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_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_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_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颁布日期】950509

【实施日期】951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综合

【名称】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标准号】SY5690-95

【章名】全文

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管理原则及配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各企业。

2 引用标准

GB/T 11651 —— 89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3640 —— 92 劳动防护服号型

3 术语

3.1劳动防护用品

指配发给职工在工作时必须随身穿(佩)戴以免遭或减轻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用品、,简称护品。

3.2防护功能

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4 基本要求

4.1各石油企业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或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护品。

4.2发放护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保护措施,不得随意变更发放范围和标准。严禁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职工个人或职工个人购买护品。

4.3为职工个人所配发护品的选定应符合GB/T 11651第5章的规定。

4.4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

区别不同专业、工种,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4.5防护服在上衣左前胸应有企业标志。

5 部门管理职责

5.1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是护品主管部门。

5.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政策规定,制定本企业护品的各项管理实施细则。

5.1.2审批本企业年度护品的计划和费用指标。

5.1.3审批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5.1.4组织工会、劳资、财务等部门对本企业护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1.5负责本企业内部护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并负责审查进入本企业的外部护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5.1.6按国家规定对本企业发放的各类护品抽样检验监督。

5.2物资供应部门

物资供应部门是护品采购,发放管理部门。

5.2.1执行国家和企业关于护品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质量标准。

5.2.2组织编制、汇总年度护品计划,报送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5.2.3各企业或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下拨发放工作。

5.2.4负责建立职工个人护品基础资料和发放制度。

5.3工会

工会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护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5.4财务部门

5.4.1负责本企业年度护品计划费用审核,保证资金支出。

5.4.2按护品计划检查本年度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护品费用支出情况。

6 享受护品工种序列

6.1符合GB/T 11651第2章规定的作业人员均应享受护品。

6.2应享受护品的工种序列见附录A(补充件)。

7 护品品名

护品品名见附录B(补充件)。

8 护品的采购与检验

8.1企业职工个人护品、由企业或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按批准计划统一订购,分级发放。供货厂商由企业安全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共同验证审定。

8.2由局所属二级单位物资供应部门组织采购护品的,有条件的局级单位应在企业内部组织开辟劳动防护用品市场。

8.3采购国家规定并实行定点经营的特种劳动护品,必须具有国家及省部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暂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须有厂家“产品检验合格证”。

具体种类品种范围主要包括:

a.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b.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

c.眼、面具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

护窑炉目镜、防冲击护具;

d.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

e.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

f.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鞋,水产鞋,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低压绝缘鞋、耐油鞋、防静电鞋、导电鞋,安全鞋(靴)和各种劳动防护专用护肤品;

g.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含差速式自控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安全绳。

h.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8.4企业采购的职工个人护品,须按质量要求进行抽查,不合格产品不准发给职工。

8.5各企业应设护品检验监测专职人员和配备必要的装备。

9 护品发放管理要求

9.1凡按规定享受护品的人员,都要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基础卡片”,存放在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卡片格式见附录C(补充件)。

9.2新入厂职工应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发放护品。

9.3职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基础卡片”和发放卡片证,由个人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护品(除特种护品外),应按新老工种使用年限较长的计算,期满后再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9.4外部调入本企业人员,需在物资供应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9.5长期(6个月以上)因病休息的职工,相应延长换发护品;停薪留职人员,停止发放防护品。

9.6脱产学习12个月以上的职工,相应延长换发护品时间。

9.7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参加实习的,由学校按同工种职工的护品标准发放并登记建卡。毕业分配后按新工种标准年限执行,缺额补发。

9.8对因公造成损失的防护用品,如井喷、抢险、救火、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由安全部门审批,物资供应部门予以更换或补发。对非因公造成护品损失的,按护品使用年限,折价交款后补发。

9.9各单位要配备足够的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排风扇、绝缘胶板、公用绝缘手套、靴等),以满足生产和职工配带所需。

9.10对安全性能要求较高、正常工作时一般不容易损耗的护品,如安全帽、防护镜、面罩、呼吸器(不包括滤器)、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届时须强制定检或报废。

9.11对有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由单位集中管理,到期后统一收回处理。

10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0.1职工个人护品按区域及工种发放。区域划分见附录D (补充件),配备标准见附录E(补充件)。

10.2凡发放国家统一制式服装和其他有关部门统一着装的,不再发放防护服装。

10.3基层干部的护品标准执行同类主要工种的标准。

10.4对钻井队、修井队、试油队、船队和地震队钻工,凡新增工人第一次发放护品时,单、棉工服同时发两套,以后按规定年限发放。

10.5发放防异物眼镜工种的职工,凡患有近视等眼疾病者,经医院证明,由所在局属二级单位安全部门批准配购。

10.6各企业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其他零星护品增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环境事件管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境外公司所在国法律或项目协议、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事件,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保护违法 违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 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 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 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是指所属企业在生产、建设或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虽未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但受到刑 事追究或行政处罚,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环境事件, 不得伪造、篡改相关资料数据。

第二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第五条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 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2

中石油中石化炼厂

中石油下属炼化企业 中石化下属炼化企业

大庆石化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分公司。是以大庆油田原油、轻烃、天然气为主要原料,从事炼油、乙烯、塑料、橡胶、化工延伸加工、液体化工、化肥、化纤生产,并承担工程技术服务、生产技术服务、机械加工制造、矿区服务等职能的特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公司始建于1962年,前身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1999年10月重组分立为大庆石化公司和大庆石化总厂;2007年6月重新整合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化肥、化工和腈纶装置分别于1963年、1976年、1986年和1988年建成投产。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形成了以炼化生产为主,工程技术、多种经营、矿区服务并存的“四位一体”业务格局。现有二级单位34个,员工3.1万人,生产装置137套,固定资产原值285亿元、净值115亿元,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395亿元。年加工原油65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60万吨/年,聚乙烯56万吨/年,聚丙烯10万吨/年,丙烯腈8万吨/年,丁辛醇8万吨/年,苯乙烯9万吨/年,聚苯乙烯2.5万吨/年,SAN7万吨/年,ABS10.5万吨/年,顺丁橡胶8万吨/年,腈纶丝6.5万吨/年,合成氨45万吨/年,尿素76万吨/年,复合肥30万吨/年。可生产48个品种187个牌号的产品。 公司整体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始终保持100%。石油、化工、塑料、腈纶等系列产品荣获全国市场同行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品牌”称号。企业先后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实现了生产与安全、能源与环境、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发展。 前进中的大庆石化公司,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最大限度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回报员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100028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安全环保基础性工程,深化HSE管理体系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将HSE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各项制度要求融入业务流程,消除基层HSE工作与日常生产作业活动相脱节现象,根治现场“低老坏”问题和习惯性违章,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和企业基层工作实际,决定从2015年起,全面开展基层站队(车间、装置、库、所)HSE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总体思路 立足基层,以强化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以标准规范为依据,以达标考核为手段,总部推动引导,企业组织实施,基层对标建设,员工积极参与,建立实施基层站队HSE 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安全环保工作持续改进。 二、工作目标 2015年,企业100%基层站队启动HSE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7年,企业40%基层站队实现HSE标准化建设达标。 2020年,企业80%以上基层站队实现HSE标准化建设达标。整体上实现基层HSE管理科学规范,现场设备设施完整可靠,岗位员工规范操作,生产作业活动风险得到全面识别和有效控制。

三、遵循原则 (一)继承融合,优化提升。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是对现有基层HSE工作的再总结、再完善、再提升,应与企业现行“三标”建设、“五型班组”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等工作相融合,避免工作重复、内容矛盾。 (二)突出重点,简便易行。立足基层现场,紧密围绕生产作业活动风险识别、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主线,确定重点内容,突出专业要求,明确建设标准,严格达标考核,做到标准简洁明了,操作简便易行。 (三)激励引导,持续改进。强化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工作指导,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推动基层对标建设,持续改进提升。 四、基本内容 (一)管理合规。基层站队突出风险管控,运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经验分享等方法,识别风险,排查隐患,做到风险隐患有数、事件上报分享、防范措施完善;落实“一岗双责”,明晰目标责任,强化激励约束,加强属地管理,做到领导率先示范、员工积极参与;强化岗位培训,完善培训矩阵,开展能力评估,积极沟通交流,规范班组活动,做到员工能岗匹配、合格上岗;严格承包商监管,开展安全交底,落实安全措施,强化现场监管,禁止违章作业;依法合规管理,依据制度标准,结合基层实际,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九项原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本《禁令》第一条:当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岗位员工。安排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任人的处理按第六条执行。特种作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及井控作业、海上作业、放射性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二、本《禁令》中的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禁令》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三、本《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

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 四、本《禁令》中的事故是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及以上。 五、本《禁令》是针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凡不在本禁令规定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原则: 一、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二、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四、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五、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六、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七、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九、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条文解释: (一)良好的HSE表现是企业取得卓越业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坚强基石和持续动力。HSE工作首先要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即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务的决策时,同时考虑、评估潜在的HSE风险,配套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优先保障HSE条件,做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0〕287号 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设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和配备的安全监督人员(包括聘用其他监督机构

中具有安全监督资格的人员,下同),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企业生产建设和经营进行监督与控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管理,包括安全监督机构与人员、安全监督方式与内容、考核与责任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 (三)建设单位监督与施工单位监督相结合; (四)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五)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安全监督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含安全副总监,下同),统一负责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其任职条件、任免权限与程序、具体职责等,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中国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名单及简介

大庆石油管理局辽河石油勘探局新疆石油管理局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青海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长庆石油勘探局 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东北输油管理局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哈尔滨炼油厂浙江石油勘探处西北石油管道建设指挥部大连石油化工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 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兰州化学工业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 技术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简介 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兰州化学工业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企业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 技术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 中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柴油机厂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 西北地质研究所石油管材研究所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 石油工业出版社中国石油报社杭州石油地质研究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信息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各成品油销售企业 中油华东销售公司 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物探技术研 究中心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慧聪石油商务网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吉林油田分公司长城钻井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中石油润滑油分公司研究开发 中心 中国石油宁夏化工厂长庆局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 第一页上一页下一页最后一页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60人受伤。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吉化爆炸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28.08倍。整个污水团长度约80km,以每小时约2km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1?000多km。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安全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主要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污染事件的原因 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吉林省环保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 座9层100029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 座100028、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SWOT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SWOT分析 一、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主要为新疆三大油田、四大炼厂和全国113家油田、炼化、销售、管道、燃气企业提供专业化运输、石油石化产品配送及其它综合配套服务。公司总部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北京顺义设有调度中心。取得了国家一级道路货运企业、涉外运输、危险品运输、国际国内海陆空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建筑安装、路桥施工、境外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等经营资质,通过了国家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位列“中国百强道路运输企业”前3强和“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第4名,并被评为国家5A级运输物流企业,是行业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公路运输物流企业。现有员工38000人,各种车辆20000台,资产总额120亿元。 目前以油田运输(沙漠运输)、成品油配送(非油配送)、化工产品运输、航油运输、燃气运输、钢管运输、特种大件运输、国外(涉外)运输、社会物流(集装箱运输)、汽车修理为主营业务,以基建工程、加工制造、油田服务为兼营业务,以矿区物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为辅助业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分公司,在526个地级城市设立了配送中心和运输车队,运输生产作业范围辐射全国各地市县。在尼日尔、利比亚、阿联酋、

乍得、缅甸设立了项目部,在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设立了分公司。2010年完成经营收入170.3亿元,是2000年3.1亿元的54.9倍;2010年人均年收入比2000年的1.29万元提高了244.9%,实现了企业效益和员工收入的同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企业外部环境分析、企业内部资源与能力分析 外部因素分析(EFE)矩阵

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问题的通知

当前位置:能源局 > 能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 > 第五篇石油天然气政策性文件 > 第一章管理体制 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石油公司划转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1998年5月12日发布国办发[1998]14号) 国家经贸委《关于组建两个特大型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请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提出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分别划归新组建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两大集团公司)。为了加快两大集团公司的组建工作,现将组建两大集团公司涉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划转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市石油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石油公司和加油站,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吉化集团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石油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石油公司和加油站,划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二、上述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和有关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到两大集团公司。此次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 三、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财政划转基数及企业有关资产、工资、职工在册人数等财务指标的划转,以财政部门批准的1997年企业决算数为准。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两大集团公司要紧密配合,抓紧做好交接工作,争取在1998年6月30日前完成。在企业交接过程中,要严格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涉及企业资产转移、人员变动、干部提拔等事项均需征得接收单位同意。各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间断、国有资产不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 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 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座9层100029 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 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 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

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陕西输气管理处 榆阳区巴拉素生态公园公路道路穿越陕京线天然气管道 施 工 方 案 榆阳区交通局

榆阳区巴拉素生态公园公路道路穿越陕京天然气管道增加盖板涵 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1、《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Y0401-98 2、《天然气集输管道施工验收规范》ST046-97 3、《石油天然气钢制管道无损检测》ST4190/T-2005 4、《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施工及验收规范》ST4079-95 二、拟开工项目工程简介 主要技术标准: 本段工程为四级公路。 设计行车速度:20KM/H。 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路基宽度:路基宽度7.2M,路面宽度行车宽度4.5M,每隔300米设置一错车道,错车道选在视线有利地点,相邻两错车道之间尽量能够通视。 平曲线:根据现有路基状况,该线路的平、比值面曲线不作大的调整。 三、施工队伍简况 将组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安部、物资保障部、计财部、综合部组成。计划投入技术人员2名,工队负责1名,技术工15名,普照工5名。 四、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 1、工程特点: 本涵台帽支撑梁采用C25碎石砼,盖板及帽石以及铺装层均采用C35碎石砼(盖板为钢筋砼)。基础采用C20片石砼砌筑。台墙采用M10水泥砂浆浆砌强度不低于MU40的块石。盖板采用预制场集中预制,现场吊车安装。 2、施工方法 该工程施工前,先探明管线的准确位置后,根据管线的中线左右放出涵洞墙基的中线,墙基采用人工开挖,天然气管线左右0.5M范围内的土方不得开挖,以保证管线不受扰动,防止天然气管线变形。 地基处理 首先进行基坑的测量放样,开挖基坑采用人工分段开挖并且分段施工,开挖到设计标高。 基础及涵台 进行基础的测量放样,然后开始基础及涵台的施工,每隔5M设2M的沉降缝,盖板采用预制,砼采用商品砼,砼运输车运送。施工中注意标高,纵坡等几何尺寸的控制。 回填 涵台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填土。盖板涵处的路基缺口填土应按设计要求水平分层、同时对称地进行填筑。填料按设计要求达到规定的密实度。 (1)、基坑开挖 开挖时,请陕西输气管理处人员探明管线正确位置后,左右放出墙基中线,开始进行人工分段开挖,分段长度不大于10米,并设隔离带,禁止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 在管道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土方严禁机械开挖,必须进行人工开挖,专门指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并请管道维护站技术人员旁站指导。确定天然气管道的位置后,在其四周用铁锹、洋镐高锋利工具时不能用力太猛,防止伤害管道的保护层。 施工结束后在交叉处两则加设管道标志桩各1个;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规定(质安〔2017〕30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规定 质安〔2017〕30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提高审核质量,促进HSE管理体系规范有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分为总部审核(含专业分公司审核)、企业审核和第三方审核。 第四条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以企业审核为主体,自上而下建立多层级、全覆盖,分专业、多方式的审核工作机制。 第五条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应当遵循“三不审核”原则,即没有审核方案不审核,没有审核检查表不审核,审核人员没有进行培训不审核。 第六条集团公司全面推行HSE量化审核,强化正向激励,突出风险管控、过程管理和工作效果,通过量化审核定级综合反映企业HSE管理体系运行绩效和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编写HSE体系量化审核标准。 (二)部署安排总部审核工作,组织协调专业分公司开展审核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审核发现问题。 (三)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内部审核工作,建立完善HSE 管理内部改进机制。 (四)健全审核员培养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审核员培训,建立审核员和技术专家库。 第八条专业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领域的HSE管理体系审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订本专业领域HSE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量化审核标准和专业检查表。 (二)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的审核工作,督促、跟踪审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定期总结分析本专业审核工作情况。 (三)落实保障经费,培养和建立本专业HSE管理体系审核员和技术专家队伍,对表现优秀的审核员及时进行激励表彰。 (四)督促和指导所属企业建立完善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内部审核工作。 第九条所属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HSE管理体系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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