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培训课件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培训课件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培训课件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

2012-2-12

靖边九小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证学校的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学生在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以预防学生的意外事故,应对校园人身伤害。

一、成立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郭帅瑜王娅婷陈彦权

成员:闫彩艳谢春利周春王继龙和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学校的管理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安全。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把安全工作这根弦拉紧,明白学校内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学校管理中有没有安全意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为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在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一)学校门卫保安要把好第一关

(1)学校门卫由保安公司直接委派,实行轮换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2)外来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门卫在登记时必须查验证件、问明事由、通知相关老师确认后才能放行。

(3)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

(4)有人强行闯入校园,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行政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二)全体任课教师的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校长室汇报。

2、学校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利用板报、宣传橱窗、

讲座、晨会、班会等方式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作好书面记录。

3、禁止教师以任何理由使用诸如拍打、罚站、罚跑、罚抄作业、罚打扫卫生、罚留校等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除非上体育课等教学需要,教师不要(尤其是在纠正学生违纪行为时)触碰或拉扯学生的身体或衣服。

4、禁止教师以讽刺、嘲笑等不良态度与学生交谈。在批评学生时,采用的语言应适当,不能挖苦羞辱学生,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杜绝使用侮辱性语言。

5、教师应准时到达教室上课,在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课堂。如确实有必要离开(如上卫生间、送学生治病等)应尽量请办公室人员或其他教师代为照看学生。严禁教师离开课堂后在办公室或室外长久逗留,体育课时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呆在办公室。教师不得提前下课。

6、教师不得剥夺学生上课权、考试权。禁止教师上课期间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学生严重违纪无法开展正常教学应立即通知学部部长,由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把违纪学生带出教室处理。

7、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及时发现、处理课堂事故苗头。老师要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习成绩差或有其他缺点的学生。

8、学生到校后,教师不得以未带齐文具、作业,回家叫家长等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

9、教师发现学生生病应主动关心,如有必要应立即通知家长或护送去医务室、医院治疗。

10、任何教师不得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活动时间之外组织学生到校,如确

有必要,应预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班级、年级和学校社团组织校外活动须提前2天向校长室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活动和安全措施方案,组织校外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认真组织、科学指导、现场管理。

11、老师要有安全意识,发现学生生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

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生,教师应预先获知

(由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殊保护,避免方法不当所引起的后果。

12、实验课、体育课的老师要认真组织、科学指导、现场管理。教师集

体会议时,各年级和学校行政应安排值班教师巡视各年级教室和校园。

13、学生在规定上学时间过后一小时未到校,班主任应立即联系学生家

长并向学部部长汇报,学生无故缺课半天以上,学部部长应向主管领导汇

报。

14、班主任不能制定违法的“班规”。所有“班规”在实施前应送德育处备案。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开学生考试排名,不得随意拆阅学生信件。

15、老师发现学生携带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的物品时要暂时收缴,

并及时交给有关部门或学生家长,除此以外老师不得没收、处置学生的财

物。

16、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等有学生在校的时间,校园内要有值日老

师进行巡视。

17、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或涉嫌参与犯罪组织的,老师要及

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将情况及时通知家长。

18、老师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三)密切家长与学校的联系

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各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老师应该就学生的不良行为与学生家长积极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

家长包括以下人员:父母、其他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授权的紧急联系人。为保证联系及时,各班主任可以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外的紧急联系人。对于下列事项,有关班主任应该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学生逃学。

(2)学生生病。

(3)学生被体检有疾病。

(4)学生有不良行为。

(5)学生考试成绩。

(6)学生受到伤害。

(7)学生安全受到其他同学或校外人员威胁。

(8)学生有自杀、自伤、精神疾病、伤害他人的明显征兆。

三、校园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值日教师、行政值日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及

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迅速米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对受伤学生应及时送医院救治,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发生安全事故时,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3、学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严重违反规定者,要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学生人身伤害的赔偿(如:打架事件),当事人家长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向学校申请调解,学生人身伤害的过程调查和调解,由学校负责牵头,各有关班主任和学部部长等有关人员互相配合,尽量使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靖边九小政教处

2012-2-12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标准规定样式分析评析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学校和幼儿园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本应该是片祥和、充满生机的土地,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会发生一些悲哀的事情。学生经常面临人身伤害的威胁,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自己的课堂中,渗透到每一个活动中。教师应当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保证幼儿、中小学生安全。 一、课堂上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课堂本来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但是某些行为经常威胁学生的安全,如教师体罚学生,体育课上猝死,实验课上烫伤烧伤,等等。 案例4-1自然课实验器皿爆炸,师生受伤害 2005 年的一天,石家庄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正准备上自然课,学生们在为获取新知识而高兴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老师将一个装有酒精的实验器皿搬到该校仪器室的门口,准备做实验。学生便围绕在老师周围观看,同时几个低年级的学生由于好奇心也围了过来。突然“砰”的一声,酒精器皿发生了爆炸,顿时火花四溅,老师、五年级学生曾丹、郭娟、高虎、范相明、周虎,围观的低年级学生伍凯婷和另一名儿童身上着火,其他学生都哭叫着往外逃。受伤的老师和学生被及时送到医院,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在学生们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并且也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 【法律评析】 在这个案例中,老师做演示实验,因出现意外致使老师和多名学生受伤。法律方面的专家表示,老师在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提

醒学生注意安全。在这个案例中,老师看到非本班学生围观,并未进行劝阻和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默认行为。因此,在这个情况下,老师要对此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老师授课属于职务行为,只需承担相应的过错就可以。学生是未成年人,在学校,学校是相应的监护主体,对学生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因此,学生家长可以将学校告上法庭,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学生安全意识差也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实验,应该不是学生第一次见到酒精灯,但是学生在观念上对酒精灯并没有一种危险意识,远远地观看。恰恰相反的是学生围在一起观看,这样就加大了实验出现意外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正是由于学校、教师、家长平时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缺乏,学生才会聚在一起围观。因此,要想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共同努力。 案例4-2 生物实验课,违规操作酿火灾 2006 年星期三下午,某中学有一节生物课。在这节课上,同学们要通过实验了解绿色植物是怎样制造淀粉的。 上课了,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大家注意安全,注意操作规程,但同学们眼瞧着绿叶在无色的酒精中,经过隔水加热,由绿色变成黄白色,而酒精却由无色变成晶莹剔透的绿宝石色,感到太美了!太神奇了!一位男同学兴奋得忘记了教师的嘱咐,伸手去拿装有碧绿碧绿酒精的小烧杯,想看个仔细。没想到烧杯很烫。这位男同学本能地迅速把手缩回来,结果却把酒精洒在实验桌上,溅在了酒精灯的火焰上。酒精燃烧了,桌面上的书本被引燃了。同学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火焰吓

2020年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总结

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总结按照学生处下发的文件和要求,我系领导认真组织辅导员开会学习,并要求辅导员以主题班会落实,并以简报、心得方式进行学习交流。我认真学习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全部条款,现将学习心得和学生学习后的情况向与大家共勉。 因本人所带班级的特殊性,我带的学生为xx级的实习学生,所以只能以QQ的方式进行交流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共六章,47个条款,内容充沛,每一章,每一条都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剖析了安全隐患,有规律、有科学的部署各类措施和制度,以安全为中心,再以职能部门的责任化分。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共分为六章,由总则、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的承担和损害、法律责任、附则组成,以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为宗旨,突出强调了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明确了社会各方面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共同职责,规定了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尤其加强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的措施,界定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途径、程序及赔偿办法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教育长抓不懈,多方宣传教育,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个人认为有许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们作为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各个面去覆盖安全的每一细节。主题班会是一个最好的媒介,再以各种类型的活动展现安全的重要性,该处理条例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使我们辅导员有机、灵活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德,是教师工作的精髓,爱心、耐心、细心是作为辅导员的灵魂。第十五条的七例规定:发生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抢险、救助、防护措施,优先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另外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因我校的地理位置决定,我校大门的公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学校各部门高度重视,该条路经常发生车祸;所以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天桥。另外第二章的1-6条非常清晰的凸显出一种管理制度,如 (一)建立和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机制; (二)制定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机制;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案例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处理案例 一、近年校园事故的概况和特点 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中的头等大事。据一份全国性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1、、2006年全国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概况 2006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各类安全事故中,事故灾难(溺水、交通、踩踏、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意外事故)占59%;社会安全事故(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住宅火灾)占31%;自然灾害(洪水、龙卷风、地震、冰雹、暴雨、塌方)占10%。 其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房屋倒塌占0.89%,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从整体上看,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61.61%发生在校外,主要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两类事故发生数量占全年各类事故总数的50.89%,造成的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其中,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占全年受伤总人数的45.74%。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暑期和节假日到非游泳区域游泳导致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违规驾驶。 另据统计,2006年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故比2005年有所增多,全年发生的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占全年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故总数的31%。各类学生食物中毒事故中,28%是微生物性食物中毒,24%是有毒动植物中毒(其中81%是由于豆角未炒熟所导致),9%是化学性食物中毒,39%是不明原因食物中毒。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领导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学校食品与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力度不够,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还很不规范,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缺乏专兼职卫生人员,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宿舍等生活与卫生基础设施与条件简陋,存在很多卫生安全隐患。 2、、2006年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特征 从事故发生的区域、学段、时间、地点、日期、责任等方面分析,2006年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特征: 1.农村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地区。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27.68%发生在城市,72.32%发生在农村。农村中小学的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明显高于城市,分别是城市的2.9倍、3.9倍和4.2倍。 农村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办学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备,另外,师生安全意识淡薄、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低年级学生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006年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43.75%发生在小学,34.82%发生在初中,9.82%发生在高中。2006年小学、初中、高中事故发生数比为4.5∶3.6∶1,死亡人数比为6.6∶4.8∶1,受伤人数比为7.4∶4.7∶1。 相对于高年级学生,低年级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安全知识都比较欠缺,安全意识相对淡薄,自我防护能力也比较差,这是导致低年级学生安全事故多发的主要

人身伤害事故专项预案

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区域内因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因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预案重在规范各类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人员的应急救援行为,不影响其它专项预案的实施。二、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 1、机械伤害类:员工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对人体造成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亡的事故。 2、触电类:因电气设备老化、设备设施没有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或接零、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或线路淋雨、受潮等造成人员触电伤亡。 3、高处坠落类:化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大量高空作业行为,作业现场周围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加上平台、爬梯易锈蚀,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4、火灾和爆炸类:化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介质,如:一氧化碳、氢气、氨气等,并且这些气体的运行温度、压力较高,极易着火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5、起重伤害类:设备检修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大型起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存在频繁的交叉作业,如发生意外,极易造成人身伤亡。 6、中毒类:化工生产中的多种原料、中间产品均为有毒物质,如:一氧化碳、氨气等,易发生泄漏造成中毒事故。 (2)危害程度分析 1、轻度:事故造成3人以下重伤,未造成人员死亡。 2、中度: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 3、重度:事故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3人以上死亡。

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并进行有效处置,金山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总调办、安环部、生产部、综合办、民警队、物资部、财务部、计检部、工会、各车间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日常工作由总调办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进行处理,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授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若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代替指挥;若总经理、副总经理均不在时,由调度室主任、安环部部长组成事故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对公司内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进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作战,将突发事件以最快的反应速度、最短时间、最低损失、最小危害程度,彻底消除。 ②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命令,向上级报告和向近邻单位通报事件及处置情况。 ③负责启动本预案,必要时向政府请示要求启动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命令。 ④协助上级部门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⑤编制和适时修订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充实预案内容。组建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制订应急队伍业务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育。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学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学校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包括学校的楼房、墙体、运动器械、实验器材、道路、场地、电力、消防设备设施等。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例如,2003年1月21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玉村小学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并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是学校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因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设备设施陈旧、年久失修、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可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虽然给学生造成了人身伤害,但学校的教学、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学校在管理上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周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躲藏在学校洗手间里,随后就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杠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杠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场地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事故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有极大的比重。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又可分为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和课余时间发生的。如果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学校和教师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在上课期间,教师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学生在上课时相互打闹,导致一方受伤害,致害人要负主要责任,但教师管理不严,也是事故原因之一,同样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例如,徐某与蔡某是浙江温州市双屿镇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

人身伤害事故反思

人身伤害事故反思 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人身伤害事故反思,希望能帮到你。 人身伤害事故反思篇一 12.26李村及12.30五阳临近年未的两起事故,给我们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压力。我项目部及时将事故案例及潞安集团一号令精神传达到每一个职工,并召开会议深刻分析事故经过,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面对这起事故我们心情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警示,充分证明我们在安全工作上还没有做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忽视了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帮教和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科学的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安全因素很难成长。 事故的发生也许是是因为一时疏忽、只是一不留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小小的疏忽,给他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伤害。 事故既然已经发生,我们今后应该如何应对,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压力转变为工作的动力。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在安全与生产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充分发挥培训机构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对于我队工种岗位多的情况,进行

分工种培训,对新来职工要实行以师带徒,做好传帮带的作用,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 3、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严把现场质量关,排查隐患要细致,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问题,处理隐患要果断彻底,决不能让机器设备带病运转。 4、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作业标准化体系,在工作中干标准活,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才能使自己的安全得到保证。 5、加强跟班、带班质量,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每班组织当班职工开好班前会,安排好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班后认真总结分析当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加以改进和完善。 6、坚持开好每班班前会,了解井下现场生产情况,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确认工作周围危险源、对设备巡查到位,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组织当班队干或副队长,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经常学习、反思相关事故案例,增强全队职工的事故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隐患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各类危险源的识别,早发现,早排除,做到预防为主。 8、真正把这次事故教训触及每个干部职工的思想深处,把安全文化理念真正树立起来,使职工从行为动态上做到规范达标,不违章操作,才能使职工的安全生产得到保证。 人身伤害事故反思篇二

学习防人身伤害措施心得

330MW乙值学习防人身伤害措施心得近期,公司人身伤害事故频发,为此运行部组织我们学习防人身伤害措施,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这次学习使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被设备伤害。 在电厂工作,要对高温高压部件潜在危险性认识充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作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我们在巡检时周围到处是高温高压管路,而且经常要操作带电设备,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惨剧,对人身伤害不学习,不关心,倒霉的最终是自己。 在锅炉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危险情况有 1,水位计爆破。高温蒸汽把人烫伤,所以在操作过程中一定站在侧面缓慢操作。 2,炉膛看火孔看火。在看火前一定要和盘上人员提前打招呼,提高炉膛负压,并站在侧面观察。 3,磨煤机着火。在着火后要立刻停磨,关闭冷热风门,使磨煤机里燃料尽快缺氧自熄,另外打开灭火蒸汽时要缓慢,防止蒸汽冲进磨煤机把高温烟气冲出烧伤自己。 4,吹灰器现场处理。在处理时要和盘上人员联系,在用摇把摇出吹灰器的时候绝对不允许启动吹灰器电机,我在甲值的时候就遇到在现场电气人员使电机忽然转动,使摇吹灰器的人手受伤。另外也要注意吹灰器刚启动时炉膛正压高温烟气的冲出。以及吹灰蒸汽的烫伤。 5,锅炉人员在巡检时要注意防止在楼梯上跌伤和撞伤。这些事件已经发生过数次,还好受伤不重。尤其是雨雪天气更应该注意。 6,锅炉人员在处理断煤时,也要注意用榔头敲煤时,头部脱落砸伤他人,以及自己从给煤机上摔下来。 7,汽机高加内水侧温度达到200℃以上,压力在10MPa以上,汽侧温度更高,我们在检查以及处理异常事故的情况下都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汽机主再热蒸汽管道内温度均在500℃以上,主汽压力能达到16MPa,在检查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安全. 9,汽机EH油压力在13MPa以上,并且具有强力腐蚀性,在进行有关操作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10,严禁在没有安全设施的管道、横梁上行走及操作。 11,保洁人员清擦设备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用专用工具。 12,给煤机上部(靠下煤管处)加装防护栏。 13,在进行电气设备停复役操作时一定要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防止人为误操作.14, 在进行电气设备消缺工作时,严格审核有关工作票,确保符合工作需要的安全措施,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作要主动向检修人员交代清楚,指明工作地点和相邻带电部位,提醒注意事项.以防人身触电. 15, 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尤其要注意着装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防止被转动设备缠绕伤人,对于带电设备则要作好防人身触电和导致保护动作的措施(如更换发电 机碳刷或处理接地碳刷冒火时,一定要扣紧袖口,束好发辫,清除口袋里易掉落异物,站在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鞋工作等) 16, 正常检查室外高压电气设备时注意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不得举金属物件靠近带电设备,防止触电伤人.雷雨天气时更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7,在巡检氢系统时,一方面自己要遵守安规之规定,另一方面要仔细观察周围有无危害安全的隐患及违章事件等。 我们相信只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检修规程。强化自身安全意识,未雨绸缪,重视工作中的每一项细节。平时加强对全国电厂事故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规》及

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 究 近年来,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教育部也将保护学生安全的工作作为师德规范的重要内容。目前,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成为困扰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痼疾,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阻碍素质教育向更深层次推进。所以,全面了解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现状,进行有效预防及妥善应对便成为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现实而严峻的课题。 一、“学生伤害事故”成因分析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是:在学校组织实施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及在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方面由于学校管理不到位而出现问题,引起在校学生人身伤害的事故。经过调查与研究,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六方面。 1.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不得力 校园中的学生伤害事故往往是由于学校组织不得力,责任教师思想的忽视,没将安全意识提升到足够高度。例如2006年10月,某校航模队在操场训练。由于指导教师的疏忽,只顾为一名学生粘贴损坏的飞机,学生管理处于放任状

态,结果一名学生拾飞机时被一架掷出的木质飞机撞到眼镜上,镜片破碎,伤致眼部。学校及时联系家长并组织相关人员送伤者至县医院,由于伤势严重又及时转至市医院,多亏抢救及时,才避免眼睛失明的危险,但给学生带来的伤痛却是永远难以愈合的,由此也为学校工作带来沉重的负担。又如2007年,一名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为了活跃课堂气氛,组织学生将“前滚翻”这一动作穿插到竞赛游戏之中。虽然学生参与热情高涨,但因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致使一名学生颈部扭伤,既给这名学生自身及家庭带来痛苦,又给该教师的教学及学校工作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事实证明,因为课内外活动组织不当而造成的此类伤害事故并不少见。 2.教学设施与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学校设施主要包括楼房、墙体、场地、电力、运动器械、实验器材、消防设备、设施等。一些学校因为经费不足,又缺乏安全意识,不及时维修学校的设施设备,更换破损的体育器材、教学用具和实验器材等,导致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学校事故频繁发生,损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甚至造成种种不良的社会影响。例如在某初中学校的一次活动课上,虽然大部分学生都在操场进行统一安排的体育活动,但某班的几名男生偷偷攀爬操场一边的缆绳,由于缆绳平时很少被使用,年久失修,因此变得不耐用,结果一名学生在攀爬过程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培训课件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 故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

靖 边 九 2012-2-12 靖边九小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证学校的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学生在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以预防学生的意外事故,应对校园人身伤害。 一、成立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郭帅瑜王娅婷陈彦权 成员:闫彩艳谢春利周春王继龙和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学校的管理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安全。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把安全工作这根弦拉紧,明白学校内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学校管理中有没有安全意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为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在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一)学校门卫保安要把好第一关 (1)学校门卫由保安公司直接委派,实行轮换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2)外来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门卫在登记时必须查验证件、问明事由、通知相关老师确认后才能放行。 (3)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 (4)有人强行闯入校园,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行政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二)全体任课教师的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校长室汇报。 2、学校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利用板报、宣传橱窗、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报告

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学习报告 篇一: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学习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中小学生伤亡事故发生之频繁,数目之大,实在令人感到触目惊心。据有关材料统计,每年我们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人数都在一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因游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他杀、自杀而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达40余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据统计而这些意外危险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作为学习实施但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建筑带来的意外伤害;二是楼道、通道等容易发生拥堵压的场所造成的伤害;三是校外人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溺水等等;四是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引起的意外伤害;五是校外不法分子的侵害,如殴打、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六是文体活动中的意外伤害。 吴杏妹主任在引领全体班主任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理》时强调:安全教育是我们时时处处都应考虑的问题,并应提到一个高度来重视它,要与当前学校开展的生命教育紧密联系,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应组成一个强大的安全网络体系,同时指出学校是育人的摇篮,作为班主任应承担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的责任。

学校在强调教学质量的同时,不可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和家长双向配合才能真正减少事故的发生。只有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安全教育共同体的局面,才能促进中小学健康成长,才能使家庭幸福、学校平安和社会和谐。 一片冰心在玉壶 ——学习《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 江苏省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吴建军 昆山市教育局决定把今年定为“师德师风教育年”,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我们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规范育人环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依法治校,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 《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本着预防、处理中小学生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制定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

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安全反思总结,事故案例分析总结安全大反思心得体会

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安全反思总结 事故案例中有几起事故与我们队组/车间的生产工作密切相关,一幕幕惊心动魄重现眼帘,给我们再次敲醒了警钟。 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甚至违章指挥。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因素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红线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具体体会如下: 1、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一味蛮干、只图省事、麻痹大意、存绕幸心理、违章、安全技能匮乏是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 2、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执行力差,而且在检查中只报喜不报忧,平时对设备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时,判断缺陷又不准确,日常巡检工作又不认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3、危险源管理流于形式,有章不循,有规不遵,工作浮躁,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中执行力度缺乏,危险点控制措施虚设; 4、认识有限,冶金行业人员流动量比较大,“三熟”执行不到位; 5、对所使用的新设备、设施、新技术了解不够透彻,个人的知识、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总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种种局限性,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给安全生产埋下了诸多隐患。 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 2、车间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设备及人员存在的隐患; 3、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车间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对操作、设备点检、设备检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防范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及防范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问题一直以来是学校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引起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既有学校管理存在的疏漏,也有与学生作为未成年人辨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因素。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只要不是恶意伤害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就属于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厘清和承担的主要是民事责任。 在我国相关专门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当了解和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处理依据,主要包括民事基本法律《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各地的地方性法规等。 (一)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除了《民法通则》有特殊规定的以外,都应当适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过错”指的就是对义务的违反,该做的没有做到,不该做的却做了。同时,在分析责任时还必须把握过错与伤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件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事故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来处理,学校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的,承担主要责任;学校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非主要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再次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说,这是当前划分学校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最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学校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方法 在分析具体责任的时候,最需要把握的关键是在这起事故中,学校方面有无过错。这里说的“学校方面”,既包括学校管理的过错,也包括教职工实施的体罚、变相体罚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等过错。不论是学校管理上的过错还是教职工的职务行为导致的损害,都是由学校来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利向有过错的教职工追偿。 (三)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学校和教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责任,有任何一种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尽到,都属于学校管理的过错,都要由学校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责任。 结合学校教育管理实际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的责任概括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特别是学校的领导,要积极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组织参加劳动和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三是组织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要考虑场地、灯光、组织管理等安全要求;四是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五是要关注晚离校学生在校的活动和回家途中的安全;六是要防止踩踏事故,特别是加强晚自习和其他晚间活动的管理;七是不得组织带领未成年学生参加具有危险性或者应当由成年人参与的活动;八是不得出租场地用于危险品的生产经营,不得出租校园停放校外车辆;九是学校不得聘用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的人员担任教职工;十是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和异常心理状态的学生,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注和照顾。

事故案例分析培训试题

事故案例处理试题 判断题 1、从业人员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工作作业( B ) A 正确 B 错误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A ) A 正确 B 错误 3、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是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找出事故的原因。(B ) A 正确 B 错误 4、在进行爆破、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严格、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同时,不必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B ) A 正确 B 错误 5、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是安全检查的一个目的。( A ) A 正确 B 错误 6、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必须向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专项检查。( A ) A 正确 B 错误 7、伤亡事故率与从业人员具备的文化素质有关,上网事故率曲线表明,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越高,发生伤亡事故的机率就越低。(B) A 正确 B 错误 8、制定《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B) A 正确 B 错误 9、为保证安全,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A) A 正确 B 错误 10、易燃和可燃的气体,液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后,遇火源能够引起燃烧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下线。(B) A 正确 B 错误 选择题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 B )隐患。 A. 较大事故 B. 重大事故 C. 特大事故 D. 巨大事故 2、风险是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 B )与后果的结合。 A. 必然性 B. 可能性 C. 危险性 D. 伤害性 3、重大危险源控制的目的不仅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 A )程度。 A. 最低 B. 中等 C. 高等 D. 最高 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 B )及其数量。 A. 爆炸特性 B. 危险特性 C. 可燃特性 D. 伤害特性 5、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C )组织救援。 A. 工作计划 B. 控制措施 C. 应急救援预案 D. 操作方案 6、应急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应快速( D ),控制事故

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57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措施详细 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范围 本措施是公司(以下简称:分场)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工作中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适用于分场防人身伤害的安全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分场生产的实际情况。 3 措施内容: 3.1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提高“自保、互保”意

识,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3.2 各级领导必须重视人身安全,认真履行自己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方法,特别是特殊环境和特殊工作的安全措施及逃生方法的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人工呼吸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3.4 加强防止高空坠落,防止机械伤害等组织措施贯彻落实和技术措施实施。重视补充配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从措施和装备上为作业安全创造可靠的条件。 3.5 班组要认真开好班前会。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在安排工作任务时,同时向工作人员交待工作的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校园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案例评析 学校与幼儿园就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本应该就是片祥与、充满生机的土地,但就是由于各种原因,时常会发生一些悲哀的事情。学生经常面临人身伤害的威胁,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渗透到自己的课堂中,渗透到每一个活动中。教师应当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保证幼儿、中小学生安全。 一、课堂上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课堂本来就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但就是某些行为经常威胁学生的安全,如教师体罚学生,体育课上猝死,实验课上烫伤烧伤,等等。 案例4-1自然课实验器皿爆炸,师生受伤害 2005 年的一天,石家庄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正准备上自然课,学生们在为获取新知识而高兴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老师将一个装有酒精的实验器皿搬到该校仪器室的门口,准备做实验。学生便围绕在老师周围观瞧,同时几个低年级的学生由于好奇心也围了过来。突然“砰”的一声,酒精器皿发生了爆炸,顿时火花四溅,老师、五年级学生曾丹、郭娟、高虎、范相明、周虎,围观的低年级学生伍凯婷与另一名儿童身上着火,其她学生都哭叫着往外逃。受伤的老师与学生被及时送到医院,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在学生们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并且也带来了肉体上的伤害。 【法律评析】 在这个案例中,老师做演示实验,因出现意外致使老师与多名学生受伤。法律方面的专家表示,老师在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提醒学

生注意安全。在这个案例中,老师瞧到非本班学生围观,并未进行劝阻与制止,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默认行为。因此,在这个情况下,老师要对此次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就是,老师授课属于职务行为,只需承担相应的过错就可以。学生就是未成年人,在学校,学校就是相应的监护主体,对学生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因此,学生家长可以将学校告上法庭,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学生安全意识差也就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此次实验,应该不就是学生第一次见到酒精灯,但就是学生在观念上对酒精灯并没有一种危险意识,远远地观瞧。恰恰相反的就是学生围在一起观瞧,这样就加大了实验出现意外造成伤害的可能性。正就是由于学校、教师、家长平时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缺乏,学生才会聚在一起围观。因此,要想避免这个悲剧的发生,需要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共同努力。 案例4-2 生物实验课,违规操作酿火灾 2006 年星期三下午,某中学有一节生物课。在这节课上,同学们要通过实验了解绿色植物就是怎样制造淀粉的。 上课了,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大家注意安全,注意操作规程,但同学们眼瞧着绿叶在无色的酒精中,经过隔水加热,由绿色变成黄白色,而酒精却由无色变成晶莹剔透的绿宝石色,感到太美了!太神奇了!一位男同学兴奋得忘记了教师的嘱咐,伸手去拿装有碧绿碧绿酒精的小烧杯,想瞧个仔细。没想到烧杯很烫。这位男同学本能地迅速把手缩回来,结果却把酒精洒在实验桌上,溅在了酒精灯的火焰上。酒精燃

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学习案例

华能浩日格吐风电场“2.7”火灾事故 (一)事故简述 2月7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华能通辽风力发电公司浩日格吐风电场处理风机变频器故障时,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二)事故经过 2月7日0时45分,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科左中旗朱日河浩日格吐风电厂79号风机发生故障。八时,由值班员刘X签出(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告知负责维修的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风电事业部驻通辽售后服务部(下称南车售后服务部)进行检修。8:45售后服务部张经理指派维修工陈X、张XX进行故障排查。经排查发现:690V电源处两个350A熔断器熔断,电容柜内一处电容损坏,需更换。二人回到南车售后服务部向张经理做了汇报。13:20张经理安排维修工程师蒋X和张XX进行维修更换工作。14:35,司机喻XX将蒋X和张XX送到79号风机下,两人进入塔筒中作业,15:02司机喻XX发现机舱与塔筒连接处有烟冒出,并随起火,立即向张经理报告,张经理分别给蒋X和张XX打电话,但电话无法接通,随后立即联系浩日格吐风电厂升压站监控室断掉79号风机所在集电线路组所有电源,并拨打119和120报警,同时奔赴现场进行急救,15:40在第一平台发现张XX死亡,16:20消防车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消防员进入塔筒内进行救援,因三层平台以上(共四层)火势过大无法施救,经消防人员认定,另一人蒋X无生还可能,停止搜救,2月8日4时,在靠近79号风机塔筒外发现随风机燃烧物一起坠落的一句烧焦的尸体,经认定是蒋X。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由于检修人员在检修作业时未断开全部电源,违章操作造成机舱电源短路,引起火灾,使二人致死。 (2)经科左中旗公安局法医鉴定,出具证明:“两具尸体烧伤致命因素,张XX、蒋X系被烧中毒、摔落死亡”。 2.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未尽职尽责。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出现违章作业。(3)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监护人员未起到监护作用 (四)防范及整改措施 1.事故单位立即停止维修作业,利用7天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 3.今后凡类似维修作业前必须全部断电,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制定严格的监护制度,配备尽职尽责的作业监护人。 5.严格执行三级培训教育制度,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 6.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靖 边 九 小 2012-2-12

靖边九小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预防和处理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证学校的安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学生在校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预案》,以预防学生的意外事故,应对校园人身伤害。 一、成立校园伤害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高琳 副组长:郭帅瑜王娅婷陈彦权 成员:闫彩艳谢春利周春王继龙和各班班主任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 学校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场所,学校的管理和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安全。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该把安全工作这根弦拉紧,明白学校内部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在涉及学生安全的环节上加强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学校管理中有没有安全意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前提。为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在以下方面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一)学校门卫保安要把好第一关 (1)学校门卫由保安公司直接委派,实行轮换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 (2)外来人员应当向门卫登记后进入学校。门卫在登记时必须查验证件、问明事由、通知相关老师确认后才能放行。 (3)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

(4)有人强行闯入校园,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行政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二)全体任课教师的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校长室汇报。 2、学校相关部门和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利用板报、宣传橱窗、讲座、晨会、班会等方式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作好书面记录。 3、禁止教师以任何理由使用诸如拍打、罚站、罚跑、罚抄作业、罚打扫卫生、罚留校等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除非上体育课等教学需要,教师不要(尤其是在纠正学生违纪行为时)触碰或拉扯学生的身体或衣服。 4、禁止教师以讽刺、嘲笑等不良态度与学生交谈。在批评学生时,采用的语言应适当,不能挖苦羞辱学生,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杜绝使用侮辱性语言。 5、教师应准时到达教室上课,在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课堂。如确实有必要离开(如上卫生间、送学生治病等)应尽量请办公室人员或其他教师代为照看学生。严禁教师离开课堂后在办公室或室外长久逗留,体育课时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呆在办公室。教师不得提前下课。 6、教师不得剥夺学生上课权、考试权。禁止教师上课期间把学生赶出教室,如学生严重违纪无法开展正常教学应立即通知学部部长,由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把违纪学生带出教室处理。 7、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及时发现、处理课堂事故苗头。老师要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习成绩差或有其他缺点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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