘图铅笔(H、HB、B三种规格)、单 面刀片等。 4.3.3 所用仪器及量具应符合计量检定要求,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 5检验内容 5.1表面油漆涂层质量 表面油漆涂层质量检验包括:生锈、起泡、脱落、裂纹、露底、桔皮、油漆损伤、流痕、发花、色差、针孔、颗粒、絮状丝、砂纸纹、板金凸凹、缩孔、划伤、流挂、漆薄、灰印、湿印、油点、斑痕、痱子等缺陷,并检验

涂装外观检验标准

内容页次1.目的 2 2.范围 2 3.优先原则 2 4.外观 2 5.表面划分 4 6.塑料件 4 7.金属板金件 5 8.铸造件8 9.油漆和喷涂件9 10.产品标识10

1.0.目的 该程序是为了建立和描述用来判定零件、装配件、产品外观质量合格与否的准则 2.0.范围 2.1凡本公司所生产的和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零件、装配件和成品。 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和规范,应以要求的规范为准。 2.2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的塑料件、金属板金件、丝印和喷涂件及产品的标识。 3.0.优先原则 在发生矛盾时,采用以下优先原则: 3.1.文件应与特别规定的适用性上保持一致,如零件的公差。 3.2.采购合同或专门条款。 3.3.现用的图纸或要求。 3.4.本外观标准。 4.0.外观 4.1.总体要求 在本标准的各个部分中,外观检查使用时间和距离来描述。该标准可用于员工培训,任何加工过程的外观表面质量控制以及判定产品合格与否。 4.2.观察条件 所有检查都应在正常灯光下,独立的标准的观察条件下进行。检查中,仅肉眼检查之为准。零件表面检查不需任何放大帮助,45°观察角下进行。A级表面在检查时,可旋转表面,利用最强的反射。B级、C级则不需要。 5.0.表面划分 A级(装饰表面):用户经常看到的表面。例如底座,面板表面等等。 B级(适当装饰表面):不翻动时偶然才会看到的表面。例如架式底盘的两侧和顶部,后面等等。 C级(非装饰表面):翻动才会看到的表面。例如底盘的外部和内部零件等6.0.塑料件

6.1.接受标准 6.1.1. 可接受的A、B、C级缺陷都应不影响产品的装配或功能,如有影响就应自动拒收。 6.1.2. 检查要求和观察条件参考第4部分(外观标准/检验要求) 6.1.3. 公差表中是指50平方英寸(约320cm2)范围内允许存在缺陷的数量,超过50平方英寸其缺陷数按比例增加,如同时存在2种以上的缺陷应拒收。 6.3. 缺陷定义 6.3.1. 突起:表面上局部高出(如水泡,肿块,山脊状) 6.3.2. 变色:与原色不同,或在同一零件中颜色不一致 6.3.3. 流痕:表面呈波纹、条纹状 6.3.4. 雾状:透明件中呈现云雾状 6.3.5. 凹坑:零件表面的小弹坑 6.3.6. 斑点:粘在表面上的细小颗粒 6.3. 7. 划伤:表面上的线状浅槽 6.3.8. 缩水:表面局部下陷 6.3.9. 溶接线:流料溶接处形成的可见线 6.3.10.色泽差:表面光泽不一致 6.3.11.分型线/飞边:零件在模具接合点处形成的可见线或突出线 6.3.12.质地变化:对于同一取样零件切片上有明显的质地结构变化 6.3.13.脱模:喷射润滑油,易于零件脱模 6.3.14.色差:零件颜色与色板不同 6.4. 公差表(塑胶件) 每个表面的缺陷数量不得超过可接受的限度,此表可用于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判定产品的拒收。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XXXXC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

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喷涂检验标准

喷塑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完善检验操作,发现、控制不良品,防止批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同时给检验工作提供引导及接收标准。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的检验。 3、定义 喷塑、喷漆件检验过程的参照标准。 4、职责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和标识,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采购部负责进料、外协制品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5、工作程序 外观(目测) 喷涂种类(如:塑粉或漆)、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使用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进料、外协回厂或过程验收则采用抽检,抽检操作方式依据《检验规范》。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外观缺陷:有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桔皮、花斑、凹坑等。

外观和颜色检验的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检查距离: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涂膜附着力(划格实验)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划格—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每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刃口达到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均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喷塑要求厚度80--150μm,喷漆要求厚度20--26μm),切口以2mm 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察。如果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doc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模板)1 1. 目的: 为确保执行成品最终检验与测试活动,提供给客户良好的产品品质,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善提供迅速的信息回馈,作为持续改善品质的依据,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2.1适用于包装前成品的检验与测试及品质保证作业。 2.2产品入库前及出货前的包装检查和确认工作。 2.3为顺应客户要求及交期的需要,产品出货检验活动可在包装阶段藉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包 装后的检查来实现,不再做入库动作而直接出货。 3. 权责: 3.1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包装前成品的检验及测试和包装后及出货前的检验活动。 3.2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及成品不合格之重工、重检、挑选处理等。 3.3生产技术部:协助成品检验品质异常之纠正和改善作业。 3.4仓储部:负责成品库存管理和出货作业。 4. 定义:

产品检验与测试:指产品所有制造工序均已完成,在成品包装前所进行的抽验和测试活动。5. 作业流程: (因版面配置因素,转至第4页。) 6. 作业内容: 6.1成品制作及检验: 6.1.1半成品出库前经检验OK后,由制作车间领用加工成成品,在成品制作过程中需落实 自主检查和巡回检验,当检验过程发现质量异常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纠正与 预防措施程序》处理,具体作业参照《过程检验与测试程序》的规定。 6.1.2成品制作完成后,在成品包装前即由质量部检验员对成品进行抽验,并将检验结果记 录于《出厂检验报告》,具体检验方法依据《成品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办法》。 6.1.3成品检验合格后则由包装车间进行成品灌装,并实施包装标示。 6.1.4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则根据不合格的因素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杀菌或返工、重工处 理等。经由返工或重工处理的产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员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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